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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国家观:历史、逻辑与理论的统一*

2022-08-15冯庆想莫文希

广西民族研究 2022年4期
关键词:国家

冯庆想 莫文希

引言

国家观是主体对国家对象的认知、情感与评价的总和,它具有客观的事实性,同时也由表达主观意义的主体行动所塑造,分别与作为国家机器和作为意识形态的国家外化形式相对应。中国人的国家观植根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历史凝结而成的生存方式,在延续与断裂的对立统一运动中演绎中国政治文化逻辑,形成了主体与客体、传统与现代、民族与本土相互交织的价值拼盘。可见,连续的历史性和整体的记忆性是中国人国家观的显著特征,也是区别于世界各民族的独特标注。正如冯友兰所言:“盖并世列强,虽新而不古;希腊罗马,有古而无今。惟我国家,亘古亘今,亦新亦旧,斯所谓‘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者也!”①参见中国著名哲学家冯友兰先生于1946年为西南联大纪念碑所撰写的碑文。在时代变迁与社会背景切换中,中国人的国家观既保持着内在稳定结构的历史粘力,又展现了兼容并蓄、吐旧纳新的逻辑弹性,同时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中获得了理论涵养。因此,从历史、逻辑与理论维度展开中国人国家观的纹理脉络,对于新时代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古代中国人家国天下的想象

家国天下是古代中国人在长期共同生活和社会实践中形成对国家客体的独特思考单元。家国天下的想象作为一种凝聚情感和理性的认识活动,集中展现了古代中国人的时空观和价值观,奠定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

(一)中国人的王朝国家观:我们是谁?

关于人类认知的问题是认识论的哲学主题,在认识成为研究对象后,作为认识主体的人也随着社会思想焦点的演变而被纳入思考的视域。当主体从主体自身出发时,处于自觉阶段,具备自主认知和创造行为的能力;但当主体的自我意识尚未觉醒时,处于自发阶段,它依靠客体认同而存在。在存在主义看来,存在之为存在的依据是认识的逻辑起点,自我既是纯粹的主体存在,又作为对象性客体存在。他人对“我”来说首先是“我”是其对象的存在,就是说使“我”获得对象性的存在。[1]340换言之,自我存在需要一个“第三者”在场的佐证,他人注视的体验成为促使自我意识显现的必要条件。“在不参照他周围的那些人的情况下,自我无法得到描述。”[2]48~49作为具有哲学性的历史存在,它叙事的主观性(即认识能力、性质与界限)必然被限制在多个客观约束变量之中,包括时态、空间、情景等。

长期以来,中国老百姓按照传统社会规范进行日常生活、生产与交往,乡约、家规、族谱、祠堂以及王朝律例等秩序整合机制在民间社会有效运作。他们稳定地保持集体意识先在的价值观模式,并没有生成强烈的主体意识自觉,也没有从中原文明以外“第三者”镜像中意识到自我与他者的边界。此时中国人的“我们”意识的本质规定性是由外在客体(如权力体、价值体)所赋予,不存在自由选择的主观需求。“我们归属于何方”所询唤的对象并不是主体自身,而是主体外在的客体,即历代的王朝国家。

