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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成效及生态复合治理机制透析

2022-07-18宁本涛陈祥梅袁芳张耀贞

中国电化教育 2022年7期
关键词:需求侧供给侧

宁本涛 陈祥梅 袁芳 张耀贞

摘要:“减轻校外培训负担”是“双减”新政的重中之重。为了解其实施成效,华东师范大学基教所五育融合研究中心向全国29个省级行政区152个地级市的中小学生、教师和家长发放并回收有效问卷23567份,深度访谈10所校外培训机构相关负责人。调研结果显示:九个月来校外培训治理已显现初步成效:校外培训机构行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家庭校外教育支出锐减,家长教育焦虑情绪得到部分缓解。同时存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型困难、校内课后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教师负担明显加重、艺体类教育培训新“内卷”、政策配套改革不够及优质教育均衡仍需全面推进等难题。当下亟需系统设计“双侧”多主体协同复合治理机制,牢固树立五育融合、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同时加强校外培训的产权治理,明晰不同减负利益相关者如各级政府、培训机构、学校、教师及学生和家长相互之间的教育权责关系,给学校放权,给教师激励,给学生赋能,共同营造各司其责,各尽其力,各安其心的教育治理生态。

关键词:复合协同机制;“供给侧-需求侧”;校外培训负担;产权治理

中图分类号:G434 文献标识码:A

* 本文系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背景下山东省农村教师专业发展路径与对策研究”(项目编号:19CZKJ09)研究成果。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轮系列政策对校外培训进行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校外培训热”、部分培训机构逃避监管等问题,甚至出现校外培训负担“越减越重”的现象。对此,202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1],大幅压减校外学科培训,对校外培训进行全链条治理,规范校外培训秩序,消减“剧场效应”带来的全社会集体性焦虑,使教育回归育人本质。本轮校外培训治理是“双减”新政的重中之重,当前校外教育培训治理的形势如何?治理过程中又存在哪些新的挑战与困难?如何持续推进校外培训有效治理?对此,本研究基于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五育融合研究中心课题组(以下简称“五育融合研究中心课题组”)在全国29个省级行政区152个地级市的中小学校的学生、教师和家长发放并回收有效问卷共计23567份,其中学生问卷10118份,教师问卷2502份,家长问卷10947份;同时深度访谈了10所校外培训机构相关负责人,其中包括学科类和艺体类培训机构,培训形式涉及线上和线下,包含大中小型校外培训机构。在实证调研的基础上,分析全国各地“双减”政策背景下校外培训治理成效,总结“双减”背景下校外培训治理经验,直面其治理过程中的痛点、难点,为后续持续推进校外培训治理提供对策建议。

(一)研究对象与数据来源

1.研究对象与调研内容

为从不同角度各个维度对“双减”背景下校外培训治理实施成效进行分析,本研究的研究对象分为四个群体,分别为学生、教师、家长以及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学生、教师和家长这三个群体采用匿名问卷形式进行调研,具体采用五育融合研究中心课题组自主编制问卷——《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现状调查(学生版)》《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现状调查(教师版)》以及《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现状调查(家长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采用访谈的形式进行调研,具体采用五育融合研究中心课题组自主编制访谈提纲——《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访谈提纲(校外培训机构版)》。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现状调查(学生版)》问卷,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生参与学校课后服务情况、学生参与校外培训情况、家长情况以及学生对学校课后服务的意见或建议等内容;《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现状调查(教师版)》问卷,涉及教师基本信息、教师课后服务情况、教师工作负担情况、教师所在学校考评情况、教师本学期工作情况、家校沟通情况以及对校外培训治理政策的意见或建议等内容;《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現状调查(家长版)》问卷,涉及家长基本信息、学校课后服务情况、学生参与校外培训情况以及对校外培训治理政策的意见或建议等部分;《校外培训机构访谈提纲(校外培训机构版)》主要包括校外培训机构基本信息、行为规范情况以及转型情况等内容。

