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考证视阈下的顾炎武访碑活动
——以《辨景相公墓》为例
2022-05-20赵宇姗
⊙ 赵宇姗
自北宋初期徐铉访《徐馘碑》开访碑之先河,北宋文人搜集、收藏经典金石碑刻拓片蔚然成风,欧阳修《集古录》和赵明诚《金石录》中也记载了一些学者们的访碑活动,但访碑活动在宋代并没有形成风尚。元明时期,金石学之风衰微,清代时金石学复兴,成为一门显学,清初涌现了大批对金石碑刻与金石文字感兴趣的学者,与前人坐于书斋中赏玩金石不同的是,他们纷纷走访田野,热衷于亲访碑刻以证经订史。然而清人的访碑活动是在较为恶劣的条件和环境下进行的。顾炎武致力于实地访碑,自幼便“好访求古人金石之文”[1]。他在《求古录》中自述:“比二十年间,周游天下,所至名山巨镇,祠庙伽蓝之迹,无不搜寻。登危峰,探窈壑,扪落石,履荒榛,伐颓垣,畚朽壤,其可读者,必手自抄录。”[2]可见其访碑时经常要深入荒芜之地或深林草莽处,须眼见为实,只要见到可以识读的碑文,必定会亲手抄录下来。偶有遇到前人没有记载过的碑刻,他会欣喜至夜不能寐。顾氏将访碑过程中所考证的碑刻文字文献、题跋等记录在其著述中,如《山东考古录》《京东考古录》《求古录》《石经考》《金石文字记》等,集大成地概括了其访碑的学术成果,《金石文字记》记载了对金石碑刻的跋语,其编撰体例和治学方法都为后世的金石学研究提供了很好的典范,实有清代金石学开宗立派之功。
然顾炎武访碑并不全是兴趣使然,而是带有较为强烈的政治目的。古代碑碣具有纪念先人、歌功颂德的功能,历经着朝代的更迭,仿佛可以寄托文人思国的情绪。顾炎武身为明代遗民,拒不降清,他曾作诗感叹“秘谶归新野,群心望有仍”[3],并身体力行地参与过抗清斗争,但却以失败告终,只好借古碑与诗文来表达自己对故国的深切思念。1674年,他在傅山的学生胡庭的陪同下探访北齐碑刻,感叹道:“相与读残碑,含愁吊今古。”[4]顾炎武以见证了几百年沧桑历史的古碑来寄托自己浓烈的思国之情。其次,亭林访碑的学术意义与价值有三:辨文、释文与鉴文。辨文即补正字书讹误,如他在《日知录》中设立“别字”“押字”等章节,《金石文字记》中“诸碑别字体”一节,将其考证文字中的别体字、异体字、俗体字等总结归纳起来,重点考证武后新字及避讳字等,少者如《泰山都尉孔宙碑》《北齐郭巨碑》《大唐宗圣观记》考证一字,多者如《后魏吊殷比干墓文》考证六十余字。释文即与史传正阙谬,不仅可以以碑证史,通过古碑文的释读补史之遗漏与谬误,还可以以史证碑,通过史书的记载来考证立碑时间、撰文及撰书者姓名。鉴文为品鉴书法趣味,顾氏会谈及关于书法形式美、书体演变过程以及书家、书作的见解,其多用“古”和“雅”作为审美范畴和评判标准。例如其论《吴季子墓碑》“篆法敦古”[5],论《嵩山中岳庙碑》:“字体近拙,而多古意。”[6]论《叶有道碑》:“书法秀逸闲雅,不见欹侧之态。”[7]论漳州《尊胜陀罗尼经》碑:“书法婉雅,酷有虞氏庙堂笔意。”[8]这些评论之语无不贯彻着顾炎武惜古、尚古的审美观。
顺治十四年(1657),顾炎武前往山东莱州,“与赵士完字汝彦及任唐臣字子良者定交”[9],开始了他的北上交游之路,是年春月,登泰山,访泰山刻石,作《登岱》一首,其中写道:“立石既已刓,封松既已残。”[10]张穆《顾炎武年谱》道:“碑下为积土所壅。予来游数四,最后募人发地二尺,下而观之,乃得其全文。”[11]乃知顾炎武勇于克服访碑过程中所遇难事,定要亲眼观碑。当然,顾炎武还会与傅山、曹溶、阎若璩、朱彝尊等友人共同谈论金石拓本之文,校正史书,互赠拓本,共同访碑。次年,顾炎武和邑人马宛斯访碑于邹平郊外,考辨《景相公墓》。顾氏《金石文字记》记载:“邹平县南五里,有景相公墓。”[12]其在《山东考古录》中特有《辨景相公墓》一节,墓主景相公为五代周显德时期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景范,不知何时被误认为是晋人景延广,而后明修《山东通志》等书皆承袭讹误。而顾炎武秉着严谨的治学态度,考证碑刻形制与内容,将碑文与史书相证,博征精辨,以充分的论据考证其为景范之墓。顾炎武在《金石文字记》《山东考古录》《谲觚十事》中都有对此墓的记载,对墓主为何人进行了反复考证,其提及次数之多、逐层考证之深皆体现出了顾炎武对此墓的重视程度。康熙年间墓主的同邑后学岁贡生在相公祠内立《景公辨误碑》对以往舛误作了厘正。《金石萃编》与《潜研堂金石文跋尾》还对顾炎武关于景相公墓的见解作了相关质疑和陈述,清代金石学家们对此墓的研究兴趣也显现了此墓对于金石考证视野下访碑活动的典型性。
