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发展背景下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对策分析
——以福建省高职院校为例
2022-06-14欧晓钟
■欧晓钟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福建 福州 350000)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积极鼓励多元主体创建职业教育集团,福建省积极实践教育集团化办学成为当地的现实选择。在现有行政管理体制、教育管理体制基础上,教育集团化办学一般采用区域推进这种形式。从2013年开始,福建就已经开始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试点工作,例如出台了《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增加中高职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学校的请示》,为了推动当地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培养各个产业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由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作为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的牵头学校,与集美轻工业学校、厦门工商旅游学校、集美职业技术学校、厦门电子职业中专学校共同组成了办学集团。除了福建省以外,北京、杭州等地区也积极落实了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战略,并且分别提出了“集团+集群”化办学和“名校集团化办学”战略要求。鉴于此,本文根据福建市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实践经验,分析协同发展和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践对策,优化教育改革生态环境。
一、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体系机制内容
(一)集团化办学制度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制度,包括如下内容:(1)制度需要以“1239”运行机制为基础,具体代表的是职教集团、理事会、常设机构、专业理事会数量,彼此之间要保持协同性,勇于承担责任、完善评估机制,集团中的所有成员实施分级管理,制定决定遵循民主性、动态性原则,使得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制度职责更加明确、运行效率得到提升,初步搭建集团运行机制框架[1]。(2)调整、完善集团章程内容,凸显出集团章程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实践中的权威性。所有成员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共同准则要求,加强执行的自觉性;完善集团成员之间相互协商、信息共享与项目合作制度,确定集团参与主体之间分别承担的责任、义务,促使集团组织运行实现常态化,推动集团合作更加普及。(3)创建集团年度考核机制,所有集团成员单位都要参与到集团化办学关键工作的考核评价当中,其间可以优化集团成员单位内部执行的动态调整机制,通过创新发展使考核评价更具针对性[2]。
(二)集团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根据福建省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现状,在考虑新旧动能转换基础上,在当地职业教育行业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促进福建省职业教育创新创业与创客空间的建设,各个区域可以创建创新创业分校,大力开展创业教育与培训[3]。例如,福建省在“立德启智、知行合一”核心理念的引导下,在当地创建了“自主、探究、实践、创新”主题的实训平台,为职业教育实践育人提供支持,打造国家级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福建省研学旅行营地、福建省国防教育基地、三明市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三明市劳动教育基地、三明市素质拓展培训基地,为当地大学生创建了专业知识与技能施展的平台。
二、基于协同发展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建模
德国物理学家赫尔曼·哈肯(Hermann·Haket)提出协同效应(synergyeffects)与协同理论,在开放系统中,如果外界有物质、能量交换,利用内部要素、子系统之间具有的非线性作用形成自组织结构机理[4]。一定程度上可以将协同理论理解为耗散结构理论,探讨对象均为远离平衡态开放系统。但是协同理论关注的重点在于,系统由无序到有序的要点,并非是系统平衡态或者非平衡态,而在系统组成的各个要素、子系统之间具有协同作用。这里提到的协同作用,即系统形成有序结构不可或缺的内部驱动力,即外来能量作用可以帮助物质状态达到临界值,从而使得开放系统中的各个要素、子系统形成相互作用。哈肯还认为在协同效应形成的基础上,系统为宏观有序结构。
