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课后服务的演变历程、特征及启示
2022-06-16王杰敏
摘 要 美国课后服务历史悠久,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服务对象从关注弱势群体到面向全体适龄儿童、服务内容从提供简单看管到注重多方面能力的培养、服务方式从被动参与到灵活自主选择的基本特点。我国课后服务起步较晚,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应在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借鉴美国的经验,建立以政府力量为主、社会力量为辅的课后服务保障体系,实施多样化与个性化相结合的服务内容,建立严格的课后服务质量监督与评估机制,以此为我国学龄儿童提供更为优质的课后服务。
关 键 词 美国 课后服务 儿童福利
引用格式 王杰敏.美国课后服务的演变历程、特征及启示[J].教学与管理,2022(17):73-76.
课后服务是针对学龄儿童放学后“失管失教”而提供的一种课后托管服务。美国是教育强国,也是较早提出建立课后服务,并将其纳入儿童福利制度的国家之一,其在课后服务的制度管理实施方面已经相当完善,探讨美国课后服务的演变历程,可以为我国课后服务的管理和实施提供一些积极的启示和借鉴。
一、美国课后服务的演变历程
课后服务不是教育系统自身的产物,而是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发展而自然生发的。美国课后服务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其发端于19世纪上半叶的民间自发组织,到20世纪80年代政府开始作为主导力量参与其中,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美国课后服务在今天逐渐步入了系统化的运作阶段。
1.民间自发阶段:19世纪上半叶到20世纪80年代
美国课后服务历史悠久,最早起源于家庭的需要以及对儿童安全问题的关切。19世纪上半叶美国进入了工业社会,经济开始快速发展,劳动力开始短缺,加上同时期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大量的女性选择外出工作。由于家庭结构的变化,致使大量儿童放学后处于“失管失教”的状态,极易受到伤险或沾染恶习。为了减轻父母的担忧同时又保障儿童的安全,1876年,商人爱德华·哈里曼在曼哈顿的汤普金斯广场开办了美国第一个课后服务机构。此后,一些社区组织、慈善机构、宗教团体陆续开始为特定人群提供课后服务[1]。1881年,玛丽亚·洛芙创建了日托机构“菲奇托儿所”,其初衷也是协助工作的父母解决学生放学后的托管问题[2]。这一时期的课后服务主要是针对有需求的儿童,提供的也是最基本的看管服务。 到了20世纪初,提供课后服务的组织开始增多,如1900年出现的“汤普金斯广场男孩俱乐部”主要通过提供语言学习和游戏等,帮助移民家庭的孩子更好地适应美国社会[3]。1902年,俄亥俄州克拉克县成立了四健会“4-H”(Head, Heart, Hands, and Health),这是一个以让每一个年轻人青春时期尽可能发展潜力为使命的非营利性的青年组织[4]。这些都是以民间自发的形式为儿童青少年的成长提供保护场所。当时的活动经费主要通过募捐的方式来获得,初期普遍只提供简单的看护和学业辅导,后期服务的内容逐渐增多,开始为青少年提供健康保障、职业规划、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服務。随着20世纪70年代美国“回归基础运动”的兴起,国家和社会对儿童在阅读、数学、科学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达到这一要求自然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提高学生学业水平的时间和机会,课后服务毋庸置疑成为了一个不错的选择,其发展开始受到更为广泛的关注。
2.政府参与阶段:20世纪80年代到20世纪末
据统计数据显示,20世纪80年代仍有数百万美国儿童放学后“流落街头”。这不仅不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还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随着课后无看护儿童的日益增多,儿童放学后的看护问题也逐渐从一个家庭问题变为了需要思考的社会问题,单纯依靠民间自发的力量已经无法满足日益旺盛的社会需求。面对这一社会现实,美国联邦政府开始采取行动积极参与到课后服务的发展中来。1971年,美国联邦政府出台了《儿童全面发展法案》,该法案是第一次尝试为儿童课后服务提供发展资金,并明确提出,无论其社会经济地位如何,政府应确保所有儿童享有高质量的看护服务[5]。1984年,在“全国钥匙儿童会议”召开之后,政府开始为课后服务提供资金资助[6]。同时各州也开始对学龄儿童的托管教育进行正式立法,例如加利福尼亚州最先制定并试行了《学龄儿童社区托管法》,内容涉及儿童到校前和离校后的看管服务、资金来源、地点安排、具体执行等方面,由州教育部门负责管理[7]。为了进一步保障儿童放学后和家长下班前的儿童安全和教育,1994年,美国政府推出了“放学后项目”,主要目标是提高处境不利儿童的学业成绩,缩小学习差距 。在此基础上,1998年,美国政府又推出了“21世纪社区学习中心计划”(21st CCLC),并将其列入《初等和中等教育法》之中,这是美国全面推进课后服务的法律基础,并对开展课后服务实践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事实上,“21世纪社区学习中心”是在联邦政府资金的赞助下成立并运营的课后服务项目,是“放学后项目”的具体实施机构。其通过延伸学校教育的功能,打破学校和社区之间的壁垒,为美国儿童带来了丰富的学习机会。
