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虚拟社群信任演进机制研究
——一个技术嵌入的视角

2022-08-24高良谋

当代经济管理 2022年9期
关键词:人际社群信任

代 杰,高良谋

(东北财经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5)

一、引言

“元宇宙”时代,数字技术凭借其“端到端(end-to-end)”与“平民化”优势,以低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技术成本取代组织成本实现去边界的大规模协调,使得“科斯地板下的行为”以虚拟社群的形式发挥价值。虚拟社群是在网络空间的一群陌生人依托于数字技术基于自愿的原则主动结合在一起形成的合作型自组织集体。而技术的可供性只是虚拟社群得以构建的必要条件,在社会性的活动以及那些自发、自主的群体共同行动中,虽然人们可能会有各种理由结合起来组成利益集团或自治组织,但是,如果没有信任的话,人们宁愿持观望的态度而不会采取行动。也就是说,即使其他各个方面的条件都具备,而信任缺场,人们还是不会自愿走到一起。所以,利益上的共同性、环境压力等等,都不是组成虚拟社群的充分条件,只有信任在场时,人们才会自愿地组织起来。因此,不同于他组织的权威机制,亦区别于市场的价格机制,信任是虚拟社群的核心治理机制。而虚拟社群中的陌生人既不依托基于先赋性与交往性的传统人际关系纽带,也不依托传统组织的契约关系,其信任由何而来,又是如何演进的?数字技术在此间发挥什么作用?

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开放性等特点在信任建立上有其两面性。因而,既有文献对虚拟社群信任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方面,虚拟社群的匿名性和开放性等特点使得成员之间缺乏信任。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缺乏行之有效的约束规则,一些人不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社群成员不容易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因此计算机领域重点关注如何借助数字化工具建立更完善的信任管理系统。另一方面,学者们认为虚拟社群具有建立信任的能力,成员可通过在虚拟社群持续地互动能够产生信任。因而,社会学领域多关注虚拟社群的人际信任问题。ROTHAERMEL和SUGIYAMA(2001)提出,成员互相交流产生集体共有知识,集体共有知识能增强信任、促进成员间关系。张喜征(2006)认为,虚拟社群具有较单纯的信任基础,出于善意、利他行为、共同兴趣爱好、归属感等情感价值主题有助于建立网络信任关系,虚拟社群所具有的群聚群分社会性征,可以成为特定意义上的各类信任关系的支点。因此,虚拟社群具有较高的信任性。JENG 和TSANG(2008)从参与者之间的信任与参与者对平台的制度信任两方面分析了虚拟社群信任的前因变量。罗昕和许倩婷(2014)则从社群组织、成员对社群组织者、成员人际之间三个信任层面研究虚拟社群信任网络的影响因素。

然而,这种两分法的研究忽视了宏观社会信任与微观人际信任以及中观组织信任之间的关联性,继而无法体现虚拟社群组织信任建构的动态性。LUO和ZHANG(2016)以背包客社群为例研究了虚拟社群人际信任从礼节性到工具性再到情感性的动态演进过程,但其关注点仍仅在于微观个体间的人际信任层面;帅满(2016)关注到了自组织社群信任机制的纵向演化,认为自组织中的信任机制经历了从微观层面人际信任到中观层面网络结构信任最后向宏观契约型信任转变,但其分析是基于现实社会中从熟人组织逐渐向陌生人扩张的自组织过程。显然,基于熟人社会的关系嵌入及结构嵌入无法解释虚拟社会中的陌生人如何产生信任并形成虚拟社群的。而虚拟社群是在网络空间中以数字技术为交流媒介形成的组织形态。数字技术对虚拟社群信任建立的作用不只体现在平台信任管理系统的数字化建设中,而是影响虚拟社群信任演进的整个过程。这也是虚拟社群区别于其他组织的关键所在,而在以往的研究中忽视了这一点。因此,本文试图从技术嵌入的视角,通过解构数字化转型背景下人类的信任矛盾与认知转变的过程,进而研究虚拟社群信任机制的演进过程,从而揭示虚拟社群组织中数字技术信任、制度信任与人际信任的动态耦合关系。

