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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驱动下的政府绩效管理体系建设研究
——基于“结构-过程-价值”理论模型

2022-08-24徐芳芳

当代经济管理 2022年9期
关键词:绩效评价驱动主体

徐芳芳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天津 300191)

一、问题的提出

绩效管理作为政府治理的重要制度工具,兴起于20世纪中后期的西方发达国家,经过多年实践发展,已经被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活动当中。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进一步重视和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明晰绩效管理的功能和定位。大数据技术的出现和快速发展,为政府绩效管理带来诸多机遇与挑战。各地展开多样化的大数据政府绩效管理实践探索,如2019年以来北京市推行的“接诉即办”模式,有望成为大数据时代政府绩效管理的典型模式之一。

国内外学者对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展开多角度研究,主要体现为效能、实践研究上。在效能建设上,MARIA和ANDREW(2015)指出大数据技术对海量数据进行存储、共享等形成统一的数据系统,促使绩效治理环境更具共享性、包容性,催生多种社会价值形成。MCAFEE和BRYNJOLFSSON(2012)认为大数据能够对组织进行从宏观层面到微观层面的全方位观察,促进组织绩效管理的新发展。刘强强(2018)认为大数据技术使得科层结构逐步走向扁平化,有效消除上下级、同级之间的绩效信息资源鸿沟。MISURACA等(2014)认为大数据技术有助于推动社会公众参与政府绩效产品的生产过程,政府在政策制定和执行中吸收公众合理意见,共同创造最优价值。在实践探索上,ROGGE等(2017)以高等教育机构如何充分利用相关媒体数据对公共服务绩效进行评估作为案例,对大数据在公共组织绩效中的具体应用进行重点分析。马亮(2021)重点分析北京市的“接诉即办”案例,形成一套“双反馈”运作流程,探索出一条以民为本和数据驱动的城市政府绩效管理模式。

绩效信息的有效收集和使用是政府绩效管理的关键,如何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有效服务于政府绩效管理是理论界和实务界面临的重大问题,大数据驱动下的政府绩效管理在实践应用中究竟存在哪些困境?大数据驱动下的政府绩效管理将会如何重塑传统政府绩效管理模式?大数据驱动下的政府绩效管理的未来发展路径在哪里?急需从理论层面对这些基本问题做出回应。

二、大数据驱动下的政府绩效管理的适应性困境分析

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作为新的管理模式,与传统政府绩效管理既存在一定关联,也具有诸多差异。随着大数据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大数据分析结果进行过程管理和决策为特征的分析技术在重塑传统政府绩效管理模式的基础上,也面临诸多问题。

(一)政府绩效管理责任主体的组织结构适应性不强

政府绩效管理涉及多元主体,包含政府部门、社会公众、第三方机构、企业等,需要主体间进行协同有效配合,当前政府绩效管理组织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很难适应大数据发展的客观要求。一是多元责任主体之间的职责边界不够清晰。表现为横向层面上同级政府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交叉现象,纵向层面上不同层级政府部门存在多重管理现象。同时,政府和社会之间边界较为模糊,一定程度上存在政府对社会进行过度干预现象。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使得绩效信息收集与管理直接跨越政府管理层级限制,需要建立与之相匹配的组织结构体系。二是多元责任主体的良性互动关系尚未形成。与政府绩效管理息息相关的社会公众、企业等由于受到参与渠道、参与方式等方面限制,往往难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目前在政府绩效管理全过程当中还没有形成一种良性互动的沟通交流环境。大数据技术使得绩效管理模式、资源流动方式发生根本性变化,需要建立与其功能相适应的组织环境,以有效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发展。

