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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驺虞》:生态保护者的赞歌

2022-08-13山西刘毓庆

名作欣赏 2022年22期
关键词:鸟兽文王仁心

山西 刘毓庆

《驺虞》是《诗经·召南》的最后一篇。诗云:

彼茁者蓬,壹发五豵(zōng)。于嗟乎驺虞!

彼茁者葭,壹发五豝(bā)。于嗟乎驺虞!

这可以说是一首简之又简的诗歌。前后两章仅更换了两个字,而那种盎然的生机便在这微小的变化中徐徐展开,一种来自草泽的优美歌声,回荡在了天地之间。今天研究《诗经》的人,大多忽略了《诗经》编排者的用心。《周南》始之以鸟(雎鸠),终之以兽(麟);《召南》也是以鸟(鹊、鸠)开始,以兽(豝、豵)作结。难道这里没有文章吗 ?《驺虞序》说:“天下纯被文王之化,则庶类蕃殖,搜田以时,仁如《驺虞》,则王道成矣。”《麟趾序》说:“《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周南》收之以人心“信厚”,《召南》收之以“仁”及鸟兽,这是一种王道政治的理想图景,也正是《诗经》删定者的美好理想。这种美好理想却通过自然生态来展现,难道不值得我们思考吗 ?明朝金九畴《咏驺虞》说:“芸芸万汇沐深仁,庶草繁芜瑞色臻。飞走郊原皆自得,双双叠叠并前陈。”畅茂的草木、穿走的兽群、自得的飞鸟,这难道不是从诗中感受到的太平景象吗 ?从《驺虞序》到《咏驺虞》,都提到了一个“仁”字,这难道不是从美好的自然生态中体悟到的王者仁人而及物的生生之德吗?

“驺虞”何物

“驺虞”这一名词,对秦汉以降的人来说,实在太陌生了。因而对它的解释自然就有了分歧。大略言之,有以下数说。

一、兽名说。《毛传》说:“驺虞,义兽也。白虎黑文,不食生物。有至信之德则应之。”“义”的主要表现是“不食生物”。从这里看,它还是一种“瑞兽”,有明君其德“至信”,这兽便出现以“应之”。故汉郑司农又说它是“圣兽”(《周礼·春官·钟师》注),许慎说它是“仁兽”(《说文解字》)。后来沿用此说的学者甚多,如《诗经》博物学最权威的著作——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即说:“驺虞,即白虎也。黑文,尾长于躯,不食生物,不履生草。君王有德则见,应德而至者也。”随着《毛诗》的独传,这便成了后来的主流观点。像郑玄、孔颖达、朱熹等,在《诗》学史上有影响的学者多从此说。而且信《毛传》者,还为此找到了种种文献证据,如举《山海经》曰:“林氏国有珍兽,大若虎。五采毕具,尾长于身,名驺吾(虞、吾通),乘之日行千里。”司马相如《封禅书》曰:“囿驺虞之珍群。”晋郭璞《山海经赞》曰:“怪兽五采,尾参于身,矫足千里,倏忽若神。是谓驺虞,诗叹其仁。”以此证明驺虞为义兽、仁兽、圣兽。

二、官名说。韩齐鲁三家《诗》以为驺虞为官名。徐华岳《诗故考异》述《鲁诗》云:“古有梁驺者,天子之田也(《后汉书注》引《鲁诗传》)。古有梁驺,梁驺,天子之田也(《文选·魏都赋》注引《鲁诗传》,按:班固《东都赋》:制同乎梁邹。)”述《齐诗》说:“驺虞,为天子掌鸟兽官。(《解颐新语》引《齐诗章句》)”述《韩诗》说:“驺虞,天子掌鸟兽官(《五经异义》引韩、鲁说)……又:贾谊《新书》:‘驺者,天子之囿也;虞者,囿之司兽者也。天子佐舆十乘,以明贵也;二牲而食,以优饱也。虞人翼五豝以待一发,所以复中也。’此皆齐、鲁、韩三家义也。”陈乔枞《齐诗遗说攷》言之更详,其曰:

《后汉书·班固传》章怀太子注引《鲁诗传》曰:“古有梁驺者,天子之田也。”考《汉书·地理志》济南郡有梁驺。惠氏栋补注云:在今邹平县四十里孙家领是。依义则此邹应为驺字。乔枞谓孟坚言先王之迹既远,地名又数改易。是以采获旧闻,考迹《诗》《书》。今详《地理志》所引多据《齐诗》,此以梁驺为地名,载之《汉志》,知《齐诗》亦解梁驺为天子之田,与“鲁说”同。贾子《新书》云:驺者,文王之囿也;虞者,囿之司兽者也。《周官疏》引韩、鲁《诗》说:“驺虞,天子掌鸟兽官。”与贾谊解同。《东都赋》“制同梁驺”之语,明亦以驺为文王之囿。《尚书大传》云:“文王囚于羑里,散宜生之于陵氏取怪兽,尾倍其身,名曰驺虞,献之纣,以免文王。”然则囿之名驺,殆以此欤!

三、以兽名为官名说。汪梧凤 《诗学女为》 说:“古者驺虞掌兽,原取仁兽之名为名。犹之伯赵司至,金鸟辟恶,梼杌名史,獬豸名冠之例。故诗人叹美文王,借以为喻。官耶?兽耶?皆可通也。”胡承珙《毛诗后笺》更细论之云:

《说文·虍部》:“虞者,驺虞也。白虎黑文,尾长于身,仁兽也,食自死之肉。从虍、吴声。诗曰:于嗟乎驺虞。”此亦全用毛说,惟“仁兽”与《毛传》“义兽”不同。毛用古左氏修母致子之说,许则以其不食生物耳。郑司农注 《周礼》 又云:“驺虞,圣兽也。”此皆因瑞应而为美称。总之,“虞”字本义专取驺虞,故《书大传》但云“名曰虞”,而郑注即云“虞,驺虞也”。盖因古者先有此仁兽之名,故掌鸟兽之官取以名之,因而田猎之囿亦以为名,以及七驺八虞,或皆缘此而起。毛公以《序》云“《驺虞》,《鹊巢》之应”,又与 《麟趾》相配,皆系之鸟兽为义。而且《六韬》《周书》《山海经》、伏生《大传》皆在毛前,而毛与之合。《尔雅》自以为兽非常有,偶遗其名,不得以此遂谓古无是物。“三家”以为官名、囿名,皆缘后起之意。而以之诂《诗》,则皆不如毛说之精切也。

四、驺御虞人说。严粲《诗缉》曰:“驺虞者,驺御及虞人也。”以为驺虞是两种官名,驺御是驾驭车马的人,虞人是掌山泽苑囿的官。

五、马名说。毛晋以为驺虞指马,其《陆氏诗疏广要》说:“盖此物兽之俊逸者。以其俊逸,故马之健者比之。又《东京赋》云:圉林氏之驺虞,扰泽马之滕黄。是亦以其似马而称之也。《淮南子》曰:屈商拘文王于羑里,散宜生乃以千金求天下之珍怪,得驺虞、鸡斯之乘,以献于纣。则文王之马有名驺虞,可见此是马也。”

六、掌矢之官说。清潘克溥《诗经说钤》卷一说:“按《晁错传》‘材官驺发’,师古曰:‘驺,矢之善者。’夫掌山为山虞,掌泽为泽虞,掌舟为舟虞,掌桑为桑虞。则驺虞当是掌矢之官。又四矢为一发。(诗‘四矢反兮’)‘壹发五豝’,故归美掌矢之官。”

七、善矢说。王士濂以为驺虞当作“驺牙”,指一种箭。其《经说管窥》卷一曰:“驺与菆同,谓矢也。虞与吾、牙通,此当作牙……《说文》:‘牙,牡齿也,象上下相杂之形。’又《周颂》:‘设业设虡,崇牙树羽。’《疏》云:栒之上刻为崇牙,故谓之业牙。《周礼·春官》:‘典瑞牙璋,以起军旅,以治兵守。’注云:‘牙齿,兵象。’据诸说,则搜苗猕狩,先王本为简军实起见,故用善矢,如锯齿相杂之形,谓之驺牙。此诗言春田之际,草木茂,禽兽多,王与群臣驱车从禽,手工矢善,射则屡中,故观者叹美之而作是诗也。”

八、虎侯说。王闿运《诗传补》说:“驺虞,白虎,天子、大夫之虎矦也。夫皆王官,故射虎矦,圻内亦贡士。乡遂大夫,皆虎矦也。射者各志其事,贡士得人,其可谓称王官之职,志于驺虞者乎。”虎侯即用虎皮做成的箭靶。