在协同发展背景下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协同特点、运行机制属于具有复杂性质的非线性作用关系集合。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协同机制则是3个系统之间相互作用的直观体现。首先为宏观教育集团化办学支持系统,基于教育系统内、外因素创建协同机制,这是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所必需的政策、制度、环境条件[5];其次为中观教育集团化办学协调系统,即教育系统内部组建协同机制,可以在系统内形成协调发展态势;最后为微观教育集团化办学要素系统,即教育集团治理涵盖的所有要素,例如制度结构设置、权力合理划分、各项资源共享等,以此为前提组建协同机制,促使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也有利于推动治理能力的提升。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协同机制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协同机制模型
三、基于协同发展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建议
(一)由政府部门主导推动各个部门协同进步
福建省各个区域同处一个教育系统,对教育集团化办学主导者会带来直接影响,首先是地方政府主导,地方政府部门带头实现教育协同推进;其次是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即在教育行政部门的引导下实现各个学校资源整合;最后是社会资本主导,社会资本、政府部门之间积极合作,实现学校资源的整合[6]。
福建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中,在教育、制度等方面加大了投入,但是不能仅凭非教育行政部门的一人之力,所以集团化办学发展一般是由当地政府部门带头,实现教育部门、人力部门、财政部门等的协同发展,达到完善支持系统的目标。结合福建省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经验,立足于统筹资源水平视角,地方政府部门起到重要作用。因为社会结构分化程度有一定的提升空间,所以社会利益传递、综合,不能只有社会结构承担责任,而是要通过政治系统内部的党组织、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之间的分析,在现行公共政策中融入已经确定的社会利益,由此也推动了地方政府部门在集团化办学改革领域的主导作用[7]。
(二)促进各类教育形式协同发展
福建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中,注重教育集团顶层设计,但这并没有单一地集中在基础教育层面,而是采用各个子系统全方位发展的方法。在各类教育形式发展目标、根本任务基础上,设计了相应的办学模式,实现各类教育协同发展的平衡发展。
首先,在基础教育层面,主要采用辐射模式,该模式的核心在于“以优补差、以优带潜”,使优质教育资源可以向薄弱学校覆盖。福建在实践中采用传统方法,即选择优质学校与名校,作为发展主导者,区域内的一些薄弱、新建学校则作为分校区,由主导者统一管理,便可达到“以优补差、以优带潜”的效果。应用辐射模式主要按照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为目标,在福建省原有体制基础上进行改造,很多村办小学进行了收归处理,由区教育局负责统一管理,考虑到城乡教育有比较明显的差异,尤其是学校管理、师资团队建设和课程改革等方面,需要解决不均衡问题。
其次,在职业教育层面,采用互补模式,遵循“优势互补、短板补齐”的原则。该模式在应用时选择发展能力相近的学校,将学校资源整合之后达到互补目的。结合福建省职业教育的规模,所有职业学校发展基础比较扎实,但是仍然有学科发展均衡性、学科建设重复性等问题。例如,福建德文教育集团下属学校在读大、中、小学生达到20000人,毕业本科生数量超过10000人,中学毕业生更是接近18000人。将学校资源整合之后,既拓宽了职业教育规模,又有利于实现各个学科建设之间的优势补充,杜绝学校之间相互生源无序竞争的现象[8]。
最后,在学前教育层面,采用互补+辐射模式,该模式的核心为“优势互补、以优带潜”。福建省当地选择发展水平相近的学校,建立结盟关系,同时每个学校还需保持独立性,达到学校之间的优势互补。另外,建立同盟中的所有学校吸取其他学校优势资源,利用以优带潜的形式,拓宽优质学校资源。应用互补+辐射模式本质上是对当地实际情况的分析,学校之间的协同合作,还有利于提高办学水平。按照福建当地对于职业院校办学规模的规定,所有新建学校数量持续增加,学校要想达到优质发展的目标,必须要由原本的优质学校辐射带动其发展[9]。
(三)优化内部要素协同设计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基础要素有三点,即内部制度优化与调整、权力合理划分与资源共享,这三项要素直接关系到集团化办学协同发展目标的实现。首先,内部制度优化与调整是集团化办学发展与治理的必要前提,基于现有制度保证治理工作得到深入落实;其次,权力合理划分为集团化办学治理必须达到的要求,要梳理好内外部各个治理主体权力关系,加强治理主体在治理实践中的合法性;最后,资源共享为集团化办学治理的基本特点,加强各个治理主体之间的合理性,特别是教育集团和分校、分校和分校的利益分配,确保教育集团资源之间可以实现互利共享。教育集团在实践中体现出远离平衡性特征,所以内部制度优化与调整、权力合理划分与资源共享机制不能完全照搬现有模式,需要结合福建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实际情况,对以上三个要素展开协同设计的调整,加快实现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治理体系的完善、提升治理水平[10]。
1.内部制度优化与调整
一定程度上治理能力被认为是制度供给源头与能力,教育集团治理中的制度更是占据着决定性作用,对今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长远性规划起到关键作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建设在制度方面必须达到如下要求:首先,遵循依法治校基本原则,以免制度惯性带来消极影响[11]。教育集团对比传统学校执行的办学体制有很多差异,例如在制度建设初期需要在法律制度框架要求下进行,避免传统管理思维限制,建立具有现代化特色的教育集团制度。另外,非传统意义层面的教育治理主体参与到教育集团治理工作中,为制度合法性夯实了基础。
