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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年间的奏折泄密事件及其处置

2022-05-30许安朝

理论观察 2022年10期
关键词:总理衙门曾国藩

许安朝

摘 要:奏折是清代为加强皇权而创设的重要行政文书,具有很强的机密性。但在同治年间筹划修改条约和处理日本侵台案时,却连续出现了奏折泄密事件,一度影响了清廷的洋务交涉,引发了总理衙门的担忧。清廷责令总理衙门和涉事督抚彻查,但除曾国藩和沈葆桢自请议处外,因疆吏因循塞责,且为避免刺激列强,调查最终不了了之,反映了奏折制度在晚清应对变局时局限与不足。

关键词:奏折泄密;总理衙门;曾国藩;沈葆桢

中图分类号:K25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2)10 — 0108 — 04

奏折是清代为加强皇权而创设的行政文书,始用于康熙年间,后来逐渐取代题本,成为清朝中后期最重要的政务文书。奏折不经过通政司转呈和内阁票拟,由具折人缮写并密封后,通过驿递,直达御前,由皇帝亲拆亲阅,其最大特点是机密性强。因皇帝日理万机,奏折取代题本后,数量日渐庞大,皇帝处理起来渐感困难。雍正年间军机处设立后,逐渐成为全国的政务中枢,军机大臣承旨办事,协助皇帝处理奏折,逐渐成为定制。军机处和奏折制度相结合,皇权得到空前加强。

鸦片战争后,西力东侵,中国遭遇数千年来未有之大变局,随着晚清报业的逐渐兴起,报纸作为现代媒介,使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广度远超传统的邸抄和京报。朝廷的谕旨和奏折成为报纸采择消息的重要来源,同治年间发生的数次泄密事件,即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给清朝的对外交涉带来巨大麻烦。

前人研究集中在讨论奏折制度的运行及渊源流变,以及奏折处理与晚清中央权力政争的关系上,①而对同治年间的奏折泄密事件较少关注。本文通过爬梳相关史料,将同治年间奏折泄密事件发生及处置过程进行整理,进而探讨奏折制度在应对晚清变局时的不足与局限。

一、曾国藩奏折泄密案

同治年间发生的第一个奏折泄密案件是曾国藩议复修约的奏折泄密事件。同治七年(1868年)五月,是《中英天津条约》签订后的第十年,即条约规定的修约时间。中英双方均极为重视,英国驻华使臣阿礼国于条约届期的前一年即离京南下,巡查南北各通商口岸,征求各口岸英国领事及来华贸易的英商意见,为修约做准备。总署为防止各国相互要约,群起交争,亦于同治六年(1867年)五月开始筹备应对之方。

总署设立后,专门办理各国的交涉事宜,但通商、传教皆事涉各省,需要总署与各省疆吏协商处理。筹备修改条约,亦需要各省疆吏的协助。正如总署大臣恭亲王奕訢所言:“办理洋务,其纲领虽在内,其事实仍在外,彼此同肩斯任,尚可豫为为计,互相询谋也。”[1]2120

因此总署首先上折奏请南北洋大臣各自挑选两名熟悉洋务的官员,送至北京,协助修约。[1]2056两个月后,总署又上折奏请,把修约事宜下发沿海沿江各省疆吏讨论议复,限于年底十一月奏复,得到清廷的同意。[1]2120-2121随后,清廷将总理衙门的奏折和密函,以及修约的条说等一同下发各省督抚,令其限期议复具奏,但谕旨下发后,各省督抚回应并不积极,无奈,总署于十一月再次请旨催各省抓紧议复。[2]2184各省的议复奏折才陆续寄到。

两江总督曾国藩于十一月二十三日上《遵旨预筹与外国修约事宜密陈愚见以备采择折》谈了自己的看法,谓:“臣愚以为与外国交际,最重信义,尤贵果决。我所不可行者,宜与之始终坚持,百折不回;我所可行者,宜示以豁达大度,片言立定,断不宜若吐若茹,稍涉犹豫之象,启彼狡辩之端。”“请觐、遣使、开拓传教三事,……此数端者,其害少轻,不特不与力争,并可有求力应。独至铁路、轮船、行盐、开栈等事,害我百姓生计,当竭力相争。”[3]即曾氏认为,与列强交涉,须讲信义,态度果决,当允则允,当拒则拒;公使觐见、遣使海外和内地传教诸事危害较轻,可以应允;但修铁路、内河行轮船以及洋商贩运食盐、内地开栈经商等条,与民争利,危害巨大,断不可允。

