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唯物主义视角下的宋明理学
2022-06-15赵佳为
摘 要:历史唯物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的社会历史观和认识,改造社会的一般方法论,也称唯物主义理论或唯物史观,它是价值取向与科学认识的统一。唯物史观是着眼于人对推动历史发展的作用,揭示人类社会历史客观规律的历史观。从唯物史观的观点出发,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具体分析宋明理学在宋代出现的原因、研究理论建构和开展具体的实践活动,把哲学问题放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还原当时的社会背景,这样才能更好地理解宋明理学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历史唯物主义;宋代;理学
中图分类号:BO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22)06-0042-03
历史唯物主义发源于马克思的青年黑格尔主义思想。黑格尔认为人类历史的终极目的是实现人类意识的自我认知,并且花了很大的篇幅讨论从波斯帝国到古希腊到基督教欧洲到宗教改革,每一次变革中人类意识是如何变化以接近这一目的的。黑格尔认为19世纪早期的普鲁士国家就是人类自我意识的化身。青年黑格尔主义者批判黑格尔的理论,认为黑格尔是在为当时的普鲁士政权辩护,黑格尔所谓的“人类意识的自我认识”并没有在普鲁士国家中实现。青年黑格尔主义者把批判的矛头指向宗教(具体就是基督教),认为只有批判宗教,人类才能实现意识的自我认知。费尔巴哈则否认人类自我意识的演变是历史的发展动力,认为意识只不过是物质世界的反映,以此为基础批判基督教。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对马克思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同时也接受了黑格尔哲学中关于“历史的终极目的”的理论,提出人类历史的终极目的是人类实现自我解放,结束人类的异化。和青年黑格尔主义者不同,马克思认为要实现人类的解放,不能只批判宗教,而必须从实践上改变社会。唯物史观第一次把人们对社会历史的认识奠定在主体世界的真实的基础之上,使关于社会的认识变为真正的科学,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历史观,为我们提供了科学可靠的分析历史的方法。因此,我们对待中国历史上的一些哲学问题,也可以用唯物史观的方法去分析它,这样,才能更好地把这些问题放在一个历史的角度去对待,还原历史的真实。在《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 第一分册>》中,恩格斯指出“马克思发现和阐明的唯物史观”这个原理,不仅对于经济学,而且对于一切历史科学都是一个具有革命意义的发现。
宋明理学可以说是中国特定历史阶段的时代精神的精粹,同样也是理论思维发展的一种趋势。宋明理学是中国古代哲学发展的重要阶段之一,是宋元明时期的哲学思潮,又可称为道学,最初产生于北宋时期,盛行于南宋与元、明时期,明代末期之后逐渐式微,但其对中国社会政治、文化教育以及伦理道德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宋明理学是北宋时期之后社会经济政治高度发展的理论体现,也是中国古代哲学长期发展的结晶,占有尤其重要的地位,值得一提的是,宋明理学还是批判吸取了佛家或教、道教双重哲学的产物,具有社会影响大、持续时间长的特点,因此讨论的问题也十分广泛。下面,将分别从三个方面论述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下的宋明理学。
一、宋明理学的内涵及其特征
