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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长久之篇 行固本之策

2022-05-15范子豪李政陈沭含

现代商贸工业 2022年9期
关键词:相对贫困

范子豪 李政 陈沭含

摘 要:“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加快推动区域协同发展,是建设巩固现代化经济体系,在现行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实现经济集约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政策能否顺利推行,往往取决于民心向背,实现强基惠民,应将乡村振兴工作作为重要着力点,助力构建城乡互补、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城乡共同繁荣的新发展格局。本文以乡村振兴工作为出发点,探讨通过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进一步助推区域协同发展的科学性,及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产业同构;权责落实;恶性竞争;相对贫困;区域互动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2.09.009

绘好大局之图,擘画美丽蓝天。自觉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管理意识,才能纲举目张,洞若观火,在大势中把握方向,找准定位,放眼全局、着眼大局,目前,伴随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事实上,国家对区域协调战略的宏观布局,自上世纪50年代沿海和内地工业发展战略提出时就已开始,无论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与布局,抑或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决策,无一不彰显出党中央就区域协调发展这一问题的重视,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呼吁,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展望,党中央在新时代针对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即新时代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也是我国经济由高速粗放型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集约化发展,即经济新常态阶段期所提出的全新要求。

站在全局层面看,当前我国就京津冀三大地区及重要城市群的构建是较为成功的,从局部来看,2021年2月举行的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也宣布着绝对贫困难关的攻克,但仍应看到,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特征依然是实现共同繁荣的最大掣肘,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依然是我国(以西部地区为最)的共性,如何使城乡协调发展也融入新发展格局,如何实现区域协调发展蓝图中的城乡协调发展?笔者认为,可以从乡村振兴工作入手。

1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概况一览

1.1 意义重大,裨益十足

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則国家衰,农村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向来占有不可动摇的地位。推进乡村振兴成功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乡村的重大战略举措,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属性是社会和谐,在这一层面,如何实现利益的科学合理分配,如何正确地调和缓解社会矛盾,是决策时的重要参考。纵观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发展历程,农业农村问题一直是实现过渡阶段建设的重中之重,其中,乡村振兴战略旨在通过解决传统农业发展缺乏后劲,农村发展内生动力疲软,城乡发展不平衡,资源调度不平衡,以及由利益失衡所导致的社会冲突等问题,实现农业全面升级,调和社会矛盾,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科教振兴,继而实现乡村振兴。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这个主要矛盾,在乡村尤为严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重点和难点也在农村。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度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主要出发点。“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和基石,是实现农民粮食增收、农业快速发展和农村走向繁荣的基础。乡村振兴,归根结底是发展与协调问题,只有乡村经济发展起来了,才能带动富裕农民,实现乡村繁荣;只有乡村产业兴旺了,才能调度更多资源,引进更多人才,加强人财物等要素的聚集和流通。农村经济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经济发展壮大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为了推动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着力建设一批、培育一批乡村支柱型产业,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我国农业的创新力、竞争力。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0979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36.11%。长期以来,农村一直是消费市场忘却的“净土”,如今,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和农村地区物流配送网络的畅通,乡村消费成为一片潜在的“蓝海”。乡村消费以连续数年高于城镇的增速率,成为我国消费市场的重要增长极,也成为接下来促消费扩内需的重点。当前,世界市场复苏乏力,新冠疫情让经济全球化进程雪上加霜,我们要积极统筹国内外两大市场,两种资源,构建国内国际相互促进的双循环,趁势而为,推动乡村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1)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生态向来是乡村最大的发展优势,要想建设美丽中国,美丽乡村必是关键一环。看得见山,继而望得见水,望得见水,才能留得住乡愁。加强完善农村资源环境措施与保护力度,大力改善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保护建设,保护好绿水青山和清新清净的田园风光,是生态宜居的题中之义。

(2)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中华五千年文明很大程度上就是农耕文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哺育了华夏儿女,乡村则是中华文明的基本载体。深入挖掘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主旋律,传承遵规守约、尊老爱幼、邻里互助、诚实守信等良好乡俗,努力实现乡村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融合,推动乡风文明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地焕发出新时代乡村新气象,服务乡村振兴大局。

(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健全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的固本之策。社会治理的基础在基层,薄弱环节在乡村。加强和创新乡村社会治理,加强基层民主和法治建设,要毫不动摇地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巩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深化村民实践。以自治为基础,以法制为保障,让社会正气得到弘扬、违法行为得到惩治,使农村更加和谐、安定有序,不断提升村民幸福感、获得感。

(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关乎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是新时代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城乡二元化的历史背景下,广大农民兄弟为支援工业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我们不能让老实人流汗又流泪。新的时代条件下,我们要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让农业成为“朝阳产业”,让农民成为高端职业,让农村成为人们向往的地方,确保广大农民同全国人民一道向着共同富裕目标稳步前进。

1.2 当前存在问题

(1)“脱贫攻坚”阶段取得胜利,同乡村振兴阶段衔接不够紧密。人口基数大,财富分配不均,地方存在绝对贫困现象一直是我国的重大民生问题。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2021年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但这并不意味着贫困消失和反贫困工作终结,全党决不能有任何骄傲自满的情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全党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之后,进入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发展阶段,相对贫困问题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是否顺应“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守住脱贫攻坚战役成果,是能否实现开创乡村振兴工作新局面的前提与关键。

