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城市的价值意蕴和实践要求
2022-05-30雷英英
摘 要:人民城市的理念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治国理念在城市工作中的具体贯彻,是共建共享、共同富裕思想在城市空间的具体显现,是“以人为本”在现代化道路中的价值路径,是从人民立场出发落实人民主体的新实践,体现了党的治国理念,是新时代探索现代化城市发展之路的根本遵循。坚持人民城市指导理念,推进新时代城市建设,必须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在人民城市建设全过程,顺应城市建设和发展客观规律,加强城市治理制度体系建设,把握社区这一城市工作的基础和重心,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实现人民城市的人民建构、人民书写、人民享用。
关键词:人民城市;价值意蕴;实践要求
十八大以来,聚焦人民城市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2015年12月,他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指出:“做好城市工作,要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这是我们做好城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1]习总书记为我们提出了城市建设的新要求,明确了我国城市建设的价值指向。2019年在考察上海时,习书记又提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2]重要理念。2020年11月,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讲话中,总书记进一步指出,“坚持广大人民群众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开创人民城市建设新局面”[3]。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的理念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在城市发展中的具体贯彻,是共建共享、共同富裕思想在城市空间中的具体显现,是“以人为本”在现代化道路上的具体实践,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时刻坚守人民立场、以初心探寻道路的治国逻辑,是新时代探索現代化城市发展之路的根本遵循。
一、人民城市是中国特色城市建设的新理念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这是人民城市理念的核心。这一思想坚守“人民”底色,遵循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立足于新时代中国城市建设的实践,面向人们美好生活的需要,回答了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怎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的重大命题,指明了人的发展和城市发展双向建构下的基本方向和路径。
从世界范围来看,人民城市理念的提出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指明了中国特色城市建设的根本属性,即人民性。人民和城市的关系是城市观的根本问题,人民城市的理念回答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是城市的主人,人民是城市的建造者、享用者、评价者,城市的发展以人的发展为基础,以人的发展为旨归。人民城市是“为民”“属民”的,这是人民城市与资本主义城市建设在政治属性上的根本差异。
人民城市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从“人民”这一根本指向出发,人民城市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把人民的向往作为城市建设发展的方向,把人民的需求作为城市建设发展的追求,把人民的痛点作为城市建设发展的重点,把人民的感受作为检验城市发展成效的标尺”[4],在城市建设中,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的创造精神、接受人民的审阅评判、满足人民的发展需求。城市是人民力量的显现,要把城市建设中的空间规划、环境治理、城市正义等问题和人民利益需求紧密结合,以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度为标尺进行评判,不断满足人民发展的需求,提升城市发展水平,使城市成为人民自我实现的美好空间。
二、人民城市是对新时代人民诉求的时代回应
从城市的发展历程来看,城市是人在实践过程中为了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需要而形成的人工化环境,城市是人身体和精神的居所,承载着人的发展。城市的发展和人民主体的实现成为城市发展的双向建构。人民城市是对新的时代背景下人的美好生活诉求的时代回应。
(一)人民城市是对城市建设实践的逻辑升华
城市是“化生物的繁衍为社会的创造”[5],是人实践活动的产物。人民城市的提出是在我国城市建设的实践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城市发展规律、解决现实问题的过程中的逻辑升华。
