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收体制监督机制的优化研究
2022-07-08赵雪
赵雪
摘 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领域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一方面体现到各行各业的经济都在迅速增长,另一方面体现出我国的财政税收也呈现出逐年上涨的趋势。财政税收对于国家的稳定,社会的管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我国的相关政策,我国税收政策一直以来奉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基本规范,税务系统也一直提倡各行各业主动纳税,自觉纳税。但是近年来时不时的会出现某些行业偷税漏税的新闻,这样的行为与我国的税收政策是相违背的,是不被国家法律和社会大众所认可的。但是在新闻的背后我们应该时常思考如何能够使各行各业依法纳税,主动纳税。如果能够在财政税收体制运行下完善监管机制无疑是解决财政税收监督的有效方法。对此,本文将尝试对财政税收体制监督机制的优化进行探讨研究。
关键词:财政税收;监督体制;管理体系
近年来,我国开始加大对财政税收体制监督机制的管理,通过多重措施进行财政税收体制方面的监督,构建良好的管理制度,打造优质的管理平台,运用科学的管理模式逐步形成健康良好的管理理念,在对于财政税收体质的监督机制研发过程中首先就是理念的与时俱进,要从根本上认识到财税监督机制对于财政税务体制管理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其次要加大力度出台相关政策以及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只有具体可行性强的管理规则才能够被很好的执行,此外在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监督机制的优化过程中一方面要注重学习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的监督管理理念,另一方面还要坚持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政策相适应,能够更好的利用先进的信息平台和网络平台,打造出科学、合理、完善的财政税收体制监督机制,积极的在应用过程中进行创新,使得监督机制始终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和我国的财政税收情况,施行综合性控制和管理,确保能够使得人员规范、政策科学、平台完善、模式新颖的财政税收体制监督机制落到实处。
一、财政税收体制监督机制的概念
何为财政税收体制监督机制?主要分为两个层次进行阐述:第一个层次即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顾名思义就是我国最重要的经济政策,财政税务体制主要是指我国政府在日常运营过程中,以税收作为主要的财政来源,并在国家机器运营过程中将所收取到的税收在每年进行财政计划,并进行合理的财政分配,使得政府职能得以更好的实现。从中央到地方我国设置了专门的财政税收部门,针对我国各行各业适用统一的财政管理和税收监管,财政税收部门可谓是我国的大管家,他不仅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而且也与我国的公共基础建设息息相关,第二个层次主要是针对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监督机制,即在我国财政税收部分运行过程中,不断进行深化改革,根据基本国情进行调整,逐步实现“放管服”,要根据国务院要求的在2023年实现的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制控的政策,对于财政税收体制全过程进行监控的政策,总而言之就是针对财政税务部门立法、部门相关规章的制定、财税部门内部机构的设立、日常运营、对于违法行为的监督与管控等进行全面监督的机制。
二、财政税收体制监督机制应用意义
财政税收体制有益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财政税收体制监督机制的应用意义主要在两方面,首先,可以对企业预算机制的工作提供稳定保障,从目前来看,我国的市场经济逐渐成熟,发展趋势也越来越明确,这就要求相关企业需要具备完善且稳定的预算机制才能支撑整体发展。企业在预算管理方案上,要应用财政税收体制监督机制进行把控,保证税收监督形式的有效,可以帮助企业的预算管理机制更加稳定,提升其管理水平,为企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另外,要加强预算编制,需要企业高层的领导及部门多重审批才可以进行正式执行工作。一般来说,预算管理运行的稳定是实现税收监督管理的基础保障,而决算是最关键的工作,通过这样的不断循环,才能帮助企业整改提高其发展。其次,可以促进企业整体发展,根据相关文献表明,市场在特定状况下是可以自我调节的,企业的发展与市场的自我调节是互相的。若对其中一点进行改善,则不能起到很好的作用,对企业发展及社会的良性影响不大。因此,若想要改善目前的市场经济状况,就必须要做好两者同步改善的方案,这样才能使其发挥出最大效用。财政税收监管机制在目前我国动态化的市场环境下,是完全值得信任的。
三、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问题以及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十四五规划的提出,我国财政税收体制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财税立法方面逐步科学化、标准化、合理化,从中央到地方的财税部门也呈现出较好的运行状态,政府的债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等得以深化和完善,基层的公共事业管理及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得以显著提升,但是在财政税收体制整体运行过程中还出现了以下几点程度不同的问题:
(一)财政税收体系缺乏有效监督
财政税收体系缺乏有效监督往往是由于财税系统不够完善。在我国,虽然从中央到地方都建立了财政税收部门,但是对于财政税收资源的分配方面存在着不合理、不均衡的现状。此外,在我国财政税收分布相对比较集中,对于农村地区、偏远地区并没有形成全方位覆盖的财政税收监管体系。因此,在我国财政税收体制还不够完善,具體的财政税收政策在落实过程中并没有做到百分百实行。此外,在进行具体的税收过程中,有一些领域没有纳入到我国的财政税收监管体系之中,不难发现我国的财税体系与西方发达国家仍然具有一定的差距,财政税收的种类,财政税收的范围以及覆盖面都有待财政税收部门在运营过程中不断的进行调整,才能对资源进行更加合理的分配,对财税体系实行进一步完善。
(二)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监督不够及时
我国财政税收政策实行过程中,虽然针对具体的财税部门设置、财税人员配备、财税工作规范进行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但是通过对我国各个地区的财政税收部门进行实地走访发现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工作开展相对落后,有的地区对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方面都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人员配备混乱、专业不对口、责任不到人的情况时有发生,并且在财税工作开展过程中受主观和客观方面的影响和制约比较严重,出现了针对财政税收预算管理体制不健全、税收工作规范没有严格执行以及税收能力相对落后等情况,长此以往,必然造成财税管理工作监督不及时,不利于我国财政税收工作的全面实行和推广,不利于我国财政税收管理制度有效落实。
(三)财政税收工作人员专业素养有待提升
在我国财政税收人员管理过程中,部分地区还存在财税人员专业不对口或者对于新进的财税人员缺乏系统的管理和培训。因此财政税收工作人员在进行财政税收工作的时候,往往表现出专业素质较为欠缺的情况,此外,部分年龄较大的财政税收工作人员在进行财政税收工作过程中,并没有与时俱进,仍然运用自己旧的财税思维和工作经验进行财政税收工作的具体实行,导致财务核算过程中出现了数据错漏等现象,因此我国各个财税部门存在税收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有待提升的问题,所以在进行人员招聘过程中要招聘专业对口、业务能力过硬的工作人员进行财政税收工作,此外还要对财政税收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职业培训,不断提高其工作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针对偷税、漏税现象监督力度欠缺
通过大量的调查发现,在我国财政税收工作过程中,各行各业在利益的驱动下会存在侥幸心理,经常通过阴阳合同、假协议、假账本等方式偷税漏税,虽然我国的政法系统已经开展了以打击税收方面的犯罪为主的专题活动,比如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在本次活动过程中就受到了严厉的制裁和打击,但是仍然有部分企业和个人对于依法纳税的素质不高,经常通过各种方法和手段漏税、偷税、逃税,给我国财政税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影响财政税收工作的同时,在社会上也形成了较差的影响。
(五)对财政税收政策监督缺乏前瞻性
在我国财政税收政策的制定往往是比较谨慎的,各行各业的纳税种类、纳税比例、纳税政策、税收的减免政策以及退税的规定都是经过大量的走访、调研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才进行制定的,但是近年来,往往有一些新兴企业在财税政策方面缺乏前瞻性,比如突然出现的一些行业是否纳税?应用怎样的纳税比例?是否给于一定的税收减免等方面政策的出台不够迅速,缺乏一定的灵活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整体的财政税收工作。
(六)财政税收立法监督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我国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但是每一个企业和公民能够依法纳税的前提是有法可依,目前我国主要出台了《税法》,对公民和企业的纳税行为进行法律规定,但是法律往往具有一定程度的滞后性,在具体的财政税收工作过程中,往往需要具体的部门或者工作人员进行立法监督,使得法律的制定能够更加科学合理。
(七)对于财政税收工作缺乏有效内外监督
众所周知,每一个部门的工作能够得以顺利的开展一方面取决于工作人员是否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工作流程的安排是否科学合理;另一方面取决于在工作过程中是否存在有效的内外监督。针对外部监督而言,主要可以通过人民群众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等等,在社会上鼓励人们对于发现逃税漏税行为积极的举报,自觉维护国家的公共利益。针对内部监督而言,主要是在财政税收单位相关内设机构设立过程中,就是指专业的监督机构针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财政税收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提醒,不断明确监督主体责任,确保财政税收工作有序进行。