(二)大数据技术未能充分运用于政府绩效管理过程

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是围绕大数据技术与政府绩效管理所进行的双重治理过程,不仅对政府绩效管理提出重要挑战,更对大数据应用提出新的要求。在实践当中,大数据技术与政府绩效管理二者之间融合还不够紧密,具体表现为:一是笼统地将大数据技术嵌入到传统政府绩效管理过程当中,很难有效区分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不同情境下相关主体对于大数据的需求程度,一定程度上未能全面发挥大数据技术的优势之处。二是缺乏与大数据技术相匹配的资源条件,容易造成绩效信息失真。大数据技术容易造成政府绩效数据向绩效信息的转化过程不能看见和不可监测。大数据时代,通过对全面且海量化的大数据信息进行收集,基于多样且复杂的算法生成绩效数据,进而基于相关主体的认知目的嵌入价值判断实现从绩效数据向绩效信息的转化。这一转化过程由于涉及到庞大繁杂的数据和相关利益主体的价值判断容易造成相关人员无法切实感受到绩效数据的具体形成过程,一定程度上会增加绩效信息监测难度。而在传统政府绩效管理过程中,这一转化过程则较为清晰可见。大数据复杂多样的算法方式使得相关利益主体的价值判断正确与否难以察觉,容易造成绩效信息失真。大数据技术人员处于核心关键位置,而政府管理人员很难对绩效管理过程实现全面监督控制,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大数据技术及人员的有效监管,以提升大数据应用的有效性。

(三)缺乏对政府绩效管理价值属性的全面精准认知

大数据技术应用于政府绩效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不仅有效继承传统政府绩效管理对于效率与工具的追求,同样也融合体现着政府绩效管理对于责任、公平、回应性等价值理性的关注。大数据具有多维价值属性,不仅包括技术价值,还包括其本身所隐含的人本意义、社会公共价值。大数据驱动的政府绩效管理进一步丰富绩效管理的多元价值属性,相关责任主体对政府绩效管理价值属性尚未实现全面精准认知。在宏观环境层面,政府本位的价值取向导致各级政府往往更重视如何开发利用大数据技术,以更好应用于政府管理实际需求,注重追求其本身所具有的工具价值,运用大数据技术解决其内部管理问题,而服务职能的发挥则有所欠缺,即如何运用大数据技术更好解决社会公众实际问题的关注度相对较弱。在微观操作层面,重点表现为各级政府部门在绩效管理具体操作流程中运用大数据技术以实现高效管理,加强对结果的有效控制以实现部门利益最大化,而对于价值理性的关注度较为薄弱,体现为尽管大数据技术为信息公开共享提供有利条件,但以政府内部公开为主的客观现象仍然存在,社会力量参与仍然受到一定阻碍。可见,一定程度上政府部门存在为完成自身预期目标的功利价值取向,强调工具理性,体现出对价值理性的忽视。

三、大数据驱动下的政府绩效管理的理论模型构建

从理论上看,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是实现结构与行动相互统一的循序渐进过程,大数据技术以其优势功能实现绩效信息收集渠道广泛、参与主体多元等,改变着传统的政府绩效管理结构,进而影响主体的实际行动和价值判断。学者吴晓林提出了“结构-过程”分析范式,核心观点在于结构设定行动框架、过程连接行动与结构、结构与过程互赖。“结构-过程”范式为分析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提供方法体系参考,其管理理念可以应用其中。

为此,本文结合已有的“结构-过程”范式,嵌入特定情境变量,探索出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的“结构-过程-价值”理论模型(见图1),该模型包含位于顶层的结构、中层的过程、底层的价值,其中,实线代表直接影响作用,虚线代表反馈作用。该理论分析模型的逻辑在于大数据驱动的政府绩效管理形成特有的组织结构,通过提供具体资源影响行为主体的行动过程,进而重塑行动主体价值,与此同时,行动主体价值的变化将会反过来影响行动过程,进而形成新的组织形式和结构。该理论模型包括静态的结构、动态的过程、核心的价值。其中,静态的结构重点分析大数据驱动下政府绩效管理的组织架构、主体权责、互动关系;动态的过程重点厘清大数据驱动下政府绩效管理全过程的具体逻辑与行动特征;价值层面则在于明确大数据驱动下政府绩效管理的观念价值、治理价值、发展价值的重塑。总之,大数据驱动的政府绩效管理在于如何有效地将大数据技术嵌入到政府绩效管理过程当中,通过结构重组、过程管理、价值重塑,形成大数据管理格局,实现绩效改进目的,以促进公共利益最大化。

