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及红学涉蟹札记
2022-07-27钱仓水
钱仓水
(淮阴师范学院, 江苏 淮安 223001)
怜卿八足
《红楼梦》第三十八回,林黛玉提笔一挥,成《螃蟹咏》诗一首,其中有句“多肉更怜卿八足”。“卿”指代螃蟹,有昵称的意思;“怜”非怜悯,而是喜爱;译成白话大致是:我特别喜爱你肉儿多多的八只脚。
向来,吃蟹人有的看重双螯,例如说“双螯交雪挺,百品失风骚”([明]徐渭《蟹六首》),有人甚至“止取两螯”([宋]陈世崇《随隐漫录》);有的看重黄膏,例如说“占尽江南味,玄黄一壳藏”([明]孙永祚《赋蟹》),有人甚至“但取圆壳而已”([宋]陶谷《清异录》)。双螯和黄膏味甘而美,确实好吃,对此,黛玉完全接受,所以在诗里先说了“螯封嫩玉双双满,壳凸红脂块块香”,以求实公允、兼取并重的态度,用自己的观察、体验和语言,作出了真切而充分的肯定。
接着,黛玉笔锋一转,说“多肉更怜卿八足”,这可是出乎意料、超出常人之见了。《红楼梦》里,当贾母听说凤姐和平儿抢螃蟹吃,便笑说“你们看他可怜见的,把那小腿子脐子给他点子吃也就完了”,鸳鸯等笑着答应“这满桌子的腿子,二奶奶只管吃就是了”。“满桌子的腿子”,显然是众人丢弃的,认为不堪食用(这种状况并非小说的夸张或虚构,自古至今都是如此,直至现代作家梁实秋在散文《蟹》里仍说自己“蟹的小腿部分总是弃而不食”)。比较起来,黛玉“怜卿八足”,认为蟹的八只小腿也很好吃,而且肉儿多多,不能浪费,无论在认知或行为上,都大相径庭。
那么,蟹的八足好吃不好吃呢?答案是肯定的。关键是会不会吃。如果手剥牙咬,劳神费事,所得无几,就会感到不值一吃,如果掌握技巧,先用牙齿咬断蟹脚各节的前端,开个口子,接着用手指捏着后节就势抽出它的骨筋,最后在开口处蘸了姜醋,撮嘴吮吸,于是囫囵的、鲜嫩的蟹脚肉就进入了口中。八只蟹脚,每只的长节和前节加起来共十六段,不但觉得脚肉多多,远超胸肉和螯肉,是可口之物,而且动作接续,连环复沓,仿佛在弹奏一首轻快的食曲,获得一种独特的、令人兴致勃勃的享受。
现代作家丰子恺在《忆儿时·中秋吃蟹》中说:父亲吃蟹,“我在旁边看,有时他给我一只蟹脚或半块豆腐干,然我欢喜蟹脚”,这是南方人家过去常见的“螯跪分儿女,无令暴弃多”([清]屈大均《蟹》)的一幕。推测起来,黛玉小时候恐怕也有如此经历。在大人的教导下,聪明灵巧的她,熟练掌握了掰吃蟹脚的技巧,并留下了深刻而美好的印象,所以诗句中称蟹为“卿”,说八足“多肉”,而且“更怜”。
若食肥蟹
历来喜爱《红楼梦》的读者甚多,称颂它是杰作、经典、坐标、高峰。然而,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五十四回的评语却是“一部大观园之文,皆若食肥蟹”,初读愕然,继而觉得朴实而温暖,最后拍案称奇,显见不落俗套,又点亮人心。
什么是肥蟹?《红楼梦》里有说明:“要几篓极大极肥的螃蟹来”,“一斤只好秤两个三个”。如此肥大的螃蟹,每年只有在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前后才能吃到,稻熟蟹正肥,持螯赏菊花,此时的蟹长足、成熟、饱满,最好吃了。
如何好吃?北宋黄庭坚诗云:“形模虽入妇女笑,风味可解壮士颜。”(《谢何十三送蟹》)别看螃蟹铁甲长戈,突睛怒目,样子丑陋,旁爬横行,凶煞煞的,妇女见了就要发笑,可是把它煮了,却是一款色香味形俱全的食物,它的风味可令壮士开颜。蟹的黄膏,锦绣填胸,油腻而甜,味甘而馥;双螯,雪白如玉,鼓凸一垛,酥香而嫩;胸肉和八足也极为可口。因为风味独绝,北宋的京官钱昆要求到产蟹的地方当知州,南宋的诗人陆游手刚持蟹就淌出了口水,明代的画家徐渭要将自己的画换蟹来吃,认为大家拼死去吃的河豚也只配做螃蟹的奴仆……历史上许许多多人,尤其是文人墨客对蟹颇为钟情,为之倾倒、痴迷,乃至饕餮。明末作家张岱称它是“甘腴虽八珍不及”“天厨仙供”的食物(《蟹会》),清初名士李渔称它是“合山珍海错而较之,当居第一”的食物(《蟹赋》)。《红楼梦》人物也多爱食蟹:“从老太太起,连上园里的人,有多一半都是爱吃螃蟹的”,贾宝玉“泼醋擂姜兴欲狂”,林黛玉“堆盘色相喜先尝”,薛宝钗“长安涎口盼重阳”,都喜都爱甚至见蟹而馋而狂。
