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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价值链演进新动向与中国对策

2022-08-24朱延福姚陈敏

当代经济管理 2022年9期
关键词:价值链数字

朱延福,姚陈敏,谢 靖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经济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一、引言

全球价值链(Global Value Chain,GVC,以下简称GVC)是指在世界范围内链接研发、生产、销售和回收处理等过程以实现商品或服务价值的全球性跨企业网络组织,其本质是价值创造活动的跨境分割与价值分配的跨境治理。根据《2019年全球价值链发展报告》,全球总计超过2/3的贸易是通过GVC进行的,全球价值链框架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公认准则。

GVC的形成与发展给中国深度融入世界经济提供了重要机遇。中国依托市场规模和低生产成本优势嵌入国际分工体系,已经发展成为世界第一大货物贸易国和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在GVC中的影响力不断提升。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提出,要“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培育若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但近年来,受国际金融危机、新科技革命、中美贸易摩擦等多重因素影响,尤其是2019年底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欧美等发达国家不仅积极倡导制造业生产布局本土化、多元化,而且试图构建“去中国化”的全球高技术产业分工体系,企图将中国锁定在GVC低端环节。面对国内部分产业转移到国外和外国高新技术封锁的“腹背受敌”困境,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自主性是中国经济应对潜在“脱钩”风险,维护当前GVC网络拓扑中的供需枢纽地位,以及提高自身GVC地位的必然要求。

伴随GVC发展环境发生深刻变化,GVC发展演进、中国在GVC演进过程中的位置变化、GVC演进对中国福利的影响成为国内学术界与政策制定者关注的热点话题。一是从GVC演进走向来看,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快速发展、贸易保护主义日渐抬头、新冠疫情冲击“常态化”的背景下,GVC驱动机制与增长点发生转变、附加值获取日益固化、本土化与区域化属性增强等成为GVC调整的新趋势。二是从中国在GVC演进过程中的地位变动情况来看,中国在GVC中所处的位置深刻影响着其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虽然2009—2018年中国产业GVC上游参与度持续提升,但其整体上在GVC中仍处于低端位置。与主要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创新密集型行业的国际贸易竞争力较弱,所获取的GVC增加值较少。三是从GVC重构对中国福利的影响来看,GVC重构直接或间接影响着中国GDP、就业、外贸、产业结构等多个领域。一项基于WIOD数据库的研究结果显示,美国、日本、韩国将产业从中国转出对中国GDP的负向影响分别达到2.28%、0.99%、0.33%。

综上所述,虽然学术界已经意识到GVC调整对中国经济影响的重要性,但现有文献对GVC演进新趋势及其中国应对研究的定性分析稍显不足,比如时间考察范畴有所限制,或者放大中美贸易摩擦、新冠疫情等不确定性事件的影响,缺少对GVC变化新趋势的内在机理的深入剖析。基于此,本文在借鉴已有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归纳总结了自2008年以来多个重大事件相互交织影响下的GVC演进新趋势,从生产要素结构变化、全球经济治理权力博弈、比较优势重塑三个方面揭示了GVC演进新动向的内在机理,并提出促进中国GVC转型升级的思路与建议。

二、全球价值链演进新趋势

GVC是国际分工深化与广化的产物,且建立在发达国家占主导地位,发展中国家处于从属地位的基础之上。由于GVC发展易受地缘政治、生产成本、重大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各国在GVC中的分工地位处于动态变化中。一国若想在GVC竞争中获取发展先机,需要准确研判GVC演进的可能走向。在新技术革命、贸易保护主义和新冠疫情等综合因素的影响下,GVC调整呈现出如下四个方面的新变化。

(一)全链条数字化水平显著提高

伴随新一代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向GVC各个环节的渗透、融合,传统GVC的价值创造与价值获取方式发生深刻变革。具体而言,下游环节方面,互联网技术使消费偏好、支付方式的数字“粘性”增强,推动销售环节向集成化、大众化的数字平台演变。数字平台存在较强的网络效应和规模经济性,从而使该环节具有极高的盈利能力。中游环节方面,以“机器换人”、智能工厂为代表的工业自动化加快推动企业制造过程智能化、管理系统集成化、生产交付灵活化,使得企业生产运营成本降低,产品和服务质量升级。智能制造模式作为一种知识、技术密集型的生产组织流程,帮助企业在生产管理环节获取更多利润。上游环节方面,企业应用综合性的数字化服务平台,为研发数据管理、积累和共享、产品研发流程再造、个性化定制提供了重要支撑。从事研发设计的企业通过技术标准制定、知识产权保护等方式,居于GVC高附加值环节。

