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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视域下乡贤回归的价值意蕴与现实路径*

2022-08-24朱正平

观察与思考 2022年5期
关键词:乡贤助推共同富裕

朱正平

提 要: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战略背景下,乡贤回归乡村参与经济建设与社会治理,属于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社会力量。乡贤回归是“共同富裕”助推引擎,助推经济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的人才需求、优化“共同富裕”的治理模式、促进“共同富裕”的文化重塑,成为实现乡村“共同富裕”的“助推器”。但也面临着不容忽视的现实困境,特别是在乡贤回归的认识定位不清、乡贤回归后的保障机制不畅、乡贤与乡村的联结纽带不强等方面有待完善。因此,各地政府要因地制宜地采取合适措施,在乡贤认定、选拔以及培育等方面制定可执行的制度标准,为乡贤回归创造条件,使之助推“共同富裕”有健全可靠的规范机制、激励机制和工作机制,构建乡贤回归的情感、文化和组织联结纽带,使乡贤更好参与共同富裕建设,促进乡村振兴,从而更快更好地实现“共同富裕”。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在描绘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时,明确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在共同富裕导向下,推动城乡发展从低水平差异化到高质量均衡化转变,把城乡融合发展作为共同富裕的重要一环,加快补齐农村这一共同富裕短板。在农村推进经济发展、实现乡村振兴、达到共同富裕,离不开优秀人才的引领。乡贤是深怀着对故土的感情,在乡村成长发展起来、从乡村走出去谋取更大发展并取得成绩、有一技之长并又愿意回报桑梓的各类精英的合称。他们或致仕返乡,或求学有成回乡,或经商成功归乡,他们有知识、会管理、懂技术、具才干,并且热心家乡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及公益事业,以自己的经验、学识、专长、技艺、财富以及文化修养回归乡村参与建设与治理,成为乡村拥有相当影响力和号召力的特殊人才群体,属于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社会力量。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战略背景下,乡村亟须乡贤回归助推经济发展、推动各项事业进步,但如何充分发挥乡贤在推进共同富裕中的积极作用,已成为亟须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共同富裕”背景下乡贤回归的价值意蕴

乡贤回归不仅是“广泛吸纳多种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建设”的生动体现,也是“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现实要求,可破解乡村人才与资源难题,成为助推共同富裕的建设性力量。乡贤对于土生土长的乡村具有特殊的乡土情怀,通过挖掘乡贤的血缘、亲缘与族缘等情感联结,充分激发乡贤返乡参与乡村治理、促进乡村富裕的积极能动性,引导乡贤将自身的发展与乡村发展紧密联系,在促进乡村发展的同时实现自身生命价值的升华。乡贤回归成为助推“共同富裕”的经济引擎、助力“共同富裕”的人才建设、优化“共同富裕”的治理模式和促进“共同富裕”的文化重塑的重要力量,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助推器”。

(一)乡贤回归助推“共同富裕”的经济发展

“共同富裕,乡贤助力”,乡贤回归能够弥补乡村的人才短板,能发挥自身的才能和资源帮助乡村经济建设,能够缩短城乡差距,对于助推乡村的共同富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乡贤作为现代新型精英为乡村经济发展提供助力,对弥补乡村人才的流失起到了强有力的补充作用,成为推动乡村经济建设的重要补充力量。乡贤大部分作为各行各业的精英和杰出人士,他们的见识、学识、阅历和资源比村民更丰富,能根据当地的资源条件,根据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地开发独特的经济产业结构,通过扩大经济规模,带动村民搞好经济发展,积累乡村产业经济,加速农村资本积累,从而促进村民进行规模化生产,提高生产效益和产品影响力,带动乡村经济发展。

乡贤具有较强的文化素质、经济条件、政治资源和社会资源,他们有知识、会管理、懂技术、具才干,大多有自身的资金积累,在投资项目前期往往能为乡村经济建设起到保障作用,也具有较强的资金整合提效能力。另外,乡贤在返乡前积累了更广阔的人脉关系网,在推动经济方面以技术人员、企业家的身份参与,用自身的技术、资金、人脉和经验等各方面优势带领乡村富裕,他们善于发现商机,也懂得如何帮助乡村探索共同致富的路径,同时提升社会效益和乡村经济发展程度,带动村民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二)乡贤回归助力“共同富裕”的人才需求

