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育政策背景下育龄妇女避孕需求调查
2022-06-21孙志明杨月华
孙志明 张 敏 杨月华
江苏省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南京,210036)
避孕节育是新时代保护育龄群众生殖健康不可或缺的手段,享有避孕节育服务也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随着我国生育政策在不断调整完善,科学避孕在调节合理生育间隔、预防非意愿妊娠、保护女性生育力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更为重要。为了解现阶段我国育龄人群避孕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计划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组织开展了本次需求调查,以期进一步为育龄人群提供精准的避孕节育服务。
1 资料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依托全国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体系对全国31个省116个国家监测点和74个江苏省级监测点的育龄女性开展调查。
1.2 调查方法
综合文献资料和专家意见编制调查问卷,预调查后进一步修改完善问卷内容。采用网络调查问卷,于2021年1月由监测点经统一培训的调查员协调相关单位向育龄对象发放问卷星二维码,扫码进行自填式匿名问卷调查。问卷设有引导语,告知调查对象本次调查的意义和要求,通过逻辑校验和自动跳转功能确保问卷填写的完整和准确。问卷由16个问题组成,包括调查对象的年龄、文化程度、职业、生育状况等基本信息和曾用避孕方法、避孕知识获取途径、避孕需求、避孕顾虑等避孕节育信息。基本信息均为单选题,避孕需求为2个单选题和5个多选题。
1.3 统计学方法
从问卷星导出调查数据,用SAS 9.3统计分析。计数资料采用频数、百分比(%)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影响因素分析采用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一般特征
共调查7043人。其中未生育647人(9.2%);已生育1孩3812人(54.1%),已生育2孩及以上2584人(36.7%)。≤30岁2130人(30.2%),31~40岁2718人(38.6%),41~50岁1887人(26.8%),≥51岁308人(4.4%);文化程度为初中及以下978人(13.9%),高中3380人(48.0%),本科及以上2685人(38.1%);职业为管理人员495人(7.0%),专业技术人员3003人(42.6%);服务从业人员906人(12.9%),自由职业1372人(19.5%),居家待业615人(8.7%),其他652人(9.3%);月收入中无收入者889人(12.6%),<5000元4626人(65.7%),5000~9999元1346人(19.1%),≥10 000元182人(2.6%);2年内无生育计划5653人(80.3%)。
2.2 曾用避孕方法
7043名女性中曾用避孕方法主要为避孕套,其次为宫内节育器(IUD);未曾使用避孕方法、应用短效口服避孕药及避孕套比例随着生育次数增加而降低,而使用IUD比例随着生育次数增加而增加(P<0.05)。见表1。
2.3 避孕方法选择意向
7043名女性中选择避孕套最高,其次为IUD。应用短效口服避孕药、避孕套比例随着生育次数增加而降低,而选择IUD比例随着生育次数增加而增加(P<0.05)。见表1。
2.4 避孕知识获得途径
7043名女性中避孕知识主要获取途径为医务人员、宣传手册或折页、网络/微信;不同生育次数对象避孕知识获取途径存在差异(P<0.05)。见表1。
2.5 希望获取的避孕知识
7043名女性中最想获取的避孕知识为避孕方法有效性和副作用,其次为避孕方法的适应证、正确使用及禁忌证。调查对象随着生育次数增加,不想了解相关知识及想了解禁忌证比例减少(P<0.05)。见表1。
2.6 使用避孕方法的顾虑
7043名女性中使用避孕方法最多的顾虑为影响身体健康;不同生育次数对象在影响家庭关系及性生活方面的顾虑存在差异(P<0.05)。见表1。
表1 不同生育史的调查对象避孕需求比较[例(%)]
2.7 避孕方法选择意愿的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
行logistic多元回归分析,分析不同因素对避孕方法选择的影响。结果发现,曾用IUD、有生育史、收入<5000元者IUD推荐率高,曾用避孕套、有收入者避孕套推荐率高;生育≥2孩者避孕套推荐率降低;而教育程度与避孕方法选择间未见差异。见表2。
表2 调查对象避孕方法选择意愿的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
3 讨论
3.1 不同生育史女性避孕模式
随着我国生育政策的不断完善,育龄女性生育行为发生变化,更多女性需要采用适宜的避孕方法来调节生育间隔而不仅仅是为了控制生育。
