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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成为“缓冲器”:德国职业教育促进就业的变迁与坚守

2022-05-16欧阳忠明王江雁

关键词:缓冲器职业指导劳动力

欧阳忠明,王江雁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江西 南昌 330031)

当前,经济结构调整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席卷全球的新冠疫情,令就业问题更加瞩目。在许多实践者和研究者看来,职业教育是有效解决就业问题的“缓冲器”。“与普通教育相比,职业教育应从为特定的职业做准备转向为工作和未来学习做广泛的、一般性准备”[1]。拥有训练有素的技术工人是德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然而,与许多其他欧盟国家一样,德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处于工作年龄结构人群比例日益降低,预计到2060年,只有55.6%的人口处于工作年龄(15-64岁)。同时,德国青年低学历和高学历的就业率分布不均等结构化失业问题明显[2]。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多年轻人选择接受高等教育,这意味着未来德国非技术工人更容易面临失业风险。因此,通过职业教育来构建和增加技能提升的途径,对于支持低技能成年人维持或发展其长期就业能力,活跃劳动力市场活力,使德国处于下一次技术革命的前沿至关重要。虽然低增长与高失业并存的经济格局呈现继续积重的态势,但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德国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缓冲器”的功能,把年轻人的失业率控制在较低水平。截至2022年1月,德国青年失业率为5.7%,远低于欧盟14%的失业率[3]。从历史变迁看,德国职业教育遵循“促进就业”的准则,为不同群体的就业提供充分服务;从现实发展看,德国职业教育坚守“促进就业”的传统,为劳动力市场提供匹配的人才。为此,系统梳理德国职业教育促进就业的发展沿革,概括其现实坚守的举措,无疑对促进我国职业教育匹配劳动力市场需求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一、德国职业教育促进就业的历史变迁

从历史发展看,德国职业教育强调劳动力的培养和使用以职业为标准,为特定职业、相关群体提供了特定的学习机会,从而帮助劳动力成功适应职业教育及之后的就业。基于服务群体的变化,德国职业教育促进就业的发展历程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18世纪初至19世纪60年代末:职业教育为实现底层民众谋生之准备

德国职业教育的诞生源于社会稳定发展的需求,并伴随着社会职业分化而不断变化。回溯历史,18世纪是德国一个特殊的过渡时期,即处于工业化萌芽阶段,工商业的崛起使社会生产劳动逐渐从家庭形式转变为职业形式。在城市化进程中,德国手工职业的进一步发展须依赖大批受过良好职业教育的劳动力。然而,当时德国存在许多愁于生计的底层民众,即“没有能力也没有指望成为一个中产阶层家庭的民众,这一群体的来源主要包括:上了年纪的手工业学徒、拿日工资的临时工、工厂工人和城市家庭帮佣”[4]。“在城市居民中,底层民众比例达到20%-25%”[5](P112),为了缓解合格手工职业劳动力严重缺乏的困境,为底层民众创造就业就会,德国开始将技术类培训引进到部分初等教育性质的补习学校,同时,新式的实科中学为国民提供了有关自然科学、机械学和手工工艺方面的学习机会。为了改造底层民众,使其转变为符合手工、商业和工业生产需要的新型劳动力,这一时期德国的职业教育一方面着重对年长的手工业学徒、临时工、工厂工人及家庭帮佣等底层民众进行职业技能传授,有效避免了底层民众沦落为贫苦民众的危险;另一方面,“当个体在内心完全认可该职业的价值,遵守该职业的伦理道德,尽力做好职业工作时,个体就达到了很高的社会化程度”[4],为了消除来自底层民众公认存在根深蒂固的排斥工作倾向,当时的职业教育目标主要集中在培养劳动者技能、效率观念和职业伦理道德方面。

由此可见,德国职业教育产生于社会分工、技术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之中,最初作为一种促进底层民众实现社会融入的重要政治手段,并伴随社会职业的不断细化,形成了在工作场所促进资质化和在工作过程中养成职业伦理的特点。