推进共同富裕,人才是关键。没有人才,再好的推进共同富裕的构想都是空谈。长期以来,农村之所以难以发展起来,是村里的能人、青壮年大量外出,乡村仅仅留有老弱病残幼,别说谋求更大发展,就是维持基本生存都是问题。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发展,也想尽了各种办法,如:上级下派兼职的农村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农村指导员、科技特派员等,不断进村入户、推动事业发展,但由于乡村振兴、共同富裕任务繁重,农村人才需求缺口大,也就成了个老大难问题,而乡贤是助推乡村共同富裕的重要社会力量,理应成为共同富裕建设的主力军,各级党委政府应想方设法将乡贤力量动员起来、引导回来。

目前,推进共同富裕亟待乡贤在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回归,能带给家乡先进理念,带动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德高望重且功成名就的乡贤回乡担任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或年轻有才干的大学毕业生主动返乡、协助村支部书记开展工作,或刚刚退休且有技术、有资源的乡贤被引导返乡,在乡村基层组织发挥补位与辅助作用以助力乡村共同富裕建设,弥补基层组织在公共决策、公共管理、应用技术等方面的不足,从而完善共同富裕建设的乡村社会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农村经济发展与乡村治理能力,成为共同富裕的有益补充。有资金、有技术、有道德、有情怀的乡贤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现代化理念和前瞻性视野,是当前推动共同富裕这个宏伟目标不断实现的稀缺人力资源。面对当前乡村发展中遭遇人才短缺尤其是基层组织带头人短缺问题,乡贤返乡正好能够弥补农村发展、共同富裕建设的人才短板。

(三)乡贤回归优化“共同富裕”的治理模式

回归乡贤通过自身的学识、阅历、人脉、资本、名望等方面的优势,促进乡村“法治、德治、自治三治合一”的治理模式,从而优化“共同富裕”的治理环境。乡贤回归后聚拢乡村治理资源,提升村民自治的能力和积极性,逐步完善村规民约,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构建乡村“三治合一”的治理优势,成为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有益选择。要实现共同富裕要求村民利益博弈均衡化,通过协商民主切实保护村民自身利益,保障村民自治的实现,提高村民参与自治的主动性,在共商共建共谋中协调村民的利益诉求。

乡贤回归能促进“法治、德治、自治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其中,村民自治是目标,乡贤回归有利于激活村民参与自治的活力,提升村民参与自治的意识与能力,乡贤组织也为政府和社会架构起沟通的桥梁,拓宽村民表达利益的渠道,提高了乡村自治的组织化。大部分乡贤德高望重、法治观念较强,他们回归后通过合情合理合法的协商方式搭建理性对话平台,扩大多元治理主体的民主参与,提升基层协商民主性。乡贤作为村民认同的道德权威,对他们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可以凭借自身的道德威望和社会影响力在乡村实施民风教化和道德约束。当农村“两委”、基层政府与村民之间因为不同的利益考量发生冲突时,乡贤能形成一定的“缓冲”地带,通过乡贤参与协调来缓解各方利益纠纷或冲突,特别是乡贤能够站在中间人的立场,充分考虑并吸纳村民的利益诉求,从中协调、缓和或帮助,不仅有利于激发村民参与乡村自治,也能利用乡贤的道德影响力和法律知识,实现乡村“三治合一”,为共同富裕提供政治保障。

(四)乡贤回归促进“共同富裕”的文化重塑

乡村的发展具有不均衡性,“共同富裕”的实现也是渐进的过程,让“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需要重建乡村的情感纽带,重塑乡村互帮互助文化。乡贤回归主要是基于自我意识的觉醒,将个体发展重新回归于乡村发展命运,促进乡村经济共同发展,从而获得自身价值的体现,以道义整合利益,以乡情乡愁为纽带,热心乡村经济发展,带动乡村实现共富。乡贤回归虽然动机多元化,但是回归的乡贤都热爱乡村生活,致力乡村经济发展,具有建设家乡让村民富裕的强烈诉求以及重建共同情感纽带的热切希望,乡贤回归后体验到归属感和意义感,期待实现他们的价值和尊严,从而最大限度发挥自身优势,多途径多渠道带动村民互帮互助,共商共建共谋发展。

