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刻孤本文献《新安林塘范氏宗规》相关问题考述
2022-08-17陈瑞
陈 瑞
(安徽大学 徽学研究中心,安徽 合肥 230039)
《新安林塘范氏宗规》是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收藏的一本明万历年间刊刻印行的珍贵孤本文献,是目前仅存为数不多的明代徽州族规单行本,被影印收录于《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明刻孤本秘笈丛刊》中。(1)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编:《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明刻孤本秘笈丛刊》第12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519—535,517、518,518页。关于该书,影印本前的说明文字介绍云:“《新安林塘范氏宗规》,四卷,明刻本,一册。半叶十行二十字,小字双行同。四周单边,白口,无鱼尾,框高二十一点九厘米,宽十六厘米。版心题书名、卷数、叶码。”“是书写刻精美,纸墨俱佳,惜书中有数叶破损、残缺。《中国古籍善本书目》亦未见记载。”(2)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编:《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明刻孤本秘笈丛刊》第12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519—535,517、518,518页。说明文字还简要列举该书的篇目,并对其学术价值作了评估:“此书内容系统,编排合理,为我们了解明代宗规情形提供了一个极佳的范例,对于明代宗族社会的研究亦有一定参考价值。”(3)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编:《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明刻孤本秘笈丛刊》第12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519—535,517、518,518页。学术界仅有少数学者从宗族祭祀及祭祖礼仪的角度对该书加以引用(4)邵凤丽:《文人礼书“以礼化俗”的基本类型——以朱子〈家礼〉祭礼为例》,《中国文化论衡》2018年第1期;《朱子〈家礼〉与传统社会民间祭祖礼仪实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189、196、200、204、206—214页。,对于该书的作者为谁,成书于何时,刊刻动机何在,其与休宁范氏相关宗族文献的关系如何,残缺内容的真实面目如何、能否复原等一系列问题,皆未曾关注。本文拟对上述问题作一考述,不妥之处,诚请方家教正。
一、《新安林塘范氏宗规》的作者