研究组织中的信任,需要在社会以及历史的背景下进行,不仅因为社会与组织有着同构关系,而且社会存在的状况决定了组织的结构及治理机制。因此下文将首先从数字技术对宏观社会信任的嵌入过程出发来分析虚拟社群信任的演进机制。

二、数字技术与信任认知的碰撞与融合——社会信任程度的提升

(一)数字技术与信任认知的碰撞

新技术对人类认知的改变是一个伴随技术发展,渐进式、从碰撞到融合的过程。人们已有的信任认知来源于两个历史时期的塑造。农业社会时期,通信及交通工具的落后造成了社会的非流动性,人们的交往和交易主要发生于熟人社会,其主导信任机制呈现为熟人间的私人化特殊人际信任,对于陌生人容易表现出“消极的不信任”,组织形态也表现为熟人关系嵌入的家庭作坊。工业社会时期,电的普及实现了大规模批量生产,效率最大化成为这一时期的主要目标,与之相适应,泰勒的科学管理带来了分工的细化,有亲缘关系的人被安排到不同的生产线上,由生产关系带来的分工协作日益频繁。人们必须与既无亲缘地缘又无交往关系制约的陌生人快速建立合作关系。这就需要除情感、道德以外的约束力量来最大限度地降低合作风险,保证合作顺利运行,由此契约关系产生。在这一时期,具有法律效益的契约关系逐渐覆盖人们生产生活,社会逐渐建立起越来越完备的制度体系来保证其正常运行,依赖制度的系统信任在现代社会中发挥了主导作用。人们基于系统信任的保障实现陌生人之间的合作。从基于熟人关系的特殊信任到基于制度的系统信任的演进是现代社会进步的表现,但是,随着人们对制度的依赖,制度信任逐渐表现出其弊端。制度体系的中心化使得其在逐渐细化的同时也愈发臃肿庞杂,管理成本增加的同时给机会主义创造了更多可能。在执行层面,制度的执行者是人,以人为载体的制度被无形地付诸了主观倾向,人为因素造成了更多的不确定性。于是,机会主义行为时有发生,增加了制度信任的不可靠性。中介化的监督机制也带来了诸多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信任问题。因此,这一时期对系统、制度、契约的依赖并未从根本上提升社会信任程度。于此同时,以移动互联技术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开始发展,以其速度与可及性的结合为缺场合作提供了技术条件。

因此,这一时期数字技术的可供性与人们的信任认知发生了“碰撞”,首先,表现在大众对新技术的不信任,数字技术虽为人们提供了去时空化交往的技术条件,但由于人们的思维惯性,对新技术的接纳程度较低,甚至会因为自我保护意识产生排斥;其次,人们的社会信任程度不足以匹配技术的可供性,也即虽条件允许但人们对社会普遍他人的信任程度不够,那么也无法在虚拟社会达成合作。因此,数字技术对人类认知从碰撞到融合的嵌入过程也是大众社会信任程度提升的过程。

(二)数字技术与信任认知的融合

1.“外化于行”:数字技术与社会制度信任的融合

当人们的“本体安全感”无法匹配技术的可供性时,人们倾向于按照思维惯性将数字技术应用到强化系统信任的保障作用上,从而提升安全感。数字技术对制度系统的嵌入很大程度上实现了系统信任的去中心化和去中介化。一方面通过对传统政务系统的电子化嵌入逐渐实现制度从决策到执行的扁平化、公开化;另一方面随着数字化平台的发展,基于数字化的网络信任管理系统也愈发完善,进而,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化信任系统通过社会参与、历史存证、签名转发、规则共识、互惠激励、契约合作构建了数字化信任体系,从依赖人转化成依赖数字代码来实现规则的执行。这一系列系统信任的数字化嵌入过程,最大程度上解决了以往制度信任系统中由于中心化带来的结构臃肿问题,以及中介化带来的信息不对称等委托代理问题。换句话说,数字技术嵌入到制度系统中,通过公开透明的数字代码,把信任中“不会”欺骗的原则变成“不能”欺骗的规则。最大限度地解决了传统制度设置中由于结构问题与人为因素带来的机会主义行为。

