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依规治党的价值意蕴、鲜明特征和实践要求
2022-06-04徐广志高继文
徐广志 高继文
摘要:依规治党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的突出特点,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有力支撑,也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呈现出党内法规体系具有统一协调性、党内法规制度具有价值导向性、依规治党治理逻辑具有科学合理性、党内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具有彻底性等鲜明特征。新时代深入推进依规治党,要坚持把党章作为根本遵循,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价值旨归,坚持把加强党的建设、服务党的事业发展作为目标追求,坚持把贯彻民主集中制作为重要原则。
关键词: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党内法规;全面从严治党
中图分类号:D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494(2022)01-0033-06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贡献研究”(21&ZD002)。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1]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效果如何直接影响到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依规治党,取得显著成效。2021年11月11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在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时指出:“党坚持依规治党,严格遵守党章,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严格制度执行,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2]2021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召开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发挥好党内法规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重大作用,确保党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政治保证。”[3]基于此,深入研究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价值意蕴、主要特征和实践要求,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新时代依规治党的价值意蕴
在新时代伟大征程上,中国共产党坚持以猛药去疴的决心,着力纠正党内一度出现的管党不力、治党不严问题,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推进依规治党。自党中央提出依规治党以来,全党依规治党工作稳步推进,极大地提高了管党治党的水平。依规治党作为中国共产党在新的执政环境下深化对执政规律认识的重要成果,必将为今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
(一)依规治党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开展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在黨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4]48他同时强调:“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4]48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前推进,新情况新问题也会不断出现,需要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管党治党的新途径新举措。全面从严治党不能简单以打掉多少“老虎”“苍蝇”“狐狸”为目标,必须从法规制度层面建立起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防线。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十九大把“依规治党”写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作为全党的重要遵循。2020年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指出:“党中央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4]543党内法规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不断健全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只有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并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才能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编织起严密的党内法治之网,从根本上解决治党工作规制性不足的问题。
(二)依规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有力支撑
新时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依规治党作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方面,通过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在为依规治党提供充分依据的同时,也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供法规制度保障;通过依规治党的全面推进,有利于增强党的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在新时代,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局势,影响管党治党的因素更加复杂,贯彻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为繁重和紧迫。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时就指出:“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5]依规治党能够通过发挥党的制度建设和制度治党双重优势,进一步规范党的执政行为,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只有党内法规足够完备,党的制度笼子扎得足够严密,依规治党在党的建设进程中的治理效力才更加充分,为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有力支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要把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解决好,要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完善规范、健全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既使已经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更加深入有效的解决,又有效防范新的矛盾和问题滋生蔓延、有效防范已经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反弹复发。”[6]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相继制定、修订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如《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等,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了有力支撑。7A88A8EC-9C4E-484D-99FC-3B99FCA897D9
(三)依规治党是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确定将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体现政党的先进性。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强调:“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是党的建设面临的根本问题和时代课题。”[7]近年来,党中央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把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作为加强党的队伍建设的关键手段,使党永葆生机和活力,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回顾党的百年征程,中国共产党一直高度重视党纪党规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颁布第一个反腐败法令《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充分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恒心。这种勇于自我革命、敢于向自己动刀的鲜明品格,正是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的重要内因,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保持强大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依规治党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进一步增强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非常重要的一招。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掌舵者、领航员,只有通过不断的自我管理、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以严明党纪党规管好自己,切实发挥党内法规制度威力,增强依规治党效力,塑造更加坚强的党员干部队伍,才能持续掌好历史之舵、把好时代之帆,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艘巨轮行稳致远。
二、新时代依规治党的鲜明特征