在以上诸说中,最可值得注意的是以兽名为官名一说,其可贵之处,在于不务求新,唯在诠古。此一派是在充分尊重前人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而得出的结论。当然其中也有回护《毛传》之意在内。从文献中不难看到,确有一种叫作驺虞的兽。汪梧凤、胡承珙以为古以兽名为官名,这非常有可能。古代有有虞氏,嬀姓。嬀字从为,在古文字中,“爲”字像人手牵大象之形,故徐仲舒先生以其为“服象之民族”(《殷人服象及象之南迁》,《徐仲舒历史论文选辑》,中华书局1998 年版,第58 页)。象更大于虎豹,虞氏可驯服猛兽,故取以为管理山泽之官名,这也是情理中的事。就此诗而言,显然驺虞所指是“人”而不是“兽”。而且,大毛公旧说与汉代今文三家的《诗》说是完全一致的。《毛传》先说“虞人翼五豝以待公之发”,这“虞人”显然就是指的“驺虞”,说明毛亨认为驺虞是人而非兽。在周代,司舟的叫舟虞(《鲁语》),司管山林的叫山虞(《周礼》),司管田野的叫野虞(《礼记》),司管泽的叫泽虞(《周礼》),司鸟兽的叫兽虞(《礼记》)。由此推之,驺虞自然是司“驺”之虞人了。驺乃是古代帝王畜养禽兽的苑囿,虞即是管理、保护这苑囿的官员。驺虞一职,战国时尚存,只有职责略有变化,如《商子·禁使》中有“驺虞监马”之论,似乎驺虞变为管马的官了。大毛公不为“驺虞”加注,成于战国的《尔雅》也不训释“驺虞”,是因为驺虞还存在于现实中,不必加注说明。而今本《毛传》“驺虞,义兽”云云,当为汉代经师补入之文。《毛传》非出于一人之手,书中昭昭可见,如《芣苢传》,前言:“芣苢,马舄。”紧接着又说:“马舄,车前也。”如一人作,绝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毛诗》派是一个开放的传诗学派,故《序》《传》中每有矛盾叠现(参见《从文学到经学·〈毛诗〉的渊源及其兴起》章)。此处也当是《毛诗》学者笔录的异说,并非毛公旧传。否则《序》言“仁如驺虞”,则《传》言“驺虞,仁兽”才对,何以应之以“义兽”呢 ?而且“仁如驺虞”,也当是续《序》者“赋诗断章”之义,而非解诗。只是后来学者泥于“驺虞”与“麟”的对应关系,忽略了毛公“虞人”的古训,故在“义兽”的基础上有了种种猜说。不过我们要明白,为什么在两说取其一的选择中,后世大多学者都要选择“义兽”“仁兽”之说呢?主要原因在于“仁兽”之说更具有道德伦理意义,更符合中国传统“天人一体”的观念和以“仁”为核心的道德原则,有利于和平生活与稳定社会秩序的建构,反映了中国民族的价值取向。

“发”字何解

《驺虞》篇的词义解读,分歧较大者除“驺虞”外,便是“壹发五豝”的“发”字。像“茁”是草生长壮盛的样子,“葭”指芦苇,“蓬”指蓬草。“豝”是母猪,“豵”是小猪,“于嗟乎”是叹美之声,这些古今解释分歧不大。至于“壹发五豝”“壹发五豵”,《毛传》《郑笺》《朱传》等都以为“发”是发箭。《毛诗序》中又提到了“搜田以时”四个字,“搜田”自然要射箭;《礼记·射义》中又有天子以《驺虞》为节的记载,既然是射礼所用,与射箭发生关系,便成了自然。因而古今学者多把这篇诗与田猎联系起来。如果说诗中之“发”指“发箭”,“壹发”怎么能射杀“五豝”?《毛传》的解释是:“虞人翼五豝以待公之发。”贾谊《新书》说:“虞人翼五豝以待一发。”《郑笺》说:“君射一发而翼五豝。”意思都是说国君发射一箭,苑囿的管理人员就驱赶出了五头母猪。孔颖达说:“五豝唯壹发者,不忍尽杀。仁心如是,故于嗟乎叹之,叹国君仁心如驺虞。”