(2)返贫风险仍存在,相对贫困问题严峻。根据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论述,相对贫困是指相对于整个社会剩余价值的不断增加,自身收入却相对减少的一种状态。根据世界银行给出的标准,凡收入少于社会平均收入的三分之一即可划为相对贫困。当前贫困地区存在由生存性贫困向发展性贫困转变,由单一收入模式导致的贫困向多维贫困转变的问题,以农村地区为例,治病难、看病贵一直成为困扰农村收入相对较低家庭的难题,许多家庭无力负担巨额的医疗费用,即使有国家兜底,仍有不少情况特别困难的家庭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在少数自然环境恶劣,外在灾害严重的地区,多发的自然灾害进一步危害着人民群众的劳动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贫困。且贫困地区年轻劳动力大多外出务工,留守人口中年龄分布呈两极化趋势,贫困户自我发展意识不足,即使有心致富,受自身文化水平及信息差影响,大多数人即使有所收获,也偏安于“小富既贵”,整体对政府政策依赖性大,严重影响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脱贫攻坚战的胜利不过是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先声,相对贫困地区如何实现高质量快速发展,并能成功同其他地区同步实现现代化联结,如何打好解决相对贫困的持久战,才是实现协调发展的重中之重,也是当下亟待考量的关键。

(3)地方工作存在掣肘。扶贫主力军主要为党员团体和编制内干部,很多地方区域并没有呈体制化运营的扶贫组织,导致国家的帮扶政策依然存在“痛点”。许多地方扶贫干部并未结合该地实际情况,做出实地调研,而是盲目调动资源,扶贫策略不科学,方式不恰当,甚至存在面子工程等问题。其次,地方政府虽有合作,但参与数量有限,占片区地方政府总数比重较低,区域之间存在重复建设、产业同构、恶性竞争等问题,地方政府缺乏一定的自主性,难以实现立法意义上的政策协同,但其在具体政策实施层面上又有很大的自主权,因此,在区域之间不同利益交涉的情况下,合作深度极其有限,许多区域地方政府趋于地方利益的考量,合作局限于围绕扶贫开发经验交流、基础设施建设共建共享等一般性事项展开,并没有更多领域的延展。此外,合作稳定性欠佳,许多扶贫工作受制于多因素影响,不能按时、按需、按量开展,合作行动碎片化,存在信息不对等的问题。

(4)法治保障存在问题与不足。目前,乡村振兴工作仍存在立法空白地带,群众法制权益并未能得到充分保障,2021年6月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法制建设进程,但乡村振兴事关全局,仍需要各地区均结合自身实际,出台相应的地方政策与地方性法规。

同时,由于乡村地区领导机关与领导人员、一线执法人员总体法律水平不高,政策执行草率,过程缺乏合理性,村支两委一些人员文化水平较低,无法做到法律与政策同轨,无法充分发挥立法价值,政策价值。

(5)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程度低、且结构不合理。农业产业结构缺乏科学性、现代化建设水平不高、部分地区仍以传统粗放式生产为主,缺乏对农产品的深加工,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不完善,虽然有新型农村合作社建构,但仍以家庭式作坊经营模式为主,缺乏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应用,导致农村经济发展整体水平不高。

2 解决措施研讨

2.1 构建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机循环

根据萨缪尔·亨廷顿的观点,复杂形式的政府较简单形式的政府更具有稳定性,其原因在于某一环节失灵时,可以由其他环节进行迅速的全局调控,以城乡统筹为建设原则的新型化城镇具有高质量发展的特点,在这一条件下,推进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协调发展二者之间存在许多有机联系,一方面,新型城镇化的建设发展需要乡村振兴提供劳动力、原材料等多项产品供给,另一方面,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可以帮助乡村振兴释放市场潜力,推动城乡功能对接,构建起双向互动的稳定发展格局,形成良性循环。

2.2 厘清各级政府权责关系,推进相关配套体制改革

按照影响范围原则区分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权责关系,在安排落实各级政府协作时,应该充分考量政府间利益问题,在协调利益的要素下进行布局,避免各级政府“以邻为壑”的现象出现,此外,必须正视一直以来的中央决策,地方执行模式,科学看待收放权问题,既给予政府一定的灵活性,又保持中央的集权性,笔者认为,可以建立“权力安全阀”制度,即建立地方政府之上,中央之下的中间机构,赋予其依据当地政策落实情况好坏来判断所赋予权力科学与否,并依据实际情况向中央即时上报进行调整。当然,这一体制调整事关重大,设计多方面领域,因此,此处仅为构想,不具有理论支撑。

2.3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正式施行,我国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为规范、协调、布局“三农”工作产生了根本性、战略性的制度保障,使“三农”工作变的有法可依,为实现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和谐、农民权益保障等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3 结论

目前,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存在逻辑上的联系,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实际上重点在于做到各方面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使得整套机制更为稳定,本文以乡村振兴为例,乡村振兴存在市场、劳动力、政策、产业、法律等多方面因素作用,在这一点上,实现乡村振兴各领域协调发展,实际上可以延展到区域协调发展层面,通过各方面机制的协调运作,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稳步运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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