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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概念内涵、面向与价值归属*
——基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视角

2022-08-15袁同凯张耀武

广西民族研究 2022年4期
关键词:民族团结共同体中华民族

袁同凯 张耀武

一、前言

本文从以下几个层面归结出研究聚焦:首先,从思想层面来说,新时代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基于我国是多民族国家的国情而言。我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团结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民族进步是国家兴旺发达的有力支撑,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进步的意识形态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二是国家战略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围绕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民族团结进步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民族团结进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提出了新时代加强民族团结的新理念和新思路,为引领全国各族人民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

其次,从实践层面来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总体上逐步得到重视、推广、普及,但我们仍然面临着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成效不佳的事实:1.尽管各民族间的经济交往、社会交流更加频繁,但各族民众对我国民族的认知仍然较孤立浅显,甚至很多认知是来源于广告宣传,缺乏一种实在的、整体的民族观,以致于人们的民族观总是与现实存在较大反差。2.观念上的认知与现实中的行动有脱节,大多数人对尊重各民族差异表示认同,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没有问题则天下太平,一出问题则追究民族劣根性”的现象,这极大伤害了各民族间的感情。3.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很多。如有学者指出当前以《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为重点的课程讲授中仅穿插一些民族团结知识,缺乏相应的民族团结授课教材和课程体系建设,内容陈旧且缺乏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和教育实践引导;教师本身对民族理论与政策了解不够,教学效果差等问题。[1]有学者提出“民族团结教育要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等全方位教育中,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要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2]。总体而言,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在具体的体制机制、认知过程、课程设置、师资力量等方面仍存在很大改进和提升空间。同时可以看出,当前许多学者在论述区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时仅聚焦于理论指导、教材和课程的设置、教学形式等要素。

最后,从研究层面来讲,当前的研究面广、集中,聚焦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取得了不错的成果。如徐欣顺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研究文献的基础上较为全面地总结了当前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研究概念不清、研究理论匮乏、研究内容缺失、研究话语非学术化等问题,这也影响了认知的持续性与深刻性,因而他提出相关建议,即提炼概念的本土意涵、尝试理论范式的整合、引入他者视域的对应内容以及实现学术话语体系的构建,将成为未来研究的基本趋势和着力点。[3]青觉梳理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变迁轨迹,指出当前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事业中存在的教育机制有待完善及优化、过程视角的缺失、共同体脆弱等问题,其研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宏观的审视框架。[4]褚远辉等开展了基于政策、功能、内容、方法、效果、示范校创建和研究特征的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多维视域研究,让我们对相关研究的现状、动态、进展及趋势也有一定了解。[5]但以上基本上聚焦在概念及其判断阶段,在新时代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过程中,仍需要就其概念生发到实践应用过程中的推理及演绎方面做进一步详细深入的阐释。

基于当前的研究成果,本文的研究以中华民族共同体为视角,主要专注于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从概念到实践演绎过程中三个微观层面具体的深入的剖析和阐释:1.对本文所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行内涵澄清,进一步明确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什么;2.在当前语境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在实践应用中需要把握的基本面向,其中着重深描民族团结进步中“团结”和“进步”的关系问题;3.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演进中的价值归属问题。

二、新时代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概念内涵及其研究视角

(一)概念内涵:新时代境遇下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2018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加强民族团结,基础在于搞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6]新时代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应当包含“团结”和“进步”两个层面,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之于民族团结教育而言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是正确的科学决策。团结是基于我国民族因素的考虑,是人心的凝聚;进步则是基于民族、国家在未来发展的考量,是一种大家都向好的憧憬和希望;团结进步都是有迹可循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最初并没有将“进步”两个字包含在内,从知网的检索结果来看,八十年代开始使用得较多的表述是“发展民族教育(民族团结教育),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其中“进步”并没有作为一个内容要素包含在民族教育之中,而是作为一种输出结果来使用。一直到2011年才开始出现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为宾语的表述,2016年此概念的使用频率开始明显增多,但并没有对其进行详细解释。一些学者也关注到这个细微的差别,并指出这方面研究的欠缺,如徐欣顺认为“相较于‘团结’,对‘进步’的研究多处于缺失状态”,不过,“就进步教育而言,民族经济学已经将‘进步’视作重要的研究内容”。[7]尽管如此,从当前的研究成果来看,将“进步”与教育进行有益联系的研究还不是很多。

