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背景下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对策研究

2022-05-30张卫后梦婷孙运宏

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统战工作江苏

张卫 后梦婷 孙运宏

摘 要: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有利于凝聚价值共识,形塑政党统合社会,增强治理情感性黏度,提高治理整合性效能。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存在实际困境,如对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群体特征认识不够深刻,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对社会治理的理解存在偏差,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代表人士培育机制有待创新,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参与渠道有待畅通,统战平台载体建设有待完善。本文提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对策建议:一要注重分众研究,以队伍建设为工作先导,发挥旗帜性人物的政治引领效应;二要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实现多部门联合的统战工作机制;三要依托各类统战团体,形成立体化工作网络;四要提升参政议政能力,搭建社会治理参与平台;五要善用新媒体技术,形成线上线下联动的工作网络。

关键词: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江苏

中图分类号:D6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63(2022)03-00065-10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是新时代必须面对的关键命题,更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一环。作为社会治理共同体重要主体之一的社会组织,其所具有的民间性、非营利性、志愿性和自治性,弥补了市场与政府在提供公共物品和处理社会事务方面的不足。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作为社会组织的运营主体,决定了社会组织的治理效能能否有效发挥,因此,如何将他们组织起来并发挥作用,对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至关重要。

一、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的时代价值

进入新发展阶段,构建充满活力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主要目标之一,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是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重要路径。

(一)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在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1]。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离不开各相关利益主体的参与。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主要是指在社会团体、基金会和专业化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组织中从事管理工作或开展相关社会服务的人员,他们大多具备专业的技能,具有较高的学历和社会参与热情,是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重要力量。

1.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是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重要主体

社会治理共同体作为一种社会治理的价值理念,是一个社会各利益相关主体平等参与民主决策并共享成果的过程,利益相关主体理应包括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一方面,作为社会个体,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是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重要主体。“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是对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生成基础、参与主体、组织运作、体制机制等诸多相关要素的精准概括。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前提要件是“人人有责”,以共同参与实现治理目标;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重要保障是“人人尽责”,以义务承担提升治理效能;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最终目标是“人人享有”,以共享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因此,从逻辑理路层面分析,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作为社会成员,理所当然是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主体。另一方面,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专业特性决定了其应当是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必不可少的力量。在思想政治上,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思想认识大多比较积极向上且社会责任感较强,他们以共同参与合作为机制,以互利共享为导向,拥有责任意识和仁爱之心,这些特质与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价值理念相一致。在专业特长上,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具备服务社会的专业优势和职业精神,坚持职业操守,在社会治理领域提供丰富多样的公共服务,是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有助于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提供畅通有序的参与平台和利益表达渠道[2]。由此可见,不管是从自在属性,还是从自身特质角度分析,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理应是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重要主体。

2.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是国家与公众互动的中间枢纽

社会组织是国家与公众之间的社会领域,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连接国家与公众的枢纽,有利于提升双方的政治沟通效能。国家在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中需要充分吸收公众的意见,将公众纳入国家主导的治理体系中,引导公众达成治理共识,推动治理政策的落实落地。同样,公众也需要一定的渠道反馈自身的意见建议,在利益需求表达和认同凝聚中推动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机制不断完善。但是在社会治理实践过程中,国家治理体系复杂交错、机构繁多,很难将社会领域的公众需求全面纳入考察和监测视域,或是由于对话成本较高、互动效能不高等原因,导致国家与公众之间的对话、协商难以开展。这种互动的不对称和连接的薄弱化,为社会组织进入互动场域提供了存在和发展的空间。“柔性监督”这种新的协商式民主监督是一种好的形式,它丰富了国家的监督體系,丰富了国家治理的新方式[3]。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作为新兴的社会力量,能够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搭建国家与公众之间沟通交流的平台,实现高效能的互动,推进群体协商,更高效精准地收集公众利益诉求,提升信息传达沟通的及时性和针对性。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发挥自身灵活性和专业性优势,在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中起到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促进了国家治理资源与公众需求的良性互动沟通。