四、财政税收体制监督机制优化策略
通过调查,发现财政税收工作存在很多问题,相关人员应该加强对财政税收监管体制的研究,从而改善其管理措施,帮助财政税收管理建立良好的监督模式。通过对税收进行管理,使得我国税收工作更加规范化、系统化,给社会经济及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一)加强税收理论研究,提高监督力度
为了使我国财政税收工作得到改善,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税收管理及监督工作的研究成果,并且借鉴其监督经验,从而使得我国税收工作得到优化。首先,需要从优化税收工作的管理开始,要通过研究学习实现自动化管理。其次是监管力度,監管力度需要结合相关企业的内部管理方案,才能加强监管工作力度,保障税收监督系统得以优化,创新监管模式。与此同时,还要对监督人员、会计等进行系统性的理论培训,帮助监管能满足目前时代发展的要求,这对财政税收监督工作的优化意义非凡。
(二)加强立法,实现全方位监督
众所周知,我国是法治社会,财政税收监管工作想要得到优化,还需要得到法律的保障,在优化财政税收监管工作中,要站在战略性的高度去考虑发展路径,推动税收工作法制化,实现全方位监管。在实施监管工作时,要开展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两个部分,还要将执行管理和预算管理进行有效融合。通过对监督工作的优化,推进财政税收预算编制工作改革;通过加强立法,使得内部及外部的监督工作更具法律性,实现全方位监督管理。与此同时,多个监管部门之间也要加强沟通、协同合作,提高每个部门的监管效率。
(三)明确各主体间的责任
想要使得财政税收监管工作更具规范性,就要明确各主体之间的责任。在税收管理的工作中,要加强网络活动的监督分析,各个部门负责的工作要落实到位,为提高财税管理的水平奠定良好基础,给财税管理工作创设良好的环境。其次,要在工作中,对各主体的责任进行分析,使得各主体的责任与义务明确化,涉及到的工作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这对提高财税监管工作意义非凡。与此同时,财税监管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政府部门也需要明确其责任,加强政府部门的工作态度和质量,将预算模式进行合理规划。
(四)提高监督工作广泛性
提高监督工作的广泛性,可以促进财政税收的监管效力最大化。首先,要扩大监管内容的覆盖面。监管人员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对企业的发展趋势进行研究,结合企业的利益,保证企业在良性发展的基础上,可以对其错误的行为进行提醒、整改,这样可以帮助企业得以更好的发展,使得我国市场经济与国民经济发展良好。其次,在监管工作进行良好时,也要注意内部的监督工作的效率,要加强内部的再监督的实现。
(五)提高财税工作人员的素质
在进行人员招聘时,要对招聘人员进行严格把控,避免有“走后门”的现象发生,要招聘专业对口的高素质人才,并且招聘后要设立考察期,在此期间,不允许其执行工作,要进行严格的培训考察。对于年龄较大的税收工作人员,也要对其进行培养,要使得其观念与目前的企业发展观同步进行,实现与时俱进才能更好的进行工作。在岗位稳定后,也要定期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其工作素质和工作能力。
综上所述,财政税收体制监督管理机制说到底是刀刃向内管理方式,必须从内部管理的角度出发,真正发现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管理过程中的漏洞和缺陷,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政策、法律法规,完善立法程序,不断提高我国财政税收机制监督管理规范化水平,要注重从预防入手,加大对于财政税收监督的预防管理,在运行过程中要严格规范监督管理秩序,此外还要注重对于违反规则者的惩罚机制,要运用严格的制度规范每一个公民和企业,使得人们能够更好的履行财政税收政策,在监督过程中要注重政策的落地,要强化日常监督、专项监督与重点监督相适应,确保财政税收体制监督机制能够发挥最大的作用,让财政税收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中发挥出最大的价值。
参考文献:
[1]柏玮.财政税收体制监督机制优化研究[J].中国国际财经(中英文),2018(06):170-171.
[2]杨丽.财政税收体制监督机制优化研究[J].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报,2015,3(03):34-36.
[3]王一君.财政税收体制监督机制的优化研究[J].现代营销(经营版),2019(04):187.
[4]刘丹静.财政税收体制监督机制模式建构及优化[J].中国商论,2018(06):164-165.
[5]林素芬.关于财政税收体制监督机制优化研究[J].低碳世界,2017(15):255-256.
[6]王圣明.新形势下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创新路径探析[J].财经界,2020(15):235-236.
[7]李颖.简述财政税收工作深化改革的有效策略[J].财经界,2019(33):227-228.
[8]张云峰.新形势下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与创新探讨[J].财经界,2018(09):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