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与农村公共阅读空间的多维构建
——以政社合作为视角
2022-08-04陈瑜
陈 瑜
(河南中医药大学图书馆 郑州 450046)
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方面,2018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提升服务效能。有学者指出,乡村公共文化振兴是以公共文化空间建构为导向的[1]。
农村阅读空间是直接面向农村居民并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场所,在公共品供给、权益保障机制等方面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高度一致,因此,在社会治理框架下积极探索新型建构模式是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创新举措。政社合作的提出源于“整体治理”(holistic governance)理念以及政府对治理成本和效益的反思。近年来,以多元主体共建共治为特征的政社合作已在城市公共图书馆以及城乡图书馆总馆分馆等领域得到推行;同时,政社合作在国家治理技术由“总体性支配”到“技术性治理”的转型期[2]正朝多向度拓展,表明社会资本的融入对农村公共文化内生机制亦具有重要作用[3],这为政社合作视角下农村阅读空间的多维构建提供了理论与现实基础。
1 乡村振兴与全民阅读战略
实施乡村振兴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大决策部署,乡村振兴既是国家战略也是一个宏大的课题,被认为是一场自上而下的“新乡村运动”[4],涉及农村的方方面面。而自2014 年开始,全民阅读亦作为国家战略连续多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8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 年》,明确提出“推动全民阅读进家庭、进农村,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推进农家书屋延伸服务和提质增效”。2021 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与倡导全民阅读并提,促进了全民阅读战略的纵深推进,并为乡村文化振兴带来新机遇。乡村振兴要实现脱贫攻坚、跨越发展,需要“全民阅读”带来的知识力量、智慧力量和文明力量赋能,通过阅读,可以发扬传承乡村传统文化“根脉”,并赋予其时代内涵,使之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精神支撑和道德引领。
根据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设计,乡村振兴最终要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而要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精神动力、现代化理念和科学文化知识都是必不可少的。乡村阅读有丰富的活动内容与形式,通过村民阅读的辐射功能可以加强学习型乡村建设效果,助力培育乡村地域文化自信,形成良好的乡村文明共同体。阅读还可以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增进农民对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的高度认同。在此意义上,全民阅读以实现“乡村振兴”“扶志”“扶智”为目标,是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向乡村延伸、促进农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有效路径。
2 农村公共阅读空间现状及现有研究
公共阅读空间是全面阅读推广实施的场域和载体,农村阅读空间的概念则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前者囿于物理场所的理解,特指各类农村图书馆及其变体,包括县、乡、村图书馆、图书馆分馆、文化站、书店、农家书屋、流动书箱和图书角;后者泛指各类“提供阅读的公共场所,以及进行读书交流的网络空间”[5],如阅览栏、书画室、村民活动室、信息亭、“智慧客厅”、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点、卫星数字农家书屋等形式。本文以其广义为探讨。阅读空间体现了公平、免费、开放的公共服务理念,在新农村建设语境下,阅读空间的“公共性”和“空间服务价值”日益凸显:既是供村民阅读、查阅资料的场所,也是所在地文化和信息传播的中心;同时也作为举办公共文化活动,个人和群体性表达意见、参与公共事务的场所。
