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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现状及对策探析

2022-06-13

继续教育研究 2022年7期
关键词:高等学历陕西省站点

余 博 叶 宇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本科生院; 2.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6)

陕西作为高等教育大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资源丰富。近年来,陕西省以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为目标,先后出台了《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改革提高高校继续教育质量的意见》(陕教规范〔2015〕9号)、《陕西省高等学校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9〕8号)、《关于加强陕西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0〕3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管理的通知》(陕教高办〔2021〕9号)[1],不断加强和完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觉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陕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主动适应人民群众高质量、多样化学习需求,着力培养职业型、技术型、创新型高素质人才。

一、陕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的现状

2016年,教育部出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6〕7号),将普通高校 、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独立设置成人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称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因此,所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是对已经脱离了正规学校教育的成人进行的以获得高等教育学历为目的的教育活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对象包括通过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等来获得高等教育学历文凭的社会成员[2]。

截至2020年12月,陕西省共有71所高校开设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其中:普通本科高校43所(公办高校34所、民办高校9所)、普通高职院校19所、成人高校9所(开放大学2所、职工大学6所、教育学院1所)。共设有成人高等教育和网络教育教学点862个,其中,省内教学点450个,占52.2%;省外教学点412个,占47.8%。

陕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类型与层次包括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和开放教育等三类。在籍学生总数为844032人,其中:成人教育230538人;网络教育375593人;开放教育237901人(见表1)。

表1 2020年陕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统计表

2020年,陕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籍学生按年龄分层统计结果显示,20岁以内学生74422人,占在籍生总数的8.8%;21—30岁的学生437715人,占比为51.8%;31—40岁的学生275967人,占比为32.7%;40岁以上学生55928人,占比为6.7%(见表2)。

表2 2020年陕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按年龄分层统计表

2020年,陕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籍学生按职业分类统计结果显示,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有98634人,占比为11.7%;从事企业管理工作有39332人,占比为4.6%;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有138707人,占比为16.4%;从事技术辅助工作有186533人,占比为22.1%;从事服务工作有87255人,占比为10.3%;一线生产工人有60244人,占比为7.1%;从事其他职业有139691人,占比为16.5%;无职业有95886人,占比为11.3%(见表3)。

表3 2020年陕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按职业分类统计表

二、陕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发展,陕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模不断扩大,目前450个省内校外教学点,基本覆盖了各地市县,600余种专业涵盖了高等教育的所有学科门类专业领域,办学基本覆盖了专科、专升本、本科等三个层次,满足不同人群学习需求。陕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高等教育资源紧缺和“高等学历教育补偿”阶段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培养了大批的人才[3]。与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和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相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新期盼相比,陕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适应的矛盾和问题仍很突出,集中表现在办学定位不明晰、教育特点不明确、站点质量不稳定、教师队伍不专一、资源共享不充分。

(一)办学定位不明晰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是建设学习型社会、促进全民终身学习的重要办学类型之一。近年来,在具体办学过程中存在办学定位不明晰的问题。一是部分高校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边缘化,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作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边缘形式,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在思想上不重视,制度建设、教师队伍、学生管理的水平均有待提高;二是个别高校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利益化,没有准确处理好发扬本校办学特色、面向社会需要、迎合考生提升需求的关系;三是个别高校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普教化”“职教化”,照搬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缺乏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独特之处与办学特色。

(二)教育特点不明确

“普通高等学校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应坚持与授予本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相同的标准,择优授予”[4]。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对象以社会在职人员为主,按需学习,注重实效,这种过高标准的学位授予并不利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良性发展。部分高校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并未紧密结合继续教育特点,忽视了成人学生的学习特点,将学习内容与成人的工作实践割裂开来,影响了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学习热情。

(三)站点质量不稳定

调研发现,陕西省教育厅在抽检2020年校外教学站点中,确定395个校外教学站点合格、21个限期整改、24个不合格[5];在抽检2019年校外教学站点中,确定420个校外教学站点合格、6个限期整改、27个不合格[6]。虽然大部分站点年检合格,但是部分校外站点存在设站不严格、管理不到位、投入跟不上、师资条件弱、教学条件差、有专业无学生等情况,甚至还有未经审批备案的站点违规招生现象,教育主管部门给出了整改或撤销的决定。

(四)教师队伍不专一

教师是教育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在教育过程中起到主导作用。当前,陕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存在队伍不稳定、专业性不强、教学质量不高的问题。部分从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的教师都是由从事高校普通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兼任的,各高校的继续教育学院缺少足够的专业化教师,更缺少继续教育理念先进、理论知识深厚、实践能力突出、育人水平高超的复合型教师队伍。