图1 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的理论模型

(一)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的结构重组

组织结构是组织对开展工作、实现目标所必需的各种资源进行安排时所形成的一种体现分工与协作关系的框架。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结构重组侧重于构建协同的组织载体,即为实现多元行动主体良性互动而设计的结构性安排,结构会对行为主体的具体行动过程产生直接影响。传统政府绩效管理采用自上而下任务分解方式推行管理,在绩效信息收集、利用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缺陷。大数据时代以数据收集主体、方式、内容等方面的多元化,致使政府绩效管理结构体系发生着根本性改变,多元行动主体在横向和纵向上呈现出分工与合作、分权与制约等多种关系。

1.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的组织架构

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的组织架构旨在明晰主体层级结构及主体构成。在层级结构上,表现为逐步由传统自上而下的结构向更加平等、互动、多元的网式结构转变。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体现为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扁平式管理,即呈现出包含有以国家为主导的科层制管理,以社会为主导的扁平化管理,以专业组织为主导的委托型管理,以市场为主导的契约型管理,其中,国家为主导的结构以政府部门为主体,社会为主导的结构以社会公众、新闻媒体为主体,专业组织为主导的结构以第三方机构、社会团体为主体,企业为主导的结构以企业为主体,这四大主体构成了大数据驱动下的政府绩效管理的行动主体,四者相互嵌套、相互协调,共同致力于大数据下的政府绩效管理发展变迁。在绩效管理主体构成上,呈现出由单一的政府主导向包括社会公众、社会团体、企业等在内的多元主体转变。大数据时代,逐步打破传统自上而下的绩效信息传递方式,呈现出平行化、规模化的流通特征,多元主体共同致力于政府绩效管理。参与政府绩效管理方式也呈现出多样化特征,即多元社会主体可以在接受政府部门调查时表达自身偏好和态度,也可以通过互联网途径在日常生活中自动披露自身信息和态度,大数据技术可以使政府部门有效且全面采集到多主体偏好、态度等,并用于政府绩效管理决策当中。

2.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的主体权责

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强调在政府部门主导下,多元主体基于各自优势功能实现协同互动,主要包含有政府部门、社会公众、专业组织、企业等多元主体,它们分别基于各自职责定位发挥不同功能,共同致力于政府管理效能提升。

政府部门在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中处于决定性的主导地位,主要职责表现为:制定完善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的政策法规;以制度形式明确多元主体职责边界,厘清政府部门内部即上下级政府、内设专门机构、职能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明晰外部不同类型主体权责;建立多元主体的协同互动机制,确保多元主体实现规范协调有序参与。社会公众处于直接性地位,是政府数据资源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公众的主要职责表现为:接受政府部门提供的公共物品和服务,对政府的具体实施程序进行有效监督和评价;通过直接、间接等多样化方式参与政府绩效管理过程。专业组织是关键性力量,特指专门从事政府绩效评估的中介机构和专业性的评估组织,是政府进行决策的重要参考者。专业组织的主要职责表现为:以其专业优势为政府绩效管理相关目标设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建设等提供建议;受政府委托收集、整理、分析、归纳相关绩效数据和信息,展开专业化评估。企业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主体,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关键力量,是政府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企业的主要职责表现为:对资源数据进行整合,通过多样化方式参与政府评估,成为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观察者和判断者,推动政府部门精准决策;基于技术、专业、人才优势,对政府绩效管理过程、评估结果应用等方面进行监督,进而提出改进意见。

