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目标下的旅游业环境责任
2022-05-31吴承照欧阳燕菁
吴承照 欧阳燕菁
“双碳”(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作为我国未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目标,具有三重性:制约性、引导性和激励性,“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1。这是中国顺应全球低碳发展大势做出的重要战略决策,既是推动中国经济走向高质量发展道路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更是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战略之举。旅游业在碳达峰、碳中和进程中肩负着同样重要的环境责任。
一、旅游业在“双碳”目标中的重要意义
据世界旅游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显示,2005年全球二氧化碳总排放的4.9%来自旅游业,人为因素导致的全球气候变化贡献率中旅游部门占比5%~14%,同时,预计直至2035年,旅游业的碳排放将以年均2.5%的速度进行增长,旅游业的碳排放量不可小觑,减少旅游业碳排放量对实现“双碳”目标以及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中国目前已成为重要的國际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并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国内旅游市场,2012年,国内旅游业产生了6274万吨二氧化碳,占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0.79%2。随着旅游业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大规模的开发活动和旅游活动势必造成大量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同时,旅游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主要集中在旅游目的地排放,旅游业是双碳浪潮中的主要实施者和承受者,将碳管理引入旅游业管理规划,实现低成本碳减排目标成为国内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举措。
二、“双碳”目标下的旅游业环境责任内涵
1. 旅游业与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关系
20世纪末已有理论开始解释旅游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可持续关系,旅游业造成的全球环境后果主要包含5个方面:(1)土地覆盖和土地利用的变化;(2)能源消耗;(3)生物交换和野生物种的灭绝;(4)疾病的交换和传播;(5)旅行改变了人们对自然环境的感知和理解②。在社会-环境关系的背景下,现阶段已处于人类活动改变生态系统的关键时刻,我们对自然环境的行为和态度也将影响着旅游与环境的关系。科学证据表明,全球变暖、臭氧消耗、生物多样性丧失、物种灭绝和生态系统退化等一系列环境问题是人类活动而非自然过程的结果,同时,这些自然环境的变化也对给人类提供福祉的生态系统服务构成威胁3,旅游业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可以理解为互惠的,旅游影响自然环境质量,衰退的自然环境进而影响旅游的特征和质量。
2. 旅游业环境责任范畴
目前,学界对环境责任的双重含义达成共识,从单一的归责转变为职责义务和归责两个维度对环境责任进行界定4。作为旅游业环境责任的客体,环境是多种要素共同组成的复杂系统,环境责任不应被简单定义为环境保护的责任或义务,而应基于不同环境要素特征与需求进行环境责任的阐明。低碳旅游的目标是实现旅游低碳排放水平,“双碳”目标下旅游业的环境责任不仅涉及减碳、节能、减少污水排放等系列碳减排措施,还应包含碳源的确定、碳足迹监测和碳报告的制作以及与碳减排目标设定、过程管理、效果反馈的有机结合。
旅游业往往以提供食、住、行、游、购、娱等设施以及衍生产品和服务来满足旅游者的活动需求,其发展建设直接影响当地土地利用格局,改变土地利用方式,进而影响当地的生态环境。此外,旅游活动带来的空气、噪声、垃圾、光污染等污染,也会对旅游地的生态环境产生直接影响,因此,旅游业需要了解旅游地初始的碳循环过程、旅游活动对此产生的影响以及碳源地和碳汇的主要驱动因素,从碳循环机制和社会文化动机的角度去识别游客、旅游地社会文化体系、利益相关者等相关因素及耦合关系,进而确定旅游业进行科学碳管理的关键问题,实现旅游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
3. 旅游业环境责任对象
虽然已有学者提出社会各主体均应承担环境责任1,但现有理论研究与实践中仍大多以单一责任主体作为承担对象,缺乏对政府、企业、个人等多责任主体的综合研究与实践。能够对旅游业环境绩效产生重大影响的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当地社区居民、游客和环保团体2,实现旅游业碳管理的环境责任不仅需要考虑游客、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社区居民等在区域内或边界内的主体活动,还需考虑合作企业、政府部门、周围群众甚至可能受到旅游活动影响的后代,在以GDP增长和环境保护为导向的政策下,旅游业的经济绩效是刺激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碳汇管理环境责任的主要动力。
