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改土归流对湘西各民族交流互动的历史影响
2022-05-30徐常琳
徐常琳
湘西地区多民族杂居,族群间交流频繁。雍正五年(1727)改土归流后,随着民族间的交流合作增多,湘西各民族交往、交融的程度进一步加深,湘西地区手工业、商业等发展迅速,各民族经济文化的不断交流与融合逐渐消除了各民族隔阂,推动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构建与发展。
湘西民族交流的历史背景
湘西地处湘、鄂、黔、渝四省市的交界地带,自古以来就是中原地区和我国东部地区通往西南各地的中介区和中转地,是沟通我国东中部与西南的重要交通要道,地理位置十分重要。直至今日,湘西仍是一个多民族杂居的地区,汉族、土家族、苗族、瑶族、侗族、回族等民族在湘西地区均有分布,这里的各民族族群之间交流频繁,是武陵民族大走廊的一部分。
战国至秦汉时期,三苗集团的一支从洞庭一带迁徙入湘西地区。之后,楚人、巴人、越人步三苗后尘,相继进入湘西地区,促使湘西形成了多民族杂居的历史格局。秦汉时期,湘西地区与中原交流密切,部分土著居民与当时的楚人及南下汉人逐步融合成当地汉民族。东汉以后,受战乱影响,大量北人南迁,部分流民进入湘西地区。随着长时期的共同生活,这些客籍流民与当地土著居民逐渐融合。自秦汉以后,“蛮夷”族群逐步分化,各个单一民族逐渐开始出现。隋唐至两宋时期,受“安史之乱”和“靖康之难”的影响,南迁的中原人口大多进入荆湖、两浙地区,部分人口随之流入湘西。受元末明初战乱的影响,湖南人口锐减,湖南原居民大量散亡,此时外省人员大量涌入,造成了“江西填湖广,湖广填四川”的现象,湖南的民族构成也因此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清代以前,湘西地区族群交流和融合情况基本如上述所言。清代以后,随着改土归流的进行,湘西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呈现出新的局面。
改土归流的实施
土司制度是中央政府采取的“以土官治土民”的治理措施,是对少数民族地区采取的“招抚”与“羁縻”政策,希望通过笼络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土人头目,实现对该地区的间接统治。从整体的历史发展来看,土司制度是从元代开始推行的,但具体来说,湘西的土司制度实际上“孕育于五代,形成于宋,滥觞于元,完善于明,沿袭于清初”。清军入关后,由于清政府对全国的统治还未稳定,因此在治理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时,沿袭了明朝的土司制度,湘西地区原有的土司顺势归附清王朝,“清顺治四年,恭顺王孔有德至辰州,宣慰使彭宏澎率三知州、六长官、三百八十峒苗蛮归附”。同年,保靖土司归附。《土家族土司史录》统计:“湘西地区计有宣慰使司三,宣抚使司一,安抚使司二,长官司十二,土知州三。”
不可否认,在政局不稳,中央政府无暇顾及西南少数民族时,土司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為稳定西南做出了贡献。土司官职世袭,通常世代为官,土司制度统治下的土司权力很大,甚至有一些土司为非作歹,欺压百姓,出现土司“杀人不请旨,亲死不丁忧”的局面,《清史稿》记载:“土司一娶子妇,则土民三载不敢婚。土民有罪被杀,其亲族尚出垫刀数十金,终身无见天日之期。”《保靖县志》也有记载,“土司绮柱雕梁,砖瓦鳞砌。百姓则叉木架屋,编竹为墙。舍把头目,许鉴梁柱,周以报壁。皆不准盖瓦,如有盖瓦者,即治以僭越之罪,俗曰:只许买马,不许盖瓦”。可见,土司制度的存在已逐渐呈现出弊大于利的态势。
雍正四年(1726),云南巡抚鄂尔泰上疏:“云贵大患,无如苗蛮,欲安民必先制夷,欲制夷必改土归流。”为了实现对全国的统治,加强对西南少数民族的管理,鄂尔泰建议,废除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司制度,由中央派遣官员进行直接管理,将地方的控制权收归中央。“雍正六年,宣慰使彭肇槐纳土,请归江西祖籍,有旨嘉奖,授参将,并世袭拖沙喇哈番之职,赐银一万两,听其在江西祖籍立产安插,改永顺司为府,附郭为永顺县,分永顺白崖峒地为龙山县。”同年,桑植、保靖二土司改设流官。通过改土归流,清政府在湘西建立起统一的地方政权机构,其制度在湘西少数民族地区建立起来,府、州、县等政权机构在湘西建立,并在原土司区设立辰州府、永顺府、澧州、凤凰厅、永绥厅、乾州厅以及永顺、保靖、龙山、桑植四县,土司制度终结。原先土司专权,欺压苗族等少数民族的局面被改变,土家族与苗族等其他少数民族处于平等地位,土家族失去了在土司时期拥有的诸多“特权”。从此之后,“土司所属之夷民,即我内地之编氓;土司所辖之头目,即我内地之黎献。民胞物与,一视同仁”。改土归流使湘西各民族处于平等地位,对湘西各民族的交流互动产生了深远影响。