扎实推进乡村“先富带动后富”需要乡贤以情感为纽带,以自身的资金、技术和人脉等资源帮扶家乡经济建设,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提高村民的经济收入,以自身的资源优势引导和凝聚乡邻,结合乡村的道德规范和乡规民约,建立一套乡村价值体系,重构乡村“互帮互助互惠互利”的文化传统,帮助乡村实现共同富裕。国人重视“乡愁、乡情”的情感和血脉联系,乡贤回归不仅为了满足自身情感的需要,也是为了实现自身价值的需要,在相对熟悉的环境中达到自身价值的最大化。家乡的归属感使这些有奉献精神的乡贤具有强烈的动机和内生性动力,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助推乡村发展,以自身威望凝聚村民,规范乡村道德体系,促进乡村情感共同体的建立,形成“奉献、互助、共商”的乡贤文化,从而推动共同富裕的实现。

二、乡贤回归助推“共同富裕”建设面临的现实困境

乡贤是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是助推乡村“共同富裕”的“主力军”,乡贤有意识地反哺家乡,弥补乡村的精英结构,帮助家乡发展经济实现乡村价值,同时也能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背景下,乡贤回归助推“共同富裕”面临着不容忽视的现实困境,特别是对乡贤回归的认识定位、保障机制、联结纽带等方面还有待完善。

(一)乡贤回归的认识定位不清

近年来,各个地方党委政府通过政策倾斜等方式吸引乡贤回归乡村,然而在乡村治理实践中,回归后的大多数乡贤是外在的主体,村民对乡贤的认可度和信任度较弱,从而削弱乡贤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目前,有关乡贤的定位出现认知偏误,存在着一些值得探讨的现实问题。

首先,对乡贤概念认识定位不清。打造乡贤人才队伍是乡贤助推乡村“共同富裕”的重要环节。然而目前对乡贤的界定尚未有权威标准,导致在引进乡贤时往往偏重创业成功人士、退休领导干部等社会地位比较高的群体,而忽视了一些老党员、文化能人、道德模范等基层一线的贤达人员,不利于吸引更多的乡贤回归乡村参与建设,也不利于充分发挥乡贤的作用。其次,对乡贤作用认识定位不清。乡贤在推动乡村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文化传承以及道德改进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一些村级乡贤组织只重视乡贤在捐钱捐物方面的经济价值,有事找乡贤帮忙也过于强调他们为家乡建设捐赠钱物,而忽视了乡贤在推动乡村共同富裕方面的积极作用,因而如何充分发挥乡贤的学识、经验、人脉和财富等优势,还需要进一步清晰的认识定位。最后,对乡贤与村干部关系定位不清。乡贤带着对家乡的情怀和实现自身价值的愿景返乡助推经济建设,需要厘清乡贤与村级组织、村干部之间的关系,既能发挥乡贤的辅助作用,又不影响村干部的威信,实现乡贤与村干部之间优势互补。目前对乡贤与村干部的关系定位尚不明确,导致部分村干部认为乡贤参与治理工作,不利于自身权威和利益的维护,因此不愿积极配合乡贤的工作,甚至排斥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消磨乡贤的工作积极性。乡贤如何做到不逾矩不越位,人尽其才地协助村干部有效开展工作,实现互惠互利,也是需要明确的问题。

