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打造“四有”河长制
2022-06-22四川省遂宁市河湖管理保护中心
>涪江遂宁城区段
四川省遂宁市沿江而建、因江而兴,生态是其优势,绿色是其本底。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遂宁市坚持高位推动,完善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机制,河长制工作“有效、有为、有实、有力”,取得阶段性成效。
建章立制“有效”,全面建设“生态遂宁”
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各级河长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全覆盖压实责任、全方位推进工作,琼江、郪江、芝溪河水质由Ⅴ类、劣Ⅴ类提升到Ⅲ类,实现全市国考断面、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全市2条城市黑臭水体实现“长制久清”,湿地保护率达到60%以上。水土流失状况得到显著改善,累计治理新增水土流失面积610km2,创建1 个省级清洁小流域。完成402 家“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实现动态清零任务目标。建成83 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覆盖率达100%。
构建体系“有为”,全面建设“样板遂宁”
>日新月异的魅力新城 摄/钟 敏
> 临仙阁夜色
>观音湖湿地公园 摄/岳冰松
>观音湖湿地公园天鹅湖 摄/李四海
遂宁在全国率先提出“行政河长+技术河长+民间河长+警长+检察长”的“五长共治”治水新模式。依托“河长+警长”工作平台,成功瓦解非法捕捞地下产业链,查处老池乡非法采砂案件,有力震慑了涉水违法犯罪行为,“河长+警长”治理模式在《人民日报》头版刊发,中央电视台多次报道。联合会签《关于检察机关与河长制办公室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确立行政河长与检察长“共同巡河、对发现的问题共同研讨、对疑难问题共同解决”三同制度。联合广安、广元、南充、资阳、重庆等地检察机关建立嘉陵江川渝段首个全流域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开展“涪江流域水污染治理”“保护母亲河涪江”等专项监督活动,实现“行政执法+监察监督”有效衔接并依法高效运行。
重拳出击“有实”,全面建设“示范遂宁”
在对非法采砂实行“三严三联三快”(严打严查严罚、联打联查联罚、快侦快处快审)措施基础上,充分发挥“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机制作用,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原则,在全国率先构建“政府主导+国企运作+多元参与”的砂石国营模式,圆满实现“管理有序、治根清源、惠及民生”改革愿景,得到部、省领导高度肯定和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2021 年在四川省率先完成“采运单平台”及“采砂船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全市17 个可采区、65 艘采砂船舶全覆盖实现采砂数据实时传输,全方位做好砂改“后半篇”文章。
齐抓共管“有力”,全面建设“联动遂宁”
建立健全干支流“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联防联控体系,发挥监测预警、动态响应、组织动员、工程调度、抢险救援、船舶管理“1+6”防汛减灾控水功能,连续8 年实现水旱灾害防御“零死亡”。主动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区域开展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工作,2021 年分别与重庆、德阳、绵阳等地签订协议,协同开展联合巡河、联合执法,召开联席会议,深化生态共建。联合潼南、铜梁一体推进琼江示范河湖建设,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跨界河流联防联控示范标杆。与潼南联合组织开展“污水三排”(污水直排偷排乱排)和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建立“水利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宣传机制,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河长制“七进”宣传活动,发放张贴主题海报、调查问卷、倡议书、各类手册等,拍摄制作“守护美丽河湖”主题类公益广告。
遂宁市在四川省级河长制考核中三次位居全省第一,河湖管理先进经验先后获得央视《新闻联播》、《人民日报》等媒体报道和水利部的充分肯定。2019 年遂宁市河长制办公室获水利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市河湖管理保护中心被人社部、水利部联合表彰为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2021 年市水利局被省水利厅评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市河湖管理保护中心被水利部评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遂宁市安居区成功入选水利部2021年度河长制湖长制激励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