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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币在云南长期流通使用的原因探析

2022-05-30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课题组

时代金融 2022年8期
关键词:海贝流通货币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课题组

从春秋战国至明末清初,云南长期流通使用海贝为货币。云南长期用贝的历史构成了中国货币历史的一道独特风景,是中华货币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云南长期用贝为币的原因大致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云南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自然选择;二是源自于中原王朝对云南实施的怀柔羁縻政策;三是周边国家流通使用贝币的国际环境的影响;四是传统习俗作用的结果。

贝币是云南古代货币史上使用时间最长,流通区域最广的货币。从目前考古发掘和文献记载的资料来看,云南贝币的使用始于春秋晚期,约公元前500年左右,止于公元1648年(南明永历二年或清顺治五年),云南“废贝行钱”。在大约2100年的历史长河中,贝币一直是云南境内的主要流通货币[1]。

关于云南长期流通使用贝币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学术界众说纷纭。本文拟在全面了解前辈学者的学术观点和学术成就的基础上,从云南特殊的地理位置入手,通过对云南贝币流通的历史沿革,社会经济状况,以及民族民俗文化传统的全面了解和研究分析,找到云南长期流通使用贝币的合理性解释,找到云南长期使用贝币的原因。

一、海贝成为流通货币的主要原因

以海贝为货币并非我国古代社会独有,纵观世界各国货币历史,大多都有曾以贝壳作为货币的历史现象。根据彭信威的描述:“贝币的使用,并不限于中国,全世界的民族,多曾用过。亚洲除中国外,还有印度、缅甸、锡兰、婆罗洲和东印度群岛,前苏联境内的土耳其斯坦、高加索北麓、基辅附近以及戈壁沙漠的东南部,都有贝殻出土。美洲方面,阿拉斯加和加利福尼亚的印地安人也曾用过贝。非洲沿海一带及澳洲新几内亚北部各岛都用过贝币。欧洲方面,旧石器时代末期和新石器时代初期的遗迹里曾有贝殻出土”[2]。可见,无论是内陆还是沿海,乃至沙漠地区,古代人们用海贝作为货币都是一种普遍现象。贝壳能在众多自然物中脱颖而出,率先成为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成为财富的象征,这其中必定大有缘由。

我们简单的梳理一下,通常认为贝壳之所以能成为货币,是因为贝壳美丽、漂亮,具有作为装饰品的使用价值。同时,海贝还具有易于辨识,不易造假,便于计数、携带、储存,以及质坚耐磨等自然属性,故而为古代人们用作货币。实际上,海贝能够最早成为流通货币的原因远不尽于此。杨寿川根据对我国古代史书记载和考古发现的研究认为,“我国中原地区以海贝作货币的起始时代大约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6世纪前后的夏商之际”[3]。夏朝乃我国古代父系社会形成时期,母系社会的影响依然存在。在此时期,由于人们对生命本源的崇拜,对母亲的崇拜,海贝因其形状故而为人们所喜爱,被视为珍贵之物,并作为财富的象征。在殷商甲骨文和西周金文中“贝”字的书写亦近似齿贝实物。尤其在甲骨文的书写中,“貝”字的结构如同中间三横缺。我国古代哲学思想的集大成者《周易》一书中,一横为阳爻、代表父亲,一横缺为阴爻、代表母亲。而三横缺则为太阴、或称老阴,在我国古代用于占卜的太极八卦图中为坤卦,代表大地、母亲。可见,从“貝”字的演变过程中亦可觅到早期原始宗教的痕迹。另外、我国古人造字,但凡与价值、交易有关的字都多以“貝”为字首。如“貴賎”“寳貨”“買賣”“賄賂”等。而西汉时期王莽施行的币制改革,则直接将钱币称为“寳貨”。由此,我们就不难解释海贝何以能够成为古代人们普遍接受的流通货币了。

二、云南贝币流通使用的大概情形

自春秋时期始,在我国中原地区贝币逐步退出流通领域。金属铸币开始成为流通中的主要货币。及至秦统一,规定:“金以镒名,为上币;铜钱识曰‘半两,重如其文,为下币;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藏,不为币”[4]。从而在法律上废除了海贝在中原地区的流通货币地位。

