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杉醇周疗方案治疗复发转移性乳腺癌疗效观察
2022-08-06苏秋松
苏秋松
(漳州市人民医院外二科,福建 漳州 363000)
乳腺癌作为常见恶性肿瘤,主要为乳腺导管上皮细胞或者腺体出现癌变,且癌细胞有远处转移和侵犯能力,逐渐向肝脏、肺等器官转移,形成转移癌,显著提高病死率[1]。近年来我国女性群体生活压力增加,不健康的生活和饮食习惯,造成乳腺癌发病率明显提高。目前主要使用手术切除和化疗等方法治疗控制病情,化疗主要使用蒽环类或紫杉醇药物,但随着化疗药物持续使用,患者产生耐药性,提高了乳腺癌转移率以及复发率[2]。紫杉醇化疗常用于蒽环类药物疗效不显著的患者中,作为二代抗肿瘤植物药,其可有效抑制肿瘤细胞的增殖。紫杉醇周疗方案给予患者周期性治疗,能够适度密集给药,让肿瘤细胞持续暴露于药物中,具有积极作用。为研究紫杉醇周疗方案的优势,本文于本院2019年8月-2020年8月收治的患者中,随机选取64例分析: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以本院64例患者为样本,对照组32例,年龄31~55岁、平均(43.89±2.47)岁,其中管腔型11例,HER-2阳性11例,三阴性10例;脑转移3例次,骨转移17例次,肺转移14例次,肝脏转移9例次。观察组32例,年龄32~56岁、平均(43.76±2.45)岁,其中管腔型10例,HER-2阳性12例,三阴性10例;脑转移2例次,骨转移18例次,肺转移14例次,肝脏转移11例次。两组患者具有可比性(P>0.05)。
1.2 纳入与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1)所有患者均符合《中国抗癌协会乳腺癌诊治指南与规范(2021年版)》诊断标准[3],经活检穿刺检查确认来源于乳腺癌细胞转移。(2)患者近1年均未接受手术治疗和紫杉醇化疗。(3)患者对研究知情。
排除标准:(1)排除接受过放化疗等靶向治疗的患者。(2)排除对紫杉醇等相关药物过敏的患者。(3)排除具有沟通障碍、中途放弃治疗、意识模糊的患者。
1.3 方法
对照组给予紫杉醇常规治疗,给药剂量为175mg/m2。
观察组患者给予紫杉醇周疗方案,前1d给予地塞米松、西咪替丁以及苯海拉明治疗,给予紫杉醇75mg/m2,第1、8、15天滴注3h,3周为一周期。此外根据患者病情给予对应的支持治疗,对骨转移患者,增加唑来膦酸4mg/次,4周给药1次,需要持续静脉滴注15min。对ALT<50×109/L的患者,给予白细胞介素-11;对HER-2阳性患者给予曲妥珠单抗,初次剂量为8mg/kg,然后给予6mg/kg持续治疗。
1.4 观察指标
(1)根据WHO实体瘤评价标准评估患者疗效,分为CR、PR、SD、PD,有效率为(CR+PR)/总例数×100%。
(2)取患者空腹静脉血5mL,利用电化学发光法对CEA(癌胚抗原)、CA19-9(糖类抗原)进行检测。
(3)统计两组患者治疗期间出现的不良反应,主要包括贫血、WBC减少、PLT减少、神经毒性、ALT升高、脱发。
1.5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23.0软件处理数据,使用t检验计量资料,使用χ2检验计数资料,P<0.05视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临床疗效对比
观察组治疗有效率15例(46.88%)显著高于对照组。2组对比,差异显著(P<0.05),详见表1。
表1 两组临床疗效对比(n/%)
2.2 两组患者CEA和CA19-9水平对比
观察组CEA(13.54±3.86)μg/L,CA19-9(22.46±3.95)μg/L,较对照组有明显降低。2组对比,差异显著(P<0.05),详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CEA和CA19-9水平对比
2.3 两组不良反应对比
观察组贫血5例(15.63%),WBC减少7例(21.88%),PLT减少4例(12.50%),神经毒性9例(28.13%),ALT升高9例(28.13%),脱发21例(65.63%),2组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3。
表3 两组不良反应对比(n/%)
3 讨论
乳腺癌在女性恶性疾病中较为常见,原位乳腺癌并不属于致命性肿瘤,但由于癌细胞连接松散,极容易发生脱落和转移,严重影响患者生存期。有5%~8%的患者初次确诊时已经发现远处转移,据临床资料,远处转移后患者5年生存率仅能达到24%~39%。有资料指出,乳腺癌患者中有20%~40%会出现复发和转移,随着癌细胞扩散,治疗难度明显增加[4]。目前尚无复发转移性乳腺癌的治愈方法,随着医疗水平提高,通过积极化疗治疗,可有效延长患者的生存期,改善其生活质量。在临床治疗上多采取化疗以及靶向疗法,控制癌细胞的进一步转移,改善内脏危象,并缓解症状,从而达到治疗目的,提高患者生存质量。但由于患者此前已接受过药物治疗,对于化疗药物产生一定耐药性,造成普通治疗方案没有明显疗效。