2.调查方法与数据来源

五育融合研究中心课题组在大规模调研前,首先进行了小范围的预调研,抽取河南和江苏两省份3个地级市进行预调研,并在此预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修改调研问卷。正式调研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通过问卷星向全国29个省级行政区152个地级市的中小学校的学生、教师和家长发放问卷并进行回收。发放问卷时尽量保持各年级填答问卷数量相当,教师问卷抽取每个调研学校教师数的60%,且尽量涵盖所有授课科目教师。最终回收有效问卷共计23567份,其中学生问卷10118份,教师问卷2502份,家长问卷10947份。同时,五育融合研究中心课题组深度访谈了10所校外培训机构相关负责人,其中包括学科类和艺体类培训机构,培训形式涉及线上和线下,类型包含大中小型校外培训机构。

(二)信效度检验

信度检验常用的指标之一是Cronbach’s Alpha系数。使用软件stata17.0对学生、教师和家长三个分样本进行信度检验,结果显示学生样本的Cronbach’s Alpha系数值为0.907,教师样本的Cronbach’s Alpha系数值为0.765,家长样本的Cronbach’s Alpha系数值为0.670,三个群体样本均通过信度检验。效度检验常用的指标之一为KMO检验。使用软件stata17.0对学生、教师和家长三个分样本进行效度检验,结果显示学生样本的整体KMO检验值为0.977,教师样本的整体KMO检验值为0.850,家长样本的整体KMO检验值为0.819,三个群体样本的Bartlett 球形检验值均为0.000,三个群体样本均通过效度检验。综上,本研究三个样本群体均通过信效度检验。

(三)调查样本数据的描述性分析

在本次调研的样本中,学生、教师和家长群体中,各年级样本量占比较为均衡,均处于8%—16%之间(如表1所示)。男女生性别较为平均,占比约为1∶1;教师样本中,男女教师占比分别为22.78%和77.22%,女性教师较多;家长样本中,父亲填答问卷和母亲填答问卷占家长总样本量的比例分别为24.73%和73.25%,母亲填答问卷的比例较高。学生样本中,省会城市、一般城市、县城和农村的占比分别为22.44%、44.56%、20.10%和12.90%;教师样本中,省会城市、一般城市、县城和农村的占比分别为39.33%、29.06%、16.47%和15.15%;教师样本中,省会城市、一般城市、县城和农村的占比分别为28.88%、39.88%、18.62%和12.62%。

(一)初步成效

“双减”政策实施至今已有九个月,政策效果如何?经调研发现,“双减”政策已显现出初步成效,主要体现在校外培训机构行为、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家庭教育支出、家长焦虑情绪以及“双减”后各地形成的好的经验做法等方面。

1.校外培训机构行为进一步规范

在家长问卷的分析中,有95.26%的家长认为“双减”政策实施后,孩子参加的校外培训班在教学、管理、收费等方面较为规范(如表2所示),仅有4.75%的家长认为校外培训行为较不规范,说明“双减”政策实施后,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合理。

通过对10所校外培训机构相关负责人的深度访谈,了解到“双减”政策下校外培训机构行为进一步规范,大肆宣传、乱收费、教育内容超前以及大量占用学生课外时间等乱象得到初步整治,具体表现为:一是关于上课时间方面。“双减”政策指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在“双减”政策之前,大多数培训机构利用周末、寒暑假的时间上课,占用了学生大量的休息时间。经访谈了解到,目前大多数校外培训机构在工作日晚间教学,周末时间不教学,把休息时间尽可能还给学生。二是关于教学内容方面。“双减”政策指出“严禁超前教学”。在“双减”政策之前,部分机构或教师存在超前教学、超前培训的现象。在本次深度访谈的四所学科类培训机构,目前均依据学校进度同步教学,其中两所培训机构使用自编教材,另外两所主要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材开展教学。三是关于广告宣传方面。“双减”政策指出,“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当前一些大型培训机构在地铁站、公交车站等场所的广告被清理,原本通过发宣传单页、朋友圈进行宣传的中小型机构,在“双减”政策之后也停止了宣传。四是关于收费标准方面。“双减”政策指出,“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访谈结果显示,除一所艺术类培训机构不便公开收费标准外,其余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均公开透明、符合政府规定,其中两所存在退费现象,且收费周期缩短,从一次性收一年的费用缩短到一次性收三个月的费用。