在云南,贝币的最早使用时间从目前掌握的考古发掘资料来看,当始于春秋晚期。据王大道统计,建国以来,云南先后在晋宁石寨山、江川李家山等处的29座古墓中发掘出土的海贝多达26万余枚,重达700余公斤。这个数据尚不包括火葬古暮中发现的海贝。这些海贝的年代据考古科学测定为春秋晚期至西汉中期之物[5]。关于这段时期云南流通使用贝币的情形史书上并没有明确记载,然而、大量海贝及储贝器的出土发现无疑证明,早在春秋晚期贝币已经成为云南流通使用的主要货币。著名考古學家汪宁生通过对晋宁石寨山、江川李家山等处出土的海贝实物和储贝器进行科学研究后认为:当时“交换媒介主要是贝,石寨山和李家山出土大量的贝,均无穿孔,对其用途曾有争论。青铜器上的人物形象数以百计,并无以贝为装饰品之俗,似以作为交换媒介解释为妥。它正是作为一种财富才会大量随葬的”[6]。如此巨量的海贝被发掘出来,如若不用作装饰品,那就应该解释为用作货币、财富储藏更为适当。从上述遗址出土的海贝均无穿孔的状况来看,这些海贝当为用作货币使用,因其并无穿孔,故使用时当为以“枚”记值。

关于云南流通使用贝币的最早文献记载见于《新唐书.南蛮传》,新唐书说云南“以缯帛及贝市易,贝者大若指,十六枚为一觅”。这里讲述的是南诏国时期云南流通使用贝币的情形,交易时多以“觅”为计算单位。大理国时期称海贝为“贝子”,《证类本草》记载:“贝子,云南极多,用为钱货交易”。可见,贝币仍然是大理国流通使用的主要货币。入元以后,鉴于云南大量流通使用贝币的情形,元世祖认同并给予云南特殊的货币政策,规定:“云南赋税用金为则,以贝子折纳,每金一钱值贝子二十索”(见《元史 世祖本纪》)。元代贝币的记账单位是“以一为庄,四庄为手,四手为苗,五苗为索”[7]。以此推算,在元世祖时,黄金与贝币的比价为:金一钱可值海贝1600枚。 在明代,明朝政府同样允许海贝继续在云南流通使用,不仅日常生活使用贝币,还可以用于完粮纳税。明朝时期,贝币有“贝”“巴”等称谓,使用单位由四种增加到五种,即:“妆(庄)”“首(手)”“缗(苗)”“卉(索)”“袋”。“以一枚为一妆、四妆为一首、四首为一缗、五缗为一卉、二十卉曰袋”。明朝万历年间,云南还出现了专门从事贝币兑换的“巴行”。嘉靖三十四年(公元1555年),明政府在云南设立官钱局(宝泉局),铸造“嘉靖通宝”方孔圆钱。试图在云南推行方孔圆钱,进而把云南纳入全国统一的货币流通体制。这是有史以来中央政府首次在云南设立官钱局铸造方孔圆钱。嘉靖三十七年,明朝政府给云南的铸钱任务是三千三百余万文,以云南盐课收入白银二万两为铸钱资费,后又追加资费白银一万一千两。实际该年只铸得制钱二千八百七十余万文,不仅费多入少,且因为云南民间已长期习惯使用贝币和白银,所铸的制钱竟不能在云南流通。因此,嘉靖四十四年,明朝政府又采纳了云南巡按御史王诤的建议,停止在云南铸造方孔圆钱。宝泉局铸造的方孔圆钱大多运到省外流通使用。故终明之世,云南民间一直沿袭了元代以来“大数用银、小数用贝”的货币流通格局。明天启六年(公元1626年),云南巡抚闵洪学在昆明颁布《行钱便益》,规定从即日起云南的一切赋税及经济往来均以钱为准,从而结束了云南用贝不用钱的历史。嗣此,云南进入了银、钱、贝兼行的货币流通时期。1647年,大西农民军孙可望部进入云南,在昆明铸行“大顺通宝”方孔圆钱。1648年,停铸“大顺通宝”,改铸“兴朝通宝”。同时,采用严刑峻法,禁止民间流通使用贝币。至此,在云南流通使用了2100余年的贝币最终在法理上失去了流通货币的地位。

三、贝币在云南长期流通使用的原因

(一)长期使用贝币是云南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自然选择

贝币之所以能够在云南长期流通使用,其主要原因,首先是云南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自然选择。货币形态是社会经济形态的一个缩影,社会经济形态决定货币形态。从春秋战国至新中国建立之初,云南长期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区域,各民族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各种社会形态包括原始母系氏族社会、农奴制、封建领主制社会等,均在云南部分民族中存在。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前,各民族都处于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我国历史学家称之为:是“一部活的社会发展史”。云南各民族的社会发展进程相较我国中原地区而言是滞后的。由此形成了社会分工不发达,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长期处于主导地位,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均较为有限的社会状况。在此情形下,价值相对低微的贝币在这种十分有限的商品交换中,便更为适合充当一般等价物角色。从春秋战国至明末清初,云南各民族的社会经济状况均无本质变化,因此,长期以来云南“民间用巴如故”也就不足为怪了。正是因为贝币适应了云南社会经济需要,满足了云南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之需求,故而才能为“夷民便之”[8],才能长期沿用不废。云南长期用海贝为货币的历史也印证了马克思的观点:“货币…不是思考或协商的产物,而是交换中本能地形成的”[9]。

