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可持续性的影响研究
2022-08-08翟绍果
左 斐 翟绍果
(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西安 710127)
1 引言
基于大数法则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通过风险分散机制实现互助共济和责任共担,解除人民疾病医疗后顾之忧,普遍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不管是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还是常态面对一般病患情况,确保病有所医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的要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保障问题关系重大,2020年疫情暴发之初,国家医保局即会同财政部明确提出“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的“两个确保”要求[1]。据此,医疗保障制度通过扩大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动态调整待遇支付和预算医院医保基金等特殊报销政策,最大程度解除患者和救治机构的医疗费用负担,使得患者放心看病、医院安心救治。回顾全球范围内抗击疫情的实践,我国以社会医疗保险为基础的医疗费用保障政策,对于及时救治病患、控制疫情蔓延和较快恢复经济社会秩序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发布的《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中国行动》白皮书,截至2020年5月31日,全国确诊住院患者结算人数5.8万人次,总医疗费用13.5亿元,确诊患者人均医疗费用约2.3万元。重症患者人均治疗费超过15万元,一些危重症患者治疗费用达到几十甚至上百万元,全部由国家承担,其中医保支付比例约为66.6%[2]。据此,以截至2021年1月1日的累计确诊本土病例87093例推算,总医疗救治费用约为200314万元,其中医保基金需承担133409万元。根据《2019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019年末累计结存27697亿元[3],总体上看应对疫情造成的冲击不成问题。但考虑到我国医保制度总体上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两项制度,医保基金也是各地方统筹,各统筹地区制度细节和运行多有差异,在疫情集中暴发的地区,地方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值得关注。
现实层面看,现有医保制度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长效性制度安排相对缺乏,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客观上为开启这一重要领域的思考提供了契机。2020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在此背景下,关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医保基金冲击的研究将有助于厘清我国医保制度体系的风险承受能力,启发关于今后建立应对突发冲击的可持续制度安排和筹资机制的思考。
研究通过构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基金收支精算模型,考察武汉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基金受疫情冲击的程度之外,还基于是否施行了城乡统筹、统筹层次是否一致,以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选择其他5个代表性的国内省会城市(包括与武汉市收入水平相当的C市,收入水平高于武汉市、在国内居于前列的省会城市H市和G市,以及收入水平相对靠后的N市和X市①根据各地统计部门数据,2017年武汉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8642元,G市、H市、C市、X市和N市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50796元、49832元、41131元、23792元和21610元。),模拟同等规模的公共卫生事件在这些城市突发的情况下,对当地医保基金可持续性产生的影响,并根据研究结论给出政策建议。
2 精算假设、模型与参数
2.1 精算假设
为方便研究和增强结果的可比性,在现行制度框架下,研究对所使用的医保基金精算模型做出如下假设。
假设1:测算期间为2018年—2020年。本文探讨新冠肺炎疫情(或同等规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医保基金的当期影响,因此,分析基于各样本城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基金2020年当期收支结存情况,而2020年当期收支规模的部分参数又是基于之前年度的预测,故作为对照,也同时报告2018年—2019年两年度对各城市医保基金的收支结存情况的测算结果。
