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户收入多样化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2022-08-13张瑞凌
□张瑞凌
(中共普安县委党校,贵州 黔西南 561500)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报告的重要内容,其目标是推动我国当前社会的平衡发展,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当前,我国正处于国民经济的转型过程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我国社会的全面发展是时代的必然要求。在此情况下仍需要对现阶段我国乡村的具体情况进行把握,从而对乡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进行布局,实现因地制宜增长农户收入的目的。
1 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户收入增长的促进作用
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目标是实现农户收入的增长。既往研究指出,我国农户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是工资性收入和农业生产收入,而财产性收入在整体收入结构中占次要地位。
我国农村的经济基础薄弱,资源匮乏,基层政府能够为农户提供财产性收入的资源比较有限,而土地是其中最重要的资源,因此深化农村土地改革,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依托乡村地区可调用的土地资源,最大化地将土地进行灵活经营、承包和流转决策,是增加农户收入的重要途径。
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农村地区由于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缺少充足的发展资金。因此要顺利地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就需要充分地利用农村土地资源,增进农村积累,从而助力战略实施。此外,乡村振兴战略本质上是为了满足我国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而制定和实施,旨在对当前我国的主要矛盾进行解决和调和。
从微观上来讲,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三权分置”的土地制度,提升农户收入,是通过土地承包外租和股份合作模式来进行流转。从承包外租的方面来讲,该模式是以合作社为核心,将农村地区较为分散的土地进行规模化整合,从而对外进行土地租赁,避免农户单独进行土地外租时可能面对的利益损失,从而最大化农户的土地租赁收益。同时,对土地进行集中管理,有助于对土地的规模化开发利用。股份合作模式的土地租赁下,集体和农户分别以资金和土地入股,从而实现对双方闲置资源的合理配置,原本缺乏资金进行土地深度开发的农户可以获得来自集体的资金,并与集体共同开展建设,农户的股东地位保障了其可以长期获得来自土地开发的收益。这两种模式进行土地开发,能够有效地提升农户收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2 我国农户收入构成分析
2.1 家庭农业生产经营收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户的收入结构相较以往其他时期已经出现了巨大的变化,农户收入主要由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等部分构成。从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的农户收入状况来看,工资性收入正在呈现出日益增加的趋势,见表1。
表1 我国不同地区农户收入结构分析
一方面是工资性收入的增加。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农户被束缚在土地上,无工资性收入部分,直接制约农户的收入增加。改革开放后,工资性收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在农户的整体收入中所占比例逐渐增高,尤其是发达的农村地区,工资收入与农业生产收入持平,成为农户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是转移和财产性收入的增长。发达地区具有一定的经济优势,当地居民能够获得较多的财产性收入。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欠发达地区随着国家相关的惠农政策以及农村开发程度的加深,呈现出财产性收入的快速增长现象。与之相比,传统的农业经营收入在整体上虽然呈现出增长趋势,但其在农户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逐渐降低,说明农户收入的来源已经形成了多样化、多渠道的现状,并逐渐摆脱了对传统农业生产的高度依赖。
2.2 农户非农经营收入
农户的非农经营收入是指农户在进行对土地的耕种之外,通过从事工业、服务业等其他行业,获得一定的经营性劳动收入。非农经营收入与农业收入有着本质的区别。农业收入需要以农户的土地作为主要支撑,并以农产品种植活动来获得收入;而非农经营收入主要是通过利用农户的劳动力或者进行自我雇佣等行为从而获得相应的收入。
我国农户非农经营收入途径主要是通过在当地的乡镇企业进行相应的在地就业、进城务工和进行家庭非农经营等。当前农村地区的乡镇企业主要为集体企业,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这些企业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因而能够吸纳数量较大的剩余劳动力。
进城务工也是当前农民获得非农经营收入的重要途径。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在较长的时期内对居民户籍进行严格管理,从而在实质上约束了农民进城务工行为。由于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政策的持续推进,城市的发展需要以大量的劳动力作为支撑,而农村有数量巨大的剩余劳动力,20 世纪80 年代我国逐渐放松了对户籍制度的管理,为农户通过以建筑工人和产业工人的形式增加非农经营收入提供了途径。当前,我国仍然有大量的农户通过进城务工的方式来获取收入。
非农经营主要是农户以自身的家庭为核心,进行小手工业和小商业活动来增加自身收入。这样的经营方式主要以家庭作坊、小商店和小酒馆等形式存在,其特点是规模较小且以服务业等第三产业为主。这类经营活动虽然经营规模不大,但相较于农户的其他收入形式仍然具有较为可观的收益。农户在进行非农经营活动的过程中,一般会兼顾家庭的农业生产,通过兼营的方式,能够有效地提升农户的收入水平,促进农村地区的快速发展。
2.3 外出务工收入
