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中国与RCEP伙伴国产品贸易发展特征、挑战与对策建议

2022-05-28梁滢骆乃宁

对外经贸实务 2022年5期
关键词:农产品贸易对策建议挑战

梁滢 骆乃宁

摘要:农产品贸易是中国与RCEP伙伴国经贸合作的重要内容与领域。明确中国与RCEP伙伴国农产品贸易特征及面对的挑战对于进一步推动中国与RCEP伙伴国区域经济合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运用2010-2020年RCEP各成员国农产品贸易数据,从农产品贸易规模、贸易逆差、出口市场结构、进口市场结构、出口产品结构、进口产品结构六个方面详细分析了中国与RCEP伙伴国农产品贸易的特征,同时从农产品国际竞争力、贸易差额、市场结构、产品结构下的区域价值链四个方面提出中国在RCEP农产品贸易中要面临的挑战。最后从充分利用RCEP规则、农产品与跨境电子商务相结合、提高区域农产品竞争力等方面提出进一步推动中国与RCEP伙伴国农产品贸易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RCEP;农产品贸易;特征;挑战;对策建议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于2020年11月15日正式签署,该协定的签订标志着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成立。2021年已有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经正式提交核准书,达到协定生效门槛,自2022年1月1日开始,RCEP对以上10国已经开始生效。RCEP协议文本中对农产品关税的调整以及农产品对出口补贴权力的取消,都将推动中国与RCEP伙伴国农产品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明确中国与RCEP伙伴国农产品贸易特征与挑战,对于在RCEP下进一步推动自由贸易区内中国与伙伴国优化各国资源配置,在农产品领域挖掘出更大的合作空间和发展潜力,推进区域经济合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一、中国与RCEP伙伴国农产品贸易发展特征

(一)中国与RCEP伙伴国农产品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进口增速较快

2010- 2020年以来,中国与RCEP伙伴国农产品贸易总额除2015年出现一次下降波动外皆呈逐年扩大态势,从2010年进出口总额的335. 87亿美元增长至2020年的724.29亿美元,涨幅达388.42亿美元(如图1),增长近2. 16倍,年均增长率为7.99%。受到全球经济增速下滑经济复苏乏力的影响,导致2015年进口有小幅度下滑,此外逐年增长。2020年中国自RCEP伙伴国进口农产品458.42亿美元,与2010年的153.41亿美元相比增长近3倍,年均增长率为11. 57%。出口方面,中国对RCEP伙伴国农产品出口贸易额较平稳,增长幅度不大且偶有下降,其中除2010年以外均保持在200亿美元到300亿美元之间。总体上来说,中国与RCEP伙伴国农产品贸易总额不断增加,贸易规模不断扩大。

(二)中国与RCEP伙伴国农产品贸易呈逆差态势,逆差主要来源为东盟

如图2所示,中国与RCEP伙伴国农产品贸易自2012年起由贸易顺差开始转为贸易逆差后,除2015年和2016两年逆差程度短暂缩小外,其余年份逆差皆不断增大。尤其自2016年以后进口额不断增加后,中国与RCEP农产品贸易逆差大幅扩大,到2020年达到192. 54亿美元,达到最高值,较2012年首次出现逆差额时的12. 62亿美元增长了15. 26倍。从贸易差额的国别构成来看,中国与RCEP伙伴国农产品贸易最大的逆差来源国为东盟,并且逆差不断扩大,2020年逆差额为159. 65亿美元,占到中国与RCEP伙伴国农产品逆差的82.9%。中国与RCEP伙伴国逆差另外的两个逆差来源国分别是新西兰和澳大利亚,而中国与日本和韩国在农产品贸易上则呈现为顺差。

(三)中国对RCEP伙伴国出口结构中以农产品制成品以及植物产品为主

中国对RCEP伙伴国的农产品出口结构来看,如图3所示,2010 2020年我国出口农产品主要以农产品制成品和植物产品为主,这四大类农产品占比变化幅度较小。农产品制成品占到了我国对RCEP伙伴国农产品出口的一半左右,占比最高。在中国同RCEP伙伴国农产品贸易总体呈逆差态势下,农产品制成品除2020年外,多年保持顺差。此外,植物产品一直以来占到中国对RCEP伙伴国出口比重的30%以上,动物产品位居我国对RCEP伙伴国农产品出口的第三位,大体在10%20%之间。动植物油脂产品则占比极少,占比最大的2020年也只有2%左右。