(二)乡贤回归的保障体系不畅

乡贤回归有助于实现乡村“共同富裕”,但保障乡贤回归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造成乡贤回归后的保障体系不畅通。首先,缺乏保障机制。目前乡村的空心化比较严重,乡贤回归有助于弥补乡村的人才缺失,缓解乡村的人才压力。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导致一些有返乡意愿的乡贤只能望而止步,增加了乡贤的引进难度。乡贤返乡后在住房、医疗、养老等基本生活方面得不到长效机制或者法律保障,会影响乡贤回归的积极性与限制乡贤优势作用的发挥。比如:部分乡贤因户口已经不在乡村,回归到村里后无法审批得到宅基地、建设自己的住房,只能城市、乡村“两头跑”,故而,无法安心于从事农村共同富裕事业,另外,部分回归的乡贤是年纪偏大的公务员、教师、医生等职业的退休人员,他们在乡村不能享受异地医保和较方便的医疗、养老条件,虽然他们有强烈的回归意愿,却考虑到身体、健康等诸多因素而放弃回归。其次,缺乏激励机制。乡贤属于优化乡村治理、活跃乡村经济的新生力量,激励机制尚未健全。当今乡村大部分人才流失,导致人才严重短缺和青黄不接的现象,亟需德才兼备的乡贤回归乡村参与乡村建设,助推共同富裕。乡贤回归仅仅靠个人的乡情还不够,需要在经济上、利益上制定合理的激励机制,保障他们的合法利益和基本权益,对他们的贡献予以物质或精神激励,提高他们返乡回归的积极性。最后,缺乏监督机制。乡贤利用人脉资源广泛的优势,可以为乡村发展争取到一些政策倾斜与社会投资,但乡贤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一些乡贤没能抵制住利益的诱惑,垄断乡村资源谋取私利,做出了一些违规甚至违法的事情,加剧乡村贫富差距,这就需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的制定和完善。

(三)乡贤回归的联结纽带不强

绝大多数的乡贤在功成名就后希望能造福桑梓、衣锦还乡,出于对养育自己的亲人的依恋、对土生土长的故乡的眷恋,他们内心充满贡献家乡的满腔热情。然而,现实生活中乡贤与故乡的联结纽带不强,主要表现在这几个方面:首先,情感联结较弱。由于市场经济的影响,强化了人们的自利意识,有一部分在外从政、从商或者打工的乡贤,他们想充分利用目前乡村振兴的政策优势回家乡发展,但又担心参与家乡投资的回报率太低,而村民则对他们的回乡投资抱有一定的戒备心理,彼此的私心可能打击乡贤回归的意愿,使得乡贤参与投资难以维持下去。其次,文化纽带不强。随着社会城镇化进程,乡村文化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以及价值衍化逻辑发生了结构性改变,传统意义上“耕读传家”“孝悌为本”“崇尚道德”“克勤克俭”价值观念逐渐消解,缺乏对传统乡贤文化资源的挖掘与传承,缺乏乡贤文化土壤,将难以承载和联结对乡贤的感召力。最后,组织纽带不够。一些地区推进乡贤回归的组织纽带还远远不够,没有搭建合适的交流平台,比如:有些地区未能举办彰显乡贤文化的特色活动,没有提供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机会和渠道,没有搭建邀请乡贤参与的平台,难以提升在外乡贤对家乡的情怀与归属感,也无法增进乡贤对乡土的情感与向心力。

三、乡贤回归助推“共同富裕”的现实路径

引导乡贤回归是做好共同富裕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地政府要因地制宜地采取系列措施,明确乡贤的合法身份,加强对乡贤回归的认识定位,完善乡贤回归的体制,提供乡贤回归的制度保障,搭建乡贤回归平台,构建乡贤回归的联结纽带,使乡贤更好助力共同富裕建设,确保新时代乡村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一)明确乡贤的身份、地位,加强对乡贤定位的认识

乡贤成为推动共同富裕的引领者,首先必须明确乡贤的身份地位,明确他们的权利边界,在乡村加强乡贤参与共同富裕的重要性的宣传,让乡贤感受到自身的价值,从乡村发展的“局外人”转变为有贡献的“自家人”,融入乡村共同富裕的场域中。

1.明确乡贤的身份定位和权利边界

乡贤回归对于助推共同富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法律层面缺乏成熟的制度体系对乡贤的身份定位与具体权利进行明确规定。政府应该为乡贤的身份和权利提供制度依据,确保吸引乡贤参与共同富裕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以便顺利推进乡贤参与共同富裕建设。在大力推进共同富裕的新形势下,国家对乡村的人才支撑没有制定具体可行的操作制度,但是为各地政府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规范条例提供了一定的依据,地方政府明确乡贤参与共同富裕的身份地位与权责界限,构建他们在共同富裕建设中的应有权威。