这里出现了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茁葭”“茁蓬”,显然是春深草盛的季节。而豝——成年母猪和豵——未成年小猪,一是繁殖期或生育龄,一在发育生期。根据古代的礼制,这都是需要保护的。如《国语·鲁语》说:“宣公夏滥于泗渊,里革断其罟而弃之,曰:古者大寒降,土蛰发,水虞于是乎讲罛罶,取名鱼,登川禽,而尝之寝庙,行诸国人,助宣气也。鸟兽孕,水虫成,兽虞于是乎禁罝罗,矠鱼鳖,以为夏槁,助生阜也。鸟兽成,水虫孕,水虞于是乎禁罝罜,设阱鄂,以实庙庖,畜功用也。且夫山不槎蘖,泽不伐夭,鱼禁鲲鲕,兽长麑麌,鸟翼鷇卵,虫舍蚔蝝,蕃庶物也,古之训也。”韦昭于“鸟兽孕,水虫成”下注曰:“谓春时也。”说明春天不是打猎的季节,更不能打生育期的母猪和发育期的猪崽。《礼记·王制》说:“不麛,不卵,不杀胎,不殀夭。”也明确地提出了不杀怀崽的鸟兽和幼兽。欧阳修看到了这一点,于是解释说:“召南风人美其国君有仁德,不多杀以伤生,能以时田猎,而虞官又能供职。故当彼葭草茁然而初生,国君顺时畋于驺圃之中,搜索害田之兽。其驺圃之虞官乃翼驱五田豕以待君射之。君有仁心,惟一发矢而矣,不尽杀也。”(《诗本义》卷二)但既然是“搜索害田之兽”,为何搜出来却只发一箭 ?而且五害杀一,其于不杀何异?

朱熹以为毛、郑说不确,于是释“壹发五豝”曰:“犹言中必叠双也。”关于“中必叠双”,季本《诗说解颐字义》解释说:“礼射每发四矢,《集传》若谓‘发四矢而得兽者五’,则兽多于矢,意其间必有叠中者,故以‘中必叠双’明之。”姜炳璋·《诗序补义》也说:“古者壹发四矢,如《诗》言‘四矢反兮’‘四鍭如树’。及《孟子》‘发乘矢’是也。然皆非谓四矢并发也。故《疏》云五豝壹矢杀其壹而已。或云杀四逸一者,非也。”龙起涛《毛诗补正》又说:“或谓矢十二为一发。《汉书》‘赐匈奴矢四发’。服虔云:‘发,十二矢也。’韦昭云:‘射礼三而止,每射四矢。故以十二为一发。’”日本户琦允命《古注诗经考》说:“愚谓壹发者犹连中意,固不可谓一箭,亦不必谓十二箭也。”由此看来,同是认为“发”与射箭有联系,却又有了发一矢、一发四矢、十二矢为一发、一次连中等四种说法。

如果我们从春天“鸟兽孕”的自然现象与古人生态保护观念的角度考虑,结合诗中“五豝”“五豵”的描写,就会看到,此诗的重点在写“庶类蕃殖”,而不是写田猎。之所以能“庶类蕃殖”,乃在于《诗序》所说的“搜田以时”。所谓“搜田”就是田猎。“搜田以时”是指掌握动物生长的节律而举行田猎活动,不该猎杀的动物,是不能随意打的。古代田猎有春搜、夏苗、秋獮、冬狩之分。《左传·隐公五年》说:“故春搜、夏苗、秋獮、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春猎之所以叫“搜”,据杜预解释说:“搜,索,择取不孕者。”这就是说,春天打猎,是专搜寻那些不生育的成年兽打。《驷驖》所言“奉时辰牡”,便是指不能生育的公猪。像生育期的母猪和发育期的小猪,自然不是“春搜”的范围。也正是因驺虞认真负责,掌握时令,及时禁猎,懂得保护生态,所以才出现了“庶类蕃殖”“壹发五豝”“壹发五豵”的景象。诗中的“豝”作为成年母猪,代表着生殖繁盛;“豵”作为小猪崽,代表着新生群体的茁壮成长。因此《诗序》的“搜田以时”,只是为了说明“庶类蕃殖”的原因,而不是说这是一场“搜田”活动。因此,此处的“发”字,不必指发箭。

前贤也有看到释发箭不妥者,于是提了新的解释:

一、发育说。姚舜牧《诗经疑问》说:“壹发矢耳,安能命中若是之多哉 !所谓发者,发生也,发育也。豝与豵,微物耳,乃一发生发育至于五豝五豵之多焉,则他兽之生生者可知矣。”

