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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民生发展调查报告

2022-07-29江苏省政府研究室南京林业大学

唯实 2022年7期
关键词:居民家庭

江苏省政府研究室 南京林业大学

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统一部署,2021年9月,江苏省政府研究室与南京林业大学组成联合调研组,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深入全省10个县(市、区)、20个乡镇(街道)、40个村(居),围绕民生发展的11个方面主要问题,对1220户常住居民进行入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2021年,江苏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扎实办好民生实事,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同时也发现,江苏在就业保障、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下一步,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完善制度、加大投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更好地回应群众关切,努力让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省人民。

一、2021年江苏民生发展总体情况

2021年,江苏全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财力向民生、向基层倾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人民群众生活品质进一步提升。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深入推进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全省255万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实现年人均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821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全部达标,12个省级重点帮扶县(区)全部“摘帽”,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交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小康答卷。在此基础上,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全面出台衔接政策,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个不摘”,深入实施农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大力开展富民强村帮促行动,继续强化就业创业支持、信贷支持、消费帮促、资产收益帮促;加快构建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和经济薄弱村发展长效机制,确保重点地区农村居民及全省农村低收入人口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增幅,经济薄弱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幅。2021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227元,同比增长8.7%,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2万元,增长10.7%,农村低收入人口返贫率为零,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2.16∶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民生制度建设成效明显。立足新发展阶段,加强民生制度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十四五”公共服务、就业促进、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发展、民政事业、养老服务等专项发展规划,系统谋划“十四五”乃至更长一段时间全省民生事业发展。建立健全“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预算编制审核、预算执行监测、风险预警处置三项机制,民生补助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78.4%以上,15类52件民生实事全面完成。加强民生领域机构编制保障,省级统筹1万名教职工编制用于苏州、无锡、常州、宿迁、徐州、连云港等6市,有效缓解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短缺结构性矛盾;通过内部挖潜、调剂核增等方式,按标准配齐疾控机构编制,全省疾控机构编制配备全面“达标”。制定实施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具体实施标准(2021年版)、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度指标体系,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责任,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强弱项、补短板,全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实现度超过90%。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全面完成低收入人口集中认定工作。完善社会稳定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构建省、市、县三级重大涉稳风险联合研判机制。新制定《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修订《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修改《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民生发展法治化进一步加强。

公共服务质效稳步提升。延续实施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支持和规范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突出重点群体就业,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2021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40.2万人,占全国近1/9;城镇登记失业率2.6%,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预期目标以内,好于全国水平。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新增医联体105个,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达58.6%,较2020年增加0.26个百分点。积极推进委省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健康城市建设样板市总数、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推荐标准符合率均列全国第一。大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强化重大疾病防控,新冠病毒疫苗全人群接种率94.5%。全省人均寿命达79.32岁,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位列全国前列。持续增加基础教育优质资源供给,全省累计认定21个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新建改扩建68所普通高中、236所幼儿园,改造提升2404所中小学教室照明。有力推进“双减”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课后服务“5+2”模式覆盖率达100%。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97.25%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型或注销,初步实现压减任务。大力发展文化事业,持续加快城市小剧场等现代新型公共文化服务空间建设,广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文艺苏军”整体实力、影响力不断提升,高水平建成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国家级文旅创建成果数量居全国前列。新建改建体育公园100个、健身步道500余公里,向全省健身群众发放6000万元体育消费券,推动全省118个大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促进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主动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实现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提高4.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73元,比国家标准高出80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统管”顺利实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全面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推出普惠型商业补充保险产品“江苏医惠保1号”,城乡居民“两病”专项保障工作覆盖人群近900万人,统筹基金支出27亿元,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直接结算全覆盖。不断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省年内新增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19个、护理院22家,护理院总数量全国第一;建成各类养老床位74.3万张,每千名户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超过40张;全年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超过3.3万户,290万老年人接受居家上门服务;落实全面三孩政策,新增省级普惠托育机构95家,新增普惠托育托位超8000个,千人口托位数达2.6个。建立完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新建120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关爱之家”),举办100个省级爱心暑托班。加强和改进住房保障工作,全省新开工城镇棚户区改造31.09万套,基本建成14.26万套,发放租赁补贴11.57万户,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300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402个,受惠居民超过160万人,三年累计改善苏北30多万户农民住房条件。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省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803元,同比增长4.2%。