现有资料显示,休宁范氏宗族的始迁祖为唐代人范传正(759—827年),他由及第累任宣歙观察使,唐宪宗元和末年,自河内顺阳迁居休宁博村。传至第八世范吴僧(999—1068年),有三子:长知晟,次知证,次知成,衍发为长、中、小三大支。中支知证一脉传至第15世范应午(1211—1264年),于南宋理宗景定五年由祖居地博村迁居林塘。(5)万历《休宁范氏族谱》之3《谱系》,明万历三十三年刻本,国家图书馆藏;曹嗣轩编撰,胡中生、王夔点校:《休宁名族志》卷4《范》,黄山书社2007年版,第654页。林塘在明代属徽州府休宁县十七都由山西乡嘉禾里,距邑城二十里,在博村西北五里。(6)万历《休宁范氏族谱》之4《谱居·同邑各村分图》。北师大图书馆藏《新安林塘范氏宗规》中所说“新安林塘范氏”即“徽州府休宁林塘范氏”。休宁林塘范氏“世代绵远,衣冠相望,新安称著族”(7)萧雍:《范氏族谱序》,万历《休宁范氏族谱·前序》。,并入选《新安名族志》和《休宁名族志》。
北师大图书馆藏《新安林塘范氏宗规》的作者不详,我们可以从万历年间休宁林塘范氏族人范涞编撰的《休宁范氏族谱》等历史文献中寻觅到一些线索。万历《休宁范氏族谱》中,收录了一篇范涞于“万历辛卯嘉平月”即万历十九年十二月撰写的《宗规自序》,云:“先正于齐治有难易之别何?居家亲而国疏,亲则恩胜,疏则义胜,义易决而恩易流,不有礼以节之,其于齐也,不亦难乎?此家规之所由作也。……家有观察宗祠,载之郡乘,祠有规,载之《思本簿》。自成化元年以来,班班可镜,嗣后子姓蕃滋,礼缘义起,俗与时移,嘉隆之间因革,纤悉更详,罔非思本遗意。今之俗又迥异于昔矣,人心江河,回澜匪易,家故老聚首,昕夕谈之。小子不敏,勉承颐指,申明旧例,参酌变通,为条约二十有八,次仪节,次祝文,次具修,次祠祭各图考,诸凡缵前垂后,事幽理明,或款开,或附见,皆本宗所事事者,厘为六卷,总之曰《宗规》。”(8)范涞:《宗规自序》,万历《休宁范氏族谱》之6《谱祠·宗规》。出于“齐家”“齐治”即宗族治理的现实需要,休宁林塘范氏早在明成化年间便制订了祠规,并收录于《思本簿》中。然而,随着宗族人口的不断增殖繁衍,祠规因应“礼缘义起,俗与时移”客观社会形势的变迁,在明代嘉靖隆庆年间有所“因革”,祠规的相关条款进一步细化且更富有针对性。又经过数十年,到了万历十九年,“今之俗又迥异于昔矣,人心江河,回澜匪易”,为了适应急剧变化的社会形势,居乡官僚、时任江西按察司清军驿传道副使的范涞在原有祠规的基础上,“申明旧例,参酌变通”,重新制订了林塘范氏宗族祠规即“《宗规》”。(9)在休宁范氏族内,祠规与宗规实为同一事物,有时互称,如休宁范氏《统宗祠规》也被称作《宗规》:“右《宗规》十六款,总之皆遵圣谕之注脚。”参见万历《休宁范氏族谱》之6《谱祠·宗规·统宗祠规》。此《宗规》包含宗祠“条约”二十八款,以及“仪节”“祝文”“具修”“祠祭各图考”等内容,共六卷。(10)范涞:《宗规自序》,万历《休宁范氏族谱》之6《谱祠·宗规》。关于范涞编撰《宗规》一事,明人曹嗣轩编撰的《休宁名族志》记载:范涞“居乡维风易俗……修族谱,立宗规,刻家训,置义田、义学、义冢。”(11)曹嗣轩编撰,胡中生、王夔点校:《休宁名族志》卷4《范》,第657页。作为居乡官僚,范涞致力于宗族建设,而订立《宗规》是其“维风易俗”、规范宗族秩序、加强宗族组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现存北师大图书馆藏《新安林塘范氏宗规》,共四卷,包括卷一宗祠条约、卷二宗祠仪节、卷三宗祠祝文、卷四宗祠具修等内容,与范涞《宗规自序》相关陈述比照而观,可以判断,《新安林塘范氏宗规》的作者应即为林塘范氏宗族的居乡官僚(12)据万历《休宁范氏族谱》之9《谱考·附考》所载《纂刊颁给年月号数》:“是谱搜葺二十余年,草就于万历十九年辛卯一阳月(时因抗疏家居之暇)。”此处记载表明,此时范涞因抗疏而家居,属于典型的居乡官僚。范涞。与范涞《宗规自序》中所说“厘为六卷”不同,现存北师大图书馆藏《新安林塘范氏宗规》为四卷本,不包含“祠祭各图考”等内容,似为以六卷本《宗规》为母本的缩减单行本或残本。