(二)19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80年代末:职业教育为实现学校学徒充分就业

“手工业培训和进修学校的兴起”是德国19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20年代职业教育发展的主题。德意志帝国统一后举全国之力发展经济,为促进工商业发展颁布了一系列法规条例,奠定了德国“双元制”的职业教育传统,为稳固当时的经济发展和树立手工行业新秩序作出了重要贡献[6](P9)。其中,颇具影响的《工商业管理法》(IndustrieundHandelsmanagement,1871)、《手工业保护法》(HandgemachtesSchutzrecht,1897)均涉及了学徒培养的问题。同一时期,德国广泛设立了进修学校,基于当时特定的社会劳动岗位特征,采用职业性方案对学校的职业教育专业进行分类分层,并不断根据社会生产结构和劳动组织的变化,对培养计划和学徒资格提出更高要求。

从1920年到1970年的50年间,德国在典型学徒培训方式和职业学校建立方面取得巨大成就,从原来零星培养学徒和主要依赖工厂师傅带学徒的方式,开始转向集中的、按照一定标准培养学徒的方式[6](P11)。德国职业学校类型主要有:独立培养劳动技术人员的职业专科学校以及与工厂共同培养学徒的职业学校,这样分化的培养方式,为德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振兴提供了大量训练有素的技术劳动者。一时间,“职业培训”和“职业学校”两个概念成为当时专业人才培训的特有标志,并在德国社会的各阶层中得到广泛传播。

1969年,德国颁布的《联邦职业教育法》(BBiG)在全国范围内正式规范统一的职业教育,并开始全方位设计就业培训体系。此后的20年间,德国致力于推动联邦范围内“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合理化发展,并在实践中不断改善“双元制”职业教育的质量[7](P145)。1972年9月,德国政府通过《培训岗位促进法》(SchulungspositionFörderungGesetz),明确要求为职业教育筹措经费,并开始实行职业教育税,以保证向社会提供更多高质量的职业培训岗位[8]。与此同时,为培养与经济发展相匹配的高级应用型人才,职业教育层次的高移现象日益凸显,即第三级教育领域(如职业学院、应用科学大学等)的出现和“双元制”职业教育不断向高等教育领域延伸[9](P9)。

总体看来,为实现学徒的有效就业,德国职业教育体系格外注重与劳动力市场的相互衔接,通过将社会经济变化和行业发展及时反映在学徒培训的过程中,使职业教育结构与社会就业结构长期保持平衡。

(三)1990年至2007年:职业教育聚焦社会失业人士的就业支持与福利保障

20世纪90年代,由于受高福利政策实施的影响,包括德国在内的欧洲大部分国家陷入了经济增长率较低、失业率大幅增加的困境,失业问题成为最尖锐的社会和经济问题之一。德国社会失业者主要集中在三类群体:一是缺乏技能资格证书及文凭的低资历者;二是处于职业生涯末期的中老年劳动者;三是东西部地区从事正在转型行业的劳动者[10]。为此,德国开始采用现代化的国家控制模式,即基于公共干预和福利供给,以“第二次机会”的教育指导为主导,通过创造平等就业机会、建立社会权益保护体系,采取了为弱势群体提供特殊保护和资助来缓解国内民众就业压力的劳动力市场干预方式。具体措施围绕“改革劳动力服务机构”“丰富现有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开展青年就业服务”“开展哈茨改革”等方面展开[11]。同时,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在整体改革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杠杆作用。其中以“哈茨改革方案”(Hartz-Konzept)最具影响力。该方案由三个子方案组成,力图向经济社会的一些顽疾开刀,触及德国劳动力市场的组织结构、管理运作以及就业促进和职业介绍等多方面的深层次问题,是对国内劳动力市场政策的结构性调整。2005年,德国议会通过新的《联邦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进行全面改革,目的是保障青年一代的就业和培训机会,开展面向人人提供高质量的职业培训,同时进一步加强了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BIBB)对培训的“指导职能”(Hip pach-Schneider)。

从效果看,德国有关就业支持和福利保障的职业教育改革方案使德国劳动力市场在降低失业率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展,使国内经济社会呈现出失业率稳定下降、老年工人就业增加,以及低技能者劳动生产力提升等特征[11]。

(四)2008年至今:职业教育为弱势青年体面就业提供支持

青年就业挑战不仅与创造就业有关,还与工作质量有关。2008年金融危机后,全球范围内出现大量NEET(没有就业、教育或培训的年轻成年人)群体,经济的严重衰退恶化了他们的工作条件,导致失业年轻人急剧增加。为解决弱势青年的体面就业问题,德国政府率先行动,对劳动力政策进行调整,优先考虑创造就业机会,并采取多级协作方式积极投资弱势青年的体面就业。在诸多地市级项目中,斯图加特市“400+未来(400+Zukunft)”项目的实践效果尤为显著,旨在促进弱势青年向继续教育和劳动力市场的过渡。截至2019年,13%的项目参与者开始了正式的学徒生涯,40%的青年参加了至少1项的主流劳动力市场过渡计划,并重返学校或实现就业[12]。