3.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是调解社会矛盾的有效力量

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依托自身所在的社会组织,将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传达给人民群众,同时也为人民群众的多元利益诉求提供多种渠道与合法的表达方式,建立起基层各利益主体有机整合、良性互动的社会秩序,减少了社会矛盾冲突,维护了社会稳定。一方面,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具备化解社会矛盾的专业方法。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目前已经逐步走上了专业化、职业化的道路,很多从业人员都具有社会工作、社会学、社会保障、社区管理等专业背景,大部分都持有《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按社会组织管理的法律规章开展社会服务,具备一定的调解社区居民间矛盾的专业方法。另一方面,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具备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依托自身所在的社会组织,积极引导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治理;同时,综合运用社会资源,链接相关政策,分析社区发展难题和居民面临的生活困境,改善个体生活,化解社区工作中面临的矛盾,推动社区发展。

4.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是拓展基层自治空间的关键因素

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重要一环是良性有序的基层社会自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专门提出,要“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弘扬公序良俗,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4]。其中,自治成为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维度,是基层协商民主的重要机制之一。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自治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发挥着对基层自治的多重构造功能,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成为拓展基层自治空间的关键因素。一是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社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作为面向服务居民的群体,他们运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引导社区居民聚焦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通过相关社区社会工作方法推动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二是推动社区利益相关群体协商解决矛盾。社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通过发现社区发展面临的痛点、堵点,统筹设计协商议题,引导政府、社区居民、企业等相关利益主体围绕矛盾焦点展开协商,提升基层议事协商的效果。三是传递社区自治理念。作为非营利机构的工作人员,社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与生俱来具有自治的意识,自我管理、自我治理能力比较强,他们在社区开展社会服务的过程中,也自然传递着自治理念,能够引导社区居民从私人领域中走出来,实现社区的“去个体化”,推动发展的“整体化”。

(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是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重要抓手

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统战工作的新力量、新阵地、新资源[5]。无论是在价值层面,还是在具体实践领域,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都是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重要抓手。

1.凝聚价值共识,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要讲究辩证法,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6]。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是树立共同体理念的重要抓手,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中的绝大多数能够从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利益出发,兼顾自身利益和公众利益,较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社会治理领域凝聚价值共识。但是,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内部构成比较多样、复杂,有时在表达利益诉求时带有明显的功利性。具体来看,有些诉求关系他们的切身利益,例如,通过向政府要优惠扶持政策、工程项目、谋求政治身份等方式,实现自己或所在社会组织的利益,进而影响整个社会价值共识的凝聚,而不是出于对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考量及对社会治理的关注。因此,应当开展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有效引导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为国分忧、为民服务的责任意识,帮助他们跳出个体“原子化”的逐利行为,破解“碎片化”的少数利益诉求,使他们真正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的带头人、服务公益的“领头羊”,在发挥自身示范引领作用的同时,凝聚价值共识,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

2.助力政党统合社会,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

中国共产党产生于中国社会的现实国情,其存在与发展形塑和重塑着社会结构。借助政治优势和组织网络,党的领导柔性嵌入社会领域,渗入社会的方方面面,从而实现社会的统合。其中,社会组织成为党的组织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党的十七大后,党中央开始积极发展社会组织,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更是将发展社会组织纳入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议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各领域各环节各方面,社会组织成为党建工作的新兴领域和薄弱环节,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则是加强党的建设、实现政党统合社会的重要力量。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也是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重要领域。一方面,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思想积极向上,组织性、纪律性比较强,大多怀有推动社会发展、增进社会福祉的“正能量”,有可能成为政党统合社会的新助力。另一方面,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是在新的组织形式和空间场域中工作的群体,党要发挥统战工作优势,加强对他们的引领,避免社会组织中党的建设弱化、虚化的问题,做到以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为突破口,柔性嵌入新的社會领域。