3.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的主体互动关系

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的多元主体呈现出三个方面的良好互动关系:一是主导与补充的关系。政府居于主导地位,不仅是政府绩效管理相关政策、规章制度的制定者,也是实现多元主体协同互动的主要协调者。与政府绩效管理相关的其他主体社会公众、专业组织、企业等以各自优势发挥推动政府绩效管理的补充作用。二是沟通与协调的关系。大数据时代,政府绩效信息获得更大程度的公开与共享,多元参与主体基于多样化的绩效沟通方式实现互动,有效贯彻绩效计划,减少执行阻力。在互动的基础上多元主体加强协调,全面整合各类绩效信息,协同配合共同推动绩效管理目标的实现。三是统一与协作的关系。政府绩效管理涉及到绩效计划、绩效执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各个环节,每一个环节将会涉及到不同参与主体,为避免主体基于自身利益发生行动上的冲突,需要建立统一与协作的关系,促进多元主体实现有效的协同互动。

(二)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的过程管理

过程管理主要研究政府绩效管理的具体操作流程,明晰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所带来的具体管理过程的变化。大数据驱动绩效管理过程重组侧重于实现多元主体互动的具体程序性安排和辅助技术工具设计,关注动态过程。行动过程处于中间位置,不仅受到结构的直接影响,还会进一步重塑行动主体价值。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重塑传统绩效管理过程,基于对绩效信息的收集、整理、挖掘、分析、利用形成数字化的平台,为多元主体互动提供有效渠道,对政府绩效管理的全过程展开监督,提高管理效率。绩效管理是包括绩效计划、绩效执行、绩效评估、绩效反馈在内的闭环管理系统。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实现信息化的过程管理,推动形成数字化的绩效计划制定、动态化的绩效执行、科学化的绩效评价、精准化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其中,绩效沟通与绩效监控贯穿于政府绩效管理全过程。

1.数字化的政府绩效计划制定

绩效计划是对政府战略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的过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首要环节和起点。如何依据大数据技术获取的复杂绩效信息对当前政府绩效管理水平进行测度,精准定位政府绩效目标,是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的第一步。大数据技术所具有的预测功能为精准制定政府绩效计划提供机遇,数字化的绩效计划制定过程使得绩效管理不再局限于关注过去发生的事情,而是更加关注未来发展情况,提高政府管理整体效率。政府绩效计划的制定通常包含拟定、审核、生效三个环节。在拟定环节,绩效管理对象依据部门职能和年度工作计划拟定计划初稿,大数据技术可以在短时间内对部门相关数据进行精确模拟,在时间上、空间上做出快速关联,为实现绩效计划的科学性提供技术支撑。在审核环节,由绩效管理主体基于大数据信息化技术平台对拟定的计划初稿进行审核,深度挖掘计划制定与部门职责、发展等方面的关联,科学预测绩效计划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未来发展趋势等。同时,还需要与管理对象就相关内容展开多次沟通,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后最终形成绩效计划书。在生效环节,绩效管理对象在绩效计划书上签字,绩效承诺生效,并纳入到大数据管理信息库当中。

2.动态化的政府绩效执行

绩效执行是对绩效计划贯彻落实情况所进行的监督和管理,是连接绩效计划和绩效评价的关键环节。随着政府部门公共事务的不断增加和社会需求多样化的扩展,绩效执行的地位和难度正在逐步提升。大数据技术所具有的动态实时性功能可以为绩效执行提供可视化过程服务,强化监督力度、追踪执行过程,及时纠正偏离绩效计划的行为,动态全面更新绩效信息库,确保绩效执行的有效性。政府绩效执行主要包括绩效沟通、绩效监控、信息收集三个环节。在绩效沟通环节,需要绩效管理主体、绩效管理对象等就相关问题进行持续的绩效沟通,大数据技术可以全面及时收集并且公开共享相关主体的建议、对某一问题的态度等。通过沟通可以使绩效管理对象自觉主动接受绩效计划且有效执行,还能够动态检查其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和改进绩效。在绩效监控环节,绩效管理主体依托大数据实时分析技术对绩效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实时捕捉计划执行存在的障碍和限制,确保执行依据计划展开,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及时纠偏。在信息收集环节,绩效执行产生绩效数据,大数据技术通过对执行数据的关联性进行汇总分析,深入挖掘影响绩效执行的主要因素,为下一阶段开展绩效评价提供依据。