综上所述,在人们的信任认知里“陌生人是不可轻信的”,于是数字技术被嵌入到制度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各个环节来最大限度地排除合作障碍,降低试错成本,通过低成本的失败促成了人们对于多重可能性的探索。因此,系统信任的数字化嵌入发挥了其催化剂的积极作用,它虽建立在“陌生人之间不信任”情境下,但又以降低欺骗风险的方式促成初始合作,为打破个体间信任壁垒建立积极的社会人际信任创造条件。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也是虚拟社群组织得以孕育的必要。

然而,系统信任这种基于强制性的信任机制只是简单地把“不会”变成“不能”,无法替代人际信任中的情感因素带来的主动性与利他性;同时,即便是有数字技术加持的制度和契约也无法实现对人们生活的极限覆盖。因此,系统信任起到的作用只是“外化于行”,最终目的还是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换句话说,即便是再完善的系统信任机制,如果没有人与人之间信任的话,人们宁愿持观望的态度而不会主动采取行动。而虚拟社群最大的特点在于其自发性、自主性、自治性。因此,虚拟社群建立在数字技术嵌入的系统信任之上,但绝非仅仅依赖于此。

2.“内化于心”:数字技术与社会人际信任的融合

数字技术一方面通过嵌入社会信任管理系统增强用户对数字化社会系统的信任,另一方面以应用软件的方式深度嵌入到人们生活,以其低成本、高效率、低门槛的优势使得线上合作日常化。社会制度的完善与数字技术的可供性促使人类认知从封闭到开放,从竞争到协同,从建构到连接……这一系列变化都是人类认知与数字技术“端到端”的逻辑相互融合的结果,社会关系逐渐从竞争型向合作型转变。社会的“公民资本(civic capital)”逐渐增加,合作的价值逐渐内化于人们的偏好中,人们逐渐偏向于选择信任其他社会成员并加入匿名交换之中的决策,一种积极的合作型社会信任正在形成。人们对一般他人由“积极的不信任”逐渐转向“积极的信任”,公民的社会信任程度逐渐提升。人们的信任壁垒也就逐渐被打破,进而愿意参与到虚拟社群中创造“科斯地板下”的巨大价值。

综上所述,数字技术对人类信任认知的影响经历了从碰撞到融合的嵌入过程。社会信任程度的提升是虚拟社群形成必要的宏观社会条件,那么具体到虚拟社群组织中其信任演进逻辑又是怎样的?数字技术如何嵌入其中发挥作用?

三、虚拟社群信任的演进——数字技术的工具性嵌入

(一)虚拟社群初始信任阶段——技术的可供性与社会认同

虚拟社群的初创过程其实是分散在虚拟网络空间中的陌生人在缺场交往的过程中达成初始信任,从分享到集中的过程。而无情感基础的陌生人之间信任的理性因素是先于情感因素的。并且,人们对陌生人的初始信任既不是基于完全理性的精确计算风险收益比后做出的决策也非完全不理性的亲社会利他行为,而是基于有限理性下的决策:人们根据当前所能获得的突出线索,首先进行风险判断,当信任风险超出个人所能承受的范围时,信任者将会放弃。只有当信任风险可以接受时信任者才会考虑互惠期望从而做出信任决策。虚拟社群组织不同于传统基于实名身份认证的虚拟组织,后者只是把线下交流转变为线上交流,其面向的仍是相对熟识的节点,成员的组成相对固定,变动较少,有明确的管理边界,信任的建立大多基于成员的身份认证。但在虚拟社群环境下,成员大多是彼此陌生、互不了解的实体,成员的未知性和动态性更强,而且成员的交互是基于假名的交互,成员身份的认证也只是确认其拥有在平台注册的ID,并不能说明该用户的其他属性,因此其信任风险的等级更高。那么,在此环境下人们的初始信任如何建立?