曾国藩作为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身处办洋务交涉的前沿,地位举足轻重,其修约意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总署在洋务交涉事宜上,特别重视沿江沿海督抚的意见和建议,尤其重视南北洋大臣。也正因为如此,曾氏的言论也成为各方竞逐的焦点。曾氏议复奏折很快被人泄露出去,其内容要点被刊载在同治七年(1868年)闰四月的上海英文报纸《北华捷报》上。同年9月11日《北华捷报》又公布了曾氏奏折的全译文,从而引发广泛关注。美国公使曾据此把曾氏奏折内容上报给了美國国务院,给清廷造成巨大的舆论压力。[4]

总署接到沿海各地例行呈送上来的报纸后,发现曾氏的议复奏折内的主要内容全部赫然在列,十分震惊。六月初,总税务司赫德亦将相关报纸登载的曾氏奏折抄送总署一份,并称此件来自于领事官,更让总署坐卧不安。总署随即致函曾国藩询问情况,并要求曾氏追究泄露缘由,严惩泄密者。曾氏接信后,立即致函江苏巡抚丁日昌,饬其就近密查。同时致函总署,认为事后深究,将授洋人以柄,建议不再深究,谓:“此事既经疏忽于前,不必张皇于后,即访得泄漏之人,拟不复奏请究惩。”[5]2460但此事毕竟事关重大,曾氏于是年七月二十日上奏朝廷,说明情况,并自请朝廷议处,谓:“查密封陈奏之事,臣未能格外慎密,以致被人传抄,疏忽之咎,实无可辞。除将详细情形函覆总理衙门外,相应奏明请旨,将臣交部议处。”[6]最终曾氏被交部议处,承担了奏折泄密的后果。

为避免泄密案件再次发生,总署再次上折,请朝廷下旨严饬各省疆吏,引以为戒,谓:“此等密件,必须慎之于前。若事后查办,非止不能补救,且不免愈办愈彰。惟嗣后中外交涉事件甚多,均须由臣等会同各省疆吏筹商办理。若不京外一律慎密,我未谋定,彼已预防,恐转肆其诡谋,为先发制人之计,种种衅隙,从此而生。所谓机事不密则害成,其患有不堪设想者。臣等熟计防维,倍深警惕,相应请旨饬下南北洋通商大臣暨各省将军督抚,于办理中外交涉事件,务宜格外慎密。如有在事各员不能体会此意,一经察出,即行指名参办,不稍宽贷,庶足以儆将来而维大局。”[5]2460

当日清廷下发《廷寄》,同意泄密查办到此为止,严饬各地疆吏惩前毖后,严防泄密事件再次发生,谓:“此事若再追究,诚恐欲盖弥彰,转于大局无益。第思各直省将军督抚、三口通商大臣等,均有中外交涉事件,遇有奉到密旨,及总理衙门密行文件,并该将军督抚等密奏折件,若复稍涉大意,致有泄漏,则事机不密,咎由攸归,嗣后务当格外慎密,以维大局。如有在事各员,不能体会此意,一经察出,定当从重惩处,决不宽贷。”[7]317-318

此次奏折泄密事件,尽管影响恶劣,但经清廷和总署竭力弥缝,并没有对中英修约谈判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最终清廷接受曾国藩和总署的建议,停止查案,但将曾国藩交部议处,以曾氏主动承担责任而告终。