2008 年,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2012年教育部办公厅和国家民委办公厅印发的《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都未涵盖“进步”一词,但都针对民族团结教育明确了主要目标,即“使各族学生思想认识和行为自觉地统一到党和国家的要求上来,增进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和历史、文化的了解,促进56个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相互交流、继承和发扬;增进各族学生对我国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历史的认识,增强各族学生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认识和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及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在社会交往中,具备正确对待和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素质;自觉维护我国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关系,促进各民族的共同进步和祖国繁荣昌盛”[8]。可以看出,中央制定的民族团结教育的目标也涵盖了其内涵和意义,不过该指向的民族团结教育更强调的是意识形态层面,是出于国家整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需要的教育,这也是当前研究视角的主流。

学界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更多的是强调“团结”,较少涉及到“进步”,但是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这与我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来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水平有极大关系。当前民族“进步”研究主要是强调物质经济上的高速发展,现有研究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在强调“进步”时,多以民族地区获得的经济上快速发展和教育上的趋于平等这些视角切入,试图说明和展示当前各民族发展取得的成果,以此来强化各民族的团结及认同感。这里面蕴含着一个假设前提,即物质决定意识,物质生活的丰富是建立人们自信的基本条件,然而物质生活是否丰盈是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并不是“教育”出来的,那么对人们进行“进步”维度的教育又何以可能呢?新时代以来,“进步”之所以逐步纳入到教育的话语体系中,在笔者看来主要有三个层面的含义:一是增强各民族对社会进步的理性认知,包括对经济发展状况(物质)和社会文化水平(精神)的理性认知;二是进步是各民族团结的终极追求和目标,是各民族要达成的共识;三是教育本身是先进发展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境遇下有其更为进步的一面。

因此简单来说,新时代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就是一种在多民族语境下的旨在凝聚人心、汇聚人力,增强各民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理性认知,旨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助力各民族在新时代和未来共同进步、全面发展的先进教育形式。

(二)研究视角:以“中华民族共同体”为分析概念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研究存在许多研究视角,不同视角分析的结果有所不同,但无论是哪种视角都是殊途同归,都构成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前行发展的理论基础。本文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视角切入,首先就要明确它的理论内涵,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内涵的把握要从其产生过程入手。1902年,“中华民族”一词由梁启超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中首次提出,而后经由顾颉刚、费孝通等学者进行系统阐释。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费孝通提出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思想引发了广泛讨论,对于中华民族是自在的民族实体还是自发的民族想象共同体的讨论进一步激发了人们对中华民族的共同体想象。1987年周维衍第一次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概念,此后学者多延用这个概念内涵,但并未进行明确界定。[9]2014 年习近平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讲话中强调“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这又引发了新一轮讨论。2017 年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的讨论和使用达到新一轮高潮,也形成了许多大同小异的概念成果。共同体的提法不仅明确了中华民族是一个民族实体,而且是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有机统一体。

与费孝通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相比,“中华民族共同体”更加凸显出各民族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属性,如果说“格局”是一种变化中特定时期的状态的话,那么“共同体”则是一种就此定性的事实和结论,是事实上不可否认的稳定状态,而这种“命运共同体”定性的现实基础正发挥着决定性作用。从这个层面来说,“中华民族共同体”就是“中国各民族经过文化上的融合、经济上的互惠和政治上的协商,汇聚为‘中华民族’整体”,是中国各民族的命运共同体、中华文化共同体、经济发展共同体和政治生活共同体的总和。[10]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内涵不仅强调历史,还进一步展望未来,具有更为深刻的意义。