2010年以来,德国职业教育注重以更广范围的区域合作方式来解决相关经济社会问题。一方面,德国政府广泛联合社会合作伙伴,出台并资助了一系列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旨在为青年人创造更多工作岗位和就业机会的项目(见表1)。另一方面,德国积极联合国际社会,整合区域组织平台。欧盟2012年出台的“青年就业一揽子方案”(Jugendbeschäftigungspa)和《青年就业倡议》(Jugendbeschäftigungsinitiative)两项政策为德国青年就业工作的推行提供指导,以法律形式对青年就业工作进行规范的同时,促进了青年实习和创业培训方面投入的增加[13]。2014年启动的欧洲“伊拉斯谟+”(Irasum +)计划通过资助志愿者出国学习、促进高等教育与产业界建立知识关系、推动实现国际范围的资格互认等形式,指导并助力了德国青年群体的连续性技能发展[14]。

表1 近年来德国联邦政府为促进就业执行的部分职业教育资助项目

德国“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拓展了青年人参与教育与工作的选择空间,进而拓宽全球未来的劳动力市场前景。根据数据显示,2019年,德国就业人数为4 526万人,失业率为5%,较上一年相比,年平均失业人数和不充分就业人数均实现明显下降[15]。

二、德国职业教育促进就业的现实坚守

德国职业教育在促进就业方面形成了良好的传统,面对新时期愈加严峻的社会发展问题,德国始终坚守这一基准,积极打造了具有特色的职业教育促进就业框架。

(一)遵循供需匹配原则,注重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的适切性

基于客观的劳动力市场信息制定的职业教育方案有助于个体实现更好的工作匹配。长期以来,德国以向适龄青年提供适切的、受社会认可的技术培训为导向,要求职业教育供给结构必须适应技术进步和劳动力市场需求。

首先,为了维持对国内劳动力市场的监测和管控,联邦劳动署下属的劳动力市场与职业研究所(IAB)专门负责联合各方社会合作伙伴共同进行劳动力市场信息(LMI)的收集与分析[16]。面对多变的经济变化形势,德国联合各界合作伙伴定期进行劳动力市场信息采集分析,保证就业信息供给的即时性。德国联邦政府牵头推行的“毕业生跟踪:一个‘如何做好’的指南”计划(Graduate tracking: a‘how to do it well’ guide,2017)[17]是一个很好的例证。该计划通过跟踪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毕业生就业情况,收集有关技能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使用情况和安置率的信息,从而使职业教育在一系列分析结果、改进策略和质量标准化的流程中受益。

其次,在指导或职业学习过程中,德国通过将劳动力市场信息以适当的形式融入职业教育体系,帮助适龄青年在教育与培训以及劳动力市场内的流动做出更科学的选择。为了实现国内经济社会的知识和技能供需达到更好的平衡,联邦教育与研究部和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共同推动“明日数字化工作的技能、资质和能力”(Skills, qualifications and competences for the digitised work of tomorrow)项目[18],重点分析包括农业服务专家、数字和印刷媒体设计师以及卫生、供暖和空调系统机械师等在内的各种职业的工作流程、工作任务和资格需求。德国也在持续更新或补充与此相关的职业教育课程框架和职业培训条例,使得对技术工人的新要求迅速而动态地纳入培训周期。如今,职业标准概况项目已涉及德国全社会范围内的326个教育性职业,并于2020年加入了有利于数字化和可持续性方面的内容[19]。

除此之外,为了让更多成年人能够适应当前经济需求带来的技能变化,为个体量身定制科学高效的职业教育方案十分关键。一项回归分析显示,“为成年人提供个性化的职业发展路线图大大增加了他们获得就业(25%)和成果(7%)的可能性”[16]。可以说,“双元制”为基础的职业教育更好地适应了劳动力市场的需要,在帮助企业弥补用工缺口的同时,有效解决了德国青年群体的就业问题。

