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境外非政府组织研究的进展与未来展望*
——基于CNKI期刊文献数据
2022-06-14张译允张纯琍
张译允,张纯琍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犯罪学学院,北京 西城区 100038)
境外非政府组织,亦称国际非政府组织。广义上的国际非政府组织是指并未根据政府间协议建立的,其成员和活动范围涉及多个国家的非营利性国际组织①柳建文.“一带一路”背景下国外非政府组织与中国的国际区域合作[J].外交评论(外交学院学报),2016,33(05):1-30.DOI:10.13569/j.cnki.far.2016.05.001.,现有关国际非政府组织的研究中讨论的多为境外成立的非政府组织,因此本文所说的国际非政府组织可等同于境外非政府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是指在境外合法成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智库机构等非营利、非政府的社会组织。美国学者萨拉蒙(Lester M.Salamon)认为非政府组织应该包含组织性、私有性、非营利性、自治性、自愿性等属性,而境外非政府组织除这些特性外,还具有国际性。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化,不同国家资源流动频率提高,改革开放以来,越来越多的境外非政府组织进入我国开展相关活动,据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组织办公室最新统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有631个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依法登记,临时活动备案4018项。这些境外非政府组织逐渐成为帮助我国经济、文化、教育、环境、医疗等多个领域发展的有力推手。当前世界正处于全球化时代,探讨境外非政府组织对我国的影响、对潜在问题进行调控具有深远意义,因此,学界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相关研究愈发丰富。本文通过对有关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文献进行可视化分析与文本内容梳理,对当前有关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研究进展进行归纳总结,进而发现已有研究不足之处与未来研究可强化的方向。
一、研究过程与文献可视化分析
(一)文献搜集与文献总体情况
本文基于中国知网中国学术期刊数据库以“境外非政府组织”“国际非政府组织”“外国非政府组织”为主题搜索学术期刊,将年份限定为1990年至2022年,共检索出2663篇文献,其中中文文献有940篇。
图1 境外非政府组织相关研究发文量趋势图
根据发文趋势可以发现,从2000年开始,学界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研究热度逐渐升高,原因在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与国际交流合作增多,21世纪初,有相当数量的境外非政府组织陆续进入中国,因此这段时间研究热度逐年升高,并于2008年达到顶峰,此后直到2018年都保持较高的研究热度,这一时期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活动也呈现频繁态势,学界围绕境外非政府组织相关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产出了大量研究成果。但2018年以后,研究热度持续走低。
(二)文献可视化分析
运用CiteSpace对文献进行可视化分析,CiteSpace是一款可用于文献计量分析、可视化知识图谱的文献分析软件,能够用可视化的方式呈现科学知识的结构、规律和分布情况等。
1.关键词共现分析
利用关键词共现分析可以得知当前我国境外非政府组织相关研究的热点,如图2所示。
图2 境外非政府组织相关研究关键词共现图谱
文字大小代表关键词出现的频次,节点间的连线表示不同时间内建立的联系,连线的粗细表示关键词共现的强度。可以看出“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国际非政府组织”作为该研究领域的核心关键词,是最大的节点,而关键词出现的中介中心性指标能够帮助判断该研究领域的研究热点和学者们的关注焦点,从表1中代表节点促进作用的中介中心性指标来看,除了“境外非政府组织”等核心词以外,“国际政治”“全球化”“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国家安全”等关键词与其他关键词之间的通信较强,很多有关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研究中提及了有关内容。可以发现,“国际政治”“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关键词的频次虽然不高,但其中介中心性较高,说明其经常处于和其他关键词通信的路径中,对文献之间的互引关系产生积极作用。说明当前学界认为在当前全球化趋势下,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与国际政治、国家安全相关,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影响因素。
表1 关键词中心性前10(按中介中心性排序)
续上表
2.关键词时区分布趋势分析
关键词时区图可以分析不同时间段学界的研究重点,如图3所示。
图3 境外非政府组织相关研究关键词时区图
20世纪90年代末到21世纪初,绝大多数研究并未仅立足于我国行政领域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有关问题进行思考,这一时期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与其他国家交流程度进一步加深,相比于非政府组织在国内的有关问题,此时学界更关注“国际政治”“国际法”“全球化”等,可见学者们更多的是立足于国际领域来探讨境外非政府组织相关问题,更关注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国际性特点。随着越来越多的境外非政府组织进入我国,“国家主权”“合法性”“颜色革命”等具有国家意识色彩的关键词在2003年到2008年逐渐浮现,学界开始关注境外非政府组织与我国社会的互动,比如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的活动方式、活动影响、发展原因等。从2009年到2014年,学界开始关注境外非政府组织进入我国发展活动的有关管理问题,对“双重管理体制”“准入制度”“制度环境”等关于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内容展开了更多的讨论。