“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内涵的发展、深化与教育事业密不可分,理应作为社会文化境遇中的一个教育子系统来看待,需从教育与社会文化变迁的角度将其放置在国内外环境变迁的动态情景中去把握,以理解共同体与人、共同体与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与之相应,伴随着“中华民族共同体”从产生到发展、从理论走向实践的演化历程中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事业,也紧紧的与新时代的变迁相结合,是以人和各民族为主体的工作。可以说两者都是在时间维度上不断夯实基础,在空间维度中交互共生,以达致“吐故纳新”的新时代产物。因此,紧紧把握两者之间的关联,以“中华民族共同体”视角来分析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可以从三个角度着眼:一是作为共同体的中华民族是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起点,这表现为强化民族团结,增强各民族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情感认同和事实认同;二是中华民族共同体作为经济发展共同体,对于各民族的进步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是进步教育的基础;三是区别于外部群体的政治共同体,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具有强化意识形态的功能。

三、新时代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面向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我国进入社会主义新时代正确处理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以及推动社会整体共同迈进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自身也是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情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必不可少的社会意识形态支撑部分,因此,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需要依据我国的基础教育国情,紧跟时代变化的发展,应对新时代共同体建设的要求,牢牢把握好以下几个面向:

(一)基础性教育面向

2019 年9 月27 日,习近平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各族人民亲如一家,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定要实现的根本保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11]强调“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而言,当纳入基础教育体系中来。“基础教育是奠基工程性质的教育,对国家而言,它奠定国民素质基础,是国家人力资源大厦的基础……对个体而言,基础教育奠定人一生发展的基础。”[12]1我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基础教育已趋于常态化,如2018 年教育部办公厅和国家民委办公厅颁发的《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规定小学中年级阶(三、四年级)进行民族知识启蒙教育,小学高年级阶段(五、六年级)进行民族常识教育,初中阶段(七、八年级)进行民族政策常识教育,高中阶段(包括普通高级中学十、十一年级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一、二年级)进行民族理论常识教育,可以说是分阶段、有重点地铺开。然而,当前的民族历史教育、民族理论教育、民族政策教育、民族文化宣传等更多的是作为一种价值引导,而不是真正发挥它们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的基础性质。基础性质的教育应该以事实为准则,而不是价值判断,然而我们现在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已经给人们造成一种似是而非的印象,尽管这些印象存在事实的成分,但已经在现有环境下被扭曲了,如少数民族不仅在人数上占少数,甚至在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也较为落后。这种说法看似没有问题,实则在强调一种民族间的差序而不是差异,这种印象在理论上体现出主体民族的优越感,但又与现实形成反差,无形中造成民族间的偏见与矛盾。当下存在的一些问题就是这种印象引发的一系列行为后果和行为的再生后果,最引人深思的是由于媒体的渲染和宣传,人们头脑中产生了对少数民族的刻板印象。这些问题可以说是相关民族志教育在人们头脑中的扭曲反映。

事实上,“所有的民族都是不断有人被其他民族所吸收,同时也不断吸收其他民族的人”,认为经济文化水平较低的民族必然会融合于经济文化较高的民族的看法是片面性的,“因为历史上确有经济文化水平较高的汉人融合于四周的其他经济文化较低的民族……在看到汉族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大量吸收了其他各民族的成分时,不应忽视汉族也不断给其他民族输入新的血液……中华民族这个一体经常在发生混合、交杂的作用,没有哪一个民族在血统上可说是‘纯种’”。[13]22~23各民族在一体的前提下才能更好地交往交流交融,从而相互借鉴、共同进步。然而,我们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却没有给人民大众普及这样的常识,正如少数民族的文化受到过分保护只是因为它是少数,而不是因为它们的文化本身的绚烂独特……这种隐含偏见的基础教育灌输只会加深人们的偏见。我们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作为指导,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结合民族知识文化,从内容上看已是面面俱到,也覆盖到各级各类学校,然而问题在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基础性质不明确。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基础性质是事实的而不是价值的,与此同时还要回答的本质问题是作为具有一定民族属性的国民如何认识自己的民族属性及民族起源。“民族的本质就是一个带有政治性的社会文化共同体,其特点有三:一是政治性,二是社会性,三是文化性。而在‘中华民族’后加‘共同体’,就凸显了中华民族的共同性、整体性和一体性特征,这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所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一个基础。所以,只有‘中华民族’这个共同体所组成有机体的各部分紧密联系在一起,其内部才能呈现出一种相互交融的状态,成为不可分离的整体。”[14]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不只是单纯培养良性的民族关系,更重要的是培养基于不同民族属性的国民关系,增强各民族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因为中华民族是一个共同体,不可分割,民族只是每个人身上有限特征的一部分,我们不能将“民族”放大、抽离出来分析,因为这样会影响彼此间的交往交流交融。随着各民族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更加强烈、交往交流更加频繁,各民族的民族属性势必会逐渐退居到不那么重要的地位,而取而代之的则会是各民族在社会生活中不因民族属性而差别化的平等的社会生活参与权。因此在这之前,作为具有基础性质面向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需要不断深化这种淡化民族属性的平等的观念意识。