外出务工也是增加农户收入的重要渠道之一。外出务工与非农经营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非农经营是以兼营为主,农户在从事相应的工作之外还需要进行农业生产。当前我国农户的外出务工在地域上相对集中,呈现江苏、浙江、上海等沿海地区务工分布较多,内陆省份较少的特征。农户外出务工,在行业上也较为集中,主要是集中在第二、第三产业,从事建筑、制造、交通运输和餐饮服务等工作。
农户外出务工主要是基于农业生产的经济收益较低的考量。农户难以通过传统的农作物种植方式获得预期的收益。传统的农业种植方式需要面对市场和自然环境所带来的双重风险,为了规避和对冲这种风险,农户会寻求其他渠道来拓展收入和寻求其他生存方式。基于我国当前面对人多地少的现状,社会发展过程中耕地面积持续减少,农户缺乏足够的耕地来维持正常的生活状态,从而导致人口发生流动,选择外出务工。
政府在处理农户外出务工问题过程中,应当为农户提供更好的便利条件和相应的服务保障,增加农户家庭纯收入,另外要加大对农户劳动力的扶持力度,拓展农村劳务输出的渠道与规模,从而促进农村地区收入增加,推动我国收入差距缩小以及和谐社会建设进程。
2.4 土地租赁收入
现阶段农村土地政策较为宽松,因此农户可以通过对自身土地的处理来进一步拓宽自身收入渠道。近年来,我国政府已经就提高农户收入水平的问题出台了多项改革措施。党的十八大提出“在坚持并完善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的相关政策,从而切实针对农户“以土地为基础实现收入增长”进行了相关规划。土地租赁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农户可以通过对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从而让闲置的土地资源得到进一步的优化配置。在此过程中,不仅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可以让农户获得一定程度的经济收益。
从历史的发展中可以看到,土地对于农户既有实际的生产资料的意义,同时是农户维持正常生存的重要社会保障。受我国城市和农村长期处在城乡二元结构的情况影响,农村的经济发展具有较为明显的滞后性,且农户的收入来源和社会保障对土地具有较强的依赖性,因此土地租赁的方式一方面促进了农户的实质性收入增长,另一方面推动了农户的经济结构和工作迁移,促进了城乡经济的快速融合。
3 乡村振兴战略下提高农民收入的对策分析
3.1 推进农民职业化
从目前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来看,农民职业化是市场竞争发展的必然,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趋势之下,我国农民的职业化速度也将进一步加快。职业农民可以分为实践类农民和经营类农民,其中实践类农民在农业生产分工之中的主要职责是从事相应的农业生产实践工作,如农作物的播种、收获和深度加工等,而经营类农民在相关的生产活动之中则主要从事对农产品的经营与销售工作。通过这种分工方式能够极大地促进我国农民在农业生产活动之中的作用得到发挥,并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为确保我国农民职业化过程的顺利进行,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强化对农业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农资产品和农产品市场等方面的建设,从而增强我国农业的技术储备及市场竞争力。
此外,应当加大对农产品进口市场的管理力度,防止由于农产品进口而引起供求失衡等问题,增强我国农产品市场的公平性与公正性。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职业化农民必然会逐渐增多。传统农民是一个全方位的职业,除农民的身份外,既是投资商,又是生产商;既是务农者,又是加工者。
在社会化分工的大背景之下,传统农民无法良好地完成农业生产和经营全过程,因此通过细分农业生产各项流程,提升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效益,有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
3.2 鼓励农民自主创业
鼓励农民进行自主创业,一方面能够让农村相应的土地空置出来,进而促进土地的租赁和流转,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另一方面能够让农民在市场经济环境之下谋求更多的非农经营收入。
农民自主创业面临生产经营、产品机构、信息、产业链等方面的难题。目前我国农业生产呈现出“小而散”的格局,这导致农业生产无法产业化。同时农产品结构单一,农民实际生产过程中具有较强的盲目性,从而造成农业生产产能过剩、产品价格低的问题。
在信息和产业链方面,当前互联网中的农业生产信息资源较少,农民在依托农产品进行创业的过程中难以获得相应的信息支持且农业产业链较短,农产品附加值低。
3.3 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土地是战略布局中的重要一环。在推进农村土地改革时,要进一步规范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并在坚持土地资源集体所有制的大前提下,大力推进农村地区土地的自由流转。同时要进一步对农村土地市场进行规范和优化,维护农户在进行土地流转时的利益。
此外,在实施提升农民素质的政策过程中,要坚持以教育为核心,通过对农村地区加强基础教育和切实落实九年义务教育政策,从而逐渐增加农村高素质人才数量。在此基础上,还需要着力于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建设。
当前,我国社会在发展过程中对农民基本权益存在一定损害,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之中,应当关注农民的幸福和尊严,从而推动农民的身份转换。在农民的基本权益保障过程中,一方面应当推动机构改革,简化农民权益的主管机构归属,实现部门职能的一体化,为农民维护自身权益减少障碍。另一方面,应当基于农民更为切实的法律诉求,保障执法落实到位,同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从根本上对农民的基本权益进行保障。
4 结束语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户收入增加需要通过多样化的方式来展开,构建多元化的收入渠道,从而有效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经济发展和农户增收是主要目标之一。对农村地区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能够确保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活动有效、高序开展,从而对农村的整体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