2.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提升,能够满足学生的需要

学校课后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学生问卷中“本学期和上学期相比,你所在学校的课后服务水平是否提升”一题中,69.61% 的学生认为本学期与上学期相比,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有所提升,仅4.2%的学生认为没有提升;学生问卷中“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服务,更喜欢哪个”中,63.27%的学生更喜欢学校提供的,仅有6.98%的学生更喜欢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的,表明“双减”政策后,校内课后服务吸引力较高。

“双减”政策后,本学期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能够满足绝大部分学生的需要。如图1所示,97.95%的学生、93.64%的教师和97.83%的家长认为“双减”政策后,本学期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能够满足学生需要,仅有2.04%的学生、6.36%的教师和2.18%的家长认为“双减”政策后,本学期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不能满足学生需要。

“双减”政策后,本学期和上学期相比,学生在校学习效率明显提高。如圖2所示,65.78%的学生、49.36%的教师和61.38%的家长认为本学期和上学期比,“双减”政策后学生在校学习效率提高;仅有9.15%的学生,16.27%的教师和12.22%的家长认为本学期与上学期相比,学生在校学习效率降低。

3.家庭校外教育支出锐减,部分缓解家长教育焦虑情绪

“双减”政策实施后,家庭校外培训支出减少。在家长问卷中,有73.3%的家长表示“双减”政策后,家庭校外教育支出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甚至超过一成(12.75%)的家长表示家庭教育支出下降50%以上,且7.16%的家长表示下降幅度超过80%以上,但仍有26.7%的家长表示“双减”后家庭校外教育支出并没有下降(如图3所示)。

“双减”政策实施后,部分缓解了家长的焦虑情绪。在家长问卷中,有45.23%的家长认为“双减”政策后,缓解了其教育焦虑情绪;在教师样本中,29.50%的教师认为家长教育焦虑情绪得到缓解。且在“双减”实施后,46.68%的教师其家校沟通的主要内容为“围绕学生表现与成长”,26.74%的教师其家校沟通主要内容为“宣传双减政策和家庭教育理念”,仅有9.11%的教师其家校沟通的内容为“围绕学生的成绩沟通”;且在学生样本中,98.76%的学生认为本学期比上学期相比,家长对自己的综合素质更加关注。可见,家长和教师逐步更加关注学生的表现与成长的综合素质。

(二)面临的困境

在校外培训治理取得初步成效的同时,校外培训治理难点、痛点并存,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型困难、校内课后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教师负担明显加重、艺体类教育培训新“内卷”“双减”配套改革亟需进一步深化以及优质教育均衡仍需全面推进等。

1.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型困难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部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始向艺体类、素质教育类和职业教育类等培训机构转型,但因资金的桎梏或办学经验的缺乏,大多数学科类培训机构面临生存危机和转型困难。通过对十所校外培训机构访谈,了解到受“双减”政策的影响,一些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型成功,在运行模式上转为书店模式;大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模缩小,招生困难,机构生存压力较大;一些中小型培训机构加之受房租、配套设施投入的损失,资金无法回流,最终只能关闭。其中两所受访的学科类培训机构有转型艺术类机构的想法,但一方面由于资金的缺乏,另一方面由于缺少相关艺术类办学的经验,转型困难。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向素质教育类和职业教育类培训机构的过程中,原有课程与新增课程之间差距较大引发的课程设计、师资培训与招聘等问题,阻碍了学科类培训机构的转型。同时,培训机构营转非也存在一定的资金门槛,导致培训机构或维持现状或倒闭,浪费了大量的教育资源和社会资源。