一、景相公其人
《旧五代史》中对景范有记载:“景范,淄州长山人。(案此下有阙文,据世宗纪,景范父名初,以户部郎中致仕),世宗之北征也,命为东京副留守。车驾回自河东,世宗以艰于国用,乃以范为中书侍郎、平章事、判三司。”[13]景范以明经及第,后历经后晋、后汉。后周建立时,因为人忠厚老实被周太祖郭威赏识,于广顺初年以秋曹郎进阶至朝散大夫,后任刑部侍郎。显德元年柴荣继帝位。北汉刘崇勾结契丹人南犯,世宗亲征,景范以太祖旧臣仍拜二卿,做东京副留守。世宗初战获胜,乘胜整饬军纪。班师回朝后,因景范留守治饷有成,又封赏景范,以枢密院学士、工部侍郎擢升为中书侍郎、平章事、判三司。
《旧五代史》还记载史臣曰:“夫以稽古之力,取秉钧之位者,岂常人乎!……如成绩之文彩,玄锡之履行,景范之纯厚,皆得谓之君子儒矣,以之爰立,何用不臧?”[14]从史臣这段感叹之语可知景范为人处世之仁厚。成绩和玄锡两人各因文采斐然和品性仁厚被赞。景范因其为人淳厚,尽职尽责,同成绩、元锡相提并论,同被赞为“君子儒”。然欧阳修编《新五代史》却没有为景范立传,不知缘由。现相公山下有神道碑存世,《景范神道碑铭》(以下简称《景范碑》),全称《大周故银青光禄大夫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上柱国晋阳县开国伯食邑三百户赠侍中景公神道碑铭并序》,碑文文字残损较多,漫漶严重,几乎不可识别。《金石萃编》记载形制为“碑下截残缺,高一丈四尺,广六尺一寸。三十一行,字数无考,正书,在邹平县”[15]。记述其原文,并于原文后记载顾炎武《山东考古录》、王士禛《池北偶谈》以及武亿《授堂金石跋》中对《景范碑》的考证。
顾炎武在《山东考古录》中对此碑墓主到底是景范还是景延广进行了考辨,并且在《谲觚十事》中对李焕章提出的质疑进行了反驳。李焕章来札写道:“‘景公墓在临淄东南十二里,淄河店桓公墓旁。’又曰:‘在长白山下,今长山境内。’……墓在邹平,今割入长山界。在临淄淄河店者,春秋周齐景公墓,非周世宗景公墓也。”[16]
李焕章并没有将景范之墓错认为景延广之墓,因为延广是陕州人,且为晋臣,并非周臣。但他所言景公墓并不在邹平,而在“临淄东南十二里,淄河店桓公墓旁”,而周世宗景公墓在邹平,二地相距甚远,所以他断定此墓为春秋时期齐国君主齐景公之墓,并非后周世宗景范之墓。顾炎武针对此论进行了如下解释:“鄙著《金石文字记》有《后周中书侍郎景范碑》一目,曰:邹平县南五里,有景相公墓。《通鉴》:五代周显德元年七月癸巳,以枢密院直学士、工部侍郎长山景范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此地唐时属长山也。”[17]顾炎武指出景范墓所在地点以及景范何时封官,封为何官,但自明太祖洪武年间至今,仍有很多景氏的后裔不知他们的祖先为谁,更是不知何时传景范之墓为景延广之墓,而当地的通志沿袭记载,包括之后的《山东通志》等官修志书都承袭了此种说法。顾氏指出:“景氏之裔,自洪武间有两举人,今亦尚有诸生,不能记其祖矣。不知何年谬传为晋之景延广,而邑志载之。以后《山东通志》等书袭舛承讹,无不以为延广墓。”[18]
笔者查阅之后重修的几版《山东通志》,便可一探究竟。明嘉靖年间陆釴纂修、吕元善续修的《山东通志》中在卷十八“祠祀”一节中记载“景延广庙,在邹平县西南五里”[19],而后在“名宦”与“人物”章节中并未记载“景延广”,《新五代史》中对景延广记载如下:“景延广,字航川,陕州人也……事梁邵王友诲,友诲谋反被幽,延广亡去。”[20]景延广在仕后梁时,因上司朱友诲谋反,延广担心引祸上身,便落荒而逃了。而后延广主政后晋,在后晋新皇帝继位时,他独独不肯向契丹王称臣,且对契丹的使者发起了挑衅,引起了大臣们与契丹王的不满。而后两国交战取得了一些阶段性胜利,但延广在群众中的口碑并不好,晋出帝的大量赏赐更是使本就遭受天灾的群众人心愤懑。第二年,契丹攻打晋,“延广按兵不动。三将被围数重,帝自御军救之,三将得出,皆泣诉。”[21]此战过后不久,延广被贬为河南尹,留守西京,耶律德光谴责延广:“南北失欢,皆因尔也。”[22]
如此看来,延广在五代出仕时并未尽到身为人臣的本职,顾炎武也曾言景延广为误国之臣,后人曾去责罚他的后人并毁坏他的祠庙,这或许也是初版《山东通志》将景范之墓误认为景延广之墓,而后续“名宦”与“人物”章节中却没有记录他的原因。《金石萃编》中也对此现象做了基本解释:“范仕后周,虽无大节表现,而薛史本传称其为人厚重刚正,无所挠屈,较之延广,营私误国者,殆不可同日语,乃数百年以来,流俗传讹,茫无别白,使范地下有知,亦当含忿。”[23]王昶认为不可将营私误国的景延广和仁义爱国的景范相提并论。