2.明确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角色定位

乡贤回归后以什么角色参与乡村共同富裕建设,如何赋予乡贤相应的权力参与乡村治理,如何提高乡贤的参与积极性,地方党委政府应对此进行明确规定,以有利于乡贤开展共同富裕建设工作,从而获得村民的认可和村干部的支持,更好发挥自身作为村民和基层政府之间的中间身份,更好发挥沟通两者的纽带作用。乡贤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也了解当地村规民约和道德规范,引导村民正确参与乡村自治,引领村民学习新时代道德规范,弘扬新时代道德风范,提升村民法治意识,从而促进乡村自治、法治和德治的融合。乡贤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乡贤的身份定位和权利界限,优化乡村治理的结构,促进乡村的有效治理。

3.加强乡贤参与共同富裕建设的理念宣传

由于一些村民思想保守、眼界有限,他们认为乡贤返乡是为了追求利益、捞好处,因此对乡贤有排斥心理,另外一些村干部担心乡贤回归会动摇自己的管理者地位,也对乡贤心存顾忌,两者难以形成合力助推乡贤回归。乡贤作为乡村共同富裕的宝贵资源,他们自身的学识、阅历和资本等优势对乡村共同富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有必要对乡贤参与共同富裕建设进行宣传,提高村民对他们的认知和认可。利用文化长廊、乡村宣传栏等设施,以“乡贤故事”“乡贤风采”“乡贤义举”等形式推介乡贤助推家乡发展的事迹,大力营造崇尚乡贤的良好氛围,利用文化讲坛、文化礼堂等组织活动邀请有代表性的乡贤回来做报告,让村民真切地感受到乡贤的风采,有利于在乡村传播乡贤事迹、营造崇尚乡贤的氛围、树立乡贤热爱家乡并致力于为家乡作贡献的良好形象,使村民从心底认可和接纳他们。

(二)完善乡贤回归的机制,提供乡贤回归的制度保障

乡贤回归既有利于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也有利于乡贤自身社会地位的提高使其获得满足感。在推进共同富裕建设实践中,基层政府部门把“乡贤回归工程”作为地方工作重点,结合地方发展实际建立相关制度规范,健全激励机制,更好地吸引乡贤返乡创业兴业、加强治理、促进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的实现。

1.完善对乡贤回归助推共同富裕建设的政策激励

吸引乡贤回归不能仅仅依靠爱乡情怀,更应从解决他们回到乡村面临的实际困难与需求出发,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加强政策激励,创建乡贤回归乡村生活、创业兴业、带动共同富裕建设的良好条件,吸引在外创业且事业有成的乡贤返乡以助力共同富裕建设,使乡贤不仅“回得来”且“留得住”,为乡村共同富裕建设注入新动能。对于愿意回归的乡贤,尽量满足他们自我价值实现的需求,为他们参与共同富裕建设提供必要的激励措施,将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有效结合,完善乡贤回归的配套政策,如:乡贤安居政策、服务保障政策等,在居住、补贴、医疗、养老等方面有所创新突破,积极调整乡贤回归后的管理政策。在乡贤住房方面,有些因没有户口没有宅基地的乡贤,鼓励村民将自家闲置的房屋出租或者转让给返乡后无住房的乡贤,或者放宽对回归乡贤的宅基地审批条件,使其可以居有定所;建立专项资金着力解决乡贤的医疗问题,实行医保异地无差别结算、开通医院的乡贤绿色通道等方式保障乡贤的医疗服务;建立专项投资项目吸引乡贤返乡,给予财政支持与保障来促进乡贤回归项目的实施;对乡村建设做出卓越成就的乡贤给予精神激励,授予“咨询专家”“乡村发展顾问”“名誉村长”等荣誉称号,物质保障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吸引更多乡贤回归乡村参与共同富裕建设。近日,笔者在浙江天台县塔后村和后岸村、浙江省温岭市远景村进行调研,这三个村的村支部书记都是回归的乡贤,为乡村经济发展建言献策和提供智力支持,上任以来给三个村的经济和政治面貌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浙江省领导也高度认可了塔后村和后岸村的成功经验,浙江省委组织部对后岸村的研究报告中认为,后岸村的乡贤回归后担任村干部,带领村民通过创办民宿增加经济收入,与传统的村干部相比,乡贤的返乡不仅为乡村带来了资金和项目,也解决了乡村空心化导致的基层党员干部流失、村级基层党组织建设失血的问题,也弥补了乡村共同富裕所需要的人才。