2.校内课后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学生问卷中,“本学期和上学期相比,课后服务水平提升情况”一题中, 69%的学生认为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所有提升,但仍然有23.76%的学生认为本学期和上学期相比,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没有提升。当被问及“本学期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内容是自主选择还是学校统一安排”时,77.29%的学生的课后服务是根据兴趣,自主选择的;但仍有22.71%的学生参加的学校课后服务是学校统一安排的,无需自己选择课后服务的内容,其原因可能在于部分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师资缺乏,无法安排较多可供学生自主选择的課程。因此,学校课后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吸引力还需进一步增强。

3.教师负担明显加重

调查显示,76.82%的教师认为“双减”政策实施后其工作量增加,75.50%的教师认为“双减”政策实施后其工作压力增加(如下页图4所示)。进一步分析“双减”政策实施后教师压力来源情况,如下页图5所示,课后服务成为教师压力的主要来源;其他主要压力来源按照教师压力来源大小排序分别为:各类“进校园”活动、职称评定、作业批改与教案考察、学生沟通与家校沟通、非教学性行政工作、教学设计与教学研究、工资情况等。杨小微教授认为,“双减”政策实施研究的薄弱点之一在于对教师负担问题的关注不够[2],且调研发现,“双减”实施以来,教师负担加重,主要体现在教师工作量和教师压力增加,且学校课后服务成为教师主要的压力来源,教师如何平衡课后延时服务与个人生活已成为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且经访谈发现,当前很多学校教师参与课后服务补贴较少,甚至为零,表明很多地区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尚未健全。

4.艺体类新“内卷”问题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意见中提出“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出现学科类校外培训“受冷”,但艺体类校外培训却更加“火热”的现象。据天眼查数据显示,“双减”政策实施一个多月的时间,我国体育运动类和艺术类相关机构新增3.3万多家,与去年同期相比暴增99%。艺术和体育培训作为非学科类培训,已成为当前部分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型的方向之一,已得到资本的“青睐”,容易出现“应试体育”“应试艺术”等新“内卷”现象。在学生问卷中,被问及“本学期,你参加了哪些校外非学科类培训”一题,77.63%的学生参加了艺术类校外培训,37.98%的学生参加了体育类校外培训,在选择其他选项中,回答最多的是编程类校外培训。在家长问卷中,被问及“孩子参加校外素质培训的主要目的”中,76.53%的家长因为孩子兴趣,67.17%的家长主要考虑丰富孩子业余生活,近一半的家长(40.6%)主要为以后孩子升学就业做准备,说明当前家长育儿观念仍需进一步转变。育儿观念转变的难点,一方面在于父母希望通过教育改变儿女命运或家庭地位,以实现“阶层跃迁”;另一方面在于现阶段考试评价制度的单一化。

5.“双减”政策配套改革亟需进一步深化

当前存在校内课后服务经费保障不足、学生考试与评价制度不健全等“双减”配套改革措施“缺位”现象。要使“双减”政策真正有效落地,相应配套改革需进一步深化到位。调研发现,存在部分学校未对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的教师进行补贴的现象。在教师问卷中,当被问及“学校是否对课后服务工作进行补贴”问题时,39.12%的教师表示学校未对其课后服务工作进行补贴。且访谈了解到,有些学校虽对课后服务的教师进行额外补贴,但补贴数额微乎其微,教师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辛苦付出,并未得到相应的报酬回报,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亟需构建。再者,应试导向与减负相矛盾使监管落空。现行的学生考试评价制度体系中,仍然以学生的考试分数为主要依据。义务教育评价“指挥棒”决定了学校的办学方向,因此亟需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评价改革。