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推动企业研发、生产、营销模式变革,极大地提高了GVC的弹性和韧性。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智能生产、电子商务等数字技术保障了部分行业的生产与供应,表现出极强的稳链、固链、强链作用。同时,数字技术应用催生了新产品和新服务贸易,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贸易增长与GVC升级。后疫情时代,数字技术将成为GVC稳健运行的关键支撑。

(二)生产布局和终端市场方向发生重大转变

国际金融危机引致世界消费需求萎缩、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造成GVC区域化、本土化属性增强。具体从全球三大价值链区域内、区域间贸易变动趋势看,1990—2015年,欧洲、亚洲价值链区域内GVC参与度高于区域间GVC参与度,北美价值链区域间GVC参与度高于区域内GVC参与度。在国际金融危机、中美贸易摩擦和新冠疫情的叠加影响下,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基于国际经济政治霸权考量,积极主张“再工业化”,强调供应链布局自主可控,推动北美价值链区域内部贸易稳中有升,欧洲价值链共同市场整合进一步深化。欧美国家通过行政立法、技术监管等手段泛化“国家战略安全”理念,意在最大限度地遏制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的经济崛起。这一霸权行径引发中国等新兴经济体高度重视关键技术国产化布局和本国GVC安全,进而推动亚洲价值链自主化增强与对外依存度减弱。

与此同时,伴随北方与南方国家经济总量对比发生转变,GVC的终端市场重心加速由北方国家向以新兴经济体为代表的南方国家转移。根据2019年《转型中的全球化:贸易和价值链的未来》报告的分析与预测,发达经济体在全球消费中所占的份额将从1995年的81%下降至2030年的49%,而发展中经济体将从19%增长至51%。后疫情时代,主要发达经济体疫情出现反复导致其经济继续衰退,进一步加速GVC终端市场重心向新兴经济体转移。这一变化促使发展中国家重视内需市场培育,以及加强南方经济体之间的GVC合作。

(三)无形资产成为全球价值链攀升的竞争焦点

无形资产(品牌、数据、专利权等)既是企业价值创造的重要源泉,也是一国向GVC高位阶攀升的关键法宝。201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价值链中的无形资本》报告指出,无形资本在商品总价值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其价值贡献度约为有形资本的两倍。随着实体经济的创新发展,无形资产在GVC价值创造中的乘数效应愈加凸显,带来的收益越来越高,使微笑曲线的末端变得更加陡峭。有研究表明,加强无形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可以提升一国GVC参与度和市场垄断地位,这对各国加大无形资产投资强度,提高本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形成正向激励。以专利申请数为例,2019年高等收入国家、中高等收入国家的专利申请数分别为159.3万个、154.8万个,各为2009年的1.2倍、3.4倍。

长期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在GVC高端环节居于主导地位,导致发展中国家向GVC两端延伸过程中对知识产权的进口依赖程度高。2019年中高等收入国家的知识产权使用费(支付)高达623.9亿美元,较2008年增长了118.1%,是同期知识产权使用费(接收)近7倍。由于无形资产决定一国在GVC中所处的位置,发达国家为维护现行贸易体系中的领导权,逐步加强技术出口把控,导致发展中国家通过技术引进与“干中学”方式向GVC上游攀升的难度加大。譬如,2021年美国政府出台调整制造业领域四类关键产品供应链布局的政策,企图通过技术脱钩和多元市场战略,构建“去中国化”的全球供应链网络,以阻滞中国国内价值链高端升级。

(四)服务业在全球价值链转型中的纽带作用凸显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服务贸易自由化加速推进的影响下,服务业日益发展成为增强一国GVC嵌入能力和增值能力的新引擎。服务业作为价值创造活动的重要载体,贯穿GVC活动的全过程,其作用具体表现为以下四方面:一是在GVC中起衔接和协调作用,二是作为制造业的中间投入,三是企业不可分离的内置服务业,四是具有价值创造性的服务活动。进入数字经济时代,服务的可贸易性极大提高,使得全球服务贸易出口在GVC贸易中的表现日益突出。据UNCTAD数据库数据显示,2008—2019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的年均增速达3.9%,是全球货物贸易出口年均增速的近3倍。其中,ICT服务出口表现更为出色,年均增速高达7.1%。随着服务业加速向数字化转型,在新冠疫情常态化背景下,新兴服务业态在保障生产供给和提振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