(二)提供发展性的培养模式,助力可持续性就业

德国职业教育贯穿职业生涯的体系设计是可持续劳动力培养的坚实支撑。德国职业教育的各个环节都体现了为学生将来就业服务的特点。从德国职业教育的初始阶段看,“双元制”模式下的技能特殊性和学校与雇主之间密切联系都有利于青年的未来就业。青年在获取教育进修基础知识的同时,工作场所的实践学习为其提供了尽可能多的准职业经历和社会化经历,使其提早获得了跨企业正式认可的职业能力,毕业后顺利就业的概率得以增加。数据表明,从长远看,企业培养人才的总体成本远低于社会招聘,自2000年以来,接受“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学员后期受雇于原受训公司的人数一直占比很高,并且随着公司规模的增大,被雇佣概率越高[11]。

在德国,职业继续教育(CVET)同样以“多元化、竞争和自我负责”[20]为特征。一方面,德国职业继续教育体系本身具有高覆盖面的劳动力市场,为德国各行各业的技术人员提供了广泛的就业机会和可观的就业前景。由联邦教育与研究部(BMBF)资助的一项研究显示,2008年德国职业继续教育体系包含了16 841个成人与继续教育供应商,成人教育部门工作吸纳了160万劳动力(包括个体经营者和志愿者)[21]。另一方面,作为规避失业的优先手段,德国职业继续教育以未完成或未接受过职业初始教育的公民为主要对象,旨在使人们更好地从事各类职业活动(见表2)。相比于入职前的职业教育,职业继续教育更多地发生在工作场所当中,具有明显的实践导向。值得一提的是,对于那些未能达到职业教育入门门槛要求的学生,德国专门设计了一套“过渡系统”——帮助学习基础较弱的学生通过补强文化知识和提前学习部分专业技能,提高接受“双元制”或学校职业教育的机会[2]。德国基于整个职业生涯构建的职业教育体系,使得个体的职业能力发展终其一生,对于满足个体和社会对职业和教育的期望,确保熟练劳动力的供应,稳定社会就业均有重要意义。

(三)职业教育咨询服务多样化,提供针对性的职业指导

在人力资源利用和开发过程中,职业指导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22]。德国职业教育注重对年轻人开展针对性职业指导,并形成了一定的特色,主要体现在:

1.明确的目标和任务

由于技术日新月异和国际竞争日益激烈,人们普遍不再期望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从事一份工作、职业或行业,因此,德国将职业指导服务的功能定位在帮助个体在职业生涯中顺利适应和过渡,更广泛地说,即帮助人们获得更好地继续教育和职业发展机会。德国针对性和系统化的职业指导能够“立竿见影”地使人力资源开发适应劳动力市场供给与需求,通过有效协调个体参与高匹配度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提高其职业规划和自我推荐能力,从而增加了潜在的工作保障和职业发展机会。

表2 德国职业继续教育(CVET)体系[2]

2.专业的从业人员

专业化的职业指导人员对高质量的职业指导服务作出了重要贡献。德国在职业指导人员的从业资格、进修培训和专业地位方面有着完整的制度体系,针对职业指导从业人员的培训发生在职业生涯的不同阶段,特别是职前、入职或在职时期。职前培训主要通过高等教育机构的第一或第二阶段的学术课程进行;入职培训由公共就业服务部门组织,根据一般教育或专业资格提供课程培训;持续培训对于从业人员的职业发展同样关键。为了使职业指导从业人员培训能够适应更广泛的社会条件,“实践共同体”和情境学习成为职业指导人员的重要学习形式。

3.法定的指导机构

德国专门设立了许多成人职业指导方面的专业团体及组织协会,这类组织内部汇集了成人职业指导领域的政策决策者、从业人员、培训机构、学科专家、企业雇主等多方代表,从行业技能需求分析到劳动力市场预测,从资格标准制定到指导方案拟定,广泛参与到德国成人职业指导的诸多环节。为了实施和支持终身学习战略,德国联邦政府于2001年启动了“学习区域网络”(Learning regions network)[23],在部委资助下,建立了地方和区域网络以启动区域终身学习和就业战略,职业介绍所、工商会、企业、当地学校和市政当局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均参与其中。