(二)全民化教育面向

从1994 年开展7 省市民族团结教育试点活动,到1999 年将试点地区增加到21 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再到目前全国各级各类学校都正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15]240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开展和推进是值得肯定的,但其中不乏有部分地方部门及个人错误的认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只是少数民族地区群众抑或所辖区域内少数民族群众的事情,而忽视了中华民族共同体视角下各民族群众全体参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诸多研究指出当前我国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过于集中在民族聚居地区,主要由民族工作部门与教育工作部门牵头,仅分布于民族工作和教育工作行业,这无疑使得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仅能在有限的范围内发挥作用,因此学者们建议要建立社会各地区、各部门的协调机制、优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方法(注重社会化、突出生活化、彰显立体化)。[16]由于问题是针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在少数民族地区重点强调、大力推行带来的不足,因此这些意见措施更多的是强调教育的“覆盖面”和普及性。笔者认为这种分析问题的视野不够宽广,并有简化问题的嫌疑。

一是分析没有从共同体的本质上看到过去在少数民族地区重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意义,抛开民族地区本身具有多民族聚居的特点,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意味着少数民族地区成了民族不团结不进步的“替罪羊”。中华民族是一个共同体,其中必然包括主流群体和非主流群体,然而事实上,占人口少部分且多处于相对不发达地区的少数民族地区是处于弱势地位的,他们并非是造成不稳定、不先进因素的原因,而是被忽视掉的共同体中的非主流群体。2016年3月10日,习近平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尊重民族差异、包容文化多样,深化创建活动,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团结和睦、共同发展。”[17]因此,从这个层面来看,要在非民族地区更大力度推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要回答的问题不仅是简单的各民族如何尊重彼此之间的差异,而且是各个民族之间如何看待彼此的问题。各民族不能正确看待彼此,不能强化基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往往容易导致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一些摩擦和冲突上升到民族问题的高度。

二是分析未能很好的兼顾到深度上的同步推进,形式上的全面普及并不意味着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事业在实质上的进步。虽然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逐渐普及开来,但仍未取得良好的成效,从现实层面来看,尽管区域间各民族的交往互动更加频繁,但国人对我国民族的认识仅仅停留在孤立的、较为浅显的层面,譬如人们普遍知道我国是由占人口总数大多数的汉族和另外55个少数民族构成的多民族国家的现实,但对各民族融合发展的过程缺乏认识,缺乏一种整体的民族观,以致于看待各个少数民族时,只看到他们作为特殊群体的他者的存在,看不到与自身息息相关的民族演化史,甚至将自己置身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事业之外。从观念到行为上的偏颇,都不利于更广层面的民族团结进步,没有将自身放到整个民族发展的动态史中去就难以全面理解当前的民族关系。2021 年3 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牢记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在促进民族团结方面把工作做细做实,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18]也就是说,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事业推进背后的逻辑不只是简单地扩大民族团结进步的覆盖面,而且需要民众深层次上意识到全球化背景下国内兴起的经济社会多边合作带来的人口流动更加频繁、各族人民追求的利益更趋一致的现实状况,各族人民之间谁也离不开谁,这也就是我们强调的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因为各民族有着更加一致的利益追求,所以我们的联系更加紧密,需要共同协商的事情趋于更多。

