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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年金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22-05-30李爱茹

中国集体经济 2022年20期
关键词:运营管理问题对策

李爱茹

摘要:职业年金制度的实施使得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但在运营管理过程中出现了各种问题,如:投资没有体系化,年金兑现后,收益会受到影响,委托人对职业年金制度有误解等。这些阻碍了职业年金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促进职业年金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文章提出对策,健全法律体系为职业年金制度的运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由“虚实并存”尽快转入“实账”管理模式等。

关键词:职业年金制度;运营管理;问题;对策

一、前言

职业年金制度自2015年实施以来,发展迅速,已经成为养老保障体系中的第二支柱,不但积累了大量资金,而且投资运营也取得了一定成果。到目前为止,全国已经有32个统筹地区启动了投资运营,投资总量超过10000亿元,且收益尚可,2020年一年,大多数投资运营超过一年的省份收益率均在9%以上。

尽管如此,各省市在运营管理过程中仍出现各种问题:比如,根据张盈华和卢昱昕的研究,职业年金特有的“虚实混合账户”管理模式存在三个“公平悖论”,而且长期来看,“记账”管理模式会让若干年后的财政负担沉重,后代偿还压力过大。根据涂欣和王玉霜地研究,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样也存在多个风险点,但风险防控和基金监督体系和制度并不完善。为了职业年金的可持续发展,这些问题亟须解决。

二、职业年金运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一)没有形成完整的投资体系

虽然我国已经实行职业年金的市场化投资运营模式,但在运作过程中的风险控制、科学配置和最大的收益回报的方法还不完善。由于市场化运作时间较短,还没有积累到高效、稳定、长期的战略化资产配置的实践经验,对于风险的抵御还不够敏感,对于风险的分散还不够合理,在投资运营模式、可投资的范围和产品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求和丰富。

目前,职业年金的投资范围还趋于保守,风险的分散不充足,可投资范围有待丰富。根据张奕昕的研究,虽然目前职业年金已经投资了很多产品,比如债券、信托、债券投资、基金、股票等,投资也分别在内地和香港市场开展起来,但部分可投的性价比较高的产品在实际配置中的比例并不高,还没有大步子投资海外,因此目前的各项投资起到的风险分散作用比较有限。

西方国家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较早,他们积累了很多经验。比如根据尤静波的研究,瑞典在基金投资方面就有几点值得我们借鉴:一是股票这种收益性较高的投资产品比重较高,占到50%~60%,二是投资海外的比例远远高于国内,是国内的2倍,三是国内外固定资产收益类产品的投资比例保持一致。瑞典这种投资组合为其带来了巨大的收益,因此被认为是科学合理的,是值得借鉴的。

(二)年金兑现后,资金积累速度放缓,收益不稳定

虽然自2015年实施以来,大多数投资运营超过一年的省份收益率均在9%以上,但是近年来,各省都在逐步兑现2017年前后退休的委托人的职业年金待遇。以前是只缴费不支出,因此职业年金相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来说,可以在短短几年时间内积累大量资金用于投资运营。但是,自从职业年金开始为符合条件的委托人兑现待遇后,职业年金的资金积累速度必然会放缓,那么投资收益也会受到影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性不大,每年招聘人数也不多,基本是退休多少人招聘多少人,再加上老龄化严重,职业年金的征收如何保证资金可持续积累,实现稳定收益,这必将是一大难题。

(三)制度的不完善造成委托人對职业年金制度有误解

由于各省市在政策的宣传解读方面做得并不到位,不但委托人本人对职业年金不了解,而且参保单位甚至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都不够清楚。委托人主要是职业年金的缴费人、参保人。在实际工作中,绝大多数委托人对职业年金制度并不了解,他们都认为,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轨的产物,是为了并轨后弥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被降低而实行的制度,他们认为职业年金会使自己的退休金在整体上大幅度上涨,从而弥补他们退休前后的工资水平落差,因此,当他们的职业年金待遇被兑现后,发现工资只涨了几十元时,他们非常不理解。

职业年金实行的是个人账户制度,本质是过渡性养老保障资金,并不是保底性养老保障资金。委托人退休后,在系统完善时,会被按月发放职业年金直至其个人年金账户发完为止,即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的资金清零后,委托人还是要单单依靠基本养老金生活。对职业年金资金性质的不理解,退休前后的工资落差和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用完前后的工资落差势必会引起退休职工的不满和对职业年金的质疑。

另外,委托人对职业年金的投资收益的理解也是模糊的。他们认为自己的职业年金被拿去进行投资了,那么收益在哪里?到底收益了多少?收益是否合理?有没有缩水?很显然,职业年金投资运营的不公开透明会导致委托人对于职业年金投资运营管理的质疑。