随着“十四五”时期的到来以及全民阅读需求进一步扩大,阅读空间构建问题成为城乡文化服务的重要议题。农村阅读空间建设作为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研究的“子领域”正在被诸多学者集中关注[6],研究者认为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公共文化财政投入差异、二元结构体制等因素导致农村阅读服务和文化服务资源配置存在短板,同时还提到资金投入渠道狭窄、服务供给多轨制并存、财政政策绩效有待提升、图书馆建设不足、管理不够规范、建设方面存在政府与市场“双失灵”等问题。“供给模式”“文化治理”“空间建设研究”“均等化服务”成为相关研究高频词。
近年来,尽管乡村阅读空间构建和发展(农村书屋、阅读推广等)已取得较大成效,基本实现农家书屋在行政村的全覆盖,并同全国出版单位联合形成了较完整的发行体系,开展数字化建设的农家书屋也达 12.5 万家,部分东部发达地区农村还采用网格化嵌入方式将农业示范园、仿古建筑等开发成各类公共阅读区域“乡村书房”,业已形成承担多种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的庞大网络,成为基层公共文化活动的重要基地。但从实际调研来看,多数乡村阅读空间公共服务存在建成后“放任自流”,后续管理保障资金欠缺,设施“格式化”,图书更新滞后,资源配置不合理,利用率不高,开展活动少,吸引力不足等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农家书屋面积不够、找不到想看的书、开设在村委会或村干部家中、没有专门管理员[7-8]。有学者以调查问卷的形式总结了农村阅读场所需要改进提升的几个方面,分别是:图书种类和丰富程度、面积、电子文献阅览设备、服务(营业)时长、举办活动的频率和多样性、内部布局和图书摆放方式[9]。从近三年的《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报告》也可看出,农村与城市的成年居民图书阅读率差别仍然明显,2020 年城镇居民的图书阅读率为 68.3%,农村居民的图书阅读率为 49.9%,城乡相差 18.4 个百分点[10],间接反映出农村阅读空间构建的差距。现状表明,农村基层文化服务供给效率有待提高,要在“增量发展”的同时完成“提质发展”,只能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1]。
3 政社合作与农村公共阅读空间构建的契合性分析
3.1 政社合作模式的提出
政社合作模式是一种尚处于起步阶段的制度创新,是政府寻求多元主体“合作治理”[12]之道。依照萨拉蒙的观点,政府在社会服务中的角色可以被划分为资金提供、服务监管和服务传递等三个不同的方面,政府并不需要在以上三个方面都承担全部的责任,而是可以与其他主体相互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责任共担。一方面,由于社会组织对需求的反映更加灵敏、效率更高等原因,政府在规模和相关投入不变的情况下,可以提高服务的供给能力;另一方面也揭示了社会组织本身所存在的问题及其天然需要政府支持和引导[13]。政社合作模式的实质是社会需求日益增长与多元化的压力迫使政府改革服务的一种供给方式,这种“优势互补”型的责任共担模式逐渐为社会普遍认可。2012 年3 月《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公告》发布,决定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2014 年9 月财政部公布的《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该模式适用于公共服务领域。
学界对政社合作关系中的“社”有社会力量(包括社会组织、民间团体、企业、公民)[14]、社会主体[15]、社会组织[16](或称非营利组织、民间组织、第三部门)、社会资本[17]等不同指称,虽然定义范畴略有不同,但都突出其“非政府”属性,并具有如下基本特征:①民间性,即独立于国家和政府体系之外;②非营利性;③自治性,即能够自主决策和自主活动;④志愿性。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推进与社会体制的稳步改革,一大批形式多样、功能多样、身份多样的社会主体集中涌现,成为政社合作的基础条件。
在农村公共服务领域,许多社会主体选择跟政府合作,以授权、嵌入、孵化的合作方法介入包括场馆建设、信息网络工程在内的基础建设和服务,大型企业、各类NGO(非政府组织)、NPO(非营利组织)、慈善基金、爱心企业等也成为农村各类文化服务基本建设的社会力量。财政部网站“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管理库项目公开信息显示,目前处于购买阶段和执行阶段的文化类PPP 项目有184 项,包含建设融资、特许经营、配套管理服务、使用者付费等领域范围,涉及县域项目42 个[18](见图1),表明政社合作环境下农村文化产品和服务多元供给的可行趋势。
图1 财政部网站“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管理库文化类项目
3.2 制度环境
