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思考
2022-07-01刘冉娜
刘冉娜
摘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精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十四五”时期我国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均发生了重大变化,我们必须正确把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要求,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克服困难不惧挑战,牢牢把握我国绿色低碳发展的新的机遇。
关键词:绿色低碳;经济;新能源;经济
一、绿色低碳发展的背景
放眼国际大环境,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新一代技术迅猛发展,随着新一轮的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逐渐推进,大量新产业、新模式如雨后春笋破土而出,国际力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当今世界的时代主題仍然是和平与发展,我国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将继续保持稳定上升趋势不会改变。
立足国内,刚刚过去的“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极不寻常的时期,是负重奋进、成绩斐然的时期。2021年,“十四五”拉开序幕,新的五年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的关键时期,我国已经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阶段,制度优势明显,治理能力大幅提升,经济形势一片大好,以国内大循环为主题,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新格局逐渐形成,持续发展具有客观、主观多方面的优势和条件。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绿色低碳的理念尚未形成
当前我国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绿色低碳这一新兴的概念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普及程度还不够。个别地方对绿色发展的认识不够深入,仍然存在过度追求经济发展而忽视环境保护的现象,在付出环境、自然资源等不可再生资源的同时还出现了产业结构不平衡的问题;个别企业以环境为成本追求经济效益,环保责任意识薄弱。
(二)绿色低碳的机制体制尚未建立
从行业内部环境看,当前我国环保、水利、电力、发改等部门仍然处于各自的管理系统之中,并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统一管理,我国市场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协调机制。从行业外部环境上看,上下级单位之间、不同地域相关部门之间、同区域部门之间的沟通不畅。同时,绿色经济发展考核机制尚未建立,市场机制不健全,产权边界不明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绿色低碳工作开展的效率和质量。
(三)绿色低碳领域法律法规不健全
在我国,绿色低碳所涉及的环保、水利、电力等领域已发展的较为成熟,各领域都已经各自具备法律法规保障,但专门针对绿色低碳发展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且没有形成体系。另外,由于行业和部门之间缺乏统筹,导致资源环境政策同经济发展政策存在不协调甚至相矛盾的问题。例如,在现实中,出现了化肥滥用,农产品残留高等问题。 这些现象不仅对绿色发展不利,同时给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甚至严重威胁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
三、绿色低碳发展的相关建议
(一)率先推动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应当针对能源、交通、钢铁、电力、化工等排碳量大的重点行业,率先制定行动计划,明确目标方向,确保“两碳”目标实现。不难发现,钢铁、化工和电力等在我国工业体系中占据了非常大的比重,而工业发展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举足轻重,因此率先在重点行业推动绿色低碳是我国工业结构甚至是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抓手和必经之路。
(二)大力发展新能源及储能产业
应当抓紧出台包括氢能、光伏、风能等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规划,对关键指标进行专业的分析,形成系统的认识;建立专门针对绿色低碳发展的法律法规,统筹各部门、个领域的工作。尽快谋划设立国家、省、市三级层面的新能源及储能产业专项资金、发展基金,帮助新能源及储能企业加快产业布局。
(三)推动数字化引领绿色低碳优化升级
加快大数据、5G、云计算、工业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通过数字化赋能创新,提高生产效益、降低成本,充分发挥数字化对绿色低碳发展的推动作用。
(四)加快建成碳排放交易体系
我国国内碳交易市场的内容仍然比较单一,仅纳入了电力行业。希望尽快扩大市场交易主体和交易产品,纳入建材、有色金属、钢铁、石化、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同时完善与之配套的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尽快形成碳排放交易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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