景氏的后人们并不知其祖先为何人,顾炎武以《资治通鉴》和《五代史》对景氏后人示之。景范是邹平人,而景延广是陕州人,去往郊外处,亲眼见墓碑上记载碑文撰写者和墓主名号,虽然墓碑已残缺多字,有十之一二不得认识,但关键性字眼还是清晰可辨的。顾炎武感叹道:“近代士人之不学,以本邑之人书本邑之事,而犹不可信;以明白易见之碑而不之视,以子孙而不识其先人。推之天下郡邑之志,如此者多矣。”[24]近代士人不求甚解之风气,同乡之人记载同乡之事或许都有舛误,不可全信,就在近处的碑刻都不亲自观看求证,身为景氏的后人却不知祖先究竟为何人,而推衍至天下的郡志,这样的情况岂不多见?李焕章或许并未亲身访碑,便断言景相公为齐景公,是道听途说罢了。顾炎武倡导一定要亲自实地访碑,才能“阐幽表微,补阙正误”。顾氏以正史示其后人,佐以碑文相证,治学态度严谨,考证颇为精密详细,正如全祖望《亭林先生神道表》所言:“性喜金石之文。到处即搜访,谓其在汉唐以前者,足与古经相参考,唐以后者,亦足与诸史相证明。盖自欧、赵、洪、王后,未有若先生之精者。”[25]
马公神道碑拓片 中国国家图书馆藏
清康熙年间赵祥星与清乾隆元年(1736)岳浚、法敏重修的《山东通志》都于“人物”一节对旧版《山东通志》中有关景延广的有误之处进行了订正,虽两版记述内容不完全相同,但都表明景范在职尽责,世宗对其进行了褒奖。民国时期杨士骧再修的《山东通志》对景范的记载多沿用《旧五代史》,略作修改,尤其是说:“范为人厚重刚正,无所屈挠,然理繁治剧,非所长,世宗知之,因其有疾,乃罢司计,寻以父丧罢相东归。”[26]与前两版中记载世宗对景范的称赞及优诏不甚相同。
清乾隆元年(1736)岳浚、法敏重修的《山东通志》还对神道碑与景相公墓的混用做了阐述:“在县西南五里印台山,范仕后周为中书门下侍郎,有翰林学士扈载奉敕撰神道碑,可据俗呼为景相公墓,而郡志误以为景延广墓,今据碑文正之。”[27]神道碑适用于品级较高的官员等,非一般阶层的官员逝者可享有的待遇,然而南朝以后神道碑与墓碑逐渐混而为一了。神道碑刚出现时,上面记述的文字较为简洁,大抵为逝者的姓名、职官、卒葬年月,而墓碑则在此基础上多记述逝者的生平事迹,以彰显其功德。后来神道碑的记述内容也逐渐增多,自南朝神道碑逐渐与墓碑混而为一。所以,可见清人撰写《山东通志》便将此神道碑俗称为“景相公墓”了。
二、墓主罢官原因辨析
顾炎武还在《辨景相公墓》一节中提到一个碑文与正史不符的情节:“又按《通鉴》:显德二年‘八月丁未,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景范罢判三司。寻以父丧罢政事’。今碑文有云:‘以列卿归第,悬车故乡。嗟风树之忽惊,诉昊天兮何极。’则是罢官归里而后遭父丧,与史不同,识以备考。”[28]按照《资治通鉴》的说法,显德二年(955),时年52岁的景范疾病缠身,渐感身体不适。因年事已高,精力早已不及从前。国事繁剧,虽治事尽心竭力,然力不从心。乃上书请求致仕,八月丁未,景范免去了判三司的职位。不久,其父亲景初去世,景范于是再次上书请求辞官返乡,显德三年(956)冬因病卒于乡里。而碑文记载景范先辞官返乡,而后遭遇父丧,《孔子家语》:“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也。”“嗟风树之忽惊,诉昊天兮何极”用以表示景范哀痛父亲去世后的心情,顾炎武以为碑文内容与史书内容不符,留存备考。
《金石萃编》对顾炎武的存疑做了论断:“《山东考古录》据碑归里而遭父丧与《通鉴》以父忧罢政事之语不同,今玩碑云‘尽悴之劳,因成恙疢。封章叠上,优诏褒称,听解利权。囗专(阙七字)以列卿归第,悬车故乡。嗟风树之忽惊,诉昊天兮何极?见星而往,夕露方多,泣血以居,晨浆屡绝云云’,知范初以告疾归第,但罢判三司,将欲悬车,适嗟风树,然后见星而往,罢相东归,与《通鉴》及薛史语正合,顾氏以为不同,非也。”[29]王昶认为景范最初因病回乡时,只是免去了判三司的职责,而后遭遇父丧,才免去了所有职务,与《资治通鉴》“寻以父丧罢政事”[30]及《旧五代史》“因其有疾,乃罢司计,寻以父丧罢相东归”[31]完全相符,不必对此有疑问。
而顾炎武的治学方法相对严谨,碑文中记载景父去世后,并没有明确的文字记载景范辞掉所有职务再次归乡,所以便把“列卿归第,悬车故乡”理解为最后一次罢官,并且与《资治通鉴》原文进行对照分析,归纳演绎,即使无法定夺,也不会妄下定论,可见顾氏的每一句结论都严谨笃实,必有出处。
三、墓志文字体辨析
