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户社会融入调查研究
——以山西省N 县为例
2022-07-06金璞珺芦慧宁
□贾 斌,赵 俊,金璞珺,芦慧宁
(新疆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52)
易地扶贫搬迁是着眼“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问题,破解深度贫困和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我国易地扶贫搬迁“搬得出”的前期安置工程已解决,但还需要做到“稳得住、能融入”。
1 调查设计与实施
文章以山西省N 县6 个移民安置小区为调查区域,以调查区域中的易地扶贫搬迁户为调查对象。采用问卷调查为主、非结构式访谈和参与式观察为辅的方式进行调查。
调查内容主要围绕易地扶贫搬迁户搬迁前后的生产方式、生活环境、社会交往、风俗习惯、心理归属的变化情况进行设计。生产方式融入情况包括就业、收入和消费情况;生活环境融入情况包括住房环境和生活配套设施环境适应情况;社会交往融入情况包括人际交往和活动参与情况;习俗习惯融入情况包括日常习俗和生活习惯的融入情况;心理建设融入情况包括自我角色定位和自我情感归属。
本次调查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方式进行问卷发放和访谈。共发放问卷166 份,回收有效问卷165 份,问卷有效率99.4%。访谈80 人。
2 易地扶贫搬迁户社会融入现状
2.1 生产方式融入情况
就业方面,搬迁前,46.66%的调查对象以农业生产为主业,53.34%的调查对象以外出务工为主业。为了拓宽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就业渠道,N 县通过创建移民扶贫产业园、成立扶贫车间、设立公益岗位,直接或间接为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提供多个就业岗位。N 县所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均位于县城内,搬迁户可直接在城内寻找合适的工作岗位或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除此之外,N 县多次开展职业培训,提升搬迁群众的就业能力。搬迁后,超过90%的调查对象以务工或经商为主。所有调查对象家庭中,37 户获得过就业培训,21 户获得过就业机会,7 户获得过就业培训和就业机会。据安置社区工作人员介绍,搬迁后平均每户有1 人靠政府扶持或自己努力实现了就业。在一系列政策扶持和更多就业机会的条件下,多数调查对象搬迁后在就业上实现了从务农到务工的转变。
收入方面,84.8%的调查对象家庭年收入较搬迁前实现增收。从收入构成上看,搬迁前,转移性收入是调查对象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其次是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搬迁后,工资性收入成为调查对象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其次为转移性收入,经营性收入明显减少(表1)。
表1 调查对象搬迁前后收入来源情况统计
消费方面,搬迁前,调查对象消费需求和消费意愿相对较低,消费结构相对较为单一。搬迁后,生活模式和环境发生改变,相对单一的消费结构被打破,所有调查对象认为搬迁后日常支出增多,具体增加支出主要来自水电通信消费、饮食消费和小区物业消费。对于搬迁后消费结构发生的变化,41.25%的调查对象认为新增的消费是从“穷窝”到“富地”的必要性支出,增加支出是为了让生活更舒适;58.75%的调查对象认为支出增加让生活变得拮据,无法适应这种高消费的生产生活环境。
2.2 生活环境融入情况
住房环境融入方面,搬迁前,调查对象居住在农村,住宅以土木结构平房为主。搬迁后,所住安置房均为政府统一招标新建或购买的多层楼房住宅。面对住房环境的变化,84.24%的调查对象表示能够适应搬迁后的居住环境;15.76%的调查对象对于搬迁后的楼房居住环境不能适应,主要是不能适应楼房封闭的居住环境、住房面积变小以及活动空间局限。