社会经济形态决定货币形态,这一客观规律在我国货币历史的发展进程中亦是客观存在的。夏、商、周,乃至更久远的原始社会末期,社会分工不发达,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均十分有限,故而长期流通使用贝币。春秋战国是我国社会变革巨大的历史时期,社会分工、商品交换快速发展。在这种“富商大贾周流天下”的状况下,与之相适应的交换媒介,刀、布、圜钱,乃至黄金,也就应运而兴焉。秦统一全国后,确立了“方孔圆钱”在我国货币流通領域的主导地位。从此,这种外圆内方形式的铜钱一直沿用到民国初期,伴随着我国封建社会,长达2000余年。如此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方孔圆钱为何能够一直沿用不废?其根本原因就是从秦至民国初期,我国历史虽然经历了众多的朝代更替,但社会形态并未发生本质变化。其间,部分发达地区亦曾一度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但封建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长期处于主导地位。方孔圆钱正是适应了这种社会经济形态的需求而长期存在。时至今日,我国央行具有前瞻性地积极推动数字货币的研制,反映的正是现代互联网经济、数字经济高速发展的需要,同样遵循的是社会经济形态决定货币形态这一客观规律。

(二)中央王朝对云南实行宽松怀柔的“羁縻”政策是贝币在云南长期流通使用的重要原因

所谓“羁縻”政策是指西汉以来我国中原王朝对边疆少数民族政权采取的笼络控制政策。中原王朝对云南的经略始于战国时,楚人庄蹻入滇。庄蹻入滇后,采取的策略是“便服从其俗以长之”[10]。也就是说,庄蹻是在遵从云南土著民族传统习俗,融入云南土著民族社会的基础上建立了古滇国。此时的云南在政治上与中原地区是处于独立状态。秦统一全国后,遣大将常頞通五尺道,是为中央王朝对云南的首次经略。但秦王朝对云南并未实施管辖,亦未采取具体的治理措施。

及至汉代,汉武帝开始了一系列经略西南地区的活动。于建元七年(公元前134年)始,遣唐蒙先后两次征发巴蜀兵在秦五尺道的基础上修筑“南夷道”。从而打通了汉王朝进入云南的道路。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汉武帝发巴蜀兵收服了滇池区域的各少数民族部落,滇王出降,汉王朝在滇池区域设置益州郡。对云南的治理采取“羁縻”政策,“赐滇王王印,复长其民”[11],保留了滇王在云南的统治。三国时期,蜀汉丞相诸葛亮曾多次征伐云南,但更多的是采取收买人心怀柔政策。民间相传的诸葛亮七擒孟获的故事,便是这种政策的典型例证。两晋、南北朝至隋时期,中原地区战乱频繁,无暇顾及云南,云南实际为以爨氏为主的南中大姓组成的部落联盟统治。南诏、大理时期,云南为政治上独立的地方政权。

入元以后,忽必烈于公元1274年在云南设立行中书省,任命賽典赤为云南平章政事治理云南。忽必烈希望賽典赤以“谨厚”的方针来安定云南。因此,賽典赤亦采取宽松怀柔的“羁縻”政策来治理云南。元朝实行纸币流通制度,云南各民族均不习惯使用纸币。賽典赤为了遵从云南各民族的传统习俗,便奏请朝廷,准允海贝继续在云南流通使用。甚至云南上交的赋税,亦准“以贝子折纳”[12]。元朝政府还针对当时不法商人把江南等内陆地区的巴子运往云南牟利,导致巴子贬值,市面物价高涨,百姓深以为苦的情形,规定“其贝非本土者,同伪钞”[13]。另外,在《元典章》中亦“明令禁止私巴运入云南,并举出一些重要的关津渡口,要其严加盘诘,不得徇私脱放”[14]。通过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贝币币值的稳定,有利于云南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明朝政府对云南的统治在政治上虽然在一定范围内实施了“改土归流”政策,但总体上还是沿袭了前朝的做法,采取宽松怀柔的“羁縻”政策。在币制上,遵从云南各民族的传统习俗,允许贝币继续流通使用。贝币不仅可用于完粮纳税,甚至官员的薪俸亦可部分使用贝币支付。如:“(英宗)正统二年十月,行在户部奏:‘云南系极边之地,官员薪俸除钞外宜给海巴、布绢、缎匹等物,…从之”[15]。《续文献通考 钱币考》亦有:正统十年,户部奏明“云南俸米兼收海巴,旧时每石折巴七十索,今米贵,宜曾三十索”;成化十七年“云南户口商税课以泛巴,户部定拟,十分为率,七分海巴”等记载。贝币的使用范围比元代更为广泛。明朝政府对云南流通使用贝币态度的转变肇始于明中叶,明嘉靖三十四年(公元1555年),在云南设立官钱局(宝泉局),铸造“嘉靖通宝”方孔圆钱,试图以方孔圆钱替代贝币。然因“民间用巴如故,钱竟不行”,云南所铸之钱只能运到省外去流通使用[16]。贝币在云南流通使用的状况,一直延续到明末清初。