3.科学化的政府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是对绩效计划完成情况所进行的多维度、全方位的测量和评价,是政府绩效管理的核心环节。大数据技术所具有的信息关联性功能为实现政府绩效评价的自动化、科学化提供工具支撑,有助于提高绩效评价的客观性。政府绩效评价主要包括绩效监测、绩效评定、结果分析三个环节。在绩效监测环节,大数据技术能够避免评价主体的主观性,及时对绩效执行结束后有关政府政策、项目等内容所产生的绩效信息进行监测与报告,确保绩效信息科学客观。在绩效评定环节,绩效评价主体运用大数据的信息分析功能并基于一系列实证分析技术方法对绩效执行所产生的结果进行系统性分析,重视对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有效监测,建立相互关联可以预测的因果关系模型,在科学客观的大数据实证研究基础上进行绩效评价,极大减轻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作为公共利益直接使用者的社会公众也会基于大数据技术所提供的有效渠道积极参与到政府绩效评价当中,有助于实现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科学性。在结果分析环节,基于大数据的信息关联功能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分析,及时编制类别丰富的评价报告,便于相关部门分析和使用。

4.精准化的政府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将结果有效应用于政府管理当中,充分发挥考评结果的价值效用,是绩效管理的真正内涵所在。大数据技术所具有的信息可视化功能为精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提供技术支撑,相关主体可以依据需求实现空间、时间维度的绩效信息可视化,为社会各界对政府行为展开全面监督提供有效途径,推动政府实现绩效改进。政府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主要包含绩效结果公开、绩效结果反馈两个环节。在绩效结果公开环节,将绩效评价结果上传到绩效平台为社会各界提供可视化的绩效数据,打破政府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数据壁垒,实现绩效信息互联互通、公开透明。在绩效结果反馈环节,大数据技术为全面及时地将评价结果反馈于管理对象提供技术支撑,精准指出相关部门存在的问题及相应改进措施,依据大数据技术全面分析相关问题实现科学绩效奖惩,提出绩效改进意见。还可以对社会公众的行为数据进行深入分析,预先研判社会公众的需求及反馈,在公众与政府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形态,有助于政府部门科学制定下一年度绩效计划,实现政府绩效管理全过程的良性循环。

(三)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的价值重塑

政府绩效管理的价值重塑是在大数据驱动下行动主体基于政府绩效管理的制度理念、行为方式等方面的变化所体现出来的价值理解及价值追求。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的价值重塑体现为管理过程中,大数据不仅作为一种技术工具嵌入到政府绩效管理当中,而且还作为先进的管理理念隐含在政府绩效管理具体实践和政策体系建设当中。行动主体的价值变化不仅受过程的直接影响,还会反馈于行动过程和结构,如此形成循环往复的过程。大数据技术为政府绩效管理的各个环节提供丰富的信息支持,在为政府管理提供便利工具价值的同时,也在潜移默化地发生着价值理性。