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紧盯源头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生态环境质量创21世纪以来最好水平,全省PM2.5平均浓度3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82.4%,水环境国考断面优Ⅲ类比例达87.1%,劣Ⅴ类水全面消除,均超额完成国家考核任务。全省县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城镇供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太湖治理连续14年实现饮用水安全和不发生大面积湖泛“两个确保”。全面完成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建成全省危废全生命周期监管系统。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有序推进城市停车便利化工程和城市公厕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全省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6.75万个,各类停车收费问题整改率100%;新改建城市公厕728座,在建190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开局良好,高质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常态化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完成201个苏北、苏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新增35万户农户建成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增至27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增至446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数量均居全国前列,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的城市数量居全国第一。

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入推进。优化疫情防控指挥体系,扎牢织密疫情防线,提升疫情处置能力,全力打赢南京、扬州疫情防控阻击战,实现“全治愈、零病亡”,部分地区关联疫情没有出现扩散蔓延。深入推进“不见面审批”和“一件事”改革,90%以上事项“一窗”分类综合受理,35条便民热线归并到12345“一号响应”,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营商环境位居全国前列。长三角区域41个地级市政务服务实现“一网通办”,30类高频电子证照实现共享互认,“证照分离”实现全覆盖。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部署网格红色堡垒等6项工程,初步形成“一市一品”。推进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全省21134个村(居)委会圆满完成换届选举任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的占比达98.4%。4家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3家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2家全国街道和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均通过结项验收。建有社会组织孵化培训基地1231个,新增5A级社会组织158家,9家省内社会组织被表彰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撤销、注销“僵尸型”社会组织6746家,4955家纳入脱钩改革的行业协会商会全部完成“五脱钩”。有效防范化解大型企业债务、地方政府债务、房地产金融、校外培训机构等领域风险隐患,高标准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在2020年大幅下降基础上,又分别下降35%和30%。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有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群众安全感提高到99.21%,创历史新高。

二、民生问题调查问卷分析

2021年中国民生问题入户调查问卷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制定,问卷内容涉及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工作与就业、收入与消费、基本民生、子女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障、住房保障、环境保护、食品安全、政府服务等11个方面内容。本次调查采用入户面对面访问的方式,在江苏随机抽取了1240多户居民进行调查,最终收回有效问卷1220份。被访对象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特征,在性别方面,男性641人,占52.5%;女性579人,占47.5%。在受教育程度方面,小学及以下364人,占29.9%;初中444人,占36.4%;高中、中专或技校222人,占18.2%;大专或高职115人,占9.4%;本科70人,占5.7%;研究生5人,占0.4%。在户籍方面,本县(市、区)城镇户口占25.5%,本县(市、区)农村户口占54.2%,省内非本县(市、区)城镇户口占1.3%,省内非本县(市、区)农村户口占3.6%,外省城镇户口占1.9%,外省农村(农业)户口占13.5%。在健康方面,身体健康的占81.6%;有疾病或残疾,但仍有劳动能力的占13.0%;因疾病、残疾或衰老,丧失劳动能力,但能生活自理的占4.4%;因疾病、残疾或衰老,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占0.6%,因疾病、残疾或衰老,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占0.3%。在办理居住证方面,201位非本县(市、区)受访居民办理了居住证,占16.4%;47人没有办理居住证,占3.9%。

1.工作与就业

受访居民就业形式多样,收入水平低、工作不稳定是换工作的最主要原因。问卷询问了就业受访居民当前的工作状况,其中41.3%有固定单位/雇主,22.0%正在经营自家或亲戚家的承包地,13.0%打零工、散工,15.2%自己一个人工作或自己是雇主,8.5%服役、经营流转土地或其他情况,表明受访居民就业形式多样,就业领域多元。为了解居民对当前工作的评价,问卷询问就业受访居民是否有换工作的打算以及原因,7.3%的就业受访居民有换工作的打算,其中,43.4%因收入水平低而准备换工作,18.9%因工作不稳定、失业风险大而准备换工作(见图1)。

近四成受访居民当前没有工作,其中超过1/6是因单位原因而失去工作。当询问受访居民“当前是否有工作”,38.5%选择“目前没有工作(包括离退休、下岗、离职等)”,1.1%选择“有工作,但目前暂时停业、歇业”。进一步了解受访居民目前没有工作的原因(见图2),前三大原因主要为无劳动能力(48.3%)、正在上学(25.1%)和因单位原因失业(17.0%)。由此可见,除自身条件等客观原因外,因为单位原因(如停工、停产、破产、辞退等)而失去原工作的比例较高。