中国古代国家论述遵循自身的话语体系、阐释逻辑、历史语境与演进路径,可划归王权国家论。若形而上地套用近现代西方政治学的主权国家论①在近现代国家理论中,一个政治实体之所以可称为国家,必须包含主权(宣示国家存在的最高代表与象征)、领土(具有清晰的地域边界与权力行使范围)、人口(主权所有权属于人民)三大要素,其中,是否拥有独立完整的主权,并在行使中发挥其作用,是判断它能否成为国家的决定性指标。框架加以理解,则必然陷入奥格本式“文化脱节”。国家一词最早可见于中国西周时期《尚书》《周书》等史料文献,并非西方舶来品。“传统中国话语中的国家是一种多重性的国家形态,如皇帝、诸侯王、列侯等。”[3]36~37国家语义经过三个阶段的演变:一是商周时期,国与家虽指代不同概念,但都围绕着自我血缘关系亲疏(即血缘、泛血缘、拟血缘三级划分),聚合人伦性和政治性特质,形成家国同构、家天下纠缠的共同体想象;二是春秋战国时期。国与家合而为一,专指割据称霸的诸侯国。从墨家视角来看,国家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有用,从儒家视角来看,国家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应当存在。[4]73三是秦汉时期,国家主要指以王权为核心,在一定地域享有最高统治权威的王朝组织,自此以后的中国封建社会的国家观念基本稳定于这一认识层面。②相关观点参见彭丰文:《两晋时期国家认同研究》,民族出版社,2009年版,第7~16页;周平:《中国民族国家的建构》,载黄卫平、汪永成主编的《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报告(第6 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年版,第92~109 页;姚大力:《变化中的国家认同——读〈中国寻求民族国家的认同〉》,载复旦大学历史系、复旦大学中外现代化进程研究中心编的《近代中国的国家形象与国家认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118~172页。从中可见,中国人外在的国家对象尚不是具有现代民族国家特征的中国,也不等同“自在的民族实体经过民族自觉而成的中华民族”[5]4,而是一个“既不能证明,也不须证明的天朝型模的世界观下的自足系统”[6]1。正如梁漱溟所言:“中国人心目中所有者,近则身家,远则天下;此外便多半轻忽了。”③梁漱溟对古代中国国家的态度是批判的,他更加认同一个独立、自主、强大的现代民族国家,这种国家价值观取向从侧面反映了其所处之时代的呼声与任务。[7]145概言之,家国天下的共同体想象是古代中国人独一无二的认同方式。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8]132在中国封建社会时期,以家庭为本位、家国同构的家族宗法制深入社会的差序格局与民众的生存结构,基于血缘宗亲的自然法则所形成的族群意识与乡土意识贯穿渗透于普通民众心理,关于国家的价值意识大多数是从家庭秩序、宗族象征、祭祀仪式、地域空间的认同过程中引申而来。对于草根阶层而言,“我们是谁”的叩问在中国各地或许只是一种微观文化意义的交往言辞与沟通行为,体现于日常生活世界对祖籍、迁徙地、民族与身份等信息联系的需求以及表达乡土情感认同上。对于通过科举制度①科举是隋唐以来传统中国社会维持精英系统再生产的一种基本的政治文化机制,为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士子儒生提供了向上流动的渠道与报效国家的机会。因而,参加科举不仅是出于“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的动机,还在于潜意识认同传统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与生活方式。进入封建皇权体制的早期中国文人来说,对天下、中原与王朝的认同是实现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内圣外王”等儒家理想的必经之路,这种国家观念不仅是一种主观情感上的共同体想象,更有一个客观上物资丰盛、自给自足、文化高度自信的国家在背后支撑。②从中国经济总量看,据经济史学家统计,在鸦片战争前,中国GDP占世界GDP的比率达到32%,远远高于现在美国水平。(参见陈瑜:《陈瑜文选》,中国统计出版社,2014年版,第326页。)然而,这个国家实体是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在宗法专制上所衍生的国家观念,只是在传统农业文明下把家庭关系逐层放大的反映,本身并没有超越宗族本位与血缘关系,反而对人的主体性产生一定的遏制挤压。不可否认的是,凝聚权力体与价值体于一体的家国天下观③美国汉学家列文森指出,在古代中国,“国”与“天下”是两个历史悠久的并列概念,国是一个权力体,与此相比较,天下则是一个价值体;近代中国思想史的大部分时期是一个使“天下”成为“国家”的过程。(参见列文森著:《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郑大华,任菁,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年版,第84 页~87 页。)笔者则认为,古代中国语境中的家国天下是情感与理性一体化的概念,中国人通过建构独特的认同范式弥合家国与天下在自我精神世界中的断裂与张力。贯通了中国人的自我意识与国家意识的“任督二脉”,既为国家机器掌权者构建以伦理秩序为核心的集体认同方式提供了政治载体,也为古代中国人想象以中原为中心的世界空间秩序铺垫了文化通道,还为古代中国的士、农、工、商阶层的职业沟通提供了社会价值共识,总体维系了中国人精神信仰体系的稳定与连续。

