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双减政策”下职业教育发展新契机探讨
2022-05-31曹靖琪
曹靖琪
关键词:双减政策;职业教育;双师型;校企合作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2)04 — 0165 — 03
随着《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发布(以下简称“双减政策”),教育行业面临史上最重大的一次整改,根据相关调查,行业教育、昂立教育、学大教育股价纷纷下跌,行业整体面临转型,但同时也为其他类型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更多契机,其中职业教育作为教育类型的生力军将迎来更多转变,关于对职业教育的论述,明确提出职业教育是一种类型而不是层次,这对摆正职业教育在我国教育系统中位置具有重要意义,这意味着我国职业教育将摆脱传统偏见,与普通教育拥有同样值得重视的重要教育地位。长久以来,职业教育被视为不如普通教育,相对于普通教育而言,职业教育没有更高的社会地位、更高的社会认可度。2019年2月,国务院下发职业教育改革方案,提出“产教融合,双元育人,”进一步明确了教育改革要以职业教育为改革突破口,党中央对职业教育改革的充分肯定不仅是对未来国家实施人才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规划,更明晰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联系与区别,有利于为职业教育发展指出方向,为我国培养不同类型社会主义人才提供多种途径。
人才的培养是长久且复杂的过程,职业教育地位的逐渐提升与我国经济转型是分不开的,一直以来,职业教育人才的需要与培养都与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就业市场需求动态结合,随着国民学历教育层次的提高,企事业单位及其他行业就业标准也相应提高,这也是造成我国大学生待业群体数量不断增长的原因之一,就业人才梯队现也面临着转型的状态,职业教育的大力发展为转变大学生就业观念、更新行业用人标准提供了另一条可借鉴之路。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九年制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结束后,学生或面临升学,或面临工作,但无论如何选择,在经历了传统的学制教育之后,最终都将走向工作岗位。我国长久以来注重的都是学术型教育,大学生被视为高级教育人才,过于注重理论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得到过多的上风,任何理论如果没有运用到实践中,将是空洞的、无价值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技术型人才更成为社会的中流砥柱,职业教育的大力倡导有效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发展不同需求类型的人才,有利于完善我国人才体系梯队,对学生群体进行分流引导,将拥有不同智能的学生群体有效分配到相适应的人力资源上,不仅符合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更能合理利用教育财政支出,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研究通过什么样的教育途径来获取合适的职业从业资格的科学,其特殊性表明其不可替代性,应“在职业教育学和职业科学的所有层面”开展对职业教育的学习问题的研究(格林纳)[1]。毋庸置疑,职业教育的教学目的与宗旨应是培养人的专业技能,这不仅是个人的谋生手段,更要理解为是能使人在社会群体中需要掌握的生活技能,目前,我国职业技能种类多种多样,且能面对社会上的需求进行弹性调整,其次由于我国素质教育的全面发展,职业道德素养也理应被纳入职业教育之中,尤其是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新生了许多行业,在为职业院校的学生提供了丰富多样的就业选择的同时,由于互联网部分职业的低门槛也导致学生在从业过程中产生对职业道德与素养理解的偏差,在面对学生职业就业选择时也要注重职业价值观的正确引导,减少由消极行为带来的影响。
职业技能不能单向的理解为从事职业的技术技能,技能注重为实用,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教育观让人获取学习的能力、专业的能力、社会的能力,学习的能力让个体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形下都能够主动的获取知识,树立主动学习、终身学习的意识,不至于在迅速变化发展的社会中停滞不前;专业的能力意味着让知识进行转化,不同的环境下进行不同的应用,并内化为自己实际的本领;社会能力意味着个体是具有感情的动物,人的社会属性体现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能寻求他人或群体的帮助,实现互惠共赢。
职业教育不能被狭义的理解为只是技能上的熟练,专业技能要与学生人文素质相辅相成,道德素质能体现一个人的修养,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个体,学生在学校学习的过程中,会受到学校、家庭、社会的影响,这其中有良性影响也有不良性影响,学校作为育人的主阵地更要牢牢把握尺度,在职业院校学习的过程中要注重学生文化素质的提升,不仅是道德品质,还有价值观的引导。如果说职业教育被认为是以就业为导向进行的教育类型,那这种认识上的误区对职业教育来说不仅是片面的也是有失公平的,不管是何种教育程度的个体,最终都将融入社会的大集体中去,社会是以群体的方式得以存在,任何人不能独立于社会之外,个体在社会生存中不仅仅是简单的掌握一门技能,还要在社会的洪流中学会自处,与他人共处,才能更好的融入到工作环境中、社会环境中,对职业院校学生进行精神上的辅导也是各职业院校应该做的必要功课,现阶段的职业院校,还存在着班主任老师不负责的状态,对学生没有做到生活上的关心、情感上的帮助,导致出现令人心痛的事件,如果学生掌握了熟练的专业技能,却不能有良好的人文素质,遇到挫折不能及时的进行自我排解,或者遇到困难就退缩,甚至出现伤人伤己、仇视社会的行为,这是得不偿失的。
尽管国家一再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的教育地位,但职业教育在民众面对择业时,仍然将其抛之于首选之外。长期以来,职业教育被视为学术失败的人才会选择的教育类型,而在实际的社会招聘岗位之中,也会将职业院校的学生排除在名单之外,这也是导致普通教育较之职业教育更受追捧的原因,职业院校的学生在长期的忽视中,也被冠上了差生的名声,学生不听管教,甚至与老师发生肢体上、语言上的冲突,或校园风气差、职校育人理念弱、老师不负责任,还有职校办着办着突然宣布解散,这样的负面事迹又进一步影响了职业院校在民众心中的印象。