避孕模式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社会经济、国情和文化背景的差异可导致避孕模式的不同。我国是世界上现代避孕方法使用率最高的国家之一。以往我国已婚育龄女性主要避孕措施为IUD和绝育,而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及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全面推行,IUD使用比例由2008年的52.97%下降到2018年的51.55%,而避孕套的使用比例则由2008年的7.92%上升到2018年的19.63%[3-4]。本次调查发现,育龄妇女选择的主要避孕方法为避孕套和IUD,随着生育次数的增加,避孕套选择率降低,而IUD选择率增加,提示当育龄妇女生育计划完成后更愿意选择长效的避孕措施。以往也有研究发现,生育子女数越多,其生育意愿得到满足的可能性越大,采用长效避孕方法的可能性也越高[5]。以往有研究发现生育一孩者避孕措施主要为避孕套,生育二孩者的主要避孕措施为IUD[6]。本次调查发现随着生育次数的增加,调查对象选择短效口服避孕药概率降低,与以往研究结果一致[6]。
值得注意的是,在避孕方法使用意愿上,曾用IUD者选择IUD比例高于未曾使用者,且随着生育次数增加,IUD选择意愿增加。曾用避孕者选择避孕套比例高于未曾使用者,生育2孩及以上者避孕套选择意愿较未生育者低。提示相关部门在日常避孕节育服务中应针对重点人群加以宣教、指导和落实。
3.2 避孕知识主要获取途径
本次调查发现,育龄女性的避孕知识获取途径主要为医务人员,但不同生育次数对象获取途径不同。未生育女性避孕知识获取途径主要为网络/微信,其次为医务人员,第三位为宣传手册或折页;生育孩子的女性主要获取途径为医务人员,其次为宣传手册或折页,第三位为网络/微信。以往调查发现生育一孩和二孩女性避孕知识主要获取途径为计划生育宣传资料(88.50%)[6]。武汉市对网络领取避孕药具人群分析发现其主要避孕知识获取途径为网络(70.7%)[7]。所以应结合育龄女性的不同需求,扩大宣传途径,保证避孕知识获取的科学性及可及性。
3.3 避孕需求
本次研究发现随着生育次数增加,想了解避孕知识的比例增加,生育2孩及以上者避孕知识需求比例最高。调查对象获得避孕知识为避孕方法的有效性和副作用,与以往调查结果一致[7]。说明随着社会的发展,育龄女性越来越重视与健康紧密相关的避孕药具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在避孕知识宣传中需加强此类知识的宣传,解除女性对避孕方法使用的顾虑,提高使用率。
3.4 政策建议
3.4.1加大宣教,增强育龄群众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和能力。采用育龄对象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避孕节育科学知识,使其了解人工流产对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的损害,告知高危人工流产可能危及生命,提高防范非意愿妊娠的意识,提升安全避孕能力。对有生育计划人群宣传计划妊娠的重要性,介绍科学备孕相关知识。同时,加大对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的宣传,让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实落地。
根据腾讯发布的2020全年财报数据显示,我国微信的月活跃用户数已达12.25亿,如此庞大群体是今后需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受众之一。有调查发现,65.6%的对象愿意通过专业公众号了解避孕相关专业知识[8]。因而鼓励采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方式,向服务对象推送科普信息。
3.4.2关注需求,提高育龄群众获取避孕服务的可及性。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和避孕知情选择的推行,我国目前逐渐形成了以IUD和避孕套为主的避孕模式,全国避孕套的使用比例逐年增加,避孕套成为人工流产后和产后妇女及未婚女性的首选[9]。而目前的服务方式和水平已不能满足育龄女性日益增长的避孕需求,故亟需提高相关服务能力。《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规范》提出,对全国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避孕药具发放中自动发放机占第二位(22.10%)[10],但目前自动发放机提供的免费药具种类不能满足育龄群众需求[11]。故建议管理者根据自动发放机上传数据对本地区避孕药具的发放种类进行实时调整,并调整采购种类,避免其使用率低,造成资源浪费[12]。
3.4.3分类指导,有序推进三孩生育政策的科学实施。合理的生育间隔是保证妊娠成功的前提,WHO指出,为减少母亲、胎儿和新生儿的不良结局,建议产后至少间隔2年再妊娠。因此,在新的生育政策下,应根据育龄对象的健康状况、生育意愿和避孕意愿做好精准指导,有针对性地提出不同育龄对象适宜的避孕建议,合理调控生育间隔,保护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保障母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