从2015到2020年,我国首部针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通过,2017年开始正式施行,有关境外非政府组织法律的讨论增多,这一时期学界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对我国政治方面的影响以及政府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中的相关问题也进行了更加深入地探讨,并随着更多政策、概念提出,学者们的研究倾向于结合国家战略思想等视角,因此“一带一路”“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公安机关”“总体国家安全观”等是这一时期的研究关键词。2021年至今,相关研究出现“外国代理人”“网络渗透”等关键词,学界对于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新时代下对我国的政治安全、意识形态的影响投入了更多的关注。
二、主要研究内容分析
在已检索出的940篇文献中,进行人工筛选。仔细阅读,确保文章内容以境外非政府组织为主,最终确定90篇文献为重点分析文献。综观当前有关境外非政府组织已有文献内容,发现学界探讨的问题大致可分为国际领域下国际非政府组织与全球治理、相关法律问题,以及立足我国行政领域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相关法律问题、对我国的影响、管理难点及建议、与我国本土非政府组织互动等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国际非政府组织与全球治理
随着各国合作交流愈发密切,全球化趋势愈发明显,全球治理似乎已不仅仅是一个概念,全球治理是全球范围内包括政府、非政府及私人等多个主体,对全球事务进行公共管理的过程①薛安伟,张道根.全球治理的主要趋势、诱因及其改革[J].国际经济评论,2020(01):94-107,7.。对于国际非政府组织兴起的原因,范士明认为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兴起与西方市民社会思想流行、全球化趋势、民族国家地位在西方相对衰落、科技发展等原因有关,并认为要更深刻理解国际政治需关注国际非政府组织问题②范士明.国际关系中的非政府组织浅析[J].现代国际关系,1998(03):33-36.。国际非政府组织在全球治理中扮演了难以忽视的角色,饶戈平重点探讨了国际非政府组织的作用,认为国际非政府组织可推动国际立法、分配国际资源,协调国际事务、维护和平,还能影响各国决策、参与政府组织的项目等③饶戈平.论全球化进程中的国际组织[J].中国法学,2001(06):126-136.DOI:10.14111/j.cnki.zgfx.2001.06.013.。也有学者对非政府组织与国家权力关系进行了思考,认为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等非国家行为体很难撼动国家主权关系,国家核心权力不会让渡到其他地方,认为非国家行为体存在的前提是国家④李少琳.全球化背景下非国家行为体与国家主权的互动相关性分析[J].山东社会科学,2005(05):42-44.DOI:10.14112/j.cnki.37-1053/c.2005.05.009.。近两年出现了“逆全球化”趋势,但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存在并不会因此减少,薛安伟认为在该背景下,国家间制度协调的困难增大,因此非政府组织等非政府层面的机构对全球治理的参与度会提高,成为全球治理的重要补充⑤同①.。可见,未来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将会持续活跃。
(二)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法律法规问题
由于国际非政府组织进行跨国活动、参与国际事务,具有鲜明的国际性,学界对与国际非政府组织相关的国际法问题进行了探讨。有学者认为国际非政府组织能在促进国际法的编撰和发展、实施国际法、充当国际诉讼中的法律顾问等方面发挥作用①鄂晓梅.国际非政府组织对国际法的影响[J].政法论坛,2001(03):120-124.;除此之外,国际非政府组织还可以起到督促主权国家遵守国际法的作用②何驰.国际法上的非政府组织:理论反思与重构[J].中外法学,2020,32(03):826-839.。但有学者注意到,国际非政府组织在国际法中没有法律地位,与国际非政府组织良好的发展情况相违背③刘超.非政府组织的勃兴与国际法律秩序的变塑[J].现代法学,2004(04):116-121.。
随着国际非政府组织在我国活动增多,学界十分关注其在我国活动的相关法律问题。这些来自境外的非政府组织在我国活跃已久,但2016年之前,我国并无专门法律用以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虽有4部针对非政府组织的法规条例,分别是1989年的《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发行并于2016年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2004年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但是并不能完全成为有关部门对境外非政府组织进行管理的依据。直到2017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后简称“境外NGO法”)开始施行,我国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才有了最根本的依据。除国家层面制定的《境外NGO法》以外,很多地方性法规也对当地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做出了规定,如2002年的《西藏自治区接受境外非政府组织和个人赠款援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的《云南省规范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暂行规定》等。虽已有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法律,但经学界研究探讨,发现现行法律法规依然存在有待完善的部分:第一,《境外NGO法》中规定了双重管理体制,这是一种多头监管,可能带来权责模糊、多重监管,最后造成监管秩序混乱等问题④陈晓春,彭燕辉.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研究[J].贵州省党校学报,2018(02):108-113.。