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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与思考

2022-05-30黄天柱冯超李腾

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鄞州区统一战线社会治理

黄天柱 冯超 李腾

摘 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关涉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阶层关系和谐稳定的关键群体,也是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防范化解各领域风险挑战的重要力量。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具有“自我赋能+统战赋能”的双重优势。宁波鄞州区在引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方面,探索形成了资政建言、矛盾调解、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公益帮扶、价值引领、楼宇微自治、社区共治等实践模式,从中可总结提炼具有一定普遍性的经验规律。要整体推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更好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亟待破解认知性误区、制度性短板、资源性约束、价值性局限、群体间差异等问题,着力在营造支持良好环境、提供政策框架和制度规范、促进可持续性、发挥破圈和溢出效应、凸显特色优势等方面下功夫。

关键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基层;社会治理;统一战线;鄞州区

中图分类号:D6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63(2022)03-00056-09

在我国,社会治理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政府组织主导,吸纳社会组织、企业、公众等多方面治理主体参与,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治理活动[1]。社会治理是以实现和维护群众权利为核心,发挥多元治理主体作用,针对国家治理中的社会问题,完善社会福利,保障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有序和谐发展的过程[2]。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3]。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以下简称“新阶层人士”)是新时代统战工作新的着力点和增长点,这一群体主要包括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等。新阶层人士集中供职于两新组织,密集分布在商务楼宇、产业园区和基层社区中,广泛从事着经营管理、科技创新、产品研发、文化创造、市场中介、社会服务等工作,他们既是基层统战工作的重要对象,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从宏观上看,当前我国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过程,实际上是以一种新的社会团结机制凝聚社会合力的过程[4]。而如何把新阶层人士充分吸纳进既有的社会治理格局、团结凝聚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合力,是值得关注和研究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

一、从统筹发展和安全视角看新阶层人士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意义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保证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推动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筹发展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纲要》)首次将“统筹发展和安全”列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的重要内容,明确为党在新发展阶段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原则。

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核心要义,是科学认识和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在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既要善于运用发展成果夯实国家安全的实力基础,又要善于塑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环境,实现发展和安全互为支撑、彼此促进。从实践层面看,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是微妙复杂和动态变化的。进入新时代,国家层面提出“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发展”等,着眼实现提速换挡,朝着“高水平发展+高水平安全”的理想状态迈进。

统筹发展和安全,作为新发展阶段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原则,理应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各层级和全过程。如何把“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落实到基层社会的治理实践,是一个需要重点关注和研究的问题。从实践看,统筹发展和安全,基层既是重点,也是难点。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的基层社会治理,要么片面追求发展而忽视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甚至透支安全,给社会安全稳定帶来极大压力;要么片面强调维稳而忽视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甚至牺牲发展。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进程中,阶层分化在增强社会活力的同时也可能带来利益关系的失衡失调,文化多元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生活的同时也可能带来社会思潮的复杂流变,公民维权意识增强在推动社会文明和法治水平提升的同时也可能带来矛盾化解难度的增大,网络普及在方便民众生活、保障民众表达自由、优化社会治理技术的同时也可能带来数字鸿沟、网络暴力、信息安全、网络动员等新的社会问题和挑战。尤其是由人民内部矛盾所引起的基层群体性事件,广泛涉及拆迁安置、就业安置、社会公正、土地权利、环境污染、民族宗教等问题,已成为影响基层社会安全进而制约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统筹发展和安全,迫切要求基层社会治理实现现代化转型,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不断激发社会活力,实现社会治理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统筹协调、良性互动。