3.增强情感性黏度,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

当前,社会治理领域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人民群众对高水平社会建设的期望不断提高,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日渐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关键领域。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情感治理是其重要的维度,这不仅是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一个概念维度和表现形式,更是社会治理的目的导向和内涵要义。社会治理的最终目的和主要内容都是围绕构成社会的“人”的发展问题,不管是宏观叙事意义上的社会群体与阶层的整体发展,还是微观体验意义上的个人生存境遇与发展成长,根本上来讲都是一种情感的满足与获得。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作为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重要参与者,直面社会矛盾、直接服务人民群众,与基层有着天然的联系。做好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发挥他们在社会情感治理方面的优势,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对社会情绪加以正面引导,最大程度释放其正面效能,疏导社会公众负面情绪,在社会治理中使社会正向情绪最大化,从而增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情感性黏度,实现社会凝聚和社会稳定。

4.提高整合性效能,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

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进一步凸显了新时代统一战线的多样性和社会性特征,进一步拓展了统一战线服务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深度和广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提出,要“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必须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同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包容差异,尽可能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找到最大公约数”[7]。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崛起,深刻改变了原有国家社会治理体系下的封闭结构,“总体性”社会结构被“多元化”社会结构所替代,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凭借其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和创新思维,影响着社会治理结构的优化整合。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慈善事业等健康发展”。加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发挥统战工作聚民心的优势,发挥社会组织解民忧的特长,借力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延伸统战工作手臂,有效整合社会方方面面的资源,有助于形成社会化、专业化、法治化、智能化的社会治理合力,进而提升社会治理整体效能,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

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的江苏实践

近年来,江苏省社会组织总体上呈现出健康有序的发展态势,社会组织的数量持续增长,社会组织的服务质量稳步提升。截至2020年11月,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社会组织97,284家,位居全国第一(占全国总量的11%)。其中,社会团体38,12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8,407家、基金会759家,全省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数达到82.7万人。在有关方面的重视支持下,江苏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

(一)强化顶层设计,推进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全覆盖

江苏将团结引导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作为服务改革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将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纳入统战工作的总体布局,纳入各级党委统战工作考核内容之中,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推进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全覆盖。充分发挥由省委统战部牵头、党政有关部门参加、社会有关团体参与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形成省、市、县三级新联会组织全覆盖,部分县已经延伸到乡镇和街道,各级新联会组织都注重加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联系,积极为他们参与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提供平台。同时,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服务引导、品牌建设、责任落实、总结推广,全面推进全省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和组织建设,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提供有力的示范引领和阵地依托。例如,镇江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e和同心汇”,把更多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组织、凝聚起来,引领他们参与社会治理。目前,该基地已入驻网络社会组织7家,辐射带动重点网络社会组织50多家,推动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由点及面,逐步走向系统化和规范化。

(二)坚持党建引领,坚定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正确方向

江苏省把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纳入大党建范畴,着力发挥各级党组织主体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以党建带统战、以统战促党建,推动党建与统战工作成效双提升。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党组织向最基层延伸,健全党组织工作体系;要高度关注基层政权组织、经济组织、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发展变化的特点,加强指导和管理,使各类基层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既种好自留地、管好责任田,又唱好群英会、打好合力牌。当前,党建已经成为江苏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的“硬内核”,各级党建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各类社会组织党建成效显著,初步形成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党委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在省级层面,截至2020年底,江苏已经在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卫生、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互联网、体育等规模较大、从业人员较多、影响力较强的行业领域成立15個行业党组织。江苏省民政厅成立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切实履行全省性社会组织党建托底管理职责,目前兜底管理的全省性社会组织达181家,全面脱钩完成后将增至390家。此外,江苏还要求将党建内容写入社会组织的章程,把社会组织党建示范项目列入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予以资金支持,夯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江苏各地市纷纷探索出各具特色的社会组织党建实践路径。无锡市依托公益创新创业园打造社会组织红色党建基地;徐州市启动“红色链”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常州市推进“1+6+X+N”网络化社会组织党建模式;苏州市探索形成“1+10”“红色社工”党建项目共建模式;淮安市构建了“三强三好”社会组织党建新模式;宿迁市实施社会组织“书记项目”。