(四)信息系统建设滞后于业务办理需要

在各参保单位按时按照申报数量上缴职业年金以后,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财务和业务在对账无误的情况下,财务将每月的职业年金收入上解到市里,市里再统一上解到省里。这是正常的上解流程,但是这一流程经常因为信息系统中存在的问题而被耽搁,造成职业年金无法正常上解,影响投资运营。此外,财务和业务系统的对接也存在各种问题,业务系统将数据传入财务系统之后,财务系统的数据和业务系统的数据还会经常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对此县区经办机构束手无策,只能填写维护申请表请后台工程师修改,但是不知什么原因,好多维护申请表打上去都石沉大海,有些问题经常是几个月甚至半年都得不到解决。信息系统建设严重落后于业务办理的需要,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五)年金缴费方式和管理模式的不合理

职业年金缴费方式因单位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机关单位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个人缴费部分是实账积累式,但是单位缴费部分是虚账记账式,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的个人和单位缴费部分都实行实账积累式。实账积累式的资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上划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再由市级统一上划省级,之后进入市场化投资运营。记账式资金是在参保人员退休后由同级财政拨付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到账记实,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上划市级,市级再上划省级,才能进入市场化投资运营。也就是说,只有实账积累式的资金才能在缴费后的第一时间产生实际投资收益,而记账式的资金虽然一直是按投资收益率记录着收益,但很显然,这部分记账式资金是无法真正进入市场化投资运营的,按理,资金积累越大,在收益稳定的情况下,收益越大,那么无法进入市场的这部分资金对于资金积累就是不利的。资金积累小,收益小,资金积累大,收益大,那么这之间的差额,最终将由财政或委托人个人来承担,体现了制度的不合理。

(六)各单位缴费不及时

在实际运行中,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角色是职业年金的代为征收人,是职业年金的筹集人和政策的解释人,但不是职业年金的发放人。由于各级经办机构对各缴费单位没有任何限制权限,只有一个催促权,再加上有些单位对职业年金制度的不熟悉,造成有些单位对职业年金的按时缴纳的重要性不够明确,因此有些单位经常迟缴,这种缴费不及时的情况造成资金无法及时上划,无法及时进入市场化投资运营,影响个人收益。

(七)制度实施与现实不符造成“编外”人员的不满

职业年金将“编制外”职工排除在外,这使得编外职工倍感不满。在同一个单位甚至是同等岗位工作的职工就因为身份不同而无法享受相同的待遇,虽然这是制度的不合理,他们的身份也不完全是政府和制度造成的,但是在制定和完善制度的过程中还是应该考虑这部分人的感受。因为不同的工作满意度会直接影响他们的工作投入度和忠诚度,他们的不满如果被带入到工作中,很有可能会引起一些反生产行为、不安全行为和消极怠工行为。

另外,尽管职业年金将编制外职工排除在外,但事实上自2015年以来,一些地区的编制外职工的职业年金也是每月按时被抵扣的,这些职业年金只能在资金往来款里面挂账,一直闲置,连基本的银行利率都不能享受,这部分资金到底该何去何从,何时能有明确的说法,这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编外职工非常关心的问题。

(八)没有健全的法律体系为职业年金制度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我国的《社会保险法》还停留在2018年修订的层面上,至今,职业年金也没有写入《社会保险法》当中。虽然,职业年金在实施之初,国家给出的定义是:补充养老保障制度,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一种单位福利。但是自2015年至今,从职业年金的实际运行情况看,无论从政策制定,还是征收管理,职业年金和社会保险没有太大区别。

目前,虽然我国已经陆陆续续出台了多个关于职业年金的政策文件,比如:基金管理办法、转移接续办法、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实施办法、职业年金计划备案和运营流程规范等,这些文件规范了职业年金实施中的很多重要方面,但是这些文件仍然处于碎片化状态,职业年金的实施和运营没有形成成熟的体系,没有法律化。

三、职业年金运营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健全法律体系为职业年金制度的运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尽快修订《社会保险法》,将职业年金的各项规章制度、政策文件整合成体系,写入《社会保险法》当中,让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事有法可依。加强《社会保险法》的执法力度和法律地位,加大宣传,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依法办事。