(四)中国从RCEP伙伴国农产品进口结构较大波动,植物产品进口快速上升占到主体地位

从图4可知,中国对RCEP伙伴国的农产品进口结构变化幅度较大。2012年以前,我国从RCEP伙伴国进口农产品主要以动植物油脂产品为主,但随着我国开始加大动植物油脂产品的生产,其进口量逐年下降,至2018年进口量仅占15%。相反,其他三类农产品进口占比虽也不断波动,但整体都成上升趋势。近年来,植物产品进口占比总体位于首位,但四大类农产品进口占比较均匀,植物产品进口也只占到20%35%之间。进口动物产品量位于第二位,农产品制成品自2014年后逐渐超过动植物油脂产品位列第三。

(五)中国对RCEP伙伴国农产品出口市场分布不均匀且相对集中

从图5可看出,我国对RCEP伙伴国农产品出口主要集中在日本和韩国,其次是马来西亚、越南和泰国。文莱、老挝、柬埔寨和新西兰在中国对RCEP伙伴国农产品出口所占比非常小,几乎每年都不超过1%。具体分析来看,日本在2010年占到了最高的49.40%,虽之后占比下降,在2020年占比下降到35.84%,但也一直都是中國对RCEP伙伴国农产品出口中最大的目的国。中国向韩国农产品出口一直以来占比较为稳定,基本维持在18%左右,总体位居第二位,除越南在2020年以占比20.84超过韩国跃升至第二位。在东盟10国中,我国出口东盟国家农产品贸易主要集中在马来西亚、越南、泰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5国,这5国在2020年占我国出口东盟农产品的66%,其余5国只占到7%。澳大利亚、新西兰因本国农产品资源丰富,所以我国向其农产品出口较少。

从占比变化趋势来看,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越南、缅甸占比显著升高,尤其是越南,从2010年占比7. 20%提升至2020年的20. 48%,提升了13.28个百分点,占到了五分之一以上。其次是泰国,从2010年占比6. 38%提升至2020年的15.90%,提升了9.52个百分点。

(六)中国从RCEP伙伴国农产品进口市场分布较均匀且变化较小

从图6可看出,与出口相比,我国从RCEP伙伴国农产品进口来源国分布较均匀,主要集中在印尼、马来西亚、泰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且中国从这5国农产品进口一直以来占比较为稳定,占比位次上也是交替变化。其次是越南、文莱、老挝、柬埔寨,进口上占比依然最小,几乎一直保持在1%以下。2020年,占比最高的是新西兰,占到了18.71%,澳大利亚、泰国次之。

在东盟10国中,我国进口东盟国家农产品贸易主要集中在印尼、马来西亚、泰国3国,这3国在2020年占我国进口RCEP伙伴国农产品的3g%,其余7国只占到14%。从占比变化趋势来看,中国从RCEP成员国农产品进口市场变化较小,但是越南、澳大利亚、新西兰占比量增长较快。新西兰从2010年占比12. 37%提升至2020年的18.71%,提升6.34个百分点。此外,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以及文莱4国占比呈下降趋势,尤其是马来西亚,占比自2010年至2020年下降了16.3个百分点,由占比第一位下降至第六位。新加坡和文莱占比一直极小,文莱在2020年仅占到了十万分之一。

二、中国与RCEP伙伴国农产品贸易发展面临的挑战

(一)中国与RCEP伙伴国相比农产品国际竞争力较弱,在集团内将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

中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一直存在附加值低、加工技术落后、缺乏自主品牌等问题,导致中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较弱。通过2010到2020年中国农产品RCA指数的分析可以看到(如表1所示),中国与RCEP伙伴国相比在农产品上也显示出国际竞争力较弱的问题。从RCA指数来看中国自2010年至2020年皆未超过0.4,在RCEP农产品市场中具有明显的劣势。不仅如此,中国RCA指数还略有下降的趋势,2010年为0.39,到2020年十年时间不仅未见提高,反而下降到0.31。与RCEP伙伴国相比,农业大国新西兰的RCA -直在7以上,中国与之相比相差非常大。同时,缅甸RCA在3以上,印尼、老挝RCA在2以上,澳大利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越南RCA都在在1以上,柬埔寨在0.5以上,这些国家的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均高于中国。其中,中国在农产品贸易中只有和新加坡国际竞争力相当,与土地资源匮乏的日本以及韩国、文莱相比具有一定的国际争优势。因此,随着RCEP协定的生效,区域集团内农产品关税税率的下调和取消,中国对RCEP伙伴国的农产品自由化程度最终会达到92%左右,中国农产品贸易将面临非常大的竞争压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我国的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二)在RCEP区域贸易自由化的进一步发展下,中国与区域内伙伴国贸易逆差将进一步加剧