2.收入与消费

超七成受访居民家庭年收入在3万—25万元,城乡、地区之间收入差距比较明显。总体上看,受访居民家庭年收入主要分布在3万—25万元,占比达74.1%,仍有14.6%的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年收入不到1万元的占5.6%;年收入超过25万元的占11.3%,年收入超过50万元的家庭占2.6%。所有家庭中,仅有一户家庭无收入来源(来自泰州市海陵区)。分城乡看,农村居民家庭年收入3万元以下的占34.4%,远高于城镇的8.9%。分地区看,苏北家庭年收入主要集中在9万元以下,占比达73.4%,而苏南、苏中家庭年收入在9万元以下的比例分别为32.5%和37.1%;家庭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上的,苏南、苏中分别占7.1%和7.3%,而苏北则为0。

工资性收入是城乡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多数家庭财产性收入较少。总体上看,72.9%的受访居民家庭拥有工资性收入(见表1),且工资性收入是多数家庭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养老金是受访居民家庭的又一主要收入来源,拥有养老金收入的家庭占比33.4%,拥有不动产租赁收入、投资理财收入、资助援助收入的家庭占比较少,均未达到5%。分城乡看,农业经营收入是46.2%的农村居民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这一比例比城镇居民高近30个百分点。此外,有投资理财收入的农村家庭占比较少,仅有0.7%。分地区看,苏北与苏南、苏中存在明显差距。苏北有57.2%的家庭以工资性收入为主,远低于苏中的84.8%和苏南的77.3%。同时,苏北有41%的家庭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而苏中、苏南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的分别占比8.3%、5.1%。此外,调查样本中,苏北家庭没有投资理财收入。分户籍看,最主要的差距体现在养老金上,有近四成的本县(市、区)户籍受访居民将养老金收入选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之一,而外地居民仅为8%。

日常生活用品和服务、食品以及子女教育支出是受访居民三大主要支出,本地人和外地人的消费支出压力差异比较明显。总体上看,在消费开支方面,压力最大的三项分别为日常生活用品和服务、食品、子女教育(见表2),其中将日常生活用品和服务视作消费支出最大前三项的受访居民占比达53.3%,食品和子女教育分别为47.1%和44.6%。与2020年调查相比,医疗虽已不再是压力最大的前三项,但仍占36.4%。城乡居民消费支出压力存在明显差异。城镇受访居民家庭在住房以及子女教育方面的支出压力显著高于农村家庭,农村受访居民家庭认为日常生活用品和服务以及人情送礼会给他们带来更大的压力。分地区看,苏北受访居民在日常生活用品和服务以及人情送礼方面,消费压力明显高于苏中和苏南;苏中受访居民选择子女教育作为消费开支压力最大三项的家庭占比最高,达到58.2%;而苏南受访居民认为食品和住房带来消费压力较大的家庭占比分别为51.2%和37.3%,均高于苏北和苏中。分户籍看,本县(市、区)户籍家庭相对于外地人口有更小的住房、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等方面的支出压力,而外地居民的医疗、食品、人情送礼支出压力明显小于本县(市、区)户籍居民。

受访居民对家庭收入增长预期持保守态度,消费支出预期压力明显提升。对比分析受访居民对未来消费支出和收入的预期情况(见图3),均有超过半数的受访居民家庭认为与2020年的情况差不多。认为未来消费支出会增加(“明显增加”和“略微增加”)的家庭占比达41.4%,而认为未来总收入会增加(“明显增加”和“略微增加”)的家庭占比仅有22.4%,认为未来收入会减少(“明显减少”和“略微减少”)的家庭占比21.2%。尽管这一数据相较于2020年41.7%的家庭预计收入减少以及14.4%的家庭预计收入增加而言,已经有很大的改善,但是来自消费支出方面的预期压力仍在逐渐增大。