虚拟社会初始信任风险源于两个方面,其一是对数字平台信任管理系统的系统信任风险,其二则是社群参与者之间的人际信任风险。虚拟社会是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生成的现实世界的镜像,而数字平台信任管理系统的完善是在数字技术与理性博弈的交互作用下对虚拟社会的保障,是参与者在虚拟社会产生系统信任的基础。数字技术,尤其是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使得平台的信息追踪机制愈发完善,这种“全景监控”式设置,实际上是后台实名,前台假名的呈现方式,给即便是利用假名交往的陌生人带来自由度的同时也增强了安全感。社群参与者首先会基于系统信任做出信任决策,信任管理系统越完善,人们在交往过程中的本体安全感越高,更容易产生信任。而当平台的系统信任风险超越了人们可承受的范围,人们将选择放弃。因此,平台信任管理系统的完善是虚拟社群建立的前提。

但是对于平台信任管理系统的信任只是虚拟社会中的陌生人之间建立合作的必要条件。社群参与者之间初始信任的建立才是合作的第一步。当代社会中人们更多是因为生产生活的社会压力而非天然的需求聚居在一起,而且聚居的密度极大,因此,他们之间心理排斥的力量远远大于心理吸引的力量。而在工作场所的交流与合作更多基于权力与利益的计算。也就是说,现实社会中因地理优势而形成的社区以及因生产关系而形成的组织,无法完全满足人们渴望自由、分享、陪伴、信任、合作的精神欲求。而数字技术以其高度可及性实现了人们从分享到聚集的不间断性,允许人们在网络空间创建一个与现实社会互补的组织,实现现实社会无法实现的人类欲求。这种以极高速度进行远距离交流的能力打破了根植于人们集体意识深处的社会认知。自我不再需要物理身体作为载体,而会通过数字技术形成可在虚拟社会中生存的“数字身体”使人们与地理性的交往、合作场域脱嵌,在虚拟社群中实现“缺席的在场”。通过社会化工具与社会性密度(social density)的交互作用,志同道合的人极其容易实现连接,形成虚拟社群。他们虽来自世界各地,有不同的社会背景和生活经历,但有一个共同点——对于同一件事情充满热情,对于合作结果——也即莱克·舍基提到的“未来的影子”充满期待。这一共同点使他们跨越现实社会中的时空距离、阶层距离、性别、宗教等,以数字化工具为媒介快速产生基于相互认同的连接,这种基于知识与认同,而非权利与身份的人际交往更易产生信任。因此,社会认同成为社群成员的信任基础。基于此,社群成员之间建立了初始信任,产生合作期待。初始信任的建立,使得原本分散的个体因共同的合作需求聚集到一起,实现了虚拟社群先分享后集中的初创过程。

综上,虚拟社群成员形成初始信任的过程实则是基于可靠平台信任管理系统有效的风险控制,以及基于知识与认同的人际信任。数字技术嵌入其中一方面通过算法管理提供比传统制度管理更有效的风险控制,另一方面通过速度与可及性的结合实现相互认同的人的快速聚集。