因服务业在连接各国GVC分工活动以及赋能第一、二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服务业与关联产业融合发展成为发展中国家政策发力点。在发达国家产业链全球布局调整背景下,发展中国家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耦合共生、联动发展,不仅拓展了产业价值创造空间,而且也产生了双重正向效应:一方面制造业投入服务化推动了服务业比重的增加,另一方面服务活动有助于制造业企业出口价值的实现以及GVC地位的提升。在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动能亟待转换的关键时期,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成为其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价值链攀升的必然选择。

三、全球价值链演进的内在机理

在新工业革命、全球贸易摩擦和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下,GVC分工体系在内部要素构成、生产空间布局、分工利益配置方面均出现颠覆性变化,推动GVC向数字化、区域化、知识化、服务化等方向转型升级。总体来看,GVC调整发展是一个由低阶向高阶演进的系统化、持续化过程,其中GVC价值创造方式、全球经济治理逻辑以及各国比较优势的重大改变共同驱动GVC分工体系显著调整。

(一)新型生产要素改变了价值增值方式

迈进数字经济时代,数据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生产要素、数字化平台有机结合,催生出各种“数字+”创新要素,改变了传统要素的本质属性与价值创造方式,促进要素跨界流动,提高了生产要素的配置效率,从而成为驱动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伴随数据要素资产化与市场化发展,世界各国将数据要素视为国家重要生产力,在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核心数字技术研发、数据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超前布局,以抢占数字经济发展的制高点,培育全球价值链分工竞争新优势。

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由此生成的新的价值创造过程在两个层面交叉展开且相互影响。一是虽然单一数据的价值性有限,但是利用数字技术对其进行采集、清洗、挖掘和整理,能够形成价值较高的新型生产要素和生产工具——数据库、数据分析软件与数字化服务平台,创造出全新的产品价值,或者构成产品的高附加值;二是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支持下,企业通过引入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包括对接各类数字平台,使得企业价值链各环节中的“含数量”不断增加,企业数字化能力得到强化,从而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并最终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在传统GVC进行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数据要素以其耦合性、可复制性、无限增长性实现了创新要素的变革,进而影响各国GVC的嵌入程度与增值分配。新冠肺炎疫情之下,以数据和数字技术为核心生产力的数字经济打破了地域、时空限制,促成非接触经济在生产、流通、消费中异军突起,数字技术的应用使产业链供应链更具弹性与韧性,从而提高了产业链供应链应对不确定性风险冲击的能力。可以说,数据要素已成为新时代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价值增值能力的新动能。

(二)政治干预国际经贸活动的合法性增强

国际分工格局由GVC的经济逻辑所决定,而GVC的经济逻辑又是由治理政治塑造而成。国家作为GVC的主要缔造者,在以GVC为显著特征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发挥着核心作用。其中,主要发达经济体是GVC治理模式中的既得利益者。然而,部分发展中国家依靠自身比较优势嵌入到GVC分工体系,经济总量显著增加,且在少数高端产业领域超越西方发达国家,弱化了发达国家的国际经济话语权,挑战了其所推行现行GVC治理标准的合法性。高端产业和技术领域决定着未来经济发展的方向,其背后所隐含的知识权力致使GVC主体间形成非对称性的依赖关系,可以对被支配者的决策与行为施加较强的影响力。因此,具有技术优势的欧美发达国家积极在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进行规则创建、协调与重塑,企图结合技术脱钩、区域拆解等战略,制约新兴经济体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壮大,以强化其在GVC治理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从GVC治理的内涵来看,在价值链上塑造包容或排斥门槛以达成制度、规则共识的过程是世界各国获取GVC治理权力的主要来源。在等级式的GVC中,规则支配者通常利用其在政治、经济上的优势地位,迫使规则遵循者接受其确立的标准和价值观念,以便维护自身的垄断利益。因此,在GVC治理过程中,推动自身标准和规则的国际化、合法化,并引导国际社会遵从,成为发达国家争夺国际经济治理主导权的常用手段。近年来,作为GVC规则支配者的欧美发达国家,逐渐加强关键技术和产业政策的政治干预合法性,并且在双边、多边和诸边贸易协定谈判中不断推动其国内关键产业政策、新一轮国际贸易规则走向国际化。面对美欧国家的分工“规锁”,发展中国家被迫对标高水平贸易规则,以继续谋求参与国际分工所带来的发展福利。