可以想象一下:脂砚斋主人,一个以肥蟹为卓绝美食的人,读到《石头记》五十四回的时候,或许正值重阳时节,便食指大动,灵感奔涌,提笔写下了感受性的评语:“一部大观园之文,皆若食肥蟹。”此句运用了“通感”的修辞手法。“大观园文”,即《红楼梦》或前称的《石头记》,读整部《红楼梦》,“若食肥蟹”,将读书的酣畅淋漓与食肥蟹的满足过瘾相联系,不仅充分肯定了《红楼梦》的细腻、鲜活和丰富,而且感到贴近每个人的生活,亲和、家常,味蕾因此而贲张,心弦因此而扣动,引出馋欲,产生共鸣。形象大于思维,比喻高于抽象,活泼胜于正经。脂评虽只有寥寥12个字,却胜过许多人对《石头记》千言万语的赞赏。
必须补充说明,以蟹喻诗文而寓褒贬,早有先例,最著名的是苏东坡《读孟郊诗》,其中说“又如煮彭虫越,竟日持空螯”,彭虫越为一种小蟹,肉少壳多,煮它来吃,整日里只能嚼嚼空螯。孟郊是唐代苦吟诗人,诗集中虽有“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之类的诗感人至深,可是好多诗却内容庸俗艺术生涩,苏东坡以小蟹“壳多肉少”加以讥讽。又,据《仇池笔记》载:东坡尝云“黄鲁直诗文如蝤蛑”,“格调高绝,盘食尽废”。黄鲁直就是黄庭坚,诗与苏东坡齐名,世称“苏黄”,蝤蛑即今称的梭子蟹,一种大蟹,肉多而肥美,谁见了都要把盘子里装的它吃得光光的,一点儿也舍不得废弃。或贬或褒,都具体形象,别开生面,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据此可知,脂评乃是历史上以蟹喻文学的接榫和发展,是传统文脉的赓续和丰富,又独具魅力。
“脂砚斋主人”,何许人也?或说为《石头记》作者曹雪芹的亲属或好友,不仅帮助了原稿的整理,而且还留下了两人共同经历的点点滴滴;或说属假托,乃书商炒作所为。无论实有还是假托,先期流播的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确是保留原著面貌最近最全的版本,其刊刻、评点之功,不可磨灭。即以“若食肥蟹”评语而言,也可推知是一个读透了《石头记》的“红学”奇人。
一代伟人毛泽东1956年说:中国“除了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历史悠久,以及在文学中有部《红楼梦》等等以外,很多地方不如人家,骄傲不起来”(《论十大关系》),把我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历史悠久”等优点与《红楼梦》并列,无以复加地高看《红楼梦》;北宋诗人苏舜卿说:“不得已遂沿南河,且来吴中。既至,则有江山之胜,稻蟹之美”(《答范资政书》),把江山之胜与稻蟹之美并列,无与伦比地高看吴中稻蟹;南宋诗人陆游说:“有口但可读离骚,有手但可持蟹螯”(《悲歌行》),把《离骚》与螃蟹并列,史无前例地高看螃蟹;至清,脂砚斋说:“一部大观园之文,皆若食肥蟹”,把《红楼梦》与肥蟹并列,一为文学的瑰宝,一为食物的极品,反映了先人对肥蟹的无比喜爱,对《红楼梦》的推崇备至。
田上出的很好的肥螃蟹
《红楼梦》第三十七回,薛宝钗为结诗社作东道的史湘云出主意:先“普通一请”,“赏桂花吃螃蟹”,等众人散了,诗社成员再作诗。螃蟹哪里来呢?宝钗胸有成竹地说:“我们当铺里有一个伙计,他家田上出的很好的肥螃蟹”,“我和我哥哥说,要几篓极肥极大的螃蟹来”。
“田上”(或作“地里”,此据作家出版社郑庆山《脂本汇校石头记》)两字引起了红学专家邓云乡的特别注意,他说“在江南,螃蟹都出在浜里、江里、湖里、荡里”,“从来没有听说在‘地里’‘田里’的”,认为“这是有地域特征的,这说的是北京人吃螃蟹”,并举京南武清县胜芳蟹为例,说宝钗的话“如在江南是说不通的,必须了解了特定的地理环境才能理解[1]290。
事实不然,试读:
湖田十月清霜堕,晚稻初香蟹如虎。([唐]唐彦谦《蟹》)
平生把螯手,遮日负垂竿。浩渺渚田熟,清荧渔火寒。