3.基本民生

受访居民生活满意度较2020年明显提升。73.8%的受访居民对目前生活状况表示满意(“很满意”和“基本满意”),比2020年提高5.7个百分点;表示不满意(“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的占比为7.1%,比2020年下降5.8个百分点。从2018—2021年连续四年的调查数据看,受访居民满意度整体呈上升趋势,但受疫情影响,2020年受访居民对生活状况的满意度下降了1个百分点,表示不满意的占比上升了4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农村受访居民生活满意度略高于城镇居民,高出4个百分点(见表3);分地区看,苏中受访居民生活满意度最高,分别比苏南、苏北高10.6个和7.6个百分点;分户籍看,本地居民对生活表示满意的比例比外地居民高13.7个百分点。医疗、子女教育、收入、养老是受访居民生活中最焦虑的事项。在询问受访居民对目前生活中最焦虑的事项时,选择医疗、子女教育、收入水平和养老的占比较高,分别为39.5%、36.1%、33.8%和30.3%。分城乡看,城镇居民比农村居民更担心子女教育、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和政府服务等,农村居民比城镇居民更担心医疗问题。分地区看,苏中居民比苏南、苏北更加担心子女教育和医疗问题,苏南居民对就业状况、收入水平和食品安全的焦虑明显比苏中、苏北要高。分户籍看,外地居民比本地居民更加担心子女教育、就业状况、食品安全、收入水平等问题,本地居民比外地居民更担心医疗和养老问题。

4.子女教育

受访居民高度重视子女教育,通过多样化手段改善子女教育环境。在465户有小孩正在上幼儿园、小学或者初中的受访家庭中,84.5%的小孩都在离家较近的地方上学。未在离家近的地方上学的原因,最主要是为了上更好的学校。34.0%的家庭为了孩子上学采取过购买学区房、给孩子报名辅导班等行动,这两项占比分别为46.2%和39.2%。

主科辅导班和兴趣特长班参与率分别接近三成和四成,城乡家庭辅导班参与率差异比较明显。在课外辅导方面,主科辅导、培训班参与率为28.8%,兴趣特长类辅导班参与率为37.2%,可见兴趣特长班更受家长和学生的欢迎。分城乡看,城镇家庭中,孩子的主科辅导班参与率高出农村家庭13.2个百分点,兴趣特长班的参与率高出农村家庭25.3个百分点;分地区看,苏北家庭兴趣特长班参与率不到20%,而苏中和苏南都在40%之上。

家庭教育支出大幅增加,农村家庭教育支出增加更为明显。在有教育支出的610户受访家庭中,2020年的教育支出基本都在1000元以上,仅有2.6%的受访家庭年教育支出不足1000元。与2019年相比,高额教育支出的家庭占比明显增加,尤其是年教育支出在2万元以上的家庭,由20.8%增加到38.3%。

5.医疗服务

看病方便程度有所改善,但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突出。关于看病方便程度(见图4),超过半数的受访居民认为过去一年有所改善(“明显改善”和“略有改善”),其中认为“明显改善”和“略有改善”的分别占12.1%、43.4%。但仍有44.5%和49.0%的受访居民认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没有得到改善,另有5.4%和17.4%认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所恶化(“明显恶化”和“略有恶化”)。

六成左右的受访居民担心未来没钱看病。当询问“是否担心您及您的家人生病后没钱看病”时,61.2%的受访居民表示担心(“非常担心”“比较担心”和“有点担心”),表示对未来看病不担心(“不太担心”和“一点也不担心”)的占35.9%(见图5)。这说明大部分受访居民担忧未来看病问题。

6.养老保障

近半数受访居民担心将来没钱养老,超四成受访居民担心没人照顾。当询问“您是否担心将来没钱养老”时,49.5%的受访居民表示有所担心(“非常担心”“比较担心”和“有点担心”),42.6%的受访居民表示不担心(“不太担心”和“一点也不担心”)。当询问受访居民“您是否担心年纪大了之后自己生活上没有人照顾”时,43.3%的受访居民表示有所担心(“非常担心”“比较担心”和“有点担心”)。

愿意未来入住养老院养老的受访居民不到一成,居民更希望居家养老。关于未来养老问题,57.5%的受访居民表示自己未来会以自己照顾或者配偶照顾的方式养老,19.6%的受访居民希望以子女照顾的方式养老,仅有8.9%的受访居民表示希望入住养老机构。当询问“为什么不考虑去养老机构养老”时,39.6%的受访居民表示更希望在家里养老,25.2%的受访居民表示养老机构费用太高,不考虑去养老机构养老,22.8%的受访居民表示根本没有考虑过去养老机构养老。