(二)传统中国的政治文化逻辑:自在观照体系

“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9]110;“非我族类,其心必异”[10]40。传统中国是一个地理边界模糊、文化空间明晰的文明国家概念,尽管在中国近现代历史演进中逐渐吸纳了一些西方的民族国家要素,呈现出现代中国形态的萌芽,但受历史发展阶段的限制,没有迅猛发生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所需经历的“大抽离”革命,[11]87~109其总体保持原有稳定的状态。即使在社会波动下降阶段,各区域民族主体也未从中华民族共同体中脱嵌,成为一个独立或分裂的实体。中国始终是中华民族意识中一个在场且不可消解的认同对象,并不会轻易被内部震荡所颠覆或被外部势力所改写。“一种文明的长存能力在于它自身具有一种难以解构而自足的‘存在的秩序’,从而形成自足的历史性。”[12]6文明国家作为传统中国之源,塑造了“我们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中国人身份标识,也奠定了后来整个现代中国的根基,它所强调的中华历史文化的正当性、自主性与统一性构成了中国人国家观念的脚注。正如王尔敏所言:“中国称谓是中华民族生长发展中一种自我意识的确立,完全是自然的习惯的由上古沿承下来,为中国人整体性之基本表征,表明同一族类之性质与同一文化之教养,用以识别不同国度之国家族人。”[13]370~385可见,在文明型国家解释模型中,国家观念和民族意识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与外在的类分性。

“中国人视国家为文明的监护者和管理者的化身,中国国家的合法性深藏于中国的历史中。”[14]227~232自古以来中华文明独树一帜、自成一体,中国之所以为中国在于中国自我的认知,不在于西方的认同。进而言之,传统中国政治文化逻辑中的国家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天然情感产物,延续了对家(family)的血缘情感,它建立在对自然领土(country)的热爱与对中华文明的认同上,不同于西方通过后天建构而成的民族国家。例如,西方学者福山的国家观就是典型的自由主义流派的国家建构论。“国家既不是永恒的,也不是所有时代的人所执爱的‘自然’源泉。同化与国家再定义可能会发生,一点也不稀奇。”[15]307事实上,在古代欧洲,从氏族、部落、城邦到国家的演化过程中都面临一种高度碎片化的政治分裂、军教割据状况,即使历史上有过不同程度的整合,古希腊哲学与基督教信仰之间的冲突从未中断。到底是理性还是神性生成国家?对于这种经院式元问题的回答,决定了统治国家权力(君权)的两种来源:人为建构(人权),或是自在授予(神权)。当人的认识对象从自然界、天国盘旋回到人类本身,“神在人世间的行进(即为国家)”[16]224被属人的手段世俗化。马基雅维利、霍布斯、卢梭等在现代性思潮翻滚中从绝对化的价值信仰通道将国家救赎出来,并赋予其一种有齿轮的技术理性。现代国家自觉地践行这种从神权分离的规定性权力,延展了西方政治文化逻辑。它以社会契约关系为核心,家庭关系并不在其国家理性建构的场域中。西方人说“国家”是country,state,nation,都没有“家”(family)的意思,可能只有中国才把“国”与“家”连在一起。[17]50他们把国家(state)视为一种保护私有权、个人财产的工具,依靠理性设计的法律机制凝聚社会主体共识,而不是历史文化等要素。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上的国家本质提出了深刻的见解:“现代国家是与这种现代私有制相适应的……实际上国家不外是资产者为了在国内外相互保障各自的财产和利益所必然要采取的一种组织形式。”[18]583~584

概言之,中国人的传统国家观是一种个体、家庭、社会与国家四位一体的整体性国家观,而“中国大一统国家的建设不断出现周期性的再造”[19]41,消解了中国人国家观内在的结构性张力,它与西方视域下个人与国家相互对立、社会与国家相互分离的断裂性国家观之间存在显著分野。

