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学徒制: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新举措
2022-05-20丁建庭
丁建庭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省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通知》,在全省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持续开展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
新型学徒制是新时期我国创新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基础。我国是制造业大国,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增强制造业竞争优势,需要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技能精湛、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队伍。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目的正是为了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2018年10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提出,“创新中国特色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面向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2021年3月,“十四五”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创新办学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技术教育,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
学徒制不是什么新事物,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是一种非常传统的技术培训和传承模式,尤其是对技术和经验要求较高的工种。不过,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传统意义上的“师傅带徒弟”模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企业的要求。与此同时,目前的职业技术教育培养的学生又不能快速适应企业岗位需求,迫切需要有经验的师傅“传帮带”“领进门”。新型学徒制摒弃了过去老传统中的弊端,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模式,即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概括来说,新型学徒制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
新型学徒制以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级工、高级工及技师、高级技师为主,培养内容主要包括操作技能、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安全生产规范、工匠精神等,培养期限一般为一到两年,特殊情况可延長到3年。与单一的学校教育相比,新型学徒制更加符合技能人才培养规律,这一模式运用职业技术教育最本真、最朴素的“口传手授”的教学方法,体现了“做中学”和“理实一体化”原则。大量的实践操作和反复训练,使学徒不仅“会”操作,而且能“熟练”操作。在国际上,德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均广泛推行新型学徒制,形成了各自的经验和发展态势。可见,在我国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是势所必然,既有助于同国际职业技术教育接轨,也有助于提高我国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规模。
◎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