7.住房保障

受访居民对自己的居住条件满意度下降,设施老化是受访居民最希望改善的事项。在居住条件方面,69.1%的受访居民表示满意(“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比2020年下降了6.7个百分点;21.2%的居民认为自己的居住条件一般,比2020年增加3个百分点;9.6%的居民对自己的居住条件不满意(“比较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比2020年增加1.5个百分点。当询问“对自己居住条件最希望改善什么方面”时,25.7%的受访居民认为“设施老化”是最希望改善的事项,比2020年增加1.2个百分点;分别有19.3%和13.8%的受访居民认为“房屋质量不好和不安全”“房屋面积小”是最希望改善的事项;选择“停车难”“缺少公共活动空间”“没有电梯/上楼难”的占比分别为10.5%、9.0%和8.6%。

8.生活环境

受访居民对周边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满意度较高,但对周边水体质量满意度仍然较低。对于目前所居住社区(或村庄)周边的生态环境状况,受访居民总体满意度较高,77.5%表示满意(“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较2020年提高1.6个百分点;不满意的受访居民仅占2.8%,较2020年下降0.6个百分点。从不同环境事项评价来看,受访居民对空气质量、生活饮用水质量、生活垃圾处理情况、绿化环境的满意度都较高,分别占比76.0%、80.1%、76.1%和73.7%。而对于周边河流、湖泊、池塘、水泡子、井水等水体质量表示满意的仅为56.5%,与前两年的调查数据基本持平。

超四成受访居民表示从来都不对垃圾进行分类。当询问“平时扔垃圾时是否分类”时(见图6),56.8%的受访居民表示会对垃圾进行分类(“每次都分类”“经常分类”和“偶尔分类”),比2020年提高5.1个百分点。其中,表示每次都分类和经常分类的分别占27.2%和15.7%,分别比2020年增加2.9个和2.4个百分点;另有43.3%的受访居民表示从来都不对垃圾进行分类,而这一比例在2020年为48.3%。总的看,2021年垃圾分类工作有新的成效,但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9.食品安全

受访居民对食品安全状况改善认可度不足五成,仅约1/7受访居民对网上购买食品表示放心。如表4所示,47.6%的受访居民认为过去一年里食品安全状况变好(“明显变好”和“略微变好”),这一比例较2020年增加了6.3个百分点;46.7%的受访居民认为较2020年没有变化;认为食品状况变坏(“略微变坏”和“明显变坏”)的占5.7%,较2020年上升了0.2个百分点。对于网上购买食品的质量安全问题,15.5%的受访居民表示放心(“非常放心”和“比较放心”),32.2%的受访居民表示不放心(“不太放心”和“很不放心”)。对于微信、抖音等网上流传的食品安全信息,仅有10.6%的受访居民表示相信(“非常相信”和“比较相信”),38.5%的受访居民表示不相信。

仅约三成受访居民对于监管部门发布的抽检数据表示信任。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数据,31.7%的受访居民表示信任,24.5%认为“只要不是100%,就意味着还有不合格的,需要继续努力”,11.8%认为“抽检合格率高不能保证我购买的食物就是安全的”,6.6%认为“不太相信抽检结果”。可见,食品安全工作还有进一步强化的空间。

10.政务服务

受访居民通过政务网络办事的比例很低,85.5%的受访居民仍是现场办理。问卷询问了近一年找过政府有关部门办事的受访居民“一般通过什么渠道办理事务”,85.5%表示通过现场办理,比如,去政务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办事处、村委会等地办理;9.9%表示线下、线上都办理过;选择“网上办理,如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App、微信公众号”的占4.6%。可见,现场办理依然是群众办事的主要途径,网上办理还没有成为政务服务的主渠道。

超六成受访居民对方便老年人办理政务服务的改进情况表示满意,苏北满意度高于苏中、苏南。对2020年以来各地在方便老年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所采取的各种措施,总体评价表示“非常方便”和“比较方便”的受访居民占比61.4%,表示“不太方便”和“非常不方便”的仅占3.9%。分城乡看,农村受访居民对方便老年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改进情况的评价高于城镇。分地区看,苏北受访居民对方便老年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改进情况的评价最高(71.0%),分别高于苏南、苏北地区15.7个和8.9个百分点。从仍需改进的项目看,46.5%的受访居民认为应在政府服务大厅增设老年人“绿色通道”,其次是大厅办事提供更多的代办服务及老年人服务志愿者,占比为31.4%。

