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老年人养老服务供给、需求及影响因素
2022-07-11陈玲史玉华
陈玲 史玉华
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13002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服务、精神关爱等服务〔1-2〕,是目前最符合老年人意愿的养老服务模式。然而,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着高需求率与低利用率、供给单一性与需求多元性之间的矛盾〔3-4〕,影响了养老服务功能的实现。本研究旨在分析江苏地区居家老年人养老服务供给现状、养老服务需求意愿及其影响因素,以提高服务内容设置的合理性、供需匹配的精准性,促进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在江苏省各地级市随机选取≥60 岁的意识清楚,能明确回答问题的居家老年人,共1 480人。男占42.9%,女占57.1%;年龄:60~69岁占26.1%,70~79岁占30.8%,80岁以上占43.0%;文化程度:不识字或较少识字占38.8%,小学占35.0%,初中占17.4%,高中或职专占5.5%,大专占1.6%,本科及以上占1.8%;婚姻状况:未婚占2.0%,有配偶占74.7%,离婚占0.6%,丧偶占22.7%;每月退休金:0元占29.6%,1 000元以下占26.6%,1 001~3 000元占32.6%,3 000元以上占11.2%;子女总量:0个占0.9%,1个占25.9%,2个占42.0%,3个及以上占31.2%;子女(儿子)数量:0个占19.1%,1个占54.7%,2个以上占26.2%;子女(女儿)数量:0个占28.9%,1个占43.4%,2个以上占27.7%;现在和谁一起住:自己独居占11.5%,与老伴住占58.6%,与儿子住占17.8%,与女儿住占6.4%,与亲友住占2.5%,与保姆住占0.7%,与其他人住占2.5%;老人现在主要由谁照顾:自我照顾占24.3%,老伴照顾占35.6%,儿子照顾占22.6%,女儿照顾占10.7%,亲友照顾占2.7%,保姆照顾占1.1%,其他人照顾占3%;患病种数:0种占26.6%,1种占40.9%,2种占22.9%,≥3种占9.7%。老年人患病占前三位的是高血压占47.0%,骨关节炎占18.5%,糖尿病占17.3%。主要就医选择前三位的是区(县)级医院占53.6%,街道、乡镇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47.8%,省或市级医院占47.7%。
1.2 研究工具
调查问卷参考侯冰等设计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问卷》〔3〕稍做修改形成。内容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照顾者等 ;第二部分老年人自理情况,共10个条目,按自理能力由低到高(无法自理、部分自理、完全自理)分别赋值为 1、 2、 3 分,分数高,代表自理能力好;第三部分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和供给现状,分为3个维度共55个条目,其中,生活照料服务22个条目、医疗保健服务20个条目、精神慰藉服务13个条目,每个条目分为需求和现状两部分,需求采用 Likert 5 级评分法,分数越高,代表该项服务需求程度越高,供给现状采用百分比衡量老年人身边有无提供此类服务。
1.3 调查方法
采用方便取样的方法,于2019年7~9月由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年制高职学生经统一培训担任调查员,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对其居住的社区或乡镇中符合条件的老年居民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前向老年居民或其照顾者说明调查目的、内容及填写方法,取得其知情同意,按其意愿协助进行网络问卷填写,共调查1 622人,有效问卷1 480份。
1.4 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 21.0 软件分析数据,进行方差分析及多元线性回归分析,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老年人自理能力情况
居家老年人自理能力均分为(2.90±0.28)分,能完全自理的有1 217人,占82.2%。自理能力均分最低的项目是上下楼情况和上下床或移位至轮椅。见表1。
表1 居家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得分情况(n=1 480),(分,
2.2 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
其主要养老服务需求(排列在前5位)及现状见表2。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三个维度有显著差异(P<0.05),其中医疗保健服务和精神慰藉服务需求要高于生活照料服务需求,生活照料服务需求均分(4.48±0.77)分,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均分(4.57±0.68)分,精神慰藉服务需求均分(4.55±0.74)分,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F=6.529,P=0.001)。
表2 居家养老主要服务需求及现状(n=1 480),(分,
2.3 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分别以生活照料服务、医疗保健服务、精神慰藉服务需求得分为因变量,以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退休金、子女数量、和谁一起住、主要由谁照顾、患病种数、自理能力为自变量(赋值见表3),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对偏回归系数进行检验。文化程度、和谁一起住是影响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三个维度的主要因素,自理能力还是影响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和精神慰藉服务需求的因素。见表4。
表3 各变量赋值