(三)勠力同心聚合力,引导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助力疫情防控

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江苏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凝聚起同心战“疫”的强大合力。各级统战部门加强与社会组织的沟通交流,调动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众志成城,共克时艰。2020年,全省数千家行业协会商会发出倡议,指导各行各业有序参与疫情防控,推动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全省社会组织等慈善力量共募集慈善资金17.47亿元、物资折价5.433亿元;全省9000多个社会组织下沉一线参与联防联控,3万余名社会组织从业人员配合社区开展联防联控工作,为困难群众、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协调、运送生活物资,发挥专业优势开展心理疏导等一系列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服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了重要贡献。2021年上半年,共有3300多家社会组织投身疫情防控,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积极奔赴投身疫情防控一线。如南京红叶社会工作服务社、南京江宁星火社工事务所、扬州市广陵区晗韵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协助开展多轮核酸检测和社区志愿者招募工作;南京雨花翠竹社区互助中心协助社区调动社工、社会组织、志愿者力量,创新设计居民检测流程信息化登记软件;南京雨花恒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从业人员依托机构运营的雨花台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向全区80岁以上的老年人家庭拨打近4000个电话,满足老年人疫情期间买菜、买药等需求;爱德基金会联合多家爱心企业、爱心团体发起“向核酸检测一线人员助餐助力”项目[8]。

(四)协同基层治理,推动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新跃升

当前,我国政府正逐步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型,社会组织逐步承担起政府改革后的部分职能,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发挥自身优势,依托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提供专业服务来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需求。近年来,江苏引导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协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开展专业化的基层公共服务,以社会组织开展的服务为抓手,推进统战工作。截至2020年底,全省登记、备案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超过14.5万家,城市社区平均拥有社区社会组织超过10个,农村社区平均拥有社区社会组织超过5个。这些基层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贴近群众、专业突出、运作灵活,各地各级统战部门着力推动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承接社区公共服务和基层政府委托事务中的作用,有序开展社区志愿服务,促进社区减负增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有效消解了基层社会治理的“中梗阻”。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发挥了“调节器”“减压阀”的功能作用,成为基层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例如,南通市崇川区虹桥街道、开发区“栾馨仁”服务站、海门区同心社会组织联盟、启东市北城区街道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等社会组织协同基层治理的实践,亮点纷呈、成效显著。

(五)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增添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新活力

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处在社会治理一线,他们的实践活动具有社会性、群众性、服务性的特点。专业化、高水平的人才在社会组织中可以发挥“顶梁柱”的作用,是决定社会组织生存发展的重要变量,更是关乎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重要因素。江苏省各级统战部门积极探索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培训方式,开展了一系列各具特色的培训。例如,省委统战部与省社会主义学院举办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骨干培训班”,这项培训从学员遴选、课程设计、师资选择等方面,突出以学员为主体、以需求為导向,充分调动学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如,依托各民主党派、黄埔同学会、欧美同学会开展的各类培训活动,努力把培训班打造成使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组织起来的重要平台,把学员变成统战工作中坚力量。同时,相关部门还积极推荐和安排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中的代表人士进入各级人大和政协组织,到有影响的社团和联谊性组织中任职,鼓励他们积极参政议政,有效激发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参与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积极性。

三、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的现实困境

近年来,江苏积极鼓励社会组织协同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各级统战部门积极推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组织化,通过平台搭建、载体创新、教育引导、畅通渠道等一系列方式方法帮助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提高政治觉悟、专业化水平和社会参与能力。进入新发展阶段,社会组织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但是他们流动性大、结构复杂、组织化程度较低,这无疑给统战工作增加了难度。目前,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的现实困境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对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群体特征认识不够深刻