政社合作在文化服务系统的推进受深刻的制度环境与政策支撑因素影响。2013 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2015 年12 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推动以优化资源配置为重点的“供给侧改革”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2015 年,《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相继出台。2018 年《公共图书馆法》正式施行,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标志着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图书馆建设已经上升为法律原则。《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也明确将公共图书馆(室)等运营和管理作为文化服务购买事项中的一种。
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动是政社合作参与农村文化服务治理和阅读空间建设的外部环境和有力保障,为规范和引导政社合作项目运营以及公共文化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
3.3 多元利益诉求
从服务主体来看,农村是广大农民的心灵之乡。农村阅读空间作为最基层、最贴近群众的服务平台和公共文化设施阵地,承担着服务“三农”、培养社会主义时代新人的任务。从内生文化资源效用分析,它具有休闲娱乐、道德培育、心灵归属、知识技能培养四重价值[19]。2019 年王瑞松基于文化扶贫的角度对福建闽清县池园镇、江苏盐城新兴镇若干农家书屋利用状况进行调查,从性别、年龄、收入、文化水平等多个维度揭示了农村居民对书籍报刊和电子读物的多样需求[20]。
从社会结构来看,农村阅读空间是典型的外源性公共文化空间。工业文明的进程造成乡村传统公共空间萎缩,而实现乡村振兴,不仅需要发展经济,还需要通过发展公共空间,重塑社会关联;公共文化空间能将文化交往和社会交往加以聚合,形成强烈的内聚力。2017 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深化农家书屋延伸服务的通知》后,多地乡镇和村级图书室、文化站开展讲座、培训、文化活动、假期辅导等延伸服务项目。农家书屋既是提供精神文化产品、满足村民阅读需求的场所,也成为文化与社交的“第三空间”,受到村民特别是留守群体欢迎,并令业界对农村阅读空间的功能拓展抱有更多的期待。
4 政社合作与农村公共阅读空间构建的实践逻辑
4.1 农村公共阅读空间的公共品属性及其供给
公共品(public goods)包括产品和服务。公共品理论是现代公共经济学中政府职能界定的主要依据,根据该理论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标准,农村阅读空间属于公共品中的准公共品:①很强的非排他性。建成后对全体社会成员开放,提供免费均等的文献信息服务,不设置任何进入障碍。②弱竞争性。受资源数量、场地规模、接待能力的影响,在有限的外部环境约束下,可能面临拥挤问题。
公共品供给中最重要的系统要素是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由于公共品体现着社会的公平和公正,决定了政府应当承担公共物品的供给职责[21],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凡事都要亲力亲为。20 世纪80 年代之后新发展的公共品理论认为,公共品供给应打破政府一元垄断的供给模式,在政府、市场组织、公民社会组织之间进行协作,这不仅能够削减福利国家体制面临的财政困境和服务压力,而且可以通过公私合作有效提高公共服务效能[22]。农村公共阅读空间可以采用“市场提供+政府补贴”、“政府提供+市场参与”、非营利收费服务、公益供给等多种准公共品的提供方式。
4.2 多元主体合作基础
政社合作是基于优势互补与体制变革而构建的[23],政社之间的关系和合作基础是这种治理创新模式的先决条件。虽然社会资本的逐利性[24]和双方博弈、抑制[25]关系的存在,使得以PPP 为典型模式的政社融资或服务合作在公共文化领域尤其是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推广尚存在诸多局限,但是这种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多方参与的合作治理方式不仅是职能转变的现实需要,也有着广泛的合作基础。
4.2.1 目标一致
政府与社会组织在公共利益上是一致的,从政府角度,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通过制定公共政策、分配社会资源来维护社会公正;对社会组织而言,它同样以公共利益为根本使命和价值依归,其中公共利益主要包括“公益”与“共益”两个层面[26],社会组织基于自身的公共使命与社会关怀,更加积极关心、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治理。以社会企业(social enterprise)为例,近二十年来先后有仪陇县乡村发展协会[27]、青番茄网络图书馆、“香格里拉农场”[28]等社会企业参与乡村扶贫、阅读推广等事项,具有明确的公益导向、使命感和公益目标。政社共同致力于各层面公共利益诉求,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在农村文化建设方面,政府通过政策引导和目标规划借助社会资本,能够推动服务供给与社会需求进一步融合。
4.2.2 资源互补
