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构建集团化办学评估指标体系的区域探索
2022-06-17黄碧然左英俊李敏
黄碧然 左英俊 李敏
摘要为助力集团化办学科学优质发展,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依托课题研究,探索构建区域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指标体系以促进集团化办学可持续发展为导向,聚焦“质量·成效·特色”,形成8个考核指标、17个关键指标和45个观测点。通过在督导评估中的应用,不断更新与完善指标体系。
关键词 集团化办学;评估指标;办学自主权;督导评估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2384(2022)05-0018-04
目前,我国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各地呈现出多种类型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如何通过评估促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可持续发展,是“十四五”时期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重大命题。作为老城区,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为破解区域教育资源不均衡的难题,自2018年开始,成立“3+6”教育集团,覆盖不同学段、不同类型的42所学校54个校区。在此基础上,为评估和检验集团化办学成果,全面了解集团化办学中的困难,及时调整集团化办学策略,助力集团化办学更加科学优质地发展,荔湾区以课题研究为依托,探索构建集团化办学评估指标体系,开展集团化办学效果评估实践,形成了一些基本经验和初步思考。
一、依托课题研究,构建评估指标体系
荔湾区以广东省广州教育政策研究课题“复杂适应系统理论视阈下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研究”为依托,成立了由区教育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教育评估中心、区教育发展研究院相关人员组成的课题组,通过文献研究、实地调研、访谈、征求意见等途径,探索构建区域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评估指标体系。
1. 基本遵循:关注集团化办学的可持续发展
評估指标作为教育评估的主要依据,其科学性在整个评估过程中至关重要。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评估指标的构建主要遵循四大原则:基于问题和需求的原则、协同发展的原则、内涵发展的原则、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荔湾区的集团化办学起步相对较晚,办学类型和模式呈现多样化态势,各教育集团办学效能参差不齐。因此,在制定指标体系的过程中,我们注重结合区域集团化办学实际,根据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集团提出的需求,有针对性地拟定相关评估指标。我们提出,评估指标不仅要有对核心校示范引领作用的评估,也要有对其他成员校各方面发展情况的评估,更要能够对集团的整体提升进行评估考量。此外,还要考虑集团在坚持与时俱进、特色发展、创新发展方面的表现,关注集团发展的内生性动力的培育,关注集团化办学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 指标构建:围绕核心要素,聚焦关键观测点
现有的学校评价体系是以单体学校为基本评价对象建立起来的,缺乏对集团化办学特殊性的考虑,也就难以有效引导和激励集团化办学发挥更大的效用。[1]课题组基于文献综述发现,评价指标的核心设定主要包括核心人物、核心制度、核心组织这三个因素。核心人物主要指集团的领导层和中层管理团队、师资队伍等,尤其是总校长、学术带头人。核心制度主要聚焦集团的组织运行制度、资源共享制度。核心组织主要指集团的理事会和核心校。
基于对荔湾区集团化办学的调研,我们发现集团化办学还存在办学指导督导不明确,集团各校对办学缺乏深刻的认识;共享机制不完善,集团化办学效能难以提升;创新和品牌意识不强,集团发展难以形成特色等问题。通过对教育行政部门领导、集团总校长、校级领导、督学、评估专家等群体的访谈,课题组形成了如下共识,即“资源、课程、师资”的共享共建共育是集团化办学评估最重要的指标。同时,不同身份的人员对指标体系的关注点也不相同。教育行政部门强调集团化办学要建立发展规划、规章制度。集团总校长、校级领导更关心办学自主权的落实、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经费的保障等。督学提出在规范治理的基础上强调文化的引领。评估专家站在“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的角度提出集团化办学要有创新精神、特色意识和品牌意识。综上,本研究确定以发展战略、管理机制、文化共生、资源共享、师资共育、课程共建、整体提升、创新发展作为集团化办学评估指标体系的一级指标,并结合区域实际,进一步细化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
在形成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指标体系初稿后,我们向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单位、教育集团等相关利益方广泛征求意见,经反复研讨、修改,最终形成《荔湾区教育集团化办学督导评估指标》(以下简称《评估指标》,见表1),共形成8个考核指标、17个关键指标和45个观测点。
二、开展督导评估,应用评估指标体系
1. 解析评估指标的基本内涵
该评估指标体系以促进集团化办学可持续发展为导向,聚焦“质量·成效·特色”,重点考查优质资源增量与校际差距缩小情况,以及每所学校学生进步、教师成长、学校持续发展等情况,以此驱动集团化办学向纵深发展。[2]
例如:在管理机制方面,主要围绕“组织架构、运行机制、经费使用”提出3个关键指标和11个观测点,旨在引导集团学校不断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在师资共育方面,主要围绕“教师流动、教科研联动、师资培训”提出3个关键指标和6个观测点,旨在引导集团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在整体提升方面,则围绕“教师素质、干部素质、教育教学质量、社会满意度”提出4个关键指标和5个观测点,旨在发挥集团优势,实现集团内每位教师、行政人员、学生以及每所学校的提升。
