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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建设对农产品对外贸易的影响①
——以江苏省水稻对外贸易为例

2022-07-27李俊鹏张言彩孟祥海

关键词:商品化江苏省一带

李俊鹏, 张言彩, 孟祥海

(淮阴师范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江苏 淮安 223001)

一、引言

农业生产者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要条件。然而,当前农业生产要素价格上涨、国内外农产品价格倒挂,使农产品利润空间受到挤压,农业生产者增收受阻。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农业生产要素和农产品流动受到极大限制,农业生产增收效应进一步遭到削弱。在此背景下,寻求农业生产的增收路径极为重要。在农业生产降本空间探底的情况下,提高农产品贸易水平成为农业生产收益提高的可行出路。而要实现农产品贸易水平的提高,完善并拓展农产品贸易市场是必经之路。2013年,中国提出了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旨在深化中国与其他国家的经济、文化合作,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人类共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极大地促进了要素与产品的流动,加速了我国经济的“双循环”,已然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动力之一。

对应于国家层面的“一带一路”建设,江苏省于2021年提出并实施了“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建设。本研究聚焦于江苏省“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建设,以水稻贸易为例,探索“一带一路”建设对农产品对外贸易的影响,主要回答两个问题:一是“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了农产品对外贸易了吗?二是“一带一路”建设对农产品对外贸易的影响有多大?

二、数据来源、变量选择与计量模型

(一)数据来源

本文利用南京农业大学2021年开展的中国土地调查(China Land Economic Survey,CLES)数据,运用“与人口规模成比例(probability proportional to size,PPS)”抽样方法进行研究。南京农业大学在江苏省13个设区的市开展了规模为2 420户的入户调查。其样本产生过程为:第一步,在每个设区的市随机选择两个县作为样本县;第二步,在每个样本县随机选择两个村(或社区)作为样本村(或社区);第三步,在每个样本村(或社区)随机选择40—50户农户进行面对面访谈。此次调研的调研人员主要由南京农业大学在校生构成。

此次调查收集了丰富的农户社会经济学和人口学信息,主要包括家庭成员信息(年龄、性别、教育水平)、家庭经济状况(收支情况、就业情况、财产拥有情况)、农业生产情况(耕地地块信息、土地利用情况、作物种植情况)、乡村治理参与情况(环保行为、村党组织参与情况)等。以上信息为本研究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由于本文关注的是水稻对外贸易问题,故研究样本仅选择水稻种植户,并剔除了存在信息缺失和异常值的样本,最终进入实证分析的样本量为482户。

(二)变量选择

本文变量包括因变量、处理变量和控制变量。

1.因变量。为了综合反映水稻产品贸易水平,同时考虑数据可得性,采用水稻商品化率和水稻销售价格作为因变量。其中,水稻商品化率反映了水稻种植户参与水稻产品贸易市场的程度[1],具体采用种植户销售的水稻数量与其总产量之比表示。水稻出售价格则反映了种植户水稻产品的质量,在完备的农产品市场中,价格是对农产品质量的直接反映[2]。

2.处理变量。本研究的处理变量为“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建设情况。参照已有研究[3-4],采用二元变量作为衡量:若水稻种植户位于江苏省划定的“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则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

3.控制变量。水稻产品贸易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为准确衡量“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建设的影响,本研究还控制了其他因素的影响,具体包括:(1)参照已有研究[3-6],采用户主年龄、性别、受教育水平、风险态度、家庭规模和家庭抚养人口比反映种植户人口学特征;(2)采用家庭收入和财产拥有情况反映种植户的经济状况[1,7];(3)采用耕地面积反映农户农业生产情况[4];(4)为控制与空间变量相关的系列因素,参照Li等人[4]的研究。本研究还引入了以苏北、苏中和苏南为表征的地区变量(二元虚拟变量)。以上变量的具体定义见表1。

表1 变量定义及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1显示了所选变量的描述性统计指标。样本中种植户的平均水稻商品化率为73%,平均出售价格为1.31元/kg。样本中,有53%的种植户来自“一带一路”节点城市,说明本研究所选样本具有地区均衡性。同时,描述性统计结果表明:(1)样本中的水稻种植户户主多为年龄较大、受教育水平较低且趋于风险规避的男性。(2)受访户的平均家庭规模为4.03人,其中约40%的成员为受抚养者(老人或儿童);(3)受访户的平均家庭收入为4 870元/人,其中约有37%的受访户拥有汽车;(4)来自苏北、苏中和苏南地区的样本比例分别为49%、35%和16%,这说明本研究所用样本在空间上分布是均衡的,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江苏省的实际情况。

(三)计量模型

对水稻种植户而言,所在设区的市是否被划定为“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对农产品对外贸易具有明显的外生性。“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往往选在市场相对完善的地区。这表明,“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建设与种植户的水稻商品化率和水稻出售价格具有互为因果的关系。由于数据可得性受限,解释变量难以穷尽,故实证模型可能受到变量遗漏的影响。综上,虽然本文处理变量具有理论上的外生性,实证分析仍可能受到由双向因果和变量遗漏导致的选择性偏误(selection bias)的影响。