二、近现代中国人国家观的嬗变与转型

近代以来,随着社会发展向前推进,西方殖民主义野蛮入侵中国,清王朝帝制在内忧外患之中摇摇欲坠,中国人的王朝国家观备受革命力量与社会思潮冲击,逐渐走向瓦解。深重的民族危机也促进了民族意识的觉醒与国家观念的嬗变。

(一)西方殖民主义入侵与中国封建社会衰落

随着工业革命和科学技术打开生产力加速的按钮,机器自动化逐渐取代手工劳作程序,资本主义经济步入快速上升轨道。资本的无节制增殖性和空间扩张性决定了资产阶级必然通过殖民掠夺手段将剥削发动机装载到世界市场每个角落。正如列宁所言:“资本主义如果不经常扩大其统治范围,如果不开发新的地方并把非资本主义的古老国家卷入世界经济的旋涡,它就不能存在和发展。”[20]232从西方殖民主义行径来看,宗主国主要是利用硬力量与软力量两种方式对殖民地原有的国家关系、民族结构、社会形态进行破坏与重建。一方面,殖民者的硬力量是使用暴力机器占领生产原料、开拓商品市场、拓展利润空间,并凭着强势的经济能力与军事实力强制性改写殖民地的原本社会治理规则,建立服务于殖民系统利益的政治经济秩序,支撑自身行为的正当性。尽管独立的中国只是沦为半殖民地,但西方列强对其使用的侵略手段与完全殖民地如出一辙。即强迫清政府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破坏中国领土、领海、关税、司法等归属主权事项;“公开把西方各国意图强加在中国身上”[21]696,“对于那些对待外国人不称职的中国官吏,随时随地随事排斥之”[22]524。中国人民逐渐察觉到亡国灭种的危机,先进分子率先投入到反侵略斗争中。另一方面,殖民者的软力量是宗主国通过价值层面的去民族化,把被殖民者与原属民族/国家之间的内在联系从历史记忆中抽离,用殖民系统解读后的世界历史涂抹被殖民者认同的母国历史,造成被殖民者与母国之间的隔阂,消解其本身的民族自信与思维惯性,使得被殖民者以一种欠缺历史感的卑微方式存在于宗主国的文化阴影中。[23]156诸如此类,可见诸西方列强在中国的各种文化渗透活动:名为传教士,实为政治代言人;名为传播西学教义,实为美化殖民侵略;名为兴办教育,实为文化殖民。此外,流行的西方世界的各式蕴含种族歧视的“黄祸论”并未增进侵略压迫中国的逻辑自洽性,反而刺激中华民族主体性外化的进程。

在西方列强殖民铁骑践踏世界各大洲之时,明清政府并未意识到社会危机的逼近,如常围绕自然经济主轴,奉行对内重农抑商、对外限制贸易政策。“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货物以通有无。”[24]75封建统治者向来以中原地大物博、历史源远流长自傲,视英吉利人为尚未开化的异族蛮夷,这种大陆文明国家优越感在思想观念层面根深蒂固。而恰是稳定支撑这种“天朝上国”观念的金字塔型社会结构反噬了中国封建社会寿命,加速了它由盛转衰的进程。首先,经济上的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严重抑制了社会生产潜力,不仅造成“中国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25]188,而且形成分配领域的两极化矛盾,即地主阶级的“膏腴万顷”[26]308与农民阶级的“每岁所入,难敷一年口食”[27]958。其次,政治上的封建君主专制使得国家机器上层、社会制度中层、民间活动下层既保持梯级递变又逐一断裂,中央与地方、官方与民间的科层技术性沟通存在时序滞后,当权者行为规范化制约形同虚设,社会制度腐败在夹缝中开凿空间。“帝国当局、海关人员和所有的官吏都被英国人弄得道德堕落。侵蚀到天朝官僚体系之心脏、摧毁了宗法制度之堡垒的腐败之风,就是同鸦片烟箱一起从停泊在黄埔的英国趸船上被偷偷带进这个帝国”[28]805。再次,文化上,封建文化专制主义极力维护“君臣父子”的伦理政治化秩序,通过这样的政治文化机制将民众道德责任与王朝国家秩序认同捆绑于一体(即秩序内生与延伸)。但其中陈腐愚化的教条规章又扼杀了思想界的活力,长期遮蔽中国民众开眼看世界的窗口。直至西方列强武力撬开国门,林则徐《四洲志》、魏源《海国图志》、冯桂芬《校邠庐抗议》、谭嗣同《湘报后叙上》等相继刊出流通,才逐步扭转文化固步自封的惰态,改变中国人国家观的空间认知单位。