从这两个层面来说,当前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不能仅仅停留在“覆盖面”上,它能够最终发挥的作用要体现在它的“渗透性”上。正如青觉指出的:“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人民幸福是一体的,促进和维护各民族大团结是每一位中华儿女的共同责任,也是每一个中国公民必须履行的宪法义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一项全体国民共同需要、共同参与、共同奋斗的综合性事业,是‘大众的’而不是‘小众的’,是全民的而不是少数的。”[19]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事业是多维的,是“量”与“质”的综合体。合理把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民化过程中广度与深度的统一,才可以促使人们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视角下在整个社会生活过程中不断相互认识彼此、思考民族团结进步何以能、何以必要、何以必须,才能真正达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覆盖,而不是在有限的地区、有限的部门内形成常态化教育就可以了。

(三)协同性教育面向

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就要创造民族团结的情绪与能量。从常识看,各民族之间彼此有差异,因而存在阻挠民族抱团的潜在因子,这就使得教育国人“团结”具有现实性,民族团结既是相互依存的良性互动关系,又要具有广泛的民族认同,[20]因此进行团结教育的实质是通过团结教育进一步增强国人的民族认同感、国家认同感等。然而关于“团结”模块的内容颇为丰富,关于“进步”模块的话题却相对稀疏,毕竟人们感知到的“进步”来自于日常生活的体验,而不是“拔苗助长”式的教化就能够实现的,促进某个事物的进步发展并不能靠一整套教材就能达到,也不能通过总结当前的进步发展来促进更高层次的进步发展,那么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的“进步”如何实现呢?事实上,进步有两层含义:一是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对民族团结教育提出更高要求的教育变化,是针对教育体制和教育内核、内容、形式上的新要求;二是回答如何促进各民族追求共同进步的问题,如何通过团结各民族力量激发各民族追求、实现共同进步的动力。如何实现进步很大程度依赖于现实条件,如果缺乏进步的现实物质基础,则进步将没有灵魂,可谓空中楼阁。与此同时在现有爱国主义、民族理论、政策法规、民族文化等基础上增加民族经济的内容是非常必要的。所谓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只有将团结和进步有益结合才能发挥最大效用,进而真正做到密切民族关系、增进国家认同、维护祖国统一、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与共同繁荣发展的教育,最终达致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

在以上论述中,我们认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应包含团结与进步两个方面,团结是凝聚人心的工作,进步是与时俱进的追求,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到“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在阐释我国民族格局与民族关系的基础上预示着中华民族已经是一个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无论民族间过去有着怎样的命运纠葛,在全球化背景下,各个民族都不可能各自安好,而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也是从“团结教育”到“团结进步教育”的支撑所在,之所以要团结,亦是进步的需要,有团结而没有进步,则维系团结的纽带不可能持续长久。

在社会学家涂尔干看来,基于信仰和情感的联结促成了机械团结,基于社会分工不同促成的团结为有机团结。在一个庞大的社会体系中,总是包含大大小小、形态各异的组织或社会,并形成不同的团结方式,维系着社会的良性运转。以社会团结的视角来看待我国的民族团结,中华民族已然是一个经济、政治、文化联合的社会共同体,各民族间不仅有着天然的情感联系,在经济社会等方面的交往交流上也各自承担着不同的分工、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由此看来,我国的民族团结应该既包含情感型的机械团结,也包含着不同分工带来的有机团结。当前的团结教育较多关注重视情感性的机械团结,追根溯源式的讲授,一说到此类问题都要回到历史上去才显底气。其实不然,团结的本质是认同。认同是团结的前提,没有认同就没有团结;认同是团结的基础,没有认同,团结就是无本之木。团结教育的本质就在于强化国人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情感认同和对各民族“相依为命、守望相助”的事实认同,这种情感认同是基于对各民族同胞的友爱之情,这种事实认同是基于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现实的理性认识。