(三)GVC发展条件的嬗变要求重塑比较优势

要素禀赋是形成一国比较优势的基础和源泉,而比较优势决定一国国际分工地位和收益分配。在国际分工形式演变过程中,世界各国一直存在要素密集度特征差异。受益于这种差异,发达国家依托知识、信息、技术等高端要素,掌握着GVC增加值分配的主导权,并且在高端环节的垄断性日益增强。相较而言,发展中国家通过初级要素比较优势嵌入至GVC中低端环节,虽然增强了自身经济实力,但是这一层次的分工可替代性较高,在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且容易落入“比较优势陷阱”。伴随全球范围内技术条件和外部发展环境的重大改变,各国比较优势基础发生变化,引发GVC步入深度转型调整期。尤其是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知识、技术、人才等要素在GVC演进发展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就GVC贸易体系建立的基础而言,其本身就是建立在发达国家对技术和知识的垄断之上。在新一轮的GVC演进过程中,发达国家正是利用其知识和技术垄断优势,遏制和打压新兴经济体和平崛起。

在新兴国家亟需培育GVC分工新比较优势的需求背景下,过去以初级要素驱动为主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难以持续。要摆脱对原有发展模式的依赖性,新兴国家应重视人才、技术等高级要素的培育和获取,探索创新要素集聚路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升级。特别是在全球经济增长新动能尚未涌现,新冠疫情在主要经济体内反复暴发的复杂背景下,新兴国家要积极加强数字技术、基因工程、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布局,推动资本和技术要素梯度转移、融合发展,打破发达国家在高端产业和核心产品生产环节的技术封锁,以提高本国产业链发展的韧性、弹性与自主性。

四、中国的应对策略

面对GVC“低端锁定”与“高端封锁”的双重困局,中国应准确把脉GVC发展新趋势,以有效方案直面GVC重构的冲击和影响,加快推动中国产业链价值链的中高端转型,从而促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以“新基建”为引领,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在第四次工业革命推动下,世界经济数字化转型加速,数字经济成为各国价值链转型升级的新引擎。据《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相关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达35.8万亿元,数字经济占GDP比重为36.2%,比2008年高出21个百分点。在突如其来的疫情冲击下,数字经济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中国生产和消费的连续性,降低了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风险。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既是中国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的重要手段,也是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托。

在数字经济时代,完备的数字基础设施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和重要载体,其对一国GVC地位提升具有促进作用。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数字经济发展的硬件设施,有利于释放中国经济增长潜能。一是提升新基建战略发展定位,加速传统产业价值链重构。研究制定新基建发展的指导意见与落地实施方案,统筹规划区域、行业新基建空间布局,加强对新基建项目建设的引导和监管;推动云计算、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传统产业基础设施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升级,以数字化转型带动传统产业腾飞,进而塑造数字化价值链。二是完善与创新新基建融资渠道,为价值链数字化注入金融“血液”。政府应通过加大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引导各类投资主体通过参股方式按比例出资,打破国内外社会资本进入“新基建”领域的壁垒;商业银行应创新数字基建融资模式,探索知识产权抵押贷款,推动与保险、基金公司深度合作,共同为数字基建项目服务,破解新基建企业融资困局。三是加强国际新基建合作,提升中国产业GVC地位。以“一带一路”、RCEP、APEC等重要平台拓展新基建合作渠道,积极参与双边、多边“新基建”国际标准制定,构建以中国为核心的数字贸易区域价值链;加强精通国际贸易和数字领域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为新基建领域国际交流与项目合作提供智力支持。

(二)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着眼点,增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在部分发达国家对华实施高新技术打压、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迁出中国以及新冠疫情常态化的多重不利因素冲击下,若想摆脱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打造自主创新新高地,无疑是中国维护产业链价值链稳定与安全,实现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出路。