在政府已不能像计划经济体制下垄断包揽一切事务的背景下,政府虽具备权威、制度、资源、行政体系等优势条件,但也存在公共产品提供不足、专业性不够、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等问题,而社会组织具有提供社会服务灵活性、专业性强等优势,能够满足那些政府无法提供的公共物品的需求,同时也有资源不足,影响力、行动力不足等劣势[29]。政社双方通过资源优势互补,达到“服务增量”“协同增效”[30]的目的,丹尼斯(Dennis R. Young)将其称为互补(supplementary)和补充(complementary)模式。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府在法律规范、政策支撑、绩效评估等方面加大力度,社会组织进一步将工作重心放在提升专业化水平、提供公共服务上,共同为促进农村文化基础建设和服务提供保障。
4.2.3 利益共享
利益共享是政社合作过程中的内在驱动力,一方面,政府通过积极引导、合理布局,将各类社会组织有序纳入社会治理体系中,社会主体广泛参与社会事务,可以促进地方政府善治,增强治国理政能力,使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另一方面,对社会组织来说,可以获得经验和能力、资金支持、社会认同等,进入以前完全由国家控制的领域,进而实现自己组织的目标,有利于扩大服务范围,达成组织的使命,对企业来说,可以提升自身形象、增加知名度,促进其长远发展。河北养元饮品公司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为依托启动的“六个核桃·读书慧”项目[31]为云南、青海等6 省贫困地区捐赠图书、书架等配套设施,并通过构建“推动中国人阅读”公益模式提升社会影响,推进品类战略,为自身的健康发展创造了具有深远价值的势能。
4.3 政社合作目标
4.3.1 共建维度
政社合作是基于公共物品多元需求与如何有效、公平配置之间的现实矛盾,以及重要的公共服务责任与相对匮乏的行政资源之间的矛盾而产生的理论突破。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政社合作目的是增强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力量的“整体合力”,实现资本共建、服务共建。在农村阅读场所和数字网络空间建设中,由于地区差异和政策偏向等因素,仍然存在供给不足现象,而政府与各社会主体的合作可以弥合短板,有效对接与整合多方资源。政府以项目或以部分投入撬动社会资本,调动社会投融资,将公共服务的政府供给与社会供给有机结合,近年来在城市图书场馆建设中得到实践。如合肥市政府采取财政资金“借转补”的方式支持基层文化场馆建设,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l5—2017 年撬动社会资本9.67亿元参与16 个文化场馆建设项目[32],合肥市图书馆“24H阅读空间(悦·书房)”成为引入社会资本投建的典型模式。对于公共财政资源不均衡的农村地区,以政社合作方式构建阅读场所可以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集中支持发展薄弱环节,节约政府建设费用,降低地方债务负担,投资主体多元化还有助于保证项目建设专业化,缩短建设周期,保证建设质量。
4.3.2 共治维度
政社合作不仅是新融资模式,更是新的社会治理机制和管理模式[33],体现了公共文化服务创新调整中的建设逻辑和治理逻辑,各社会主体的多元参与对加强相应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保障、协调及评价机制都具有明显的治理意味。目前,在我国农村社区阅读基础设施布点基本完成的前提下,创新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能是政社合作的动力要求之一,通过购买服务、PPP、托管、招募志愿者等多种方式可以更好发挥社会主体的运营优势,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如成都公益社团组织3+2 读书荟被大邑、蒲江、邛崃、新津等地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托管了14 家农家书屋,从调整书单采购、营造阅读环境、增强吸引力、办流动书屋入手,总结出一套“506411-4320”托管服务体系,改变了农家书屋出现“空壳”闲置、重建不重管的弊端。镇江京口区亦采用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将社区农家书屋委托给镇江市正益社会组织发展促进中心运作管理[34],解决了书屋开放率低、管理服务水平低等普遍性问题。从“整体治理”角度,政府和社会主体间的有效合作可以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提高社会主体的公共意识,克服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供需脱节及碎片化现象[35],提供精准服务,目的是形成功能互补、运转协调的公共文化服务组织体制和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的运行机制。
