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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幸福院的发展困境与对策研究

2022-08-13方晓花

山西农经 2022年14期
关键词:养老老年人农村

□方晓花

(河南师范大学社会事业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7)

我国在脱贫攻坚战中取得了全面胜利,农村地区“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已经得到有效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农村日益凸显。随着脱贫的成功,乡村振兴成为了农村发展的主要方向。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并在2018 年颁布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以下简称为《规划》)。《规划》指出要“加快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在社会经济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村家庭结构发生变化,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农村空巢化严重。如何解决老人养老问题,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在乡村中发展自身经济、文化特色等全面振兴,能为养老事业提供有效帮助。但乡村地区对于养老服务方面的历史探索还处于不明情况中,再加上农村情况复杂多样,在乡村振兴中如何满足老年人需求,如何解决农村老人的多样化养老需求,成为了现今实现农村全面振兴的关键。

根据国内学者对农村养老问题的研究发现,农村养老主要的形式为“传统家庭养老、社会养老以及互助养老”。李增元和李艳营(2020)认为“传统家庭的养儿防老是子女与老人之间基于伦理规范与道德约束观念所形成的一种契约合同,这种契约合同也契合我国传统社会的经济与文化习俗”。李玉玲(2007)认为“中国的家本位文化使儿子养老这种观念会一直延续”。穆光宗(1999)根据多家调查估算,“在我国大概50%~70%不等比例的农村老年人主要靠子女供养,子女的经济帮助是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来源”。当人口流动不断增强,传统的家庭养老已经无法承担。社会养老被提出来弥补这一模式,社会养老的方式主要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周方遒(2009)认为“新农保让我国的社会养老迈出了关键的一步”,陈赛权(2000)认为“社会养老具有社会再分配功能,能实现社会范围的公平化”。但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国家已无力承担如此庞大的支出,只靠政府支出无法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有学者就提出“利用农村的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农村社区邻里之间的互助亲情”,以“为老服务”和“用老服务”相融合的互助养老方式来解决我国农村的养老问题”。总体来看,我国农村养老形式都有其发展的优点,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本研究依托于乡村振兴背景,针对农村幸福院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困境进行研究,并给予农村幸福院应对困境的对策建议。

1 农村幸福院的发展现状

“农村幸福院又称为互助养老院,是一种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由政府领导、村级管理,立足于医疗服务、精神慰藉、休闲娱乐等综合性日间照料服务的公益性活动场所,是农村互助养老的重要形式之一”。

农村互助养老院最早是从河北省肥乡县开始的。2008 年,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县推出了一种介于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新型养老方式——互助幸福院。由村集体出资将一个闲置小学改造成养老院,让村里25 名年满60 周岁的独居老人免费居住,互相照拂。村里和政府可以给予的支持有限,养老院的日常开支等由村集体承担,老人自行承担他们的衣、食和医疗支出。老人们秉持“年轻帮助年老,健康帮助体弱”的原则,用互助和自助相结合的方式,在院里共同生活。肥乡县的实践成果显著,引来了政府的肯定和资金的支持。互助养老院的知晓度在全国不断扩大,使得多地竞相模仿。“2010 年在化德县委书记集合多项政府补贴在5 个乡镇建成了6 个示范性互助幸福院”。“2012 年起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每年建设2 万户以上农村互助幸福院,基本实现对60 岁以上老龄人口自愿集中养老全覆盖,实现互助幸福院利用有序接续”。而在榆林市R 区的调研发现,“截至2015 年上半年开展正式调查时,R 区共建有农村幸福院18 个,位于南部地区、北部地区的分别为9 个,接受服务的老年人共有329 名”。“2017 年,山东省提出,到2020 年全省力争建设12 000 所以上农村幸福院,基本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截至2021 年河南省J 县共建成农村幸福院102 所,全县农村幸福院惠及老人达3 800 人,农村特困老人、留守独居老人占90%以上,有效解决了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养老问题”。目前来看,农村幸福院在全国各地遍地开花,已经成为了能有效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途径之一。

2 乡村振兴进程中农村幸福院的发展困境

随着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我国的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入乡村与乡村相互融合互助发展阶段,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尽管乡村振兴为农村幸福院奠定了一定基础,但农村幸福院仍面临很大的发展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2.1 缺乏完整的制度体系

农村幸福院的运行由村委会和老人们共同商议制定,这样的运行形式缺少相关的监督和激励机制,无法形成完整体系,不利于农村幸福院的长期运行。目前幸福院的空床率较高,幸福院的规定也只是简单的入住条件、清洁管理、娱乐项目管理等,还没有一个完善的运行体系。

幸福院的负责人对于幸福院的规章制度和未来的规划都还不清楚。政府虽然对农村幸福院给予了一些宏观层面的政策指导,但对于幸福院的后期建设支持、运行、评价标准等细则没有给予明确的方向。长期缺少规章制度以及激励等机制,影响老人参与的积极性。而农村幸福院的运行不能单单依靠于老年人之前的“亲情”,还要依靠有效的管理,才能保证幸福院的可持续发展。

2.2 长期供给资金不足

随着乡村振兴的发展,村里大部分资金投入到建设中,再加上农村经济水平低,无法承担起村幸福院的运行。随着幸福院的大规模发展,村集体的财力已经无法满足区域内农村幸福院的多样化需求。因此,村集体资金投入只能保证幸福院的前期建设,后期运行仍然面临巨大困难。虽然政府在幸福院建设中也给予了一些财政补贴,但对于规模大型的幸福院仍是杯水车薪。