根据RCEP协约文本可知,在农业出口补贴方面,首先,缔约方重申2015年12月19日于内罗毕通过的《2015年12月19日关于出口竞争的部长级决定》(WT/1vIIN(15)/45,WT/L/980)中所作的承诺,包括取消己计划的对农产品使用出口补贴的权利。其次,缔约方的共同目标是在多边框架下取消对农产品的出口补贴,并且应当共同努力阻止对农产品的出口补贴以任何形式被重新使用,再次,农产品关税按协定进行削减。因此,随着RCEP协定的生效和实施,区域集团内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程度将大幅度地提高。而中国自2012年以来与RCEP伙伴国农产品贸易就呈现为贸易逆差,并且贸易逆差不断扩大。在RCEP贸易自由化不断提高和中国农产品竞争力较弱的情况下,中国与RCEP伙伴国农产品贸易逆差将会进一步扩大,造成中国在RCEP下农产品贸易的不平衡发展。

(三)中国对RCEP伙伴国农产品贸易市场集中度较高,并会出现加剧的趋势

中国对RCEP伙伴国农产品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日本和韩国。2010年我国对日本和韩国农产品出口比重占RCEP的67.4%,其中日本占49.4%,韩国占19%,到2020年该占比为54.8%,其中日本占35. 8%,韩国18%。从这个市场结构来看,中国对RCEP伙伴国农产品出口的市场集中度是较高的,虽然这一比例在下降,但下降的原因主要在对日本出口占比的下降。中国对日本农产品出口占比下降是因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下农产品壁垒的取消,而日本对我国农产品贸易壁垒较高,促使中国转向向东盟成员国出口农产品。但是,中国与东盟、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在RCEP签署前都己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而RCEP是中国和日本首次共同参与的区域贸易协定。因此,随着2022年RCEP的实施,日本要按照协定要求将对中国取消60%以上的农产品进口关税,这必将会促使中国对日本农产品出口的快速提高,使中国在RCEP中对日本农产出口集中度再次加剧。从中国自RCEP农产品进口角度来说,如图2和图5所示2020年东盟达到中国进口农产品的73. 8%,中国与RCEP伙伴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82.9%也来自于东盟,这种逆差还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中国市场过度集中不利于中国与RCEP各国农产品贸易的协调发展,同时也增加了中国与RCEP区域农产品贸易的发展风险。

(四)中国与RCEP伙伴国农产品贸易结构不合理,需重塑农产品区域价值链

农产品贸易一直是各国重点保护和壁垒较多的领域,而RCEP框架下,各国都进行了最大限度的开放。随着RCEP协定的生效与实施,随着集团内农产品关税的削减,将会产生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并必将推动区域集团内农产品贸易的发展。RCEP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将会给集团内的成员国提供一个广阔的农产品贸易区域市场。具体来看,RCEP成員国中,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在牛羊猪肉生产加工、乳制品产品具有优势,日本在农产品深加工、休闲食品生产上具有优势,东盟在谷物、水果、蔬菜上具有优势。中国自然资源丰富,但对RCEP伙伴国出口农产品种类比较集中和单一,低附加值、技术含量不高的初级农产品比重较大。同时,劳动密集型加工型农产品由于中国国内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国际竞争优势也在减弱。因此,这对于如何定位中国在RCEP农产品贸易中的优势,引导培育发展优势农产品发展,积极重塑中国在集团内的农产品区域价值链提出了非常大的挑战。

三、RCEP下进一步推动中国与伙伴国农产品贸易的对策建议

(一)积极提高农产品质量,提升中国在RCEP区域内农产贸易国际竞争力

首先,维持现有的具备比较优势的农产品竞争力,优化产业布局,建立有地区产业特色的国民品牌,提升农产品企业在RCEP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其次,提升农产品制造过程中的科技含量是重中之重,增加对农业生产的资金投入和扩大农产品科研队伍,以期孕育出满足RCEP成员国需求的新品种,研发出新技术,助推农业不断实现现代化,进行转型升级。再者,中国应该向农业发达RCEP伙伴国学习,发展高精尖绿色农业,逐步摆脱传统落后生产模式,从而提高生产效率。