(二)中华民族意识觉醒与新中国观成型

中华民族与中国的整体意识是近代以来民族自觉与社会发展的产物,它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血缘、地缘与族缘的天然自在性,激发了中国社会的内在超越性与个体的潜在创造性。鸦片战争的失败在一定程度上是先进工业文明战胜落后农业文明、开放商品经济倒逼封闭自然经济的结果,英国吞并香港岛、葡萄牙强占澳门、俄国侵占黑龙江领土等对清朝政府而言,不仅是国土的沦陷,更是国家主权的丧失。经济、政治与军事实力都比自身强大的西方异族的入侵,对中国两千多年稳固的封建社会秩序产生了极大的冲击。不管是李鸿章所感慨的“开三千余年未有之变局”[29]45,抑或康有为所演说的“此四千年中二十朝未有之奇变”[30]237。这些作为自我对立面的他者以殖民者的身份在中国近代史的出场,挫伤了以自我为中心的王朝国家的自尊与荣耀,真正刺激了作为整体的中华民族的主体性。自我防御与他者入侵之间的角力,不断推动民族主义与殖民主义的紧张对抗。历经洋务运动“器物救国”与戊戌变法“制度救国”的失败后,“人人有自强之心,亦人人为自强之言,而迄今仍并无自强之实”[31]26,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在外部势力撕扯中继续探寻国家的转型出路。如何冲决网罗,从古代的家国天下连续体滑向现代的民族国家共同体的新秩序重建,成为近现代中国人直面认同危机的时代之问。[32]1~16

“亟拯斯民于水火,切扶大厦之将倾。”[33]3在辛亥革命、五四运动等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中国社会变革中,先进的爱国人士在民主与科学的选项中探索救国强国之路,推进了中国近现代的思想解放与革命实践。留学归国知识青年加速现代民族国家理念从海外辐射到海峡两岸四地、从临海经济带影响到内陆权力中心,为建构现代国家形态提供了持续的驱动力。“如何建立起足以抵御西方列强侵略的、‘中华民族’的强大国家,就此成为国家认同的对象性设定。”[34]124随着殖民主义的强权压迫,在海内外华人自觉抵抗西方殖民者的历史进程中,中国人国家认同的向心力改变了中国原来一盘散沙的境况,使得民众团结力量跨越家族、宗族边界,扩张到国族范围,民族主义被提升为国族(国家、民族)主义。显然,“当集体意识完全覆盖了我们的整个意识,并在所有方面都与我们息息相通的时候,那么从相似性产生出来的团结就发展到了它的极致状态”[35]90。从梁启超振声高呼“中华民族”①1902年思想家梁启超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一文正式提出“中华民族”一词,在中国社会引起强烈反响。“五四运动”之后,“中华民族”一词逐渐家喻户晓,深入民心。参见梁启超:《梁启超全集》第2 册,北京出版社,1999 年版,第561~573页。、孙中山领导建立“中华民国”到毛泽东领导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种近代意义的国家观念获得了新型政体依托,逐渐积淀到国民集体诉求中。