依规治党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背景下作出的重要治党工作安排。新时代依规治党强调严格依据党内法规制度整顿党纪党风,重视党内法规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构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于制度,植根于法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实践中突出严格性、彻底性,坚持扎牢、编密党内法规制度的笼子,防止一切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问题发生。总体来看,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具有以下鲜明特征。
(一)形成的党内法规体系具有统一协调性
“党内法规体系,是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以部委党内法规、地方党内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1]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作为依规治党工作推进中的重要内容进入高速发展期,从2013年党中央发布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到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总目标,再到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宣告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成就。截至2021年7月1日,全党现行有效党内法规共3615部。其中,党中央制定的中央党内法规211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党中央工作机关制定的部委党内法规163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地方党内法规3241部[1]17。
新时代党内法规体系虽然由不同模块、数量庞大的法规制度组成,但并不是简单相加的结合体,而是统一于党章的上下统筹、左右衔接、运行有效的有机整体。党章是党内法规体系中的“万规之源”,统领党的领导法规制度、组织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設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四大制度板块的制定和架构,党章同四大制度板块共同构成党内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党内法规制度以具体条款形式表述,以法规文本为主要载体。”[8]不同党内法规文本的法律地位和功能用途各有差异,中央党内法规处于党内法规体系上层,是构建党内法规体系的“四梁八柱”,对其他层级党内法规起到示范、规范作用,部门和各级地方党内法规依照党章精神和中央党内法规文本规范进行制定,共同构成党内法规体系的实体文本基础。当前,党内法规体系总体做到了内容科学、协调统一的要求,确保依规治党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协调有效。
(二)制定的党内法规制度具有价值导向性
党内法规制度是党的制度的高级形态,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规范党内生活的重要标准。回顾党的百年历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每一部党内法规制度的制定都是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时期解决党内问题的真实写照,这就决定了党内法规具有鲜明的价值导向和管党治党功能。具体而言,党内法规在规范党内组织工作、肃正党内风气、评判党员行为是非曲直、引导党员树立正确理想信念等方面起到重要的价值导向作用。在作风建设方面,2015年10月党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明确列出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四条规范,以督促全党同志克己奉公、全心为民。在思想建设方面,2015年10月党中央印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总则”的第二条规定“要培养造就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10]302,第四条列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原则六项,以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能够真正发挥坚定党的理想信念、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塑造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作用。在组织建设方面,2019年3月党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总则”的第三条规定“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10]331,同时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要符合将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具体要求。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呈现出全方位向前推进的鲜明态势,为党的各方面建设提供重要法制保障,并发挥出重要的正面激励和价值引领作用,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规党纪,自觉践行党的宗旨,提高管党治党水平。
(三)依规治党的治理逻辑具有科学合理性
依规治党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蕴含着党完善自身建设及治国理政的先进理念和科学思维。依规治党同依法治国在治理逻辑上一脉相承,依规治党之“规”具有法的一般特征。坚持依规治党,是对新时代党内治理矛盾和党纪现实问题的准确把握,内含丰富而深刻的法治思维,表现出严密、科学的规制性治理逻辑。依规治党治理逻辑的核心是:立足于制度,植根于法治,通过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法治效力建立起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10]151政党是一种有序而理性的组织,同国家离不开法律一样,需要通过集体共同认可的制度和规则来对组织内部成员和组织整体进行制约,以支撑组织的正常运行,保证组织成员为共同目标而奋斗,党内法规就是这种制度和规则的成熟形态,塑就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优良本质。可以说,依靠严明的法规制度管党治党是中国共产党稳固执政地位的重要条件,这也是全面深化党的建设的必然结果。依规治党是法治思维在党内治理中的运用,展现出新时代管党治党在治理逻辑上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序性,饱含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治党智慧。“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11]169法规制度既是基础,又是保障,只有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贯穿于党内治理的方方面面,才能构建起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为党的长期执政和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7A88A8EC-9C4E-484D-99FC-3B99FCA897D9
(四)党内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具有彻底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规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11]154他同时强调:“多年来的实践告诉我们,贯彻执行法规制度没有绝招,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11]154狠抓党内法规制度贯彻执行是推进依规治党关键环节,法规制度执行是否彻底决定着从严治党、制度治党的实际成效。因此,必须加大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力度,不能使党内法规制度形同虚设。不仅要下大功夫完善法规、健全制度,更要下大力气抓落实、抓执行,不断增强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中国共产党实施依规治党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显著,维护了党内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截至2021年6月28日),中央纪委共立案审查调查中管干部453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883.4万人,查处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2.6万件;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1.7万件,处理了32.2万人[12]。可见,中国共产党贯彻执行法规制度、实行依规治党具有彻底性,在面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上坚决不妥协、不让步,严格依照党内法规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与此同时,党中央明确执纪者必先守纪,深化法规制度贯彻执行的彻底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纪检监察队伍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锤炼过硬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以党性立身做事,刚正不阿、秉公执纪、谨慎用权,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13]纪检机关作为党内自我监督的重要责任主体,必须始终忠诚于党和人民,忠诚于纪检事业,带头落实好依规治党。2019年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专门规范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的重要法规制度,对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的整体流程和各个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强化纪检机关“打铁还需自身硬”,突出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彻底性。实践表明,只有不断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相关工作制度,提高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免疫力,锤炼过硬的工作作风,才能有效保障党内法规制度切实贯彻落实到位。