目前,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主要是作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一个方面逐步开展。尽管近年来各级统战部门一直在积极推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精准化分类施策,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新的社会阶层群体数量众多、分布广泛,其代表人士往往存在多重统战身份相互叠加的情况,导致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常常被淹没在其他统战身份中,而他们作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身份往往被弱化或忽视,统战部门对他们的群体特征缺乏正确而深刻的认知。此外,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内部也存在着不同类型,例如社会组织的创立者、实际运营者、专家顾问、全职工作人员、兼职工作人员等,这些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对社会组织的介入程度不同,对待社会治理的态度不同,与统战部门的联系程度也不同。这些不同类型的群体究竟哪些是统战工作的明确对象,哪些是重点群体,他们各自的特征又如何,这些都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分析。

(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对社会治理的理解存在偏差

社会组织既是畅通利益表达的渠道,也是参与公共决策的重要主体,更是推动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重要力量。在这个过程中,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对治理的认识和表达方式,关系到国家治理现代化能否持续健康地发展。从调查的情况来看,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对社会治理的认知依然集中在本职工作的范畴,并没有从服务基层社会、承接政府职能、参与公共管理等角度,深入理解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和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换言之,他们更多的是以内在利益导向为指引,更关注组织本身的利益和个体的成长,为社会发声的意愿并不突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江苏研究基地的一项调研数据显示,超过76%的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认为社会治理就是做好本组织自身的工作,仅有24.7%的人将参与社区活动看作基层社会治理的内涵,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的人数比例只有31.5%。在调查中,仅有29%的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表示自己和自己所在的组织经常参与到社区服务活动中,21%的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表示从来没有参与过社区的服务活动。因此,当前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并没有被真正地组织起来,没有同政府建立良性的合作关系,这就要求统战工作更加积极主动地对他们进行教育引导,使其真正形成正确的共识,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代表人士培育机制有待创新

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常常更为关注组织发展和个人成长,他们对社会治理的理解和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为,总是与个体或社会组织本身息息相关。特别是一些在社会组织中可以发挥“顶梁柱”作用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更为看重个人的上升空间和政治身份。但目前,统战部门对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方式较为笼统,缺少专门针对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培训活动,与他们组织发展相结合的专业化培训活动尤为缺乏,这就降低了统战工作对他们的吸引力。特别是对一些年轻的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来说,他们受过良好的教育,有开阔的视野,乐于接受新兴事物,传统的工作方式已经不能适应他们的需求,传统的统战手段不能发挥作用,难以将其吸引到代表人士队伍中来。此外,由于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之间的联系较为松散,多以扁平化、网络化结构呈现,他们对新技术新媒体的依赖性更强,更倾向于通过网络实现社会治理,这就需要统战工作继续深耕网络统战,尤其是提升运用短视频、直播等方式开展教育培训的水平。

(四)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参与渠道有待畅通

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大多在社会化环境中成长,组织化程度低,同政治具有天然的疏离性。然而,社会组织天然的专业性和公益性又使他们总是要与社会治理发生联系,这就导致了他们既具有强烈的意见表达欲望但又缺乏合理的参与渠道[9]。目前,能够提供给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政治资源相对较少,统战部门对各类社会公益活动的引导相对不够,与其他部门联合打造的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活动也相对较少。有一些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由于缺少合理表达自身诉求的渠道,只能通过网络表达诉求,一旦转化为网络意见人士,则会增加统战工作的难度。

(五)统战平台载体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参与平台是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合理合法表达自身诉求的重要途径,关系到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有效形成。目前,以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为对象的专门性统战工作平台大多产生得较晚,总体处于成长期,基本上是依托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组织或其他传统统战工作平台开展工作,在针对性和专业性上稍显不足。同时,一些参与平台的搭建和运行依赖党和政府的资源倾斜和政策扶持,缺乏开展实际工作的自主性和创新性,运行机制过于保守和僵化,不能有效契合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行为特征和表达方式。近年来,产生了一些由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发建立的自组织或网络平台,这些组织或平台成为他们自主发声、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但这些新的组织或平台大多较为分散,没有严格的组织体系和运行规则,规模相对较小,组织力、凝聚力和影响力不足,还不能成为统战工作的有效延伸,在发挥社会治理效能上作用有限。因此,从统战工作目前的情况来看,一方面要思考如何将已有的统战平台有效整合,实现精品化、品牌化,更为有效地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服务;另一方面要研究如何帮助新兴的统战平台自主化运行,成为将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组织起来、发挥作用的重要力量。