关于北师大图书馆藏《新安林塘范氏宗规》的作者为范涞,还有以下一些史料可资佐证:
一是万历二十二年中秋日“赐进士出身、工科都给事中、侍经筵官、前翰林院庶吉士”休宁西门邵氏族人邵庶(13)曹嗣轩编撰,胡中生、王夔点校:《休宁名族志》卷2《邵》,第286—287页。所撰《新安林塘范氏宗规序》云:“盖吾邑有林塘范氏宗云……成化间故有《宗规》,今晞阳观察公起而规始备也,则始始委委之义也。”(14)邵庶:《新安林塘范氏宗规序》,万历《休宁范氏族谱》之6《谱祠·宗规》。可见,明成化年间,林塘范氏已有《宗规》,到了万历年间,“晞阳观察公”即范涞在成化《宗规》的基础上制订了新的《宗规》。值得注意的是,邵庶径称这部出于范涞之手的《宗规》为“《新安林塘范氏宗规》”。
二是万历二十一年正月初七日“赐进士出身、观礼部政通家眷生”休宁金塍汪氏族人汪可进(15)曹嗣轩编撰,胡中生、王夔点校:《休宁名族志》卷2《汪》,第228—229页。所撰《范氏宗规跋》云:“予姻家范君晞阳……独帅其族人相与行古道而立之凡例,名曰《范氏宗规》。大都不外尊祖敬宗、惇族宜家之意,而一禀于礼,以起救维风而归之厚。予受而卒业,而叹王道之易易也。虽然,此范君帅族人者也,非其所以帅也。范君不申令而有孚,族人不烦言而顾化,则必有出于此《宗规》之外者。吾以是知三代之化将复见于范氏矣。予归,自请告宗父老,即有《家规》之命,得范君教,率族人踵而行之。”(16)汪可进:《范氏宗规跋》,万历《休宁范氏族谱》之6《谱祠·宗规》。与林塘范氏有姻家之好的休宁金塍汪氏官僚汪可进,说范涞“独帅其族人相与行古道而立之凡例,名曰《范氏宗规》”。此处所言《范氏宗规》,即范涞仕途受挫、居乡期间编撰的六卷本《宗规》,也即邵庶所称的“《新安林塘范氏宗规》”。在范涞《宗规》的“化族”实效影响下,汪可进还领衔为自身所在的休宁金塍汪氏宗族编撰了《家规》。
三是万历《休宁范氏族谱》之6《谱祠》提及:“厉祭……今听各乡俗于中元节举行,《林塘宗规》刻本节文详备,可查仿为之。”(17)万历《休宁范氏族谱》之6《谱祠》。万历《休宁范氏族谱》所载《林塘宗规》云:“乡厉祭坛礼节,详载《林塘宗规》刻本。”(18)万历《休宁范氏族谱》之6《谱祠·宗规·林塘宗规》。此处“厉祭节文”“乡厉祭坛礼节”详载于《林塘宗规》刻本单行本,宗族举行厉祭仪式时可以“查仿为之”,查北师大图书馆藏《新安林塘范氏宗规》卷2,有“乡厉先祭城隍仪节”“祭乡厉仪节”记载,与族谱所说颇相吻合。(19)《新安林塘范氏宗规》卷2《宗祠仪节》,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编:《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明刻孤本秘笈丛刊》第12册,第528页。可见,“《林塘宗规》刻本”,应即为范涞《宗规自序》中所说的六卷本《宗规》单行本,北师大图书馆藏《新安林塘范氏宗规》似为《宗规》单行本的缩减本或残本。