2.健全乡贤回归助推共同富裕建设的运作机制

搭建乡贤参与共同富裕建设的平台,吸纳乡贤参与共同富裕建设,促进乡村治理,实现“三治”融合。首先,为乡贤提供参与共同富裕建设、促进乡村治理的机会。地方政府结合自身资源与乡贤情况推广“乡贤会”“乡贤理事会”“乡贤议事会”等组织,搭建乡贤回归的平台。在共同富裕建设中,邀请乡贤参加各种农业合作社、经济发展协会等社会组织,邀请乡贤列席村级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会议或活动,增强乡贤在共同富裕建设中的话语权。其次,有序推进乡贤参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基层党建中鼓励乡贤积极加入党组织,将优秀乡贤吸纳进村级后备干部,以村民推荐、乡贤自荐以及组织选拔等方式,培养一批“事业成功、热爱家乡又具有奉献精神”的乡贤加入村两委。乡贤回归担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这一成功经验在浙江等地开始广泛借鉴,如:浙江省丽水市近年来通过有效的“组合拳”延揽7000多位乡贤返乡并成功当选村支两委干部,使村支两委中具有外出创业或务工经历的人员占到了89.8%,这些“乡贤”村支书思路比较开阔,新点子多,有活力、有眼力、有魄力,得到了广大村民的充分认可,在引领村民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取得了成功经验。最后,完善对乡贤的监督机制,规避乡贤利用资源优势导致精英俘获风险。在吸引乡贤回归乡村参与共同富裕建设的同时,不断完善村级治理体系,完善村民议事监督的自治制度,完成从“村官治理”向“村民自治”的转换,规避“富人治村”带来的精英俘获风险,实现回归乡贤与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3.加强乡贤助推共同富裕建设、融入乡村振兴的监督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大背景下,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不能忽视农村基层的建设。应建立乡村法治、德治、自治“三位一体”的治理模式,培育村民的自治意识和道德觉悟,逐步完善乡村的法治秩序。制定乡贤的引入、保障、激励以及监督机制,鼓励村民参与对乡贤的监督,防止出现精英俘获现象。乡贤也会适当考虑自己的利益,他们在人脉、财富等资源优势更容易转化为获得政府发展项目和政府资金补贴的机会优势,因而需要制定乡贤的行为准则和监管制度,从而建构法理型权威对乡贤的权力进行规范和约束。

另外,吸引乡贤回归参与乡村共同富裕建设,让乡贤为乡村发展建言献策,参与乡村的经济建设和乡村治理工作,然而不能对村两委工作干涉过多,也不能利用自己的威望左右村民的意见,影响村民参与乡村自治的个人意愿。乡贤以中立的身份调解村民纠纷、合理分配乡村资源以及监督乡村两委工作,必须符合村民自治的法律规定以及乡规民约的要求,接受村干部和村民的监督。

(三)搭建乡贤回归平台,构建乡贤回归的联结纽带

受传统文化的熏陶和影响,乡贤有着浓厚的乡土情怀、家园情感和乡情眷恋,他们对乡村文化有着深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新时代背景下,要把握好血缘情感这一基本切入点,鼓励乡贤返乡参与乡村共同富裕建设,有利于乡村建设获得人才支撑和资源支持,也有利于提升乡贤的威望和社会影响力。因此,搭建乡贤回归平台,充分激发乡贤“报效家乡”的回馈之情,强化乡贤的情感归属,从情感上增强乡村对乡贤的吸引力,壮大返乡助力乡村发展的乡贤队伍,涵养新时代乡贤文化。