(二)运用RCEP规则把农产品与跨境电子商务模式相结合,打造中国农产品贸易特色

RCEP协约文本中针对农业领域的条款很少,农业便利化程度虽较RCEP签订前有所提高但总体还是较低。反观跨境电子商务方面,文本中都有较为明细的规定。同时,跨境电子商务也是互联网时代打破地域隔阂、贯通生产链的有效途径。中国在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建设上较RCEP伙伴国具有一定的优势,因此,中国应充分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能够增强中国与RCEP伙伴国农业开放的程度,促使中国对RCEP成员国各类农产品贸易更加畅通、便捷,打造中国在RCEP区域农产品贸易中的特色与优势。

(三)充分利用集团内农产品贸易的优势互补与原产地累计规则,促进中国与RCEP伙伴国农产品贸易区域价值链的融合

我国虽然国土面積广阔,但人均耕地面积很少,所以我国在土地密集型农产品和初级农产品上不具备太强的竞争力,国际竞争力相对较强的主要分布在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因此,中国要积极引导和培养与RCEP伙伴国相比具有优势的农产品。此外,RCEP采用了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产品在15个RCEP成员国生产增值的部分,加总达到一定比例就可以享受优惠待遇,以及条约还规定了RCEP成员国在不同情况下进出口缔约方的界定。因此,在RCEP框架下,中国可以借助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优化产业布局,加强产业链和农产品贸易在RCEP的区域价值链的融合。

(四)在RCEP集团内实施贸易多元化战略,优化市场和产品结构

随着RCEP协定的实施,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会不断加大,区域集团内部农产品贸易会不断增多,中国应该根据自身农产品的特点以及RCEP伙伴国的农产品贸易的特征,要积极有意识地加大在集团内差异化的战略的实施,不断优化农产品市场和产品结构,在集团内实施多元化战略。这样在RCEP区域农产品市场的不断形成和扩大中,分散外部农产品贸易风险,提高中国在RCEP区域内的自身抗风险能力,

(五)不断推进完善RCEP区域农业合作机制

中国应通过RCEP协定积极进一步推动农产品贸易的区域合作机制,具体包括:增进与RCEP伙伴国的政治互信,积极推动同RCEP伙伴国农业发展战略的精准对接;推动区域范围内各国海关等部门的合作机制,制定有效沟通协调机制;定期举办区域内的农产品博览会、展览会;在养殖、农药、肥料等方面开展区域范围的技术合作与培训。

注释:

ORCEP成员国包括15个国家分别是: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东盟10国(越南、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文莱、柬埔寨、老挝、缅甸)。

②本文中所涉及的农产品均选自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UNCOMTRADE数据库)中HS两位码第01-24章的农产品。

③本文农产品选取《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国际公约》(1992版)HS两位码自第01章至第24章的产品,包含四大类。第一大类“活动物、动物产品”(第01-05章)简称为“动物产品”;第二大类“植物产品”(第06-14章);第三大类“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腊”(第15章)简称为“动植物油脂产品”;第四大类“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及烟草替代品的制品”(第16-24章)简称为“农产品制成品”。

④RCA显性比较优势指数是衡量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指标,数值越高表示竞争力越强。RCAij -( Xij/Xit)/(Xwj/Xwt)其中,Xij和Xwj为i国家(地区)j产品出口和世界(区域)w内j产品出口的价值,Xit和Xwt为该国(地区)出口总额和世界出口总额。

⑤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

⑥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

参考文献:

[1]李佳敏,何伟.中国与RCEP成员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比较[J]农业展望,2021(8):172-177.

[2]杜晓燕.中国对RCEP国家农产品出口贸易潜力的实证研究[J]江西社会科学,2021(8): 50-59+254-255.

[3]李明,喻妍,许月艳,等.中国出口RCEP成员国农产品贸易效率及潜力——基于随机前沿引力模型的分析[J].世界农业,2021(8):33-43+68+119.

[4]林清泉,郑义,余建辉.中国与RCEP其他成员国农产品贸易的竞争性和互补性研究[J]亚太经济,2021,(01):75-81+151.

[5]马洪涛.入世20年中国农产品贸易发展及趋势展望[J].农业经济问题,2021,(12): 50-54.

[6]杨寅,李昊晶,汪翔.RCEP背景下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的发展路径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22,33(02):132-134.

[7]李雨佳.中澳自由贸易区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J].对外经贸实务,2020(9):27-30.

猜你喜欢

农产品贸易对策建议挑战
中巴农产品贸易格局变化及其产业内贸易增长的实证分析
中韩FTA实施的效应研究
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关于惠城区发展农业的调研报告
中国对俄农产品贸易分析及对策
浅谈中韩自贸区的设立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机遇与挑战
第52Q 迈向新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