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城市群绿色城镇化的水平测度及路径研究
2022-07-06□余方
□余 方
(湖南城市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湖南 益阳 413000)
1 研究背景
基于国内外城市群体发展的理论研究结果和具体实践发现,城市群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主要集中在城市群发展的方向、关键领域和具体评价指标项目上。借鉴国内外城市群发展模式的经验,建立区域基础设施、产业结构和生态环境三大协调机制的有效运行,已成为长株潭城市群发展的关键要素。
2 国内外城市群绿色城镇化的经验总结与借鉴
2.1 国外城市群绿色城镇化经验
1)英国模式。20 世纪初,英国提出田园式城镇化模式的理念。2007 年,英国启动了一项全国性的生态城镇建设计划。这种创新的城市化建设模式的核心理念是促进环境友好,利用技术保护环境,控制碳排放等“城市病”。同时,在城镇化的总体规划过程中,英国鼓励人们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私家车的使用。此外,在城镇化进程中,英国启动社区模式,对城市垃圾的储存、收集、处理、分类和再利用进行综合管理。
2)美国模式。在1931 年前,美国开始计划建立现代城市的设计标准和模式。其主要特点是环保、节能的智能城镇化增长模式。这些城镇化模式主张的核心内涵是创造一种人道、适合步行的生活氛围。同时,赋予居民归属感,保护自然文化资源,建设开发成本和资源配置公平合理。从美国的城镇化进程中可以看出,美国更加重视采用立法手段来规范城镇化进程。通过政府主导的模式,美国城镇化建设正在向环境保护、绿色规划与发展迈进。
3)日本模式。在促进城市化方面,日本的核心理念是低碳、绿色和环境保护。在供给方面,即相关的产业结构上,政府引导和推广低碳技术方法。政府鼓励和提倡人们尽可能选择低碳的产品和服务,甚至引入绿色消费激励措施。也就是说,当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的产品和服务后,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在供给方面的建设领域,日本也采取了低碳环境激励措施,促进了建筑业的低碳经营。
2.2 经验总结
在促进城市化的进程中,世界各国将根据其自然、社会、科技、历史、文化的特点,设计和推进既定的政策和目标,建设绿色城镇化的经验如下。
1)城镇化工作目标的设计和制订具有明显的具体性、场地性、实用性、清晰度等特点。供给方和需求方根据自身的作用进行安排,积极参与规划绿色城镇化的重要举措。
2)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绿色、低碳的特点非常显著。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获得生产力的时代已经过去,绿色、环保、低碳意识和行动成为全人类的共识。因此,在世界各国城镇化道路的进程中,这一涉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课题将被视为强制性的项目,也是唯一的选择。
3)建设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成为国际社会促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经验之一。国内外实践证明,合法化是政府和人民共同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必要条件。如果失去法律保护,难以实现城市化建设的社会进步和发展目标。
3 衡量长株潭城市群绿色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研究
在城镇化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构建相关专业方面的评价指标体系已成为重要内容。
3.1 长株潭城市群绿色城镇化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首先是评价城市群发展方向,然后是评价对应城市群发展方向中的关键领域的因素,最后评价对应城市群体发展关键领域的具体指标,如表1。
表1 以城市群体发展为评价指标的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3.2 长株潭城市群绿色城镇化发展水平的表现
结合城市群体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以绿色发展为理念,以增进社会发展绿色化、经济系统绿色增长和自然系统绿色财富为目的,统计长株潭城市群绿色城镇化发展水平措施,如表2。
3.3 长株潭城市群绿色城镇化发展措施分析
由表1 和表2 中可以得到指标因子权重和相应的模糊判断矩阵,从而对长株潭城市群发展评价指标进行综合确定。采用模糊相乘法计算指标权重W矩阵和模糊矩阵R,得到指标评价值,计算公式如下。
表2 长株潭城市群绿色发展水平措施
然后设定评价领域等于评价指标的模糊矩阵。得到综合测定结果,公式如下。
上述测量公式中的d表示评价指标服从于标准,则可以认为评价指数属于相应的级评论,即评价结果,计算公式如下。