进步是与团结相辅相成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当前的“进步”尽管没有系统论述,但总体表现为内容上肯定当前的经济发展成果,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政治、制度方面的发展成果;形式上最为显著的则是借用互联网、融媒体等现代科技作为载体,辅助以各种“帮、讲、唱、行”①帮、讲、唱、行作为多样化的传播形式:帮,帮扶计划,比如针对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的教育问题实施“结对子”助学活动;讲,组织干部和群众进行面对面宣讲,让大家谈自己对民族团结进步重要性的认识和感受,以及在生活、工作、学习中曾受益于民族团结进步带来的实例;唱,红歌唱诵、民族团结进步之歌传唱、举办歌咏比赛等;行,在实际工作与生活中践行民族团结进步,多表现在日常中各民族之间互帮互助,落实到具体事迹上。借助互联网或融媒体等载体对以上进行宣扬报道,以此在更大范围内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事业的开展。等多样化方式传播,从而凸显出优于以往单纯讲授式的教育形式。然而这与我们认为的“进步”仍有一定距离,与时俱进的“进步”更应该体现在它的内核上。与科技的发达、经济的增长、生活的小康等不相适应的是民族间的偏见并没有随着物质的丰富而趋于消除,各民族基于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民族自我意识并未得到真正的觉醒,这就是我们的民族团结进步中“进步”所要解决的问题所在。民族的进步是与民族自我意识的觉醒并行的,迈入新时代,民族自我意识的觉醒绝不是居高临下的自我优越感,更不是高举“民族主义”旗帜的狭隘民族观,而是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基础上的开放、包容心态。民族自我意识的觉醒意味着民族自信的建立,是一种由内而外的高度自信,非必须建立在外界的肯定上,是对自我的肯定和信心,而这真正的自信是谦和与包容,而不是毫无缘由的偏见与针锋相对,因而不会因外界的评价患得患失,这便是民族进步的内核。由此看来,进步教育不只是宣传我们拥有什么、我们取得了怎样的进步,最重要的是激发民族自信心,无论作为独特的少数民族的自信心,还是作为中华民族的自信心。自信是生而为人、生而为某一族所带来的天然自信,当然也依赖于实质性的先进,因而进步教育亦是强调对当前国家、民族进步的认同感,“对社会进步的认同危机必然导致信仰危机,人们的精神支柱也就此趋于崩溃”[21]170。

以上我们基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范畴分别论述了团结与进步的深刻内涵和必要性,但两者不是割裂开来的,不应厚此薄彼,不应强调团结而忽视进步。进步不仅是教育的进步,还是人的全面发展和进步,因而可以说进步是团结教育的动力源泉。当前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应该是团结与进步协同进行的教育,协同不只是部门间的联动,还是包含着团结教育与进步教育双核运作的系统教育,也只有这样,中华民族共同体才能够牢固和长久。

四、新时代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价值归属

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推动者,是社会主义新时代建设的主体,自然而然地,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事业的创建价值主体理应是各族人民群众,团结的本质是凝聚人心,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事业的创建也是人心工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必须在知心、贴心、交心、暖心、顺心、得心、聚心方面多下功夫,真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贡献自身的力量”[22]。只有各族人民群众齐心协力,与共产党一条心,与国家一条心,始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撸起袖子加油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事业的创建才能达致期许的价值归属。而观念的导向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的行动取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民族观、价值观是加强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根本要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应当强调国家观念以及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而不应仅仅是针对某个民族或某些民族。因此,对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我们应当强调的是促进我国各民族的团结、进步和发展,进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23]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既是国情教育、爱国教育,也是意识形态教育,本质是获取民心,在民族团结进步方面,最有效的方式就是让各族人民群众意识到、并且坚信他们是中华民族不可分割、不可分裂的整体这一事实。而“中华民族是天然的命运共同体,包含着政治命运共同体、经济命运共同体、文化命运共同体和情感命运共同体,多民族复合互嵌型的‘命运共同体’彼此交往交流融合”[24],可见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价值归属。