2. 依据关键要素开展真实评估
根据《荔湾区集团化办学督导评估办法》和《评估指标》,荔湾区明确了集团化办学督导评估的目的、对象、时间、程序、内容和结果应用。2020年底,区教育行政部门与教育集团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并依据评估指标制定了评估资料目录索引、学生与家长调查问卷、校级干部与教师访谈提纲,为集团化办学督导评估做好充分准备。
2021年,荔湾区组织了包括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发展研究院人员、市区督学、校长、评估员在内的评估组,对教育集团开展实地督导评估。评估流程包括召开自评报告会、察看校园环境与设施设备、访谈校级干部和教师代表、对师生与家长进行分层随机抽样问卷调查、查看档案资料、召开反馈会。评估组对照《评估指标》,结合采集到的信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逐项核查教育集团在办学中存在的优点与不足,核定分数,撰写督导评估反馈意见。2784043C-96F6-4102-9338-0FC6918F300B
实地评估结束后,评估组召开内部研讨会,对评估指标是否完善、评估程序是否合理、结果运用是否有效等进行探讨,最终形成集团化办学督导评估报告上报给区教育行政部门。荔湾区根据评估结果推荐广州市真光教育集团、广州一中教育集团、广州市南海中学教育集团作为广东省优质基础教育集团遴选培育对象,经市评估推荐、省级评估,已经进入公示环节。这三个教育集团将充分发挥省级优质特色教育集团的辐射带动作用,助力荔湾区集团化办学的进一步发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优化评估指标体系
从评估情况看,《评估指标》体现出一定的导向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但也存在需进一步完善的内容。下一步,我们将以问题导向不断审视并逐步更新与完善指标体系。
1. 动态调整指标
上海市杨浦区对教育集团考核中的二级指标每年都要根据各集团年度重点工作实施动态调整和修订,以此引导各集团更好地推进工作。[3]荔湾区未来也会借鉴相关经验,聚焦集团化办学推进中的重难点,不断优化常规工作和重难点工作的权重,试行“年度目标清单+动态指标”的评估指标体系,改变已往一次性設置评估指标的方式,实行动态化评估。
2. 增加部分指标
其一,将“办学自主权”纳入“发展战略”和“管理机制”指标。教育行政部门要简政放权,依法赋权,循序渐进地将“办学自主权”下放到集团。一是定向赋权、择优赋权,优先下放教师招聘解聘、经费使用权等,同时给办学水平较高、办学自我约束能力较强、专业精神较高、督导评估综合评价为优秀的集团下放更多的自主权。二是动态赋权,根据集团化办学情况在一定范围、时间段内给予集团一定职权,并根据办学效益情况给予动态调整。集团要通过“治理分权”和“参与决策”推进“多元共治”,通过建立理事会制度和实行理事长或总校长负责制,推进“理事长元治理”。在集团化办学中,集团的理事长或总校长要助推集团化办学实现多元共治,引导多元主体有序参与治理,推动成员校的深度融合。[4]
其二,将“激励机制”纳入“师资共育”指标。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集团化办学成效纳入绩效考核,在经费拨付、人事安排、资源供给等方面给予考量,制定并公布激励方案、措施等,提高集团化办学的积极性。同时,各教育集团在制度的制定中,应将教师交流频率、效果,以及教师、科组在集团内的“师徒结对”“以老带新”等活动中取得的成绩作为教师职称评审及评优评先评奖的加分项。
其三,增加对集团内校际差异进行评估的指标。集团化办学的直接目的是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合理分配,缩小校际差异,进一步实现教育公平。因此,可将集团内校际差异纳入评估指标体系中。考虑到一些教育集团中的成员学校不局限于同一学段,因此,差异率要在同一学段的学校进行计算。如可重点考核:教育设施分配差异(如生均图书占比)、教师资源差异(如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比)、教育发展差异(如学生体质健康率)等几项内容的差异率,差异率越高给分越低,差异率越低给分越高。
其四,增加教育集团可持续发展的评估指标。根据发展性评估的原则,在首次评估后将“可持续发展”纳入集团化办学评估指标中,设定加分项目,推进教育集团持续发展。如教育集团本次评估较上一次评估的改进情况。
3. 细化和量化指标
基于之前的评估情况,我们发现部分指标内容较为宽泛,评估时较难把握标准,为此需要对指标进一步细化与量化。如B16的“社会满意度高”、C19的“学校文化得到有效整合提升”都存在评估标准过于宽泛的问题,由于评估人员无法以量化标准判定集团各校的发展水平,致使各教育集团在该项指标的得分没有明显差距。因此,未来荔湾区对评估指标的完善应侧重于让评估有据可依,这样结果才更为科学可信。
参考文献:
[1] 钟嘉欣,李柯柯.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质量评估现状及启示[J].中小学校长,2018(10):13-17.
[2] 李洁,刘琨,刘婉莉.新时代城区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践路径[J].现代教育,2021(5):27-31.
[3] 邵志勇,郑岭梅,张鹰.杨浦经验:以督导评估驱动集团化办学纵深发展[J].中小学管理,2019(3):17-18.
[4] 褚宏启.推进班级层面的教育治理[J].中小学管理,2021(12):59.
(编辑 杨晓梦)
注释:① 本文系2019年度广东省广州教育政策研究课题“复杂适应系统理论视阈下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研究”(课题编号:AZCYJ1908)、2021年度广东省广州教育政策研究课题“善治视域下的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自主权研究”(课题编号:ZCYJ2133)的研究成果。2784043C-96F6-4102-9338-0FC6918F30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