改土归流后湘西各民族的交融
清朝进行改土归流后,土司时期所制定的“蛮不出境,汉不入峒”的禁令被取消,各民族人口纷纷进入湘西少数民族地区,出现了“客民四至”的景象,各民族经济文化交流增多、互动频繁、联系加强,促进了各民族间的友好往来。
经济交流
由于土司时期制定的种种禁令,湘西少数民族人民很少同外界联系,与汉族及其他兄弟民族的经济文化交流并不密切。改土归流后,禁令取消,汉族商人走进湘西地区开展各种商业活动,商业贸易逐渐繁荣,坊市十分兴旺。从《永顺府志》中可看到,永顺县城内有坊市十六处,城外十二处,加上各城镇二十五处,共五十三处,保靖县有东南西北四坊、茅坪街,城外有大桥街、十字街、堡字街、下河街、西关外坊等共二十三处,还有葫芦寨、里耶、古铜溪等多个坊市,龙山县、桑植县坊市同样有多处,除此之外,湘西县境内像泸溪县的浦市、龙山县的里耶、永顺县的王村等这样的大型墟场也有许多,集场贸易、商品交换十分发达。对此景象,《保靖县志》中有描述:“城乡市铺贸易往来,有自下路装运来者,如棉花、布匹、丝、扣等类,曰杂货铺,如香纸、烟、茶、糖食等类,曰烟铺,亦有专伺本地货物涨跌以为贸易者,如上下装运盐、米、油、布之类,则曰水客。”瑶族聚居在山区,交通不便,墟场虽不发达,但瑶族人民也会将土特产品背负到外地墟场,去交换必要的生产、生活用品。到清末,瑶族地区的木材采伐运输和木材市场发展起来,进入瑶族地区的木商也多为汉人。在湘西,墟场坊市成为各族群间相互交流、贸易往来的主要渠道,各民族通过墟场贸易互通有无,各地坊市成为各个民族交易、聚会的中心,坊市的发展与商业贸易的繁荣使湘西各民族联系更加紧密。
改土归流前,“土著之民不娴匠作”,所以湘西少数民族地区的手工业很不发达,但改土归流后,“百务咸兴,于是攻石之工,攻金之工,砖植之工,设色之工,皆自远来矣”,这些百艺工匠进入湘西地区,在大小城镇和乡村定居,推动了湘西少数民族手工业的发展,如今闻名各地的土家族的织锦、苗族的苗绣等才得以发展。湘西侗族、苗族聚居地区,人们养蚕缫丝、种棉纺纱,女工十分精巧。同治年间,保靖县“土、木、竹、石、裁缝、机匠之属,各有专司。但外县人居多。”保靖地区已出现专门的工匠,且这些工匠以外籍人居多,这足以说明进入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人对当地手工业发展所做的贡献之大。根据统计,清朝末年,龙山县从事手工业的人已经达到358人,在全县各个城镇和乡村广泛分布。改土归流后,进入湘西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人与当地少数民族进行密切交流,将汉族的手工业技术经验传播给土家族、苗族等人民,使得湘西少数民族地区手工业迅速发展。
文化传播
各民族间能够平等交流并相互交融,必然是文化传播与互渗的作用,而学校是进行文化传播最好的场所。改土归流后,清政府在湘西府、厅、州、县各地多处设立官学、义学、书院。土家族与苗族地区分别设立永顺府学、凤凰厅学、永绥厅学、乾州厅学以及泸溪县学、永顺县学、保靖县学三所县学。为使湘西少数民族人民得到更好的教育,“乾隆五年,详准永顺府属之永顺县设义学三处,保靖县设义学四处,龙山县设义学二处,桑植县设义学三处。”除此之外,湘西地区还设有多处书院。瑶族、侗族地区也设有“瑶学”“义学”为子弟提供教育。在湘西地区的学校教育,特别是官办教育中,有专门的汉文化学习,教师传授“忠君”“尊孔”等封建儒学,讲授儒家经典,讲解四书、周易、诗经传说汇编、三礼义疏、朱子全书等。乾隆时期,清政府曾对书院的教学内容做出过规定:“嗣后书院肄业士子,令山长择其资禀优异者,将经学、史学、治术诸书,留心讲贯,以其余功兼及对偶声律之学。”书院教授内容也以儒家经典为主,儒学教育深入湘西各少数民族。汉文化与各民族文化相互交融,这种互动式的交流使各少数民族接受汉族文化而“汉化”,经过汉人的介绍和传播,汉族社会也对土家族、苗族、瑶族、侗族等少数民族的文化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
对湘西民族共同体构建的历史推动
改土归流后逐渐削弱了“华夷之辨”,减轻民族歧视