二、沈葆桢奏折泄密案

尽管清廷竭力整顿,甚至严厉告诫内外臣工慎密其事,奏折泄密事件并未从此终止。同治十三年日本侵台案爆发,清廷谕令船政大臣沈葆桢赴台督办台湾防务。为沟通台海信息,沈葆桢致函闽浙总督李鹤年,主张用兵船来递送文移奏牍,谓:“中国无电线,不得不藉重轮船,台厦文报,动淹旬月,于军务殊属窒碍。似宜以海东云、长胜,一省一台;振威、靖远,一省一厦,此来彼往。凡军务文报均付之,则消息互通,一日可达,执事便于指授机宜。”[8]2即沈葆桢希望动用四艘兵船,开辟台湾致福州、厦门致福州两条固定航线,专门递送奏报文移,沟通消息。

沈葆桢赴台主持台湾防务后,清廷下旨赋予其节制长江以南沿海兵船之全权,“所有福建镇道等官,均归节制。江苏、广东沿海各口轮船,准其调遣”。[9]84这样,台海前线与内地的奏牍文移往来频繁,而且均用轮船递送。据沈葆桢的奏报,“查闽局轮船梭巡台湾各口岸,往来无间,近省一带信息,可以互通,所有臣等彼此函牍投递尚无阻滞。”[10]3823

兵船递送奏牍文移,虽加快了速度,却并未严密其事,在朝廷与驻台沈葆桢之间,很快又发生了一起奏折泄密事件。同治十三年六月,刚刚入台不久之沈葆桢发现,自己四月十九日的奏折被刊登在香港的报纸上。该奏折包含由沈葆桢与福州将军文煜、闽浙总督兼署福建巡抚李鹤年联衔向朝廷奏报台湾军务的一折一片两份重要文件:即《文煜等奏遵旨会筹台湾防务情形并敬陈管见折》和《文煜等又奏船政工程委吴仲翔经理并请饬林寿图来闽坐镇片》。此两件奏折全系前线军报,事关军事部署与将领调遣,应属绝密,竟被刊布在报纸上。

沈葆桢震惊之余,立即致函闽浙总督李鹤年,要求严密其事,谓:“昨阅新闻纸,竟以我辈奏片刊刻其中,殊堪诧异。以后折稿及朱批,拟皆抄录函达,乞勿发房咨行为祷”。[8]21同时上折向朝廷说明情况,认为奏折泄露,源自于传抄太广,谓:“近阅香港新闻纸,已将臣等四月十九日奏片,刊刻期间,不胜骇异。细揣其由,以各衙门向有恭录谕旨,分咨折稿之例。虽缄封甚固,而分抄既广,百手传观,遂至事机不密。今请除照常咨承军机处、总理衙门外,其南北洋大臣,暨本省将军督抚,所有奉到谕旨以及折稿,俱由臣葆桢恭录函寄,请勿发房转行。其余各衙门盖不抄咨,以免漏洩。”[10]3815因军事部署需要,沈的奏折及朝廷的谕旨需要层层传达,奏折文移在各地相关部门传抄。加之清朝上自京师各部院,下至督抚府县各级衙门,文书处理通常委之于书吏,书吏弄事,上下其手,难免泄密。

清廷接报后,立即责令沈葆桢等“确切查明,据实奏报”,同时令各地督抚严格限制奏牍文移的咨送范围,“著照该大臣所请,嗣后奉到谕旨及陈奏折片,除抄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及应行函寄各处外,其余均不必抄咨,以昭严密。”[10]3816

沈氏接到朝廷的谕旨后,深感不安,又主动上折,自请议处,谓:“而军机关重,竟至宣布于外,片由臣葆桢主稿,疏忽之咎,实无可辞,合恳天恩,将臣葆桢交部议处,以为机事不密者戒。”[10]3884清廷随后将沈葆桢交部议处,由沈氏承担了责任。

然而,沈葆桢奏折泄密案尚未查明原因,一个月后清廷的谕旨又发生了泄密事件。同年七月,总署发现上海的报纸上竟然刊刻了同年三月二十九日朝廷发布的密寄谕旨。联想到上个月香港报纸刊刻的沈葆桢奏片,总署立即上折請旨,令两江总督李宗羲派人赴上海彻查。[10]3857

清廷接报后严令李宗羲彻查,同时严谕各省将军督抚:“嗣后各将军督抚等奉到寄谕,务当格外严密,以昭慎重。倘有仍前漏洩,致误机宜,惟该将军督抚等是问。”[9]244语气之重,超乎寻常,李宗羲接旨后,不敢怠慢,立即派人究查。