第二,《境外NGO法》部分规定不够清晰,比如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准入门槛,法条中仅有一些“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等较为抽象和宏观的条件,在实际处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准入问题时,会给登记机关带来不便;此外,有些法条规定较为模糊,尚无有关司法解释、实施细则和相应的配套措施等,比如规定了针对有违法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处罚措施但未提供相应的申诉程序、规定了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实行税收优惠但未说明如何优惠⑤陈晓春,张雯慧.法治视域下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精细化治理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9(06):69-74.。第三,有关法律法规中“管制”依然占主要地位,服务意味不足,而对待境外非政府组织应当管理与服务齐头并进,寓服务于管理。第四,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之间需要衔接,2017年《境外NGO法》正式施行,而之前已有的地方性法规与该法律存在一定出入,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带来不便,因此地方性法规和《境外NGO法》之间还存在协调的必要⑥刘贻虎.我国西南边疆地区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研究[J].武警学院学报,2021,37(03):12-17.。
(三)境外非政府组织带来的影响
大部分的已有研究都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对我国的影响进行了阐述,境外非政府组织对我国既有积极影响又有消极影响已成为学界共识。在合法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社会发挥积极作用时,就可能存在部分非法境外非政府组织进行非法活动对我国国家、政治等安全带来隐患。以下将从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两个方面分别进行阐述:
1.积极影响
第一,带来资金、人才及先进经验等。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开展扶贫、救灾、环境保护、教育等方面的活动,不仅带来资金,培养相关领域人才队伍,还为我国带来了值得借鉴的经验,有学者列举了扶贫①刘帅,赵佳佳.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扶贫活动状况探析[J].理论导刊,2019(08):52-58.和教育②刘朔,陆根书.发挥国际非政府组织作用 促进我国贫困地区教育公平[J].复旦教育论坛,2009,7(02):56-60.等方面的例子。除了境外非政府组织项目本身为我国带来的好处之外,境外非政府组织还有助于促进我国社会组织发展,因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往往来自发达国家,可以将其在发达国家累积的经验、先进的工作方式等带到中国,能够为我国社会组织提供管理或技术上的新方法,从而推动我国社会组织不断成长③马秋莎.全球化、国际非政府组织与中国民间组织的发展[J].开放时代,2006(02):118-138.。
第二,推动地区发展。境外非政府组织注重长期、可持续发展,他们运行项目时,并不会仅注重表面改变,而是考虑从根本上改变原貌。比如,有的境外非政府组织通过加强农村自身建设能力、积极动员当地社会资源以从根本上帮助农村发展;通过将资金投入在长期培养教师及学生能力的项目上来推动当地教育水平发展④刘朔,陆根书.发挥国际非政府组织作用 促进我国贫困地区教育公平[J].复旦教育论坛,2009,7(02):56-60.;通过帮助我国成立民间公益性法律机构以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带来推动法治建设等积极作用⑤金彪.外国非政府组织在中国活动的影响[J].云南社会科学,2008(04):118-122.。还有学者从治理关系上进行思考,认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实施项目能带动当地居民参与、与当地社会组织进行合作,不仅有利于培育新的治理主体,并且也利于帮助当地政府优化治理方式⑥赵会,陈旭清.境外非政府组织(NGO)与西藏治理关系研究[J].理论月刊,2015(04):118-124.DOI:10.14180/j.cnki.1004-0544.2015.04.022.。
第三,促进社会和谐。处于转型期的社会容易产生社会矛盾,而政府的管理和帮助难以面面俱到,境外非政府组织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政府缺失的部分职能,其公益活动也可以起到缓和社会矛盾的作用。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地区、活动领域广泛,大多以边疆、贫困地区为主要活动地域,社会弱势群体则是其主要服务对象,它们关注社会民生问题并进行援助,有利于缓和弱势群体生活压力。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能对社会文化起到正面作用,它们提倡反对家暴、关注留守儿童问题有利于预防青少年犯罪,还有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云南与政府合作展开禁毒防艾项目,对我国控制毒品犯罪具有积极作用。
第四,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在多个国家活动的非政府组织具有国际性,能够形成一个巨大的国际交流网络,从而有效地促进国际交流合作⑦石国亮,黄尹.非政府组织参与国际事务的归因分析[J].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8(03):7-10.。这些国际非政府组织关注生态、教育、健康等领域的问题,协助了各国政府进行社会治理,促进了全球治理的有效性、规范性、广泛性、民主性⑧丁宏.全球化、全球治理与国际非政府组织[J].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6(06):101-106.。对于我国而言,因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具备的国际性,有利于加强国际社会与我国社会的沟通和交流,有利于促进国际社会对我国“一带一路”的认同和支持⑨陈晓春,彭燕辉.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研究[J].贵州省党校学报,2018(02):108-113.。