表4 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n=1 480)
3 讨论
3.1 居家老年人普遍期待多层次供给养老服务
居家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均值大于4分,如果有这种服务会觉得满意。生活照料方面对应急类和居家安全类的日常型服务需求最明显;医疗保健方面对基础性的疾病预防、健康维护、发病后康复的服务需求最凸出;精神慰藉方面呈现对交流、娱乐活动以及提供相关场所等服务的集中需求,表明居家老年人对应急性服务功能的注重、对基础医疗保障可及性的期望、对自我满足型精神慰藉服务的期待。居家养老服务三个维度需求有差异,医疗保健服务和精神慰藉服务需求要高于生活照料服务需求,这与郭淑婷〔5〕、李斌等〔6〕的研究一致,但与黄匡时〔7〕研究不同。可能本研究中居家养老老年人自理能力较好,能完全自理的占82.2%,而患病在1种及以上的占73.5%,有9.7%患病在3种以上,以慢性疾病为主,因此对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普遍较高;对精神慰藉服务需求高符合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表明居家老年人作为特殊群体不仅要满足基本的生活照料,也要满足其精神慰藉的需求〔8〕,以提升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和水平。
3.2 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现状存在获得性困境
老年人服务需求的产生源于自我和家庭照顾能力的不足〔9-10〕,需要来自社区为依托的社会服务。研究表明,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比例由高到低分别是医疗保健服务、精神慰藉服务、生活照料服务,排列在前5位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现实能提供相应服务的有3项处于供给前5位;排列在前5位的精神慰藉服务需求,现实能提供相应服务的有4项处于供给前5位;说明随着经济发展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逐渐完善,政府对医疗保健服务和社会娱乐活动提供力度加大。总体分析主要养老服务需求(排列在前5位)实际可获得者,除医疗保健服务服务中一项外,均不足50%,其中家庭应急呼叫设备需求较高,但是供给却处于倒数1位,提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具有部分供给能力,但供给和需求之间存在严重的不匹配,绝大多数服务存在供给不足、需求缺口较大〔11〕,居家养老服务提供能力不足导致了可获得性困境,这也可能是由于政策的导向性欠缺、主体责任的不清晰影响了多元主体的功能协同所致〔12〕。
3.3 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影响因素
文化程度、和谁一起住均为影响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三个维度的主要因素,自理能力还是影响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和精神慰藉服务需求的因素。
文化程度对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存在影响,文化程度越高的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越低,与田甜等〔13〕研究一致,可能是因其经济条件相对较好,可获得养老服务的种类和途径多样,也有相关研究提出老人不愿意接受社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14-15〕,可能其自主意识较强,不愿意他人过多干扰自己的生活。文化程度低的老年人受经济条件限制及服务获取途径不足,对获取价廉、多元的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更迫切。
老年人和谁一起住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不同〔16〕,老年人独居、和老伴或子女住对养老服务需求较高,而与保姆住的需求较低,可能独居老年人日常生活没有他人照顾,更需要求助于外界服务〔17〕;老伴年龄与之相近也属于老年人,其照顾能力有限;子女由于工作压力大,从时间、经济、精力等方面都无法很好满足老年人实际的养老需求,因此对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均较高。与保姆住一起的老年人,可能对保姆照料的依赖性较强,保姆由于雇佣关系也尽可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因此对外界养老服务需求较低。
自理能力的程度影响老年人对医疗保健服务和精神慰藉服务的需求。陈玉娟等〔18〕研究认为,健康状况越差的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就越高。本研究发现,老年人自理能力较强者对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服务需求较高,不能自理者对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服务需求较低。可能由于老年人自理能力与其健康状况密切相关,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其健康状况较差,已经有专业人员或家人提供定期照料〔19〕,其关注度更集中在低层次需求如生理需求的满足,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只有当最低需求得以满足之后,才会有新的高一层次的需求〔20〕,因此,自理能力越强,健康状况越好,其对医疗保健服务、精神慰藉服务的关注和主动寻求的意识更强。
综上所述,为提高居家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政府与社会应在满足基本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基础上,为老年群体提供多样化、个性化、优质化的养老服务,不断完善和优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体系。
利益冲突所有作者均声明不存在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