(五)资源共享不充分

资源建设是继续教育,特别是网络继续教育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陕西省设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高校都积极致力于资源建设工作,产出了一批优质的学习资源,但是这些教育资源一般都仅限本校学生使用,在资源的跨学校、跨区域、跨时空共享方面严重滞后。同时,共同建设、共同开发教学资源的力度也不够。

三、陕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问题成因分析

(一)重视程度不高,质量意识淡薄

面对社会竞争压力的加大,部分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存在“重创收,轻管理;重规模,轻教育,忽略高质量人才培养,注重经济收益”的教育理念,对继续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办学定位不明晰。部分高校办学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真正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纳入总体规划、纳入改革领域,没有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纳入保障体系和监管范围,人才培养方案照搬照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方案,专业设置盲目性与滞后性并存,课程建设投入不足、开放不够,导致办学质量不高。

(二)办学治校不严,站点管理松散

在调查中发现,部分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以经济利益为重,不注重教学管理和办学质量,招生宣传不规范,高校所设函授站、教学点的招生人员在宣传过程中夸大宣传、混淆概念、违规承诺。在教学管理中,个别高校对学生管理松散,未严格落实相关教学标准,对站点的教学管理存在监管盲区。如在网络教育方面,对学生学习监管不够,过度依赖平台的技术手段管理学生学习;在函授教育方面,不按培养方案落实相应面授辅导课时,仅开展单一的网络教学,缺乏对学生平时自学的管理和服务。

(三)评价机制不完善,师资建设乏力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师队伍水平不高,既有客观原因,也有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普通高校扩招,加之教师科研任务重,导致教师工作负荷加大,上课冲突时有发生,教学质量严重下滑;高校现行人才评价体系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师资建设不利,有的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量不与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等挂钩,有的课时酬金低于普通教育授课报酬标准等,影响了教师参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制约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四)平台建设不足,共建共享滞后

长期以来,各高校各自为政,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在资源共享方面做得不到位,导致各高校资源重复建设,这既浪费人力物力,又不利于优质教育资源推广共享,不利于教育公平。由于教育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缺位以及企业、产业参与不够,资源共享平台、资源共建机制不完善,导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共享不充分。

四、陕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对策

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是提高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社会认可度的关键。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的引导、管理和监控力度,努力推进陕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完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质量监控体系

提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位的含金量,必须建立政府管教育、高校办教育、社会第三方评教育的良性互动机制。教育行政部门从制度层面建立地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的监督机制、质量评价机制,加强年报年检、质量评估与监控等工作。高校自身细化继续教育质量评价指标,建立健全校级教学质量评价监控体系,客观有效地开展自身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评价与监管工作。充分发挥第三方——陕西省高等继续教育学会的质量评价和监测作用,从办学定位、师资队伍建设、课程设置、培养目标、教学手段等方面入手,制定科学而切实可行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评估指标体系。

(二)大力建设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线上管理系统

在“互联网+”时代,信息技术改变着教育教学的方式,信息技术更广泛、更深层次地应用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中。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发陕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线上统计系统,完成包括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陕西校外教学站点备案及自检、主办高校年检、办学信息审核(招生人数、教材使用、教师情况、办学条件等)等管理功能,及时发布陕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政策动态,掌握高校及站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实施情况,通过线上系统实现陕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指导。

(三)协同打造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良办学秩序

牵住站点管理这个“牛鼻子”,直击关键、敏感关节,以检查、清理、年检和评估为主要手段开展教学站点管理,教育主管部门、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会多管齐下,久久为功。对各类校外教学站点实施全覆盖、拉网式评估,开展定期年检和不定期抽检。落实高校主体责任,严查办学权、招生权和教学权转移、下放、外包等不规范行为。

(四)全面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教师水平即学校水平,良师垂范是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重要保障[7]。加强专兼结合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配足专职的教育技术和网络技术人员,将校外教学中心辅导教师、兼职教师一并纳入学校师资队伍发展规划和管理中,确保有效完成教学任务。普通高校、高职院校要统筹安排校内教师承担全日制教育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工作,将专任教师承担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纳入教学工作量计算和教师教学业绩考核评价体系中,建立本校教师到校外教学中心巡回教学的制度。

(五)协同发挥行业协会育人功能

广泛协同确保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质量[8],支持陕西省高等继续教育学会建设和独立行使职责,指导学会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发挥陕西省高等继续教育学会在人才、信息、资源和研究方面的优势,委托学会承担专题调研、政策咨询、检查评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工作,促进管办评分离改革。积极搭建高校、行业、企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联盟,引进行业、企业参与专业建设,推进校企合作,发挥行业企业和社会优质资源,共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实践基地和产学研基地,打造贴近企业、服务行业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大格局,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增添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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