1.加强乡贤的情感纽带

故乡对于“生于斯长于斯”的乡贤来说,是他们的精神归宿,加强乡贤与故乡之间的情感联结,能激发他们“热爱故乡”的情怀,增强利益与精神层面的共生。据调研,大部分的乡贤愿意回归故土,源自血缘情感的内生动力、落叶归根的心理需求以及报效家乡的价值追求。推动共同富裕建设的背景下,以血缘情感为切入点,强化乡贤对家乡的情感归属,增强他们与故乡的情感纽带,从而吸引更多乡贤返乡参与共同富裕建设。乡贤具有丰富的经验、开放的思维、深厚的学识以及丰硕的资源,具有强烈的人格魅力,他们对土生土长的乡村具有与生俱来的乡土情怀,使他们乐于“满腔热忱护家园、古道热肠惠乡邻”。心怀对家乡的桑梓情怀,对乡亲的助困救济之情,回馈家乡的报恩之心,乡贤愿意将自身重新回归于乡村的发展建设,参与乡村治理,促进经济发展,助推乡村共同富裕,从而实现反哺家乡、造福村民,在推动乡村共同富裕建设中找到归属感,提高他们“回报桑梓,建设家乡”的自豪感。

2.搭建乡贤的文化纽带

在推进共同富裕的实践中,以“乡情”“乡缘”为纽带吸引乡贤返乡助推共同富裕建设,地方政府可举办“乡贤座谈会”“乡贤联谊会”“乡贤团拜会”等活动,成立“乡贤参事会”“乡贤之家”“乡贤会”等组织,激发乡贤热爱家乡的情结和报效家乡的情怀,吸引更多有能力有资源的乡贤参与乡村共同富裕建设。我国乡土社会作为数千年来植根于中国农民脊髓当中的文化土壤,乡贤们生于斯、长于斯,同时在彼此相互熟悉的基础上,构成一个以所在乡村为边界的熟人社会,形成一个自然而然的信任关系。乡贤对于养育他的家乡有着深厚的情感和特殊的回忆,可以采取有效手段满足他们的情感需要,搭建丰富的平台满足他们的情感寄托。比如:通过还原故居旧貌、修复标志性建筑、修订村志族谱等形式,唤起乡贤对乡村与村民的情感与记忆,激发他们对家园故土的依恋之情,增强他们对家乡的文化认同。通过开展“寻根之旅”“党建结对”“年节团拜”“乡贤大讲堂”等乡贤活动,加强在外乡贤与家乡的情感沟通,强化乡贤与村民的情感粘合。同时,通过弘扬孝道文化、乡贤文化、改善公共设施和优化养老环境等形式,吸引在外的乡贤回归家乡养老,为家乡的发展献计献策,造福桑梓,助推共同富裕建设。

3.建立乡贤的组织纽带

吸引乡贤助推共同富裕建设,通过搭建平台培育乡贤的返乡意愿,充分发挥乡贤能力强、观念新、人脉广的优势,引导乡贤积极参与家乡共同富裕建设,真正把他们造福桑梓的意愿变成现实,让他们回报家乡的善意变成善举。乡贤是助推共同富裕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人力资源,搭建乡贤的交流平台,让乡贤为乡村经济发展、事务治理出谋划策,充分发挥乡贤助推共同富裕建设的作用,进而增加村民对乡贤的认同感。为此,基层党组织应想方设法提供和拓宽乡贤参与乡村发展的机会和渠道,比如:在县、乡、村成立“乡贤理事会”“乡贤参事会”“乡贤工作室”等平台,聚集乡贤的智慧和资源,把这些乡贤组织打造成“助推共同富裕建设的新型智库”,为经济发展和乡村治理献计献策,形成乡贤效应,让每一位乡贤都有合适的机会参与家乡经济发展,加快乡村共同富裕建设,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进程。笔者在对台州的调研中获知,浙江台州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每年开展“走近乡贤”活动,邀请在外乡贤回家乡看看,与在外发展的乡贤党员建立党组织结对帮扶活动,邀请乡贤为家乡发展出谋划策,同时也在上海举办“台州唐诗之路”活动,使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的乡贤有更多的机会了解家乡、了解家乡共同富裕建设的进展情况,从而在助推乡村共同富裕中进一步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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