清中期学者钱大昕所编《潜研堂金石文跋尾》对顾炎武关于《景相公墓》的记载提出了质疑和批评:“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赠侍中景公神道碑下半已磨灭,顾宁人《金石文字记》谓剥落者十之一二,今距顾氏又百年,十去其五六矣,碑本行书,而顾以为正书,碑首题翰林待诏朝议郎守司农寺丞孙崇望奉敕书,而顾亦失载其姓名,以顾氏考证之审且尝亲至碑下,犹不免疏漏,如此记载可尽信哉。”[32]
顾氏亲自访景相公墓观察其碑文时,碑文只有十分之一二模糊不清,而钱大昕生活年代距顾氏访碑之时已过百年,又剥落大半。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中的《景范墓碑》漫漶严重,几乎不可辨别字迹,依稀可见用笔清劲瘦硬,结体修长,字字独立,单字之内偶有连带,行书笔意分明,可视为行楷书。书丹者孙崇望还有《郭进屏盗碑》传世,碑刻略有残损,但正书字体样貌分明,还可看后梁贞明二年(916)《赠太尉葛从周神道碑》、后晋天福六年(941)《马文操神道碑》均是正书字体。“神道即是向南的墓道,因而在神道上立碑,即为神道碑。”[33]是为端庄肃穆的象征,一般用静态字体书写以表尊重,所以碑本正书,顾氏所考无误。他于《金石文字记》中只记载了墓碑的撰者姓名,而没有记载书写者姓名,虽然为顾氏遗漏也,但瑕不掩瑜。
结语
顾炎武倡导定要亲身实地访碑,万万不可“束书不观游谈无根”,他曾言:“窃叹夫百余年以来之为学者,往往言心言性,而茫乎不得其解也。……呜呼!士而不先言耻,则为无本之人;非好古而多闻,则为空虚之学。以无本之人而讲空虚之学,吾见其日从事于圣人而去之弥远也。”[34]士大夫们定要有立身之本,不可做无本之人,离开了实学则为空谈,离圣人之事也愈来愈远了。
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尝曰:“盖炎武研学之要诀在是:论一事必举证犹不以孤证自足,必取之甚博,证备然后自表其所信。”[35]顾氏注重实地考察,走访于田野间,不仅细数碑文,引经据典,还将史料与碑文互证,其信古阙疑、精益求精的治学态度影响了一批又一批的金石学家,其后的阎若璩、朱彝尊、郑簠等人也都热衷于寻访前代碑刻以考证文字,证经订史。清初访碑活动与金石考据观念的盛行也对清代中后期的书法观念产生了影响,越来越多的金石学家与书法家对金石碑版文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与清后期尊碑风气的形成不无关系。
注释:
[1]顾炎武,著.戴扬本,等,点校.顾炎武全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2012:501.
[2]顾炎武,著.戴扬本,等,点校.顾炎武全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2012:501.
[3]顾炎武,著.王蘧常,辑注.顾亭林诗集汇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2.
[4]顾炎武,著.王蘧常,辑注.顾亭林诗集汇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1077.
[5]顾炎武,著.徐德明,点校.金石文字记卷一[G]//顾炎武全集:第5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218.
[6]顾炎武,著.徐德明,点校.金石文字记卷一[G]//顾炎武全集:第5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419.
[7]顾炎武,著.徐德明,点校.金石文字记卷一[G]//顾炎武全集:第5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420.
[8]顾炎武,著.徐德明,点校.金石文字记卷一[G]//顾炎武全集:第5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425.
[9]张穆,等,撰.黄珅,徐德明,校点.顾炎武年谱[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214.
[10]顾炎武,著.王蘧常,注.顾亭林诗集汇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554.