综合相关文献记载,我们可以为北师大图书馆藏《新安林塘范氏宗规》的作者范涞作一个相对具体的人物画像:范涞(1538—1614年),休宁范氏24世孙,万历二年进士,是林塘范氏宗族培养出来的为数不多职位较高的官员,官至浙江右布政使。范涞曾于多地多部门为官,万历三十年八月初二日颁布的“浙江布政使司右布政使范涞诰命”详细胪列了范涞的11任官职:初任江西建昌府南城县知县,二任南京刑部山西司主事,三任南京户部福建司署员外郎事主事,四任本部山西司署郎中事主事,五任实授本司郎中,六任江西南昌府知府,七任江西按察司副使,八任浙江按察司副使,九任四川布政使司左参政,十任浙江按察司按察使,十一任浙江布政使司右布政使。(20)万历《休宁范氏族谱》之7《谱表·大明诰敕符命制词》。范涞为政清廉,政声卓著,是明万历年间著名的循吏,“江西、浙江、四川、福建并祀名宦,郡邑并祀乡贤”。(21)曹嗣轩编撰,胡中生、王夔点校:《休宁名族志》卷4《范》,第657页。范涞还是当时著名的理学家和学者,著述颇丰,有《休宁理学先贤传》《朱子语录纂》《晞阳文集》,并《哤言》10卷、《两浙海防类考续编》10卷、《水堂吟》41卷、《圣朝实录略》60卷、《尺牍》31卷。(22)龚寒冰:《范涞与〈休宁范氏族谱〉研究》,安徽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第9页。
二、《新安林塘范氏宗规》的成书时间
北师大图书馆藏《新安林塘范氏宗规》未记载具体的成书时间,但从其与万历《休宁范氏族谱》之六《谱祠·宗规·林塘宗规》共同记载的“祠银积聚甚艰,浪费甚易,剂量盈缩,惟尊长力主之,子姓亦宜相体。目今余银不复分领,固省唇舌,然节年置祭田,又恐本银渐少。今议,即以万历二十年为准,本银若干,毫厘不动,以后每年只支利息,除修理祠墓桥梁及祠中正项公用外,余剩利多寡,尽数买好田地,毋得妄费”,“清明、祭产二簿外,新置《范氏宗祠神主称讳簿》一扇、《范氏添丁簿》一扇。《称讳簿》将以前各神主照万历十九年祝版详细填写,以后照式续上,用备遗忘”(23)《新安林塘范氏宗规》卷1《宗祠条约》,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编:《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明刻孤本秘笈丛刊》第12册,第521、524页;万历《休宁范氏族谱》之6《谱祠·宗规·林塘宗规》。,均提及“今议,即以万历二十年为准”“将以前各神主照万历十九年祝版详细填写,以后照式续上”,以及范涞撰写《宗规自序》的时间为万历十九年十二月,可以综合判断,四卷本《新安林塘范氏宗规》及六卷本《宗规》均应成书于万历十九年十二月或之前。
另,“万历乙未阳月”即万历二十三年十月范涞撰《摘刻统宗祠规引》一文也曾提及:“林塘之宗规,规林塘者也,小宗之所有事也。……矧《林塘宗规》既刻布矣。”(24)范涞:《摘刻统宗祠规引》,万历《休宁范氏族谱》之6《谱祠·宗规》。说明六卷本《宗规》至迟已于万历二十三年十月在林塘范氏宗族内部刊刻印行。
综上,北师大图书馆藏四卷本《新安林塘范氏宗规》成书时间,或与六卷本《宗规》差相同时,约在万历十九年十二月或之前,其在宗族内部刊刻印行的时间至迟不晚于万历二十三年十月。
三、《新安林塘范氏宗规》的刊刻动机
北师大图书馆藏《新安林塘范氏宗规》对该书刊刻的动机和原因未作说明,但我们从万历二十三年十月范涞《摘刻统宗祠规引》一文中,可以间接探寻一些蛛丝马迹。《摘刻统宗祠规引》云:“摘刻者何?摘取谱祠之规再刻之也。祠有制、有仪、有祝,不一类,独摘此者何?宗祝不兼,习规则通知,弗习弗知也。谱有统宗祠,有林塘宗祠,祠各有规,兹刻统宗祠者何?林塘之宗规,规林塘者也,小宗之所有事也。统宗之规,规七族者也,大宗之所有事也。矧《林塘宗规》既刻布矣,统宗为族愈众,为俗愈参差不齐,众则情易涣,俗参差则传易伪。且谱之简袠重大,编号分藏,世守惟谨,非可以朝夕披阅、出入得携笥中者。夫谆谆谕之尚虑不免于愆忘,况耳目罕及乎?