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主持人:陈鹏
2022-06-02陈鹏
职教通讯 2022年5期
陈鹏
主持人按语:2019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首次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202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用法律保障了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教育的地位。无论是从政策表述还是从教育实践来看,理解作为一种类型教育的职业教育始终离不开普职教育关系这一探讨语境和思考基点。例如,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教育,是否意味着忽视普职教育之间的横向沟通,进而走向普职“双轨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提出,“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协调发展”意味着普职教育要在不同阶段实现相互融通。基于此,本专题遵循理论探讨—历史回顾—实践探索的逻辑理路,从普职教育关系视角下职业教育类型化改革的理性审视、普通本科高校赋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教育“普职融通”的回顾与展望三个方面对普职教育关系作了初步探讨,以期澄明普职教育关系,为我国职业教育类型化改革與高质量发展提供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