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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卡尔—奥托•阿佩尔(1922—2017)

2022-05-16黄浩雄

锦绣·上旬刊 2022年1期
关键词:先验哈贝马斯伦理学

黄浩雄

卡尔—奥托·阿佩尔(Karl-Otto Apel)是战后德国主要哲学家之一,也是尤尔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最重要的哲学同伴。生于杜塞尔多夫的他,从小就学了希腊语、拉丁语、法语、英语,但在1929年经济危机后,阿道夫·希特勒上台,接着二战爆发,还在上高中的阿佩尔从1940年起参加了志愿兵役。作为一名士兵,他目睹了战争的悲剧,质疑着他那天真的爱国主义,并跟战友们共享了一个信念:“我们所做的一切都错了”。

在伯恩大学,阿佩尔跟着埃里希·罗特哈克开始了他的哲学研究,并跟着列奥·魏斯格贝尔和恩斯特·罗伯特·库尔提乌斯攻读了语言学。他也跟随约翰内斯·霍夫迈斯特、特奥多·利特和奥斯卡·贝克尔学习了文学、历史、哲学。在伯恩期间,他与哈贝马斯开始了一段友谊,这引领着他们共同发展了一种基于交往合理性的批判理论。几十年后,回忆起他们的第一次相遇,哈贝马斯描述了阿佩尔那迷人的思想、对一个学生小圈子的领导、以及发展一种认知人类学研究计划的尝试。

阿佩尔1950年的博士论文《此在与认知:对海德格尔哲学的一种认识论阐释》(Dasein und Erkennen: eine erkenntnistheoretische Interpretation der Philosophie Heideggers),提出了一种“先验认知人类学”以解决意义之可能性的先天(a priori)条件问题。将海德格尔在生存论和人类学上的存在论与康德的先验哲学结合在一起,阿佩尔设想,人类既是客体又是主体,通过语言与世界、与他人互动来获得意义。他设想出一种“认知人类学先天性”,在“意识先天性”(Bewußtseinsapriori)与“身体先天性”(Leibapriori)中阐明了生命中理想而具体的维度,并區分了科学、伦理学、美学中知识的各种形式。在接下来的文本中,他定义了两种典型的知识类型:以身体、语言、创造力、面貌为中心的人文科学;离心的、抽象的、专注于技术学(technognomy)的自然科学。然而,阿佩尔认为这些方法,与哈贝马斯早期对马克思的研究、他的人类学、以及他在《认识与兴趣》中对知识兴趣的三重分类,有着“互补性”(complementarity)。阿佩尔的独特贡献在于,他坚持认为,知识总要以某个语言共同体中先天的身体与历史实存为前提。

在1955至1963年所写的有关语言、意义、理解的论文,以及他的教授资格论文《从但丁到维柯的人文主义传统中的语言观念》中,阿佩尔系统地介绍了“语言先天性”(Sprachapriori)。他将古希腊哲学中的逻各斯、库萨的尼古拉的中世纪神学、以及近代哲学结合起来,推进了一项雄心勃勃的计划,以重建不同传统中语言哲学的历史根源:实证主义、实用主义、自然科学与技术背后的语言逻辑(Sprachologik);致力于拯救的神学神秘主义(Logosmystik);以及强调历史与文化的语言人文主义。尽管阿佩尔分析了语言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国家建设中的具体作用,但他的主要观点是,诠释学、语用学、符号学预设了一种先验的“语言先天性”。

在他的第三本主要出版物、一本两卷的杰作《哲学的改造》(Transformation of Philosophy)中,阿佩尔汇集了之前的文章,这些文章基于一种语言学意义批判(Sinnkritik)来准备一种“对康德哲学的改造”。这一目标分三步来执行:“先验诠释学”(transcendental hermeneutics)、“先验语用学”(transcendental pragmatics)和“先验符号学”(transcendental semiotics)。

先验诠释学开始于“某个语言共同体身体的与历史的在世界之中存在(being-in-the-world)”——这明显受到海德格尔的启发——从而断言人类受到文化、制度、传统的约束——正如阿尔诺德·盖伦和伽达默尔所认为的那样。然而,阿佩尔批评说,这些哲学家忘记了反思的先验维度,并仍然受制于事实问题(quaestio facti)的偶然性,而不关心法权问题(quaestio juris)——这或许可以解释他们为何在希特勒上台后无法批评现状。对阿佩尔来说,语言也是一种先验规范,它允许我们质疑我们特定的知识、文化、制度。然而,他对“先验”的坚持与哈贝马斯产生了争议性的差异,哈贝马斯捍卫一种较弱的先验主义,它依赖于作为一种社会批判之来源的生活世界之具体结构。

先验语用学最初依赖于维特根斯坦关于多种“生命形式”和语言游戏的观点,但批评他未能认识到一种“先验语言游戏”作为一种立场能够涉及多元共同体。阿佩尔采纳了约翰·奥斯汀(John Austin)和约翰·塞尔(John Searle)的言语行为理论,特别是哈贝马斯对言语的双重结构——包括命题和践言(performative)两方面——的解释以及他对“形式语用学”或“普遍语用学”的定义。依靠这种双重结构,阿佩尔将他的研究进路定义为“先验语用学”,并设计了一个测试,以确定命题和践言之间的“自我践言式矛盾”(self-performative contradiction)。此外,他还提出了一种哲学的终极奠基(Letzbegründung),其依据是,要否定语言的基础性作用,就不可避免地要使用语言,从而陷入自相矛盾之中。哈贝马斯接受了这种对语用(pragmatic)矛盾的定义,但拒绝了先验论证。1979年,阿佩尔在《说明与理解之争》(Die Erklaren/Verstehen-Kontroverse)一书中提供了一种关于合理性的先验语用类型学,而1981年哈贝马斯在《交往行为理论》中提出了关于合理性的普遍语用学进路。