2.消极影响
第一,带来政治渗透风险。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外成立,其中有些非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具有政治渗透背景,在我国的活动具有诱惑性、隐蔽性、煽动性、策略性等特点⑩张玲.境外非政府组织法律准入制度研究[J].云南社会科学,2011(01):116-119.。有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是外国代理人,毛欣娟①毛欣娟,陈映锦,刘小煊.美俄外国代理人管理制度及启示[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7(05):51-63.提到这些作为外国代理人的非政府组织接受外国资助,不仅难发现、难定性,而且难监管、难处置。有学者认为,相比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与境外非政府组织打交道时,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缺乏经验,有些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活动时可能暗地里输出西方价值观、对我国进行文化渗透等②马进.当前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特点[J].当代世界,2003(11):16-17.。
第二,非法搜集信息。有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活动时,会假借社会调查、环境保护、学术交流等名义在我国搜集信息。比如,有些境外非政府组织假借生态保护等名义表面对我国进行地理勘测,实则非法收集我国重要信息,对国家安全、政治稳定构成威胁。比如,2021年,我国国家安全机关发现有从2014年就持续接受境外非政府组织资助的某海洋公益组织在我国海域设计海洋垃圾监测点,其监测点靠近我国22个军事目标,搜集到敏感数据并向境外提供,对我国军事安全产生直接威胁③国家安全机关:某海洋组织接受境外资助,在我国非法设监测点,22个靠近军事目标[EB/OL].(2021-11-01)[2022-02-20].https://world.huanqiu.com/article/45PEvShzX6N。
第三,制造舆论,弱化民众认同。相比于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在新闻传播领域拥有更强话语权,有些来自发达国家的非政府组织等非国家行为体不仅可以打破国家对舆论的绝对掌控,并且有能力引导公众舆论④刘晓凤,葛岳静,胡伟,黄宇,马腾.非国家行为体的地缘政治空间影响及实现路径[J].地理科学进展,2019,38(11):1735-1746.。有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凭借我国与西方的“学术话语逆差”掌控话语制高点,利用网络平台、大众媒体制造舆论,诋毁我国党和政府的形象⑤谢晓娟,刘世昱.当代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的国际视角[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2).。境外非政府组织因有大量工作在关注弱势群体而具备公益性,这使其更容易得到民众的心理支持而在民众中具有影响力,若有个别非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进行项目活动时宣传西方思想,可能存在动摇当地政府群众基础的隐患⑥康春英,海晓君.对国际非政府组织参与我国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建设的几点思考——以宁夏南部山区三县为例[J].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06):106-109.。
(注:评奖活动由中国工程机械租赁网和《建筑机械》杂志社联合主办,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程机械租赁分会指导。)
第四,影响我国外交和国际区域合作。孙海泳认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对我国外交方面存在影响,比如我国外交政策、国际形象、海外经济利益等,有的具有浓厚政治背景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组织推动国际问题引起广泛讨论,并借机指责中国,试图通过舆论施压改变中国在某问题上的外交立场⑦孙海泳.境外非政府组织因素对中国外交的影响及其应对[J].国际展望,2018,10(01):51-69+149-150.DOI:10.13851/j.cnki.gjzw.201801004.。境外非政府组织通常会参与国际事务,包括我国国际区域合作,正如柳建文所提到的,在“一带一路”背景下,有些参与到我国国际区域合作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就会对我国相关工作进行阻挠,其手段包括将经济问题生态化、人权化、政治化等,如2012年中缅莱比塘铜矿项目和在我国“一带一路”规划中的中缅皎漂—昆明铁路工程计划都是因非政府组织的反对而不得不中止⑧柳建文.“一带一路”背景下国外非政府组织与中国的国际区域合作[J].外交评论(外交学院学报),2016,33(05):1-30.DOI:10.13569/j.cnki.far.2016.05.001.。
(四)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难点及建议
有相当多的研究探讨了如何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其中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当前的管理难点及建议都有涉及和讨论,学者们从境外非政府组织准入、登记、日常监管、评估、监督、文化等相关方面进行思考,为改善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提出了不同的建议。
1.准入与登记问题
