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视角下农村 基层民主的百年发展
2022-07-13谭荧梁东兴
谭荧 梁东兴
摘要: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的伟大探索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渊源和重要内容。百年来,党领导农村基层民主先后经历了人民民主的初步探索、人民民主的制度化构建、人民民主的创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展开等发展阶段,奠定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实的实践基础,凸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明特色和显著优势。在新的伟大征程上,必须继续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紧紧依靠广大农民、尊重农民首创精神、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断开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新局面,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发展。
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农村基层民主;中国共产党;基层治理
基金项目: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深度学习”专项课题“全过程人民民主视角下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的百年历程、伟大成就与实践经验”
中图分类号:D23;D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22)07-0012-06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必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①。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基础上提出的重大理念,是全体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民主,是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的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和“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② 作为一种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重大理念,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出于新时代,但是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以谋求人民当家作主为己任,因此其实践渊源可以追溯至党领导民主建设百年历程的开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政权首先是从农村逐渐建立起来的,中国现代意义上系统性的民主发展实践也是发端于农村、肇始于农民。因此从历史视角看,中国共产党百年来的农村基层民主实践不仅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历史渊源,还使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明特色和显著优势具有了坚实的实践基础。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村基层民主的百年史,“是团结带领人民探索、形成、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奋斗史”③。总结党领导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的百年历程、伟大成就和实践经验,是应对农村发展新形势、新变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迫切需要,也是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我们更好地从历史中认识规律、汲取动力、获取经验。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视角下党领导农村基层民主创新发展的百年历程
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重要历史时期,不同历史时期的探索具有各自不同的历史背景,回答了不同的时代课题,为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中国式民主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一)1921—1949年:人民民主的初步探索,奠定全过程人民民主基础
新民主主义革命前的中国农村社会,正如马克思所说,“就像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的一个个马铃薯汇集而成的那样”④,一盘散沙、封闭独立,民主发展先天不足。一方面,农村民主发展缺乏根本的制度前提。在从秦到清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统治下,农民作为被剥削被压迫被统治阶级,对国家只有交粮纳税的义务,没有基本的政治民主权利。1840年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的侵略加上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的统治,农民处境更加艰难,连生存的权利都受到严重的挤压和侵蚀。另一方面,农村民主发展缺乏基本的群众基础。传统中国尽管“皇权不下县”,但皇权对乡村的控制是多方面的,包括治安控制、经济控制、思想控制等。乡村社会即便有所谓的“乡绅自治”,但目不识丁的普通村民对村中的事务并无发言权,既没有能力也没有精力更没有渠道关心、参与公共事务,没有也不可能有“主权在民”的民主意识。
辛亥革命推翻了末代王朝满清的统治,开始了中国走向共和的进程。但孙中山的“民权主义”到了蒋介石那里已荡然无存,有的只是党国天下、大权独揽的专制统治,根本就没有工人农民等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为苦难的农民带来了希望的曙光,它自诞生之日起就为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而不懈奋斗。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的农村基层民主建设重在增强农民的民主观念和当家作主意识,从而形成革命的坚强同盟。一是通过自下而上的革命方式,实现农民自身的解放,确立农民的主体地位,保证农民群众享有基本的民主权利。20世纪20年代中国共产党建立了农村革命根据地,领导农民群众开展反对国民党的武装斗争,农民翻身做了主人并享有了土地所有权,以土地为核心利益的农民阶级从此不再游离于政治之外,开始积极参与党的民主政权建设。二是制定工农民主专政的法律法规,确保农民的民主选举权并开始民主建設制度化的探索。1931年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保证了工农群众平等享有公民权利。三是政党组织开始渗透乡村,在乡村普遍开展民主选举,培养农民民主意识。毛泽东提出要“最普遍地发展共产党,每个农村都可组织支部”⑤,号召广大的革命知识分子到农村去,“帮助农民觉悟起来,组织起来,为着完成……农村基层民主革命而奋斗”⑥。在成立农民协会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规范了县、区、乡的民主代表选举制度,壮大发展农村党组织,并广泛运用标语、图画、报纸刊物、童谣歌曲、戏剧故事等形式进行民主思想宣传和教育,支持和带领农民建立了很多民众团体,如民兵自卫军、乡村女界联合会、信用合作社等,将其发展为基层民主的活动载体。
中国共产党通过发动革命实现了广大农村的解放,得到了农民阶级的支持和拥护,为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奠定了稳定的政治基础和广泛的群众基础。同时,民主选举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首要环节,这一时期民主选举及代表选举制度的确立和规范,以及党组织积极引导农民参与民主等,已初步凸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制度程序与实践参与上相统一的特性。
(二)1949—1978年:人民民主的制度化构建,明确全过程人民民主方向
新中国成立之初,农业的生产方式并未发生实质性改变,仍然是以家庭为单位。为实现土地公有化,进一步稳固政权,并适应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发展要求,“国家愈来愈深地进入乡村社会,并按照国家意志改造着与现代取向不相吻合的传统乡村社会。”⑦ 但是,新生的社会主义政权如何建设尚处于摸索阶段,这也使得农村民主建设有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这一时期的农村基层民主建设重在探索民主发展方向,具体表现为人民民主的制度化构建。
