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歌曲作者与作曲家界定之浅析
2022-05-16刘宇潜
摘要:就作曲家这个具体称谓而言,有的人认为是没有系统学习作曲理论技术、非学院派出身和无创作过多种器乐声乐体裁作品的人,应该排除在作曲家群体之外。而有的人则认为歌曲的曲作者只要有大量经典的歌曲作品传世和履行艺术责任或历史使命,则可以称呼为作曲家。笔者将就这两种观点进行浅析。
关键词:作曲家;歌曲作者;体裁
中国音乐艺术文化的传承和繁荣,离不开众多辛勤的音乐工作者,音乐工作者中的作曲家更是传承和创新优秀的中国音乐文化的主要力量。
一、浅析当代“作曲家”含义
“作曲”中的“作”字,实为自主创作,“曲”字是一个宏观概念,可包含各种体裁、风格的音乐。“一级作曲”是中国国家技术职称评定中作曲的技术水平等级,属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此处明确规定,前不加“国家”二字,后不加“家”字。那么,何种情况应该加上“家”字呢?在中国人的普遍共识里,名词后面冠以“家”字,是对于从事某领域且在某领域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与全面的专业知识技能,并取得较高成就以及社会影响力较大的人予以的尊称。如指挥家黄立飞、作曲家冼星海、演奏家郎朗等等,这些弘扬爱国精神人士对于提高中国音乐文化水平以及履行艺术责任或历史使命有着非凡的成就,可称呼为“家”。
20世纪至今,中国音乐文化工作者不断探索与借鉴欧洲近代多声音乐的创作技法,西洋优秀音乐文化大量传入,使我国音乐文化产生巨大变化。在和声方面,赵元任大胆摸索“中国化”和声,不断探索和保持中国传统文化和音乐的特色。就音乐理论方面,王光祈对西洋音乐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研究,并分门别类地写成专著和论文。就器乐演奏方面,刘天华选择二胡做为改革国乐的突破口,借鉴了小提琴的眺弓、泛音、颤弓、换把等演奏技巧。中国音乐文化工作者对丰富中国音乐文化的贡献之多,在此就不一一列举。又由于21世纪通讯网络的飞速发展和音乐知识与音频资源的丰富。作曲人可以广泛地接收到来自世界各地不同类型的音乐文化,可也通过专业音乐院校全面而熟练地掌握中外传统和现代作曲技巧。也随着电子音乐制作的新兴崛起,作曲人创作方式的改变,这也就极大地丰富了中国作曲人的创作广度。
由此可知,如今“曲”的写作,更已经不再局限于中国传统体样式乐曲,而是更包括了世界各地优秀的音乐体裁风格。当代“作曲”二字,不仅代表了能够独立创作中国风格的艺术歌曲、民族器乐曲等等,同时也能够掌握和运用和声、配器、曲式、复调等等的西方作曲技术理论并进行独立创作,写作歌剧、室内乐、交响乐等等,更代表了拥有融合西方作曲技法创作“中国风格”音乐的能力。
“作曲家”三字代表着创作体裁之多,代表着某作曲家可以是声乐体裁的写作者、器乐体裁的写作者、线性旋律写作者、多声部旋律写作者,代表着现代电子音乐制作者,代表这歌词歌曲的写作者,代表着较高成就以及社会影响力。可见属于声乐体裁的“歌曲作者”与“作曲家”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歌曲作者”包含于“作曲家”之中,且相对于“作曲家”这个称谓而言,是一个更为狭义的概念。也随着“曲”字的含义扩大,现代“作曲家”的称谓,其含义也比从前更有广度与深度。
二、歌曲写作与交响乐写作在创作程度中的难易程度
音乐领域中,艺术歌曲归属于声乐体裁,交响乐则归属于器乐体裁。王西麟先生在云南玉溪纪念聂耳百年诞辰会中,曾发言:“国际社会难以理解中国把写过30多首简谱歌曲、还不会为自己的歌曲做钢琴伴奏的作者就称之为作曲家,仅仅会写简谱歌曲而不会配器不会写交响乐的人被称之为作曲家。”而在《黄钟(武汉音乐学院学报)》2014年第4期中有一篇名为《聂耳应该是什么家?》中作者李红春先生明确表示:“音乐作品的各个艺术体裁之间都是非常平等的关系,没有谁高谁低之分,亦没有谁优谁劣之别,都是音乐创作和音乐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诚然,笔者赞同此观点——艺术体裁之间没有高低之分,没有优劣之分。但仔细一想,此话还有待斟酌。
从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方面来看,姚恒璐主编的《音乐技法综合分析教程》——作曲技术理论综合课程,对旋律、和声、曲式等进行教学并分析音乐作品,并将教学的技法类别按顺序地进行教学。这是一本畅销且适用于初级阶段作曲专业学术,还是适用于各个年龄段的非专业作曲爱好者的书。可看出,作曲技术理论的学习需要循序渐进地进行,遵循音乐创作规律,从艺术歌曲到交响曲写作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学习过程。且纵观中国现代各大专业音乐院校作曲系的教学、模式和教学用书,无一不是由浅入深、由易入难。