学校的主阵地是育人,任何教育的目的都是为了培养社会需要的人才,然而职业院校中很多教育观念落后、教材陈旧,还有部分职业院校偏离育人观念,将学校看作是赚钱的“工具”,教育理念的偏颇也为职业教育蒙上了一层阴影。进入新时代,产业需求迅速更迭,职业教育就业的方式从包分配变成了自主择业,失去了政府的包就业,如果还以传统的教学方式进行学校教育,恐怕已不能适应企业的需求,理论的枯燥性与实践的落后性,使得很多学生在学校学的知识到了工作岗位时“用不上”“用不对”“用不好”,而企业需要员工快速熟悉工作环境、熟练掌握工作技能,从而为企业提升经济效益。学校与企业的这种现实冲突使得学生“所学非所需”,也是导致职业院校学生就业落差大的原因之一。
我国双师型教育发展较晚,目前学界提出的双师界定以及资格认证标准共有四种:一是“双职称”说,指在获得教师职称以外,还有其他职称,如“教师+技师(会计师、律师、执业医师等);二是“双证书”说,教师资格证书加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三是“双能力”说,既能讲授理论知识,又能指导实践技能;四是“双融合”说,即既持有“双证书”,又具有“双能力”[2]。理论的提出可以指导实践,但双师队伍的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其中掺杂着诸多复杂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的探索,不仅对教师的任教水平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对社会来说也是一种持续的挑战,如:师资的教学资质如何保证、师资力量的来源问题、教学水平的评判标准、以及由工作量的增大所带来的教师待遇问题。
自我国大力发展职业院校以来,发布了一系列有关职业院校的法律法规及文件,有了国家外部的政策支持,职业院校本身也要革新教学理念,内外联动,发展出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特色之路。首先亟需解决的问题就是毕业生的就业问题,要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满足学生可持续发展需要的专业发展之路;其次逐步制定职业院校毕业生薪酬机制,使职业技术人员与企业职员薪酬水平相当,不至于出现毕业实习生无法满足日常生活等问题;再次改善职业院校校园环境,引进优质师资,让学生处在和谐健康的校园氛围中;最后政府要起到监督的作用,定期对职业院校进行走访调查,完善职业院校法律法规制度,将法制化融入职业教育的方方面面。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职业教育改革息息相关,是推进职教改革的重要措施。根据相关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政策,职业学校在与企业进行合作时应该当遵循平等协商原则,学生参加校园招聘或进司实习时,要充分尊重学生肢体意愿,且学生应与学校、企业签订三方协议,以保证各方合法权益[3]。但是在实际的协议落实工作中,部分职业院校协议约定流于形式,如校企合作合同不规范、忽视学生主体权利[4]、为就业率强制学生就业、校企合作利益协调不均衡、学生行为独立等原发的不确定性等[5]。从根源上来说,校企生皆是校企合作中的利益相关者,学校希望获得政府的财政支持以促进学校发展;企业希望获得人力资本、政策支持以节省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政府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希望获得社会效益。政府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职能,承担主体责任,规范校企合作制度,合理分配校企生之间的利益,最大限度保障三方权益。
“双师型”教师发展体系在我国尚不成熟,职业教师从业路径大多采用传统培养模式演变而来,据2001年对高职高专师资队伍建设状况调查显示,部分高校职院、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校和民办高校中,65.8%的教师都由普通中学升入大学,再由大学进入职校任教[6],这从侧面显示,教师团队在培养的过程中接受的传统教育占比较大,具有实践工作经验以及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较少,且职业教育发展的历史较短,部分职业院校教师并未经过系统培训,据显示具有工作经验的教师仅占教师总数的22.2%以下[6]。这说明我国目前的双师型队伍过于单一,还未摆脱传统的培养模式,还是遵循着老旧的高校模式,其次随着研究生教育的扩大招生和双一流高校的建设,部分职业院校提高教师任职标准,重学历轻能力的情况时有发生,应多角度设立职业院校教师任职标准,弹性制定师资队伍比例,如学校牵线搭桥,招聘具有实际工作经历的企业职工为校内学生提供实践指导;聘用企事业单位职员或返聘离退休职员;定期对校内任职教师进行校外培训、去企业地实习参观;由具备多年从教经历的“双师型”老教师带新教师等。
我国产业结构正从劳动密集型走向技术密集型,职业教育的大力发展不光能为我国产业转型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动力,更能纠正长久以来民众对职业教育的偏见看法,有利于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的平衡发展。推进职业教育服务社会和个体发展的能力,提高职业教育在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可以最大限度的丰富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理论,然而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体系仍不完善,仍要砥砺前行,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之路。
〔参 考 文 献〕
[1]姜大源.职业教育学基本问题的思考(一)[J].职业技术教育,2006,27(01):5-10.
[2]黄丽.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的困境、转向与路径[J].当代职业教育,2021(04):69-75.
[3]教育部等六部門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Z]教职成[2018]1号.
[4]解瑞卿.校企合作的判例分析与律师建议[J].职业技术教育,2019,40(13):45-49.
[5]郑彬.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契约治理问题与对策——基于契约理论的分析[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1(19):18-24.
[6]余群英.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模式及其转型[J].高教探索,2006(04):77-79.
〔责任编辑:丁 冬〕
收稿日期:2022 — 04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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