假设2:医保基金计息采用国家规定的利率。按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目前基本医保结存基金仍执行1998年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当年筹集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基金本息,按3个月期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息。据此假设医保基金当期结存以样本期间活期存款利率(0.35%)计息,累计结存以样本期间3个月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1.1%②利率数据0.35%和1.1%源自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的发布。)计息。
假设3:医保基金的管理费为0。《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不从基金中提取。
2.2 精算模型
2.2.1 居民医保基金精算模型。居民医保基金收支预测模型包括收入预测模型、支出预测模型和结存模型三个部分。收入预测模型表达式如下:
其 中,(AI)i,t为 第 i个 城 市第t年居民医保基金的收入总额,ARPi,t为第i个城市第t年的参保人数(根据各地居民医保实施方案,实际为上年底参保人数),为第i个城市第t年的人均筹资额,来自各地医保部门的公开信息,βA为居民医保的征缴率。
支出预测模型如下式所示:
③理论上,参加医保的病人和自费病人的需求行为和医疗机构的服务提供存在差异,一般认为,医保病人相对于自费病人医疗费用为高。但根据公开数据,“十三五”开始时,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率已经达到95%以上,自费病人在病人中占比已经非常小。此外,论文模型中所使用的医疗费用支出是平均数据,平均数据可视为已经对自费和医保病人行为差异导致的费用差异按人头做了平均,从而和个体上考虑不同种类病人的情况得出的费用总量相等。因此,本文并没有在精算模型中直接考虑两类人群费用的差异。
(2)式中,(AC)i,t为第i个城市第t年居民医保基金报销支出总额,TOCi,t为门诊报销支出总额,TICi,t为住院报销支出总额,OAi,t为居民医保人均享受门诊待遇次数,POCi,t为参保人次均门诊费用,kAi,t为门诊费用实际报销比。Ii,t为第i个城市第t年居民医保基金参保人住院率(即平均每人的住院次数),PICi,t为次均住院费用,cAi,t为住院费用的保障范围(即属于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住院费用比例),rAi,t为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2015年后,我国开始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大病保险主要报销住院造成的大额费用支出,6个样本城市的大病保险基金均从居民医保基金划入,因此以上模型中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支出包括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支出,cAi,t×rAi,t亦即包括大病保险的居民医保实际报销比。
当t=2020时,居民医保基金总支出还包括新冠肺炎带来的额外住院费用报销总额,表达式为:
收支模型基础上,居民医保基金结存模型为:
(5)式中,ATi,t为居民医保基金t年的当期结存,AFi,t为t年的累计结存,A1为累计结存的计息利率(1.1%),A2为当期结存的计息利率(0.35%)。不存在当期结存时使用累计结存以保持基金平衡。
2.2.2 职工医保基金精算模型。职工医保的收支预测模型也包括收入、支出和结存预测模型三部分。由于在职工医保体系下住院费用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因此研究中的收支针对的是统筹基金的收支。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统筹基金收入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年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划入,因此职工医保的收入精算模型为:
(6)式中,(BI)i,t为第i个城市第t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收入总额,BRPi,t为参保人数(根据职工医保的实施方案,具体为上年末的参保人数),Wi,t为缴费基数,即参保职工人均年缴费工资总额,根据实施方案,取各城市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缴费工资基数④需要说明:1)各地统计部门关于就业人员工资的公开发布依单位性质(私营或非私营)和在职情况(在职、退休或一般就业人员)有不同的口径,本研究根据城职医保基金缴费基数的一般定义(即社会平均工资)将各地公开数据统一为全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根据各样本城市城职医保的实施方案,H市这一指标取本年度城镇职工的平均工资,其他皆为上年度。,γi,t为第i个城市第t年参保单位年缴费比例,θi,t为基金收入纳入统筹基金的比例(按照最常见做法,取60%),βB为职工医保基金的征缴率。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主要用于住院和门诊慢性病、特种重大疾病的费用报销。支出模型为:
(7)式中,(BC)i,t为第i个城市第t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出总额,TOCBi,t为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支出总额,TICBi,t为住院报销支出总额,OCBi,t为第i个城市第t年职工医保参保人报销前门诊费用总额,kBi,t为门诊费用总体的实际报销比,IBi,t为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住院率,PICBi,t为职工医保参保人次均住院费用,cBi,t为职工医保住院费用的保障范围,rBi,t为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cBi,t×rBi,t为职工医保住院费用的实际报销比。
t=2020时,基金总支出为:
(8)式中,CorexpB为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对新冠肺炎患者的报销支出总额,CorB为职工医保体系内的确诊患者人数,rBi,t为职工医保的保障水平(保障范围为1)。
在收支基础上,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结存模型为:
(9)式中,BTi,t为职工医保统筹基金t年的当期结余,(10)式中,BFi,t为t年的累计结余, A1为累计结余的计息利率(1.1%),A2为当期结余的计息利率(0.35%)。不存在当期结余时使用累计结余以保持基金平衡。
2.3 参数设置
2.3.1 参保人口及增长预测。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口采用各样本城市各年度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或各市各年度年鉴中公布的数据。未披露数据的2019年和2020年,采用之前2014年到2018年参保人口的年均增长率进行预测;未有足够年度参保人口数据的,采用2014年到2018年各市人口的自然增长率进行预测。关于参保人口的征缴率,根据《2018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职工医保2018年的征缴率为0.994[4],居民医保未有披露的征缴率数据,在本测算中沿用职工医保的0.994这一水平,并假设在测算期内保持不变。
2.3.2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及增长预测。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2018年和2019年住院率和次均住院费用,以及居民医保人均享受门诊待遇次数,均取两个年度《全国基本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披露的数据,并假定2020年的住院率水平和人均享受门诊待遇与2019年保持一致,2020年职工医保次均住院费用采用2015年—2019年5年间的年均增长率预测。居民医保次均门诊费用采用《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中各城市所在省份各年度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数据,未公布数据的2018年—2020年,采用2013年—2017年门诊费用的年均增长率进行估算。
2.3.3 门诊支出保障水平。所有样本城市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虽然均同时面向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但根据国家医保局2019年发布的《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政策的解读》,各地推进门诊统筹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在50%左右。考虑到我国居民医保的筹资水平整体比较低,秉持基本保障的原则,各地门诊统筹主要支付医保甲类药品、一般诊疗费和其他基层医疗服务必需的医疗费用,且一般均有起付线、封顶线和定点医疗机构的限制。另外,考虑到本研究中所使用的是门诊支出总体的实际报销比,即所有居民医保参保人一年内在所有医疗机构发生的全部门诊费用的报销比,因此,研究考虑此门诊实际报销比为10%、20%和30%这三种情况。职工医保方面,考虑到职工医保的总体保障水平较居民医保较高,考察门诊总体实际报销比为50%的情况。
2.3.4 住院支出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根据国家医保局公布的2018年和2019年的《公报》,居民医保实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56.1%和59.7%,职工医保实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71.8%和75.6%。据此,除明确披露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实际保障水平的H市和G市外,其他4个样本城市均采用《公报》中发布的全国平均数据。2020年6月,国家医保局三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2020年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要达到70%,据此,假定2020年的保障范围与2019年保持一致(86.77%), 2020年居民医保的实际保障水平为60.74%。