4.多样化的指导内容

联邦就业局在2017年推出了更全面的“继续教育指导项目”(Continuing education guidance),将行动措施分为三个指导领域:为从事职业之前的年轻人提供继续教育指导;为待业和失业成年人提供再就业指导;为困难群体提供在线服务体系。在职业指导内容方面,德国成人指导服务为大众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包括有效的教育培训项目、岗位空缺信息、行业部门当前和未来的技能需求、财政支持等方面[2]。为了探索和消除社会就业的潜在障碍,支持成年人找到合适的工作,德国成人职业指导为个体量身定制服务,帮助成年人评估自身技能,提供个性化职业发展路线图。截止到2016年,“继续教育指导”试点项目获得了较好成效,数据显示,每年80%至85%的就业人员曾从联邦劳动部门的咨询服务中受益[24]。

(四)以“教育促进”替代“失业救济”,建立积极的就业保障体系

德国政府十分重视就业问题,长期以来始终把就业保障和改善就业环境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21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福利支出压力的不断增加,德国社会关于社会福利制度的改革诉求日益强烈。2003年,德国推行了劳动力市场改革“2010议程”[24],决定进行哈茨法案改革,使德国一跃成为欧洲区域强大的经济引擎,即便是在其他欧洲国家经济社会深陷危机之时,德国经济却取得近乎一枝独秀的表现。

除此之外,德国形成了就业保障的第二条道路——“职业教育促进”(Berufsbildung)。“职业教育促进”是德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直接为职业教育和社会就业服务的一项政策,反映了德国一种全新的社会保障意识和目的[25]。《培训岗位促进法》是德国劳动部门实施职业培训促进的法律依据,按照就业保障的作用主体不同,分为职业培训个人促进、职业培训教程促进和职业培训机构促进。就社会弱势群体而言,常规的就业促进措施涉及联邦、州、地方三大层面(见表3)。在培训内容方面,专门设计了基础培训教程、促进教程、改进一体化前景教程、外籍移民社会一体化教程四大类型。除此之外,还有众多临时的促进措施,例如,在“可就业技能模块”(TQ)中,尚未获得职业资格的成人可以在联邦政府支持下获得全面职业培训,从而为25岁以上的目标群体通过TQ增加了职业培训的范围。“未来参赛者”(Zukuntsstarter)倡议为25-35岁之间没有职业资格的年轻人提供支持,在2016年至2020年期间吸引了12万名年轻人参加培训[26]。

德国职业教育促进计划的主要任务是提供更好、更多的职业培训岗位,以使适龄群体得到充分就业,不断改善就业结构,以此避免或减轻因失业给国民经济及个体利益带来的不利影响。如果说之前的德国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强调民众就业前、雇员失业后生活保障的话,那么对职业培训及保留工作岗位的促进计划成为了目前德国职业教育促进就业重大改革举措。2020年,德国颁布了《促进职业继续教育适应结构转型要求并完善职业教育资助法》(AFBG)等法律法规[26],系统调整与完善了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措施,并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资助制度,加大力度促进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发展,为后疫情时代快速恢复经济与就业增长奠定了专业人才基础。

表3 德国各级层面的职业教育促进计划

三、德国职业教育促进就业的相关思考

(一) 以“导向性”的职业教育促进就业:发挥制度体系的统筹功能

韦伯(Weber)认为,“政治合理化是现代性的一个重要方面。政治合理化的程度是职业教育良性发展的一个决定性因素”[27]。在科学管理思想影响下,为保证国家权力在职业教育领域中有效发挥,德国建立了一套自上而下、逐层细化的制度体系,在职业教育促进就业的过程中发挥统筹功能,形成了较为独特的表现形式:一方面,德国采取对企业管理实行行会组织中央集权制,对职业学校管理实行地方分权制的方式,在政策上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为各部门留下了自主设计的空间;另一方面,德国在现有职业教育制度部分失灵时,如“双元制”培训岗位不足、弱势群体处境不利等,国家会通过财政政策、社会福利政策、劳动力市场政策等制度手段加强干预。这种制度体系发挥了“导向性”功能,实现了德国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有效衔接。