二、发车说。李元吉《读书呓语》云:“一矢贯五,无是理也。意者,一发谓一发车而有五获耳,非一矢也。豝、豵皆田豕,必言豕者,春蒐搜兽之害稼而射之,故皆田豕也,为食田故也。”方玉润《诗经原始》说:“愚案《周礼·大司马》中‘冬教大阅,曰鼓戒三阕,车三发,徒三刺,乃鼓退’,似一发之‘发’,乃车一发而取五兽,非矢一发而中五兽,亦非兽虽五豝,矢唯一发之说也。”

三、发起说。龙起涛《毛诗补正》引尹缇轩曰:“发,起也。春田之际从草中跃然一起,有五豝、五豵之多也。”

四、发纵说。牟庭《诗切》也说:“发,谓发纵也。《汉书·萧何传》曰:‘发纵指示兽处者,人也。’旧读纵为踪迹之踪,盖谓发露兽踪指示猎狗使追逐之。”

今考“发”有起、动、出等义,《书·微子》“我其发出狂”,郑注:“发,起也。”(《古经解钩沈》卷四)《礼记·大学》“不仁者以身发财”,郑注:“发,起也。”《淮南子·原道训》“非谓其底滞而不发”,高诱注:“发,动。”《黄帝内经素问·气交变大论》“其变振发”,王冰注:“发,出也。”“壹发五豝”当是惊起、驱出之意,即“兽不得发”之“发”。《文选·张衡〈西京赋〉》“兽不得发”,李善注引薛综曰:“发,骇走也。”《毛传》“虞人翼五豝以待公之发”,贾子《新书·礼》“虞人翼豝以待壹发”,二“翼”字皆有驱赶意,是毛、贾增字释诗,不如径释“发”为“惊起”“骇出”为善。此二句意是说驺虞所掌畜物蕃盛,一驱赶就有成群的母猪和小猪跑出来。前人之所以把此诗与发箭联系起来,显然还是受到了《诗序》“搜田”二字的影响。当然也不排除“壹发五豝”“壹发五豵”有可能是国君春田时看到的情景,但这并不能说明“发”就是发箭。

关于诗旨

在以上考据的基础上,我们再来看《驺虞》的诗旨,就容易明白了。关于此诗的诗旨,前人约有十数说:

一、美文王之化说。这是《毛诗序》及宗《诗序》者的观点,如宋李樗说:“天下纯被文王之化,则天下之民咸被其泽矣。非惟天下之民皆被其泽,而草木亦皆被其泽焉。故庶物蕃殖,其化既及于民,又及于万物,此又其序也。”(《诗经李黄集解》)朱熹说:“南国诸侯承文王之化,修身齐家以治其国,而其仁民之余恩又有以及于庶类,故其春田之际,草木之茂、禽兽之多至于如此,而诗人述其事以美之。”(《诗集传》)

二、乐得贤说。据陈乔枞《三家诗遗说考》,此为《齐诗》家说,见于《礼记·射义》郑注。《射义》曰:“《驺虞》者,乐官备也。”郑注:“乐官备者,谓《驺虞》曰‘壹发五豝’,喻得贤者众多也。‘于嗟乎驺虞’,叹仁人也。”魏源《诗古微》亦云:“《麟趾》,言子孙之多贤;《驺虞》,言在官之多贤。故《麟趾》为《关雎》之应,《驺虞》为《鹊巢》之应。”

三、春田说。王质《诗总闻》说:“此为春田者也。一行止五兽,言其不多也。草始茁,兽未有深芘,所取如此。其心虽慈,然其礼不可阙也。供国祭祀,充君膳羞,有不得已者。每有所获,必举驺虞称叹,言安得令人如此兽不践生草、不食生肉者也?其心甚不欲也。”

四、搜田有仁说。戴溪《续吕氏家塾读诗记》:“《驺虞》,国人作也。草方萌芽,遂以搜田,无蹂践之患。田有五豝,一发遽止,备礼不杀,又何其仁也!仁心感人,见者叹息曰:吁嗟乎,此驺虞之德也,盛矣哉!” 梁寅《诗演义》亦云:“《驺虞》,诸矦春田,诗人美其仁心也。”日本一串元冲《说诗小言》曰:“《驺虞》,搜田得宜也。壹发者,发乘夫也。驺虞,同牧畜之驺人,司林麓之虞人也。”