境外非政府组织进行活动时,其活动涉及领域非常广泛,不仅活动多样,甚至跨越地域,单一的政府部门很难应对其活动的广泛性,活动的多元性导致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注册登记时,很难准确辨别自己所要开展活动对应的业务部门,因此为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①袁晓宏,韩振宇.境外非政府组织登记受理工作反思[J].广西警察学院学报,2019,32(02):69-74.。有学者为我国应建立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注册、准入制度提出了建议,张玲认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准入应当考虑三个方面:设立指导思想、确定准入模式、确定准入领域②张玲.境外非政府组织法律准入制度研究[J].云南社会科学,2011(01):116-119.;除此之外,郑昕认为境外非政府组织进入中国的准入制度构建还需要确定其准入类别、资金、人员等,准入后各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也应落实到位,并提议对境外非政府组织进行分类管理③郑昕,魏红英.国际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合法性与准入制度构建[J].理论与改革,2014(01):47-51.DOI:10.13553/j.cnki.llygg.2014.01.039.;施卓宏提议建立以分类管理为基础的直接注册制度、完善现有注册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项目登记与报备制度,加强信息管理,以优化境外非政府组织注册制度④施卓宏,陈晓春.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注册制度探析[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29(06):58-61.DOI:10.16339/j.cnki.hdxbskb.2015.06.009.。
2.日常监管问题
《境外NGO法》总则第六条⑤《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总则第六条:“国务院公安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是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是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相应业务主管单位。”规定了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登记由公安机关主管,而业务活动由其他有关部门主管,这实际上是一种双重管理体制,在实操中容易产生混乱。因此,可建立一个统一的管理部门和信息沟通平台,规避双重管理弊端,还有助于防止不同部门、不同地域管理机关的多头管理,推进高效沟通协调。陈晓春认为为了解决我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存在制度模糊、体制效率低、机制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应实现精细化管理,在理念、治理制度、体制、治理技术等方面进一步优化⑥陈晓春,张雯慧.法治视域下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精细化治理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9(06):69-74.DOI:10.19735/j.issn.1006-0863.2019.06.12.。个别非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可能危及我国政治安全,因此,王存奎以维护国家安全为出发点进行了研究,认为我国未来可以建立起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法律体系、注重依法监管等⑦王存奎.国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对我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启示[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2(06):51-57.;姚东认为我国和西方国家文化、意识形态等方面有差异,有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活动时会以多种形式进行意识形态渗透,而我国应当增强“四个自信”,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加强调查、加强管理等⑧姚东.新形势下应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意识形态渗透的思考[J].思想理论教育,2017(12):97-101.DOI:10.16075/j.cnki.cn31-1220/g4.2017.12.018.。
3.评估与监督问题
4.资金与文化差异问题
有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接受境外大量资助,甚至成为外国代理人,实施非法搜集信息、危害我国政治安全的活动,侵害我国国家利益。因此学界认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资金财务进行管理也是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一方面防止境外非政府组织对某单一来源资金过分依赖而缺乏独立性,另一方面也防止资金流入非法领域④张彪,李昌姣.对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分类财务监管研究[J].财经理论与实践,2016,37(03):83-88.DOI:10.16339/j.cnki.hdxbcjb.2016.03.01。除资金以外,境外非政府组织与我国社会互动中的文化差异也是学者们讨论的热点。境外非政府组织具有境外背景,来自不同国家,可能与我国本土文化出现融合不畅的问题,陈晓春认为文化差异会影响境外非政府组织内部人员关系、沟通效率、组织效能、本土化进程等,提议未来可以多元化管理、进行跨文化培训、拓宽沟通渠道等⑤陈晓春,耿露.基于文化差异的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跨文化管理[J].广西社会科学,2017(05):186-189.。境外非政府组织识别自身与我国文化的差异之处时,应当加强沟通,加强包容理解,努力做到“入乡随俗”,同时境外非政府组织应当推进其自身组织人员资源本土化,以减小因文化差异带来的问题⑥陈晓春,彭燕辉.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研究[J].贵州省党校学报,2018(02):108-113.。
5.服务与合作问题