“从价值论维度看,中华民族共同进步之所以能成为各族人民美好的价值诉求,是因为其蕴涵着各民族文化有机交融的共同精神所在,其建构意义是通过促进各民族共同努力而创造一个和谐共进的文化精神家园;中华民族共同体最初努力的目标就是为各族人民生活在和平环境中而奋斗。这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由民族‘联合’到民族‘团结’开展民族革命,经历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成立了新中国,为各族人民‘完满’生存创建了环境基础。”[25]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产生有着深厚的民族团结进步底蕴。进入新时代,中国社会正处于社会结构转型、经济结构转轨时期,社会结构由整合型社会向分化型社会转变,不可否认的是,“社群思潮多样化、网络化和文化多元化浪潮席卷的当下,民众之间很难形成共同的目标和行动,加之语言、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差异,不同民族之间的价值观念就更不容易聚焦”[26],在社会共识出现面临渐趋坍塌、社群陷于渐趋离散的形势下,要想将无规则运动的原子化社会再次凝结为稳定的整体,就需要引入全新的社会共识。2022年3月5日,习近平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要紧紧抓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建设伟大祖国,共同创造美好生活,着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27]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契合于当前大环境的一种社会共识,生发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构过程中,是“人们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知、情感、态度、评价和认同等一系列心理活动的总和”[28],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形成的新的国家认同、政治认同、经济认同、社会认同、文化认同的总和,它不仅是在与外国敌对势力对抗中产生的,而且是新形势下各族人民群众自觉的、共同的利益选择和集体意识,是新形势下各民族团结的认同纽带。“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我国56 个民族在体认‘彼此生存发展的共性条件与历史基础上,秉持共善价值规范与能动维护意愿的复兴凝聚心态’,在新时代,它是中华民族相互认同的血缘、地缘与精神基础”[29],换句话即是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我国各民族团结的认同纽带,同时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各民族进步的和谐基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合乎实际的重要举措,两者之间是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费孝通先生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书中指出,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30]3从自在到自觉,是各民族逐渐形成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意识的过程,也是各民族利益整合和社会共识(意识形态)整合的过程,最终将促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成员在观念、行动上显示出高度的一致性和协同性,最大限度地减少混乱和无序,达到既定的民族团结。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共识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是铸造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精神纽带。青觉在总结当前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必要性的内外部原因基础上提出现代化转型过程中民族共同体的脆弱问题,指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深化路向应在全民属性、生活属性和意义属性上着力,“生活在一个主权共同体中的各族民众,就如同生长在一个大家庭,自然有义务了解和熟悉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并能够学会彼此和谐相处,共兴家业、国业与族业”[31]。因此,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基础上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是一脉相承的社会共识纽带,有着共同的本质属性。

五、结语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民族关系和谐发展的重要助推力,是维护我国多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实践,其内涵的丰富和发展是我国民族工作、民族关系、民族生存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演绎。当前,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从内容到形式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学术界也在努力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部分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本研究认为新时代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一种在多民族语境下的旨在凝聚人心、汇聚人力,增强各民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理性认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助力各民族在新时代共同进步、全面发展的先进教育形式。本文以“中华民族共同体”为分析概念和视角,试图触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本质属性,强调新时代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要把握基础性、注重全民化、重视团结与进步的共同推进,并在此基础上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价值归属进行判断和选择,走符合本国国情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之路。

“中华民族共同体”强调民族共情共融共命运,重视民族之间的团结进步,是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事业强有力的理论依托。同时,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稳步推进也有利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全民范围内的构建,两者相互促进、互为保障,共同造就了中华民族各成员对自身的民族认同以及更高层次的国家认同,两者具有一定的历史共在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32]。这即是“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中华民族共同体”何以相互促进的最精辟的阐释,两者均是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繁荣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触及人类本质属性的教育,是以各民族为主体的教育事业,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基础性内容之一,必须纳入到基础教育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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