新阶层人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变革和社会结构转型的产物。这一新兴社会力量在推动社会阶层结构变动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出了如何协调阶层关系以形成合力的现实问题。我国的社会治理实践追求秩序与活力的双重目标,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理念则更强调促进事务共商、推动利益共享、形成观念共识,这就要求新阶层人士对于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参与既要主动、有效,又要规范、有序,既要激发活力,又要控制风险,进而使新阶层人士为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作出更大的积极贡献[5]。换言之,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角度,新阶层人士与社会治理之间呈现出复杂多样的关系:他们既可能成为推动发展、维护安全的积极力量,也可能成为阻碍发展、危害安全的消极力量,而实践中则往往是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并存。新阶层人士对社会治理的这种影响和作用,最终以何种形式呈现出来,其中一个非常关键的影响因素或者说变量,是作为执政集团的中国共产党及其所领导和掌握的国家力量对新阶层人士采取了何种政策取向、行动方略和工作策略。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发挥新阶层人士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十四五”规划纲要》强调,要畅通和规范新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新阶层人士的高度重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关心和支持新阶层人士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独特作用。

二、“自我赋能+统战赋能”:新阶层人士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双重优势

实践表明,新阶层人士在参与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确实具有明显优势,能发挥积极作用。这些优势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具有体制外特点,能够以相对超脱和中立的立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更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开展监督

体制外生存是新阶层人士四类群体最鲜明的共性特征。这使他们能够以相对超脱和客观的立场,参与基层人民群众内部关系的协调和矛盾的化解,发挥“老娘舅”作用;也使他们能从体制外角度发现体制内人士不易发现或者不宜发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正所谓“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尤其是网络人士,往往能以其平台优势和自带“流量”开展舆论监督,引起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的重视,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监督者。此外,新阶层人士本身大多聚集于社区、园区和楼宇等基层空间,十分了解基层情况,能够有针对性开展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和民主监督等活动。

(二)具有专业性优势,能够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多元化、专业性的知识技术服务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社会治理专业化的目标和方向。新阶层人士大多从事知识性强、专业性强、技术性强的职业,学历普遍较高,具有服务社会的职业精神和专业优势,能够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形式灵活多样、内容权威可信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律师、会计师、税务师、评估师等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在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中从事管理工作或提供专业服务的人员,以及拥有一技之长的自由职业人员等,能够把自己的专业素养与化解矛盾冲突、服务国计民生、发展社会公益等相结合,通过提供法律、会计、造价、税务、审计、慈善救助、社会公益等方面的专业性服务,在参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中发挥有益作用。

(三)具有创新性思维,能够为基层社会治理带来新鲜、富有活力的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

用创新的思路和办法解决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各种问题,尤其是运用新思维、新方法、新手段、新技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新阶层人士身上各种体制性束缚较少,他们往往崇尚自主,思想开放、思维活跃,易接受新鲜事物,能娴熟运用各类新知识和新技术,不过分依赖政府,独立意识强,敢于开拓创新。新阶层人士这种独立自主的意识和创新创造的精神能为基层社会治理带来许多新鲜、富有活力的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例如,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掌握先进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可以将其有效的管理方法、有价值的管理经验迁移到基层社会治理中来,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效率;掌握新媒体技术、资源和话语权的新阶层人士,可以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数字化改革提供技术支持,为网络空间的社会治理提供正能量引导。

(四)具有公共性精神,能够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正确认识和处理小我与大我、私利与公利的关系

新阶层人士活跃在社会的各个行业和领域,他们大多具有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意识,对社会事务有较高关注度,普遍对参与社会活动,尤其是公益活动抱有较大兴趣。这可能跟他们在经济上已经有了一定基础,以及在接受高等教育过程中培育出来的知识分子公共情怀有关。可以说,努力工作的职业精神和突出的专业优势内化为新阶层人士强烈的家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及时代使命感,外化为他们关心和投身社会公共事务,尤其是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行动。特别是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他们长期从事公益慈善性质的工作,扶危济困、乐善好施、回馈社会的人格特质往往更加明显。此外,一些新阶层人士普遍反映,加入新联会组织后,自己的政治站位提高了,更加具有全局观和战略思维。