要客观认识境外非政府组织对我国社会的积极面与消极面,鼓励其发挥积极作用,尽量避免消极作用。对境外非政府组织除了加强监管外,工作中也要切实保障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利益,要认识到服务的重要性,增强政府部门服务意识,在管理过程中注意“柔性化行政”,境外非政府组织本身具有特殊性,有的政府部门对于拥有外国背景的组织始终保持很高的警惕性,在管理中容易硬性监管而忽略了服务与引导,不利于推进政社合作①赵环,高丽.整合式吸纳: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的机制创新及其实践[J].社会工作与管理,2017,17(02):58-63.。加强沟通是促进境外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合作的必由之路,与境外非政府组织保持沟通,听取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建议或需求,当出现疑问时,采取和平解决方式,和平共处,才能促进合作。此外,注重文化交流也是优化政府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合作的有效途径,陈晓春提议要注重文化交流、创新合作理念、实现管理透明化等②陈晓春,文婧.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如何“更上一层楼”[J].人民论坛,2017(08):62-63.DOI:10.16619/j.cnki.rmlt.2017.08.025.。
(五)促进我国本土非政府组织发展
学界关注到我国本土非政府组织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互动问题,认为一方面本土非政府组织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合作时更容易熟悉境外非政府组织的项目情况等,因此应当发挥其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监督作用③陈晓春,王佑民.非传统安全视角下在华境外NGO监督管理研究[J].桂海论丛,2016,32(02):57-62.,另一方面认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发展较为成熟,其发展经验对我国社会组织发展具有借鉴意义。王妮丽等人认为对待境外非政府组织一方面要加强沟通与互信,另一方面要学习境外非政府组织发展经验,包括服务理念和管理经验,政府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合作时的相关经验也可以在政府与本土非政府组织合作时进行参考和借鉴,以此扶持本土非政府组织发展④王妮丽,王虹.国际非政府组织在云南的项目运作[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41(04):62-66.。如今我国国力日益强大,近年来,不仅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还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此背景下我国非政府组织有更大机遇和推力“走出去”⑤马庆钰.中国NGO参与全球治理的优势与时机[J].理论探讨,2022(01):52-61.DOI:10.16354/j.cnki.23-1013/d.2022.01.007.。有学者提议可以在注册、审批等环节优先支持那些能够促进社会和谐与提升我国外交能力的社会组织以推动其“走出去”⑥孙海泳.境外非政府组织因素对中国外交的影响及其应对[J].国际展望,2018,10(01):51-69+149-150.DOI:10.13851/j.cnki.gjzw.201801004.。总之,要促进本土非政府组织和境外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流,相互取长补短,共进共赢,要推进我国本土非政府组织国际化,增强我国国际影响力。
三、研究结论与未来展望
(一)研究结论
经过对有关境外非政府组织的CNKI期刊文献数据进行可视化分析以及重点文献内容梳理后,发现学界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研究在一定数量的境外非政府组织陆续进入我国后才逐渐有热度。刚开始学者们着重关注国际领域下的国际非政府组织,对国际非政府组织在国际政治、全球治理等领域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思考和探讨,后来,当越来越多的境外非政府组织进入我国开展活动后,学者们将重心放回我国行政领域下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有关问题上,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活动特点、领域、影响等方面展开思考,还对其准入、登记、日常监管等多个管理环节的完善提出建议。
然而,从中国知网CNKI发文数量来看,我国有关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研究热度从2017年开始便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在《境外NGO法》施行前,学界热衷于探讨如何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而《境外NGO法》的出台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境外非政府组织曾经“不好管”的局面。不难看出,目前的研究大多基于政治、法律、行政管理等视角,研究内容则集中在探讨境外非政府组织对国家政治、社会的影响以及如何更好地管理,因而有关问题研究结论丰硕,但总的来说,目前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研究的视角、对象、内容趋于相似,相关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和扩宽。建议未来可以在已有议题上进行细化,对不同类别的境外非政府组织进行更具针对性的探讨,或者针对已发现的某一法律、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展开更具体化、更对症下药的研究。此外,还可以在已有议题之外进一步拓宽,不仅是研究视角向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方向展宽,研究对象也可以更加丰富,可将目光从境外非政府组织转向本土非政府组织、政府等,探索不同主体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互动问题,力求从不同侧面丰富有关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研究。
(二)未来展望