4.3.3 共赢维度
政府是公共服务最为重要的提供主体和管理主体,但政府的职能并不能触及社会生活的全部角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政社合作的原意是建立伙伴关系(partnerships),社会组织、企业团体等借助自身优势在环保、扶贫开发、智库建设等领域都起到了积极作用。政社新型关系的构筑可以节省财政支出,减轻社会治理压力,改善政府形象,提高公信力,更好发挥导向引领职能,做到不缺位、不越位。社会主体则在参与社会事务治理和服务中得到扶持、认可和发展,有助于走出资源困境、风险困境[36]。农村阅读场所是农村公共文化的重要阵地,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民间服务组织紧密协作、协同共建乡村阅读空间可以更好践行乡村振兴、文化惠民的宏观战略,改进重硬不重软的现状;社会主体则在资金、配置、业务发展方面得到政府的支持,如中国滋根乡村教育与发展促进会自2007 年起积极开展“爱的书库”阅读推广、“班级图书角”、捐建图书馆等项目,2014 年得到财政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支持[37],以腾讯、同泽等企业投资集团为背景成立的公益基金会(腾讯慈善基金、陕西纯山教育基金)多年来持续助建农村基层图书场馆设施,在实现社会效益的同时也起到宣传企业价值观的作用。
5 政社合作框架下农村阅读空间的构建思路
5.1 合作模式
5.1.1 购买服务
农村阅读空间的构建是公共文化服务的组成部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政府购买公共服务(POSC)源于罗纳德·J.奥克森和文森特·奥斯特罗姆对公共服务的“提供”和“生产”进行区分的治理理论。这种政社合作方式在我国迭经不同阶段,其基本制度框架已初步建立[38],2020 年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司法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为购买服务参与构建农村阅读空间进一步增加了政策支撑。
公共文化服务被定义为“文化设施、产品、活动”[39]。《中国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报告(2018)》(蓝皮书)将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及外延扩充为13 类。当代意义中的农村阅读空间已摆脱“场所”的狭隘定义而具有“参与”“服务”“活动”的意涵[40],隶属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同时,近年来各地政府购买农村公共服务实践也部分涵盖乡村图书场馆管理运作[41],因此农村阅读空间建构中的政府购买内容也应更宽泛。结合《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与《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和部分学者如吴理财[42]、金莹[43]等人的研究论点,本文将具体购买服务内容界定为四类(见表1)。
表1 农村阅读空间建构中的政府购买服务内容
5.1.2 公私资本合作(PPP)
公私资本合作是公共和私人部门建立的优化融资与实施的模式,最先出现于市政建设、交通和医疗领域。2018年文旅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在文化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正式提出PPP 模式适用于文化领域。在当前农村公共物品政府财政投入有限、文化类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低下的条件下,PPP 模式有利于农村阅读空间建设的创新,一方面可以调动利用更多的民间资金,同时也为社会资本找到了增值点。
根据社会资本介入程度,PPP 分为外包类、特许经营和项目股权企业部分持有三大类,我国政府文件则将其分为 TOT、BTO、ROT 等 8 种(财金字 [2014]113 号)。在具体策略设计中,一方面可参考其他类型公共图书馆的PPP方式,如金华严济慈图书馆利用企业(银星公司)、事业单位(金华理工学院)与国家计委、省市财政共同投资开创的“联合投资、股份合作、拥有产权”模式,另一方面还要根据农村公共资本投入和基层图书场馆社会产出进行均衡评估,再选择适当方式。BTO 模式(建设—移交—经营)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进行的一种融资模式,由社会资本进行投资建设,建成后由政府回购,多应用于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于农村基层文化建设而言,该模式具有减少政社双方投资风险、社会效益好等优点,适合致力于农村公益的企业或捐助人投建。例如“加州圣峪中华文化协会健华社”已为中西部贫困乡镇筹资建设图书馆92 所,健华图书馆一般于建成三年后由政府单独负责运营经费,通过当地财政拨款的形式实现。此外,PPP 的典型运营结构是政府部门通过特许经营权招标等形式与企业资本合作,由后者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因此在农村阅读空间构建中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兼顾社会资本的收益情况以保证后续投资势头,在经营管理中允许其通过“使用者付费”、政府补贴、“周边商务”等形式做到经济收益和社会收益多赢,比如农村电子阅览室的服务低收费、利用文化空间举行展览等。