6.优质教育均衡仍需全面推进

“校外培训热”“鸡娃焦虑”等教育现象背后有其深层原因,原因之一在于家长学生对于当前教育不能有效满足其高质量教育需求,在于优质教育资源的不平衡不充分。杨兆山教授认为,校外培训贩卖教育焦虑,家长学生负担加重是“标”,教育资源供给的不平衡是“本”[3],且考试评价制度难以推进的根源在于优质教育的不均衡等造成的竞争机制。当前全国各地学校提质增效,学校内教育教学质量水平和课后服务水平等均得到进一步提升,但校际间差距仍然现实客观存在,优质教育资源存在不均等问题依然突出,尤其城乡间、东部西部地区之间优质教育资源不均衡,乡村学校、西部地区学校优质师资等相对缺乏,因此,优质教育均衡仍需全面深入推进,以满足更多家长学生的高质量优质教育需求。

复合治理理论最早由杨雪东教授基于多中心理论基础上提出的新型治理理论,该理论关注治理过程的协同化以及治理主体的多元化[4],复合治理的主体多元化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其他主体协同参与。对于校外培训治理实践来说,复合治理理论能够较好应对校外培训负担的复杂性、综合性和持续性等特点。如下页图6所示,本文提出校外培训治理过程协同化,是从“供给侧”和“需求侧”双侧协同视角治理校外培训负担。“供给侧”治理一端的教育改革应聚焦明确校外培训功能定位、整顿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引导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型、增加校外培训治理制度供给。“需求侧”治理一端则着力降低家长学生对校外培训的需求,增强学校课后服务吸引力、加强对家庭教育的专业指导、深化教育评价体系改革、持续推进优质教育均衡发展等同向双侧推进、协同治理。校外培训生态复合治理的主体多元化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其他主体如学校、社会各界、家长和学生的协同参与。“减负”问题已俨然不单单是学校教育问题,而成为一个各种教育利益相关者参与的社会“利益角力场”。政府、社会各界、学校、家长和学生个人都是“减负”的重要参与者和结果评价者,他们之间的利益相互博弈,更加加重了“减负”难[5]。因此需理顺政府与学校、学校与家长/社会力量、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家长和学生的教育产权关系,着力营造依法治教的良好教育生态。

(一)“供给侧”治理

首先,需明确校外教育培训的功能定位,使其回归到原本的教育“补充者”的角色定位上。薛二勇教授认为,需明确校外培训的目标、定位、功能,以公益性为导向规范校外教育培训行业[6]。校外培训治理,减的是“负担”,但并不意味着“一刀切”,全面禁止所有校外培训,而是“精准减负”、科学治理,使校外教育培训真正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成为学校教育的“助力者”,而不是正常校内教育教学的“干扰者”。

其次,在摆正校外培训功能定位的基础上,对校外培训的供给进行整顿治理,對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科学分类治理,建立科学的认定机制,对不同类别教育培训机构,应遵照不同的管理标准与程序,逐步提升校外培训行业供给的整体质量。同时在整顿的过程中,需注意整顿校外培训和禁止校外培训的区别,避免“一刀切”问题。针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需在促进其规范有序发展的同时加强监督,防止出现艺体类等新的“内卷”现象。

再次,积极引导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型为职业教育、家庭教育和终身教育等类型培训机构。如职业教育,国家从政策、机制等方面为职业教育提供充分支持,2021年5月《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从法治层面明确了鼓励企业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的方针。或可引导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型开发智能在线教育,助力学校教育、乡村教育振兴及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等。同时对校外培训机构转型过程中存在诸如经验不足等困难予以相应指导。

最后,政府应持续增加校外培训治理的制度供给创新。增加校外培训制度供给,持续不断治理包括线上和线下在内的校外培训机构,使其规范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增加有效制度供给[7]。因此校外培训治理需着力加强供给侧治理的制度供给创新。深化校外培训治理供给侧教育治理的根本推进在于治理,需抓住制度创新和制度供给这一治理核心,扎实推进复合协同治理,切实打破各种体制机制障碍。