用是特刻此规,遍谂族彦,使贤智各因便迪其宗人,而有志向限颛蒙,亦缘此刻渐知祠中大理,触目警心,弦韦在佩,若饥之于食,渴之于饮,冬夏之于裘葛,小用则小效,大用则大效,极之为忠臣义士、孝子顺孙、节妇烈女,以期不负先宗止善之训,皆此为筌蹄矣。”(25)范涞:《摘刻统宗祠规引》,万历《休宁范氏族谱》之6《谱祠·宗规》。范涞所谓的“摘刻祠规”,就是“摘取谱祠之规再刻之”,而“摘刻统宗祠规”则是将统宗祠规与族谱或其他宗族文献相分离、单独摘取出来加以刻印颁行。在范涞看来,休宁范氏“摘刻统宗祠规”、刊印统宗祠规单行本的直接动机,主要是为了解决祠规的日常观览使用问题,由于统宗祠规收录在卷帙浩繁的族谱之中,而族谱“简袠重大,编号分藏,世守惟谨”,在收藏保管方面有较为严格的制度与程序,不方便随时查阅;而其间接动机,则是通过祠规教化族人,从而达到“小用则小效,大用则大效”的目的,使族人“渐知祠中大理,触目警心,弦韦在佩”,从而造就出符合封建正统意识形态要求的“忠臣义士、孝子顺孙、节妇烈女”。
上述记载亦表明,在休宁范氏宗族内部,作为七大支派之一的“小宗”林塘范氏支族(26)万历《休宁范氏族谱·前序》所载万历二十五年沈一贯《休宁范氏族谱序》云:“范于休宁为甲氏,而为支三,为派七。”万历《休宁范氏族谱》之6《谱祠·宗规》所载万历十九年范涞《宗规自序》云:休宁范氏“为族凡七,吾家之林塘,其一也。”,已在统宗祠规单行本刊印之前,刊刻颁布了《林塘宗规》。我们认为,刊刻颁行《林塘宗规》或四卷本《新安林塘范氏宗规》的动机理应与“摘刻统宗祠规”相似,也是为了方便其日常观览使用,发挥其整合与治理林塘“小宗”的作用。
另,万历《休宁范氏族谱·谱祠》云:“书祠之《宗规》,如林塘族已编梓者,因以类附,欲厚人伦、美风俗,各族所同也。”在范涞看来,以类相附、编梓刊印《宗规》单行本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厚人伦、美风俗”,使宗族人际关系得以醇厚、宗族社会风俗得以美化,与前述“小用则小效,大用则大效”的预期目标一致,也是有效发挥《宗规》单行本规范宗族事务及“化族”功能的体现。
四、《新安林塘范氏宗规》《宗规》与万历《休宁范氏族谱》所载《林塘宗规》的内容差异
现存北师大图书馆藏四卷本《新安林塘范氏宗规》的内容:卷一宗祠条约,主要为祠堂祭祀规约、族众立身处世的伦理道德规范、派语,后附社祭、厉祭、塘祭;卷二宗祠仪节,主要为宗祠各种祭祀活动的具体仪式,附祭里社、里社会饮读誓、乡厉先祭城隍、祭乡厉诸仪节;卷三为宗祠祝文,计有清明大祭祝文、国初教民榜祝文式、递迁年跻送祧主告词、递迁神主年告知祧阁祝文、墓祭祝文、墓左祀后土祝文,附钦颁会典祭里社祝文、会典乡厉先祭告城隍文、会典乡厉祭文、祭塘祝文;卷四宗祠具修,下列合用之人、合用之器、合备之物、造祭物法、造醢料法及现在祭产诸条。(27)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编:《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明刻孤本秘笈丛刊》第12册,第517—518页。
范涞编撰的六卷本《宗规》,“为条约二十有八,次仪节,次祝文,次具修,次祠祭各图考”(28)范涞:《宗规自序》,万历《休宁范氏族谱》之6《谱祠·宗规》。,只是较为宏观地提及六卷的篇目,并未详细说明各篇的具体内容。邵庶所撰《新安林塘范氏宗规序》中则有关于六卷本《宗规》内容的一些细节,主要包括:“元旦规第一”“元夕第二”“清明祭第三”“祧祭第四”“配祭第五”“祭仪祭席第六”“祭器第七”“祭田第八”“祭用第九”“纪义第十”“墓祭第十一、十二”“速葬第十三”“谕俗豫教第十四”“四礼四民第十五”“男女训第十六”“睦里驭下第十七”“讳行第十八”“社祭厉祭第十九”“塘祭第二十”(29)邵庶:《新安林塘范氏宗规序》,万历《休宁范氏族谱》之6《谱祠·宗规》。