繁琐证明、程序复杂、部门推诿是受访居民最希望政府部门改善的事项。对于政府部门办事“只进一次门、最多跑一次”实现情况,46.8%的受访居民认为实现得较好(“非常好”和“比较好”),18.8%认为实现得不太好。与政府打交道的过程中,受访居民最希望改善的是“来回跑开具各类繁琐证明”,占比 33.7%,比2020年增长4.9个百分点。其次是“办事程序太复杂和不公开”,占比25%,比2020年低2.8个百分点,“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效率低”排在第三位,占比20.4%,比2020年低3.8个百分点。

七成受访居民赞同将健康码信息用于其他公共领域,担心泄露个人隐私是反对或犹豫的主因。70.8%的受访居民赞同将健康码中信息用于其他公共领域,13.0%的受访居民表示无所谓,12.5%的受访居民表示反对(见图7)。当询问反对或犹豫的主要原因时,60.1%的受访居民表示“担心第三方平台因管理不当泄露个人隐私”,19.7%的受访居民表示“担心第三方平台因倒卖数据信息泄露个人隐私”(见图8)。

11.江苏民生工作评价

当询问“从0分到10分,您认为江苏民生工作可以打几分”时,受访居民对江苏民生工作总体评价为8.3分,较2019年提高0.4分(2020年未调查此项内容)。其中,如图9所示,94.6%的受访居民打分在6分以上,较2019年提高1.5个百分点;75.7%的受访居民打分在8分以上,较2019年提高6.7个百分点;29.8%的受访居民打了满分,较2019年提高13.8个百分点。总的来看,受访居民对江苏民生工作持充分肯定的态度,也反映了江苏民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民生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疫情常态化背景下,江苏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民生保障有力有效,城乡居民满意度不断提高。但从本次调查反映的情况看,江苏民生领域仍存在一些有待改进和提升的地方,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近五成有工作单位的受访居民未签订工作/劳动合同,劳动者权益保障有待加强。劳动合同签订是劳动保护的重要形式。调查数据显示,49.1%有工作单位的受访居民(包括有固定单位/雇主、零工/散工、在自家生意中帮忙、自己一个人工作等)未签订劳动合同,其中有固定单位/雇主的受访居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仍高达20.3%。分城乡看,有工作单位的城镇和农村受访居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分别为33.8%和55.6%,其中有固定单位/雇主的城镇和农村受访居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分别为10.3%和24.9%。由此可见,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还不高,农村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显著高于城镇劳动者,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此外,38.5%的受访居民表示目前没有工作(包括离退休、下岗、离职等),其中,17.0%的无工作者是因为单位停工、停产、破产、辞退等原因而失去工作,这也需引起重视。

城乡、区域收入差距仍然明显,农村和城镇内部收入差距不容忽视。调查数据显示,城乡居民家庭收入差距较大(见表5)。农村居民家庭收入多在12万元以下,占比达80%,而城镇居民家庭收入在12万元以下的占比仅为55%;其中,农村居民家庭收入在1万元以下和1万—3万元的占比分别为13.1%和21.3%,远高于城镇的3.4%和5.5%。在高收入家庭方面,城镇和农村居民家庭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占比分别为2.9%和1.4%。分地区看,苏北与苏南、苏中的差距较为明显,而苏中与苏南的差距相对较小。苏北家庭收入主要集中在9万元以下,占比达73.4%,苏中、苏南则分别为37.1%和32.5%;其中,苏北家庭收入在1万元以下和1万—3万元的分别占比13.1%和21.4%,远高于苏中的3.6%和3.9%,以及苏南的1.9%和3.7%。在高收入家庭方面,苏南和苏中家庭收入在35万元以上的分别占比7.1%和7.3%,而苏北的样本数为0。不仅城乡、区域家庭收入差距较大,而且农村内部和城镇内部收入差距也比较明显。农村地区的低收入家庭(收入在3万元以下)规模庞大(34.4%),所占比重为城镇地区(8.9%)的近4倍;苏北地区的低收入家庭(收入在3万元以下)所占比重(34.5%)为苏中地区(7.5%)的4倍以上,为苏南地区(5.6%)的6倍以上。从农村内部看,农村居民家庭收入主要分布在12万元以下(占比78.4%),其中,较高收入组(9万—12万元,占比13.1%)和低收入组(1万元以下,占比9.9%)收入差距超过10倍。从城镇内部看,城镇家庭收入主要分布在3万—25万元,其中,较高收入组(20万—25万元,占比11.1%)和低收入组(3万—6万元,占比14.7%)收入差距在4—9倍之间。此外,苏中和苏南地区家庭收入差距明显大于苏北地区,本地户籍家庭收入差距明显大于外来人口家庭。总的来看,江苏居民家庭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形成中等收入群体占绝大多数的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仍需要持续努力。