(五)具有建设性态度,能够以温和而非激烈的,建设性而非对抗性、破坏性的方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新阶层人士的政治立场总体而言比较积极温和,不是社会改革的激进派。尽管在具体需求和观点、思路上与现行体制存在一定差异,但新阶层人士的很多诉求与中国社会发展的趋势基本一致,他们也渴望中国强大、稳定、往前走;尽管会对现实有一些不满和抱怨,希望有所改变,但他们整体的态度较为积极,他们也承认现在的生活总体不错,值得珍惜,并将改革的希望寄托于党和国家。对党和国家的基本认同,对改革开放的支持态度,对秩序、稳定与改革的强烈诉求,是新阶层人士与党和国家能达成的共识和公约数,也是新阶层人士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揮正能量作用的重要思想基础[6]。

(六)具有统战性资源,能够以组织化方式、规范化形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阶层人士在统一战线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逐步成为新时代统战工作新的重点和着力点。尤其是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以来,这一群体被明确为单独的统战工作对象,中央统战部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中央出台了专门的工作文件、召开了专门的全国性会议,对新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进行整体部署。近年来,新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在面上铺开、点上深化,各地都进行了积极探索,创造了许多新鲜有益的经验,在将新阶层人士组织起来、作用发挥出来的同时,也为他们有组织、规范化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和渠道。

上述前五个优势是新阶层人士自身的特点所决定的,是“自我赋能”,可谓“身份上有先机”;最后一个优势则是新阶层人士作为统一战线的重要一员所带来的,是“统战赋能”。“自我赋能”加“统战赋能”,共同决定了新阶层人士是一个“想做事、敢做事、能成事”“散是满天星、聚是一团火”的群体,这个群体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中可以发挥,而且正在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三、新阶层人士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鄞州实践及经验

鄞州区是宁波市核心城区,区位、人才等多重优势使其拥有丰富的新阶层人士资源。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全区新阶层人士约7万余人,约占户籍人口的7.5%。近年来,宁波鄞州区在引导和支持新阶层人士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积极探索,构建了“党建引领、需求导向、统筹联动、专业有效”的新格局,形成了资政建言、矛盾调解、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公益帮扶、价值引领、楼宇微自治、社区共治等多种实践模式,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一)资政建言模式

一部分新阶层人士通过政治安排和社会安排,或当选为人大代表,或担任政协委员,或加入民主党派,或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中担任一定职务,他们围绕社会治理中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通过相应组织渠道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进而推动党委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鄞州区各级各类新联会组织吸纳新阶层人士519名,其中有市人大代表5人、区人大代表4人、市政协委员6人、区政协委员20人。鄞州区健全完善区委常委列名联系制度、“部长双月谈”、《同心直通车》等建言发声平台,为新阶层人士畅通资政建言渠道。该区组织新阶层人士参与“文创设计,让社区变景区”“如何唱响宁波都市区核心城市建设进行曲”等协商活动,相关人士提交《关于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植入文创设计的建议》等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2020年疫情期间,新阶层人士聚焦社会稳定撰写的多篇资政报告得到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这对推动相关问题解决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矛盾调解模式