(二)虚拟社群协同合作阶段——去时空化与价值共创

形成初始信任之后,社群参与者开始进入信任实践——协同合作阶段。数字技术的发展打破了组织的时空边界,为大规模的及时合作创造可能。同时,人工智能(AI)、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技术逐渐应用到虚拟社会中,形成了感官上的和心理上的“社会临场感(social presence)”会使社群成员感受到在现实社会中缺乏的“陪伴感”,进而减少社群成员之间的心理距离,增强沉浸感、归属感和团体感,从而增进人际信任,进一步消除人们的信任壁垒。而不同于他组织的委托代理机制,虚拟社群参与者之间的合作并无宏观权力的控制,维持虚拟社群的凝聚力来自于由平等合作产生的对称性权力依赖;亦区别于市场的交易机制,在基于社会认同而非利益关系下组成的虚拟社群中,人们协同合作的动机在于价值共创而非价值交换。这种合作关系增进了成员之间的情感,降低了合作的“工具性”。这将导致更多的联合行动、更多的信任和更多的信息共享。伙伴之间相互认同感更大,能发展出相互间的同理心、共鸣感,以及“对于共同成功的专注,同时拥抱有着长远预期的关系”。因此,组织成员对信任的判断也会更关乎相互认同,而更少关乎资源交换。这种非交易型大规模价值共创使参与者之间形成一种非竞争关系,它鼓励每个参与者自主贡献自己的力量,其分工协同都具有很强的自组织性,无需衡量单个个体的工作量。从而形成了虚拟社群这种长尾分布的非均衡“共同对等生产”模式。

(三)虚拟社群成熟信任阶段——组织内群信任与组织制度共创

虚拟社群参与者的价值共创会增加成员间信任的情感成分,在合作中表现出更多的利他性和持续性,人们会因共享的群体身份表现出更强的情感偏向和更一致的价值取向,从而形成一种突破单一人际信任的组织内群信任。这种基于“内群体偏好”的组织信任使群体成员自发对那些自私自利牺牲/破坏成员共同利益的人表现出排他性。因此,当产生初始信任的一部分参与者在进一步的合作中并未达成更深的相互认同或做出失信行为,则将逐渐(主动或被动)边缘化,进而脱离虚拟社群组织。总体而言,以价值共创为基础的良性合作通过增强组织成员间的人际信任,强化其对组织的价值认同。人们因对组织的价值认同而产生对团体的义务感,此认同形塑着他们的行为,形成组织信任,使他们表现出更主动的合作与利他行为。而非良性的合作则发挥了自动筛选组织成员的作用。这一自组织过程实现了虚拟社群参与者从“人际信任”到“组织信任”的跨越。同时,社群成员会形成一系列有助于社群长期良性合作的组织制度来保障社群活动的良性运转。

在他组织的委托代理关系中被治理者处在权力非对称的弱势地位,制度的设立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治理者的利益。制度控制有时会削弱治理者与被治理者之间的信任关系,从而降低被治理者主动性,影响组织效益。而对于虚拟社群而言每一位参与者权力对等,治理者与被治理者二元统一,他们对组织负责的同时也是对自己负责。因此,虚拟社群中的制度是在参与者相互合作的过程中,为了保护参与者的自身利益,促进集体活动的有效进行,以及保护参与者的合作成果,相互协商制定的,是虚拟社群实现自我管理的手段。其根本目的不是为了某一方的利益,而是保护多数社群参与者的共同利益。虚拟社群的制度管理分为两类,其一是防止破坏组织行为的监督制度,其二是激励贡献的奖励机制。随着社群参与者合作的深入,其制度建设也会越来越完善,增进组织内群信任的同时,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虚拟社群中。组织制度信任是保证虚拟社群稳定发展的基础,也是虚拟社群成熟的标志。

综上,数字化工具其实并没有创造信任,而是通过工具性嵌入人们的交往和合作过程中消除信任障碍,激发人们的合作欲望,形成虚拟社群,进而实现大规模的价值共创。因此,虚拟社群中的人际信任是数字技术与人类认知碰撞、融合的结果,是人类对新技术的可供性由陌生到接纳后的意识形态的变化。这一变化形成了基于社会认同的合作型信任,人们越来越愿意且习惯利用数字化社会工具参与到自己认同的社群组织中,主动为自己热爱的事业贡献力量。这种大规模的“共同对等生产”极易形成强大的组织信任。虚拟社群信任演进路径见图1。