四、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的对策建议

新时代,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有机组成部分,既是联结政府和公众的桥梁纽带,也是公民参与和社会自治的重要载体,更是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创新公共服务模式的重要依托。做好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不仅是拓展统战工作社会化工作平台的重要抓手,也是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一支新生力量,是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组织化工作的关键一环。目前开展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统战工作,要以社会组织本身作为统战工作社会化的重要平台,形成网络化、扁平化的组织网络,以多元参与、协同推进、结构优化为统战工作机制,以项目化、精品化、品牌化为统战工作导向,实现将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组织起来、发挥作用的最终目标。

(一)加强分众研究,以队伍建设为工作先导,发挥旗帜性人物的政治引领效应

要在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加强对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分类、分众、分层研究,建立动态的人物、数据跟踪测算分析机制,准确把握群体的发展趋势。要分类建立精英人才库,准确把握这类群体的思想行为特征,善于求同存异,关注不同群体、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情况差别,不能简单地套用一个模式,搞“一刀切”[10]。

要对社会组织的建立者、领导者、专业人才、一般全职工作人员、兼职工作人员等进行区别对待,对他们的个性特征、思想状况、利益诉求进行深入剖析。例如,社会组织的创立者或领导者往往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和资源动员能力,对政治身份具有一定期待,希望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通过自己的政治身份为社会组织发展谋求资源。这就需要积极做好政治吸纳和人才培养工作,通过合理的政治安排,将他们转变为统战力量。而对于社会组织中的一些专家顾问,要善于把握他们作为专业技术人才的属性,引导他们发挥自身知识和技术的优势。

要特别关注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中那些才能出众的“动员精英”,以能力优先的激励机制,鼓励他们发挥个体才能,从政治素质、道德水准、群众基础、人品作风及组织领导能力上进行全面考察,将这部分精英吸纳进入代表人士队伍,通过系统学习培训,使其成长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中的旗帜性人物,通过他们以点带面,团结一批具有相似价值观的精英人士。通过这群人,将长期零散的小组织从业人员联系起来,起到相互帮助、相互引导的作用。

(二)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实现多部门联合的统战工作机制

加强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是加强党的领导的基础性环节,也是检验党的统战工作对社会组织是否取得实效的根本标志。因此,要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大统战”思维,理顺登记注册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统战部门在党建工作中的关系,探索务实管用、灵活便捷的党组织设置形式和工作方式。对已经成立党组织的,统战部门要积极引导,发挥其组织依托和领导核心的作用,找准党的工作与社会组织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对一些暂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统战部门要挑选合适人选,聘任为党建联络员和统战联络员,扩大党的组织覆盖面。党建工作和统战工作要在工作力量、平台载体、工作机制上实现融合,营造“组织、阵地、队伍、方法”四位一体、融合共建的良好态势。

要充分尊重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工作方式、创新精神,引导鼓励他们在制度框架内合理合法地追求自身利益。要在实际工作中科学划分统战部门与注册登记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之间的职能边界,对于他们反映的实际问题,要由统战部牵头,协调其他部门积极解决。要以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发展为工作重点,通过科学化、信息化、制度化的手段明确各自分工,做到职能明晰、任务明确、资源互通、优势互补。

(三)依托各类统战团体,形成立体化工作网络

为适应社会组织的发展特点和趋势,统战工作必须调整思路、注重实效,探索形成多元化的工作途径,必须整合资源、构筑平台,探索形成社会化的工作态势。要积极发挥原有群团组织和民主党派的力量,创新载体、延伸手臂,探索形成立体化的工作网络,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参与社会治理。