由此可见,自鸦片战争开始至新中国成立的历史进程中,中华民族历经磨难波折,逐步实现了国家形态的现代化转型(从王朝国家到民族国家),并凭借持续外溢的国际影响力,在世界民族之林获得了公认的“球籍”。正如徐中约所言:“近代中国历史的特征并非是一种对西方的被动反应,而是一场中国人应对内外挑战的主动奋斗,力图更新并改造国家,使之从一个落后的儒家普世帝国,转变为一个在国际大家庭中拥有正当席位的近代民族国家。”[36]11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或预先或滞后于社会存在变化而作出反应,中国人国家观亦在国家政权更替中“变”与“不变”辩证地向前演进。

三、当代中国人国家观的理论归宿

国家的实质是什么?国家建立在何种基础之上?国家与社会之间存在什么关系?诸如此类问题是当代中国人认知国家的理性追问。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以唯物史观为导向,围绕着国家的起源与发展、国家的本质、形式与职能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究,为当代中国人国家观提供了理论归宿。

(一)国家的起源与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对国家的认识并没有被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对象化的确证形式(国家、法)所围堵,而是回归市民社会的物质关系解开国家神秘面纱。在剖析雅典、罗马、德意志三种国家来龙去脉的基础上,恩格斯指出:“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曾经有过不需要国家,而且根本不知国家和国家权力为何物的社会。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必然使社会分裂为阶级时,国家就由于这种分裂而成为必要了。”[37]193从纵向维度看,国家是一个未特定化的历史范畴,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会随着生产方式的变革、阶级与私有制的消灭而逐渐自行解体与消亡。这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螺旋式演化过程,充斥着确定性与随机性、连续性与间断性、有序结果与混沌状态的辩证统一,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在客体自在性与主体能动性之间的壁垒不断被拆除。国家矛盾运动的分叉与突变可能性,以及其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结构化张力和组织性调适,推动国家空间形式在可测量的历史时间维度中滑向坍缩。从横向维度看,国家是阶级矛盾相互对立、不可调和的产物与表现,也是对社会陷入撕裂对抗而无法调解的自觉回应,但绝非外部强制施加给社会的一种力量。

国家一开始就在阶级之间的经济利益冲突中积聚舒展质料和形象的潜能,如果只是“为了满足人类向往美好生活的本性欲望而在自然村基础上自发构建的共同体”[38]43~108或只是“神(上帝、天)的意志外化的产物”[39]258~277,那么它必然在激烈的阶级斗争与社会竞争中被矛盾律悬置和淘汰。事实上,国家在获取实在世界的社会化表达形式后,它内嵌于社会理性化组织机体又反包于社会情景化整体,同时又呈现与社会日益疏离的向度。相对于氏族组织,国民的划分、公共权力的设立、赋税义务的协定、专业官僚队伍的组建,奠定了国家演化的实体基础,也赋予了国家神圣不可侵犯的权能,从而能够从中协调阶级和社会的对抗。随着社会分工精细化,经济活动新模式呈现,生产力容量不断突破自身限制,阶级作为自觉自为社会结构的桎梏,必然被清除于人类历史场域,国家亦随之消失于高阶的社会发展阶段。“在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的基础上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将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在它应该去的地方,即放到古物陈列馆去,同纺车和青铜陈列在一起。”[40]192~193

(二)国家的本质、形式及职能

1.国家属性是对国家存在的性质、关系与逻辑的描述与阐释。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基于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认识,站在唯物史观高度,将国家的阶级性归结为国家的本质属性。“国家无非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机器。”[41]111国家作为阶级统治的暴力工具这一精准论断,是对国家本质规定性的集中反映,拨开了以往国家认识的迷雾。对国家本质属性的科学认识也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区别西方各式国家学说的标志。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兼顾每个民族国家的文化积淀与历史传统,立足于国家构成、民族特性、社会功能等方面,认为民族性是国家的重要属性。国家作为社会分化出的公共管理工具,它既是社会整体利益的捍卫者,同时也是民族整体利益的代表,在处理国家核心议题时,要注重考虑民族特殊性。“一切民族都将走到社会主义,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一切民族的走法却不完全一样,在民主的这种或那样形式上,在无产阶级专政的这种或那种形态上,在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上,每个民族都会有自己的特点。”[42]163