目前,诸多实证方法,如倾向得分匹配法(propensity score matching,PSM)、逆概率加权法(inverse probability weights,IPW)、逆概率加权回归调整法(inverse probability weights regression adjustment,IPWRA)被广泛用于解决二元处理变量的选择性偏误问题。其中,相较于PSM,IPW通过估计逆概率加权的方式避免了信息损失,且该模型放松了对结果变量(outcome)的限制[4]。相较于PSM和IPW,IPWRA则进一步放松了对结果变量的限制,从而使得估计效率更高。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本研究采用IPWRA估计“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建设对水稻产品贸易的影响。同时,为提高研究结论的可靠性,本研究也采用PSM和IPW方法作稳健性分析。

针对本文研究内容,IPWRA的分析过程为:第一步,基于Logit模型或Probit模型估计每个种植户位于“一带一路”节点城市的概率,其模型形式如下:

PTi=Prob(Di=1|Xi)=E(Di=0|Xi)

(1)

式(1)中,Di表示水稻种植户所在地级市是否为“一带一路”节点城市(是=1,其他=0);Xi表示多个外生的控制变量,如种植户户主年龄、性别、受教育水平、家庭规模、家庭收入等。

第二步,为准确衡量“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建设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利用式(1)估计的逆概率加权,估计“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建设对水稻商品化率和销售价格的平均处理效应(Average treatment effect,ATE)。其计算过程为,

(2)

三、实证结果分析

为系统分析“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建设对水稻产品贸易的影响,借鉴已有研究[8],采用递进式思路展开实证分析。

(一)组间差异分析

首先采用t值检验分析样本的组间差异,初步判断“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建设的影响。由表2结果可知,较之其他城市,位于节点城市的种植户的水稻商品化率更高。这至少表明“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建设与水稻贸易正向相关。位于节点城市的水稻种植户户主更趋于风险规避,且其家庭规模小、抚养人口比高。同时,位于节点城市的水稻种植户的经济状况差,具体表现为家庭收入和拥有汽车的概率低。表2结果还显示,“一带一路”节点城市更多的位于苏北地区,这与江苏省的总体规划直接相关,因而实证分析中有必要控制样本的地区异质性。

由表2结果可知,位于“一带一路”节点城市的水稻种植户与位于其他地区的水稻种植户存在显著的系统性差异。特别是水稻商品化率的组织间差异在1%水平下显著,说明处理变量与水稻商品化率在一定程度上正向相关。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结果未控制变量间的综合影响,仅能作为对“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影响的初步判断。为此,本文借助适用的计量模型展开深入分析。

表2 组间差异检验

(二)效应评估

在控制多因素复合性影响的前提下,为消除选择性偏误的影响,本研究采用IPWRA法评估“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建设对水稻产品贸易的影响,见表3。

表3显示了“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建设的平均处理效应。由结果可知,“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建设使种植户的水稻商品化率由71.30%上升到76.20%,涨幅为6.87%。可见,“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建设拓展了江苏省水稻交易市场,实现了“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最终提高了种植户的水稻商品化率。表3结果同时显示,“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建设显著提高了种植户的水稻销售价格,使其由1.304元/kg提高到1.338元/kg,增长比例为2.61%。原因在于,“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建设一方面提高了种植户的市场可达度,使其能够在更广阔的市场(国际市场)范围内进行比价;另一方面则迫使农户改良水稻品种和种植农艺(如化肥、农药的减施),最终提高了其水稻产品的质量。综合以上结果可知,“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建设是提高水稻贸易水平的关键因素。

表3 “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建设对水稻交易的影响

(三)稳健性检验

出于稳健性检验的目的,借鉴现有研究[3-4]的做法,进一步采用PSM法和IPW法评估“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建设对水稻贸易的影响,结果如表4所示。

表4 实证结果的稳健性检验

由表4结果可知,利用PSM法和IPW法估计的ATE均正向显著,这再次证明江苏省推行的“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建设能够促进本省水稻对外贸易水平的提高。同时,该结果也表明“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建设的农产品贸易促进效应是不随实证模型改变而改变的,即本文实证结果是稳健可靠的。

四、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提高农产品贸易水平是助推农民增收、实现乡村振兴的可行出路。当前,受地缘政治、民族主义和能源危机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农产品国际贸易受限,阻碍了我国农民增收。为促进自身经济发展、发挥大国担当,我国发起了“一带一路”建设的倡议,这为提高农产品对外贸易水平提供了可能。在此背景下,本文从“一带一路”建设视角探究了农产品对外贸易的提升路径,利用2021年的CLES数据,分析了江苏省“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建设对农户水稻商品化率和销售价格的影响,借助逆概率加权回归调整法解决选择性偏误问题。研究发现:江苏省“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建设显著提高了本省种植户的水稻商品化率和销售价格,表明“一带一路”建设是促进农产品贸易的有效路径。

(二)政策建议

1.持续深入推进“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建设。本文已证实“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建设能够显著促进农产品对外贸易。因此,江苏省需持续深入推进“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建设。第一,要进一步深化已规划节点城市的基础设施、制度改革建设,提高其开放程度,不断强化其“一带一路”融入程度。第二,要适度发展新的节点城市,让更多城市和更多产业对接国际市场,实现全省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2.积极深化“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建设与农产品贸易的融合。鉴于“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建设对水稻对外贸易的积极作用,江苏省应积极深化节点城市建设与农产品贸易的融合。一要通过主动宣传的方式,提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本省农产品的认可程度,扩大本省农产品国际市场。二要积极引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质的农业生产要素、技术和经营模式,促进自身农产品“产加销”全过程的提档升级,深挖农业生产的盈利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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