3.系统化发展阶段:21世纪至今
进入21世纪,课后服务在全美范围内快速展开,进入了系统化发展的阶段。这不仅得益于课后服务给社会发展带来的显著效果,也得益于社会各界对课后服务在其他方面存在巨大价值的共同认同[8],更在于美国政府对课后服务的持续高度关注。为了给有需要的儿童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贴心的服务,美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政策来规范课后服务的相关领域。2001 年,美国政府颁布《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该项法案对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是新世纪美国教育改革的触发器[9],此举也推动了课后服务的深入发展。2015年,奥巴马政府出台了《每个学生都成功法案》,其中对21世纪社区中心的相关职权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与完善,新添加了各州要根据比例对低收入家庭进行一定的资助,各项活动首先向低收入以及贫困家庭倾斜,为他们提供补贴甚至免费的高质量的课后服务,使每一个儿童都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发展标准。此后美国政府还相继出台了2017年的《社区教育伙伴关系法》、2018年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法案》等,这些法案至今仍强有力地影响着美国课后服务的发展与变革。通过立法的方式美国联邦政府管理教育的职权不断扩大,不仅会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和检查,同时也鼓励社会层面的培训辅导机构加入到为儿童的发展服务中去。
二、美国课后服务的基本特征
1.服务对象:从关注弱势群体到面向全体适龄儿童
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这是美国课后服务最重要和最本质的特征。在美国,课后服务从产生伊始就倾向于有需要的儿童、家庭贫困的孩子,美国将为学生提供课后托管视为政府应当承担的公共责任,并将其纳入公共服务体系之中。“包容性”是美国创建国家资助公共教育的一个创始理想,《不让一个学生掉队法案》《每个学生都成功法案》的出台,体现出美国政府让全体美国儿童都得到全面发展的决心,以此提升未来美国在国际上的核心竞争力。实施面向全体儿童的课后服务不仅能消除城市贫困对儿童的消极影响,缩小因教育资源不均衡而带来的学业差距,也是促进教育公平、民族平等的重要举措,获得了众多美国民众的支持。此外相关研究显示,经常参加高质量课外活动的儿童学业成绩、工作习惯、任务持久性要远远超过那些课余时间很少参加课外活动的儿童,同时他们对同龄人的侵略性也更低[10]。鉴于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巨大的积极影响,美国政府也不断加大对“放学后项目”的经费投入,但远无法满足全体儿童的发展需要,于是美国政府开始引进社会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在自由竞争中为儿童提供最适宜的课后服务。
2.服务内容:从提供简单看管到注重多方面能力的培养
美国课后服务起源于民间的自发行为,所以初期只提供简单的看护内容。只有少数组织会提供体育锻炼、健康的食物等内容,总体而言,服务内容单一而且具有很大的零散性和随意性。同时对于提供课后服务的场所,组织课后服务的人员以及最终的服务效果并不是家长所关心的,孩子课后的安全和健康问题才是父母们关注的焦点。随着国际竞争的日趋激烈,美国为了保持在世界上的领先地位,相继颁布了《国防教育法》《国家处在危险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等法案,将教育改革与国家安全相提并论,提高学生的学业水平和各方面的能力成为了美国当局的迫切需要,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正式教育的补充,自然要紧跟步伐。同时社会上的课后服务机构为了吸引更多学生的加入也是积极创新,投其所好,设置各种丰富多样的服务内容,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和个性化发展。例如一些机构为移民学生提供英语辅导。此外,美国课后服务也尝试通过教育干预的方式为儿童提供健康饮食和体育活动的基本要素,降低他们在整个青春期和成年期超重或肥胖的总体风险,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11]。总体而言,美国课后服务的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需求在不断地丰富和改进。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美国课后服务在内容上还融入了STEM课程,致力于提升美国儿童的思维能力和创造力。
3.服务方式:从被动参与到灵活自主选择