新阶层人士中的律师、审计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在促进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经济秩序与社会稳定等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2019年,鄞州区委统战部联合区司法局、区工商联开发创建“云律师”平台,由38位律师在云端开展全天候涉法服务。2020年底,在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成“鄞和新联同心苑”,通过联合接访、每日轮值、公益驻点、专家会诊等方式,利用前端沙龙、共识客厅等载体,将新阶层人士在法律咨询、心理释压等方面的专业优势接入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稳控等环节,形成前期有科普、中期有调解、后期有总结的闭环调解机制。依托常驻的“曦和心理”“宋大姐婚调”“润系咨询评估”等新阶层人士社会服务品牌,联合相关专家学者、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力量,构建多主体、多层次、全方位的跨界合作调解体系,打造综合矛盾化解专家平台,并建成服务政府社会治理决策的智库,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社会治理同心圆,半年多的时间内累计为5000余人提供服务。同时,“鄞和新联同心苑”还联合由新阶层人士领衔的甬安社会评价研究院,对社会风险、舆情、公共服务、政策绩效等展开评估调查,形成分析报告和预警机制,将矛盾化解端口进一步前移。除线下途径外,该区还大力支持新阶层人士通过线上渠道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在党委政府与网民之间发挥沟通协调作用,助推社会矛盾的处理和解决。以宁波网络大V“@西门町吃在宁波”为例,在统战引领下,他从“舆情转发站”“舆情放大器”转变为网民与政府之间的润滑器和桥梁纽带,发声更加理性,并及时将网络上反映的问题加工转化为社情民意信息,推动网络社会治理实现了从堵到疏的转变。

(三)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模式

新阶层人士通过其所在的新社会组织或新经济组织,承接政府转移的部分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并以高质量、精细化、低成本的专业服务参与社会治理,实现政府、公众、社会组织三方共赢。2020年,宁波市和鄞州区联合打造浙江规模最大的市区两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社会组织创新园,通过为部门搭建购买服务供需平台、为社会组织培育品牌服务项目,将社会治理的需求与社会组织的专业能力进行有效对接,让更多规范高效的社会组织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2021年,创新园有27家社会组织入驻,精心打造同心会客厅。半年内,该园组织开展99场社群活动、8场能力培训,孵化品牌项目26个;开展各类社会活动669次,惠及2.7万余人。这些项目和活動广泛涉及适老宜居、儿童保护、环境整治、志愿服务等基层治理的诸多方面,镇街、村社只要带着一张需求清单就可实现一站式定制。

(四)公益帮扶模式

鄞州区银巢养老服务中心围绕老年人需求,开展“银巢养老”项目,组建“银巢社区”志愿服务队,参与志愿服务2.2万余人次。鄞州区东郊街道成立了全区首个商圈新联会——滨江商圈新联会。该新联会定期举办公益沙龙,立足实现商圈公益资源和社区社群需求的精准匹配链接,发布首批10个“公益1小时”项目,为区域协同治理助力;创办滨江荟大讲堂,由新联会成员提供了首批21堂公益性公开课,其内容覆盖心理咨询、法律服务、健康管理、亲子公益、文艺鉴赏5个门类。这些做法使社区对商圈企业有了新的认识,而“企业的生意与之前相比也相对好了一些”(某基层统战委员语)。抗疫期间,滨江商圈新联会联合区8718公共服务平台、区律知联“云律师”平台、“@西门町吃在宁波”微博平台,成立由区新联会理事中的管理咨询师、专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组成的党外百人“四师”公益服务团,开辟“企服大市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五)价值引领模式

鄞州区重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推进“三治融合”中的积极作用,以润物无声的方式涵养、厚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例如,区新联会自编自导自演大型沉浸式舞台剧《唤醒心力量》,通过演绎砥砺奋斗、奉献社会的新阶层人士形象,弘扬正能量;“轻颂戏剧”团队用艺术服务生活,围绕垃圾分类、戒毒等基层治理热点创作小剧场节目,开展社区巡演,寓教于乐,推动文明社区共建;“鄞地新力量·拯救斑马线”活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鄞地新力量向前冲”等品牌活动,展现了新阶层人士乐于奉献、敢于挑战的精神力量。抗疫期间,鄞州区充分整合新联会各方资源并强化线上传播,通过制作抗疫感人瞬间的短视频、推出“战疫到底”小游戏、开设喜马拉雅在线防疫“心力量”心理讲座、设置“鄞律普法”微博话题、创作《统战人,我们一起来加油》移动端网页等多种方式鼓舞人心,激励全社会向上向善。