五、美虞人说。季本《诗说解颐》云:“此诗美虞官之仁,以见文王之化能及禽兽也。”伪申培《诗说》亦曰:“《驺虞》,美虞人之诗。驺其姓,虞其名。”日本冢田虎《冢注毛诗》亦云:“此赋其所见焉,以叹美虞人能奉其职耳。”

六、美文王搜田说。何楷《诗经世本古义》:“《驺虞》,美文王搜田也。”日本日尾瑜《毛诗诸说》:“《驺虞》,美文王搜田也。”

七、美求贤说。胡文英《诗经逢原》:“召公佐文王求贤,诗人美之,赋《驺虞》。”

八、美国君说。罗典《读诗管见》:“此诗特美《鹊巢》夫人所从之国君。而《序》不遗其夫人者,欲以见国君之乐得有夫人与文王之乐得有后妃,其外内相资则一也。当曰《鹊巢》之夫人有德如鸠,其夫人所从之国君有德如驺虞。以夫人之德辅国君之德,而德施广,遂使其国中无一物不被君之德者,人感于君之德施,而有《驺虞》一篇。”

九、春搜礼乐歌说。戴震云:“《驺虞》二章,言春搜之礼也。除田豕也。君举其礼,驺御虞人供其职。叹美驺虞,意不在驺虞也,所以美君也。壹发者,君也。虽驺御、虞人之微,而诗及之。则备官又可知也。故《射义》曰:‘《驺虞》者,乐官备也。’”

十、“刺输禽而猎”说。牟庭《诗切》:“刺输禽而猎也。”又解释说:“豝,大豕也。壹发踪而得大豕五,盖虞人输禽以待猎,略如杨雄所云‘载以槛车,输长扬射熊馆’者。此诗人所为刺也。”

十一、美庶类蕃息说。牟应震《诗问》:“《驺虞》,美庶类蕃息也。”日本山本章夫《诗经新注》亦云:“《驺虞》,人心和而天时应,周人乐万物丰盛也。”

十二、备物适时说。日本皆川淇园《诗经绎解》:“此诗言多备其物,然后可以适时用,则又可以得不失道之中正焉矣。”

今人又有牧童反压迫歌、歌美猎人等说。但无文献根据,全凭臆测。

又:《太平御览》卷五百七十八引蔡邕《琴操》说:“《驺虞操》者,邵国女之所作也。古有圣王在上,君子在位,役不踰时,不失嘉会,内无怨女,外无旷夫。及周道衰微,礼义废弛,强凌弱,众暴寡,万民骚动,百姓愁苦。男怨于外,女伤于内,内外无主。内迫情性,外迫礼义,叹伤所说而不逢时,于是援琴而歌。”陈乔枞《三家诗遗说考》,以为此是《鲁诗》遗说。我以为这是自古相传的《驺虞操》琴曲的意义,与《诗经》的《驺虞》无关。因为这之间很难看到联系。尽管王先谦力辩此说为古义,并以为:“圣王,谓文王;君子,谓虞官。云‘役不逾时,不失嘉会’者,谓葭茁是春田之矦,始于此时狩猎也。云‘叹伤所说不逢时’者,追慕盛时不可得见。‘于嗟乎驺虞’者,叹伤之词也。”但这毕竟是由诗衍生出的意义,而其本义仍是在赞“盛时”。

根据《驺虞》所言,参之《毛诗序》《礼记·射义》及汉三家遗说,《驺虞》诗主要是歌美驺虞能尽职尽责,保护苑囿生态的,前述季本说大致不误。而赞虞人的背后,则有 “时和物丰,官得其人”的意义在。《毛诗序》言“庶类蕃殖”,便是对“时和物丰”的说明;《射义》言“乐官备”,则是“官得其人”的折射。《易林·坤之小畜》说:“五范四规,优得饶有。陈力就列,驺虞悦喜。”王先谦《三家诗义集疏》解释说:“云‘优得饶有’者,《说文》:‘优,饶也。’优、饶皆多意。壹发而五豝、五豵,是‘优得饶有’也。‘陈力就列’者,用《论语·季氏》篇文。云‘驺虞多喜’者,谓驺囿之虞官得其人,可悦喜也。”这则“物丰”“得人”二意皆具。日本伊藤善韶《诗解》云:“此诗谓时和物丰,官得其人,君不事多杀也。”除最后一句为古经师所惑外,前两句对诗义的把握可以说是很准确的。