1949年新中国成立,在满目疮痍的大地上,城市建设被提上日程,从恢复生产、进行城市规划、实施城市管理到确定城市工作路线,巩固了新生的政权,并逐步提出了城市为工业生产和工人服务以及城市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城市建设思想。1978年,改革开放的大旗被举起,城市化进程亦随之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与城市建设的实践相呼应的新发展理念也竞相登台。增长扩张型城市发展理念在改革初期引导城市数量和区域走上了城镇化的快车道;经营城市理念主张在市场化环境下通过资源配置突破城市建设资金瓶颈,促进城市功能完善;和谐城市理念提出城市系统内部各要素如政治、经济、文化、自然以及城市人的和谐共存;城乡融合发展理念主张城乡实现一体化发展、融合发展,打破农村和城市的二元对立。这些探索在四十多年间使中国城市发展实现了数量增长、布局扩大、层次跨越,城市人口规模扩增,截止2021年末,中国人口城镇化率超过64%,中国城市化进程大踏步赶上了时代。但与发展同时出现的是不均衡、不平等的状态,中国城市发展也面临着严峻的“城市病”。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战略、新理念,描画了中国发展的新篇章,在城市发展方面,从具体实际出发,面向民族复兴和人民的美好生活的目标,对传统城市发展模式进行反思,总结西方城市发展的经验教训,探索有效破解“城市病”的新路径,为城市发展提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新方案。在物质层面,主张城市的多样性、人性化、宜居性;在价值层面,提出美丽城市、文化城市,延续城市文脉;在治理方面,更新理念,注重系统整体化的治理模式。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提出“人民城市”新论断,从制度构架的层面把城市发展规律、人们对城市发展的理想与中国城市发展实际结合起来,解决了城市建设过程中的诸多问题,实现了发展理念的转变,构建了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是中国城市发展的逻辑升华和实践升级。
(二)人民城市是人民美好生活诉求的实现空间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人口显著增加,城市已经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支撑,也是人民美好生活诉求的重要载体和实现空间。但是,城市狂飙突进式的發展也导致了城市发展与人的需求相悖离的异化现象,人们在创造城市文明的同时,也制造了诸多的城市问题,人的需要性、精神性、实践性与城市发展的矛盾凸显出来:如对空间的过分索求造就的城市“超越自然”的生存空间,导致人们生态观念淡漠和城市环境持续恶化;基于经济利益驱动的物质建设先行而精神需求滞后带来的城市人物质精神发展失调;城市规划布局、资源配置不合理导致的生存空间被压缩等突出矛盾。城市发展和人的发展的紧张关系越来越成为普遍性的问题,“城市病”突出,人们的城市生活陷入“房奴”“蜗居”“钟摆式交通”“双城生活”等发展困境,产生了巨大的生存焦虑,逃离城市成为城市人的期待。城市发展和人的发展相悖离的现象,使我们有必要深刻反思城市发展的终极目的和价值,实现新的发展阶段人的生存发展的深刻变革。人民城市的提出,正是立足于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的需求,在深刻反思城市的发展目的、城市的主体、城市的发展方向等根本问题的基础上,辩证分析“人民”与“城市”的关系,厘定城市发展的核心价值,实现了人民城市的主体转变和路径探索。
(三)人民城市是实现人民共建共享的价值空间
西方国家注重个体价值,城市发展建立在“个体”基础上,以个体为主体,看似公平正义,实际上,难以掩盖因“个体”膨胀带来的利益占有过度化,导致利益对立和阶级分化,实质上只能是工人阶级主体利益被剥夺,资产阶级主体利益得到实现。马克思指出:“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6]共同体既能为个体发展确立基础、提供条件,又为个体利益实现设置规范、进行约束。人民城市以马克思的共同体理念为基础,实现了个体主体到人民主体的转换。人民城市肯定和尊重个体价值,同时,强调保障每一个个体作为主体价值的实现,这正是共同富裕的社会理想下共建共享理念在城市建设中的具体实践。从当前城市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来看,跨越了物的需求层次阶段,人们开始更加注重公共生活领域和精神空间的建设,这就对主体的共建共享提出了要求。人民城市强调人民是城市的建设主体、利益主体,尊重主体身份,规范公共权力,保障主体之间地位平等和权利公平,并通过城市文化建设和城市精神塑造增强人民的情感认同和相互肯定,促进人们在共同参与中共创发展空间。
三、人民城市的科学实践要求
人民城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共创共享、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探索人民城市的科学发展道路,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探究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创新开展人民城市顶层制度设计,把握新时代人民城市工作的基础和重心,以实现人的发展和城市发展双向建构为导向,实现人民城市的人民建构、人民书写、人民享用。
(一)坚持党引领和统筹人民城市工作全过程
从近代以来中国城市革命、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历程来看,我国城市在几十年间快速发展、大踏步赶上时代步伐,实现城市发展的跨越升级,最根本的是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党的领导,保证了城市建设在各个发展阶段始终是为了人民、属于人民,是人民意愿所主导的。党的领导,也是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以主体姿态参与城市建设,把中国城市发展一步步推向前进的核心力量。新的发展阶段,全球化进程持续深入,以数字化、信息化、知识化为动力的现代化进程持续推进,城市的发展模式和人的生存发展都将发生深刻的变革,有效确保人民城市的“为民”属性,确保人民在城市建设的主体地位、城市享用的权益地位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增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动员和引领人民城市建设的整体效能,确保人民城市的价值指向和前进方向。