雖然在北宋时期就有“理学三先生”的说法(石介、胡瑗、孙复),但实际上,宋明理学的创始人为“北宋五子”,周敦颐将道家的“无为”思想和儒家的“中庸”思想融合后加以改进,为理学最初的基本概念与思想体系做出了定义,可以说是宋代理学的开山祖师。程颢、程颐兄弟是理学的重要代表,确定了理学的最高范畴“天理”,把天理和伦理道德直接联系起来。张载则发展了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代表思想:气一元论思想,是古代中国辩证法“一,两”学说的集大成者。邵雍是先天象数学的创始人,他将先天象数之学加入宋明理学的范畴之内,使之成为理学思想体系重要的补充。理学是融合了佛、儒、道三教,将三教理论融为一体的思想体系。从这个角度来看,宋明理学从其本质而言,是儒家哲学的一种特殊形式,又可称为道学。因为这些宋明理学的倡导者主要讨论的内容是义理、性命之学,故此称之为理学。宋明理学思想承认事物是存在变化的,但限于时代观念,宋明理学认为事物的变化是“理”的神秘力量所至,未能得到“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动力是矛盾”这一观点。南宋学者朱熹和陆九渊是“北宋五子”所提倡的理学的发展者。朱熹是理学思想的集大成者,在理学体系的界定完善与阐述上有着举足轻重的贡献。他继承并发扬了二程的思想,认为“理”是世间一切事物存在的基础,而物质性的“气”为第二性的,“理”的最高境界就是阴阳相济、相互交融的“太极”。但他同样认为,“理”和“气”二者的关系是紧密相连、缺一不可的,“理”无“气”则不存在,“气”无“理”亦不能单独存在。陆九渊以主观唯心思想为核心,提出了“宇宙即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的命题,他的思想大多是与朱熹相互对立的,二人在史书记载中也曾经发生过激烈的辩论。陆九渊反对朱熹提倡的“读书明理”“观察万物以穷理”的理学思想,提出了“心即理也”的观点,将朱熹所推崇的从外物中追求“理”的“格物致知”的命题变为易简功夫,主张“发明本心”,更反对著书立说与博取群书。南宋时期理学唯有这两派对后世影响较大。而王阳明为明代理学代表,他基本上继承的是陆九渊一派的理学思想,即为后世所说的“陆王心学”,亦对后代影响巨大。这样一来,我们便需要先厘清理学的概念。理学广义来说,宋元明三代儒家思想学说都属于理学,如二程的“洛学”、王阳明的“心学”、朱熹的“闽学”、张载的“关学”等,都是宋明理学中的一个学派。而狭义上的理学,一般指“程朱理学”。儒家在宋代达到了一个高峰,各类学派层出不穷,大儒也出现了很多,如“明体达用”的胡瑗、“太极说”的周敦颐、《皇极经世书》的邵雍、“新学”的王安石等等。王安石执政后,“新学”一直到北宋灭亡,都是北宋的官学。到了南宋,“新学”地位开始慢慢下滑,“程朱理学”受到广泛推崇,成为主流学派。元明清三代,“程朱理学”成为统治思想。
二、宋明理学在唯物史观视角下产生的必然性
在人类思想史上,历史唯物主义首次科学而正确地解决了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的关系问题。历史唯心主义的观点是社会意识占据第一性,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在根本上将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颠倒了,犯下了本质性错误,因此它对于社会历史发展的看法只能是一种混乱和错误的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那些“道德、宗教、形而上学和其他意识形态,以及与它们相适应的意识形式便失去独立性的外观,它们没有历史,没有发展,而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从这个结论我们可以推断出,马克思是从客观现实出发,没有把结论依托给神秘力量或抽象观念之类的东西,从而揭示了在社会生活中,物质资料对生产活动的决定性作用,得出了“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的科学观点。由此可知,我们要具体研究宋明理学的产生问题,需要对中国当时的宋代社会面貌进行仔细全面的思考,即,正是中国封建宗法社会的社会面貌这个最大最重要的社会现实因素决定了宋明理学的产生。