2.3 农村养老观念滞后

大部分的农村地区现今仍是熟人社会,农村老年人的养老观念仍是养儿防老,对于新型的养老方式,老人心里会不自觉产生抵触心理。农村地区老年人对于幸福院的理解还停留在无儿无女和儿子不孝顺才入住幸福院的观念,影响了幸福院的入住率,使得幸福院的空床率增多,导致幸福院的市场需求降低。

2.4 农村幸福院的服务形式单一

农村幸福院提供的服务多为日常生活类。如日常清洁、打麻将、看电视聊天等简单的形式,这些服务形式单一,无法真正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幸福院的医疗服务也只是简单的体检服务,缺少专业的医疗人员。在农村地区大部分的老年人因长期劳作造成的身体疾病无法在幸福院的体检中得知,也不能及时进行治疗。同时,幸福院对于心理方面的服务几乎没有,只是偶尔让志愿者陪同老人聊天,老人真正的心理问题无法得到解决。

农村幸福院的老人大部分是留守老人,缺乏关爱,且思想相对保守不愿轻易敞开心扉,需要专业的心理人员对老人进行心理关爱,定期开展心理讲座,对有心理问题的老年人及时进行心理疏导,保证幸福院中老人的身心健康。

2.5 缺少组织管理人员

农村幸福院的主要管理者是村委会,管理方面的工作是以幸福院中的老人和村委会管理相结合。幸福院的负责人也不是专业的管理人员,一般由村委会兼任。村委会的工作人员不仅要完成村里的宣传、政府政策的落实等工作,还要对幸福院进行管理,其精力有限,无法全心投入,使得幸福院的管理面临很大的问题。这时幸福院的管理重担就落在了幸福院中的老人身上,其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在管理以及组织时难免出现单一化,不能在幸福院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由于幸福院资金有限,无法雇佣专业专职的工作人员,影响了幸福院的长期发展。

3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幸福院的实现路径

探索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幸福院的实现路径,是我国完善农村幸福院的必经之路,是提高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质量的必然选择。针对农村幸福院的发展困境,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3.1 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

政府和农村要不断完善幸福院的规章制度,并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实施。

首先,政府应制订相对完善的政策,对农村的互助养老模式进行引导和规范,从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出发,了解老年人的真实需求,明确农村互助养老的职责,消除老年人的顾虑,为开展农村互助养老提供法律保障。监管幸福院的运行机制、评价等内容,使幸福院更加标准化。其次,根据当地的文化特色,由村委会主导和老人商定运行细则。如少数民族的文化习惯,应融入到幸福院的制度中,在发生冲突时按照幸福院规定的细则处理,保障参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让幸福院更加规范化运行。

3.2 创建幸福院多元资金供给渠道

在对幸福院的资金规划方面,政府应完善相应的投资机制,保障幸福院的持续发展。首先,加大政策资金投入力度,对于政府给予的财政补贴只能确保前期建设,应设立养老院资金贷款等,保证农村幸福院的后期运行。其次,鼓励多方积极加入到农村幸福院的建设中,让多方组织认同幸福院,以幸福院的人力资源换取组织的资源需要,达到双方互赢。

3.3 加大农村幸福院的宣传力度

针对幸福院进行网络、新闻媒体、村委会活动宣传等方式,让更多人认识幸福院。在宣传中要突显农村幸福院的主要建树和保障作用,以提高幸福院在农村地区的认可度和参与度。同时,宣传农村幸福院的新观念及价值理念,减少“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定期开展子女参与的活动或志愿者进行温暖的活动,让农村老人认可幸福院。还要增加幸福院的活动次数,让老人、子女、志愿者等都参与其中,增加双方互动,赢取双方的信任,为幸福院做好基础建设。政府和幸福院还应多进行监督与评议工作,让老人看到农村幸福院的建设成效,让老人为幸福院进行自主宣传,提高幸福院知名度。

3.4 提供多样服务形式

农村互助幸福院养老服务应注重多元化发展,在日常生活中应增加多样化服务。在医疗服务方面,对村卫生所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并定期到农村互助幸福院给老人进行身体检查。在文化娱乐方面,充分挖掘农村现有的资源,结合农村特色,开展一些太极、秧歌等民间娱乐活动,保障老人的精神需求。在心理方面也应积极开展相关活动,比如定期开展心理测试,为老年人的心理健康保驾护航。在日常科普方面,可以定期寻找相关专业方面的教授、专家为老人们普及法律等知识。也可以通过了解老年人之前的职业,让有专业知识的老年人在幸福院里开展知识宣讲,实现其自我价值。

3.5 强化组织队伍建设

农村幸福院的运行虽然是依靠老人之间的互助行为和自我管理,但是幸福院的长期发展不能只依靠老人之间的情分,这具有不稳定性。农村幸福院需要专业的管理人员和专业化的管理。专业、规范化的管理可保障幸福院的基本运行,幸福院应组建专门的管理团队和服务团队,负责幸福院的管理和一部分的养老项目提供。

与此同时,村委会还可以针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幸福院的管理人员提高自身能力,同时能更好地管理幸福院。管理人员还要深入到每场活动中,真正做到从老人的需求出发去开展工作,有效保证幸福院的运转。

4 结束语

我国农村多地开展互助养老服务尝试,主要以农村基层组织为依托开展互助养老服务。农村幸福院作为融合当地特色的互助养老模式,有助于更好地应对农村空巢老人和老龄化问题。在乡村振兴进程中,农村幸福院不免受到影响,出现一些发展困境。但农村幸福院的繁荣发展,必然成为乡村振兴的强大助力。应在乡村振兴的深度推行中,找寻幸福院的出路,完善幸福院的建设,为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和实现全面乡村振兴作出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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