等二十款。这二十款内容,以规范林塘范氏宗族祭祀为主体,涉及元旦祭、清明祭、祧祭、配祭、墓祭、社祭、厉祭、塘祭等多种祭祀类型以及祭仪、祭席、祭器、祭田、祭用等祭祀仪式与相关物质设施;此外,还对冠婚丧祭“四礼”、士农工商“四民”、教化劝诫族人(“谕俗豫教”“男女训”)、和睦邻里关系(“睦里”)、控驭佃仆下人(“驭下”)、及时丧葬(“速葬”)、字辈行讳(“讳行”)等宗族事务的诸多方面进行了规范。在邵庶看来,六卷本《宗规》是一个贯彻了“始始委委之义”、能够发挥“规宗”功能、体例较为完备的宗族规章。
通过比照,我们发现,除了北师大图书馆藏四卷本《新安林塘范氏宗规》不载“祠祭各图考”这一版块外,四卷本《新安林塘范氏宗规》与六卷本《宗规》皆有宗祠“条约”“仪节”“祝文”“具修”四个版块的内容,这些内容应属大同小异;而邵庶陈述的六卷本《宗规》的二十款内容,四卷本《新安林塘范氏宗规》中也有不同程度的呈现,其差异则主要在文本架构、文字表述、内容选择等方面。
万历《休宁范氏族谱》是由范涞编撰,万历十九年五月开始着手,中间数易其稿,到万历三十三年四月完成并在族内颁行。该谱收录了范涞编撰的《林塘宗规》,其与六卷本《宗规》和四卷本《新安林塘范氏宗规》相比,在框架布局、文字表述、内容选择等方面均有所变异。对此,范涞在《休宁范氏族谱》中作了特别说明:“《林塘宗规》原有二十余款,修谱时,分八款入祀仪下。右三序,乃序《宗规》原本者。”(30)万历《休宁范氏族谱》之6《谱祠·宗规》。此处所说的“右三序”,是指前述范涞撰《宗规自序》、邵庶撰《新安林塘范氏宗规序》、汪可进撰《范氏宗规跋》三篇序跋文献。明确指出,三篇序跋是“序《宗规》原本者”,即是为六卷本《宗规》单行本而作。由于《宗规》单行本早于《休宁范氏族谱》刊印颁行,因而他在编纂族谱时,将单行本中的“八款”内容移植到了族谱“祀仪”这一版块。我们通过比对发现,作为六卷本《宗规》缩减版本或残本的四卷本《新安林塘范氏宗规》的相关内容,在族谱中也存在“分八款入祀仪下”的类似情形。如《新安林塘范氏宗规》卷一《宗祠条约》第一条正月初三日“谒祖”、第三条清明节“祠祭”、第四条“主祭”、第五条“中龛陈设”、第六条“左右龛陈设”、第七条“中龛之主”、第八条“左右龛应祧之主”、第九条祭日服饰规定、第十条“祭席”等内容,均被移植到了万历《休宁范氏族谱》的“林塘宗祠祀仪”内容中。
值得注意的是,六卷本《宗规》还包括“祠祭各图考”,相形之下,万历《休宁范氏族谱》所载《林塘宗规》则仅收录内容相对较为狭窄的规范林塘范氏宗族内部事务和族人言行举止的宗族规约,主体内容相当于四卷本《新安林塘范氏宗规》与六卷本《宗规》中的“宗祠条约”部分。
综上,我们认为,四卷本《新安林塘范氏宗规》、六卷本《宗规》与万历《休宁范氏族谱》所载《林塘宗规》相比,既有文本布局、文字表述方面的差异,更有内容选择与取舍的广狭不同。之所以出现上述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宗规》单行本更强调日常观览使用、更注重实用的功能定位决定的,因而,现存《新安林塘范氏宗规》四卷单行本,除收录“条约”即狭义族规外,还广泛收录规范性和约束性相对较弱的宗祠“仪节”以及侧重于仪式性的“祝文”、侧重于生活性的“具修”、侧重于操作性的“祠祭图”等能够满足宗族日常运转和族人日常生活需求的实用知识内容。而族谱作为宗族家史记录文本,更侧重于存史,大凡与宗族有关的重要事项和内容,一般皆予以收录,前述《宗规》单行本记载的内容也是成熟的族谱应予以记载收录的对象。