1.重塑政府绩效管理的观念价值

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作用客体是公共事务,但真正需要重塑对象是政府绩效管理相关人员。如何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工具更好服务于政府绩效管理,并非直接取决于智能化的机器,而是取决于管理这些机器的“人”,大数据以其优势正在重塑政府绩效管理的观念价值。一是重塑人本的价值取向。也就是通过大数据手段广泛征集社会公众意见,满足更多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仅有助于实现社会公众对于政策执行的理解和配合,还能够全面提高政府政策执行力。二是重塑绩效改进的价值取向。大数据驱动绩效管理意味着不再拘泥于传统管理方式,不再将问责和激励作为主导目标,而是更注重实现绩效改进。运用大数据互联互通的方式推行全过程绩效管理,精准查找政府管理的问题与原因、预测未来发展趋势,依据绩效评价结果提出科学绩效改进意见。三是重塑责任的价值取向。大数据驱动的政府绩效管理在整个研发、应用、管理过程中,需要明确绩效管理主体、绩效管理对象等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任务,科学分析、预防、评估管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具体问题,有助于明晰相关主体职责,树立责任价值取向。

2.重塑政民互动关系的治理价值

技术创新与变迁引发政府治理变革,并重塑政府与公民关系。同样,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不仅借助大数据技术实现治理效能提升,还进一步增强政府管理的公开透明性,实现社会公众对政府的有效监督,重塑政民互动关系。大数据技术的有效运用和其民主价值决定政府绩效管理具有信息沟通、交流本质,若没有完善的信息沟通与交流机制建设就没有良好的政府绩效管理。一是重塑政府与公众互动方式。具体表现为形成扁平化的政府与公众互动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云端等多种途径表达自身利益偏好和诉求,大数据会将公众态度予以实时记录,为政府部门的相关决策者提供数据支撑,减少传统自上而下沟通方式所造成的渠道不畅通、信息收集不全面等阻力,有效提高政府管理效率。二是重塑政府与公众的互动内容。具体表现为在政府绩效管理的各个环节与公众进行绩效沟通,及时了解、记录、分析公众诉求偏好,实现公民参与内容的多样化,充分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并适当采纳部分合理意见。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只有绩效评价环节的有限参与,全面提升公众参与主体地位。三是重塑政府与公众的互动结果。表现为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提升政府对公众的回应性,信息互联互通为公众参与政府绩效管理提供诸多有效途径。大数据技术将绩效评价过程、结果等相关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为公众通过多种方式监督政府提供保障,在政府内部形成全方位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网络,对政府部门相关人员形成强有力的问责压力,有助于推动政府积极高效回应公众的诉求,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3.重塑政府绩效管理的发展价值

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的发展价值重在说明绩效管理过程是循环往复的发展过程,是一种持续反馈、改进的动态价值创造过程,每一年度的绩效管理实践都为下一年度实践提供新的经验和创新,逐步达到绩效改进目的。一方面,重塑绩效过程管理。大数据技术的应用能够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多元主体之间有效沟通,实时获取绩效管理对象有关绩效计划的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等相关信息,对绩效计划在具体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实时监控并进行动态调整,有效防止绩效计划固化,避免绩效过程管理的“形式工程”。另一方面,重塑绩效结果管理。推行政府绩效管理不仅在于对相关人员实行绩效奖惩、职位调整等,更在于实现绩效改进。利用大数据技术的预测、关联性等功能,可以实现对绩效管理对象的精准评价、对未来行为的科学预测、优化下一年度绩效计划制定等,提升绩效结果应用的有效性,确保绩效管理全过程实现良性循环。总之,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有效避免传统只注重过程管理或者结果管理相互分离的状态,推动过程管理和结果管理之间实现有机结合,不断促进政府绩效管理的经验积累和实践创新,进而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府公信力。

四、大数据驱动下的政府绩效管理体系建设的路径

大数据技术的兴起和应用是对传统政府管理各个领域的重大创新,在政府绩效管理领域引入大数据技术,能够提升政府管理效率,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基于上文提出的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的理论模型,结合当前我国政府绩效管理的现实情况和未来需求,探索出大数据驱动下政府绩效管理的具体发展路径。