经过近一个多月的秘密调查,李宗羲于九月中旬上折奏报调查结果:“本年六月间,检核上海林华书院新报,载有三月二十九日廷寄一道,及闽省拟购铁甲轮船等事。据刊系有香港华字报中抄来,饬据苏松太道沈秉成查覆,香港华字日报内有台湾消息一条,已载明由福州寄来字样。即经咨会闽省密查洩漏缘由,严行根究,未准覆到。八月初七日,复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称,片奏上海新闻纸内刊刻密谕,行令饬属严查具奏等因。又经分别咨行在案。现据苏松太道将上海林华书院新报、上海汇报并香港华字日报各样原纸,禀送前来。臣复加查核,上海林华书院新报、上海汇报,一系五月二十三日刊发,一系五月二十八日刊发,均系照抄香港华字日报。至香港华字日报,则系五月十二日刊刻,而并载明消息来自福州。虽所言未可尽信,而此次洩漏,并非由于上海,已无疑义。”[10]3941-3942即两江总督李宗羲认为上海报纸刊刻的消息,系转抄自香港华字日报,香港华字日报又注明消息来自福建,故得出结论,此次泄密事件,泄露地应是福州,而非上海,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于是,清廷据此折严令闽省官员继续彻查:“此次密寄谕旨,究系何人洩漏,著文煜等严行究查,即将洩漏根由,确切查明,据实具奏。不准稍涉含混。”[9]300

是年十月中旬福州将军文煜、闽浙总督李鹤年与福建巡抚王凯泰联衔具奏查案结果,谓:“伏查闽省洋务,向由督臣主稿。臣鹤年到任后,凡洋务密件,皆由信函往来,不经书吏之手。遇有要事,与臣煜、臣凯泰面商办理。非但新闻纸不能道其只字,即同城司道不经管洋务者,亦未尝得闻其详。惟与外国官员照会,彼此皆知,无所用其机密。此外臣等所奉密谕,及各处抄寄密折、密函,皆系内属封存,密之又密,并无一字外播者,此臣等衙门办理洋务密件之实在情形也。及先后接到李宗羲来咨,并沈葆桢抄寄折稿,始知前项密件,有刊入香港新闻纸者,殊深诧异。当即购到阅看,所有三月二十九日谕旨,及四月十九日奏片,均刊在一纸。其系同时流播,已可概见。若不确究主名,恐此风仍难禁绝。随即派委同知文绍荣,前往香港密查所刊前件,毕竟得自何处,传自何人,以期水落石出。旋据该员禀称:查香港华字日报,发端于德臣洋行之新闻纸馆。平日京报等件,俱其首录。询诸该馆西人,以为出自主笔之人。续查出主笔陈贤,即陈靉亭,广东新会县属潮连司人,自幼入天主教,于六月间已到福建。而停留福建何处,当时再三追求,无从得实等情。具禀前来。嗣据该员回省面称,访闻陈贤即陈靉亭,现在台湾府城等语。正在查办间,钦奉此次谕旨。臣等现复密咨广东抚臣,并檄台湾道、福州府,彻查根究。俟查有陈贤下落,获案寻究洩漏根由,另行具奏。”[10]3977-3978

李鹤年等闽省官员的上述奏折显系官样文章,首先申述自己衙门办理洋务密件均合规,凡洋务密件,皆由信函往来,不经书吏之手,密之又密;并且申明自己高度重视密折泄露事件,在奉旨彻查之前即已派员密查。继而说已查出泄露根源可能在香港华字日报主笔陈贤,此人系广东新会人,已密咨广东巡抚协助密查,一有结果,将据实上奏,等于把皮球又踢给了广东。

报刊等现代传媒传入中国后,改变了中国人获取信息的方式。之前,民间获取京师官场信息的主要渠道是购买和阅读京报。京报又称“邸抄”,由京师商贩每日雇人抄录内阁发布的公开谕折,刊布售卖以获利,密折及密寄谕旨则无从刊登。香港和上海等处的新闻报馆,为吸引眼球,扩大销量,想尽办法搜集各种情报,奏折及密谕即是其重点搜罗对象。日本侵台事件是当时的舆论中心,中外各家报纸争相报道,香港华字日报为获先机,派该报主笔陈言亲赴闽台前线,搜集情报。陈言利用关系,广泛游走于各级官僚之间,密折泄密,可想而知。