3 实证研究设计与结果
3.1 情境设定
新冠肺炎导致的额外住院费用采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中国行动》白皮书发布的数据,即人均2.3万元。但由于尚未结算费用的患者中重症比例较大,以及考虑疫情反复的可能性,本文额外考虑人均费用2.5万元的情况。在新冠肺炎患者人数及所属医保体系这个问题上,按照前述95%的覆盖率假设,武汉市50340名累计确诊患者有47823名患者参加基本医保,按照武汉市2019年末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数比值(466.43万/470.76万,即0.4976:0.5024),估计有23797名患者属于职工医保体系,24026名患者属于居民医保体系。综上,对职工医保基金可持续性的考察有两种情境(即新冠肺炎人均救治费用2.3万元和2.5万元),对居民医保基金可持续性的考察有六种情境,具体如下表1。情境一为新冠肺炎救治费用2.3万元、门诊实际报销比10%;在情境一的基础上,若考虑较高的门诊实际报销水平(20%),则为情境三;进一步考虑门诊实际报销比为30%的情况,即为情境五;若在情境一、三、五各自的基础上考虑人均救治费用2.5万元的情况,则分别为情境二、四和六。总体来说,新冠肺炎人均治疗费用越低,实际报销水平越低,相应的基金支出就越低;反之越高。因此情境一的报销最为保守,而情境六的报销支出最大。各种情境下的考察,将提供结果关于参数设置敏感度的认识。
表 1 居民医保基金可持续性考察的六种情境
3.2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职工医保基金可持续性的影响
经过测算,在新冠肺炎疫情或同等规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下,各城市职工医保基金2020年当期和累计结存情况如表2所示。总体上看,职工医保基金抵御突发风险冲击的能力比较强。在相对比较“慷慨”的报销程度假设下(门诊支出实际报销比50%,住院支出实际报销比71.8%到85.5%不等),2020年武汉市职工医保基金在新冠肺炎人均救治费用2.3万元和2.5万元两种假设下,依然各有56.83亿元~56.45亿元的当期结存,累计结存也都能达到155亿元以上。与武汉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当的C市当期结存10.08亿元~10.46亿元,累计结存28亿元以上。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国内居于前列的省会城市G市和H市的当期结存更是高达180.33亿元~280.32亿元,累计结存更高。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对靠后的N市和X市也不会因新冠肺炎疫情冲击造成当期赤字。X市2020年当期结存虽然相比之前年度会明显降低,但仍有1.36亿元~1.72亿元结存,累计结存也在10亿元左右。N市结存情况更好一些,当期结存在13.98亿元~14.34亿元,累计结存45亿元以上。
表2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下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当期与累计结存(单位:万元)
总体上,虽然各城市2020年的当期结存比没有疫情情况下下降4.1到5.1亿元,但即使在新冠肺炎疫情(或同等规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下,六个样本城市中除了X市之外其他城市职工医保基金2020年的当期结存和累计结存依然显著高于过去两年的平均值。按照医保基金一般的风险评价准则[5],总体上,样本城市职工医保基金的抗风险能力较强,具有应对大规模、突发性冲击的潜力,基金运行较为稳健。
3.3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居民医保基金可持续性的影响
新冠肺炎疫情或同等规模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下,居民医保基金2020年当期和累计结存情况的测算结果如表3。从中可见,2020年武汉市居民医保基金在所有6种情境假设下会出现2.2亿元~6.9亿元当期赤字,比没有疫情的假设情形结存减少3.3亿元~3.6亿元,累计结存也会在门诊实际报销比达到30%的情况下出现预测不足,缺口在5.7亿元以上。对比2018年和2019年基金结存情况,2020年突发性的冲击会给基金的可持续性带来明显的当期影响⑤根据武汉市财政部门的预决算报告,2018年-2020年武汉市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收入分别为15.21亿元、17.0亿元和18.9亿元(2020年为预算),支出分别为9.71亿元、14.54亿元和15.79亿元(2020年为预算),因此,当期结存分别为5.5亿元、2.46亿元和3.10亿元。虽然与本文匡算的全市口径并不一致,但也能从一定程度上为本文的测算提供佐证,即基金总体上处于盈亏边缘,新冠肺炎这样规模的冲击会给基金运行带来不小的压力。。
表3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下居民医保基金的当期与累计结存 (单位:万元)