先验符号学代表着转向查尔斯·皮尔士。虽然他在教授资格论文中将符号学与查尔斯·莫里斯的行为主义相联系,但在1967年阿佩尔编辑出版了皮尔士著作的德文译本,并探索实效主义(pragmaticism)在伦理上的可能影响。他在1975年出版了《皮尔士的思想之路》(Der Denkweg von Charles S. Peirce)一书,并由此被认为是世界领先的皮尔士学者之一,他采用了皮尔士作为“长远”共识的真理概念,拥抱了社会向善论(meliorism)与可错主义(fallibilism),而且赞成共同体成员向未来证成(verification)保持开放并屈服于最佳论据通过将诸如“无期限探究共同体”(来自皮尔士)、“解释共同体”(来自乔赛亚·罗伊斯)、“普遍对话共同体”(来自乔治·赫伯特·米德)的概念,与康德的先验逻辑相联系,阿佩尔达到了一种对先天意识、身体、语言的综合性结合:我们不仅“感知”并“概念化”,而且与某个历史性“共同体”成员一起“解释”观念。这导致了他对主体间“无限交往共同体之先天性”的定义,做到了对康德的主体主义著作《纯粹理性批判》的一种改造。哈贝马斯对皮尔士不太热情,但在“真理理论”一文中采用了一种准皮尔士式的真理共识论,并提到了米德对戏剧行为的符号学斟酌。

阿佩尔的下一本主要作品是《对话与责任》(Diskurs und Verantwortung),关注的是对话伦理学(Diskursethik)。在《哲学的改造》英译本最后一章《交往共同体的先天性与伦理学的基础》,以及20世纪80年代的研究中,他反对无涉价值的科学与伦理决断论之间的互补性,认为逻辑性和科学以伦理学为前提,因为科学家要依靠各种价值来执行他们的研究,但科学的合理性无法充分证明伦理学的合理性,因为它不承认人是作为共同体成员来进行集体互动的共同主体(cosubjects)。通过对《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对道德律之演绎中“理性的事实”(Faktum der Vernunft)之隐晦使用进行改造,阿佩尔提出了一种新的关于交往伦理的定言命令式(imperative):“这么做,以保证人类的解放与生存,并在现实中实现理想的交往共同体”。这并不能靠个人独白或因果决断来达到,但需要一个“现实的交往共同体”的所有成员之间的持续对话与相互承认,这个“现实的交往共同体”反事实地期待着一个“理想的无限交往共同体”。

这些都发生在与哈贝马斯的对话之中,哈贝马斯在《交往行为理论》的第二卷以及《道德意识与交往行为》这本在1983年献给阿佩尔的书中,发展了一种他的对话伦理学版本。阿佩尔接受了哈贝马斯对普遍化原则(Universalization Principle,简称U原则)的构想,但声明这可能作为一种意向伦理学(Gesinnungsethik)而有效,而非作为一种集体责任原则。他增加了其他的批判性论点。第一,对话伦理学所需要的,不仅是反事实的期待一种无所不包的理性交往,而且要承认现实与乌托邦之间的差异(Differenz,简称D)。第二,普遍语用对话伦理学既不提供一种清晰的“行为理论”(Handlungsprinzip,简称Uh),也不考虑在以策略合理性为标志的不利情况下采取成功行为的合理概率(Zumutbarkeit),在这种情况下,诉诸(U)将适得其反。第三,需要一种责任伦理学(Verantwortungsethik)来解决某人行为的后果問题。第四,需要一种关于道德策略的补充原则(Ergänzungsprinzip),以对伦理价值的普遍性与特定的个体行为进行证明并中介化。

有了所有这些步骤,先验语用对话伦理学变得十分复杂,需要各种各样的原则与中介化,因此阿佩尔增加了一项要求:区分a部分的奠基(Begründung)与b部分的历史语境下伦理规范的应用(Anwendung)。所有这些都汇集在自我纳进原则(Selbsteinholungsprinzip)中,通过它,

阿佩尔哲学的核心是一种交往共同体的辩证概念,它提供了一种双层建筑结构,这在他的《选集》中有所概述:“一方面,是作为理论哲学且作为第一哲学新颖的、后语言转向之范式的先验符号学;另一方面,是作为实践哲学且作为第一哲学相应范式的交往或对话伦理学”。这种对第一哲学的强调,标志着与哈贝马斯的另一个关键性差异。在《先验语用学进路之争》(Auseinandersetzungen in der Erprobung des transzendentalpragmatischen Ansatzes)一书中,阿佩尔尝试借用哈贝马斯关于海德格尔的早期文章的标题,并将他与朋友长达数十年的对话总结为“与哈贝马斯一起思考反对哈贝马斯”,从而与普遍语用学达成妥协。他总结说,普遍语用学不够先验,因为它要依赖于生活世界并把道德固定在偶然性上。在2005年,哈贝马斯只对这一批判做了简要回复。在他与哈贝马斯的整个对话过程中,阿佩尔在《第一哲学的范式》中升级了自己的计划,并且在他95岁逝世不久之前,他出版了《先验反思与历史》一书(2017年),重申了他与他的朋友之间的差异。

阿摩司·纳西门托(Amos Nascimento)著

本文选自《剑桥哈贝马斯词典》(The Cambridge Habermas Lexicon),艾米·艾伦(Amy Allen)、爱德华多·门迭塔(Eduardo Mendieta)编,剑桥大学出版社,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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