紫杉醇常用于治疗蒽环类药物化疗无明显疗效的患者中,在乳腺癌专家共识中提出,非紫杉类药物化疗失败后,应当首先紫杉类药物化疗,停药后复发的患者仍然可继续使用。紫杉醇是一种新型抗癌药物,主要通过对微管蛋白起到促进作用,保证微管蛋白的稳定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细胞有丝分裂起到抑制作用。目前已经有研究证实紫杉醇存在放射增敏作用,在G2和M期的恶性肿瘤化疗治疗中发挥效果。紫杉醇作为二代抗肿瘤植物药,通过减少微管解聚,促进微管聚合,从而破坏微管蛋白及二聚体的平衡,让微管合成束状以及团块,从而对微管网的重组起到抑制作用,控制癌细胞的繁殖。有资料指出,紫杉周疗方案能够延长患者生存期,提高患者化疗获益[5]。晚期乳腺癌患者主要治疗目的为缓解症状,提高生活质量,控制肿瘤细胞进一步转移。有研究针对淋巴结转移乳腺癌患者采取紫杉醇类化疗序贯化疗方案,结果显示周疗方案更有利于延长患者的生存周期,并降低复发率,具有显著优势。经过本研究对比周疗方案和常规化疗方案,显示观察组治疗有效率(46.88%)显著高于对照组(18.75%)。本研究也证实周疗方案更有利于提高治疗有效率,有效延长患者生存期,延长疾病控制时间,取得预期治疗效果。
本文为了进一步评估临床疗效,对患者肿瘤标志物进行进一步观察,分别对比了CEA、CA19-9的水平。CEA是蛋白多糖复合物,在癌症患者血清中大量存在,是临床常见的肿瘤标志物。CA19-9作为糖脂质,是乳腺癌常见标志物,敏感性和特异度可超过90%。通过对比治疗前后CEA、CA19-9的水平,能够评估癌细胞的扩散程度。本研究结果显示,对照组CEA(28.30±7.05)μg/L,CA19-9(51.83±7.85)μg/L。观察组CEA(13.54±3.86)μg/L,CA19-9(22.46±3.95)μg/L。2组对比,差异显著(P<0.05)。两组患者经过治疗后CEA、CA19-9的水平显著低于治疗前,可见化疗治疗可有效控制癌细胞的扩散和增殖,均具有一定治疗效果。而观察组治疗后CEA、CA19-9的水平降低程度显著优于对照组,周疗方案更有利于控制病情进展,抑制CEA、CA19-9的水平。证实给予患者紫杉醇周疗可有效提高疗效,控制癌细胞的转移,紫杉醇能够有效作用于肿瘤细胞繁殖周期,破坏肿瘤细胞分裂,达到抑制癌细胞扩散的治疗目的。
在紫杉醇引起的不良反应中,主要包括:过敏反应[6]、血液毒性[7]、心血管反应以及肝胆系统毒性[8]和神经系统毒性、关节肌肉不良反应等[9]。在其他不良反应中,患者常出现不同程度的脱发情况,对患者心理造成一定压力。此外少数患者出现黏膜炎症或者腹泻症状,症状较为轻微,化疗几天后自动消失。在紫杉醇周期治疗前给予患者地塞米松等药物预处理,可最大程度上减少体液潴留,从而有效预防并发症的发生,有利于减轻化疗药物造成的不良反应。在治疗期间注意浓缩药液不允许直接接触塑料设备或器械,不允许直接滴注。在化疗期间务必要注意观察患者体征指标以及其他过敏反应,视严重程度调整滴速或者停止化疗。化疗后定期进行血象、肝功能等相关检查,便于及时调整治疗方案,保证周疗方案的安全性。
由于周疗方案增加了化疗频率,可能会给患者机体造成一定负担,容易引起更加严重的不良反应。因此本文进一步观察了化疗不良反应。本研究结果证实紫杉醇周疗方案虽然增加了化疗频率,但患者治疗后出现的不良反应并未明显增加,证实了紫杉醇周疗具有较高安全价值。因此在临床治疗上,对于复发转移性乳腺癌患者,蒽环类药物化疗疗效不佳,可积极采取紫杉醇周疗方法提高疗效,治疗过程中不良反应较少,对患者造成血液学毒性较低,患者耐受度更高。由于紫杉醇的特殊性,在恶性肿瘤治疗中得到广泛应用,但由于紫杉醇水溶性较差,会严重影响机体释放组胺,造成患者表现出严重的过敏反应,如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10]。在治疗期间不良反应的出现也会影响患者依从性和生活质量,对患者生理和心理都造成一定打击。因此在治疗中建议应用脂质体紫杉醇取代普通紫杉醇。脂质体紫杉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延长半衰期,加强紫杉醇靶向性以及溶解性,从而提高患者耐受程度。脂质体紫杉醇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神经毒性反应,在治疗期间减轻化疗引起的不良反应,提高患者化疗期间的生活质量,为周疗方案创造有利条件。
综上所述,对复发转移性乳腺癌给予紫杉醇周疗方案可有效提高疗效,改善治疗效果,控制癌细胞转移,且对不良反应无明显增加,对延长患者生存期、提高化疗疗效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