生活配套设施环境融入方面,搬迁前,原搬迁村庄生活配套设施匮乏。搬迁后,安置小区已实现“五通六有”全覆盖。所有调查对象均认为生活用水、生活用电、污水和垃圾处理、光纤网络、快递服务等基础设施以及学校、医疗卫生设施、便民超市等公共服务设施变得方便。针对主要道路路灯的使用,3.64%的调查对象认为一般,1.22%的调查对象认为使用不方便,主要原因是安置小区未能及时对损坏的路灯进行维修。针对休闲娱乐场所的使用,4.85%的调查对象认为一般,3.03%的调查对象认为使用不方便,主要原因是调查对象认为休闲娱乐场所不经常开门,使用不方便。
2.3 社会交往融入情况
人际交往方面,搬迁前,调查对象的人际交往对象以亲戚、邻居、本村村民为主,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是人际交往的主要社会关系。搬迁后,交往对象发生转变。首先,与亲戚的交往明显下降,主要原因在于分散居住导致与亲戚之间的联系频率降低。其次,与乡亲的交往变少,与安置小区及当地居民交往增加。再次,与同事的交往明显增加(表2)。随着交往对象的改变,70.97%的调查对象认为搬迁后交往范围变广,21.82%的调查对象认为交往范围没有变化,仅有7.27%的调查对象认为交往范围变小。
表2 调查对象搬迁前后交往对象情况统计
活动参与方面,在业余活动上,搬迁前,多数调查对象主要通过看电视、串门聊天、睡觉以及打牌、打麻将等活动打发空闲时间;搬迁后,睡觉、看电视、串门聊天以及进行棋牌类活动仍是大多数调查对象的主要活动,而通过逛街、跳广场舞、唱歌等打发空闲时间的相对较少(图1)。在社区活动上,69.09%的调查对象表示自己及家人从不参加社区活动,30.91%的调查对象在社区工作人员劝说下参与一些技能学习类、社会公益类的活动。在社会活动参与上,搬迁前,73.33%的调查对象表示从不参与村集体事务,86.67%的调查对象表示从不会向政府部门建言献策;搬迁后,77.58%的调查对象表示从不参与安置小区事务,89.09%的调查对象表示从不向政府部门建言献策,搬迁前后变化不大。
图1 调查对象搬迁前后空闲时间活动参与情况
2.4 习俗习惯融入情况
日常习俗接受方面,搬迁后,61.21%的调查对象能够接受,35.15%的调查对象表示可以接受但仍坚持自己在农村的习俗,仅3.64%的调查对象表示完全接受不了。
生活习惯接受方面,调查对象搬迁前主要使用土灶做饭,搬迁后主要使用电磁灶、煤气灶、燃气灶等。调查显示,62%的调查对象选择使用电磁灶做饭,38%的调查对象选择使用煤气灶做饭,可见调查对象更倾向于使用电磁灶。在使用熟练情况上,84.85%的调查对象可以熟练使用;15.15%的调查对象正在适应,主要以年纪较大的群体为主。
卫生习惯方面,搬迁前,调查对象家庭以旱厕为主,受条件限制,对个人卫生的注重程度不高。搬迁后,86.06%的调查对象家中安装了淋浴设施,73.33%的调查对象表示洗澡频率增加,个人卫生习惯正逐渐改变;仅13.94%的被调查对象家中未安装淋浴设施,26.67%的调查对象表示洗澡频率没有变化,这部分调查对象年纪较大。
垃圾处理方面,搬迁前,大多数农村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善,调查对象没有垃圾分类处理的观念。搬迁后,调查对象一致表示安置小区放置了垃圾桶,不会再乱扔垃圾,12.12%的调查对象已经开始进行垃圾分类处理。
2.5 心理建设融入情况
自我角色定位方面,在“我从心底认为我是城里人”这一问题上,10.91%的调查对象表示“说不清”,态度含糊,28.48%的调查对象表示很不赞同,32.73%的调查对象表示不太赞同。在谈及原因时,“生在农村”及“在城里没住几天”是调查对象认为“不是城里人”的主要原因。16.36%和11.52%的调查对象表示非常赞同和比较赞同,且持赞同意见的调查对象年龄较小。
自我情感归属方面,搬迁后调查对象对于安置小区的认同程度较高,77.58%的调查对象认为“我属于我所在的搬迁安置小区的一员”。作为安置小区的一员,66.06%的调查对象表示非常赞同“我愿意为了所在安置小区的繁荣发展出一份力”。可见,多数调查对象对于安置小区已具有一定情感归属。
3 易地扶贫搬迁户社会融入中存在的问题
生产方式融入方面,超过80%的男性已就业调查对象以公益性岗位、扶贫车间工人、煤炭企业工人等体力型工作为主,就业层次偏低;超过70%的女性已就业调查对象主要从事餐厅服务、超市售货等临时短期性工作,就业层次也偏低。