综观已有研究发现,学界更热衷于探讨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问题,产生的研究成果为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实战工作提供了大量思路,相比而言,对于服务和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有关内容的思考却显得有些匮缺。目前,境外非政府组织作为一股充满活力的社会力量对我国社会发展、运行等多方面的影响不容小觑,除了对其进行管理外,服务与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加强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使其为我国社会充分发挥积极作用亦是亟需思考和探讨的议题。
1.研究的理论视角
正如上述分析所说,目前大多针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研究集中在政治、法律、行政管理等视角,原因是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问题是学界最热衷讨论的问题之一,而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的主体是政府、公安机关等,因而关于管理方面的研究大多基于政治、行政等监管色彩浓厚的视角。服务和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的主体虽也是政府,但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合作的对象除了政府以外,还包括我国本土非政府组织等,并且境外非政府组织可以发挥作用的领域极其广泛,比如环境保护、扶贫慈善等,所以在探讨服务和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相关议题上,可以根据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分类用不同的视角进行分析,比如生态学、社会学、经济学等,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探寻最大化发挥境外非政府组织积极作用的路径。
2.研究的对象
为了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发展、加强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合作,研究的对象不应该仅局限于境外非政府组织,与境外非政府组织产生合作关系的政府部门、本土非政府组织也应当纳入探讨之列。一方面,探究境外非政府组织与不同主体互动的过程、问题及解决方法,比如从主管部门角色出发,思考主管部门与境外非政府组织互动过程中应当做怎样的转变、政策应当怎样倾斜才能起到服务与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的作用等问题;另一方面,探析我国本土非政府组织如何发展的问题。根据《社会组织蓝皮书:中国社会组织报告(2021)》报道,我国社会组织数量增长速度有所下滑,由重数量发展转变为重质量发展。近年来,我国本土非政府组织在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逐渐增强,若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可以以境外非政府组织与本土非政府组织为主要研究对象进行对比研究,取长补短,以推动我国本土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探索本土非政府组织与境外非政府组织深入合作的路径。
3.研究的侧重点
为境外非政府组织提供服务,引导和鼓励境外非政府组织为我国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就是要探究如何在我国亟须发展的领域吸引境外非政府组织参与建设,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加强合作。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让社会组织应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2021年的《“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也强调“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向乡村提供民政公共服务。”可见,国家提倡社会组织为我国发展做出贡献,而在华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是我国社会组织的一员,应当鼓励引导其投入到我国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等事业中来,将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力量纳入社会建设的治理结构中。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为了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为我国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帮助,可以着重研究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扶贫、农村建设等领域的活动,以探究乡村振兴工作中涉及的各社会主体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应当怎样合作,主管部门在此过程中应当发挥怎样的管理与服务作用等。
四、结束语
对关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文献进行回顾,目的在于总结分析研究现状,对当前主要研究情况进行梳理,继而发现已有研究存在的不足,并对未来相关领域研究可能的重点方向进行展望,以期加深或者拓宽相关领域研究。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角度看,境外非政府组织对我国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影响。如何更好地管理、服务及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不仅需要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累积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也需要各社会组织、个人进行监督并提供帮助,还需要学者们对相关政策、现状、方法等方面的不懈研究,让理论与实践充分结合,科学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为我国社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