诗与经的双重解读

关于这首诗的时代,《毛诗序》以为美“文王之化”,自然认为此诗产生在文王之时。胡承珙云:“《礼记·乐记》:‘武王散军郊射,左射《狸首》,右射《驺虞》,而贯革之射息。’是则《驺虞》之诗,文、武王世已入乐章,故周公制礼,于大司乐、钟师、射人及《礼仪·乡射礼》皆有奏《驺虞》之文。《墨子·三辨篇》云:‘周成王因先王之乐,命曰《驺虞》。’可见《驺虞》为文王时诗,周公、成王用为射节耳。《序》云‘天下纯被文王之化’,语必有所本。”这里所述皆先秦旧说,当有传说依据。

就诗意而言,这是一首赞美管理国君苑囿的牧场官的歌。诗中所写的是深春在苑囿中看到的情景:泽畔的芦苇荡新绿拔起,岸边陆地上的蓬蒿丛枝叶繁生。时而从高高的芦苇丛中闯出一群体壮腹大的怀崽母猪,时而又从低低的蓬蒿丛中跑出一群茁壮成长的小猪。这种情景,有可能是国君“春搜”活动看到的。面对此景,我们仿佛可以感受到国君及其随从的欣喜,他们在夸赞驺虞管理有方;也仿佛可见驺虞得意之形。“茁葭”“茁蓬”记其时,豝、豵记其物,“五”字记物之盛,“驺虞”记其地、其人。前后两章只更易两字,便使得水中、陆地、动物、植物,都呈现出一片生机勃勃的气象。“葭”字“蓬”字写环境,“茁”字点春景,“发”字写动景,“五豝”“五豵”写蕃盛之景。葭丛高,故大母猪豝藏身;蓬丛低,故小猪崽豵藏身。“于嗟乎”三字全为虚声,情味悠长。最后点出驺虞,是注眼处。范王孙《诗志》引徐奋鹏曰:“于‘茁’字上,见葭、蓬之盛;于‘五’字上,见豝、豵之盛;又于葭、蓬、豝、豵上,见草木鸟兽之皆盛;又于草木鸟兽之皆盛处,见泰和洋溢、造物同流景象。此等景象,化光并育,万物共囿而不知,不可得而名言之也。”可谓善会诗意。

自从《毛诗序》提出“仁如驺虞”后,汉唐以降的研究者,大多把握住一个“仁”字,来发掘诗的伦理道德意义。如郑玄说:“君射一发而翼五豝者,战禽兽之命;必战之者,仁心之至。”孔颖达说:“五豝唯壹发者,不忍尽杀,仁心如是。故于嗟乎叹之,叹国君仁心如驺虞。驺虞义兽,不食生物,有仁心,国君亦有仁心,故比之。”这只是就国君“不忍尽杀”之仁上立说的。到宋代理学兴起之后,这“仁”便由国君之心被推向了天地自然,推向了万物泰和。如朱熹说:“此其仁心自然,不由勉强,是即真所谓驺虞矣!’”黄佐《诗经集解》说:“大意谓善观仁者,不于民而于物;善观政者,不于朝而于野。惟我侯也,以一心之仁,发而为仁民之恩;以仁民之恩,溥而为庶物之爱。”唐汝锷《毛诗蒙引》说:“草木禽兽之盛,只举一葭与豝以概之,见太和在宇宙间,即此群生之物犹然。至此,其仁民之恩隐然寓言意之表,直有形容不尽处。盖百姓有知,或声音笑貌,尚可倾动;若草木鸟兽,则固不识不知,非仁恩浸灌,安得有此!”沈守正《诗经说通》说:“举一葭一豝,而宇宙蕃育之气象可推矣。此非撙节、爱养之所能致也。苟有一毫勉强于其间,何以亭毒无知之草木,无情之禽兽,而使之若此之茂对哉?故以驺虞叹之。仁心自然,即在上 二句内,非进一层语。”胡嗣运《枕葃斋诗经问学》说:“《驺虞》一诗,纯是仁者气象,而于春田之际一露焉。视之齐俗从狼,郑风暴虎,大有天渊之判,舒惨之殊。乃 《驺虞》不言仁,而仁民之余恩,于草木之茂、禽兽之多极力形容,不言仁而仁自见。”