(二)积极探索人民城市建设客观规律
城市的发展是一个被创造的过程,其实质是创造人化环境、协同群体关系、实现人的发展的整合互动。人民城市是人们探索城市建设中的新认识,也是当前阶段推进城市化发展的新实践,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的重大议题。目前,人民城市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尚有许多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研究,因此,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加大人民城市理论研究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推行具体方案的试点研究,是把人民城市由理念推向实践的重要基础。要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综合政治、经济、文化、规划、管理等多学科资源,积极开展跨学科联合研究,创建政府、学校、企业、社区等不同机构资源共享,组织研究团队,开展理论和实践综合研究,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城市发展特点,探究城市建设规律,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化城市发展新路子,确保人民共享美好城市生活,更好地为世界展现中国形象,为世界提供城市建设的中国经验。
(三)创新开展人民城市顶层制度设计
新时代人民城市建设要求坚持“为民”属性,坚持“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自下而上”的群众路线相结合,统筹打造城市人民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坚持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新路,使城市成为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美好空间。要做到自然生态、城市工作和人文精神的融合发展,既要有“空中视角”的规划,也要避免“千城一面”的雷同,既需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研判,也需要在具体实践中总结探索,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这就要求城市建设要有前瞻性、系统性、协调性,要立足战略高度,加强统筹规划,开展顶层设计,构建一套精准、全面的制度体系保证这一长期宏大的工程。
(四)把握新时代人民城市工作的基础和重心
新时代人民城市建设和发展要坚持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就必须要重视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环节,推进基层治理共同体建设。基层治理共同体不仅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多元主体平等参与、充分协商,通过“有事好商量”实现“人民的事人民议,人民的事人民定”,又有助于培育人民的公共意识,增强人民历史主动精神,培育具有主体性的新时代人民群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就在社区”。城市社区是城市人民共同体的最小单元,是社会群体的汇集点,是社会治理的着力点,社区地位的基础性决定了城市建设和治理必须向社区下移。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建设要求在城市建设和治理中重心下移,一方面要把力量、资源、重心向社区下沉,在管理人员、经费等方面充实社区,为壮大社会力量、提升服务能力奠定基础;另一方面,要提升社区功能,建立服务中心、延伸服务项目、提升智能化效率,将下沉资源转化为治理能力。要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加强社区管理智能化水平,引导社区居民公共话语平台构建,充分挖掘社区居民智慧,提升社区治理效能,构建社区治理共同体,实现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共同构建、共同治理,共享城市建设新局面。
参考文献:
[1]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N].人民日报,2015-12-23(1).
[2]习近平在上海考察时强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提高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治理能力和水平[N].人民日报,2019-11-04(1).
[3]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20-11-13(1).
[4]谢坚钢,李琪.以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为指导推进新时代城市建设和治理现代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杨浦滨江讲话精神[J].党政论坛,2020(7):4-6.
[5]芒福德.城市发展史:起源、演变和前景[M].倪文彦,宋俊岭,译.北京:中国建筑出版社,2005:582.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19.
作者简介:雷英英,硕士,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哲学科社教研部讲师。研究方向:社会哲学、政治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