由此可见,云南长期流通使用贝币的状况,一直是得到了中原王朝认同的。

(三)古老的孟中印缅经济文化圈的客观存在为云南长期流通使用贝币提供了有力支撑

云南地处我国连接南亚东南亚的重要通道上,著名的“南方丝绸之路”就是从云南出境,经缅甸走向印度。大量的历史记载和研究成果表明,“南方丝绸之路”的开通比“北方丝绸之路”要早四到五个世纪。早在公元前五世纪,蜀地产的丝绸,即著名的“蜀锦”已通过云南销往缅甸、印度、阿富汗,乃至中亚地区。南方丝绸之路是我国古代连接南亚东南亚以及中亚地区的一条重要国际通道。随着道路的开通,带来的是经济文化的交流和融合。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孟中印缅经济文化圈,即今天所称的“孟中印缅经济走廊”。

云南地处内陆,并不靠海,更不产贝。然而,在晋宁石寨山、江川李家山等处古墓群中发掘出土的海贝多达26万余枚,重达700余公斤。数量如此庞大的海贝究竟从何而来呢?经有关专家检测鉴定,这些贝均为出自印度洋暖水区域的环纹贝;与这些海贝一同出土的还有玛瑙、琉璃珠、绿松石等东南亚及印度所产之物。联系到汉武帝时期,张骞出使西域归来,称在大夏见到蜀地物产“蜀布”及“邛竹杖”的情形[17],一条由成都出发,经云南至缅甸、印度的商贸通道便呈现在世人面前。印度國父尼赫鲁亦认为:“中国丝早在公元前四世纪起就始运印度”[18]。石寨山、李家山等处古墓群中发掘出土的海贝无疑大多源自印度,为云南与缅甸、印度的商贸往来所得。法国学者米.皮拉左里认为“在公元前2世纪,贝不是唯一的由印度次大陆输入云南的东西,石寨山、李家山发现的…..。所有这些证明了在印度和云南之间存在着贝和稀有珠宝交易的贸易网[19]。古滇国的这些考古发现证明,至晚在公元前二世纪,孟中印缅经济文化圈已经开始形成。从而为海贝流入云南提供了方便。

与云南相邻的缅甸、泰国、孟加拉、印度等国也存在用海贝为货币的历史。《旧唐书.天竺国传》记载:天竺国(印度)“以齿贝为货”,表明至晚自六世纪起,印度已使用海贝为货币。《宋会要辑稿》记载:“天竺国俗无簙籍,以齿贝为货”,说明在宋代海贝仍然是印度的主要流通货币。在缅甸,据(英)哈威《缅甸史》引公元851年(唐大中五年)波斯旅行家至下缅甸的记载:“居民市易,常用海贝以为货币”。另外,该书还记载:“其贝子计算之数,以一为‘庄,四庄为‘手,四手为‘苗,五苗为‘索,用四四五进位之法,亦得之天竺,可见其时对印度贸易之盛矣”[20]。《新唐书.南蛮传》记载南诏国的记账单位是“十六枚为一觅”,这里的“觅”当为“苗”的谐音,数字同为十六。说明这一时期的印度、缅甸、南诏国不仅都使用贝币,而且记账单位基本一致。在元、明时期云南贝币使用的记账单位则与缅甸、印度完全一致。种种证据表明,贝币在这一区域已经行使了国际货币的职能。刘森翻译的《世界各国铸币史》亦说:“6世纪,….据同时期印度的铭文上记载,当时人们用子安贝贝壳来作为零钱。在孟加拉,这种贝壳大多来自于马尔代夫群岛,并一直用作货币使用至18世纪”[21]。大量文献资料记载及考古发掘资料证明,自公元六世纪至十八世纪末,印度、孟加拉、泰国、缅甸等国均长期以海贝作为流通货币使用。其使用的下限甚至比云南还长一百余年。这些国家使用的海贝与云南使用的海贝大多同出一脉,产自印度洋的马尔代夫群岛,且使用的记账单位都基本一致。这一贝币经济文化圈的客观存在,无疑为贝币在云南的长期流通使用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外部环境。