忆看霜菊艳,不放酒杯干。此老垂涎处,糟脐个个团。
([金]吴激《岁暮江南四忆》)
西风送冷出湖田,一梦酣春落酒泉。([宋]高似孙《(酉仓)蟹》)
西湖旧多葑田,蟹螯产之。([宋]吴自牧《梦粱录》)
泖田秋霁稻未镰,苇箔竹断收团尖。([明]张宪《中秋碧云师送蟹》)
湖田十年才一耕,今年又与湖波平。([明]沈周《低田妇》)
濒湖而居者,以蟹为田,编竹以为簖。簖者,断也,所以断截其路而诱取之也。([清]焦循《续蟹志》)
我是湖田老渔父,惯移短棹看疏灯。([清]翁同龢《题蒋文肃得甲图卷》)
蟹之肥者,圩田产也。([清]陈竹霖《金陵物产风土志·本境食物品考》)[2]
湖田、渚田、葑田、泖田、圩田等,一概是田,含有以水为田的意思,其产鱼蟹,犹如田产稻谷一般。自唐以来以江南人为多的称说,却证明了“田上出的好肥螃蟹”并没有地方特色,更非北京人才这样说《红楼梦》只是采用了大家久已惯常的说法而已。
为证实“田上”出蟹的说法是北方京津一带所特有,邓云乡援“胜芳蟹”为例:“这一带连着白洋淀,地势低洼,海河入海不畅,常常造成秋日田中大片、大片的积潦,螃蟹从海中沿海河上溯,到秋天高粱红的时候,爬在高粱地里吃高粱,人们大量地捕捉。”[1]267事实上,如此情况,在我国东南沿海及通海的江口河口地带也很常见,这里滩涂广阔,当地乡民就围圩作田,种植水稻,收获颇丰。可是遇到涨潮、漫灌或土堤崩塌,螃蟹便聚集而来噬稼。唐代沧州刺史姜师度“于鲁城界内种稻置屯,穗蟹食尽,又差夫打蟹”([唐]张鷟《朝野佥载》),“日出岸沙多细穴,白虾青蟹走无穷”([宋]释道潜《淮上》),“大德丁未,吴中蟹厄如蝗,平田皆满,稻谷荡尽”([元]高德基《平江记事》),“尔故饱菱芡,饥来窃稻粮”([明]徐渭《蟹六首》),“天启七年,河涨大水,蟹伤禾”(《(光绪)安东县志》),“或乘潮干,蟹从稻田求食”[3],“夜深出沙岸,啮稻彭亨乃”([清]爱新觉罗·弘历《水乡稻蟹》)……所不同的是胜芳蟹到田里吃的是高粱,东南沿海各地的螃蟹到田里吃的是稻粮。据此,可见邓文举胜芳蟹为例以说明“田上出的很好的肥螃蟹”乃“北京天津一带的习惯说法”是站不住脚的,《红楼梦》此言并非特指的地理环境,而是我国各地的惯常说法之一。
合欢花浸的酒
《红楼梦》第三十八回:黛玉说:“我吃了一点子螃蟹,觉得心口微微的疼,须得热热的吃口烧酒。”宝玉忙道:“有烧酒。”便命将那合欢花浸的酒烫一壶来。黛玉也只吃了一口,便放下了。
小说里提到的合欢是怎样一种树木?它主干上旋出长长的分枝,枝上布满绿叶,“叶叶自相对,开敛随阴阳”,就是说,一对一对的叶子,白天展开,晚上合拢,充满生机,故称“合欢”。六七月间开花,粉红色,柔和,娇嫩,犹如绒缨,并散发出阵阵香气,给人温馨的感觉。三国魏文学家,写得一手好诗、弹得一手好琴的嵇康特地栽种于庭院,并在《养生论》里说,“合欢蠲忿”,能免除人的烦恼和怨恨。
李时珍《本草纲目》讲到合欢的药用价值:“主治:安五脏和心志,令人欢乐无忧。”大概因为医书里未涉及合欢花浸酒的记载,红学家戴不凡便说“从未见闻过什么合欢酒的”[4],意谓杜撰。事实上谱录类书籍里却是提到过的,例如清代高士其《北墅抱翁录》云:合欢“采其叶干之,酿以为酒,醇酽益人”;成书于清康熙四十七年(1708)的《广群芳谱》卷三十九“合欢”条引《女红余志》云:“杜羔妻赵氏,每端午取夜合欢置枕中,羔稍不乐,辄取少许入酒,令婢送饮,便觉欢然。”[5]可见民间是存在合欢花浸酒的。此外,《红楼梦》庚辰本此处批语云:“伤哉!作者犹记矮幽页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此亦为实证。
曹雪芹是个通晓医药的人,包括花草的功用,《红楼梦》第五十六回讲到玫瑰、蔷薇、月季、宝香、金银滕等“卖到茶叶铺、药铺去,也值几个钱”。然而,以“合欢花浸的酒”(烧酒,而且要烫得热热的),用以消解吃蟹之后“心口微微的疼”,却是独一无二的见地和记录。有没有效果?小说没有直接交代,不过从黛玉接着“魁夺菊花诗”看,当是“只吃了一口”而立即见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