5.1.3 公益创投
公益创投(Venture Philanthropy)亦称“有效性慈善”“慈善投资”,源于知名大企业倡导的企业社会责任(CSR)理念。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公益资本投入方式,它既是政社合作外向型模式之一[44],也成为政社合作全局中的一环,本质上是政社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的新方式,在创新机制下公益创投模式可以为农村阅读空间构建拓宽路径。
其一,自2007 年以来,联想集团、海南航空等大企业将VP 纳入自身的社会责任战略,助力乡村振兴,投建项目涉及农村教育、阅读推广、场馆建设、生态环境等,成为农村工作中利用社会资本发展公益事业的一种新模式[45]。其二,公益创投不同于商业投资,而以“支持民间公益、关注转型期的中国社会问题”为使命,不要求回报,或者将投资回报继续用于公益事业,这对于投入薄弱、回报率低的农村公共建设环境来说最为契合。其三,公益创投机构10多年来快速发展(包括独立公益创投,私募基金、影响力投资机构和大企业),为公益创投参与新农村建设特别是非营利设施建设奠定了基础,同时,各地政府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深度融合的相关政策意见中也着意强调加大公益创投力度[46]。其四,从政社合作方式角度考察,我国政府与公益基金会合作已久,而公益创投是基金会在海外模式推动下从传统资助到高效公益的转型[47],由于具有资源集聚力强、选择自由度高等属性,二者在贫困边远地区的文化公益建设中仍然具有较强的协作优势。其五,公益创投分为组织创投、项目创投、人才创投,可以对农村阅读空间建设提供资金支持、管理者行业培训、阅读推广组织培育和项目优化,并已在局部地区取得成效。例如,神华公益基金会先后在青海刚察县,陕西米脂县、吴堡县等偏远地区捐建“神华爱心书屋”超过1 万个,心平基金、华夏幸福基金、海外中国教育基金会等也在乡村图书馆(室)投建、运营管理、图书调配、电子阅览室、读书会扶持方面取得了实效。
5.1.4 志愿服务
志愿服务被界定为“公益服务”(《志愿服务条例》),志愿型供给模式是公共服务供给的三大方式之一,多名学者指出,以合作的方式共同解决社会问题才是志愿服务同政府最理想的关系[48]。在现代社会治理理念从“管治”到“共治”的转型过程中,志愿服务成为多元治理格局的重要参与主体,也是农村阅读空间构建中不可或缺的社会力量。文化志愿者是较早深度参与农村图书馆(室)管理的中坚,如海外中国教育基金会(OCEF)乡村图书馆项目、“乡村社区图书馆援助计划”、贫困地区百草园公益图书馆等项目建成后具体运营维持均由志愿者或 NGO 负责等,之后在乡村扶贫的具体实施中,志愿服务更被认为是送书下乡、农家书屋管理中的重要因素。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为志愿服务参与乡村振兴“治理有效”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政策保障,因此现阶段志愿服务在农村阅读空间构建中将发挥更大潜能。当前参加农村图书馆(室)、文化站志愿服务的多是来自城市或外地的文化志愿组织,这些外部精英的介入不仅提供了物质、资源帮扶,也带来了技术、能力等效率优势,是政府农村文化政策的“执行者”和“补阙者”;同时,“在地文化志愿者”也逐渐成为农村文化服务的内生力量,如贵阳、遵义开展的农家书屋在“建、管、用”等方面充分发挥本村志愿人员的作用。有的书屋建在村民志愿者家中,他们自愿担任书屋管理员而不计报酬,管理方面坚持走“政府扶持、社会参与、村民自理”之路,建立由乡村志愿者无偿管理的模式,力争由“文化下乡”转向“文化在乡”。此外,文化志愿活动还有利于农村阅读空间延展功能的拓展,在第三空间理论引导下,志愿者积极开展公益讲座、技能培训、留守儿童文化辅导、文明乡风评比等活动,力图把书屋打造为乡村文化新阵地。
5.2 实施重点
5.2.1 政府主导
基于农村文化服务总体基础差、服务需求总量大、设施和人员分散等特点,农村阅读空间构建中的政社合作应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2004 年以来政社合作在制度、主体关系等方面经历了六大变革[49],而国务院《“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则明确提出政府角色完全归位的重要性,标志着政社合作中公共服务供给模式需实现战略转型,这种战略性联盟以政府为主导[50]。
有研究显示,县和乡镇两级政府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中居于主导地位[51],政府以强有力的宏观调控能力为基础设施、产品服务提供公共财力支持[52]。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 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53],因此,农村阅读空间构建中的政社合作应突出政府的核心地位。