2.国家形式是国家本质的外化,它包括国家政体形式与国家结构形式。前者是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它表明掌握政权的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以实现自己的统治”[43]349,其主要包括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与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后者是国家的结构组织形式,它表明使用何种形式去配置国家整体与部分的构成关系、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关系以实现国家系统有效运转,其主要包括单一制与复合制。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的结构形式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取决于国家的本质形式。一方面,国家的本质形式是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存在的根、本、源,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国家本质形式的实现方式;简言之,国体直接决定政体的选择与安排,二者相互对应,但彼此地位不对等。另一方面,国家的结构形式、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都必须与国家本质形式相适应、相协调,服务于统治阶级的核心利益诉求。概言之,“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各个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18]584。

3.国家职能是为了实现阶级利益、捍卫国家意志、兑现社会承诺、获取人民信任而履行的职责和功能。在马克思主义国家观中,国家职能主要包括政治统治与社会管理,前者以使用暴力机器为显著特征,主要针对少数敌对势力、破坏分子,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成果;后者以组织服务为主要表现,贯穿于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国家的阶级压迫职能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随着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而调整作用范围。整体而言,二者相互搭配,指引国家各个职能部门分工协作,保障国家生存与发展。“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44]559~560可见,国家职能的情景应用都离不开国家两种具体形态的现实演绎,即作为国家机器的国家与作为意识形态的国家有机结合,它们共同服务于社会经济基础。

(三)马克思主义国家观中国化

国家制度是国家观念的系统表达和成熟形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国两制”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原理、中国政治文化逻辑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创造性产物。作为一套富有政治想象力、文化包容力和社会凝聚力的国家统一模式与国家治理方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国两制”制度继承与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系统整合了中国国家统一的文化精髓与区域自治的历史经验,它们在内地、港澳的具体实践以及在解决台湾问题的路径探索,充分体现当代中国人观念的理论内涵。

首先,从国家属性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国两制”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与中国政府为了维护中华民族整体利益和实现祖国统一大业而提出的科学方案,它继承与延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关于国家属性的内涵与外延,并系统整合了国家的阶级性与民族性,体现当代中国人对国家认知从直观感性到抽象理性、从自在观照体系到自觉吸纳体系的转型,夯实当代中国人国家观的认识论基础。其次,从国家形式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国两制”制度在确保人民民主专政始终不动摇以及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主导地位的基础上,从历史与现实出发,对我国政权组织形式进行新的充实和适当微调。同时,在保持“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整体稳定情况下,融入一些复合制要素,投射出当代中国人对国家空间形式与时间坐标的定位和想象的稳定性与流动性,丰富当代中国人国家观的方法论应用。再次,从国家职能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国两制”制度呈现一些新变化。在职能外延层面,政治统治、社会管理的职能突破了原来自上而下、高度统一的职能划分思维定势,顺应中央与地方协调发展规律而增添了新的时代内涵。在职能辐射范围,不局限于内地省市与民族区域自治区,而是全面拓展至港澳台地区。在职能机构设置中,专门增加了民族宗教事务及对港澳台工作的职能部门。概言之,民族区域自治和“一国两制”的制度创新,服务于国家统一、民族复兴和社会治理,体现当代中国人国家观的价值论导向。

结语

“经过长达百年的不懈努力,我们已经建立了一个由上、中、下三层结构组成的强大的现代国家,一个把‘民族国家’与‘文明国家’融为一体的‘文明型国家’。”[45]16~17与此同时,中国人的国家观不仅在传统的承接、延续与现代的变革、转型的驱动中舒展整体精神面貌,而且在全球性、民族性与本土性的互动结构框架中,在“变”与“不变”之间不断地推演体态特征。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迭代跃迁和知识型社会形成发展,数字化国家的轮廓也日渐清晰,这些新兴变量正在与中国年轻一代的精神世界发生相关性效应,并悄无声息塑造中国人国家观的历史、逻辑与理论。如何“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46]1,这是中央政府与中国学界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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