一句话,在古代经师的眼里,《驺虞》篇中所呈现出的时和物丰的景象,全在于一个“仁”字,是“君”之仁心带来了天地间的祥和之气。不仅中国学者如此认为,就连日本、朝鲜的学者,也多是从这个方面来理解诗意的。如日本冈白驹《毛诗补义》说:“芦之茁然始生,春田之得时也。公之射一发而虞人驱五豝以待之,此蕃之至也。然又不敢尽取之,一发而已,亦是仁及物焉。盖文王奉天道而统御万方,则寰宇之间,凡人民庶物,咸赖我以育者也。”日本仁井田好古《毛诗补传》说:“盖《二南》之诗,始以后妃、夫人之德,终以《麟趾》,《驺虞》之应。化始于闺门,及于朝廷,推至于里巷闾阎之间,靡不透彻浃冾矣。五典惇叙,风俗敦庞,无一人不得其所,无一物不遂其生,无一事失其道,熙熙焉,暤暤焉,不知其然者,惟此时为然。此治化之极,王道之成也。”朝鲜李瀷《诗经疾书》说:“《二南》皆起于匹鸟,终于仁兽。鸟喻人伦之始,兽喻圣化之极。原始要终,归趋可见。《关雎》《鹊巢》,属在一家;《麟趾》《驺虞》,远及于天下万世。圣人之功,不过如此。又可见鸟兽同得此理,其一路之通,固是纯善;况人之同有是心而兴起者乎!此絜矩所以不可使一人不得其所者也。后王之平治天下者,盍于是勉之哉!”朝鲜丁若镛 《诗经讲义》说:“葭、蓬易伐之草,而若是茁茂;豝、豵易擒之物,而若是寡取,此可见仁爱之物,而致其蕃殖也。”在这里,对于诗意的理解不存在对与错的问题,而在于他们的价值取向。他们显然是以经典为依据来建构东方式的价值体系的。而其意义指向,则在于“万世太平”的理想社会,在于人类永久的安宁与幸福。古代东亚的学者,就这样一代又一代地努力着,强化着这一价值体系,并希望通过这种努力,实践“王道成”的理想。这“王道”蕴含着对于天地万物的温爱,对于良好的自然生态与文化生态的创造与保护。

撇开古人的经学诠释,就诗中所体现的观念形态而言,最可注意者是生态保护意识。尽管前人“不忍尽杀”的“仁心”说不一定是诗之本意,但诗确实看不到向自然界索取利益的贪欲,而体现出的是对天地间生机的赞美,无论是“茁葭”“茁蓬”,还是“五豝”“五豵”,都是自然间包含生机的存在,是新生命的培育与发生。而这生机的保护者,便是诗中歌美的“驺虞”。“虞”从古代的社会角度看,就是生态的保护者。在《尚书·舜典》中,即把管理山泽草木鸟兽的官称作“虞”。在周代有各种名目的虞,如野虞、水虞、山虞、泽虞、兽虞等。直到汉唐以降,国家还设有“虞部”,如《唐六典》卷七述虞部之职说:“掌天下虞衡山泽之事,而辨其时禁。凡采捕畋猎,必以其时。冬春之交,水蛊孕育,捕鱼之器不施川泽。春夏之交,陆禽孕育,餧兽之药不入原野。夏苗之盛,不得蹂藉;秋实之登,不得焚燎。”显然他们的职责,就是维护自然界的再生能力,以确保草鸟兽虫鱼生生不息的机能,为人的永恒生存提供物质保障。《易传》有言,“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为易”。这“生”便是自然间“仁心”的体现。在天人一体观念的制约下,古人对天地之德的此种认识,为生态保护提供了合法依据。因而在三代文献中,频频可见关于生态保护的记载。如《逸周书·文传解》记文王受命训子说:“山林非时不升斤斧,以成草木之长;川泽非时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不麛不卵,以成鸟兽之长;畋猎唯时,不杀童羊,不天胎童牛,不服童马,不驰不骛,泽不行害,土不失其宜,万物不失其性,天下不失其时。”《荀子·王制》说:“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鰌鱣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榖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孟子》《礼记》等书中,也有类似的记载,但这些都是概念性的。而《驺虞》则鲜活地展示了在驺虞的管理下,生机盎然的苑囿情景。而此诗对虞人的歌美,无疑是生态保护意识的强烈体现。这种意识,对于当代人类掠夺性地开发资源而引发的生态危机,应该是有借鉴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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