一方面,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朝规范化和制度化方向发展。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凡在军事行动已经完全结束、土地改革已经彻底实现、各界人民已有充分组织的地方,即应实行普选,召开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1950年12月,政务院颁布《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明确了乡与行政村同为农村基层行政区域,为之后建立自上而下的高度组织化农村社会提供了前提条件。1954年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对农民享有民主权利作了详尽的规定。另一方面,依托人民公社体制集中动员农民进行民主参与。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后,人民公社化运动兴起,很短时间内全国农村就实现了公社化。1962年9月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规定,人民公社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人民公社的各级权力机关,是公社社员代表大会、生产大队社员代表大会或者社员大会、生产队社员大会。人民公社的各级重大事情,都应该由各级社员代表大会或者社员大会决定。“社员有提出建议、参加讨论和表决、进行批评和监督的权利”⑧,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广泛进行。但遗憾的是,党的八大形成的正确路线未能坚持下去,及至最终出现了“文革”这样的灾难,十年内乱中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被迫中断。
以组织动员方式推动全国农民群众的广泛民主参与,以及知情权、表决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的确立,不仅稳固了国家政权,而且为之后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国家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全覆盖奠定了实践基础。“文革”的惨痛历史表明,不被法制约束的“大民主”只会是大混乱和大灾难,这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过程中如何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民主与法制等关系提供了深刻的历史教训。
(三)1978—2012年:人民民主的创新发展,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形式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决策,启动了农村改革的进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于符合农村社会的实际情况和农民的迫切要求,得到党中央的肯定并上升为国家意志逐步在全国推广。经济体制改革动摇了人民公社的根基,人民公社以及生产队职能逐渐被削弱,农村社会管理组织出现了缺位状况。邓小平认为,“首先是把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既要调动他们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又要调动他们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积极性。”⑨ 因此,这一时期的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主要表现为人民民主的创新发展,通过深化村民自治探索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形式。
1980年广西宜山县三岔公社(今宜州市屏南乡)合寨大队的果地屯、果作屯产生了农民自发建立的管理组织——村民委员会。广西等地的这些探索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特别是当时正主持宪法修改的彭真的高度关注,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规定最终被写进了宪法修正案。1982年我国《宪法》第111条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与基层政权的关系由法律规定,村民自治制度从此进入法制化轨道。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审议通过,明确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性质、职能、任期、选举办法等,进一步推动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规范化探索。
进入21世纪后,党的工作重心调整为工业反哺农业,全面发展农村经济,城乡二元结构随之被打破,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然而不同地区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程度出现较大差别,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面临众多难题,党中央进一步完善了村民自治机制。2002年党中央颁布相关规定,要求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保证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制度落到实处,坚决纠正和查处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违法行为。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健全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并培育多样化农村社会组织,完善农村社会自治功能。
农村经济体制变革激活了农民参与和建设农村基层民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村民自治的乡村治理导向下,农民群众通过落实直选制度、培育多样化社会组织等寻求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方式。依靠农民群众的创新创造,各地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平稳有序发展,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奠定了基础,也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内容的丰富提供了多种实践形式。
(四)2012年至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展开,凸显全过程人民民主优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农村社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业、农村、农民呈现出崭新的特征和风貌,农民群众的各方面素质明显提高,公共参与意识和权利意识明显增强,集体意识和主人翁意识也明显提升。但是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也面临着主体缺位、协商活动难以开展、民主选举出现了较多弃权或代替投票现象、村民自治行政化等待解难题。因此,这一时期的农村基层民主建设重在以党领群治的形式,推动民主制度的均衡发展,促进乡村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⑩。
第一,给予农民群众充分自主权,实现民主共治。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给予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民群众更多自主决策权和参与权,拓展乡镇党委和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衔接互动,着重发挥党的组织引领和政治服务功能,有效回应群众的利益诉求。第二,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注重自治的有效性。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改变曾经一度只侧重民主选举而忽视其他民主的现象。通过自治制度的完善和社会组织的培育,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村规民约的制定、公共事务的决策以及政务财务的监督等各民主环节,满足群众的民主诉求,提升群众自治能力。第三,推进基层协商民主,拓展民主发展途径。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將基层协商民主贯彻落实到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各个方面,通过协商解决群众关心的各种民生问题。同时,积极促进乡村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家族组织、村落共同体、乡贤理事会,还有一些业缘性组织”{11} 都被有序纳入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
给予农民充分自主权,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协商民主,有利于实现民主参与主体和内容的“全”,而真正解决农民群众面临的现实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泛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在此基础上探索形成农民积极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民主生动局面,凸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显著优势。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视角下党领导农村基层民主接续发展的伟大成就
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农民群众艰苦探索、不断创新,农村基层民主在不同时期均取得了伟大成就,走出了一条中国式的社会主义民主发展道路,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提供了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