图1 虚拟社群信任演进路径

四、虚拟社群信任系统的形成——数字技术信任、制度信任与人际信任的耦合

传统组织的信任系统多为制度信任与人际信任的耦合系统,极少考虑技术因素。而因虚拟社群依托于数字技术而生,信任的演进过程呈现了数字技术与人类认知从碰撞到融合的“外化于形—内化于心”的嵌入过程。从而形成了区别于传统组织的由数字技术信任、制度信任、人际信任动态耦合而成的宏观社会信任与微观个体信任交互作用下的复杂信任系统。

具体而言,通过上文虚拟社群信任机制的演进过程分析,数字技术以其“端到端”逻辑深度嵌入到了人类认知中,形成社会信任文化,重塑社会系统信任和人际信任。使得虚拟社群组织形成了区别于农业社会基于先赋性与交往性的“私人化人际信任”,以及工业社会时期正式组织基于契约的信任,从而形成后工业社会时期基于技术的可供性、社会制度的可保障性、人与人之间的合作意识而成的合作型信任。

在这一耦合关系中,数字技术以数字代码替代人为操作,把信任中的“不会”欺骗转变成“不能”欺骗嵌入到制度构建中发挥了其数字化优势,为价值共创提供保障;以其去时空化的“连接”打破了人际信任基于“私人情感”的信任边界,进而扩大了人际信任的范围。但数字技术所遵从的算法逻辑在发挥其“去人化”优势的同时也凸显了其“去人性化”的“纯数据化不足”。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就理性计算而言,基于算法逻辑的理性计算是非0即1的,而现实社会中需要符合人类价值取向的不同情景下的权变决策;就情感逻辑而言,去人性化的数字技术无法代替人们基于情感因素所产生的主动性及利他性。

制度设置,无论是社会制度还是组织制度的设计都以人脑理性逻辑的价值取向与灵活性弥补了数字技术的“纯数据化不足”。制度逻辑与数字技术所遵循的算法逻辑的本质不同在于前者是有价值取向的,而后者是中性的。虚拟社群参与者通过算法推送连接到符合个人偏好的信息的同时,也因受算法控制固化个人偏好,使本该开放的虚拟社群组织形成高度同质化的“回声室(echo chamber)”。从宏观角度看这会加强群体间的交流壁垒,进而影响虚拟社会的开放性和包容性。不利于社会信任的提升。因此务必需要切合时代价值规范的制度约束来指导数字技术的应用。从微观角度看基于不同社群组织的不同组织制度发挥了其“因人因时因事而设”的灵活权变优势。同样是遵循理性逻辑,制度设置从人性视角指导和规范了数字技术的运行,提高了数字技术的可控性和灵活性。总而言之,在制度框架下的数字技术应用才能建构起最有效的系统信任,为虚拟社群组织提供可信赖的安全保障。

而基于社会认同,互惠合作而形成的人际信任建立在安全可靠的技术信任以及制度信任的基础之上,同时又从人类情感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利他性上弥补了基于算法逻辑与理性逻辑的“刚性”不足。成为凝聚虚拟社群组织的最核心的信任基础。三者互为补充,又相互影响,共同形成了虚拟社群的复杂信任系统。

并且,通过虚拟社群信任的演进过程不难看出,数字技术信任、制度信任、人际信任的耦合关系具有一定的动态性。具体而言,虚拟社群初创时期也即社群成员初始信任形成的阶段,人们更多地依赖基于数字技术以及制度设计的完善的信任管理系统,情感因素相对较少,而通过信任实践阶段的去时空化协同合作阶段,虚拟社群成员间的人际信任成分越来越多,逐渐形成具有凝聚力的组织认同,人际信任超越系统信任占据核心和主导地位。而数字技术信任与制度信任则更多地发挥其规范行为底线保障作用。虚拟社群信任耦合系统见图2。