一个月后,案情有所进展,闽省官员再次联衔具奏:“臣伏思此案,现即已查有主名,只须陈言即靉亭究由何处洩漏,一经提讯,不难水落石出。惟自八月初二到今,已逾数月,难保不回新会原籍,即使仍在香港,按照条约,就近由粤照会英国官员解送,似亦易获案。事属洩漏密件,关系重大,可否仰恳饬下两广督臣张兆栋,密饬设法查拿务获,解讯严办。”[10]4060闽督李鹤年等认为香港华字日报主笔陈言是广东人,泄密报刊又在香港,请求朝廷令广东督臣就近查办。清廷遂令两广总督张兆栋密查。[9]402

奏折中所说的陈言,是香港著名买办报人。陈言,字善言,号蔼亭,广东新会人。1856年赴香港。1872年创办《香港华字日报》,为香港最早的华文报纸之一。华字日报为扩大销量及影响力,不惜披露朝廷谕折,反映了香港早期买办阶层的家国观念。

闽台谕折泄密案,各省官员因循塞责,调查半年多而毫无结果。先是江督李宗羲的免责奏报,继而闽省官员以泄密报馆在香港,又把责任推给了粤督张兆栋。往返推诿,直到日本侵台事件议结,尚未查出个所以然。随着同治帝的病逝,以及光绪帝的即位,奏折泄密事件在朝野因循粉饰之下,逐渐不了了之。值得注意的是,买办陈言,不但未被追究责任,反而在四年之后,被清廷任命为清朝驻古巴领事,后又调任开平矿务局会办、总办和沪宁铁路总办,成为朝廷官员。

同治年间的两次奏折泄密事件,先后由两个涉事官员曾国藩和沈葆桢自请议处,主动承担责任而告终。但在案件调查及杜绝泄密等问题上毫无进展,尤其是闽台泄密案,各省官员推诿卸责,所奏皆系官样文章,反映了奏折制度的缺陷。

奏折本应由具折人缮写后,密寄朝廷,直达御前,由皇帝亲拆亲阅,在皇帝朱批谕旨后,直接发还具折人,立即貫彻实施,以提高行政效率。同时奏折只在皇帝与具折人之间流转,外人无从知晓,通过秘密政治,使督抚大员互相牵制,从而达到皇帝乾纲独断。

后来臣工的奏折多为师爷所代写,皇帝亦因精力有限,由军机大臣协助处理奏折。为贯彻旨意,奏折及谕旨又不得不在相关部门传达,书吏趁机上下其手,行政效率和机密性至此已大打折扣。只是传统社会,信息流动的速度和范围有限,奏折制度的机密性尚能得到确保。随着晚清近代报业的兴起,报纸围绕重大事件广采新闻,追踪报道,奏折和谕旨成为报人的关注重点之一,在此背景下,奏折的机密性受到挑战。而奏折一旦泄密,影响和危害巨大,处置善后更加考验皇朝体制应对变局的能力。

〔参 考 文 献〕

[1]宝鋆.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第五册[M].北京:中华书局,2008.

[2]宝鋆.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第六册[M].北京:中华书局,2008.

[3]曾国藩.曾国藩全集:第9册[M].长沙:岳麓书社,2012:580-583.

[4]芮玛丽.同治中兴——中国保守主义的最后抵抗[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341-342.

[5]宝鋆.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第七册[M]. 北京:中华书局,2008.

[6]曾国藩.曾国藩全集:第10册[M].长沙:岳麓书社,2012:580-583.

[7]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咸丰同治两朝上谕档:第十八册[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

[8]沈葆桢.沈文肃公牍[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

[9]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咸丰同治两朝上谕档:第二十四册[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

[10]宝鋆.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第十册[M].北京:中华书局,2008.

〔责任编辑:包 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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