(六)楼宇微自治模式

立足破解青年职业群体对楼宇居民身份认可度不高、参与楼宇治理积极性不强、基本诉求得不到满足等问题,鄞州区从组织、阵地、资源三要素破题,夯实楼宇微自治的基础。例如,在和丰创意广场建立宁波市首个楼宇统战联盟,成立工业设计师联谊会,打造省级新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如是之家,并依托如是咖啡馆每月举办“工业设计名师沙龙”,发挥其业务提升、参政议政和凝聚人心功能。这一举措在把广场打造成宁波乃至全国设计高地的同时,也在扶贫攻坚、社区治理和抗击疫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再如,在和邦大厦成立宁波市首家楼宇新联会,打造和邦同心之家,由楼宇新联会骨干担任新楼长,加强与区新联会联动,以多样化活动满足多元需求。同时,依托区新联会资源,建立常驻运行的楼宇公共法律中心,设置法律咨询、心理释压、矛盾调处等功能模块,实现足不出“楼”化解纠纷。又如,东胜街道发挥金融企业聚集优势,从楼宇统战角度打造楼宇社区,与金融企业签订共建合作协议,每月组织一场公益活动。目前,楼宇统战覆盖面已向东部新城等楼宇集聚区、东南物流大厦等专业楼宇及楼宇周边社区拓展,楼宇统战助力基层治理的新格局逐步形成。

(七)社区共治模式

鄞州区着眼填补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薄弱环节,开展需求库、资源库、组织库、项目库“四库”共建,开启“项目直通车”。例如,2019年,新阶层人士联动区民政局,以社区点单形式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新阶层·益力量”系列主题公益活动。其间,推出了“带你成长计划”“职业梦享家分享计划”“幸福从头开始”“关爱老人进社区公益摄影”“与法相约星期7”“幸福从心出发”“用戏融合”7大项目,共90余场公益活动,切实提升了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鄞州区新阶层人士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实践和工作成效背后,有一些具备一定普遍性的经验和规律。第一,注重系统谋划,以强化组织领导和制度机制建设筑牢工作之基。着力构建由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和机构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并依托这一工作格局对新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进行统一谋划、统一部署,压实领导责任,加强制度建设,构建联动机制。第二,注重组织起来,以加强队伍建设和品牌化运作凝聚新阶层之力。在精准摸排基础上,建立分专业、分人群、分地区的新联会组织网络,做到新阶层人士在哪里,组织就建到哪里,统战工作就覆盖到哪里。组织起来的同时,坚持品牌化运作,依托街道(镇)、园区、社会组织等,因地制宜培育一批“鄞地新力量+”系列子品牌,将组织队伍、数据平台、工作阵地、特色活动、服务平台等统合到同一品牌之下,形成可严肃亦可活泼、可高端亦可大众、可大规模行动亦可小范围活动的多维组织平台。第三,注重分类引导,以坚持供需匹配和精准化参与彰显新阶层之专。通过需求库、资源库、组织库和项目库的“四库”共建,有效将社会治理的需求与新阶层人士的专业能力进行有效对接,并通过创意、创新、创造“三创”破题,有效提升治理效果。第四,注重破圈融合,以推动资源整合实现互补共赢,激发新阶层之活。除了聚焦专业,发挥新阶层人士四类群体不同的专业能力以外,也注重资源整合,借助各方之手帮助新阶层人士跨界融通,以应对圈层日渐固化、四类人群壁垒分明的问题。楼宇微自治、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均是这方面典型案例。

四、新阶层人士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更好发挥作用的思考与建議

新阶层人士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向上回应了党中央关于发挥新阶层人士重要作用的战略要求,向下满足了基层社会治理对高质量参与主体和发展资源的需求,但总体而言,这方面实践尚在探索阶段。相较于中央对新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高要求和当前我国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新形势,实践中还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亟待进一步改进。

(一)澄清认知性误区,营造支持新阶层人士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良好氛围,激发内生动力