(二)“需求侧”治理

在校外培训“供给侧”治理的同时,更应从“需求侧”一端进行校外培训治理,减少家长学生对校外教育培训的需求,以“需求侧”治理推进“供给侧”治理,进而实现“供给侧”和“需求侧”双侧协同复合治理,最终使“双减”政策有效落地。

首先,“需求侧”一端校外培训治理,需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课后服务水平,确保学生能够在校内学足学好,有效满足家长学生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从而减少对校外培训的需求。一方面,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和“财政补贴”的方式,保障学校课后服务的公益性和质量达标。另一方面,学校需进一步增强其课后服务吸引力,挖掘其课后服务潜力,调研发现部分学校课后服务并未达到家长学生的需求,未来学校课后服务应在保障对有学习困难学生答疑辅导的同时,坚持“五育融合”观,依据学生年龄等特征分年级设计课后服务活动,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同时需做好课后服务保障工作。当前已出现因课后服务工作,额外增加教师工作负担的问题。因此,政府需建立健全课后服务教育经费补贴机制,学校需增强柔性化管理水平,如积极探索教师“弹性上下班制”等措施合理减轻教师工作负担。

其次,转变家庭教育理念,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宁本涛教授认为,减负必须转变家长及其利益相关者的家庭教育观念,提高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合力[8]。日本“教育减负”政策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家长对政策不理解、不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出,“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做好校外“减负”,一方面,家庭教育应尽快回归其育人本位、人生第一教师定位。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引,引导家长转变家庭教育理念,形成科学的教育观念。只有家长摆脱应试思维科学育儿,才能理性选择校外培训,防止不必要的校外培训,从而达到校外培训“需求侧”治理。另一方面,家校社责任协同,从校外培训治理“需求侧”达成“减负”共识,共同发力,推进系统化协同育人,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同时需进一步统筹用好社会优质资源,进一步拓宽课后服务渠道,如北京、上海等地探索统筹校外资源,为学校提供“菜单式”课后服务。

再次,以教育评价改革引导校外教育培训改革。“双减”意义绝非仅局限于减轻校内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而是以此为切入点,拉开教育改革序幕。香港大学马克.贝磊认为校外培训的产生与国家的考试选拔制度密切相关,考试竞争越激烈,校外培训行业的发展越好[9]。校外培训治理不能仅限于以“堵”为取向的“供给侧”治理,需构建以“疏”为导向的“需求侧”源头治理,从而降低学生家长对校外培训的需求,逐步消解校外教育培训乱象。改革学校教学和考试选拔制度是校外培训治理的基本制度保障。现行教育评价体系中,智育评价和结果性评价仍是主要指标。减轻校外培训负担,缓解家长教育焦虑,关键在于健全多元评价、“五育融合”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评价、过程性评价和增值性评价制度,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学历的评价体系。用人单位从重分数、重学历转向重综合素质、重能力、重技能、重创新。以教育评价改革引导校外教育培训改革,从“需求侧”源头治理,为校外培训“减负”。

最后,持续推进优质教育均衡。优质教育均衡对于校外培训“需求侧”治理至关重要,是“双减”政策有效落地的关键。“校外培训热”现象原因之一在于当前学校教育不能有效满足家长学生对高质量优质教育的需求,在于优质教育资源的不充分不均衡问题,尤其城乡之间教育资源如师资等差距较大。因此,其一需进一步深化当前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优质教育均衡,使得优质教育资源持续流动,如部分省市实行的“校长轮岗制”“干部教师轮岗制”等。其二,应继续加大力度落实“学区制”“集团化治理”“学区化治理”等促进优质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以“需求侧”改革助力“双减”背景下校外培训治理。其三,需進一步丰富优质课程教学云资源,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共用,助力乡村地区教育教学技术信息化,为更高层次优质教育均衡助力。