不过,由于族谱规模与篇幅较大,对于宗族相关事项和内容的处置可以更为灵活变通,甚至“为满足自身需要而进行建构”(31)祝虻:《家史制作:明清徽州宗族祖先谱系的建构》,《安徽大学学报》2021年第3期。,或出于统宗收族需要而对宗族叙事进行“溢真”重构(32)周晓光、江一方:《徽州谱牒中“溢真”现象的文本解读——以新安东关济阳江氏宗族为中心》,《安徽大学学报》2021年第1期。,或为了强化宗族内部凝聚力和向心力而进行“谱系拟构”(33)卞利:《宋明以来徽州血缘身份认同的建构与强化》,《安徽大学学报》2019年第2期。,或为了抬高宗族自身社会地位而“虚构世系”(34)张舰戈:《徽州普通家族的谱系构建——歙县刻工家族虬川黄氏族谱编纂考》,《安徽大学学报》2020年第4期。,或“为标榜本族祖先和成员的辉煌历史与业绩,不惜粗制滥造,甚至伪造祖先及其谱系”(35)卞利、马德璟:《从东南邹鲁、程朱阙里到新安理学:宋元明清时期徽州地域文化认同的建构》,《安徽大学学报》2022年第1期。,因而,前述《宗规》单行本中的宗祠“条约”“仪节”“祝文”“具修”“祠祭各图考”等相关内容,也同样遵循着灵活变通的书写策略而被分解至族谱的不同版块,得以用一种别样的面目和形式加以呈现。
五、北师大图书馆藏《新安林塘范氏宗规》残缺内容复原
由于现存四卷本《新安林塘范氏宗规》与万历《休宁范氏族谱》所载《林塘宗规》及《林塘宗祠祀仪》同出于范涞之手,相互之间存在着诸多渊源,我们能够借助万历《休宁范氏族谱》所载相关内容,对北师大图书馆藏《新安林塘范氏宗规》的破损残缺或漫漶不清之处进行考证复原(以下用□标注),还其真实面目。
《新安林塘范氏宗规》卷1《宗祠条约》第一条可复原为:
第二条可复原为:
第三条可复原为:
第四条可复原为:
第五条可复原为:
第七条可复原为:
第八条可复原为:
第九条可复原为:
第十条可复原为:
第十二条可复原为:
第十三条可复原为:
第十五条可复原为:
第十七条可复原为:
结 语
通过以上考述,我们认为,北师大图书馆藏四卷本明刻孤本文献《新安林塘范氏宗规》的作者应为明代嘉万年间休宁林塘范氏宗族居乡官僚、理学家、学者范涞。该书成书时间,或与六卷本《宗规》差相同时,约在万历十九年十二月或之前,在宗族内部刊刻印行的时间至迟不晚于万历二十三年十月。范涞居乡期间,致力于宗族建设,订立《宗规》是他“维风易俗”、规范宗族秩序、加强宗族组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林塘范氏刻印《宗规》单行本的动机,主要是为了方便日常观览使用,发挥其规范宗族事务、约束管控族人的作用。现存北师大图书馆藏《新安林塘范氏宗规》为四卷本,不包含“祠祭各图考”等内容,似为六卷本《宗规》的缩减单行本或残本。四卷本《新安林塘范氏宗规》与六卷本《宗规》、万历《休宁范氏族谱》所载《林塘宗规》相比,既有文本布局、文字表述方面的差异,也有记载内容的广狭不同。由强调日常观览使用、注重实用的功能定位决定,现存四卷本《新安林塘范氏宗规》除收录“条约”即狭义族规外,还广泛收录规范性和约束性相对较弱的宗祠“仪节”以及侧重于仪式性的“祝文”、侧重于生活性的“具修”、侧重于操作性的“祠祭图”等能够满足宗族日常运转需要和族人日常生活需求的实用知识内容。借助于万历《休宁范氏族谱》所载相关内容,对北师大图书馆藏《新安林塘范氏宗规》破损残缺或漫漶不清之处进行考证复原,可进一步发挥其对于学术研究的文献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