福建省在完善内部制度方面,总结了如下经验:第一,将现代教育集团制度作为内部制度核心,当地现有教育集团在准备阶段,按照当地学校建设指导意见与实际情况拟定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集团章程、评价考核机制,为集团化办学规范性运行创造条件。第二,按照当地教育集团在发展中的定位,在制度中设置集团分类。建设分校一部分采取非独立法人模式,以一个法人为前提创新所有分校教育观念、模式、方法等。另外一部分学校则采取独立法人与集群管理融合的方法,将多个法人组合成为带有非营利性质的办学联合体。第三,创建理事会制度,办学规模扩大到社会层面。组建理事会的成员包括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社会人员和学校,共同商讨决定集团的办学方向、制定发展方案[12]。
2.权力合理划分
现代社会中的“权力”始终属于稀缺资源,一些掌握权力治理的群体、个体,有时会将自身意志施加到其他的群体、个体之上,使权力追求向度更具独特性。立足于权力划分视角,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本质为实现权力集中,当权力总量一定时,集团治理和分校治理的主体必然会面临权力秩序建构、权力分配格局等问题[13]。福建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在实现协同发展期间,也同样面临该问题,在设定的治理目标下加强各个教育治理主体权力关系的协调性。权力合理划分的根本任务是将各个教育治理主体的权力发挥作用加以梳理,制定清晰的权力清单,该清单共涉及三点内容:首先,教育主管部门、办学集团权力的合理划分,实现教育集团的自主化办学;其次,教育集团、分校权力的合理划分,为教育集团实现一体化管理、分校个性化发展提供保障;最后,为家长、社区等非传统教育治理主体赋予权力。
结合福建省实践经验,在权力合理划分的设计方面提出如下建议:第一,全面实现强校放权,各个区域的教育主管部门分别在经费、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提出管理对策,调整人力资源、财力资源与物力资源方面教育集团的管理权限,使集团更具自主权。第二,按照当地现有教育集团制度的设置情况,为权力划分赋予针对性[14]。例如,部分职业教育集团执行“条块并举、一体管理”原则,该原则的本质在于人事权、财权、物权全部统一到集团中,学校师资团队建设、教育教学等则是根据学校情况采取对应策略,当实现了集团的统一规划,再支持集团分校的自主性、特色化发展。另外一部分集团与之相反,人事权、财权与物权分别由独立法人单独管理,师资建设、教育教学等工作交给集团统一规划。第三,组建集咨询、指导、监督功能于一体的集团理事会,负责重大决策与活动的组织、监督。
3.资源共享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过程中,各项资源分配是治理效果的核心变量,梳理各个利益主体利益关系,完善资源分配体系也非常必要。明确教育集团化的实质,为优质资源倍数增长,将当地因优质教育资源分配引发的利益冲突问题解决。所以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期间,科学合理地分配优质教育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不仅是非常关键的方法,还是集团化办学成功的关键。一般资源共享关系到如下内容:一方面,教育治理主体获取满足治理行为需求的教育资源,解决历史问题导致的资源分布均衡性问题;另一方面,获得资源基础上提升资源实际使用效益[15]。基于传统学校管理模式,解决资源分配均衡性问题之余,还要注重提升资源利用率。为了实现资源共享的目标,福建省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设计方面总结了如下经验:第一,所有资源调度要保证统一性。办学集团综合分析教育资源配置情况,提高资源流动体系的规范性,所有校区在要求权限内可以申请、使用分配的资源。作为传统优质学校,在共享资源方面的积极性得到提升,满足其他潜力与薄弱学校在分享资源方面的需求。共享资源基础上,集团内部积极实践共建共享,将所有教育资源优化、整合,保证优质资源得到持续性发展,强化集团成员之间的凝聚力与归属感。第二,确定统一标准,实现分类化指导。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集团内部要有统一的质量监管体系,加强考核工作统一性、各个学校指导的差异化,为学校办学、课程等赋予特色化、自主权,既能够体现出办学的个性化特点,又能够强调发展特色化。
四、结语
立足于协同发展角度,解决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在实践中面临的协同性问题十分必要。因为区域教育作为生态系统具有整体性,所以系统内外关系与环境、内部系统之间关系与环境、各个子系统内部关系与环境,都要满足协同发展要求。福建省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这一层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基于协同发展背景创建了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体系,将优质职业教育需求、职业教育发展之间平衡性问题解决,避免职业教育发展出现多极化现象。积极实践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过程中,积累了非常丰富且可行性高的措施,为集团化办学发展夯实了基础。除此之外,实现集团化办学基础上,也有利于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与创新,综合教育资源,为我国教育工作的协同性发展提供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