(三)治理主体多元化

校外培训治理的主体多元化,意味着需在政府的主导作用下,理顺政府与学校、学校与家长/社会力量、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家长和学生的教育产权关系。“双减”政策是厘清学校、家庭、社会教育责任的系统性改革。贾伟等的研究认为学生及其家庭、教师及中小学校,以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等共同构成了中小学生减负的利益相关者矩阵[10]。“减负”的深层根源在于教育治理产权界定不明晰和学生自主教育产权弱化,突出表现为学校、政府以及家庭之间的教育责权利边界模糊和校长、教师与学生自主教育产权弱化[11]。产权的根本意义在于试图解决财产权利冲突条件下的界定问题,即财产使用受益的适当划分,以实现资源整体效益的最优[12]。从教育产权角度分析“双减”背景下的校外培训治理,其核心是在政府主导作用下,处理好政府与学校、学校与家长社会、学校与教师、教师与教师以及家长与学生的教育产权关系。当前已出现教育产权中有权无责任、有责任无权的现象,如校长缺乏办学自主权、家校低效合作、教师自主教学权没有得到有效激发等现象。在产权明晰的情况下,竞争意识和合作意识共同提高,才能够在政府的主导作用下,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包括企业、团体、个人等的制度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因此需权责利明确,划定减负教育利益相关者的权责边界[13],厘清政府、学校、家长、社会、教师与学生等多方主体责任,各主体多中心协同复合治理,着力营造各就其位,各司其责,各尽其力的教育良好生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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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宁本涛,杨柳.中小学生“作业减负”政策实施成效及协同机制分析——基于全国30个省(市、区)137个地级市的调查[J].中国电化教育,2022,(1):9-16+23.

作者简介:

宁本涛: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教育经济、教育政策和教育评价。

陈祥梅:在读博士,研究方向为教育政策评价、教育经济。

袁芳:讲师,研究方向为教师教育、课程与教学论。

张耀贞: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为教育学原理研究。

An Analysis of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Reducing the Burden of Out-ofSchool Training” and the Ecological Composite Governance Mechanism

—A Survey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Burden of Out-of-School Training” in 152 Prefectural Cities in China

Ning Bentao1, Chen Xiangmei1, Yuan Fang2, Zhang Yaozhen1

(1.Institute of Basic Education Reform and Development,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62;2.School of Mathematical Science, Qufu Normal University, Qufu 273165, Shangdong)

Abstract: “Reducing the burden of out-of-school training” is one of the top priorities of the new “double reduction” policy. In order to understand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implementation over the past six months, the Five Education Integration Research Centre of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distributed 23,567 valid questionnaires to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students, teachers and parents in 152 prefectures in 29 provincial-level administrative regions across China, and conducted in-depth interviews with people in charge of 10 out-of-school training institutions. The results of the research show that the initial results of the treatment of out-of-school training have been achieved over the past six months: the behaviour of out-of-school training institutions has been further regulated, the overall level of after-school services in schools has been improved, family spending on out-of-school education has been sharply reduced, and parents’ education anxiety has been partially alleviated. At the same time, there are difficulties in transforming subjectbased out-of-school training institutions, the level of after-school services in schools needs to be further improved, the burden on teachers has increased significantly, the new “internal volume” of arts and sports education and training, insufficient policy support reforms and the need to promote quality education in a balanced manner. There is an urgent need to systematically design a “two-sided”multi-body collaborative and complex governance mechanism, firmly establish the concept of education for the integration of all five types of education and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and at the same time strengthen the governance of property rights of out-ofschool training, clarify the educational power and responsibility relationships between different stakeholders in reducing the burden, such as governments at all levels, training institutions, schools, teachers, students and parents, and give schools This will enable schools to delegate authority, teachers to be motivated, and students to be empowered, creating an educational governance ecosystem in which each has its own responsibilities, each does its own work, and each has its own peace of mind.

Keywords: complex synergistic mechanism; “supply-side-demand-side”; burden of out-of-school training; governance of property rights

收稿日期:2022年3月7日

責任编辑:赵云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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