(四)传统和习俗的影响亦是云南长期使用海贝为货币的重要原因

云南地处我国西南边陲,是一个众多少数民族聚居的省份。各民族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社会发展程度亦较为落后。部分民族甚至在新中国成立前仍处于母权制社会发展阶段。相对封闭落后的自然环境使得各民族的传统习俗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基本没有太多改变。如同古埃及的法老相信人死后可以重新转世一样,云南各民族都笃信人死后有来生。海贝作为重要的财富便被用作陪葬品,埋藏于地以供来生享用。古滇国墓葬群中大量海贝的出土,便是最好的例证。这种陪葬习俗长期沿袭,以至于在云南各个历史时期的火葬墓中常有海贝出土。这种传统习俗在元朝人李京所著的《云南志略》一书中的描写尤为生动,他在该书中这样写到:“翰泥蛮(即今哈尼族)在临安西南五百里,巢居山林,家有积贝,以一百二十索为一窖,藏之地中,将死,则嘱之子曰:‘我平日藏若干,汝可取几处,余者勿动,我来生用之”[22]。可见在哈尼人的观念中,海贝作为重要财富不仅可以世代相传,还可以供来生享用。

另外,云南许多少数民族都长期保留以海贝为装饰的习俗。这种习俗究竟始于何时?史书中并无明确记载,亦无考古资料辅以证明。南诏时期,唐人樊绰在《蛮书.蛮夷风俗》中有如是一段描述:“妇人,髻上及耳,多缀珍珠、金贝、瑟瑟、琥珀。”表明至晚在唐朝时期,云南的少数民族已经形成用海贝作头饰的习俗。著名历史学家江应樑根据《云南通志.南蛮志》的记述,将明清时期云南少数民族用海贝为装饰的情形概括为:“以贝为装饰的夷民共十二种”[23] 。并根据装饰的式样及部位划分为三种情形:一是以海贝装饰于发上或头上者;二是用海贝装饰于衣领及头上者;三是用海贝装饰于裙边或围于腰际者。由此可知,明清时期云南民间使用海贝为装饰的情形是十分普遍的。甚至到21世纪七十年代中期,部分少数民族仍然保留这种习俗。

总而言之,云南之所以长期使用海贝为货币,与云南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中央王朝听之任之的怀柔羁縻政策,周边国际环境的贝币经济文化圈的影响,以及云南各民族的传统习俗的作用等因素密不可分。以上种种因素的叠加,成就了贝币在云南流通使用状况的长期延续。云南长期使用海贝为货币的历史也印证了马克思的论述,即:“货币…不是思考或协商的产物,而是交换中本能地形成的”。我们理解马克思表述的意思,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约定俗成”。

参考文献:

[1]杨寿川:《贝币研究》云南大学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版 第13页.

[2]彭信威:《中国货币史》彭信威著 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1988年8月第三次印刷第12—20页.

[3]杨寿川:《贝币研究》 云南大学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版 第2页.

[4]《史记 平准书》.

[5]王大道:“云南出土货币初探” 载《云南文物》第22期.

[6]汪宁生:《云南考古》 云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6月第1版第71页.

[7](元)李京:《云南志略 诸夷风俗》.

[8]《云南腾越州志》.

[9]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33页.

[10]《史记 西南夷列传》.

[11]《史记 西南夷列传》.

[12]《元史 世祖本纪》.

[13]《元史 成宗本纪》.

[14]方慧:“关于元代的‘真巴‘私巴问题”。载《云南社会科学》1982年第3期.

[15] 《明英宗实录》卷35.

[16] 《滇云历年传》卷12.

[17] 《史记.西南夷列传》《史记.大宛列传》.

[18] 尼赫鲁:《印度的发现》 世界知识出版社1956年版,第269页.

[19]蒋志龙译:“滇文化中的贝和铜钱” 载《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94年第1期.

[20] (英)哈威:《缅甸史》商务印书馆 1973年出版.

[21]刘森译:《世界各国铸币史》中华书局2005年11月第1版第349—350页.

[22] (元)李京:《云南志略.诸夷风俗》.

[23] 江应樑“云南用贝考”载《新亚细亚》第十三卷第一期.

课题主持人:祁红

执笔人:李凤翔

成员:张志武  李捷  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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