我国职业教育办学目标经历了“以就业为导向”到“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转变,“促进”一词有利于扭转职业教育以就业作为“唯一倾向”的观念,在某种程度上拓展了职业教育的社会服务价值,于教育与劳动力市场合作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在当今世界经济发展进程中,劳动力市场和教育市场之间的合作过程往往受制于产业要求、职业教育机构的建议以及制度体系设计等。为此,相关制度体系设计应该围绕“促进”进行回应:一是回应“谁来促进”,即在制度体系设计过程中明确职业教育促进就业的参与部门机构,协调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关系;二是回应“促进谁”,即在制度体系设计过程中明确促进就业的服务对象以及相关的保障措施,如经费支持、就业指导等;三是回应“如何促进”,即根据不同服务对象明确服务的机构、方式策略和手段等,如建立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人才需求大数据系统;四是回应“促进得怎么样”,即建立职业教育促进就业效果的评价体系。

(二)以“公平性”的职业教育促进就业:为不同群体就业做好服务

伊莱亚斯(Elias)指出,职业教育远不是剥削性的,它需要满足个人的需求,以个人所拥有的才能和能力在社会上谋生,特别是为个人提供能力,使他们能够不断发展自己,无论是突破他们出生环境的限制,还是弥补义务教育中不满意或不成功的经历,这是职业教育一个明确的社会公平正义目标[28]。为保证职业教育在促进社会就业过程中公平正义的体现,德国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着重从消除社会偏见和歧视、帮扶处境不利群体的社会融合、保障弱势群体免费或低成本的学习机会、资助宣传活动以激活目标群体等维度进行劳动力市场干预,为促进社会政治目标实现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同时,德国提出“社会教育学伴随”的概念,并将其纳入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工作资助范畴,通过设置专项资金项目、发放奖励金、减免培训学费、补贴生活费等方式帮助弱势群体。

当今我国社会劳动力供求的矛盾突出,社会上还存在着大量低技能、下岗失业、年龄较大人员等,如何为他们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改变不利的处境?“职业教育恰恰在保障公民受教育机会的平等权利和全面开发人力资源这两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社会功能”[29]。为此,基于“公平性”的职业教育促进就业,建议做好以下几点:首先,相关政策与法律纠正不公正和不利处境,明晰职业教育在社会和个体发展过程中的“工具价值”和“人文价值”,帮助相关弱势群体、边缘群体等克服不平等和学习障碍,实现终身教育观照下的目标定位与功能调整;其次,要在实施过程中关注可能影响个人参与职业教育和更广泛参与社会的生活经历和环境,确保学习过程与结果不受个别外界控制或影响,为处境不利的就业群体创造公平的教育与就业环境,保障在所有个体职业转换和流动过程中辅助性职业教育(如职业进修教育)供给的连续性和灵活性;再次,要根据学习者生活环境和需要对教育选择、路径进行针对性设计与提供服务,将“教育补偿”作为转化弱势群体的有效手段。

(三)以“融通性”的职业教育促进就业:构建促进就业的基本框架

德国社会的结构性变迁和教育内涵式发展共同促发了教育体系中融通机制的构建,各类教育形式间灵活的分流与并轨且延续终身是德国教育体系的显著特点之一,亦是德国职业教育模式的宝贵经验所在。同时,整个教育体系借助国家资历框架等工具,紧扣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需求,形成了较好的联结与匹配。

约翰·斯图亚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说过:“无论何种事物被作为实现某种更高目的(最终为幸福)的手段而受到渴望,都是因为它本身被视为幸福的一部分而受到渴望,并且,只有在它确实变成幸福的一部分后它本身才会被渴望。”[30](P81)在促进就业过程中,职业教育只有本身变成且被视为“变成幸福的一部分”,才能更好地发挥功效。第一,要实现教育功能的融通。职业教育尤其是在学校教育体系的功能定位,应在原有教学职能的基础上,兼备职业能力识别、职业教育与培训、职业生涯发展指导、职业技能鉴定等职能,从而使职业教育的层次结构、类型结构和人才培养模式与社会人力资源的需求结构相适应。第二,要实现教育形式的融通。以促进未来就业为本位确立职业教育目标,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就业市场的客观需要,确定与之相应的职业教育层次和结构显得十分必要。因此,拓展不同教育类型、层次之间灵活多样的互通路径,塑造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补习教育与进修教育等多层次互动关系。第三,要实现资格认定的融通。职业资历的标准化旨在“使所有年轻人和成年人获得受到认可的高质量能力”[31](P93),使得个体凭借获取的各种资格,实现教育领域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自由流动。因此,应加快建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认证机制和以学分为基础的转换机制,在建立过程中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教育培训机构在标准研制、资格培训和认定中的协同作用,以宽广的职业资质最大程度保证就业的适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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