子女教育支出压力持续存在,“双减”政策能否真正缓解家庭压力有待进一步检验。调查数据显示,44.6%的受访居民表示子女教育是家庭三大主要支出项目之一;对于目前生活中最焦虑的事项,选择子女教育的占比达36.1%,仅次于医疗的39.5%,位列第二位。从2020年、2021年两年的调查数据比较来看(见图10),每年有半数以上的家庭认为教育支出压力“比较大”或“非常大”,两年的占比分别为55.2%和55.1%。值得关注的是,表示教育支出压力“非常大”的上升了2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城镇家庭和农村家庭教育支出差距有缩小的趋势。2020年农村家庭的教育总支出基本都在1万元以内(83.6%),5000元以上的占比63.9%,城镇家庭则基本都在5000元以上,5000元之内的仅占比25.9%。2021年的教育支出方面,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家庭教育总支出在5000元以上占比分别为75.2%和82.1%,农村家庭除3万元以上支出占比与城镇仍存在一定差距外,其余与城镇家庭相差无几(见表6)。由此可见,教育支出压力持续存在,并没有得到有效缓解。2021年7月,国家出台义务教育“双减”政策,直观来看,加强校外培训治理并延长学生在校时间,有助于减轻家庭教育支出。但是,对于经济状况较好、重视子女教育的家庭,仍可以采取其他方式为子女教育进行投资,如请私教等;对于经济状况一般的家庭,也有提升孩子学习成绩的需求。“双减”政策下培训辅导的渠道更少了,成本可能也更高了。因此,“双减”政策若未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反而可能增加家庭教育支出负担。

居民对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的反响仍然强烈,看病就医问题依然突出。看病就医一直是近几年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调查数据显示,44.5%和49.0%的受访居民认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没有得到改善,相较于2020年39.8%和43.8%的比例,分别上升了和4.7个和5.2个百分点(见图11);另外如图4所示,有5.4%和17.4%的受访居民认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所恶化(“明显恶化”和“略有恶化”),2020年这两个数据分别为9.4%和17.0%。认为看病难问题没有得到改善甚至恶化的占49.9%,认为看病贵问题没有得到改善甚至恶化的占66.4%。由此可见,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是医疗服务领域需要改进的重要方面。此外,对目前生活中最焦虑的事项,受访居民选择医疗的占比为39.5%,位列第一,比2020年提高18.9个百分点;61.2%的受访居民对自己及家人生病后没钱看病表示担心(“非常担心”“比较担心”和“有点担心”),虽然比2020年降低6.9个百分点,但占比仍然处于高位(见图12)。90.3%的受访居民没有或者没有听说过家庭医生,仅有9.7%的受访居民表示有家庭医生。68.2%的受访家庭表示没有使用过互联网医疗服务,使用过一种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占23.7%,使用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仅占8.1%。

居民对水体质量改善情况满意度仍然较低,城乡人居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2021年调查数据显示,近八成受访居民对生态环境质量表示满意,但城乡人居环境仍有较大的改善空间。综合2018—2021年连续四年的调查数据来看,居民对周边河流、湖泊、海洋、水库、池塘、水泡子、井水等水体质量改善情况满意度一直较低(见图13),其中,2021年表示满意(“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占56.5%,与2020年56%的满意率大体持平,但低于2019年2个百分点,在居民对周边生活环境的评价项目中为最低;对周边水体质量不满意(“不太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占15.2%,比2019年调查高1.3个百分点。在生活环境方面,9.6%的受访居民对当前居住条件不满意,希望改善设施老化问题的占比25.7%,希望改善房屋质量的占比19.3%,希望房屋面积扩大的占比13.8%。在有住房的农村受访居民中,选择厕所粪污直排沟渠的占比4.4%,厕所是简易茅坑的占比13.3%,“厕所革命”还需深入推进。

四、持续改善民生工作的政策诉求与建议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江苏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意义重大。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七有”目标和“八个更”要求,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在更高起点推进民生工作高质量发展。针对此次入户调查反映的突出问题,具体建议如下。