“夷狄”“蛮夷”的称谓很早便有,人们通常将华夏族以外的少数民族泛称为“夷狄”,湘西这个多民族聚居地在当时便被划为蛮夷之地。将中国各民族做华夷之分,实际上加深了民族隔阂,严重影响民族团结。雍正皇帝在《大义绝迷录》中表明了他的态度,正如他所说,“自我朝入主中土,君临天下,并蒙古极边诸部落,俱归版图,是中国之疆土开拓广远,乃中国臣民之大幸,何得尚有华夷中外之分论哉?”他认为“华夷之辨”是阻碍民族交融、疆域扩大的主要原因。雍正皇帝希望通过改土归流促进各少数民族的汉化,达到“夷性华化”的效果,以大规模的改土归流消除民族隔阂,减轻民族歧视,实现民族大团结,促进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因此,清政府通过改土归流,将湘西土司地区的管理权收纳于国家的直接管辖之下,使土司割据的局面不复存在,中央的权威得到巩固,建立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改土归流后,湘西土家族、苗族、侗族、瑶族等少数民族受汉族先进思想、技术经验的影响,逐渐汉化。各民族之间不再有华夷之分,民族之间相互交融,族群边界减弱,逐渐走向了“天下一家”的和谐局面。
从总体上看,改土归流的实施消除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制度性障碍,湘西地区内各民族之间人口流动频繁,有力消除了民族间的隔阂。由土司时期的“蛮不出境,汉不入峒”到改土归流后的“客民四至”,“华夷之辨”已经变得不重要,汉族人口大量进入湘西少数民族地区,各民族间能够平等交流,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不仅有利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设,还有利于减轻民族歧视,实现各民族人民互帮互助,手足相亲。
汉族与各少数民族文化相互交融,丰富了中华民族的文化,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与发展
改土归流后,中原汉族地区各种物产、先进工具、技术经验等传入湘西少数民族地区。随着汉民的进入,人们开垦荒地,推动农业不断发展,手工业逐渐繁荣,墟场坊市增加,各民族之间的商业贸易往来增多,原来土司地区的各民族通过经济交往、物资流动,发展为一个相互依存的整体。
虽然湘西各民族间存在文化差异,但是在改土归流后湘西各民族进行了长期、深入的互动,各民族人民长期在同一地域生活,面临着相似的生态人文环境,所以各民族文化具有很强的共生性、交融性,形成了共同的湘西文化。在湘西地区可以看到白帝天王、观音菩萨与土地爷共处一室、和谐相处的独特景观,这是因改土归流后,道教、佛教传入湘西地区,对当地产生影响。当湘西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相遇,并没有产生我们想象中的排斥反应,相反,在二者的不断碰撞中,湘西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巧妙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了更具特色的湘西文化。
文化的传播与交流使汉族与少数民族的结合更为紧密。儒家文化在湘西地区广泛传播,湘西各少数民族在认同、吸收汉族文化的同时,也将各少数民族独特的文化融入汉族文化中,丰富和发展了汉族文化。文化互动的过程是各民族间不断交流、联系加强、彼此借鉴的过程,湘西土家族、苗族、汉族等民族交错杂居,各民族的文化既各自传承,又相互依存、彼此借鉴,形成了“相互交流、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的新型民族文化关系。在湘西改土归流的历程中,虽然夹杂着些许摩擦,但各民族之间发展的主要方向是调适与互动,最终指向是认同中华民族及中华传统文化。
改土归流后湘西各民族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为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奠定了社会基础,湘西各少数民族對汉族文化和中华文化的认同,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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