图2 虚拟社群信任耦合系统

五、总结与展望

数字化转型时期信任的建构与发展研究具有理论和现实的双重意义,本研究以技术嵌入这一新的研究视角来考察数字化转型时期的信任演进问题。厘清了数字技术对人类信任认知从碰撞到融合的嵌入过程。以虚拟社群组织这一数字化转型时期代表性的新型组织形态为研究对象,由宏观视角转向微观视角,一方面阐明了宏观社会信任对虚拟社群信任的基础性引塑作用,虚拟社群组织的形成是人类信任认知转变在组织层面的映射。另一方面解构了虚拟社群组织初始信任—协同合作—成熟信任的动态演进过程。揭示了数字技术对虚拟社群信任从嵌入到耦合的工具性嵌入作用,从而形成了由数字技术信任、制度信任、人际信任动态耦合而成的复杂信任系统。

综上所述,本文的文献研究结果具有如下贡献:在理论层面上,首先,以技术嵌入这一新的研究视角研究虚拟社群的信任问题,在组织层面揭示了数字时代的信任与农业社会时期建立在私人关系之上的信任以及工业社会时期建立在契约关系之上的信任的不同之处,进而阐明了数字技术对人类信任认知的影响过程,拓宽了社会信任问题的研究视角;其次,本研究以一个动态演进的过程,呈现了系统信任与人际信任、宏观信任与微观信任在虚拟社群信任形成及演进过程中的动态关联性,并揭示了技术信任、制度信任、人际信任的相互补充又相互影响的动态耦合关系。在实践层面上,随着元宇宙时代的到来,人们的交往交流方式趋于网络化,虚拟社群组织成为组织智能化、去时空化、去中心化的变革趋势。作为虚拟社群组织的核心治理机制信任的建构与发展对虚拟社群建设至关重要。本文以技术嵌入的视角解构了数字技术与人类认知的融合过程,引导人们转变信任认知,形成更积极的合作型社会信任;进而通过解构虚拟社群从初创到成熟过程中信任的演进机制,对虚拟社群的信任管理具有启发意义与借鉴价值。

本研究亦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首先,在研究方法上本文采用理论演绎的方式,缺少与相关案例的结合,后续研究需结合具体案例对虚拟社群信任的内在机理进行更深入细致的研究。其次,虚拟社群组织的信任系统是三种信任机制的动态耦合,关于这一耦合关系的动态性分析不足。何种耦合关系才能使虚拟社群组织更稳定?虚拟社群组织如果面临解体,其信任的破坏机制遵循怎样的演进逻辑?最后,中国情境下,受传统乡土文化的影响组织信任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泛家族性”,那么,数字时代的陌生人之间建立起来的虚拟社群的信任机制是否会受泛家族主义的影响表现出其特殊性?这些问题都有待进一步研究。

① 技术的可供性(technology affordance)是指技术对象(如信息技术人工制品)和目标导向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所产生的行为。强调参与者和技术的互动,通过互动实现各种不一样的可能性。

② 社会信任是指社会公民对非特定他人的普遍信任。

③ 公民资本指父母培养下一代合作的价值观时愿意花费的资源,是帮助一个群体克服“搭便车”行为以追求有社会意义活动的价值及信念。

④ 社会性密度是指一定单位空间中群体的人数。本文在此指虚拟社会的社会性密度。

⑤ 社会临场感是指在利用媒体进行沟通过程中,一个人被视为“真实的人”的程度及与他人联系的感知程度。

⑥ 耦合机制最早来自计算机系统理论,一般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系统或运动形式,通过某种媒介或条件而彼此影响以致形成一个统一体的过程。

猜你喜欢

人际社群信任
搞好人际『弱』关系
从《战国策》看人际传播中的说服艺术
嘤嘤嘤,人与人的信任在哪里……
从生到死有多远
英文歌曲Enchanted歌词的人际功能探讨
母婴电商的社群玩法
VC靠边!社群股权众筹来了
天使进化——VC靠边!社群股权众筹来了
信任
由人际代词与非人际代词的对立看语体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