深入实施富民工程,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调查发现,城乡、地区、群体间的收入差距仍然较大,绝大多数居民对未来收入预期持保守态度。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必须坚持做大做好,并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切好分好“蛋糕”,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省人民。一是全力以赴扩就业。就业是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必须坚持就业优先战略,研究制定新一轮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着力建设高质量就业先行区,有效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禁捕退捕渔民、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二是多措并举促增收。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是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鼓励勤劳致富,畅通向上流动通道,推进中等收入群体壮大行动,加快形成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拓宽城乡居民增收渠道,不断缩小城乡、区域、群体间收入差距。实施农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新建一批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园区和实训孵化基地,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三是持之以恒强保障。扎实做好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研究制定救助帮扶措施。落实好社会救助、抚恤优待、残疾人补贴、大病保险等托底政策,深入推进社会保险“全民参保计划”,实施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统管,推进工伤、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大力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在促进共同富裕中的积极作用。

优化医疗卫生服务,加快建设健康江苏。健康是幸福生活最重要的指标。调查显示,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仍然突出。面对人民群众更迫切的健康服务需求,必须将医疗卫生事业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一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健全稳定增长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保障机制,深入实施健康江苏行动,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改革完善疾控体系,加快中医药强省建设步伐,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形成更多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学科、专科。积极创建国家和省区域医疗中心,整体提升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与均衡分布。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指挥体系,织牢织密疫情防控网。全面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老年医养深度融合,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二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医改向纵深突破,积极创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城市、示范县(市、区)。深化城市医联体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减少群众跨区域就医,提高群众基层首诊率。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全省云影像平台建设。深化医教研协同,打造国内领先的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平台,大力推进卫生科技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为全省人民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三是健全医疗卫生保障体系。持续提升全民医保参保质量,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优化基本医疗保障筹资机制,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大力推动医保信息化一体化建设,优化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全面推进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等重点领域改革,探索跨省异地联网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直接结算。

着力完善教育体系,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教育关系千家万户。调研发现,教育支出压力尚未得到有效缓解,基础教育资源短缺仍是突出问题。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需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可选择的教育需求。一是推进基础教育公平优质发展。深化教育改革,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积极建设公办幼儿园,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规范发展民办幼儿园,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创新实施乡村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推进集团化办学,完善强校带弱校、城乡对口支援等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构建供给充足、普职融通、多样化有特色的普通高中发展格局。二是切实抓好“双减”工作。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着力提升学校教学质量和课后服务质量,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长效机制,整治线上线下变相违规学科类培训和非正常收费、变相涨价问题,强化课后服务保障机制,关心关爱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提高课后服务覆盖面和育人水平,确保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三是提升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强化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加快构建纵向贯通和横向融通并行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优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完善职业教育育人机制,加快落实中等职业学校“领航计划”和高职“卓越计划”,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不断增强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和吸引力。

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打造美丽宜居环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调研显示,居民希望居住条件和周边水体质量能得到进一步改善。必须下更大功夫,加大环境治理力度,让城乡居民切身感受到生态环境之变、人居环境之美带来的民生幸福。一是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PM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巩固提升城乡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强化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抓好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构建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增强全民环保意识,促进高品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全民共建共享生态绿色家园。二是着力打造美丽宜居城市。深入推进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统筹抓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公共服务提升、安全隐患化解、停车资源共享、历史文化保护等工作,加快城市更新步伐。因地制宜推进口袋公园、滨水空间等园林绿化建设,推动住区综合整治、街区整体塑造。三是大力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加快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强化乡镇功能,高质量推进特色小镇、特色田园乡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着力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继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和农村“厕所革命”,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有力有序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在机制建设。必须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为基本公共服务的可持续发展夯实制度保障。一是进一步明晰各级政府公共服务责任。建立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在合理划分政府事权的基础上,合理配置财权,并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实现财力与事权的匹配。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坚持财力向财政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加大对市县的转移支付和库款调度支持,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扩大购买服务领域,降低购买服务门槛,在发挥政府兜底作用的基础上,更加充分地发挥社会和市场的力量,形成既保障基本供给、又提升供给效率的可持续体制机制。二是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江苏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积极推动长三角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协作联动,促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人员配备,以及服务质量水平有效衔接。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监测预警体系和基础信息库建设,定期发布基本公共服务统计数据,及时跟踪各地各行业领域标准水平和实施进展情况,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三是以数字赋能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紧紧围绕城市、社区、乡村的治理需求,通过数字赋能,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智能物联网等现代科技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努力实现社会治理标准化、协同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探索形成以社区为主导、社会组织为枢纽、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辅助、社会慈善资源为补充的“五社联动”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深入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动“一件事”“跨省通办”“一网通办”等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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