三、新时代依规治党的实践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深入推进依规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为党的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在未来的新征程中,面对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为了保证党的事业不断取得成功,必须不断深化依规治党,推动管党治党水平不断提高。
(一)坚持把党章作为依规治党的根本遵循
“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10]151新时代推进依规治党,必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切实发挥好党章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党内法规体系构建的指导作用,发挥好党章对全党的引领、规范作用。2019年8月中央政治局修订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总则”的第三条明确规定:“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9]634“总则”的第七条进一步规定:“坚持以党章为根本,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9]635可见,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在党内法规系统中居于主导地位,有着根本性、基础性和最高权威性的功能,任何党内法规和党的文件都不得与其相抵触。依照党章制定各项党内法规,规范党内法规的制定流程,协调党内法规立改废释工作,是保证党内法规的鲜明政治性和统一规范性的应有之义。从性质上来讲,党章是全党核心意志的最集中体现,全体党员都应把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党章学习教育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日常学习、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党员学习党章。”[14]依规治党不仅要依靠党内法规的规矩效力实现对党内问题的纠正,同时也要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规意识,明确党章的权威性,达到自觉遵守党的规章制度的根治效果。要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基础标准,引领全党学习党章,尊崇党章,切实把党章的理论精髓和思想智慧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二)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依规治党的价值旨归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显著、最重要的特色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4]16依规治党作为新时代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解决党内突出问题的战略性举措,开展难度大,待办问题多,任务十分艰巨,必须紧紧依靠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大力发扬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精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先进思想和科学理论贯彻落实到依规治党的法规制定与实际执行中。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依规治党的最终目的在于不断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依规治党要坚持以维护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原则,引导全党深刻领会“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守住原则底线。2021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召开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增强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牢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继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修订了许多关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党内法规文本,以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纠正了一些地方和组织一度出现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问题。比如2019年2月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就明确规定:“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方针政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原则和问题……以及其他只能由党中央领导和决策的重大事项,必须向党中央请示报告。”[9]158此外,党中央还就加强党对农村工作、机构编制工作、政法工作、统一战线工作、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定、修订了一系列法规制度,以完善党的全面领导体系,巩固和加强党的治国理政基础。
(三)坚持把加强党的建设、服务党的事业发展作为依规治党的目标追求
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历经千锤百炼仍永葆生机活力的重要法宝。1939年10月,毛泽东同志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就把党的建设列为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大法宝之一,并强调在战胜敌人的三大法宝中,党的建设是中心环节,只有把党的队伍打造好,统一战线和武装斗争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后,黨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概念,明确新时期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党的自身建设的总路线和总要求。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明了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明确了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原则、方针、目标和战略部署。新时代依规治党必须坚持以加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自身建设、适应党的事业发展需要为目标,抓住党的建设关键,把正党的政治建设方向,通过完善法规制度、严抓治党工作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党的建设问题时曾指出:“形势的发展、事业的开拓、人民的期待,都要求我们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15]要推动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就必须依靠严肃的政治纪律和党内法规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把正党内某些党员干部不讲政治、淡化政治、去政治化的思想倾向,根除个别不遵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令不行禁不止的违纪违规现象。新时代新征程新气象,党的建设要有新面貌新作为新发展,就要深入加强依规治党,以严明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要持续深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厚植党的执政优势,深入完善党的各方面法规制度,为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7A88A8EC-9C4E-484D-99FC-3B99FCA897D9
(四)坚持把贯彻民主集中制作为依规治党的重要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民主集中制原则强调依靠党内民主推动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同时要求这种民主要在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基础上进行,保证党内民主不偏离方向、不走向极端。在依规治党中贯彻好民主集中制,要具体体现在党内法规制定和党内法规执行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总则”的第七条明确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党的集中统一”[9]635是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有学者也认为“党内法规制定,要吸收被约束对象、党员、有关专家学者以及普通群众参与”[16],以实现法规制度合理性因素的融入。“正如国家层面的民主必须做到民主与法治的有机统一一样,党内民主必须做到民主性与组织性的有机统一。”[17]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以及依规管党治党过程中,要注重保障党内民主与维护党的全面统一领导相统一。依规治党既是这种“组织性”的现实表现,同时又为“民主性”和“组织性”提供可靠的规矩与制度支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仍然存在一些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现象和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要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依规治党往纵深发展。在未来的新征程中,要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保障法规,夯实党内民主重要基础,保证党的团结统一,厚植民主集中制的独特优势,增强党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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