统战部门应以原有新的社会阶层联谊组织为工作依托,延伸和拓展统战团体的工作手臂和联系交友面,充分发挥各类统战团体对相同领域、相同性质、相同类别组织的工作辐射和指导作用,通过广泛联系、交友沟通、团结帮助、服务引导,全面构建与打造适应新时代统战工作格局的新机制,如统战工作中的发展机制、协作机制、协调机制、共享机制等[11]。要掌握一部分规模较大、运行良好、影响力强的社会组织,发挥他们对界别性、行业性、专业性、学术性等各类组织及其成员的联系、沟通、团结、帮助和引导作用。要开展有形有效的品牌活动,并将统战工作有机融入其中,以活动吸引关注、凝聚人心、扩大影响,形成一系列具有统战特色的活动品牌。

(四)提升参政议政能力,搭建社会治理参与平台

要通过定期教育培训,加快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进程,提升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要改进传统的培训方式,以社会组织发展、个体职业成长为核心建立有效的教育培养机制,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搭建沟通研讨的平台,从中引导他们提高政治觉悟,提升参政议政的能力,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责任感。要积极吸纳具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从政治素质、道德水准、群众基础、人品作风,以及组织领导能力上进行全面考察,要有计划地培养一批政治素质好、社会贡献大,且有较强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的社会组织专业人才,打造一支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组织专业人才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统战干部要发扬优良作风,做到诚恳谦和、平等待人、廉潔奉公”[12],统战工作人员要通过政策宣传、定期服务、定点走访等方式,加强与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打通他们为党和政府建言献策的通道。要建立有社会组织代表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制度,听取他们对于业务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决策的建议,为党和政府在更大范围内听取社会各界心声提供条件,使政府决策更加贴近民生需求。支持他们通过决策咨询、行政听证、专家资政、媒体讨论和重大决策社会公示等多种形式,共同商讨社会公共事务,架构起社会与党政部门进行协商对话的桥梁,在增进彼此相互了解和关系协调的过程中,增强社会责任和政治认同。

(五)善用新媒体技术,形成线上线下联动的工作网络

要依托互联网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多方监管、信息公开、运行评估的网络机制。充分运用互聯网技术降低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运行成本,减少线下承接公共服务过程中的过度损耗,并通过云空间达到增加公共服务覆盖面和利用率的目的。同时,通过在基层各级政府搭建智慧平台吸引广大公众参与,以此形成基层社区治理一体化网络,为党委政府部门、公众、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提供社会化、开放性、互动性的信息共享平台。

对于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而言,要及时通过网络宣传报道统战工作的政策和活动,在微博、微信等平台,以漫画、视频、歌曲等多种方式,开展有效宣传,最终实现线上不断交流、线下定期活动的良好态势。同时,应搭建网络平台,建立双向反馈机制,促使人人有机会有条件有路径表达利益诉求,形成诉求反馈和解决机制。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EB/OL].(2019-11-05).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9-11/05/c_1125195786.htm.

[2] 刘霞.夯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优势[J].内蒙古统战理论研究,2021(1):63.

[3] 石文龙.新型政党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机制研究[J].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1(4):54.

[4]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EB/OL].(2017-06-12).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7-06/12/c_1121130511_2.htm.

[5][9]张卫,孙运宏,后梦婷.创新参与社会治理路径 推进社会组织统战工作[J].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9(4):33、36.

[6]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论述摘编[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148.

[7][12]习近平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广泛力量支持[EB/OL].(2015-05-21).http://military.people.com.cn/n/2015/0521/c172467-27034028.html.

[8] 王冰洁,张燕.凝聚起同心战疫的强大合力——江苏社会组织迅速行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N].中国社会报,2021-08-19(1).

[10] 张卫,后梦婷.坚持培育与监管并重 提升社会组织自身效能[N].中国社会报,2019-06-24(4).

[11] 时统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要论述的理论与实践创新[J].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20(5):143.

责任编辑:宋好

猜你喜欢

统战工作江苏
Changes in China in the eyes of a foreigner
数读江苏
江苏
数独江苏
数读江苏
江苏
民办高校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统战工作面临的困境及路径选择
高校基层多党派知识分子统战工作思考
民进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