在美国课后服务发展初期,提供课后服务的机构和组织非常有限,从外部客观因素上限制了儿童的选择;其次是因为一些儿童处于低龄阶段自主性不够,无法为自己做出恰当的选择;再有一些家庭经济水平有限,也不愿对儿童的课后服务进行过多的经济投入。造成了美国儿童只能在固定且有限的场所接受安排好的服务内容,整体上处于非常被动的处境。然而美国传統观念认为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这种略带强制而又无奈的课后服务不适合美国儿童的发展,随后美国政府开始干预课后服务的发展,虽然政府在课后服务的发展中占主导地位,但美国“放学后项目”一直秉持自愿参加的原则,不过会优先考虑低收入或者贫困家庭的孩子,价格低廉、服务优质的“放学后项目”仍然是他们的首选。相比之下,富人家庭拥有更多的选择,他们会给孩子寻求更具针对性和更高质量的课后服务。同时在美国政体和经济体制的影响下,政府并不反对民间力量的参与,反而通过引进社会力量进行机构之间的自由竞争,在充足的供求关系中丰富儿童选择的空间,此外,灵活性还体现在一些学校由于规模较小,本身无法提供“放学后项目”,所以就会联合附近几个学校一起开设“放学后项目”,或依靠于某一个学校。在时间方面,美国课后服务非常灵活机动,上学前、放学后、周末、节假日、寒暑假都可以进行课后服务,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周期。
三、对我国课后服务的启示
1.建立以政府力量为主、社会力量为辅的课后服务保障体系
课后服务关乎国计民生,为了保障课后服务的系统化发展,必须依靠政府和社会的力量。我国政府应当从宏观上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与时俱进的教育政策,保障课后服务的系统化运作。同时明确课后服务的性质和定位,即课后服务不属于义务教育的范畴,课后服务的开展时间不在义务教育时间段内,所以不能采取“一刀切“强制参加的原则,其作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要充分尊重学生以及学生家长的意愿。同时政府不应只是政策文件的颁发者,更应大力宣传课后服务的基本要求和重要意义,提高家长及社会对课后服务的思想认识[12]。
面对庞大的课后服务需求,充足的经费是课后服务开展的必要保障。我国课后服务的资金筹集要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家庭三方的力量,其中要积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将课后服务定位为社会公共福利产品,加大国家财政的支持与投入,承担主要的经费成本,对重点家庭进行减免甚至补贴,掌握课后服务管理的主动权,确保课后服务总体公益性的特点。同时要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以各种方式参与进来,可以建立相应的基金会或者直接委托基金会来募捐、收费和监督这些基金的使用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功能,将社会上的教育资源充分调动和利用起来[13]。
2.实施多样化与个性化相结合的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要依托具体的活动内容来完成,同时服务内容的优劣也决定着课后服务的实施成效。
我国课后服务的内容要体现多样化与个性化相结合的特点,在国家基本政策的指引下积极开发多样化的服务内容,为学生提供选择的空间和余地,让他们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和爱好进行多方面的尝试、体验、感悟和创造。总体而言,可提供学业辅导、艺术培养、综合实践、家庭活动等内容,具体可根据学校或社区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学生实际进行选择和开发,在实施中要侧重对学生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培养,尽力满足全体学生的需求,同时又能针对学生个体的兴趣爱好提供针对性强且具体的内容,以此提高我国儿童的核心竞争力。同时提高学生课后参与体育活动的比重不仅能增强学生的体质,也能干预当下的青少年肥胖、近视等问题。此外,课后服务的实施场所不能仅仅局限于教室里,要充分利用周边的少年宫、博物馆、纪念馆等社会资源,为我国学龄儿童提供多样化与个性化相结合的服务内容。
3.建立严格的课后服务质量监督与评估机制
监督与评估既是课后服务行业自身良性发展的需求,也是社会、时代对问责、专业的追求,所以建立相关机制刻不容缓。我国应成立专门的课后服务监督与检查机构,定期安排专业人员对全国课后服务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同时根据评估结果,对先进组织提供进一步的支持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表彰宣传,对于不合格、不符合要求的课后服务组织和机构要坚决的整改甚至取缔。
当前,大数据为国家发展、国家治理带来了新的发展动力和发展机遇。我们有必要为全国课后服务的实施情况建立相应的数据资料库,利用大数据的力量及时调整我国的课后服务。师资力量的强弱是课后服务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首先,我们要对课后服务的从教人员进行监督,从源头上细化课后服务教师的准入资格,提高课后服务教师的入职门槛,对提供课后服务的教师在知识、技能、职业道德、情感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考察,确保教师的专业性。其次,对于服务内容的选择、设计和开发也要进行定时不定时的检查指导确保其思想性、科学性和价值性。除此之外,课后服务的组织形式、服务经费的来源和使用、课后服务场所的设施资源以及安全性等方面也需要严格的监督和评估。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了解美国课后服务的发展历程,借鉴美国的治理经验,有利于立足我国国情,走具有中国特色的课后服务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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