长株潭城市群的发展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测度值不是很高,低于0.5。因此,该区域仍处于快速发展的初级阶段。从城市群发展规律来看,长株潭城市群城市密度、铁路网建设密度、外商直接投资强度等因素仍处于发展阶段。第二产业在GDP 中的比例表示这两个阶段的测度值大于0。由于在成熟指标范围内没有测量值,所以长株潭城市群的成熟阶段测度值为0。
4 长株潭城市群绿色城镇化发展路径研究
通过对长株潭城市群发展评价,发现该地区仍处于较早的发展阶段。虽然我国沿海地区城市群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城市群概念下的协同机制建设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长株潭城市群在协调机制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在总体评价方面仍处于初级水平。对此,提出以下深入发展的建议。
4.1 设计并建立协调机制和制度
尽管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强劲,但国外和国内的行政区划以及管辖权的现实仍将在短时间内发挥相应作用。不同区域行政管辖权的生产关系模式仍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各区域间生产力协调发展的过程和质量。因此,区域之间的协同作用发展取决于区域主导辖区的协同作用程度。在各地区主要行政部门协调发展城市群的基础上,需要重新引入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制订相应的权力、责任、财政协同机制,有效促进城市群的协同发展。
为深入推进长株潭城市群的发展,需要建立由相关城市上级主管部门、长株潭城市群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及相应的日常运作流程和机制组成的权威合作机构。在长株潭城市群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长株潭城市群内部的组织管理协议、制度和法律法规,协调解决长株潭城市群协调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区域或部门矛盾和冲突,促进协同发展。
4.2 建立跨城产业结构
在城市群内,随着协调发展的进程加快,城市或地区之间必然会发生产业结构冲突。因此,在长株潭城市群的协同发展中,应重点关注产业结构的有机协调。建立长株潭城市群间产业组织,将对协调区域各产业生产资源互补优势运营要素、产业链和产业结构优化发挥重要作用。在运行过程中,一方面,产业组织已成为长株潭城市群产业发展的信息共享平台。另一方面,产业组织要承担协调区域间产业平衡发展的功能,实现长株潭城市群整体产业结构布局。在长株潭城市群范围内,产业组织可以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和协调产业链,有效解决各种不协调问题。同时,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这种合作管理产业化可以预测为官方、非政府和半官方模式,用于构建多元化产业结构。在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和产业链有序运行的过程中,应努力协调平衡国家与地区、地区与企业、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益。
4.3 大型企业集团授权合作发展
由国内外城市群发展的经验可知,特别是在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初级阶段,依靠城市群间产业群的整合和发展,已成为城市群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基本任务。因此,在城市群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即在产业结构一体化和发展的基础上,该区域的经济发展协调是非常关键和重要的。应以产业群为基础,以市场化资源配置为措施,发挥大型企业群体的整合能力和机制,按照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市场化经济模式和法律,深入优化产业结构和相应的配套资源。同时,长株潭城市群的产业结构和以产业群为主的产业链中的资源配置,不需要区域行政机构的行政运作,应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经营,实现政府与企业的分离。企业作为市场运作的主体,实施集团企业跨区、跨行业甚至自主实施市场化的经营机制和模式,为长株潭城市群协同发展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5 结论
从发达国家和我国城市建设及发展经验来看,随着经济规模和质量的快速提高,长株潭城市群已经成为一个成功的国际化经验城市化的重要典范。中国创造了“中国速度”的发展奇迹,城镇化建设能力飞速提升。因此,在深入研究国际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和发展模式已成为一项重要任务。建立和加强城镇化过程中的法律体系建设、科学专业化评价体系及其运行方法,是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制胜法宝。创造环境和谐、产业结构和谐、基础设施建设和谐的发展模式,是促进健康城市化发展的唯一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