首先,从思想史的角度看,北宋理学或者说道学的诞生,主要是为了回应五代以来“士风淡薄”的问题。什么叫“士风淡薄”呢?就是在五代十国时期,文人士大夫连基本的礼义廉耻都不讲了。比如,五代时期有一位知名的宰相冯道,历侍四朝,始终屹立不倒。谁当皇帝,他都是宰相。当然那个时代是乱世,文人为求自保,也非常无奈,但从儒家的道德立场来看,这样的人连最基本的道德原则都没有,所以北宋士大夫特别爱拿冯道举例子,批判的就是五代“士风淡薄”的现象,强调知识分子应该承担更大的使命,在一些原则立场问题上要坚定,要有操守。程颐有一句非常出名的话,“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就是针对知识分子、针对士大夫说的。理学兴起于两宋,恰恰就是因为经济发达、民风开放,以至于部分统治阶级、士大夫们穷奢极欲,过度地追求个人享乐,奢靡成风,看在有识之士眼里,认为需要道德的约束罢了。从这个角度来看,理学的出现就是为了遏制这种“士风淡薄”的奢靡倾向,教人克制自身的欲望,知辱明耻。
其次,每一种哲学思想的产生都离不开时代,笔者认为,理学之所以在宋代诞生,主要是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两宋时期经济发达,政治环境、学术环境也相对宽松,才能有那么多学派层出不穷,大儒不断涌现,而理学在北宋也只是诸多学派之一而已,到了南宋才慢慢变成主流学说,而理学也远没有后来明清那么极端。
二是对社会开放风气的担忧。儒家十分看重封建伦理道德,对社会风气表示不满的不止二程、朱熹,张载当时也在推行恢复古礼,认为儒家礼制可以净化民俗民风;周敦颐提倡“修圣德、重师道、推礼乐”等等。
三是三教合流的影响。南北朝时,儒释道三教并立;到了隋唐,三教互相交流融合,“借儒者之言,以文佛老之说,学者利其简便”;两宋之时,三教合流更加深入,三教互相学习融合对方的文化,理学就是这一融合的产物。作为理学开山鼻祖的周敦颐,以儒家为核心,吸收释、道两家的理论,著有《太极图说》,起点是“无极而太极”的宇宙本体论,其终点则是“主静立人极”的封建伦理观;二程师从周敦颐,理论中也多有释、道的元素,程颢亲笔所写的《定性书》里就多有佛老之语,很多东西都可以在佛老中找到出处。不过这不妨碍他们攻击佛老之学,朱熹甚至还上书认为佛老之学是异端学说。三教合流在明代还有很大的影响,比如王阳明就提倡“三教一家”,福建甚至出现了三一教,都是这种思潮下的产物。
四是儒家面对的巨大挑战。有融合也有挑战,唐代儒家一直受到佛、道两家的挑战,冲击非常大。无论是韩愈的“古文运动”,还是“北宋五子”不同的思想体系,都是为了让儒学获得统治地位,而传统的儒学是无法应对这种挑战的,于是儒家百花齐放,不断完善自己的学说,形成了诸多学派。
三、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维度下看宋明理学
现代对理学的批判一般主要是针对“程朱理学”,特别是程颐的名言“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朱熹名言“存天理,灭人欲”。这里有几个问题。
首先,“程朱理学”的核心不是逼着人守寡殉葬。“程朱理学”有一套客观唯心主义的体系,认为理先于天地存在,理是宇宙万物的起源,所以万物“之所以然”,必有其“理”,所以格物可以致知(即为格物致知)。理在人身上就是人性,人要抑制自己的欲望,不为自己的私欲所蒙蔽,才能看清自己的真实面貌,才能体悟天地之理(即为存天理,灭人欲)。“饮食,天理也;山珍海味,人欲也。夫妻,天理也;三妻四妾,人欲也。”可见朱熹也不是认为人就该变成木头,无情无欲,只是不能过度。那么,反映到社会上就变成了道德的诸多要求,而宋代社会的风气还是比较开放的,也正是比较开放,所以“程朱理学”才会呼吁伦理道德秩序,朱熹还曾经写信给宰相陈俊卿,劝其不要改嫁丧偶的女儿,“正以人伦风教为重,而欲全之闺门耳。伏惟相公深留意也。”但最后陈俊卿的女儿还是改嫁了。这件事一方面可以反映当时的社会风气还是比较开放的,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当时理学跟后面理学的差距也很大。