[11]顾炎武,著.王蘧常,注.顾亭林诗集汇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553.
[12]顾炎武,著.徐德明,点校.金石文字记卷五[G]//顾炎武全集:第5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212.
[13]薛居正.旧五代史:卷4—卷150[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5:1065.
[14]薛居正.旧五代史:卷4—卷150[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5:1065.
[15]王昶.金石萃编[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223.
[16]顾炎武,撰.华东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整理.黄珅,严佐之,刘永翔,主编.顾炎武全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167.
[17]顾炎武,撰.华东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整理.黄珅,严佐之,刘永翔,主编.顾炎武全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168.
[18]顾炎武,撰.华东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整理.黄珅,严佐之,刘永翔,主编.顾炎武全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168.
[19]陆釴,纂修.山东通志[M].北京:全国图书馆缩微文献复制中心,1992:80.
[20]欧阳修,撰.徐无党,注.新五代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322.
[21]欧阳修,撰.徐无党,注.新五代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323.
[22]欧阳修,撰.徐无党,注.新五代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324.
[23]王昶.金石萃编[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221.
[24]顾炎武,著.徐德明,点校.金石文字记卷五[G]//顾炎武全集:第5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169.
[25]全祖望.鲒埼亭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8:101.
[26]杨士骧.山东通志[M].济南:山东通志刊印局,1915:24.
[27]岳浚,纂修.山东通志[M].南京: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6:3.
[28]顾炎武.山东考古录[M].济南:山东书局,1882:25.
[29]王昶.金石萃编[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222.
[30]司马光.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1956:9529.
[31]薛居正.旧五代史:卷4—卷150[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5:1065.
[32]钱大昕.潜研堂金石文跋尾[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266.
[33]王烨.中国古代碑刻[M].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2015:66.
[34]顾炎武.与友人论学书[G]//亭林文集卷3.北京:中华书局,1959:40.
[35]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