(二)由“虚实并存”尽快转入适度的“实账”管理模式,逐步转入完全“实账”管理模式

短期来看,实账管理模式会造成财政负担加重,记账管理模式不但可以减轻财政负担,还可以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记账管理模式虽然减轻了财政负担,但并不是完全不会造成财政负担。从长期来看,记账管理模式并不合理,记账管理模式也会造成财政负担,当财政负担达到一定的程度和时间,记账管理模式造成的财政负担会超过实账管理模式。根据张盈华和卢昱昕的研究,最多需要三十年的时间,记账管理模式造成的财政负担就会超过实账管理模式。到时,由于记账造成的“空转”,职业年金的累计资金规模会大大下降,投资收益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时间越长,空转规模越大,财政一次性记实的承兑压力也会越重。

根据张盈华和卢昱昕的研究,总体上来看,实账管理具有可能性,而且,有些地区已经采取了实账管理模式,但是根据各地可用财力的不同,完全实账管理仍有局限性,因此,实行适度的实账管理模式,再由适度模式逐步过渡完全模式是目前较为合理的职业年金运行模式。

(三)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保障职业年金基金的安全和防控投资运营的风险

截至2020年10月月底,全国已经有30个省、市、自治区的职业年金资金进入了市场投资运营,基金规模已超万亿,规模之巨大超过养老保险基金,如何管理好这么庞大的基金,保证基金的安全,如何保障基金能够稳健地保值增值,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只有保证了基金的安全,才能有可能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这是一个不可逆的话题。

职业年金投资和运营管理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全国尚无成熟可借鉴的成功经验。另外,职业年金管理工作业务链条长、高风险环节多、参与人员多、业务板块多,如何建立系统的风险防控制度,扎紧制度的“安全网”应是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因此,建议参考国外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和运营管理模式,实行经营和监督分离制度,分别建立内部和外部基金监督机构,建立事前预防、事中防控和事后评价的风险防控制度。

(四)建立完善的投资运营体系保障职业年金持续保值增值

国外的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早于中国,并且有些国家已经达到了收益稳定的目标,整体收益较高,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财政负担,为我国职业年金的投资运营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建议参考国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经验,制定和完善投资策略,坚守“稳、慎”原则,采取多元化、风险分散化的投资组合和科学化的投资配置,把眼光放长远,更多投资于绿色基础设施领域,实现基金与经济的互惠互利,双增长,实现政府与投资机构严格分离,由专业的机构投资运营,开展以风险为基础的审慎监督模式,保证基金的安全,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

(五)建立透明化的职业年金管理体系,加大职业年金制度和政策的宣传

建议建立职业年金信息公开制度,让委托人可以适时地掌握其个人账户资金的信息和状态,管理机构也要定期发布报告,报告要真实可靠,深入浅出,让委托人看得懂、读得明。要加大职业年金制度和政策的宣传,让委托人明白职业年金制度的性质、目的和政策走向,消除委托人对职业年金制度的误解。

(六)加快职业年金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对各单位缴费实施滞纳金管理制度

由政府牵头,对职业年金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顶层设计,并聘请负责、专业的科技公司进行后台保障和维护,优化问题申报和处理流程,对问题处理要做到日清月结,对拖拉造成的后果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不断根据各级经办机构在实践中的需要完善更新信息管理系统,让系统为人所用,而不是人被系统所累。开发对各缴费单位的管理模块,让系统对各单位的缴费情况实施监控,对于违反征收管理的单位实行惩罚,征收滞纳金,严重违规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提高各缴费单位相关人员的缴费意识和重视程度。

(七)建立完善的职业年金制度

在健全法律体系的情况下,建立完善的一体化的职业年金制度,包括:政策宣传、制度修订、机构设置、人员安排、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监督管理制度和体系建设、投资运营制度和体系建设、征收管理和惩罚制度、各类人员的责任和权力制度等。任何一个制度要长期可持续地运行下去,就必须不断完善,建立一体化体系,职业年金也不例外。

参考文献:

[1]张奕昕.职业年金管理策略及模式探究[J].中国保险,2021(05):37-39.

[2]陈慧敏.我国职业年金制度实施问题研究[J].黑龙江工业学院学报(综合版),2018,18(03):123-127.

[3]张盈华,卢昱昕.我国职业年金“混合账户式”管理的特性、问题与建议[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5(03):57-65.

[4]郭晓蓉.发达国家公务员职业年金制度比较[J].合作经济与科技,2021(01):116-117.

[5]涂欣,王玉霜.从代理人角度看职业年金风险管理[J].中国社会保障,2021 (01):84-85.

[6]戴锡镔.智利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及其启示[J].商业文化,2020(11):63-65.

[7]尤静波.西方国家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模式及对宁夏的启示和借鉴[J].科技经济市场,2018(10):61-63.

(作者单位:乐亭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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