(一)农民当家作主地位稳固,享有广泛民主权利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民主进行了初步探索,领导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成立了新中国,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中国民主发展从此进入了新纪元。一个农民占人口大多数的农业大国第一次真正实现了农民的解放与发展,农民第一次真正享有了民主权利,平等、民主意识逐渐增强,并开始转化为实际的实践参与。其间,尤其是依赖于土地所有权的获得,农民群众开始认可信任中国共产党,支持拥护党的基层民主政策,民主建设得以在根据地和解放区推广实施,基层党组织也得以在农村社会迅速发展,为新生的革命民主政权奠定了群众基础,人民民主也在农村开始由理论付诸实践。一直以来“皇权止于县政”的国家政权与乡村治理分立的状态被打破,分散独立的农民群众被吸纳到党和国家的政治体系中。在党组织的培养和带领下,广大农民成为乡村治理的主体,传统的农村社会得到改造,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在不断尝试中初步形成。
中国共产党根据具体国情和农村实际,不仅对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进行了初步探索,更带领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的压迫,建立起“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国家制度,农民群众在历史上首次真正站立起来了,成为国家的主人,这为探索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根本前提。
(二)党的核心领导地位突出,社会主义民主属性明确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领导人民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政权,确立并不断发展了人民民主的制度体系。其间,人民公社使农民由独立个体变成了公社成员,“一盘散沙”的农民群众被组织起来成为集体,国家行政权力在农村的全面渗入进一步加深了这种集体意识。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全面加强了对农村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医疗等各项公共事务的管理,为在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筑牢了基础。农民阶级基于土地和家族的乡土情怀逐渐转变为基于国家和民族的家国情怀,对于社会主义民主国家有了更深的认同感,中国共产党坚持民主办社的原则,也使农民参与基层民主建设的意愿更为强烈。后期,政社合一体制出现了权力的高度集中。“文革”爆发后,基层民主演变为群众运动式的“大民主”,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被裹挟在频繁的阶级斗争中,被迫处于停滞状态。
农村基层民主在新中国成立后发展迅速,农民民主热情高涨,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的全面渗入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过程性奠定了稳固的组织基础和广泛的群众基础。“文革”时期的“大民主”偏离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轨道,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路径选择提供了深刻教训。
(三)村民自治成效显著,民主实践形式创新不断
改革开放时期,农村社会经历了两次重大改革,一次是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次是建立村民自治制度,这两次重大改革都源自农民群众的创新创造,“大大激发了广大农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责任感,掀开了中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篇章”{12},从而夯实了人民民主发展的社会基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農民生活逐渐富裕起来,获得了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条件,具备了参与政治生活的自主意愿。村民自治源自农村社会的内生性力量,符合不同农村地区的自身发展实际,党和国家将其从自发性行为上升为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民主逐渐与中国农村具体实际相结合且付诸实践,多种创造性的民主探索极大提高了农民的民主能力,丰富了民主的实现方式。21世纪以来,新农村建设为村民自治制度的逐步完善和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保障了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基层民主更有效地落到实处。乡镇党委和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也开始形成有效衔接和互动,村民自治享有了更大空间,农民个体真正享有管理本村公共事务的民主权利,农村社会呈现稳定有序的状态,而且充满生机和活力。
村民自治不同于历史上的“乡村自治”,它是以现代社会的民主理念为指导进行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一场自下而上的社会民主政治改革和创新型的民主实践。中国共产党对农民群众的创新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总结提升,对村民自治实践进行了法制规范和组织引领,确保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有序发展,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朝着全过程人民民主方向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四)协商民主积极推进落实,民主参与真实有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国民主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立足新的历史方位,团结带领人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紧密结合农村具体实际推进协商民主,探索出了独特的民主政治建设道路。全国涌现出多个结合本村实际的协商民主创新模式,并形成经验在全国试点推行。协商民主实践平台和形式的多样化,保障了最广泛的群体参与集体决策,农民群众直接参与到涉及自身切实利益的各项决策中,意见和要求被广泛采纳,矛盾纠纷也得到及时解决,民主参与热情被激发。同时,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保障了农民群众的有序民主参与,使乡镇、村委会、农民个体能够形成理性平等的对话协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广泛实现。协商民主汇聚了农民群众的集体智慧,有利于有效平衡各方群体的利益表达并形成共识,乡村治理的科学化水平得到提升,推动了农村社会的有效治理。
新时代的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坚持“紧紧依靠人民创造历史,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13},人民当家作主体现在了农村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广大农民的智慧被转化为乡村治理效能,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提升。这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显著优势,更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要义。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视角下党领导农村基层民主百年发展的实践启示
回顾百年历程,农村一直是中国民主建设的发源地和试验田,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百年探索正是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特质和优势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为新时代进一步全面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宝贵的经验。
(一)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民主发展道路
现代民主在传统落后的中国农村得以形成发展,可以说是创造了一个完全不同于西方的民主奇迹,这得益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人民民主的伟大旗帜,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确保农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民性;突破西方民主体制的党派或集团利益色彩,动员和鼓励农民群众形成广泛的民主参与和实践,践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过程性;给予村民自治权利,肯定多样化的民主实践形式,凸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真实性。“党的领导是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性质不会发生变异变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体系不断臻于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绩效不断取得新进展的根本政治保证”{14}。在人民民主发展和探索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顶层设计和问计于民相结合,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奠定了稳固的基层根基。在实现乡村振兴的新征程上,唯有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优化强化农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民主发展道路,才能充分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理念、内容、过程和环节等方面的显著优势,形成中国特色的民主治理机制。
