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审美:基于“现象学”立场的思考与实践
2022-07-23彭勇睿
彭勇睿
摘 要:基于“现象学”的立场来研究小学音乐教学,就应当深化学生的音乐感知、体验,并通过多种教学方式将音乐的本质揭示出来。在音乐学习的过程中,教师还要引导学生展示、表达,让音乐学习成为学生本质力量的感性显現。“现象学”立场下的音乐教学不仅注重发展学生的音乐认知,激发学生的音乐情感,还致力于丰盈学生的音乐精神,润泽学生的音乐生命。
关键词:小学音乐 音乐审美 “现象学”立场
当下,“现象学”已经成为一门“显学”。“现象学”不仅是一种哲学运动,更是一种方法论。秉持“现象学”精神,教师可以引导学生进行“音乐审美、音乐立美、音乐创美”。基于“现象学”的立场,音乐教师不仅要引导学生掌握相关的音乐知识,习得相关的音乐技能,更为重要的是通过音乐教学提升学生的审美能力和音乐素养,进而提升学生的音乐学习能力,发展学生的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现象学”视野下的音乐教学,关注学生的音乐学习观念、审美方式,致力于丰盈学生的音乐精神,润泽学生的音乐生命。
一、感知:丰富学生的审美经验
基于“现象学”视野的音乐教学要直面音乐本身。为此,教师要引导学生感知,丰富学生的审美经验。在音乐教学中,笔者发现,教师有以下两种思维:一是“作品思维”,也就是“围绕着音乐作品展开教学”,这种思维往往着眼于音乐教材,是一种静态、固化的思维;二是“现象思维”,即“以直接的认识描述现象”的思维,这是一种动态、活化的音乐思维。“现象学”强调“面向事物本身”,秉持这种精神,音乐教师首先要引导学生直接感知,因为只有感知才是音乐学习最为现实的行为。音乐感知不仅指用耳朵去捕捉音乐,更为重要的是调动多种感官,让感官协同活动。
在“现象学”的指导下,教师要引导学生调动自身的视觉、听觉等,去感受、体验音乐。基于视觉,教师可以引导学生感知音乐结构;基于听觉,可以引导学生感知音乐的节奏、旋律等。这种多感官的协同合作,能让学生对音乐形成全面的把握。在音乐学习的过程中,学生以视觉符号沟通听觉,从而能领悟音乐结构、段落与表现方式的关系。这种全面的感知,有助于学生形成对音乐的感受与体验。
例如,在教学民歌《森吉德玛》时,笔者首先给学生讲解了蒙古姑娘“森吉德玛”的故事。在此基础上,笔者引导学生画“旋律线”,根据歌曲的乐句结构、旋律走向,画出三个蒙古包。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视觉与听觉交互作用,并且相互启示、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乐曲的内在结构通过视觉符号表示出来,并融入学生的视听过程中。同时,在聆听音乐的过程中,学生能感受到蒙古姑娘的纯洁、美丽和聪慧。在这里,审美主体、审美客体与时空环境等融为一体,能够提升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帮助学生积累相关的审美经验。
二、体验:深化学生的审美体验
音乐是一种情感艺术,每一部音乐作品都包含情感。正如罗丹所说:“艺术就是情感。”基于“现象学”视野,教师在音乐教学中要唤醒、激活学生的音乐情感,深化学生的审美体验。在音乐学习的过程中,只有当学生对音乐作品形成了深度感知,才会产生一种“现象学”意义上的情感。
情境不仅是学生学习音乐的动力,也是音乐的一部分。在音乐教学中,教师可以借助情感,唤醒学生的音乐学习状态。一般来说,有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利用外在的教学手段,如新媒体、新技术等,激发学生的情感;二是激发学生对音乐学习本身的兴趣。在“现象学”视野下,学生表达情感的方式是多样的,教师要激发学生的音乐学习情感,让学生深入地感受、体验音乐作品的内涵,并且让这种感受走向深刻、丰富、主动。
例如,在教学《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这部分内容时,笔者引导学生用动作来表现音乐作品的内在情感,表达自己对音乐作品的理解。例如,用“双手打开画弧线”的方式,既可以表现音乐作品的力度,也可以表现战士对未来的憧憬,以及战斗胜利后的喜悦等。可以这样说,学生的身体律动不仅是对音乐作品的诠释,还是音乐情感的一种表现。“现象学”视野下的音乐学习体验是随着音乐作品的情感而变化的,教师要不断地鼓励、激发学生的音乐情感,从而让学生的情感与音乐作品的内在情感达到和谐统一,形成共鸣。
情感是音乐作品直抵人心的要素,德国著名哲学家叔本华曾说,其他的艺术比如诗歌、绘画等都是人的意志的一种表象,而唯有音乐才是意志的直接体现。在音乐教学中,学生的情感往往是随着音乐的乐句结构、力度变化等发生变化的。基于“现象学”视角,教师要引导学生对音乐作品的情感做出多维度的探索,让学生深入理解音乐作品的内涵。
三、揭示:催生学生的审美想象
胡塞尔认为,现象学是一种本质直观,是一种纯粹意识的活动。当下,现象学的内容、内涵已经得到拓展、延伸。在我们看来,基于“现象学”视角研究小学音乐教学,不仅要引导学生深入感知,还要激发学生的思维能力和想象能力,将学生的感受、回忆、想象和判断等融为一体。“现象学”视野下的意识,不仅包括学生通过感官获得的经验、体验,而且包括学生在这个过程中的一切认知活动,如思维、想象等,尤其以审美想象为主。只有通过审美想象,学生的音乐学习经验才能被激活,才能向着未知的疆域拓展、延伸。