在中国国内价值链转型升级过程中,自主创新发挥着关键性作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根本在于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着眼点,构建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技术与市场紧密衔接、分级分类突破的创新生态体系。一是改革科技创新制度,激活资源要素参与价值链升级的内生动力。一方面,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强化以企业为创新主体的科研投入保障机制,完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另一方面,建立以创新价值为核心的评价激励导向机制,提高科技投入产出效益,加大对高精尖创新团队的支持力度,通过科技创新领域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价值链升级。二是促进产业供需高效对接,改善中国产业在GVC中的分工地位。政府和行业部门应广泛征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关键领域中的“卡脖子”技术需求,搭建科研机构与市场主体合作平台,提升产业链上下游的产供销配套能力,促进技术成果与市场需求精准对接,加快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规模化进程,推动更多高技术产业参与国际竞争与分工协作。三是采取差异化的创新策略,挖掘不同行业在价值链梯度升级中的发展潜力。对于低技术水平行业,引导其借助“一带一路”产能合作机遇,引进、吸收高技术产业提供的新技术和前沿知识,通过学习、模仿实现“二次创新”;对于中技术水平行业,可通过政府采购、技术研发补助等方式鼓励企业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引导行业向价值链高端跃升;对于高技术水平行业,通过竞争立项、“揭榜挂帅”等方式,组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破GVC重构中的“高端封锁”。

(三)以自主开放为导向,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构建

争夺国际经贸规则制定的话语权已成为当今全球贸易竞争的制高点,关乎一国获取国际分工利益的多寡。中国作为世界第一大货物贸易国、第二大经济体,要想在新一轮GVC治理中获取更多主动权,必须实现由国际贸易规则的遵循者向制定者的快速转变,以改变自身与发达国家发生价值链贸易的非对称性。

新一轮高标准国际贸易规则构建意味着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一国若想在对外开放中实现国家利益最优化,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开放的自主性。因此,中国在参与国际经贸规则构建时,既要考虑与发达国家所主导的高标准进行竞争与兼容,也要兼顾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与可持续性。一是依托多元化路径推进更高层次开放。一方面,借力“一带一路”、主场外交、FTA/RTA等平台,支持并推动WTO多边贸易体制改革、区域贸易协定升级,积极发挥中国在国际经贸规则重构中的引领作用,推动GVC朝着包容普惠、互利共赢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借鉴以CPTPP、EPA、USMCA等为代表的区域贸易协定所确立的“规则标杆”,加快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制度的先行先试,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以高水平开放吸引高质量国际投资,为中国产业提档升级提供资金支持。二是加快国内经济体制改革。谨慎、渐进对接发达国家所达成的边界内规则,先行推进国内知识产权、电子商务、服务贸易制度改革,提高中国产业参与GVC的广度和深度;加快国内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提高行业生产标准与产品质量,增强中国产品外国市场准入能力;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黏合剂”作用,推动全要素、全产业链深度融合,提高中国价值链的国际竞争力。三是科学制定对标国际先进规则方案。加强对国际贸易新规则议题的动态追踪和评估,根据议题性质采取差异化应对策略:对于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议题,应主动提出优化方向;对于暂时不能接受的议题,应坚持分步骤、分阶段落实。务实、有为地提高中国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再构建的话语权,营造有利于中国融入GVC的国际制度环境。

(四)以现代服务业为抓手,夯实价值链转型发展基础

受新冠疫情、贸易摩擦、逆全球化等因素叠加影响,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发展、创新服务模式、保护知识产权,是新形势下中国GVC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一是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发挥服务业“连接剂”作用。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加速融合发展,鼓励制造企业和信息技术企业深化互利合作,引导制造业和服务业深化业务关联和技术渗透,拓展产业价值链发展空间;通过机构改革明确相关部门在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中的跨行业管理边界,支持产业融合过程中出现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壮大。二是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提高价值链整体效益。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促进服务贸易数字化、智能化、便利化,提高中国服务业参与研发设计、检测认证、产品营销、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价值贡献度,构建高端服务生态链,提升服务业发展能级和价值创造效率,从而提高相关产业资源配置效率。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价值链升级保驾护航。谁拥有科技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谁就能在GVC分工中获取高附加值。对于中国而言,一方面,要综合运用司法保护、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另一方面,推进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现代化技术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应用,加强对侵权行为的识别、监测、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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