论文进一步对不同情况下武汉市居民医保基金保持当期盈亏平衡的保障水平(即临界保障水平)进行测算,结果如表4。2020年度,若将门诊实际报销比固定为20%,对新冠肺炎患者的治疗费用按2020年的住院报销比(60.74%)进行报销之后,若要维持基金当期平衡,其他常规住院部分的临界实际报销比只能到65.68%和65.01%(分别为人均救治费用2.3万元和2.5万元两种情况下),而2018年和2019年两年可以分别达到84.46%和74.78%。另外,将2020年住院实际报销比按照精算模型部分所述固定为60.74%,加上新冠肺炎患者按此比例报销的支出后,若要维持基金当期平衡,2020年门诊报销水平分别为11.71%和10.41%(分别为人均新冠救治费用2.3万元和2.5万元两种情况下),而2018年和2019年的门诊临界报销水平可以达到59.38%和31.76%。2020年度保持武汉市居民医保基金当期精算平衡的门诊和住院临界保障水平均下降,从中亦可窥得疫情的部分影响。
表4 武汉市居民医保基金保持当期精算平衡的临界保障水平
假设同等规模的疫情发生在其他样本城市,C市居民医保基金受冲击情况总体上与武汉市类似,所有情境下均会出现当期赤字,并且总体赤字规模在所有城市中最高,情境五和六假设下当期赤字可达8.9亿元~9.2亿元,且累计结存不足以弥补;相反,人均可支配收入较高的H市和G市在六种情境下均不会出现当期赤字,两市在六种情境下的当期结存会有2.4亿元~12.2亿元;与H市和G市形成鲜明反差的是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的N市和X市,两市在六种情境下均会出现当期赤字,规模在1.7亿元~5.7亿元之间,累计结存也会有最高6.1亿元的不足。总体上,除G市和H市之外,包括武汉市在内的其他城市2020年当期结存和累计结存均低于过去两年平均值。
各样本城市居民医保基金的风险承受能力呈现明显的分化特征。造成分化特征的直接原因来自筹资水平的差异。以武汉市为例,2018年—2020年三年度居民医保的人均筹资水平分别为740元、760元和770元⑥参见武汉市医保局官网各年度的公开发布。,而六个样本城市中结存状况最好、抗风险能力最强的H市三个年度的人均筹资水平(忽略各类人员缴费水平差异)为1150元到1170元⑦根据H市医保局各年度对各类人群缴费水平的规定,以及《H市统计年鉴》中各类人群的参保人数计算得出。。即使在报销程度较高的情况下,筹资水平高的城市医保基金的结存状况也更好。
3.4 对结果的进一步讨论
3.4.1 2020年职工医保保费减半征收的影响。基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复苏的需要,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提出,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可从2020年2月起对参保单位减半征收职工医保费,最长实施5个月,预计减少1500亿元左右基金收入。结合本研究样本城市的结论看,职工医保确有减征的基础,这项政策短期内不至于影响职工医保基金的可持续运行。
3.4.2 其他因素对测算结果的影响。结合实际情况来看,以上测算结果尚未考虑以下因素的影响:第一,此次疫情中,疑似患者的医疗费用也纳入免费范围,本文暂未考虑这部分费用;第二,一般认为,参保人的就医需求会逐步释放,因此每年的住院率均会有所上升,由于相关数据尚未披露,本研究2020年基金结存情况的测算中仍使用2019年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住院率和住院费用数据;第三,居民医保的征缴率理论上应低于职工医保,若考虑居民医保的实际征缴率,最终结果会有所变化;第四,论文分析假定在武汉市救治的患者均在武汉市参加医保,但实际中会有异地救治患者。此次对非参保地就医的新冠肺炎患者实施先救治后结算的政策,据2020年1月底官方发布的数据,由于春节和疫情的原因,有500多万人流出武汉,而流入武汉的人口数量大概率应少于流出人口,同时流入人口的确诊比例也应低于流出人口的确诊比例,因此若考虑在武汉市参保但在异地就医患者后期的费用结算,测算结果还有一定程度变化。当然,除以上因素之外,考虑疫情期间其他病患就医的减少,基金的支出也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3.4.3 疫情对医保基金可持续性的长期影响。本文的研究主题是疫情对医保基金可持续性的当期影响,疫情带来的救治费用报销支出,于职工医保基金原本结存水平的比例很小(5.6%~6.1%),影响基金长期可持续运行的可能性不大,于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虽可能造成当期赤字,但因确诊人数在总人口中的比重相对较小,可能的赤字规模分摊在几年内也能够消化。因此,粗略判断本次疫情对武汉市医保基金的冲击集中在短期。当然,医保基金在未来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冲击下的可持续性,即长期的平衡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考虑这个问题,需要在医保基金的精算模型中引入特定发生率和规模的疫情带来的费用支出变量,因此必须先厘清传染病疫情这种风险事故的发生规律。而目前,由于微生物本身的进化与变异,人口、经济结构的演变导致传播规律发生变化,损失个体之间明显的正相关,以及医疗费用增长规律的不确定性等因素,对流行病导致的医疗费用的损失建模理论与实务领域还没有令人满意的结果。如果日后在这方面能有实质性的进步,引入传染病疫情医疗费用发生规律变量,衡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医保基金长期可持续性的影响,将是非常有意义的研究主题。
4 结论与政策建议