其次,程颐本人是比较保守的。他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事实上他不仅反对女子再嫁,也反对男子再娶,“大夫以上无再娶礼。凡人为夫妇时,岂有一人先死,一人再娶,一人再嫁之约?只约终身夫妇也。但自大夫以下有不得已再娶者,盖缘奉公姑,或主内事尔。如大夫以上,至诸侯天子,自有嫔妃可以供祀礼,所以不许再娶也。男女之配,终身不变者也,故无再配之礼。大夫而下,内无主则家道不立,故不得已而有再娶之禮。天子诸侯,内职具备,后夫人已可以摄治,无再娶之礼。”程颐的态度就是大家要对婚姻忠诚,地位越高越要起表率作用,但是对大夫以下的要求就不那么严格,不得已可以有再娶之礼,也算是他提倡伦理道德的一部分。另外,“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程颐本人也没有大做宣传,是他的弟子收集起来的。北宋再嫁的例子也很多,比如王安石的儿媳在王死后,由王安石安排改嫁别家;范仲淹的儿媳丧偶后,由范仲淹安排改嫁给了自己的学生;程颐本人在外甥女丧偶后,“惧女兄之悲切,又取甥女以归嫁之。”可见程颐这个人比较保守,一方面提出倡议,另一方面还是按照当时的习俗办事。
那么,宋明理学为何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被逐渐淘汰呢?在科学实践观的坚实基础上,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真正解开了社会历史的谜题,揭示了社会真正的本质,提出并论证了“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一科学命题。众所周知,实践活动是无处不在的,实践既是使社会从“自然”这一广义的范畴内分化出来,形成社会的基础,同时也是人与动物的最大差别之一,是使人从“动物”这一范畴内分化出来,形成人的基础,而且,劳动是无处不在的,生产劳动的实践活动更是实现了创造人与人类社会这一伟大目标。实践构成了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人类的物质生产实践,制约着整个人类的社会生活,是推动人和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的决定力量。总之,“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从这个角度来看,宋明理学过于拘泥于道德理论,忽视社会实践,最后必然被历史所淘汰。
从唯物史观的视角出发,人的自然性存在和社会性存在是一种有机的统一。马克思也曾明确指出:“任何个人如果不是同时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和为了需要的器官而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人必定会产生需要,而人的需要与能够实现、满足需要的手段、可获得的满足需要的能力是同时发展的,也是与人的现实生活一起发展的。人的需要发展到什么程度,那么人的本性也就能够达到什么程度,人的需要丰富到什么程度,他的本质力量也就丰富到什么程度。在这一方面,宋明理学割裂了人与自然的联系,过分地追求“存天理、灭人欲”,忽视了社会实践和物质利益,严重地压抑了人的本性。宋明理学在被统治者利用作为统治思想之后,变成了规范人们社会行为的标准,人的合理需要在封建主义的禁锢下被压制。人的需要无法得到满足,社会的发展自然也无处可谈。
世界上没有两片同样的叶子。所以,我们重要的是把握事情的主要矛盾。宋明理学在产生初期,并不是主流文化,最多不过是一些士人自身奉行的一股逆世风而动的清流。也曾一度对当时宋代的社会发展起过相当积极的促进作用。它在古代中国哲学方面的发展,毫无疑问是人类历史上的一大进步。但在它为封建专制的统治者作为官方思想去批判一切的时候,它最终便發展成为恃强凌弱而又扭曲的“存天理、灭人欲”。不过,理学的诞生、发展、曲折乃至复振,都是中华民族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宝贵的精神文明财富,我们应珍视和发掘这一历史,让它得到应有的尊重性评价。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蔡方鹿.宋明理学心性论[M].成都:巴蜀书社,2009.
[3]钱穆.宋明理学概述[M].北京:九州出版社,2010.
[4]陈刚.宋明理学产生的必然性及其流弊[D].成都:四川师范大学,2009.
收稿日期:2022-03-04
作者简介:赵佳为,硕士研究生,从事中国古代文学、宋代文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