第一,政府在财政上是决定性投资主体。农村阅读场馆具有非营利性,运营周期长、成本高,社会企业、组织或个人只能有限地参与投入建设与管理,政府可以通过优惠政策、搭建公共平台吸纳社会资本和技术,增加建设资金总量。第二,政府拥有公共权力。通过制定公共设施治理行为规范来明确赋予各参与主体职责、义务及权益边界,给予必要指导,避免社会主体过分追求市场效益,遏制公共服务市场化带来的分散性和私立性;通过奖惩评价体系激励和引导多元参与主体的服务效能,避免出现“只建不管”、闲置等现象。第三,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能对社会资金、程序等方面进行监管,保证提供专业、均等的服务,真正落实农村基层图书馆(室)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精神支持的价值导向。第四,政府具有公信力和协调能力,在多重主体参与下能够整合社会各种资源,培育社会组织和志愿队伍,使农村阅读空间取得长效发展。
5.2.2 精准服务
公众需求是政社合作“三元主体”框架下的重要一极,目前农村阅读空间在国家政策高位驱动下正逐步实现服务对象“由片面到覆盖”、服务设施“由缺失到配套”的改变,但仍较大程度存在忽视农民主体地位、供给与需求不匹配的问题。农家书屋、送书下乡等偏重数量,追求政绩,由政府或社会组织自上而下单方面决定供给和服务内容,缺乏农民文化需求信息的表达机制,图书场馆的运营方式、图书内容无法聚焦于村民的实际需求,造成利用率低、场馆设施“空转”、感知值低等现象。
政社合作关系的建立和实施的最终目的是缩小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公众需求之间的差距,因此农村基层图书馆在多元供给架构下仍应积极探索精准服务路径,以需定供,确立供需精准对接机制。尤其是农村社会价值多元化、“三留守”问题的凸现,需要多样化的文化产品,农村阅读空间应注重提升馆藏质量。一方面,畅通并拓宽村民文化需求表达渠道,实行针对性图书配送,提高阅读空间亲民度;另一方面,利用社会主体的草根特性做好不同地区农民文化程度、阅读层次、阅读需求状况的调查及反馈,为决策及具体供给提供参照,改变“送文化”不合口味的问题。2021年文旅部等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公共文化服务由“均等化”迈向“高质量”的要求。在农村基层阅读空间构建中树立需求导向理念,逐步从服务漫灌走向“精准滴灌”,正是新时期农村文化服务的目标指向。
5.2.3 路径选择
尽管以多种形式开展的政社合作已在城市公共图书馆范围内取得了一些实证经验,但由于城乡之间政经体系的客观差别,因而在构建农村阅读空间过程中应注意因地制宜、选择适合的路径。例如,常熟等地推出的“图书馆+”服务是政社合作推动基层图书馆工作的新举措,其中“图书馆+场所”是利用与民营企业的合作产生新型分馆或流通点。最先建成的星光天地广场分馆建在青年群体经常驻足的城市综合体内,将文创、休闲、购物、阅读打包经营,提高了借阅频次;而大石山房图书流通点由市图书馆、虞山风景区管理处、七溪流水咖啡吧联合打造,并委托第三方协助管理,是典型的“图书馆+景区”模式[54]。
但是,这些政企合作的方式就不完全适用于广大乡村地域。首先,在很多偏僻的农村地区,外地企业的服务供给很难触及,当地又缺乏商业基础(场所、规模),很难保障在提供公益性、均等化服务的同时又实现经营性目的。即使以其他形式合作建成或管理的乡村图书馆也要谨防向经营性方向引流,避免出现如“茑屋图书馆事件”那样以商业空间挤占阅读空间的现象。其次,农村整体来说缺乏本地公共服务承接主体,以社会化运作的嘉善“魏塘模式”是由本地的众悦公司承担的,无锡艾迪逊公司等规模较大的图书馆外包服务机构很少在村镇级图书馆开展业务。再次,农村图书场所服务的对象是农村居民,旨在实现乡土文化振兴和公共空间重构,以游客为对象、利用景区背景打造阅读空间显然有违初衷,不能将农村文化产业与公共文化服务相混淆。
6 结语
乡村振兴应该走文化兴盛之路、乡村善治之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是实现乡村振兴发展的基本题旨,以政社合作为创新机制参与新农村建设正是对中央“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适用性”总体要求的实践回应。当前社会主体正在成为国家治理体系新的增长极,政社合作就是将部分公共文化服务契约化、社会化,促进“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正如凯特尔所说,是在政府不放弃“掌舵”作用的同时,吸纳社会资源及资本以完成公共服务生产环节[55]。乡村振兴需要厚植文化力量,农村阅读空间是乡村文化的传播点和动力点,在国家文化战略实施下,农村阅读空间作为“一场、两堂、三室、四墙”乡镇基层文化硬件设施已基本完成增量,新型政社关系有助于改善乡村地域文化产品供给水平,更好实现“体系完善,覆盖有效,供给充足,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的农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
(来稿时间:2022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