在音乐教学中,教师要给学生提供充分的素材,让学生进行感知、思考和探究。通过对音乐素材的加工,学生能感知美、感受美,进而能认同美。教师可以引入图片、视频等,让学生在音乐作品中得到启示。启示是什么?启示就是让一个人对学习、研究对象的多层内涵有所认识、了解、把握等。启示是无限度的,笔者在教学中经常展示一些乐器,促使学生熟悉西洋乐器和民族乐器,从而开阔学生的音乐视野。同时,笔者经常以图片、视频的形式进行授课,从而激发学生的音乐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发掘学生的创造力。直面真实的乐器,能让学生展开积极的音乐想象,形成良好的音乐学习感受与体验。
教师要始终将学生作为音乐教学的主体,鼓励学生在欣赏音乐的同时进行音乐创造。例如,在教学《森林狂想曲》时,笔者设置了这样的问题:“在这首乐曲中,有哪些音乐表现效果?一共有几处音乐旋律伴奏?”借助这样的问题,笔者启发了学生的音乐思维,让学生展开合理的想象。有的学生说:“我仿佛听到了蝉鸣的声音。”有的学生说:“我仿佛听到了蛙叫的声音。”有的学生说:“我仿佛听到了溪水流动的声音。”在音乐想象中,学生明确了歌曲表达的主旨。据此,笔者让学生尝试给歌曲命名,有的学生提出“美丽的森林”,有的学生提出“欢闹的森林”,有的学生提出“森林交响乐”,有的学生提出“森林的早晨”等。当笔者将《森林狂想曲》置于大屏幕上时,学生纷纷认为,还是音乐家有想象力。想象,能够让学生的音乐学习更加鲜活,更富有生命力。
想象是开启学生音乐学习的钥匙。在想象的过程中,教师要激发学生的音乐直觉,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从而让学生深层次地把握音乐的感性特征和精神内涵。借助感知、体验和想象,学生能有效把握音乐作品的节奏、旋律、曲式、和声、力度、速度等。音乐作品能够向学生呈现一种别样的美,提升学生的艺术审美能力。
四、展示:引领学生的审美表达
艺术现象学认为,学生的音乐学习不仅需要审美,还需要立美、创美。对于学生来说,立美、创美并不是要创造出新的乐曲,而是要将自身内在的音乐认知、感受、体验等展示出来。换言之,小学音乐现象学教育,就是要引导学生大胆地进行展示。通过展示,学生的本质力量能够得到解放和舒展。对于学生来说,展示能将学生的感官从知识主义、科学主义、世俗主义等束缚中解放出来,净化学生的心灵。同时,音乐展示并非是“价值中立”的,会有一定的倾向。音乐展示不是随意、无目的的,而是有一定的针对性、指向性。只有在音乐展示中,学生的音乐学习才能有所聚焦。
在音乐教学中,教师可以借助多样化的方式,推动学生的音乐展示。例如,教师可以让学生通过歌唱、表演、身体律动等来表现自身的音乐体验。通过表现、表达,学生能够展示音乐作品的内涵。在“现象学”看来,学生的表达、展示是一种“本己性的言说”,通过这种“本己性的言说”,学生能够抵达更高的音乐学习境界。在对学生的音乐表达进行指导的过程中,教师应当贴近生活、贴近儿童,面向儿童本身,保持谦逊的态度。教师应通过音乐作品,引导学生深刻理解事物,从而让学生获得一种“存在的真理”。
例如,《五指山歌》是海南人民依据“啰呢调”的腔调而创编的革命歌曲。这首曲子节奏比较舒缓,很多句末出现了“延音记号”。为了表现这种“延音记号”的效果,笔者让学生用自己的方式来代替传统的“打拍子”。于是,有的学生用宣纸舞动起来,有的学生用絲巾舞动起来,还有的学生用纸条舞动起来。虽然学生的表现方式不同,但都体现了歌曲的一种清新之美。这样的音乐表达,能让学生对音乐的感受、体验变得更加灵动,从而形成对音乐之美的领悟,让学生进入音乐学习的新境界。
在“现象学”的视域中,学生的音乐学习就是一种展示、一种表达,它内在于学生的生命之中,也内在于学生的精神与文化素养之中。一般来说,学生的表达是基于学生对音乐的直接感受,因而是一种本真意义上的表达。音乐是什么?从“现象学”视角看,就是学生所听到、感受到、体验到的一种声音。通过表达,学生将内在的音乐学习感受、学习经验等转化为外在的形式,将音乐用艺术表现形式表达出来,从而达成人与音乐的和谐。
总之,在应用“现象学”的方法论教学音乐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关注学生的“聆听”,更要关注学生全方位的音乐表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音乐学习不仅有陶冶情操、提升审美能力的作用,还能舒展学生的身心,让学生从紧张的学习生活中“喘口气”。在小学音乐教学中,教师要建构学生的音乐学习场域,实施浸润式的育人方式,唤醒、激发学生的音乐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音乐学习情感,让学生获得全面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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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罗春柳.影视音乐的表意功能研究[D].济南:山东师范大学,2011.◆(作者单位: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