(一)构建权责清晰的组织体系,确立高效能的互动模式

权责清晰的组织体系建设是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的基础。一是依据大数据建设要求成立政府绩效管理跨部门协作委员会。该委员会是加强部门合作的强有力组织机构,主要职责在于明确各层级、各部门绩效管理相关人员的职责,实现多主体的协同、互动、整合,形成跨部门、跨领域协作的科学化工作机制,实现信息沟通共享。二是配备一批专业化强及素质高的人才队伍。培养并逐步引进一批既扎实掌握绩效管理体系相关理论知识,又充分了解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创新多样化、多途径的培养方式,提高大数据时代相关人员的综合胜任能力。三是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多元主体协同互动的制度建设。从制度层面打破传统政府绩效管理主体之间权责交叉、相互分割的状态,明确各主要参与主体协作的具体内容、方式等,以制度化方式促进各参与主体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互通的优势实现协同配合,进而全面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效能。

(二)完善科学的绩效管理过程,实现信息化的运行管理

科学的管理过程是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的关键。一是搭建信息化政府绩效管理平台。在各层级政府设立统一的大数据绩效管理信息化平台,该平台能够确保政府绩效管理全过程的相关信息实现网络覆盖、信息深度互联、功能受众多元,还能够自动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并生成分析结果。确保绩效信息整合、集成、共享打破固有的时间和地域限制,促进政府部门、社会公众、专业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有序参与政府绩效管理实践。二是加强绩效沟通机制建设。政府绩效管理最终目的在于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在绩效管理全过程中都要重视绩效沟通,通过运用大数据化技术手段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提升多元主体的沟通意识、重视沟通结果的应用,使得政府部门人员、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在绩效管理的各个环节当中都能够积极展开多样化的绩效沟通,减少政府绩效计划、政策执行等方面的阻力,加快推动政府目标实现。三是完善动态绩效监督机制建设。实现监督内容由事后监督向全过程监督转变,推动绩效监督范围由定点监督向点面结合转变,促使监督主体由内部监督主体为主向内外部监督主体相结合转变,加强绩效监督形态由单向度反馈向关联方联动转变,促进绩效监督技术手段从单一操作向大数据技术应用转变,全面提高绩效监督的信息化水平,实现对绩效管理过程的常态化、全方位监督。

(三)树立多元的绩效价值理念,形成大数据的思维方式

绩效价值理念的形成是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的落脚点。绩效管理行动主体价值理念的变化将会直接影响其参与具体管理实践活动的思维模式、行动过程等。大数据技术因其所具有的多维优势特性与政府绩效管理所追求的价值目标高度契合,决定着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符合现实需求。技术是价值的实现方式,价值是技术的目标指引。在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实践中,特指大数据技术是推动政府绩效管理目标实现的重要方式,同样政府绩效目标的实现也进一步为技术的发展指明方向,二者呈现出相互促进的关系。为此,行动主体需要树立绩效管理的多元价值理念,以真正将大数据技术运用到政府绩效管理当中。一是树立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有机融合的观念。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进一步突出绩效管理的价值理性,即不再是单纯的管理工具,而是包含有责任、公平等在内的价值理性。要充分认识到大数据技术与政府绩效管理之间所具有的关联性,避免陷入大数据的工具主义和技术决定论,使大数据成为推进政府绩效信息形成、应用等方面的重要技术手段,还是政府展开绩效问题诊断、绩效改进等方面的重要决策依据。二是形成内部控制与外部责任相互结合的理性管理观念。公众和政府部门之间具有公共受托责任关系,决定着政府部门应当高效履行其对公众的受托责任。政府绩效管理的有效开展不仅要在政府内部进行严格的管理控制,更要突出强调对社会公众的外部受托责任,即运用大数据的思维方式推动公共资源使用的效益最大化,充分发挥大数据驱动政府绩效管理的功能效用,以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公众的利益需求。三是树立过程和结果相互协调的行动方式。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实现过程管理和结果管理之间的相互协调,改变二者相互分离的状态。不仅要健全绩效管理的过程建设,形成多元主体权责明晰、分工合理、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还要健全绩效管理的结果建设,形成强有力的责任约束机制,真正实现绩效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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