一些基层干部对社会治理的理解偏窄,仍停留在传统社会管理的思维层面,甚至将社会治理简单等同于政法工作中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此相应,认为社会治理的主体就是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新阶层人士则是被治理的对象。一些新阶层人士也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在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中的重要主体地位和作用,导致内生动力不足。不少基层统战委员都反映,部分基层新联会存在明显的内生动力和自组织能力不强的问题。

要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和思想引领澄清思想认识方面的误区,使党内外和社会各界在新阶层人士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问题上形成基本共识。一是以学习贯彻修订后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尤其是基层广泛深入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政策宣讲,推动统一战线与多党合作意识入脑入心。二是把新阶层人士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逻辑向党内外讲清楚。在中共党内重点讲清楚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基本原则,讲清楚“变统战对象为统战力量”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增强基层党政干部的社会治理意识,使他们在政治上对新阶层人士给予重视和充分信任,多创造条件激发新阶层人士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对新阶层人士重点讲清楚坚持党的领导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性,以及在党的领导下他们在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引导新社会阶层人士树立“是统战对象,亦是统战力量”的主体意识,使他们明确自身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作为公共服务提供者、公共精神倡导者、公共关系和资源协调者、公共政策参与者的角色与责任。

(二)克服制度性短板,为新阶层人士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政策框架和制度规范

现代社会治理,唯有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才能减少随意性,真正行稳致远。近年来,各地就新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出台了不少文件,建立健全了新阶层人士列名联系制度、新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新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等,这为新阶层人士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制度、政策和资源等方面的基本保障和支持。但大多数地方尚未从顶层设计的层面,就新阶层人士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制定专门文件,缺少系统性的规范与指引。这导致这项工作在实际推进的过程中普遍存在系统性不足、接续性不够的问题,难以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整体效应,营造相应社会氛围的难度也较大。

应根据党和国家关于基层新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系统研究和整体谋划基础上,就新阶层人士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制定专门文件,建立一个规范化的参与机制,明确规定参与范围、参与程序和参与主体等内容,构建起新阶层人士基层社会治理的系统性制度和机制框架。

(三)解决资源性约束,保证新阶层人士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可持续性

新阶层人士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除了依托自身专业优势和统战赋能优势外,还需要人力、物资、经费、场地等各方面资源的投入和相应的渠道保障。当出现资源不足、渠道不畅的情况时,新阶层人士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就会出现机会不多、手段不多、随意性大、传承性差的问题,也往往容易因为内生动力和外部激励不足而放弃。

应在保障新阶层人士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所需各方面资源的同时,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着力加大政治资源和组织资源的配置力度,逐步加大新阶层人士在政治安排和社会安排中的比重,鼓励和支持有一定代表性的专业人士加入民主党派,拓宽新阶层人士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人员、党派成员、联谊组织等相关统战团体成员的身份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二是借助社会资源,坚持“变统战对象为统战力量”的工作理念,探索创新“统战+”开放合作机制,推动统战部门与基层党组织、群团组织、园区服务机构、众创空间、统战社团、民主党派、社会组织、企业进行跨界合作,构成“统社合作共同体”,形成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格局。尤其应注重挖掘新阶层人士及其所在企业和组织的资源禀赋,并做好各类资源的优化配置,可以通过众筹的方式,赋能新联会理事和会员单位,推动新阶层人士四类群体之间实现资源共享、互补互助。三是探索建立以项目和活动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机制,使有限资源的使用效率最大化。

(四)突破价值性局限,发挥新阶层人士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破圈和溢出效应

目前,新阶层人士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社会认可度总体不高,产生的社会影响总体有限。例如,有新阶层人士表示,网络写手、营销号经营者等群体活跃于网络,具有舆论引导能力,但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的社会地位、影响力往往不足,可谓“线上很牛,线下无人识”。如何利用更多的渠道发挥这类人的特长和作用,让他们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是亟待破解的难点。