生活环境融入方面,一些年龄较大的调查对象在农村生活时间长,已经习惯了独居小院生活。搬迁后,安置小区楼房活动空间相对减少,“住得闷”“不透气”“憋屈”等是其难以适应楼房居住环境的主要原因。
社会交往融入方面,搬迁后,标准化的楼房和封闭的单元门将易地扶贫搬迁户的私人生活空间与公共交流空间完全分开,过去在村中“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亲朋好友在搬迁后很难再聚在一起。这种物理空间的阻隔,使得在村中形成的由血缘、地缘组成的先赋性社会关系逐步弱化,与邻居的交往也明显弱化,以前“村头屋后”的交往空间不复存在。搬迁后,新的生存环境带来更多生活压力,超过50%的受访对象表示忙于生计,对社区活动的参与意愿不强。
习俗习惯融入方面,有些调查对象并没有改变随手扔垃圾的习惯,在散步时,即使垃圾桶就在不远处,仍习惯性地将垃圾随手扔到地上或小区绿化带中。甚至一些调查对象随意破坏小区公共设施和绿化设施,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
心理建设融入方面,80%的老年调查对象表示,搬迁后生活单调,由于“搬迁后太无聊”“没有事情做”“老了没有用了”等思想,使其难以实现搬迁后的角色转换,心理建设融入较低。
4 促进易地扶贫搬迁户社会融入建议
4.1 个人提升方面
首先,加强思想学习,通过学习新思想、新习惯来改变思想观念和旧习陋习,提升文化素质。通过参加培训等途径,学习工作技能,增强自身本领,拓宽就业门路。易地扶贫搬迁的老年群体应培养兴趣爱好,充实搬迁后的精神生活。
其次,要敢于冲破落后思想观念的束缚,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理性的消费观、投资观和理财观,以及可持续发展观。积极采取行动,拓宽增收渠道,增强社会资本的培育和积累。注重对下一代的培养,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提高权利意识,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增进对安置小区的归属感。
再次,要增加社交,拓展社会关系。一方面,要多与亲戚朋友来往,避免因距离远而造成亲戚关系疏远。另一方面,要积极主动与邻居相互帮助,与安置小区居民沟通交流,与县城居民建立联系,主动拓宽人际关系网。
4.2 社区帮扶方面
首先,丰富社区活动,注重活动的趣缘性和丰富性,既要举办休闲娱乐活动,也要举办精神文化活动,还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增强易地扶贫搬迁户权利意识,培养其参与社区活动的热情。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举办文明宣讲、道德讲堂等活动,帮助易地扶贫搬迁户革除不文明习惯。
其次,引入社会专业组织,“对症下药”。针对老年人融入困难,通过引入社会自愿者组织、社工组织、养老机构等,帮助老年人培养生活兴趣,服务养老生活,提高老年人融入新环境的信心。通过培育安置社区内的社会组织,让易地扶贫搬迁户有更多机会参与安置小区事务。要充分挖掘安置社区内的先进典型代表,如致富能人、文明家庭、敬老爱老家庭等,让更多“社区能人”成为易地扶贫搬迁户社会融入的模范带头人。
再次,优化社区服务,推进社区建设。提高安置社区生活配套设施的使用便捷程度和使用效率,加强对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维修和管理,探索更高效的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办法。完善老年人文娱设施,充分发挥同辈群体的带动效应,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让易地扶贫搬迁户都能够享受搬迁后生活配套设施完善带来的生活质量提升。
4.3 政策保障方面
在后续扶持中,应注重政策保障,充分考虑易地扶贫搬迁户在社交、文化、心理等方面的需求。注重内外因结合,既关注易地扶贫搬迁户的后续生计和生活保障,也要注重对易地扶贫搬迁户人际交往、文明建设及心理建设的政策引导,尤其要注重老年人的养老及精神生活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