(二)紧紧依靠广大农民,切实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中国共产党的根基在人民,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也在人民,坚持人民至上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选择,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百年来,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紧紧依靠农民群众,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始终同人民群众一道为建设民主和谐的美丽乡村不懈奋斗。当前,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领导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必须切实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原则,给予农民群众充分的自主权,扩大农民的有序政治参与,使全过程人民民主成为一种具有自主性和内生性的民主。同时,要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民主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提升人们用民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发扬民主带来的实际成果,真正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建设者、参与者、维护者和受益者,为继续推动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凝聚强大力量。
(三)尊重农民首创精神,推动基层民主创新完善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不断推进中国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经验结晶”{15}。党领导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离不开农民群众不断改革创新的内生性力量。改革开放40多年的实践有力证明,只有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创造性,制定符合农村实际的正确路线和方针政策,才能使农村基层民主在国家政权和村民合作治理的模式下不断创新完善并呈现生动活泼的局面。当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迈向新征程,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尊重农民首创精神,激发他们的创造力。要贯彻落实协商民主,汇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在解决现实问题的过程中发扬民主,创新民主实现形式。同时,要继续畅通民主参与渠道,完善政治参与和自身利益的连接机制,调动农民群众民主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更要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推动力,让农民群众共享由于发扬民主所带来的发展成果,进而对全过程人民民主逐渐由认知转化为认同,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与程序、内容与形式的创新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四)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注重民主取得实质性进展
“走自己的路,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立足点,更是党百年奋斗得出的历史结论。”{16} 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当前,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不断发展,但民主发展程度仍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因此,新时代的社会主义民主发展,必须与各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因地制宜推进可行的民主建设方案,实现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民主的有机统一。同时,要明确民主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逐步完善影响民主发展的经济条件、民主意识、制度体系、法律规章等,在解决农民群众利益相关问题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显著优势,推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取得實质性进展。此外,网络信息化的发展使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公共参与意识和权利意识明显增强,可借助网络平台和大数据,采取多样的民主手段和民主技术,重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民主运行环节的落实和发展,以完整程序保证真实民主,增进民主实践效益。
回望历史,可以照鉴未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的百年历程中,“人民性”是其不变的追求,“全过程”是其完善的方向,而百年探索的铿锵脚步也早已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奠定了根本前提、积累了宝贵经验、打下了坚实基础。新征程上,我们要继续从历史中汲取丰厚营养,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背景下始终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质和优势,循序渐进、良性有序地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让农村基层民主焕发出更加夺目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光芒,从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铸牢基石,为实现乡村振兴、乡村治理现代化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汇聚磅礴伟力。
注释:
①⑩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人民日报》2021年11月17日。
② 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求是》2022年第5期。
③{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民主》,《人民日报》2021年12月5日。
④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762页。
⑤ 《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53页。
⑥ 《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79页。
⑦ 徐勇:《村民自治的深化:权利保障与社区重建——新世纪以来中国村民自治发展的走向》,《学习与探索》2005年第4期。
⑧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541页。
⑨ 梁东兴、马博:《邓小平对中国特色国家治理道路的历史性贡献》,《社会主义研究》2021年第5期。
{11} 疏仁华:《家族博弈、精英行为与乡村治理》,《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期。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人民日报》2005年10月20日。
{13}{16}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1年7月2日。
{14} 唐亚林:《党的领导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21年第7期。
作者简介:谭荧,湖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湖北大学哲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湖北武汉,430062;梁东兴,武昌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湖北武汉,430223。
(责任编辑 刘龙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