传染病是人类社会的公敌,进入新世纪仅仅20年,就已经发生了非典、甲型H1N1流感、埃博拉等7次疫情。包括各种传染病在内的公共卫生事件未来还会发生,为了保障因传染病在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医疗费用,解决国民疾病医疗后顾之忧,我国医保制度体系应当发挥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也不能不考虑像新冠肺炎疫情这样大规模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医保基金可持续性的冲击,以及如何进一步完善应对此类事件医疗和相关费用支出的可持续制度安排和筹资机制。根据本文研究结论,基于进一步提升我国医保制度抗风险韧性的考量,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4.1 推进医保省级统筹,建立中央调剂金制度
本文分析结果显示,相对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基金的风险承受能力偏弱。疫情影响下,不考虑2018之前年度结存和疫情期间常规医保基金支出下降的因素,武汉市居民医保基金极有可能出现当期赤字。若要维持基金精算平衡,医保常规住院和门诊的保障水平相比之前年度将不得不降低。同等规模公共卫生事件若突发在国内其他城市也可能出现类似结果,部分经济欠发达、人均收入较低地区的承受能力甚至不及武汉。除筹资和积累水平较低外,这一现状与我国医保基金的统筹层次偏低不无关联。基于发挥“大数效应”,提高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的考量,巩固提高统筹层次属当务之急,为此要在做实市地级统筹基础上,推进省级统筹。此外,非典和新冠肺炎这样的重大传染病的发生都具有地域集中的特点,此次疫情暴发后湖北全省迅速成为“重灾区”就是明显例证,因此,医保基金于暴发地所在省内的调剂也会存在一定的困难,建议参考2018年起实施的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建立医保基金统筹单位间更高层次的长效调剂余缺制度。
4.2 探索医保动态筹资机制,健全医保应急储备金制度
本文框架下的匡算显示,要能达到医保基金尤其是居民医保基金的当期精算平衡,样本城市人均筹资额最高要达到原水平的1.23倍。短期内显著提高筹资水平在国内多数地区并不太具有可行性,因此需要探索更加多元化的筹资增长机制和风险应急储备基金,专门用于应对此类突发冲击。在这次的疫情发生之后,社会捐助的热情很高,亦可通过建立医疗保障相关部门与社会慈善的有机协同机制,将慈善捐助纳入该应急储备基金。长久、稳定的应急制度安排,将进一步增强医保制度“定心丸”的作用。
4.3 提高医保基金专业化投资水平,促进基金保值增值
在财政收支压力,医疗费用增长和老龄化的背景下,提高医保基金保值增值能力是必由之路。建议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提高医保基金当期结存计息的利率,历年沉淀资金存款可升级为“协议存款”,结算利率至少比目前提高1.7个百分点左右,另外也可借鉴养老保险基金做法,委托专业机构实施部分市场化投资。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年度报告(2019年度)》,全国社保基金自成立以来的年均投资收益率8.14%。根据《2019年度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全国企业年金2019年全年投资收益1258.23亿元,加权平均收益率8.3%,2007年—2019年均加权收益率7.07%。医保基金可探索适当改变目前由地方财政和医保基金管理部门进行投资的做法,在逐步提高医保基金统筹层次,形成规模效应的基础上,走专业化和市场化投资之路。
4.4 完善公共卫生治理多元分担机制,创新利用商业保险制度
主要依靠政府和财政力量应对重大损失事件,是长期以来我国公共卫生治理乃至整个公共治理体系的主要特征。2020年3月,习近平主席在考察新冠肺炎科研攻关工作时强调,在涉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领域,要强化和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在强调政府和财政作用的同时,辅之以社会和市场的力量。突发性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具有发生概率小、损失幅度巨大(尤其是间接损失),以及风险单位损失发生具有明显相关性的特点,与诸如地震、洪水等的自然巨灾有着类似属性。可以将包括传染病在内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视作一种“巨灾风险”,借助商业保险公司在建模和定价上的优势,由政府、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公司(或者多个保险公司构成的联合体)共同建立针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再)保险制度。公共部门向保险行业购买再保险,当社会医疗保险以及公共财政报销支出达到或超过某一程度时,由保险公司承担损失,或者由政府与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这样的做法将避免对社会医疗保险基金运行造成太大冲击,也能有效降低政府在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负担,长远看也将有助于形成更可持续的公共卫生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