Roxas等提出以游客为核心的旅游业利益相关参与者包括5类:国际机构、国家政府、地方政府、企业和社区。在追求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这些参与者角色共同发挥着3个方面的作用,国际机构、国家政府和地方政府发挥着监管的作用,它们需要共同努力以促进对旅游业环境管理的监管;地方政府、企业和社区促进生产力的创造,提供多样旅游产品和服务类型,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社区、国家政府和地方政府推动着旅游资源保护规划管理的发展3。游客则通过参与监管、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并保护目的地环境来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游客做出的选择极大程度影响着旅游业开发的产品和服务的种类和范围,不断优化的游客形象、偏好和消费表明了游客可持续性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旅游目的地响应了游客对更可持续的旅游选择日益增长的需求4,证明了游客在影响政府和当地社区制定和实施制度化的监管工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双碳”目标下旅游业环境责任的机制建设
1. 高效持续的全过程管理机制
高效的管理体制是“双碳”目标下的旅游业集约利用资源,集聚空间发展,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托。旅游业实现减碳过程需要一个健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包括通过碳平衡、碳技术和碳干预等措施来减少碳排放以及增强碳固存。要尽快全面摸清旅游业碳排放的总体水平和结构,了解人类旅游活动的发展及其碳影响,确定碳源和碳排放的基本驱动因素,并进行碳足迹未来变化的预测和情景分析,以此评估旅游活动发生地的生态系统的碳平衡,推行有针对性的碳管理措施,鼓励参加碳交易来增加碳汇管理的经济效益,权衡碳汇管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促进与其他社会经济条件的协调发展。
2. 健全多元的市场交易机制
多元的资金投入是促进旅游业实现“双碳”目标的有力保障,建立多层次的市场交易机制,依据社会团体或企业提供的信息,对于因实施碳减排过程中遭受实际损失的企业或个人予以鼓励性损失补贴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将旅游业中的生产者和销售者的碳补偿纳入碳交易市场,搭建碳普惠的公共服务平台,将游客个人绿色消费行为的折扣转换,从而实现对个人绿色行为的计量与激励,建立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达到经济效益与环境保護共赢。
3. 刚柔兼施的多元化规制机制
旅游业环境责任既包含环境道德责任,又包括环境法律责任5,仅凭借个体的道德约束较难实现环境责任的落实,因此,环境责任的实现方式应该趋于多元化,在基于德性培育和激励约束的环境道德良知自律的主体自我约束基础上,应结合政府性的法律约束和行政管制来加强各类主体的外在约束。借助社会德性培育机制中普及旅游业环境责任的知识,以多种形式的社会教育为主,以学校教育为辅,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同时完善现有环境法规对全员环境责任进行规制。
四、“双碳”目标下旅游业环境责任的落实途径
1. 科学的研究框架
目前,国内尚缺乏对旅游业碳排放情况的全面摸底,缺乏公认统一的科学研究方案和框架,包括使用碳足迹法、生命周期评价、投入产出法、自下而上法等,得出的结论不一,且与国外学界的研究结果相差较大6。我国长期以煤为主的单一能源结构对环境造成极大压力,需尽快组织研究避免系统性漏算和低估,对旅游业碳排放的源头、总量、结构所承担的实际压力和未来潜力做科学、全面的测算评估,旅游六要素的能源结构都需优化,特别是影响能源消耗的方式需根本改变,使旅游业实现“双碳”目标有数可依,有据可循。
2. 健全的法规政策
目前,已有不同角度分析环境法规对碳排放的影响,然而对旅游碳排放影响的研究较少,衡量环境规制对旅游碳排放的影响强度势在必行,亟需全面的环境监管指标,利用各类环境规制工具对旅游碳排放进行监督管理,通过政府部门立法制定规章制度限制旅游碳排放,以行政命令要求企业参与,同时,建立减少排放的市场激励性环境监管政策,满足公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环保诉求,依有关法律法规责令相关损害环境行为整改。
3. 严格的监测与计量体系
建立科学监测与计量体系,将智能管理与人工管理相结合是进行旅游业碳管理的有力措施,构建各层级碳排放核算标准体系和数据共享机制,通过旅游活动碳排放监测、报告、核查机制,提出监测计划要求,促进旅游业碳减排措施有的放矢,明确相关主体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双碳”目标下的旅游业发展模式对“双碳”目标实现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旅游主体、旅游客体、旅游载体和旅游媒介的游客、旅游景区、旅游企业、旅游管理部门构成了旅游产业链,共同承担着维护地球的生态平衡、维护人类健康的环境责任,既要借助政府平台加强行政规制和法律约束,也要发挥社会媒介的德性激励培育作用,设计基于“双碳”的核心路径,推动全行业的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第一作者系该系教授,第二作者系该系硕士研究生;收稿日期:2022-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