此书的曲式结构的分析章节为例子,此书编排方式由单一部曲式开始,后面紧接着单二部曲式、单三部曲式、回旋曲式、变奏曲式、复三部曲式、奏鸣曲式的顺行进行。此编排方式顺应学习者接受心理,同时也充分体现出以单一部曲式为曲式结构的乐曲,其分析难度要远低于以奏鸣曲式或复三部曲式为曲式结构的乐曲难度。奏鸣曲式或复三部曲式的调性变化之多、和声之丰富、乐曲主题之多变、节奏之多样等等,远高于单一部曲式。
从演出形式、规模和曲式结构上观察艺术歌曲和交响曲。可看出,常规传统艺术歌曲的创作,常用二部曲式、三部曲式、传统分节歌和变奏分节歌的创作手法,以人声演唱,独唱、重唱,伴奏多以钢琴伴奏最为常见。常规交响乐则一般分为四个乐章:第一乐章是奏鸣曲式,快板;第二乐章是复三部曲式或变奏曲,慢板;第三乐章:小步舞曲或者谐谑曲,中、快板;第四乐章:奏鸣曲式、回旋曲式或回旋奏鸣曲式,快板。交响乐常规编制则以铜管乐器组、打击乐器组、木管乐器组和弦乐组构成,按规模大小,分为双管、三管、四管,人数自数十至百余人等。
因而,艺术歌曲相较于交响乐,不仅交响乐、室内乐的作品分析显得更为艰难、演出规模更为庞大,且在创作过程中交响乐队配器问题考虑等也更为复杂。纵观国内外艺术歌曲内容复杂程度也远低于室内乐和交响乐等。分析作品尚且更为艰难,更何况写作一首交响乐作品。但笔者在此说明,绝无单凭这几点调性、和声、曲式、樂队规模等等就评价乐曲水平高低之意。
可见,音乐体裁之间没有高低之分和优劣之分,但是有难易之分、程度深浅之分。《聂耳应该是什么家?》中的作者李红春虽然秉承着音乐体裁之间平等的观点,但却忽视了各个体裁之间创作难易程度的不同。
三、当代流行歌曲作者的识读
“歌曲作者”顾名思义是专注于歌曲创作的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由多个人组成,其创作出来的歌曲也归属于声乐体裁之内。在歌曲写作的过程中,大致可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伴奏的写作、歌词的写作、歌唱主旋律写作。观察当代流行音乐的成品,我们可以看见,部分流行歌曲通常是作曲(主旋律写作)人、歌手、电子编曲人、作词人一起合作,并用电子音频的方式呈现给观众。相比于传统艺术歌曲,其对音乐形象的塑造各有千秋。
当代流行音乐的伴奏部分以电子音乐编曲为主,以作曲(主旋律写作)人写作的旋律为根基,将单声部的旋律进行和声的填充,根据单声部旋律的风格进行乐器的编配,音效的运用。这种运用现代电子音乐合成的伴奏创作手法需要熟练掌握作曲理论技术的人来完成。伴奏的编创写作是考验作曲技术水平的一大重要标准,然而许多流行歌曲的作曲(主旋律写作)人仅仅将歌曲的单声部主旋律编写好,也不能熟练编配伴奏,还将伴奏部分与歌词部分都交由他人编创,并将自己都冠以“作曲家”的头衔,这种行为不免有些贻笑大方了。尽管这种行为能够吸引广大群众欣赏,提高在华语乐坛的知名度,但对于“作曲家”这个头衔而言,似乎不妥当。更妥当的应当称作曲(主旋律写作)人为“歌曲作者之一”。
部分作曲(主旋律写作)人的“速成”歌曲的创作,把歌曲写作视为谋求物质利益的手段,为了迎合资本市场、博得观众流量,许多低俗的歌曲粉墨登场。这种轻视作曲技术知识的行为,忽视了歌曲中的文化艺术价值,对许多年轻一代的艺术审美情趣的养成造成了消极的影响。
虽然我们不能用非学院派出身和无创作过多种器乐声乐体裁作品来区别专业与业余作曲,也不能用歌曲的知名度和创作数量来区别曲子质量高低,但是部分作曲(主旋律写作)人确实应该系统学习国内外作曲理论技术和现代流行音乐的创作手法,并对一首乐曲有最清晰的掌控布局并有能力编写伴奏。这才能成为为“歌曲作者之一”,更何况是当代“作曲家”?
结语
无论时代资源与通信匮乏与否,能够以最大限度吸取本民族之音乐精华以及创作技法而创作的人并以情感或集体为主要出发点,发扬本民族音乐或吸取外民族音乐以交流的创新者,都是值得尊敬的!但是名词的规范不允许有任何外界因素加以复杂化或简单化。
参考文献
[1]梁永發,解读《音乐技法综合分析教程》[J].中国音乐教育,2009.12.
[2]李红春,《<聂耳应该是什么家?>——与王西麟先生商榷》[J].黄忠(武汉音乐学院学报),2014年第4期.
[3]王西麟,《聂耳不是作曲家——在云南玉溪纪念聂耳百年诞辰会的发言》[OL].
作者简介:刘宇潜(1997年2月17日),性别:女,民族:汉族,籍贯:深圳。学历: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作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