突破价值性局限,关键是要破圈:就新阶层人士个体角度而言,要破圈;就新阶层人士四类群体而言,要破圈;就整个新阶层人士群体而言,也要破圈。实现破圈,就必须打破工作岗位、职业属性和党派团体归属的界限。从当前实践看,在不断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和活动宣传力度的同时,关键要真正将新联会打造为新阶层人士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枢纽型组织。一是扩大活动覆盖面。让更多的新阶层人士可以通过各种活动更好地了解新联会,近距离接触统战工作。二是扩大工作辐射面。新联会要深入挖掘区域内由新阶层人士建立的社会组织和新阶层人士比较集中的社会组织,主动加强与这些组织的联系,并充分运用自身作为官方认可的组织和平台的地位和优势,为其他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同时,新联会要发挥政治上的桥梁纽带作用,提高自身对新阶层人士和各类社会精英的吸引力、带动力,提高对其他同类社会组织的辐射能力、社会资源动员能力和整合能力,从而真正发挥枢纽型组织的作用。正如一位新阶层人士所言,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时,走的是路;新联会服务社会时,应该成为一座桥,最终要实现“百路归桥”。三是增强渠道开放度。新联会作为党联系新阶层人士的桥梁和纽带,被明确赋予了统战功能,也拥有了向党委和政府反映诉求、建言献策的制度化渠道。这些渠道在面向新联会成员开放的同时,应该向区域内其他新阶层人士开放,使更多的人可以通过这些渠道反映意见、贡献智慧。四是深耕社区。目前,新联会的联谊功能总体发挥得比较好,在此基础上,可让理事或理事单位与社区结对,加强资源匹配,进行精耕细作,使新联会在社区深深扎根下去,最终与社区成为命运共同体。

(五)平衡群体间差异,全面、精准发挥新阶层人士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特色优势

新阶层人士四类群体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及发挥作用方面存在着不平衡的现象。例如,律师、社团工作人员、网络人士的作用发挥较为突出,而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的作用发挥则不够充分。这种不平衡与每个群体自身的特点和资源禀赋有关。因此,要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施策,充分关注不同人群在社会地位、行为方式、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共性与特性,细致考察这些不同特征对参与社会治理的影响差异,厘清新阶层人士中的各类人群参与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不同机制,进而引导各个群体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各得其位、各展所长、各尽其能。

总体来看,新阶层人士除了关注自身和行业发展之外,也比较关注社会公共事务,关注社会公平正义和民主法制,关注民生和社会弱势群体。但具体到不同群体,其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意愿和取向上往往表现出较大差异性,应根据这种差异性,考虑采取不同的引导方向和工作重点。就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而言,他们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意愿较为强烈,尤其是以律师为代表的部分專业人士。律师等群体不仅关心社会治理,也有自身政治诉求,希望直接参与社会治理活动。针对这部分人,要努力在基层社会治理框架内提供制度化参与渠道,引导他们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避免潜在的抗争与冲击。就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自由职业人员而言,他们中很大一部分人更关注自身发展,注重专业提升,其价值取向较为务实,但直接参与社会治理的意愿往往不高。对于这部分人,宜重点发挥他们的行业引领功能。这需要培育行业领军者,通过他们牵头成立行业组织,在行业内部弘扬职业精神,倡导全行业为市场和社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同时,要搭建交流平台,通过各种形式的论坛、座谈会、研讨会等,让这部分人能够有效参与政府的决策咨询工作。就网络人士而言,这一群体介于上述两者之间,他们关心社会事务,也有表达诉求和意见建议的愿望,但更倾向于通过新媒体“发声”,他们中大部分人没有很强的线下参与社会治理的意愿。对于他们,重点是畅通沟通联系渠道,保障言论自由,发挥其在建言献策、引导舆情、反映社情民意、开展民主监督、推动文化交流与传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并教育引导其严守“网络发声”的法治底线和道德底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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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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